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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发[2010]45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45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45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45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一○年六月八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转移风险是国别风险的主要类型之一,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由于本国外汇储备不足或外汇管制等原因,无法获得所需外汇偿还其境外债务的风险。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国家或地区,是指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国别风险管理时,应当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重大国别风险暴露,是指对单一国家或地区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净资本25%的风险暴露。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准备金,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吸收国别风险导致的潜在损失计提的准备金。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在计提准备金时充分考虑国别风险。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时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信息,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国别风险管理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机构战略目标、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国别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过程;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审计。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承担监控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审核和批准国别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程序和限额;

(二)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

(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国别风险报告,监控和评价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对国别风险管理的履职情况;

(四)确定内部审计部门对国别风险管理情况的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

准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国别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操作规程;

(二)及时了解国别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

(三)明确界定各部门的国别风险管理职责以及国别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国别风险管理职责,确保国别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四)确保具备适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足够的资源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国别风险。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指定合适的部门承担国别

风险管理职责,制定适用于本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

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应当与本机构跨境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主要内容包括:

(一)跨境业务战略和主要承担的国别风险类型;

(二)国别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权限和责任;

(三)国别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国别风险的报告体系;

(五)国别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国别风险的内部控制和审计;

(七)国别风险准备金政策和计提方法;

(八)应急预案和退出策略。

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识别业务经营中面临的潜在国别风险,了解所承担的国别风险类型,确保在单一和并表层面上,按国别识别风险。

国别风险存在于授信、国际资本市场业务、设立境外机构、代理行往来和由境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务等经营活动中。

第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国际授信与国内授信适用同等原则,包括: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境外借款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外币资产或收入来源履行其外币债务;认真核实借款人身份及最终所有权,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尽职核查资金实际用途,防止贷款挪用;审慎评估海外抵押品的合法性及其可被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交易对手尽职调查时,应当严格遵守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对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的业务及交易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查询包括联合国制裁决议在内的与本机构经营相关的国际事件信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更新有关制裁名单和可疑交易客户等信息,防止个别组织或个人利用本机构从事支持恐怖主义、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国别风险类型、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计量方法应当至少满足以下要求:能够覆盖所有重大风险暴露和不同类型的风险;能够在单一和并表层面按国别计量风险;能够根据有风险转移及无风险转移情况分别计量国别风险。

第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评估体系,对已经开展和计划开展业务的国家或地区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在评估国别风险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的定性和定量因素。在国际金融中心开展业务或设有商业存在的机构,还应当充分考虑国际金融中心的固有风险因素。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出现不稳定因素或可能发生危机的情况下,应当及时更新对该国家或地区的风险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定业务发展

战略、审批授信、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进行国别风险评级和设定国别风险限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别风险评估结果。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正式的国别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反映国别风险评估结果。国别风险应当至少划分为低、较低、中、较高、高五个等级,风险暴露较大的机构可以考虑建立更为复杂的评级体系。在存在极端风险事件情况下,银监会可以统一指定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风险等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国别风险评级和贷款分类体系的对应关系,在设立国别风险限额和确定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水平时充分考虑风险评级结果。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合理利用内外部资源开展国别风险评估和评级,在此基础上做出独立判断。国别风险暴露较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主要利用外部资源开展国别风险评估和评级,但最终应当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国别风险实行限额管理,在综合考虑跨境业务发展战略、国别风险评级和自身风险偏好等因素的基础上,按国别合理设定覆盖表内外项目的国别风险限额。有重大国别风险暴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考虑在总限额下按业务类型、交易对手类型、国别风险类型和期限等设定分类限额。

国别风险限额应当经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批准,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对国别风险限额进行审查和批准,在特定国家或地区风险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提高审查和批准频率。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国别风险限额监测、超限报告和审批程序,至少每月监测国别风险限额遵守情况,持有较多交易资产的机构应当提高监测频率。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应级别的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以获得批准或采取纠正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能够有效监测限额遵守情况。

第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相适应的监测机制,在单一和并表层面上按国别监测风险,监测信息应当妥善保存于国别风险评估档案中。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状况恶化时,应当提高监测频率。必要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当监测特定国际金融中心、某一区域或某组具有类似特征国家的风险状况和趋势。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实施监测,包括要求本机构的境外机构提供国别风险状况报告,定期走访相关国家或地区,从评级机构或其他外部机构获取有关信息等。国别风险暴露较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主要利用外部资源开展国别风险监测。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压力测试方法和程序,定期测试不同假设情景对国别风险状况的潜在影响,以识别早期潜在风险,并评估业务发展策略与战略目标的一致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测试结果,根据测试结果制定国别风险管理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对陷入困境国家的风险暴露,明确在特定风险状况下应当采取的风险缓释措施,以及必要时应当采取的市场退出策略。

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为国别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至少应当包括:

(一)帮助识别不适当的客户及交易;

(二)支持不同业务领域、不同类型国别风险的计量;

(三)支持国别风险评估和风险评级;

(四)监测国别风险限额执行情况;

(五)为压力测试提供有效支持;

(六)准确、及时、持续、完整地提供国别风险信息,满足内部管理、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

第二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国别风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别风险暴露、风险评估和评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超限额业务处理情况、压力测试、准备金计提水平等。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报告应当遵循规定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重大风险暴露和高风险国家暴露应当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在风险暴露可能威胁到银行盈利、资本和声誉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二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国别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限额得到有效执行和遵守,相关职能适当分离,如业务经营职能和国别风险评估、风险评级、风险限额设定及监测职能应当保持独立。

第二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国别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查,评估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限额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获取完整、准确的国别风险管理信息。

第三章国别风险准备金

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国别风险对资产质量的影响,准确识别、合理评估、审慎预计因国别风险可能导致的资产损失。

第二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书面的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政策,确保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面、真实反映国别风险。

第二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计提的国别风险准备金应当作为资产减值准备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本指引对国别风险进行分类,并在考虑风险转移和风险缓释因素后,参照以下标准对具有国别风险的资产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

低国别风险不低于0.5%;较低国别风险不低于1%;中等国别风险不低于15%;较高国别风险不低于25%;高国别风险不低于50%。

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已建立国别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应当明确该评级体系与本指引规定的国别风险分类之间的对应关系。

第二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资产的国别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跟踪监测,并根据国别风险的变化动态调整国别风险准备金。

第三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在对本机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评估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考虑国别风险因素的充分性、合理性和审慎性,并发表审计意见。

第四章国别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情况纳入持续监管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在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的申请时,将国别风险管理状况作为重要考虑因素。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每年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国别风险暴露和准备金计提情况,有重大国别风险暴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每季度报告。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可以根据审查结果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报告范围和频率、提供额外信息、实施压力测试等。

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发生重大经济、政治、社会事件,并对本行国别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银行业金融

机构应当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对该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暴露情况。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当报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备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定期检查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国别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

(二)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

(三)国别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有效性;

(四)国别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

(五)国别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

(六)国别风险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第三十四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期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可以要求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不充分的商业银行采取措施,减少国别风险暴露或者提高准备金水平。

第三十五条对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中发现的有关国别风险管理的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

整改方案并采取整改措施。对于逾期未改正或者导致重大损失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第三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披露国别风险和国别风险管理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外国银行分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最迟应当于2011年6月1日前达到本指引要求。

第四十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别风险主要类型

一、转移风险

转移风险指借款人或债务人由于本国外汇储备不足或外汇管制等原因,无法获得所需外汇偿还其境外债务的风险。

二、主权风险

主权风险指外国政府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其直接或间接外币债务的可能性。

三、传染风险

传染风险指某一国家的不利状况导致该地区其他国家评级下降或信贷紧缩的风险,尽管这些国家并未发生这些不利状况,自身信用状况也未出现恶化。

四、货币风险

货币风险指由于汇率不利变动或货币贬值,导致债务人持有的本国货币或现金流不足以支付其外币债务的风险。

五、宏观经济风险

宏观经济风险指债务人因本国政府采取保持本国货币币值的措施而承受高利率的风险。

六、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指债务人因所在国发生政治冲突、政权更替、战争等情形,或者债务人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等情形而承受的风险。

七、间接国别风险

间接国别风险指某一国家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恶化,威胁到在该国有重大商业关系或利益的本国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风险。

间接国别风险无需纳入正式的国别风险管理程序中,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评估本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时,应适当考虑国别风险因素。

附件2

国别风险评估因素

一、政治外交环境

(一)政治稳定性

(二)政治力量平衡性

(三)政体成熟程度

(四)地缘政治与外交关系状况

二、经济金融环境

(一)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1.经济增长水平、模式和可持续性;

2.通货膨胀水平;

3.就业情况;

4.支柱产业状况。

(二)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1.经常账户状况和稳定性;

2.国外资本流入情况;

3.外汇储备规模。

(三)金融指标表现

1.货币供应量;

2.利率;

3.汇率。

(四)外债结构、规模和偿债能力

(五)政府财政状况

(六)经济受其他国家或地区问题影响的程度

(七)是否为国际金融中心,主要市场功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和监管能力

三、制度运营环境

(一)金融体系

1.金融系统发达程度;

2.金融系统杠杆率和资金来源稳定性;

3.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匹配性;

4.银行体系增长情况,私人部门信贷增长情况。

(二)法律体系

(三)投资政策

(四)遵守国际法律、商业、会计和金融监管等标准情况,以及信息透明度

(五)政府纠正经济及预算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四、社会安全环境

(一)社会文明程度和文化传统

(二)宗教民族矛盾

(三)恐怖主义活动

(四)其他社会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和治安状况、自然条件和自然灾害、疾病瘟疫等

附件3

国别风险分类标准

低国别风险:国家或地区政体稳定,经济政策(无论在经济繁荣期还是萧条期)被证明有效且正确,不存在任何外汇限制,有及时偿债的超强能力。目前及未来可预计一段时间内,不存在导致对该国家或地区投资遭受损失的国别风险事件,或即便事件发生,也不会影响该国或地区的偿债能力或造成其他损失。

较低国别风险:该国家或地区现有的国别风险期望值低,偿债能力足够,但目前及未来可预计一段时间内,存在一些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导致对该国家或地区投资遭受损失的不利因素。

中等国别风险:指某一国家或地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对该国家或地区的贷款本息或投资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较高国别风险:该国家或地区存在周期性的外汇危机和政治问题,信用风险较为严重,已经实施债务重组但依然不能按时偿还债务,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高国别风险:指某一国家或地区出现经济、政治、社会动荡等国别风险事件或出现该事件的概率较高,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对该国家或地区的贷款本息或投资仍然可能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2020江苏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招聘职位

2020江苏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招聘职位 2017年江苏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招聘启事已发布,报名时间截 至2017年3月31日,详情如下: 2017年江苏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招聘启事 职位1:商务与市场推广团队/市场营销岗 招聘单位:总行网络金融部 招聘类别:社会招聘 用工性质:合同制 工作地点:江苏南京市 截止日期:2017-03-31 岗位职责: 1.市场规划。根据我行整体战略规划、客户需求、市场特点及行业特性,制定并实施直销银行业务客户的市场营销策略和计划,建 立直销银行独立的市场营销管理体系;根据年度业务经营计划,负责 统一策划全行直销银行产品的市场营销活动,确保经营计划的实现。 2.营销推广。负责根据营销整体规划,制定详细的市场营销及推广方案;负责培育、开发、管理、维护客户,建立直销银行业务可持 续发展的业务体系和客户群体,推动直销银行业务发展。 3.品牌建设。负责牵头直销银行业务品牌建设和维护,并配合全行品牌管理部门做好直销银行业务品牌的广告宣传等市场推广工作,跟踪市场响应和品牌影响力变化情况。 4.绩效考核。根据全行业务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经营机构直销银行业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年度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计划,进 行直销银行目标任务的分解及考核,确保经营计划的实现。

5.外部联系。负责构建、维护与监管部门、外部战略合作伙伴和有关合作渠道的关系。负责牵头互联网市场合作资源的拓展、维护工作,建立及开发互联网金融业务合作渠道,对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进行有效管理。 6.专业培训。负责行使直销银行业务市场营销管理等条线管理职能,组织全行直销银行业务市场营销管理工作业务培训。 任职资格: 应聘要求: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方面无不良记录;本人居住地为南京。 任职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对互联网金融具有较深的理解,熟悉互联网营销的手段,具有较强营销策划能力。具有较强的外部合作、商务谈判、沟通协调与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大客户拓展能力,有团队管理经验。金融从业3年以上,从事电子银行业务管理2年以上。 职位2:风险管理团队/风险管理岗 招聘单位:总行网络金融部 招聘类别:社会招聘 用工性质:合同制 工作地点:江苏南京市 截止日期:2017-03-31 岗位职责: 1、风险规划。根据部门战略规划、客户需求、市场特点及行业特性,规划直销银行业务产品的整体风险策略和风险政策。 2、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和完善直销银行业务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13〕37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深入落实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调整信贷结构,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将任务合理分解到各分支机构,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由主要负责人层层推动落实。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各银监局应于每年一季度末汇总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报送银监会。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应于每年一季度末

将当年全行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报送银监会,同时抄送相关机构监管部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各银监局应对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含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总行营业部)实行按月监测、按季考核,并针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考核要求,确保全辖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四、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测指标体系。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3项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按月进行监测、考核和通报。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 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主要 考察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及其它金融服务的比例。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主要考察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有效贷款需求 的满足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内部机制体制,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 五、继续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全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且当年全行小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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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最近,国内首部深度剖析互联网金融的着作《互联网金融》于2013年10月24日在京举行新书发布会。互联网金融领域专家学者、金融投资代表、企业精英以及来自近20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书发布会,在这其间,共同探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方向、发展动态与未来趋势。 《互联网金融》由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与国培机构董事长刘勇联手合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是国内首部全面、系统地剖析互联网金融的书籍,其内容涵盖了互联网金融六大模式的国内外发展现状、运营模式、风险特征、发展趋势、监管方法以及行业发展政策建议等方面,本书可在国培机构预览购买。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将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银行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发挥鲶鱼效应,包括改变银行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等。比尔·盖茨十几年前就曾断言,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传统商业银行将是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指出,以Facebook为代表的社交网络,将威胁到银行生存的根基——存贷中介功能,并且他虽然看似遥远,但很快就会发生。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豪言,将用互联网的思想和技术改变贷款模式,重建整个社会未来的金融体系。 近年来,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大大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业网上银行功能也非常丰富,还有质押贷款业务等等。如果是你自己的存单,你可以不需要审批,就可以由网银自动办理质押和贷款手续。网络银行最近几年,主要是以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为首的,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在国际上获得了很多大的奖项。其中最大的成绩就是实现了数据大集中,形成了南北数据中心,完成灾备建设。 另外,网络银行平台上,业务全能化。产品开发能力加强,品种越来越丰富。银行总行打破了以前的科技人员配备方法,直接将科技人员下放到业务部门,人事属于业务部门。但其科技业务水平和能力的评价,科技部门有着重要话语权。这种改革使业务系统的维护能力、业务部门提出需求的能力迅速上升,提升了银行技术实力,在第一线培养了金融和计算机复合型人才。据国家统计局、工信部和易观咨询等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数量已由1993年的2005人猛增至亿人,移动智能终端出货量达亿部,超过我国历年移动智能终端出货量的总和,2012年1-6月智能手机出货量占比已达%,网上银行注册用户为亿,全年交易额高达万亿元,全行业离柜业务率达到%。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量越来越大,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据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规模达万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99%。尽管与当年全国支付系统近2000万亿元的业务处理金额相差甚远,但第三方支付组织已将手伸向了银行的核心业务,且在电子支付领域奠定了优势地位。业界人士预计,未来几年其交易额将迎来爆炸式增长,业务占比会不断提升。 二、互联网金融的前景 首先,互联网金融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银行直接融资以及股票和债券市场间接融资尽管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产生很大的市场交易成本,包括贷款信息收集成本、银行与客户签约成本、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成本、贷后风险管理成本以及坏账处理成本等。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

互联网金融的国内外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国内外发展 与传统金融的区别联系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点对点信息互换思想,通过网格化的关系联接,形成的资源共享、信息交互、优势互补,并通过数据挖掘技术进行信息处理,从而产生价值。是否可以被称为“互联网金融”,不在于一定要运用互联网技术,而在于运用了“互联网”交互、关联、网格及p2p。其核心是脱媒、去中心化。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技术,包括:数据产生(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搜索引擎等提供)、数据挖掘(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行为分析理论的支撑)、数据安全(提供安全的支付环境并保护隐私)和搜索引擎(平等获取信息)。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从服务的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如图1所示):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李博、董亮2013)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是一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它是借助互联网本身的便捷和广度实现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延伸。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银行都属于这类范畴。在这一模式下,传统金融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在时间和空间上外延了银行服务。从狭义的层面,互联网金融只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前者典型的应用模式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信贷、众筹网络等,后者是网络形式的金融平台,包括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基金、保险销售平台等,这一模式多为电商向金融行业的渗透。 一、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 1.我国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 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进程加快,我国建成了金融卫星通讯网络和中国国家金融数据通信网等金融骨干 网络。基于这些主干网,中国人民银行和各个商业银行先后建立起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和网络联行系统。国内大部分城市中,本地清算系统、储蓄通存通兑系统、对公业务系统、银行卡自动处理系统等应用 系统也先后投入运行。1996年,我国第一家银行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社会提供银行服务,截至2012 年初,上市银行的电子银行交易替代率已经普遍超过了60%,而这一趋势今后还将延续。

互联网时代银行全渠道金融服务转型之道

互联网时代银行全渠道金融服务转型之道 传统银行金融服务发展的困境 习惯上来说,说到银行的服务更多的是银行的客服中心,比如银行卡丢了,打个电话到客服中心挂失就是最基本的银行服务。现在银行的客服中心基本都是在2007到08年左右集中建设的一批,目前都处于集中的更新换代周期中。 受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兴起、民营银行牌照放开等因素冲击,银行面临存贷利差收窄、对银行需求弱化、业内竞争压力加大等挑战,银行收入利润下滑。而中小银行存在过度依赖存贷利差、中间业务落后等特点,竞争力不足,传统的银行营业厅柜台服务模式成本高效率地,亟需转型升级。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金融的本质就是信用服务:金融的基本功能在于跨时间和空间的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 互联网的本质是信息服务:互联网的本质在于去中介化、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实现整体效率的提升。而互联网精神在于开放、共享、平等、普惠。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信用信息服务变革: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在于基于互联网的渠道入口变革、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信用管控变革和基于网络支付的基础设施变革。 互联网全渠道金融对传统银行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客户开发模式的变化;二、移动互联网全渠道服务的平台化;三、商业模式和组织架构的变革。 客户开发模式的变化 2014年1月份,一场没有硝烟的互联网金融之战拉开了序幕,短时间腾讯借助“微信红包”为理财通的上线拉来了大量的用户。而传统模式下,一个产品要发展如此多的用户量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传统的客户到营业厅排队区号,然后在窗口填单、签字进行业务办理的模式将不复存在。以在线开户为例:首先,用户使用包括手机、PC 以及其他手持终端,将自己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拍照,通过身份识别相关信息,并且联网进行真实性核查,并且从网上获取二代身份证件照,并且下载真实的二代身份证件照。通

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之路

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之路 在各上市银行的半年报悉数登场之后,人们一方面对银行业绩伴随经济周期的下滑感到担忧,另一方面又被各银行令人“眼花缭乱”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所吸引。在增长亮点缺乏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被许多银行视为转型契机和“救命稻草”。 形势比人强,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冲击下,各国银行眼下都更加重视其中的机遇和挑战。例如,到今年4月,据统计华尔街六大银行五年里裁员8万,而各银行裁员最多的为固定利率、汇率和期货部门,有研究者分析发现银行的技术和风险管理、合规部门反而在增加雇员。这就充分体现了大银行对于新技术、新风险的高度重视和“未雨绸缪”。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我国银行业逐渐获得了更为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因为就现有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而论,实际上是在致力于推动同业业务监管的一致性。这就意味着监管将更多从产品功能和业务本身出发,对P2P网贷等新兴业态,会由过去过于宽松转为趋严,而对银行的监管则会相对有所放松。理论上,这对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构成利好。 综合来看,各家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创新重点,可归纳为几个方面:一是渠道替代,即通过发展电子银行、移动银行、直销银行等,优化与变革原有业务流程与组织架构;二是依托新产品或业务,着力推动零售业务拓展与强化个人客户获取能力;三是积极介入电商,通过大

力拓展业务场景来增加客户黏性;四是尝试把原有的融资类业务搬到网上,如尝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五是布局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及基于互联网的中间业务;六是对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直接介入与间接合作,如与P2P网贷、第三方支付的合作等。 不过,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仍面临诸多挑战。比如,业务范畴与边界不清晰,各家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根本无法横向比较,各银行究竟希望通过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达到大而全的“超市”还是“精品店”,大多没有清晰的顶层设计。又如,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与传统业务板块之间存在突出的协调矛盾,这往往体现在财富管理类产品、渠道、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等多方面。还有,部分银行致力于打造各自的O2O闭环生态圈,但长远来看,互联网金融的真正优势,或许还应体现为开放型平台,以多平台共赢为目的,而非独家通吃。对某些互联网金融创新来说,究竟是基于提升上市银行投资价值的“噱头”,还是真正有利于发掘新的、可持续的业务增长点,互联网金融创新价值能否体现在弥补小微金融、居民消费金融和财富管理等传统金融体系的“短板”上,还需进一步观察。 客观来看,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创新逐渐体现出“大资本驱动”的特点,小银行做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并不明显。由此观之,未来将呈现三大主线:工行等“巨头”由于拥有资本优势,因此容易大规模布局,可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简单粗暴”式发展,但能否真正实现以“客户体验”为中心,还缺乏迫在眉睫的动力:平安银行等依托于各类准

银监发【2011】8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急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银监发[2011] 86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 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商业银行客户信息管理行为,有效保护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中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环节的客户信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高度重视客户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开展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计算机、手机、电话、掌上电脑、电视、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由客户自助发起提交银行或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交银行处理的资金划转行为)时,严格执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商业银行对于以上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明确统一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持续具各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明确风

险管理责任。 三、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加强电子资金转移和支付环节的身份识别管理。从客户银行账户扣划资金时,原则上应由账户所在银行完成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交易的安全认证;对于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账户所在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约定双方相关 权利与义务。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和安全认证方式采取差异化的风险控制策略,谨慎设置交易限额。 四、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过程中,应不断加强客户信息安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未经客户对本机构授权,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客户名称、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其他客户敏感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机构。 五、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过程中,应加强对合作商户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方准入管理,与之明确约定相关商户、商品及资金用途等信息共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防范套现、欺诈等风险。 六、商业银行应做好相关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保障业务安全、稳定和持续运行,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商业银行应加强相关风险提示与公众知识普及, 帮助公众提高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交易的安全意识。 八、商业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定期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四种转型模式.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四种转型 模式 摘要: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商业银行面临着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和机遇。就挑战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地位逐步弱化,其收入来源也收到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利差收窄、收入结构变化;就机遇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企业的一个新兴领域,在金融业务知识与经营管理方面经验不足,目前它只能在金融业务的某个具体领域有所创新,但在短期内还不足以能涉及到各类金融产品,这就给我国商业银行一个深化改革、加强转型的机会。 一、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 当前,我国的经济处于结构性调整阶段,随着金融改革逐步深化和市场利率化的逐步推进,传统商业银行存在存款流失和存款搬家的担忧。同时,互联网金融凭借网络在生活中的强力渗透以及其技术的不断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融资渠道,并借以极低的成本和时间优势,向传统银行发起了有力的冲击。 (一)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地位弱化 资产融合与流通的媒介作用是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中的的主要职能,但现在这一职能面临着网络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挑战,商业银行金融中介地位

弱化,金融脱趋势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支付脱媒、融资脱媒和中间业务脱媒。 支付脱媒的主要因素是第三方支付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网络购物兴起的时代,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导致以实体网点或网银为主要交易渠道的银行支付逐渐减少。网络支付替代传统银行支付方式的原因:一是互联网支付可以通过广泛的网络终端资源,对银行的实体网点进行替代,降低支付业务对银行分支网络的依赖;二是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等正在冲击传统银行的电子银行端。 融资脱媒主要归因于大数据的出现,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采集难度大幅降低,互联网金融公司凭借其强大的数据库对客户进行精准营销,从而提高融资效率。而商业银行只能掌握客户资金支付的局部信息,不能掌握其网络行为和其他消费信息,因此无法基于大数据进行客户的精准定位和精准营销,使得银行业的创新能力受到巨大限制。 中间业务脱媒主要指的是互联网金融已经能够代理销售、缴费、充值及理财等中间业务,客户不再需要通过商业银行来处理这些业务。大量的客户资金逐渐转向互联网金融企业,直接冲击了商业银行代销代理业务的销量。(二)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收到冲击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金融行业的大洗牌。部分互联网企业凭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数据优势和平台资源,大举进军传统银行的中间业务领域。互联网金融的广泛性削弱了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优势,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客户群体,在对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方面,必然会冲击银行的业务,颠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劣势分析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劣势分析 银行业有着数百年的发展历史,在金融领域有着深厚的经营积淀。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种类齐全,产品线广泛,风险控制能力也经历了历史的检验。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方面,商业银行具有如下优势。 客户基础和服务体系。商业银行同样拥有规模不小的客户资源,多年来积累了一定量的客户数据,并建立了科学、成熟的客户分层服务与经营体系,对客户的金融需求比较了解。商业银行具有较完善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渠道服务体系。在线下,分布广泛的银行网点在建立客户信任、提高服务体验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是实现将客户从线下引流到线上的最佳载体;在线上,已经构建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丰富的电子渠道体系,浦发银行已有近90%的交易通过电子渠道完成,在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也称之为O2O)的服务模式方面,具有更为有利的基础条件。 金融专业能力。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金融的专业化能力至关重要。商业银行在资产配置、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金融全牌照优势,建立了庞大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良好的经营传统和稳健文化。这都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的先进工具,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商业信誉和品牌。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和品牌形象,并且始终都致力于打造金融的“百年老店”,重视对客户服务的价值传承,有利于快速建立客户信任和认同。 相对于互联网企业,商业银行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弱项主要体现在对市场变化转身相对较慢。 创新需要兼顾存量业务的稳定运行。互联网企业做金融,业务范围相对单一,没有历史包袱,而商业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具有包括公司、个人、同业、金融市场等在内的成百上千项业务,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影响更大,因此在创新决策上更审慎,业务创新实现的速度上相对偏慢。 管理模式影响决策效率。互联网企业的更多采用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强调以市场和用户为中心建立快速响应的机制。商业银行所建立的“总——分——支”分级管理,同级横向部门之间的公文流转机制,在确保执行力、防范经营风险方面具有显著的保障作用,但也导致决策链条相对较长,灵活性相对缺乏。 企业责任不同导致的经营理念差异。商业银行做为经营性企业,需要以实现盈利为目标,但作为支撑国家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还同时具有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保障民生、促进金融普惠的社会职责,企业发展需要与股东的经济效益、民众的服务效益、社会的示范效益等因素相结合考量,决定了商业银行要把稳健经营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互联网企业则强调以风险投资、高薪、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以扩大市场盈利为主要导向。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思考 商业银行具有特许经营、资本雄厚、客户资源丰富、风控体系完善、物理网点广泛等可利用的传统优势,完全可以在发挥自身优势、规避劣势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创新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 第一,注重顶层设计,再造业务流程。商业银行应从自身组织结构的顶层设计开始,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和重构,建立便捷、快速、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新形象。一是以业务电子化、网络化为手段重构服务体系,组织架构实现扁平化,加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2012 61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 的通知 银监发〔2012〕61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解决近年来案件信息报送中遇到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银监会决定对《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中案件定义进行修订,并对案件进行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件定义及分类 (一)案件定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中第三条案件定义修订为:“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案件分类 在上述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

a.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b.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c.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二、适用案件定义及分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案件定义及分类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作案时,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二条规定的人员。 (二)案件定义中“…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规定”指《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通〔2007〕27号)。 (三)案件分类中第二类及第三类案件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的“法”、“规”指除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三、部分特殊案件及例外情况统计归类的说明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 当前,人类社会各方面正在变得“互联网化”,互联网生活、互联网制造、互联网贸易正在取代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形成了服务互联网经济的主流金融模式之一。商业银行积极创新互联网金融业务,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政府的包容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下,互联网金融市场蓬勃发展,总体上呈现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更多元、更繁荣。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更加多元。阿里、腾讯、百度、京东等优秀的互联网企业均在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的还申领了银行牌照,创建了纯线上的互联网银行新业态;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也在传统电子银行业务的基础上,锐意创新,推出微信银行、直销银行等创新业务,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积极推动者;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旭日初升的新行业,产生了成百上千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肥沃土壤。互联网金融的市场更加繁荣。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迅速延展至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P2P、众筹等多种新业态,未来还将更加百花齐放。 更规范、更健康。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7月1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更普惠、更融合。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普惠金融,使金融服务以操作简单、体验便捷的方式服务于普罗大众。如全流程在线的网络贷款改造了传统信贷的模式,使消费者和经营者更方便地获取信贷服务。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不断跨界融合,共同拓展电商、支付、P2P、征信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形成了“互联网+金融”的良好格局。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为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潮流,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加大资源投入,在强化传统电子银行优势的基础上,多维度、多层次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强化传统电子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传统电子银行业务仍然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抓手,包括大力发展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内容。 国内最早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其实是商业银行开展的网上银行业务。网银由于其灵活、便捷等特点,受到用户的好评,迅速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传统网银更多是作为银行柜面服务和产品销售的线上延伸,服务于商业银行原有客户,不具备获客的功能。因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对网络银行进行升级改造,从原有封闭形态向开放的生态圈模式转变。一是积极打造应用场景,增强电子银行的获客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国别风险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45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一○年六月八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转移风险是国别风险的主要类型之一,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由于本国外汇储备不足或外汇管制等原因,无法获得所需外汇偿还其境外债务的风险。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国家或地区,是指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国别风险管理时,应当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重大国别风险暴露,是指对单一国家或地区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净资本25%的风险暴露。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准备金,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吸收国别风险导致的潜在损失计提的准备金。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在计提准备金时充分考虑国别风险。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时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信息,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1[1].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44号)1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2010 年12 月16 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111 ) ,并要求各成员经济体两年内完成相应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13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新监管标准,2019 年1 月1 日前全面达标。《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立了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新模式,大幅度提高了商业银行监管资本要求,建立全球一致的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将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银行体系稳健性乃至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深远影响。为推动中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国内银行的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 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根据国内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实际,构建面向未来、符合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银行业监管框架,推动银行业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银行业稳健性和竞争力,支持国民经济稳健平衡可持续增长。 (二)指导原则 1.立足国内银行业实际,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完善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基于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坚持行之有效的监管实践,借鉴《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提升我国银行业稳健标准,构建一整套维护银行体系长期稳健运行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

2.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统筹考虑我国经济周期及金融市场发展变化趋势,科学设计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并合理确定监管要求,体现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要求,充分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单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3.监管标准统一性和监管实践灵活性相结合。为保证银行业竞争的公平性,统一设定适用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同时适当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标准,并根据不同机构情况设臵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确保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新监管标准平稳过渡。 4.支持经济持续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健统筹兼顾。银行体系是我国融资体系的主渠道,过渡期内监管部门将密切监控新监管标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微观影响和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宏观效应,全面评估成本与收益,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避免新监管标准实施对信贷供给及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负面冲击。 二、提高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 根据《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定的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新标准,在全面评估现行审慎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提高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建立更具前瞻性的、有机统一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 1.改进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一是严格资本定义,提高监管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将监管资本从现行的两级分类(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修改为三级分类,即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严格执行对核心一级资本的扣除规定,提升资本工具吸收损失能力。二是优化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扩大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采用差异化的信用风险权重方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

互联网金融与银行面临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与银行面临的挑战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观看课程 测试成绩:70.0 分。 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互联网+”特征中,最重要的是( ) × A B C D 创新驱动 开放生态 连接一切 跨界融合
正确答案: C 多选题 2. 以下属于“互联网+”特征的是( ) √ A B C D E F 跨界融合 创新驱动 重塑结构 尊重人性 开放生态 连接一切
正确答案: A B C D E F 3. 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痛点是( ) × A B C 流量 连接 创新

D
场所
正确答案: A D 4.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基础设施包括( ) √ A B C D 渠道 数据 技术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 A B C 5. 新金融具有的特征包括( ) √ A B C D 触达方式从价值链到价值环 与场景深度结合 针对高端消费者 强调用户体验
正确答案: A B D 6. 金融科技公司相比较与银行具有的优势有( ) √ A B C D 成本低 大数据分析能力强 开放性高 较好的客户区分
正确答案: A B C D 7. 以下属于影响银行业的外部因素的是( ) × A B C 经济形势 资本充足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创新不断增强

D
客户需求越来越复杂
正确答案: A C D 8. 当前,银行面临以下哪些挑战( ) √ A B C D 经营风险增加 同业和跨业竞争加剧 数据积累不够多 经营理念和业务模式需要创新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9. 互联网改变了连接的方式,提高了连接的效率。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0. 非利息性收入在银行的占比越高,则在利率市场化的竞争中越有利。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互联网金融的优缺点 与传统银行的比较

互联网金融的优缺点与传统银行的比较深度分析各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优缺点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诞生了诸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了根本的影响,也为金融市场带来许多全新的课题。互联网金融这个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很快获得广大群众的认可,也受到金融研究者的追捧,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愈演愈烈,互联网金融下诞生的产品也如百花般绽放,“支付宝”、“余额宝”、“外汇喊单”等词汇一时成了热门,然而这些衍生品又如何各具魅力呢? “余额xx” 年化收益率: 6.46% 优点: 和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相比收益更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 缺点: 收益尽管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但远低于同类其他产品,且近期收益愈发不稳定余额宝是一个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个人用户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截至 6.46%。 “理财通” 年化收益率: 7.5% 优点: 具有广泛的银行支持,更安全的交易操作,转账更方便,更高的收益比。

缺点: 只能在手机端使用 理财通是不甘落后的腾讯为加入到互联网金融的竞争中而推出的,1月22日,腾讯财付通推出的微信理财通正式上线,第一天的7日年化收益率达到 7.5%,xx余额xx当天的为 6.46%,公开测试后13个自然日,理财通的规模已经突破百亿。理财通是通过手微信APP操作,进入相关基金公司开户并通过微信支付申购,微信支付通过绑定的储蓄卡完成。值得注意的是,与余额宝可以同时通过手机和网页操作不同,微信理财通只能在手机端操作。 “交易家” 年化收益率:36% 优点: 专注于黄金外汇市场,投资者可以完全脱离计算机,把自己的交易账户委托给交易高手操作。 缺点: 投资项目少,内容有限,管制比较严,风险不太好控制。 “交易家”外汇黄金喊单,是一家为外汇、黄金投资者提供实时喊单服务的平台。在交易家里聚集了1500多名在国内外投资界享有盛誉的交易高手,他们通过自己的交易账户,实时向跟随他们交易的投资者共享交易单,投资者可以完全脱离计算机,把自己的交易账户委托给交易高手操作。而“交易家”近期推出的“盈利宝”则有365个自然日结算,年收益达36%,远远高于BAT公司提供的产品收益,其收益不可谓不诱人。 互联网金融优缺点 优点: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9] 65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投资管理活动,促进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现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慎尽职地对销售理财产品汇集的资金(以下简称理财资金)进行科学有效地投资管理。 二、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理财资金投资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商业银行应在充分分析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的基础上,确定理财资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合理进行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 四、商业银行应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不得投资于可能造成本金重大损失的高风险金融产品,以及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五、商业银行应科学合理地进行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将理财客户划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并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标明所适合的客户类别;仅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销售。 六、商业银行应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客户充分披露理财资金的投资方向、具体投资品种以及投资比例等有关投资管理信息,并及时向客户披露对投资者权益或者投资收益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七、商业银行应将理财业务的投资管理纳入总行的统一管理体系之中,实行前、中、后台分离,加强日常风险指标监测和内控管理。

互联网金融市场营销部职责

投资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开发部的各类工作计划和总结 信托市场的研究: 二、制定详尽的市场调研计划 三、收集分析影响信托市场的国家政策与行业发展动态信息 四、调查分析各类客户群,按其对信托产品投资的风险偏好、收益率要求、决策过程、交易模式、价值预期等特点进行市场细分 五、分析细分市场的潜在需求,建立市场开发的基础 六、收集金融市场中竞争对手如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的信息,比较、分析本公司的信托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的竞争力 七、对本公司的信托产品进行风险分析,提供风险控制提示 信托产品的设计开发: 八、在对信托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金融产品进行精算,设计信托新品种 九、聘请国内外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提出技术、经济可行性报告 十、制订新产品的法律文本,并对样本进行保存 十一、负责对经相关部门初步审定并准备投放市场的新产品进行市场运行模拟,并据此修改、完善原设计方案,确定实际投放市场产品品种类型,并将研究结果上报经理办公会审议 十二、经公司领导授权并批准后,负责向监管部门申报信托新产品信托产品的市场推广: 十三、制定市场战略及分步目标,进行市场定位 十四、详尽规划市场推广的计划与步骤,包括市场推广的时间、销售渠道的确定等十五、针对细分市场设计产品价格策略和价格组合,以及投资回报预测方案 十六、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制作宣传资料,组织信托产品的推广活动,联合 媒体发布营销广告 十七、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信托产品的销售 十八、帮助相关业务部门维护、拓展与客户的关系,并及时将客户的各种理财需求反馈到相关部门 十九、策划宣传信托理念,普及信托知识,进行潜在客户培养 二十、定期发布信托资产经营情况公告 公司形象与品牌经营: 二十一、设定公司整体对外形象 二十二、负责公司公共关系管理 二十三、营造公司品牌形象 营销后评价及信息处理: 二十四、建立公司营销决策支持系统,以便进行科学决策 二十五、定期分析并向公司高层提供决策信息 二十六、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篇二:互联网金融公司营销推广思路 互联网金融公司营销推广思路 互联网金融公司营销推广思路 一、前言 网络推广靠的是执行力,网络营销靠的是创意和策略。网络推广是网络营销产生效果和成功的关键,是网络营销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想做好网络营销就必须先带着营销的思想去做好针对目标群体的网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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