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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

六盘水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安装(拆卸)单位(章):安装(拆卸)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起重机械名称塔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号TS2410639-2012

制造厂家贵州举鑫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

公司

规格型号

QTZ80

产品合格证号KPW11-264-733 出厂日期2011年7月26日

起重机械产权单位贵州举鑫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

公司

产权注册登记编号

起重机械

安装(拆卸)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

任公司

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梁朦军

现场专职安全员甘明前

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编号D245010929

安装(拆卸)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桂)JZ安许证字

【2005】000001(6--1)

起重机械安装日期起重机械拆卸日期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

B5#

工程地点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起重机械使用单位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含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及安装拆卸工等)姓名工种资格证编号备注王鑫安装拆卸工湘M05201200215

余昌军安装拆卸工苏J072013000094

刘仕鹏安装拆卸工黔A052016001364

赵庆军安装拆卸工黔A052016006912

安装(拆卸)告知时应提交的资料

序号资料名称监理审核意见

1 《六盘水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一式4份

2 起重机械产权单位自检合格证明,产权单位出租前检测合格证明,建筑

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说明书

3

安装(拆卸)单位提供的经(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建

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

4

安装(拆卸)单位提供的经(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安

装拆卸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安装(拆卸)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 安装(拆卸)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8

安装(拆卸)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

印件

9

安装(拆卸)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考核证书复印件

10 安装(拆卸)单位安装(拆卸)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11

产权备案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复印

件;

12 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13

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登订的合同原件(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安全

生产责任);

14 安装(拆卸)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原件;

15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仅租赁的设备提供)

16 起重机械基础专项施工方案与报审表、基础验收等资料

17

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安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复印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和注明哪个工地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对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盖执业印章):施工总承包单位(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理总监(签字盖执业章):监理单位(章):年月日

告知受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告知受理部门(章):年月日

六盘水市建筑起重机械

使用登记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2017 年月日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即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填写全称,并且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

2.设备名称:按规范名称填写,即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

3.规格型号:应与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标注一致。

4.产权属性:填写自用、租赁。

5.设备使用人情况:包括设备操作驾驶工和起重司索信号工。

6.申请单位应向使用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

(3)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4)使用单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特种作业人员健康证明及设备维保责任人资格证书。

(6)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协议、维护保养和安全等管理制度。

(7)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使用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9)使用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使用登记编号由使用登记机关统一编号并填写。

受理编号:受理时间: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规格型号QTZ63 产权属性租赁验收日期

设备产权备案编号黔LS-T00884 备案登记机关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设备产权单位贵州举鑫泰建筑机械设备

租凭有限公司

产权单位注册地

钟山区荷城街道城南社

区阳光三巷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结构形式

设备使用单位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与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工程总承包单位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与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设备安装单位单位名称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与编号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D245010929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桂)JZ安许证字

【2005】00001(6--1)安装日期2017年月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

梁朦军182********

工程监理单位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与编号项目总监及联系电话

检测检验单位单位名称

检测日期2017年检测报告编号及结论

下次检验截止日

2017年1月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伟156********

设备使用人员情况姓名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王鑫安装拆卸工湘M05201200215

余昌军安装拆卸工苏J072013000094刘仕鹏安装拆卸工黔A052016001364赵庆军安装拆卸工黔A052016006912

安装联合验收设备使用单位(申

请单位)意见

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监理单位和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办理使用登

记手续。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

意见

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监理单位和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办理使用登

记手续。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执业印章):年月日

设备安装单位

意见

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监理单位和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办理使用登

记手续。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工程监理单位

意见

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监理单位和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办理使用登

记手续。

项目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年月日

出租单位

意见

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监理单位和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和试运行,未发现异常,我方同意办理使用登

记手续。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使用登记机关意见登记机关意见: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登记机关(盖章)

使用登记时间年月日

使用登记资料

注:资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资料审查会签表

(四)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五)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报审表

(六)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审表(七)塔式起重机安装合同

(八)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九)检验检测报告

(十)安全技术交底

(十一)塔式起重机安装施工方案

(十二)附着式塔机的安装

(十三)塔式起重机拆卸施工方案

(十四)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五)塔式起重机群塔作业方案

(十六)塔式起重机基础隐蔽验收资料

(十七)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十八)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

(十九)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二十)安装单位资质及安装人员资格证书

(二十一)操作工证及司索工证

(二十二)附件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编号: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 工程地点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设备型号QTZ63

设备编号KPW11-264-733 备案登记号黔LS-T00884

产权单位贵州举鑫泰建筑机械设备租凭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赵音举

安(拆)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梁朦军

检测单位检测日期检测结论合格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

操作人员指挥人员

监督人员登记日期登记机关(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除最后一栏外)由设备使用单位填写,一份存使用登记机关,一份同起重机械其它技术资料存项目所在地备查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编号: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工程地点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设备型号QTZ63

设备编号KPW11-264-733 备案登记号黔LS-T00884

产权单位贵州举鑫泰建筑机械设备租凭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赵音举

安(拆)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梁朦军

检测单位检测日期检测结论合格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

操作人员指挥人员

监督人员登记日期登记机关(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除最后一栏外)由设备使用单位填写,一份存使用登记机关,一份同起重机械其它技术资料存项目所在地备查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资料审查会签表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我单位拟于年月日在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工程安装塔式起重机械 1 台,现将该专项工程的相关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予以审核。

附:1、备案证明;2、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4、安装合同及安全协议书;5、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及资质合格证书;6、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装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

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 编号:

致:(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请予以审查。

附件:□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仅对超多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件: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安装单位意见:

安装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件: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装单位意见:

安装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 致: 贵(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工程塔式起重机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件:塔式起重机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

安装单位意见:

安装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械

安装拆卸及维保合同

出租、产权单位(全称): 六盘水市举鑫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全称):

安装单位(全称):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建筑施工现场及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经叁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装、拆卸、定期检查维保合同。原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起重设备拆卸完成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以下合同出现的发包方(使用单位)简称为甲方,承包方(安装、拆卸、定期检查维保单位)简称为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

工程地点:

二、建筑起重机械参数

1、机械名称:塔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QTZ63

生产厂家: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出厂编号:KPW11-264-733

出厂时间:2011年7月26日

产权备案编号: 黔LS-T00884

2、塔式起重机

公称起重力矩 800KN·m 最大起重量: 6 t

起重臂有效长度: 55 m 最大安装高度: 140 m

独立安装高度: 40 m

3、施工升降机

单笼载重量: kg 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架设高度: m 自由段高度: m

设置:道附墙吊笼规格:

三、合同范围

1、将完好无损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调试、试运转完毕,直至相关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

2、根据使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实际需要进行附着、顶升工作。

3、使用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月保养)。其中塔吊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检查维保,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定期检查维保每月不少于2次,并有定期检查维保记录。

4、将需要拆卸的建筑起重机械完好无损地拆卸完毕。

5、其他约定:

四、合同工期

安装日期:自安装告知书备案登记完成后7 日内完成安装;

竣工日期:自拆卸告知书备案登记完成后7 日内完成拆卸;

五、质量标准

1、按相关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安装拆卸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进行

工作;

2、现场其它要求:

六、合同价款

1、安装设备费用: (人民币)

¥:

2、拆卸设备费用: (人民币)

¥:10000.00

3、月度维护保养费用:壹万元整(人民币)

¥:10000.00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顶升附着、顶升降节费:300元人民币/每节。附着安装拆卸300 元/每道。

七、本合同包含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及相应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

三方有关租赁、安装拆卸与维护保养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出租单位向使用单位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设备,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

产品。

九、使用单位向出租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安装单位向使用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专项工程质量保修责

任。

十一、使用单位向安装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1.三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出租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1为使用单位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设备相应的配件和附墙件,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1.2出租单位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并具备以下安全技术资料:

(1)制造许可证(复印件),(2)产品合格证,(3)监督检验证明,(4)安装使用说明书,(5)备案证明,(6)基础设计方案(计算书)及验收报告,(7)若为旧机,应增加准备:①上一次安装的检验报告,②完整有效的装拆、保养、大修、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累计运行记录,③大修或年审合格证,(8)跨地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网站备案并可查询,(9)必要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1.3出租单位负责混凝土基础以上建筑起重机械的性能完好。

1.4出租单位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_2_人,应按操作规程操作。由出租单位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安装、使用单位无涉。出租单位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出租单位为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所使用的汽车吊,其操作人员和车辆均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由出租单位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安装、使用单位无涉。出租单位必须为司机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5出租单位在机械进场前 7 天向使用单位提供的机械基础图纸以便使用单位制作基础。

1.6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租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1使用单位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及其配件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出租单位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使用单位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使用单位赔偿。

2.2按相应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中基础设计方案或自行设计的基础方案(附:《设计计算书》)进行基础施工,并负责按要求办理基础验收手续以及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基础的维护管理。

2.3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设置起重机械专用电箱,做好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并接通电源。

2.4按产权备案编号机械专项工程施工要求,做到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安全隐患。

2.5根据相关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附着装置安装所需预埋件的预埋工作,保证附着预埋点结构满足强度要求。

2.6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进场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7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情况(如清理作业现场,设立作业禁区,防止非作业人员闯入作业禁区);

2.8协助安装单位测量水平及垂直度。

2.9在相关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并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2.10做好起重机械的转场运输工作:

安装前,应将预备安装的建筑起重机械转运至符合《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安装作业要求的范围内。

2.11对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维护保养与调试过程中提出的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于7天内完成修复、整改;也可委托安装单位修复、整改,双方另签《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另计。

2.12使用单位配备相应人数的司索和指挥(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不得强

迫出租单位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2.13本合同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合同范围内的安装、拆卸、顶升、附着、维护保养工作对第三方分包。

2.14每月安排两天的时间停机,由安装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并制定专项方案。

2.15使用单位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安装单位安装人员、出租单位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2.16使用单位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__2_人,应按操作规程操作。由使用单位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安装、出租单位无涉。使用单位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使用单位为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所使用的汽车吊,其操作人员和车辆均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由使用单位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出租、安装单位无涉。使用单位必须为操作司机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安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1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齐全相应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并确保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2准备齐全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维护保养等施工作业中所需的满足工作要求的设备、吊具、索具、工具、仪器。

3.3为所有参与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

3.4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安装单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及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

3.5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报告,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3.6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项工程开工的同时,及时配合出租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供安检站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办理相关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申请。

取得监督检验合格证后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有关检验检测合格等资料。

3.7 起重机械拆卸前按程序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拆卸告知手续;

3.8 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拆卸与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与使用单位协商后整改。

3.9 每月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二级(月)保养,

3.10 自行配备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

3.11 安装单位为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所使用的汽车吊,其操作人员和车辆均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由安装单位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出租、使用单位无涉。

二、工期

1、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2、使用单位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相关款项,致使安装单位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工期顺延。

三、质量和检验

3.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附着、维护保养等专项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相关《使用说明书》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2因安装单位原因造成建筑起重机械未能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监督检验合格证明书以及顶升、附着、维护保养质量不合格的,由安装单位承担再次检验费用和其它违约责任。

四、安全施工

4.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在签定同合的同时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2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4.3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方应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五.其他约定:

六、违约、索赔和争议

6.1出租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使用单位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6.3 使用单位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安装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安装单位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6.5 当一方因对方原因给己方造成损失而向对方索赔时,要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提出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6.6 出租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三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7.1 安装单位必须为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拆卸及维护保养专项工程特种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7.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时间以安装单位签收的使用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7.3 建筑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安装单位,安装单位自收到告知之日起履行保养责任。

7.4 使用单位应按照《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及建设部有关《起重机械保养规程》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与例行(日)保养,做好保养记录。

7.5 因一方违背本合同相关约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出租单位、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三方盖章签名后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出租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使用单位:(公章)安装维保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安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鲁都噶标准厂房B5#

工程地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项目所属地区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项目所属地区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项目所属地区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项目所属地区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维护责任。必须符合项目所属地区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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