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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商户服务功能入网协议

商户编号:

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商户入网协议

甲方(盖章):青岛彩生活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地址:即墨市阳光城彩生活社区服务大厦201 地址:

联系人:合同管理组联系人:

Email:postmaster@colourlfie.mobi Email:

电话(FAX):0532-******** 电话(FAX):

1、总则

鉴于商户已充分认知并注册成为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会员用户,现商户拟申请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商户功能,同意和接受《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商户入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项条款。

2、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2.1 彩生活:是指青岛彩生活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2 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是指青岛彩生活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互联网技术服务为线上基础,以分布全城的社区服务站点为线下输出终端,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务的一体化平台。

2.3 商户帐号:即用户在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申请的,按分配权限用于登录管理后台的帐号。

2.4 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商户功能:是指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以下也称“商户功能”或“商户功能平台”)。

2.5 商户:是指符合本协议第3 条规定的条件并申请注册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商户功能的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用户。

2.6 商户注册:是指通过平台成功申请领取彩生活VIP卡,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同意履行服务约定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并获得商户功能,升级为VVIP服务的过程。

2.7 微信支付:此处是指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开发的微信支付应用。

3、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本协议服务的商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 同意并遵守本协议;

3.2 已在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完成注册;

3.3 提交申请商户功能所需的的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信息确认

4.1 在使用本协议服务前,彩生活有权对商户在申请服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核实、确认。进行核实、确认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1 商户登记的法律实体在实际经营所在地工商部门是否有合法有效的

注册记录;

4.1.2 商户登记的联系人在该法律实体的业务身份是否属实;

4.1.3 商户登记的联系人是否获得公司授权购买和使用服务;

4.1.4 商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相关资料是否属实;

4.1.5 法律法规要求及彩生活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信息。若商户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资料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商户未能通过信息确认,商户可在按照要求修改资料后再次提交信息确认。

4.2 对上述信息的任何变更,商户应及时通知彩生活,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信息变更的再确认申请”,将变更信息交由彩生活再次确认核实,如再确认未能通过,彩生活有权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3 商户同意为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因上述信息变更未能及时通知而导致的风险担责,若因此给彩生活(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功能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全部损失。

5、商户功能的开通

5.1 商户功能将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开通:

5.1.1 商户签署本协议;

5.1.2 商户符合本协议第3 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5.1.3 彩生活未向商户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通知。

5.2 商户功能期自服务实际开通日起算,彩生活将按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提前一周通知商户服务实际开通日。

5.3 商户在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注册帐号并申请完成商户功能后服务实际开通日前,仅可为帐号测试目的使用商户功能,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或进行正式交易,此期间商户公众帐号所产生的任何交易无效,相关交易费用彩生活有权不予结算。

5.4 如商户在签署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5.1 条规定的所有开通

条件,则彩生活有权不予开通商户功能。

6、费用及结算

6.1 收费类别

商户使用商户功能和平台服务时,彩生活按照约定的标准向商户收取商户功能费和约定服务费。如彩生活后续拟收取其他费用或现有费用发生变更的,彩生活会另行通知商户并签署补充协议,商户确认后按照通知的该标准交纳费用,否则,彩生活有权中止或终止为商户提供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6.2 功能费和服务费比例及调整

双方确认本协议签署生效2个工作日内,商户需缴纳功能费___0__元(人民币)/年,自缴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平台为商户开放相应权限及服务设臵正式运营。

6.2.1 在服务设臵期间产生交易,服务费比例为0;

6.2.2 在服务设臵完成正式运营后(即 ____年___月___日)至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日止,服务费比例为 7% ;

6.2.3 彩生活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双方合作情况收取功能费或调整服务费比例,彩生活上述收取或调整通知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商户,商户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对调整后标准协商确认,未在上述期限内予以答复的视为接受该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6.3 结算及收费方式

6.3.1 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功能费和服务费比例计算方式如下:

功能费包含年度技术维护费用和客服费用,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服务费=交易额×服务费比例

前述交易额指乙方使用商户功能在彩生活本地服务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以及彩会员到店产生的每笔交易额。如计算时因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产生微小误差,甲、乙双方均予以认可。

6.3.2 双方同意上述功能费,彩生活有权委托平安银行即墨市支行代收代扣。

6.3.3 甲方收取功能服务费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每笔交易款中扣除功能费。

(2)乙方直接向甲方进行缴纳。甲方提供指定的缴费账户是11014662793006[0489—平安银行青岛即墨支行]。

6.4 商户收取结算款的银行账户以商户在申请平台商户功能时提交的申请资料中的银行收款账户为准,双方约定结算周期为 T+ 8 。

6.5 若商户因各种原因变更银行账号时,变更前需预先向彩生活提供加盖公章的变更通知以及彩生活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因商户变更账号或指定收款人但未及时通知彩生活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任何损失,由商户承担。

7、保证金

7.1 为保障平台良好运营环境吗,平台实施先行赔付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相应风险保证金。若甲方决定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2日内向乙方在平安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以下统称“乙方专用账户”)中缴存规定的风险保证金__0.3__万元人民币作为本业务的保证金。

7.2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补足保证金金额,如乙方未能在收到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专用账户内补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服务或暂停本业务合作。如乙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十五天内未补足保证金,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3 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乙方未有违约行为,且甲、乙双方间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乙方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则甲方将在本协议终止后满一年时,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7.4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或违反其对用户的承诺或违反与甲方的约定(如本协议)致用户或甲方受损时,乙方同意甲方有完全的权力根据甲方的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对用户或甲方进行赔付。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或结算款项中扣除相当于甲方及用户损失的金额,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7.5 合作关系结束后,甲方仍享有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8、彩生活的权利和义务

8.1 彩生活负责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维护平台商户功能的正常运行, 对商户在注册使用商户功能中所遇到的问题,彩生活及时提供协助。

8.2 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彩生活没有义务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

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存在下列情况,彩生活可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存在违法或其他不当性质的行为,彩生活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或中止(或终止)对商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2.1 第三方通知彩生活认为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存在重大问题,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8.2.2 第三方向彩生活告知商户在商户功能平台上有违法或其他不当行为的。

商户知悉和同意,彩生活接到第三方的上述任一投诉时,彩生活有权将商户的主体身份资料、联系方式及交易信息等资料提供给投诉方或相关部门。

8.3彩生活有权对商户提交的信息资料照本协议第4 条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

有权对商户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若发现有违反本协议或存在有违

法或其他不当行为的,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

删除等处理。本条所规定的彩生活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并不解释为彩生活有主动审查商户行为的义务。

8.4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彩生活有权对商户违法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并公告处理结果。

8.5 商户在商户功能平台发布的不当信息,彩生活有权在不通知商户的前提下

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上述不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彩生活和/或商户功能平台其他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8.6 商户对其在商户功能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授予彩生活许可使用权利,彩生活有权对该权利在彩生活及其关联公司再授权,彩生活有权(全部或部分地)采取使用、复制、改写等方式利用商户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8.7彩生活并非商户在网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商户的具体交易彩生活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商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户如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商户功能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商户自行负责支付。上述商户行为所导致的纠纷由商户自行解决和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若给彩生活造成损失的,商户应予赔偿。

8.8彩生活有权根据商户功能平台运营的需要对商户开放相关接口或功能认证,

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彩生活将在该商户页面进行相应标识,商户应当遵守相关接口或功能的使用规范,如有违规违约行为,彩生活有权不经通知撤销上述认证并取消相应标识。

9、商户的权利和义务

9.1 商户保证有合法的权利和资质缔结本协议,在彩生活开始提供相关服务前,商户须按照彩生活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资质资料及注册资料(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商户应确保前述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同时商户应在上述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且不得以他人资料进行“商户注册”。否则,彩生活有权终止为商户提供服务,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

9.2 商户保证对申请商户功能的后台管理帐号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商户对相关操作等均应符合本协议规则。

9.3 商户使用其开通商户功能的帐号登录并通过商户功能后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开展经营活动等行为,该帐号为识别商户身份的标识,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身的帐号及其密码,其帐号下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商户的行为。因商户在商户功能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及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产生任何纠纷的,均由商户解决,因此造成彩生活或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均由商户进行赔偿。

9.4 商户对自身发布于商户功能平台的商品或服务应有合法的销售资质,并保证发布于商户功能平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有关优惠信息等)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9.5 商户在使用商户功能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商户应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法律法规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售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法规定。

9.6 商户特别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9.6.1 商户所售商品均为100%正品。如出现任何售假行为,彩生活有权立即终止为商户提供服务,且保留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9.6.2 遵守“正品、假一赔三、七天包退”等彩生活针对商户功能制定的相关规则:

序号标准说明

1 正品指商户所出售的商品渠道来源合法,且属品牌商(即该品牌原始权利人)自行生产、授权他人生产或认可他人生产的且可以依法开具发票的商品。

2 假一赔三即一旦发现商户所售商品为非正品,商户在退还用户支付的款项基础上,再以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的三倍加邮费(含购买及退回该商品所支付的邮费)赔付用户。

3 七天包退。即用户收到商品后因任何原因发现不满意,七天内可以免费退换货,但法律明确规定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商品除外(如: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9.6.3彩生活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商户资质、出售商品质量等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商户进行处罚。

9.7 商户同意不对商户功能平台上任何数据作本协议目的之外的利用,未经彩生活书面许可,不得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商户功能上的任何资料。9.8 商户应遵守其他彩生活针对商户功能平台制定的相关规则。具体规则内容彩生活会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通过邮件通知商户或在商户功能平台进行公告等途径进行通知或公布。

10、知识产权及保密

10.1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对于本协议签署前双方已拥有或已存在的所有知识产权仍归原有方所有,不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而使另一方对之享有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每一方也保证绝对不会做出任何侵犯另一方知识产权,或侵犯另一方任何权利的行为。对于彩生活在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中涉及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彩生活所有,未经彩生活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10.2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包括本协议内容,在本协议期限及随后[三(3)]年内,商户必须对所接触到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为除本协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该方雇员(或其关联机构、该方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的雇员)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同时,非经彩生活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10.3如商户拟发布任何与商户功能、本协议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关系)有关的新闻稿、公告、声明、广告或进行宣传,均应经彩生活事先书面同意。

11、协议期限、生效及终止

11.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协议首次和后续历次有效期届满前的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要求终止协议的,本协议应视为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

11.2 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11.3 如商户违反彩生活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或存在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非法外贸商品、二手商品,或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情形的,彩生活有权终止本协议。

11.4 商户在连续超过三十天的时间未使用商户功能平台的,彩生活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封禁相关帐号。

11.5本协议项下保密、知识产权、协议生效和终止的条款及其他依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2、通知方式

12.1商户向彩生活发出通知时,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过以下信息递交,通知的到达以彩生活收到为准。

收件地址:青岛即墨市即发阳光城彩生活社区服务大厦201

邮编:266200

收件人:合同管理组

电子邮箱:postmaster@colourlife.mobi

12.2彩生活可自平台向商户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的为准。同时,彩生活也可以在商户功能平台上公告的方式送达至商户。

13、违约责任

13.1商户应对违反本协议而给彩生活造成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13.2商户不得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其用户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可以通过商户功能达成的交易。否则将视商户为严重违约,彩生活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就违约行为向商户追偿。

13.3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4、不可抗力及免责事由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彩生活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所称之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协议各方的免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雷击或地震、罢工、暴动、法定疾病、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等客观情况。

1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本协议之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15.2 因本协议存在任何争议的,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协议各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彩生活住所地(即青岛即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6、其他

16.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本协议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协议的内容。

16.3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除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外,其余部分条款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6.4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彩生活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与商户功能、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有关的规则。

16.6彩生活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彩生活将另行通知商户。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

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并同时停止使用彩生活提供的相关服务。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即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商户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16.7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以及彩生活制定的相关协议、规则。本协议为彩生活与商户间就商户功能签订的特别协议,如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存在冲突的,则以本协议为准。(正文结束,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青岛彩生活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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