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级供电企业及县级供电企业的劳动定员管理.
2、引用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变电运行、检修规程》
《电器测量仪表检修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电力断路器检修规程》
《供电营业规则》
《电力负荷装置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及办法》
《电能计量工作标准》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3、名词、术语释义
3。1输电线路
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
3。2山区
指电力线路经过的峰谷水平高差在0.3千米及以上的地段。
3。3高原地区
指电力线路经过的海拔在1。8千米及以上,且缺氧在15%以上的地区。
3.4原始森林区
指由国家划定或确认的原始森林区。
3。5严寒地区
指全年积雪在五个月以上,且二月份平均气温在-20摄氏度以下的地区.
3。6污秽地段
指电力线路所处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Ⅲ级污秽环境标准及以上的地段。
3.7河网地段
指每千米电力线路跨越的河道平均在1.5条以上的地段。
3。8重覆冰区
指电力线路经过的每年平均有三个月覆冰期的地段。
3.9线路回长
指具备传输电力条件的一回电力线路的长度.
3.10输电电缆
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电缆。
3。11集中少人值班
指变电站设备不能满足无人值班要求,而实行集中操作少人值班的一种变电运行值班方式.
3。12配电线路
指电压为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线路。
3。13定员标准插值法计算公式
定员下限+(定员上限—定员下限) (相关因素上限—相关因素下限)×(相关因素实际值—相关因素下限)3。14配电站
具备10千伏开关两组及以上的配电室(所、亭)、开闭室(所)等统称为配电站。
3。15配电电缆
指电压为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电缆。
3。16城区百公里10kV(6kV)线路所辖配电变压器平均台数计算公式
配电变压器台数÷[百公里10kV(6kV)架空线路+百公里10kV(20KV、6kV)配电电缆]
公式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数包括城区百公里10kV(6kV)线路所辖配电变压器、配电站的配电变压器和配电电缆所辖的配电变压器台数.
3。17城区百公里10kV(20KV、6kV)配电电缆平均条数计算公式
10kV(20KV、6kV)配电电缆条数÷百公里10kV(20KV、6kV)配电电缆
3.18城区百公里10kV(6kV)线路所辖平均营业户数计算公式
城区营业户数÷[百公里10kV(6kV)架空线路+百公里10kV(6kV)配电电缆]
4、定员标准
4。1 生产人员
4。1.1输电
4.1。1.1输电线路运行维护
工作范围:输电线路的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及故障巡视,一般事故处理,杆塔、金具、瓷瓶、导线、间隔棒及
避雷线的检查,导线连接器测试,红外线测温,拉线调整,导线弛度、交叉及跨越距离的检测,防腐涂漆及喷号,护线宣传,违章建筑拆除,砍树剪枝、防洪、清理巡线道路等工作,设备管理,检修计划拟订及施工验收,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
表1 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严寒地区与污秽、河网地段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计算定员。
B)重覆冰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2的系数计算定员。
C)同杆架设双回及以上的输电线路,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0.7的系数计算定员。
D)需专人值班的大跨越过江塔按每塔1人计算定员。
4.1。1.2输电线路检修
工作范围:输电线路的导线、导地线、间隔棒及避雷线的外强处理及更换,线路带电检修,事故处理,杆塔拉线及底盘的更换,杆塔的升高、扶正及更换,线路绝缘子的试验、调爬及更换,盐密度及机电性能的测试,雷电测试,设备预防性试验,
导地线开断重接,整塔螺丝紧固,大跨越过江塔综合性检修,工器具修理,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2。
表2 输电线路检修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严寒地区与污秽、河网地段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计算定员。
B)重覆冰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2的系数计算定员。
4.1.1。3输电电缆运行维护与检修
工作范围:输电电缆所经路段地理、地貌的巡视,电缆及附属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检修,电缆隧道、工井、缆桥的整治,事故处理,护缆宣传,外力破坏的预防,工程验收,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3。
表3 输电电缆运行维护与检修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百公里平均条数在30以上的220KV输电电缆,按每
多5条每百公里增加0.1人计算定员。
B)百公里平均条数在50以上的110KV、66KV输电电缆,按每多10条每百公里增加0。1人计算定员。
C)百公里平均条数在100以上的35KV输电电缆,按每多20条每百公里增加0。1人计算定员。
D)过江段和过海段的输电电缆,按其实际长度和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2的系数计算定员。
4。1。2变电
4.1.2.1变电运行维护
工作范围:变电站、换流站及集控站设备的监控、巡视、表计记录、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变电站设备的日常维护,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4。
表4 变电运行维护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35KV至330KV的开关站,按同电压等级变电站集中少人值班的定员标准乘以0。5的系数计算定员;500KV及以上的开关站,按同电压等级变电站有人值班的定员标准乘以0.7的系数计算定员.
B)变电塔按每塔0。3人计算定员。
C)有独立静补装置的500KV变电站,按每站增加4人计算定员.
D)运行备员8%。
E)变电站的类型划分见表5。
表5 变电站类型划分
注:变电站类型划分的折算系数按变电站开关组数及充油电抗器台数进行折算,累加后确定本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类型.变电站开关三相为一组。折算标准为:750KV变电站开关每组折算系数13,充油电抗器每台折算系数8;500KV变电站(换流站)开关每组折算系数10,500KV换流站充油电抗器每台折算系数3;330KV 变电站开关每组折算系数7;220KV变电站开关每组折算系数5;110KV变电站开关每组折算系数3;66KV变电站开关每组折算系数2;35KV变电站开关每组折算系数1;10KV开关每组折算系数0.4。
4.1.2.2继电保护、高压、仪表试验及化验
工作范围:
A)继电保护试验:变电站(换流站)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设备的试验、检修及改进,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B)高压试验:变电站(换流站)设备的定期试验及检修试验,新建变电站的验收试验,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C)仪表试验:变电站(换流站)站用指示仪表的维护、试验及修理,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D)化验:变电站(换流站)绝缘油和气体的取样、化验、分析及监督,配电设备绝缘油的化验、分析,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6。
表6 继电保护、高压、仪表试验及化验定员标准
注:变电站的类型划分见表5。
4。1。2。3 变电检修
4。1。2.3.1主变压器检修
工作范围: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大修(不包括恢复性大修)、小修、改进、滤油、干燥、调换及搬运,信息数据、技术管理
等。
定员标准:见表7.
表7 主变压器检修定员标准
注:主变
压器台数包括现场随时准备投运的备用变压器的台数。 补充规定:发达国家(西欧、北美、日本)进口的主变压器,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0.3的系数计算定员。
4。1.2。3。2 变电其他设备检修
工作范围: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的大小修、更换、零星改进、带电作业及缺陷处理,直流滤波器、整流阀系统的检修,所用变压器、藕合设备、刀闸、电容器的大小修,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小修,消弧线圈、高压熔断器、高压套管、母线、变电构架、绝缘子、避雷器、直流系统、空压机及管路、强油装置等设备的检修,换流变压器冷却设备的检修,电抗器的检修,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8。
表8 变电其他设备检修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全封闭式的组合电器,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0。3的系数计算定员.
B)有独立静补装置的500kV变电站,按每站增加2人计算定员。
C)有独立动补装置的变电站,按每站增加3人计算定员。
4。1.3。城区配电
4.1。3.1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
工作范围:高、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和配电站的正常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和夜间巡视,一般事故处理;配电值班,夜间事故处理;配电线路及设备和配电站的检查、维护,配电变压器负荷测量及调整,采集油样;清理巡线道,护线宣传,杆基的检查、防护、涂漆及编号,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的检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维护,进户线零星修理,配电站、配电变压器和配电自动化装置的检查、维护,负荷监测及
调整,吸湿器的缺陷处理及吸附器的更换,设备管理,检修计划拟订及施工验收,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9.
表9 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每30座配电站增加定员1人。
B)严寒地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1的系数计算定员。
C)表内没有列出配电变压器平均台数数值的,按插值法计算定员。
4。1。3。2配电线路及设备检修
工作范围:高、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和配电站的清扫、检查、大小修,配电自动化装置的检修,绝缘试验,接户线更新改造,杆塔扶正,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的调整,导线更换,柱上油开关、绝缘子、刀闸、避雷器、熔断器及接线的调整、更换及故障排除,配电变压器的调整、更换及迁移,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0。
表10 配电线路及设备检修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 )每20座配电站增加定员1人。
B)严寒地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1的系数计算定员。 C)表内没有列出配电变压器平均台数数值的,按插值法计算定员。
4。1。3。3 配电电缆运行维护与检修
工作范围:高、低压配电电缆所经路段地理、地貌的巡视,电缆头及附属设备的维护、试验、大小修、事故抢修,护缆宣传,外力破坏的预防,工程验收,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
11。
表11 配电电缆运行维护与检修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表内没有列出电缆平均条数数值的,按插值法
计算定员。
4。1.4 城区电力营销
4。1.4。1售电抄表
工作范围:售电计量抄表、电费票据通知单送达,欠费催缴,用户停、送电,自动抄表系统运行维护,表卡管理,用户违章查处,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2。
表12 售电抄表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严寒地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1的系数计算定员。
B)人工就地抄表项目没有列出平均营业户数数值的,按插值法计算定员.
4。1。4.2 售电营业
工作范围:电费票据打印发放,帐务核算与分析,电费收缴,售电,合同管理,营业调查,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3。
表13 售电营业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自收费城区营业户数在3万户以上的,按每多1万户增加1.5人计算定员。
B)委托代收费城区营业户数在3万户以上的,按每多1万户增加0.5人计算定员.
4。1.4。3 客户服务
4.1.4.3。1 咨询
工作范围:95598热线服务、咨询,供电报修信息传递、反馈,用户举报投诉,故障种类统计,服务信息分类与分析等.
定员标准:见表14。
表14 咨询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城区营业户数在40万户以上的,按每多5万户增加0.5人计算定员,定员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
4。1。4.3。2营销外勤
工作范围:客户电力设备故障分析处理,现场勘察及内外联系,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5。
表15 营销外勤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 严寒地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1的系数计算定员。
B)表内没有列出平均营业户数数值的,按插值法计算定员.
4.1.4。3。3业务扩充
工作范围:客户用电申请业务受理;设计审查,现场勘察,工程委托受理,用户工程竣工验收,用户所需各项服务的内部审批及联系,用户统计,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6。
表16 业务扩充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城区营业户数在3万户以上的,按每多1万户增加1人计算定员,定员人数最多不超过20人.
4.1。4.3.4装表接电
工作范围:售电业务扩充新用户装表接电,定期换表,
事故换表,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7。
表17 装表接电定员标准
4。1.4。4 用电检查
工作范围:宣传并协助用户贯彻执行《电力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用户安全用电,客户用电稽查,违章用电处理,接电验收,用户信息数据收集整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8。
表18 用电检查定员标准
4。1.4。5 负荷预测与分析
工作范围:电力和电量监控,远方抄表,实时负荷信息数据采集、分析,市场开拓,负荷控制装置及设备的巡视、维修及试验,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19.
表19 负荷预测与分析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负荷设备折算系数在100以上的中心站,按每多30个系数增加0。1人计算定员。
B)负荷设备折算系数见表20。
表20 负荷设备折算系数
4.1.4.6 计量装置修校
工作范围:变电站、高压用户电能表和表用互感器及辅属设备的修理、校验、故障处理,所有运行表的修校、变动迁移,标准表送检,量值传递,表卡管理,电能表管理,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21.
表21 计量装置修校定员标准
4。1。5 乡镇及农村配电与营业
工作范围:供电营业所辖区内的高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售电抄表、核算、打印发放、电费收缴,业务扩充受理,咨询服务,用户违章查处,用电检查,电能表轮换,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22。
表22 乡镇及农村配电与营业定员标准
补充规定:
A)严寒地区、山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计算定员。
B)表内没有列出平均营业户数数值的,按插值法计算定员。
4.1。6 电力调度与通信
4。1.6。1电力调度
工作范围:地区级或县级电力网、配电网的电力调度值班,负荷管理,运行方式的确定,检修计划的安排,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的制定,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测试,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见表23。
表23 电力调度定员标准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HZD-109-RL03 火力发电厂机构及定员标准 2003-11-11发布 2003-11-11实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厂机构及定员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定员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200MW及以下容量的电厂,由公司参考行业有关标准另行核定;新建电厂另行核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机构及定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各电厂按本标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在总定员和管理岗位定员均不增加的前提下,经公司批准后,可以对各部门定员做适当调剂。 第五条定员标准界定范围内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人员,为电厂主业人员。非华能正式职工,不得在主业混岗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六条为规范电厂的组织机构,主业统一设置八个部,即行政部、财务及经营部(财经部)、人力资源部(人资部)、政治工作部(政工部)、策划部、运行部、检修部、燃料部。 第七条政工部负责党务(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共青团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工会、共青团组织可独立行使其职能。 第八条保卫消防管理设在行政部,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对外可保留相应名称。 第九条策划部为电厂生产、计划、技术、安全、合同协议等综合管理部门。 为加强备品配件及燃料计划、采购的管理,拥有两台机组的电厂,在策划部内设物资、备品配件及燃料管理站。拥有四台机组的电厂可在策划部内设物资、备品配件及燃料管理站或分别设物资、备品配件管理站和燃料管理站。 第十条检修部是设备主管,负责设备日常维修、消除设备缺陷、临时检修、事故性抢修和热控、继保、通讯设备大、小修;负责全部或部分主、辅设备大、小修工作及全过程安全、质量、进度的管理。 第十一条电厂可设立实业公司和综合服务公司。 实业公司是独立经济实体,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根据需要,下设若干经济实体。 综合服务公司是从事主业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的公司,工作范围包括:保卫消防、食堂、环境绿化、托儿所、医务等。综合服务公司是实业公司的下属单位,与主业是经济承包的关系。 第三章定员标准 第十二条电厂定员的界定范围:汽轮机、锅炉、发电机主辅设备、化学、除灰、除尘、燃料及燃油设备等全过程运行、维修及热控、继保、通讯设备的维护、小修和部分大修工程等岗位;电厂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岗位。 第十三条岗位设置按电厂类型、设计要求、设备构成情况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运行全能值班等原则,力求科学、合理、精干、高效。
水电厂编制定员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 1.1.1条本章适用于国家经营管理的水电厂和国家与集体联合经营管理的小水电厂及其输变电工程。 第1.1.2条发电厂的非生产人员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18%。 第1.1.3条为了加强运行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可按四班制配备人员。 第1.1.4条凡成立水电公司(地方电力公司、小水电公司、小水电总站等)的,其大修、安装、调试、物资供应等可由公司统一管理,此类人员纳入公司编制,其所属电厂及供电所即不另设或减少编制。 第3.1.5条五等电厂的编制定员按本章第五节执行。 第二节编制定员的分等 第1.2.1条分等标准,如表3.2.1。 水电厂分等标准表表3.2.1 等别一二三四五 装机容量(万千瓦)≥70 ≥30 <70 ≥10 <30 ≥2.5 <10 <2.5 装机台数(台)9 68 35 >2 第1.2.2条使用条件
一、对单一电厂,根据机组台数和装机容量这两个参数,具备其一即可确定等别。 二、在确定电厂等别时,应以装机容量为主要参数,当机组台数超过按容量的分等时,只能比按容量确定的等别再提高一等。 第三节机构设置 第1.3.1条水电厂的机构设置应根据精简统一,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安全经济发电的原则,一般实行厂、分场、班组三级管理。 第1.3.2条职能机构一般规定为,一、二等厂设一室六科,三等厂设六科,四等厂只设四科。管理简单的电厂,也可不设职能机构,只配必要的专业人员,由厂长直接领导。 第1.3.3条分场机构应根据设备容量和水工管理工作量的大小及机组台数的多少确定。 一、实行运行统一、检修集中的大分场制。 二、根据水工管理工作量和修配任务的大小,酌情设立水工分场和修配分场。 三、根据电力工业的发展方向(综合自动化、单元制、高参数、大容量机组),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单元制集中控制,运行集中到厂,检修集中到公司的管理体制。 四、对检修工作量饱满,检修分场人员过多的一、二等电厂,可经上级批准,酌情另设试验分场,或分为电器检修和机械检修两个分场。 五、厂房建筑面积很大的电厂,可设置修缮分场或班组。
国家电力公司文件 国电人资[2000]499号 关于颁发《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和 《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的通知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我国供电和水力发电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设备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劳动组织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电力企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行集约化经营,加强劳动定员管理,大幅度提高供电和水力发电企业的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了《供电劳动定员标准》和《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做为企业标准试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把握新标准的要点和实质。新标准吸收了国内外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管理的先进经验,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体现了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实行集约化经营的管理思想。新标准既是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的依据,也是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创一流人员效率指标考核的依据,新标准的颁发和实施将对开展减人增效、创一流企业、赶超国际同类企业的用人水平具有很强的示范与导向作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两个新标准的学习,组织好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把握新标准的实质与精髓,为贯彻实施新标准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实施新标准的工作目标。对于今后新增设备及用户的供电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新标准配备人员;对于新建的水力发电厂必须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并严格按照新标准配备人员;所有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要在2002年年底前实现老体制向新体制的过渡;并达到或接近新标准的用人水平;
实行了新的管理体制且用人水平已经达到或高于新标准用人水平的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力争尽快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同类型先进企业的用人水平。 三、实现工作目标须采取的主要措施。各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要进一步精干主业,严格按新标准组织生产;要对现行的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的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以适应新标准对管理体制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以与新标准对生产技术水平和设备健康水平的要求相适应;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技能水平,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技术水平普遍达到一专多能和一岗多责以及主要运行岗位的值班人员达到全能值班水平的职工队伍。从而使所有供电企业和水力发电厂尽快达到新标准的用人水平。 四、要把贯彻新标准当做深化改革的大事来抓。各有关单位要把贯彻实施新标准列入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要根据实施新标准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并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 附件:1、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2、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章) 二O O O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电力劳动标准通知
我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光伏电站劳动定员标准 一、背景介绍 我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作为国家能源资源开发与供应的重要力量,一直致力于推动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营。为了保障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转与高效发电,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动定员标准,以确保人力资源配备能够满足电站运营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站的安全生产。 二、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意义 光伏电站作为新能源发电设施,涉及到设备维护、电力调度、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工作,而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光伏电站,其运营管理所需的人力资源也不尽相同。制定劳动定员标准,对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三、劳动定员标准的内容 1. 人员总量 根据光伏电站的规模、装机容量、运行状态等因素,确定电站所需的总人员数量。通常包括维护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调度人员、检修人员等。
2. 职责分工 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各岗位的职责分工方案,明确每个岗 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以保证电站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专业技能要求 对于各个岗位的人员,明确其需要具备的专业技能和相关证书资质要求,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工作要求。 4. 作业安全 明确各个岗位在工作中需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人员的作业安全。 5. 岗位调整 对于人员的调动、晋升和降职等情况,制定相关的流程和规定,以确 保人员的合理调配和岗位变动。 6. 绩效考核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激励优秀员工,促进队伍建设。 四、劳动定员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1. 制度宣传 公司应对劳动定员标准进行全面宣传,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变更与修订 随着光伏电站的运营和环境的变化,劳动定员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修订,保证其符合电站运营的需要。 3. 考核与奖惩 建立健全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对于执行劳动定员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4. 监督与检查 加强对劳动定员标准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其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并解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级供电企业及县级供电企业的劳动定员管理. 2、引用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变电运行、检修规程》 《电器测量仪表检修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电力断路器检修规程》 《供电营业规则》 《电力负荷装置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及办法》 《电能计量工作标准》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3、名词、术语释义
3。1输电线路 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 3。2山区 指电力线路经过的峰谷水平高差在0.3千米及以上的地段。 3。3高原地区 指电力线路经过的海拔在1。8千米及以上,且缺氧在15%以上的地区。 3.4原始森林区 指由国家划定或确认的原始森林区。 3。5严寒地区 指全年积雪在五个月以上,且二月份平均气温在-20摄氏度以下的地区. 3。6污秽地段 指电力线路所处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Ⅲ级污秽环境标准及以上的地段。 3.7河网地段 指每千米电力线路跨越的河道平均在1.5条以上的地段。 3。8重覆冰区 指电力线路经过的每年平均有三个月覆冰期的地段。
3.9线路回长 指具备传输电力条件的一回电力线路的长度. 3.10输电电缆 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电缆。 3。11集中少人值班 指变电站设备不能满足无人值班要求,而实行集中操作少人值班的一种变电运行值班方式. 3。12配电线路 指电压为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线路。 3。13定员标准插值法计算公式 定员下限+(定员上限—定员下限) (相关因素上限—相关因素下限)×(相关因素实际值—相关因素下限)3。14配电站 具备10千伏开关两组及以上的配电室(所、亭)、开闭室(所)等统称为配电站。 3。15配电电缆 指电压为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电缆。 3。16城区百公里10kV(6kV)线路所辖配电变压器平均台数计算公式
光伏发电站定员标准 一、设备运行与维护人员 根据光伏发电站规模和设备配置情况,确定所需的设备运行与维护人员数量。一般来说,每个光伏发电站需要配备1-2名专业设备运行与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二、安全管理及培训人员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及培训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应急预案。根据光伏发电站规模和实际情况,可设置1-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生产技术与研发人员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生产技术与研发人员,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等工作。根据光伏发电站规模和需要,可设置2-3名生产技术与研发人员,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 四、质量检验与控制人员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质量检验与控制人员,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根据产品类型和实际需要,可设置1-2名质量检验与控制人员,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 五、市场营销与客服人员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适量的市场营销与客服人员,负责市场拓展、客户服务和品牌推广等工作。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情况,可设置1-3名市场营销与客服人员,积极拓展市场、提高客户满意度和推广品牌知名度。 六、财务管理与审计人员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财务管理与审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根据业务规模和实际需要,可设置1-2名财务管理与审计人员,确保财务数据准确、规范和及时。 七、人力资源管理与行政人员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管理与行政人员,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根据业务规模和实际需要,可设置1-2名人力资源管理与行政人员,提供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行政支持。 八、环保与能源管理专员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环保与能源管理专员,负责环境保护、能源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可设置1-2名环保与能源管理专员,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九、值班人员与应急抢修队伍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值班人员与应急抢修队伍,负责设备的日常值班、巡检和应急抢修工作。根据光伏发电站规模和实际情况,可设置若干名值班人员与应急抢修队伍,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及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 十、其他相关岗位 根据光伏发电站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还可设置其他相关岗位,如法务专员、采购专员等。这些岗位的设定应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附件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企业 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第一局部总那么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必要环节, 根据确定的工作范围规定了各工程的定员标准,提出了人员配置的平均素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网〔省〕级调度机构、地区级〔县级〕供电企业、超高压输电企业的劳动定员及人员配置管理。 2 引用标准 电业平安工作规程 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力电缆运行检修规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变电运行、检修规程
电器测量仪表检修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电力断路器检修规程 供电营业规那么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管理规程 电能计量管理规程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通信管理规程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调度信息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通信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平安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3名词、术语释义 3.1 输电线路 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 3.2 高原地区
指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海拔在以上,且缺氧在15%以上的地区。本标准所指高原地区主要包括云南省迪庆、怒江、丽江、保山、大理等地区。 3.3 山区 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峰谷线路杆塔水平高差在以上的地段。 3.4 原始森林区 指由国家划定或确认的原始森林区。 3.5 污秽地段 指电力线路所处污秽环境达国家规定Ⅲ级标准及以上的地段。 3.6 河网地段 指河道纵横交错,每千米线路跨越的河道平均在1.5条以上的地段。 3.7 重覆冰区 指电力线路经过的每年平均有三个月覆冰期的地段。 3.8 多雷区与强雷区 按照气象部门有关雷暴日指数的规定,年雷暴日在40~90天的地区属多雷区,年雷暴日在90天以上的地区属强雷区。 3.9 输电电缆 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电缆。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的通知 正文: ----------------------------------------------------------------------------------------------------------------------------------------------------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8年4月1日国电人劳[1998]94号) “八五”以来,我国火力发电企业的设备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产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新厂新办法”和老企业减人增效的试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了适应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推动电力企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创建一流管理的电力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大幅度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了新的《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企业标准试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和宣传,把握新《标准》的要点和实质 新《标准》吸收了国际火力发电厂管理的先进经验,肯定了国内火力发电厂改革成果,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火力发电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体现了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实现集约化经营的管理思想。对新电厂尽快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和老电厂实行减人增效向新体制过渡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电力报社、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和各火力发电企业要认真组织好新《标准》的学习和宣传,组织好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把握好新《标准》的要点和实质,为认真贯彻实施新《标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新《标准》的工作目标 1.今后新建的火力发电厂,必须实行新的管理体制,要严格按照新《标准》中新型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配备人员。
国家能源集团劳动定员标准 随着国家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能源集团作为行业的重要组织 之一,其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劳动定员标准是根据国 家能源集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不同岗位所需的人员数量和结构,以保证企业的高效运作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本文将深入探讨国家 能源集团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原则、内容以及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制定原则 国家能源集团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其 科学、公正、合理。首先,应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确定岗位设立的总体框架。其次,应充分考虑不同岗位所需的专 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人员配置与工作内容相匹配。再次,应结合企业 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合理划分岗位职责,避免职责重叠和工作分 工不清的情况。最后,应根据行业内外的用工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人 才供求关系,合理确定人员的数量和结构。 二、劳动定员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劳动定员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岗位设置、人员需求、人员构成和配备比例。首先,在岗位设置方面,应根 据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发展需求,确定各类岗位及其职责。例如,对于 能源生产企业,可能需要设立矿工、采煤机械操作员、电力工程师等 不同的岗位。其次,在人员需求方面,应根据工作量、生产规模、技 术要求等因素,合理估计需要的人员数量。然后,在人员构成方面, 应根据各类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人员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
等条件。最后,在配备比例方面,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和业务 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岗位的人员配备比例。 三、劳动定员标准的重要性 国家能源集团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劳动定员标准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证工作的高效 进行。通过科学的定员标准,可以避免人员配置过多或过少的情况, 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其次,劳动定员标准可以为企业的招聘工 作提供参考。通过明确各类岗位的人员需求和构成,企业可以更加准 确地制定招聘计划和条件,以吸引合适的人才。再次,劳动定员标准 可以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依据。通过定期对员工结构和配置比例 进行评估和调整,企业可以优化人力资源的利用,提升员工的工作满 意度和绩效水平。最后,劳动定员标准还对劳动合同的签订、薪酬福 利的设置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和稳定的 用工环境。 总结起来,国家能源集团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 任务。通过科学、公正、合理地制定定员标准,可以为企业的高效运 作和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劳动定员标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 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还关系到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国家能源集团应高度重视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不断完 善和调整,以适应国家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变化。
供电劳动定员标准
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供电企业新体制下生产、经营管理的必要环节,并根据确定的工作范围规定了各项目的定员标准。考虑到大部分供电企业实现新体制还需要有一段过程,故将新体制下生产、经营管理必要环节以外的有关项目拟定出参考标准(附录A),以便在过渡期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级和县级供电企业的劳动定员管理。 2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力电缆运行检修规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变电运行、检修规程 电器测量仪表检修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电力断路器检修规程 供电营业规则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管理规程 电能计量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3 名词、术语释义 3.1 输电线路 是指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 3.2 高原地区 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海拔在1.8km,且缺氧在15%以上的地区。 3.3 山区 电力线路所经的山区,其峰谷水平高差0.3km以上的地段。 3.4 原始森林区 指由国家划定或确认的原始森林区。 3.5 污秽地区 电力线路所处污秽环境达国家规定Ⅲ级标准及以上地段。 3.6 严寒地区
长冬严寒,全年积雪在五个月以上,且二月份平均气温在-20摄氏度以下的地区。 3.7 河网地段 河道纵横交错,每千米线路跨越的河道平均在1.5条以上的地段。 3.8 高原重覆冰区 每年平均有三个月覆冰期的高原地段。 3.9 输电电缆 指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电力电缆。 3.10 线路回长 具备传输电力条件的一回路线路长度。 3.11 配电线路 指电压为10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 3.12 供电营业区 地区级供电机构下设的区级供电机构及县级供电机构所辖的供电营业范围。 3.13 定员标准插值法计算公式 定员下限+(定员上限-定员下限)×(相关因素实际值-相关因素下限)/(相关因素上限-相关因素下限) 3.14 配电站 同时具备10kV开关三组及以上、进出线二回路
企业劳动定员标准 一、岗位定员 岗位定员是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任务,确定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数量。它通常适用于对从事简单、重复、单一、连续性工作,以及虽有多个工作内容,但主要工作相对稳定,工作量波动不大的岗位的定员。 岗位定员通常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以岗位工作任务量为依据,确定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数量;二是以岗位工作强度为依据,确定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数量。 二、产值定员 产值定员是在生产任务量或销售任务量一定的情况下,根据人均劳动效率水平,确定从事某项业务活动人员的数量的方法。它通常适用于具有直接经济价值的工作项目或业务活动,如销售、维修、运输等。 三、设备定员 设备定员是在生产设备数量和运行时间一定的情况下,根据设备的工
艺流程、技术要求以及工人的技术等级和实际操作能力,确定从事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工人数量。它通常适用于自动化程度较高、主要依靠机器设备进行生产的行业或工种,如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 四、时间定员 时间定员是根据生产任务量的不均衡程度和员工的劳动效率水平,按照生产运行时间或有效工时,确定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人员数量的方法。它通常适用于生产任务量不均衡且无法通过调整工作班次来解决的工作项目或业务活动,如连续性生产的化工、医药企业中的一些岗位。 五、任务定员 任务定员是根据生产任务量或销售任务量的不均衡程度以及员工的劳动效率水平,按照工作任务量或销售任务量,确定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人员数量的方法。它通常适用于生产任务量或销售任务量不均衡且无法通过调整工作班次来解决的工作项目或业务活动,如销售、服务等。 六、岗位轮换
岗位轮换是一种将员工从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轮换到其他工作岗位的做法。它可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增强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经验积累,同时也可以减少员工的职业倦怠和岗位疲劳。岗位轮换通常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周期性轮换;二是根据需要轮换。在实施岗位轮换时,应考虑以下几点:一是轮换的范围和频率;二是轮换人员的选择和培训;三是轮换过程中的管理和考核。 七、弹性用工 弹性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它可以根据生产任务量和业务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员工数量和工作时间安排。它通常适用于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或突发性任务增加的行业或企业。弹性用工可以有多种形式,如临时工、钟点工、外包等。在实施弹性用工时,应考虑以下几点:一是用工方式的合理选择;二是员工管理和考核;三是员工福利和待遇保障。 八、培训与考核 培训与考核是实施劳动定员标准的重要环节之一。培训可以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使其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考核则可以检验员工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成果,为进一步优化劳动定员标准提供依据。在实施培训与考核时,应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培训计划和内容的针对
劳动定员标准 一、引言 劳动定员标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劳动定员标准进行深入解析,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企业提供参考。 二、劳动定员标准的定义与意义 劳动定员标准是指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按照一定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确定企业各类人员数量、结构和比例的标准。它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也是企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 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具有以下意义: 1.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过制定劳动定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 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避免人力资源浪费或短缺,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 2.提高生产效率:劳动定员标准可以帮助企业确定各类人员的数量和结构,确 保生产线上有合适的人手,避免生产过程中的瓶颈,提高生产效率。 3.降低成本:通过制定和执行劳动定员标准,企业可以避免因人员过多而带来 的不必要的人工成本,也可以避免因人员不足而导致的生产损失,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4.提高管理水平: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 技术手段,这可以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推动管理创新。 三、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原则 在制定劳动定员标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确保定员标准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构造及其变化。通过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对凡有定额原则的作业项目所有要按定额编制 定员,一般可以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班组或工种岗位所有要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定员管理。这一原则可以充分调动和提高工人劳动生产积极性,合理节省劳动生产力。 四、劳动定员标准的应用实践 1.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专职 做好劳动定员原则编制及组织实行等工作。这有助于确保定员标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制定劳动定额定员原则:严格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劳动定额定员管 理的规定和规定,制定科学、合理、平均优秀和可操作的劳动定额定员原则。该原则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外部环境变化进行定期修订。 3.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与劳动定员管理相关的工作制度, 如招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等。这些制度应与定员标准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4.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了解并认同企业的定员标准和管理理念, 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使其更好地适应企业的需要。 5.定期评估和调整:企业应定期对定员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企业发展 的需要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评估和调整的过程应具有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6.强化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和晋升机制等激励机制,鼓励员工 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的定员标准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五、结论与展望
劳动定员制度 一、制度目的 劳动定员制度是企业根据其战略目标、生产经营规模、组织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企业所需员工的数量、岗位和技能等,旨在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等各级组织和岗位,包括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各类岗位。 三、定员依据 1.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企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确 定所需的员工数量和岗位。 2.工作流程设计:根据企业的工作流程设计,确定每个岗 位的工作量和工作负荷,进而确定所需员工数量。 3.组织结构调整:随着企业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状况的变 化,组织结构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定员也需要相应调整。
4.员工素质要求:根据岗位的性质和要求,确定所需员工 的技能、资格和经验等素质要求。 5.人工成本控制:在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合 理控制员工数量和人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四、定员管理程序 1.制定定员计划: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制 定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定员计划。 2.岗位分析评估:对每个岗位进行工作分析评估,确定工 作量和所需技能、资格等要求。 3.确定员工数量:根据岗位分析评估结果,结合组织结构 调整等因素,确定所需员工数量。 4.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定员计划和岗位需求,制定员工招 聘计划。 5.实施招聘:按照招聘计划进行招聘,确保招聘到合适的 员工。 6.培训与发展: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对现有员工进行 技能提升和发展培训。
7.绩效考核与激励: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 进行奖惩激励。 8.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对定员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确 保定员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农村供电所岗位设置及岗位工作标准 一、定员定编及岗位设置 (一)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附 件一Q/GDW 247.6-2008 )测算定员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 本县范围内进行适当调剂。 (二)岗位设置原则:农村供电所(以下简称供电所)的岗位设置应遵循“精简高效、按需设岗、以岗定人、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原则。 (三)营配合一供电所岗位设置 供电所设所长、副所长(兼安全员)、综合管理员各一名,规模在40人及以上的供电所增设营销副所长一名。下设生产班、台区班、营业班。生产班设班长、主运检工(不超过生产班人数30%)、运检工,运检工可兼职材料保管、资料管理。台区班设班长(兼安全员)、台区员。营业班设班长、营业员,营业员可兼职电费复核、计量管理、微机管理等职责。 (四)营配分离供电营业所岗位设置 1. 供电营业所设所 长、副所长(兼安全员)、综合管理员 各一名,下设低压维护班、台区班、营业班。低压维护班设班长(兼
安全员)、主运检工、运检工,运检工可兼职材料保管、资料管理。台区班设班长、台区员。营业班设班长、营业员, 营业员可兼职电费复核、微机管理、材料保管、计量等职责 2. 配电运检所设所 长、副所长(兼安全员)、综合管理员 各一名。下设运检班,运检设班长、主运检工(不超过生产班人数30%)、运检工,运检工可兼职材料保管、资料管理等职责。 (五)供电所定员定编岗位设置参考模板 详见附件四。 二、供电所机构职责 (一)营配合一供电所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农村电价政策,搞好电费和电价管理。 2. 负责供电区域内农村10千伏及以下配网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3. 负责供电区域内大修、技改、农网改造和业扩工程项目的施工及管理。 4. 负责供电区域内客户的抄表、复核、电费收缴、电费票据管理、合同管理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
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第一部分新型火力发电厂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型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油、燃气)的生产、管理、党群工作和服务性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定员。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油、燃气)的劳动定员管理。 2. 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运行规程》《火力发电厂检修规程》 3. 名词、术语释义 3.1 新型火力发电厂 新型火力发电厂系指①机组单机容量为200MW 及以上的;②主机实现了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各辅助生产系统实现了集中监控的;③实现了按现代化管理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的火力发电厂。 另外,新型火力发电厂要求职工队伍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普遍达到一专多能和一岗多责,主要运行岗位的值班人员经过仿真机培训合格能达到全能值班水平。 3.2 A 类机组 A 类机组系指:主机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机组技术水平、自动化程度和设备的可靠性均达到了国际较先进水平。 3.3 B 类机组 B 类机组系指:主机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集散控制技术,机组的可控性及操作系统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3.4 年平均日上煤量燃料输煤系统在全年实际运行的天数内平均每天的上煤量。 4. 各类人员定员标准 4.1 生产人员 4.1.1 机组运行 集控室工作范围:汽轮机、锅炉、发电机主辅设备(包括主厂房消防系统)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 岗位包括: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巡检操作员。定员标准:见表1 。 表 1 集控室运行人员定员标准 机组类别定员(人) 两台机组每增设一台机组 A 类50 20 B 类60 25 补充规定: A)网控室与集控室分开设置的,增加定员5人。 B)主厂房外循环水泵就地监控的,增加定员5人/处。 C)四台机组及以上的,增加值长定员5人。 D )供热电厂主厂房外独立设置供热站的,增加定员5人/站。 E)厂房外设置的空压机室设备不能兼管的,增加定员5人/室。 F)燃油(气)机组的,每两台机组减少定员5人。 G )备员10% 。 除灰、除尘工作范围:除灰、除尘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岗位包括:主值班员、副值班员。 定员标准:集中监控的每个控制室10人;分别监控的每个控制室 5 人。补充规定:备员10% 。 脱硫工作范围:脱硫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岗位包括:主值班员、副值班员、巡检操作员。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 劳动定员标准(暂行) 第一部分:生产运行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风电企业生产运行业务的劳动定员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就地监控:是指在风电场设立控制室对风机和输变电设备进行现场监控的生产组织方式 集中监控:是指在公司本部设立集控中心,对多个风电场的风机和输变电设备进行远程监控的生产组织方式 少人值守:是指实行集中监控的风场,留有少量人员配合集控中心对风机和输变电设备进行巡视、操作、事故处理等工 作的生产组织方式。
4定员标准 就地监控风场工作范围: a)风场管理人员:制定、监督执行风场有关的工作标准、 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建立风场的执行体系;负责人员管理、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生产指标的分解落实、运行技术管理、设备技术管理、安全技术保障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风场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 企业报税等工作;负责生产指标、设备可靠性指标的统计分析,监督外委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落实,风场安全监督网开展人身、设备、防火、交通、保卫等安全监督例行工作;负责开展事故调查,行政事务管理,物资领用及库房管理,费用核算及报销管理,食堂管理和后勤保障管理等。 b)运行人员:设备的巡回检查、填写缺陷单、联系维护单 位处理,运行监视、调整、接受调度令,运行日志的填写、运行数据的记录、生产指标的填报,风机起停操作、输变电设备的正常操作、异常、事故的处理,修试记录的填写、办理两票,开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安全活动并填写记录,召开班前班后会,落实“三讲一落实”等。 定员标准: a)具备每天通勤条件的风场:见表1 b)不具备每天通勤条件的风场:见表2。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 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 •【公布日期】1998.04.01 •【文号】国电人劳[1998]94号 •【施行日期】1998.04.0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的通知 (1998年4月1日国电人劳[1998]94号)“八五”以来,我国火力发电企业的设备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产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新厂新办法”和老企业减人增效的试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了适应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推动电力企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创建一流管理的电力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大幅度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了新的《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企业标准试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和宣传,把握新《标准》的要点和实质 新《标准》吸收了国际火力发电厂管理的先进经验,肯定了国内火力发电厂改革成果,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火力发电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体现了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实现集约化经营的管理思想。对新电厂尽快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和老电厂实行减人增效向新体制过渡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电力
报社、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和各火力发电企业要认真组织好新《标准》的学习和宣传,组织好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把握好新《标准》的要点和实质,为认真贯彻实施新《标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新《标准》的工作目标 1.今后新建的火力发电厂,必须实行新的管理体制,要严格按照新《标准》中新型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配备人员。 2.对“八五”以后投产的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新电厂,要在1999年底以前实现新的管理体制,并达到或接近新《标准》中新型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的用人水平。 3.其他老电厂,要在2000年底以前完成老体制向新体制的过渡,并达到或接近新《标准》中常规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的用人水平。 4.实行了新的管理体制且用人水平已经达到或高于新《标准》用人水平的先进企业,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力争尽快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同类型电厂先进的用人水平。 三、要把贯彻新《标准》当作深化改革的大事来抓 1.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要把贯彻实施新《标准》列入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要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并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常抓不懈。 2.为使“八五”以后投产的新电厂实行新的管理体制,达到新《标准》中新型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的用人水平,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要结合体制改革,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创造条件使之尽快达到新型火力发电厂的条件和要求。老电厂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减人增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体制改革的力度,同时做好富余职工的下岗分流和安置工作,尽早实现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国家电力公司 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1998
目录第一部分新型火力发电厂 (1) 第二部分常规火力发电厂 (11) 附录A 参考标准 (25) 使用说明 (31) II
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第一部分新型火力发电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油、燃气的生产、管理、党群工作和服务性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定员.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油、燃气的劳动定员管理. 2.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运行规程 火力发电厂检修规程 3. 名词、术语释义 3.1 新型火力发电厂 新型火力发电厂系指①机组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②主机实现了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各辅助生产系统实现了集中监控的;③实现了按现代化管理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的火力发电厂. 另外,新型火力发电厂要求职工队伍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普遍达到一专多能和一岗多责,主要运行岗位的值班人员经过仿真机培训合格能达到全能值班水平. 3.2 A类机组 A类机组系指:主机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机组技术水平、自动化程度和设备的可靠性均达到了国际较先进水平. 3.3 B类机组 B类机组系指:主机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集散控制技术,机组的可控性及操作系统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3.4 年平均日上煤量 燃料输煤系统在全年实际运行的天数内平均每天的上煤量. 4. 各类人员定员标准 4.1 生产人员 4.1.1 机组运行 4.1.1.1 集控室 工作范围:汽轮机、锅炉、发电机主辅设备包括主厂房消防系统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 岗位包括: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巡检操作员. 定员标准:见表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