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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煤仓管理制度

井下煤仓管理制度
井下煤仓管理制度

井下煤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井下煤仓安全管理,创建本质安全型环境,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煤仓管理的职责

总则: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煤仓实行统一标准、属地管理。煤仓下口的人员、设施、环境由放煤单位统一管理;煤仓仓体、上口的人员、设施、环境由入仓胶带运输机责任单位统一管理,如煤仓上口由两个以上单位同时使用,以出煤/矸量大的单位为主。

本规定中“煤仓”包括主井煤仓、采区煤仓、溜煤眼。

1.生产科为各采煤工作面搭接主胶带运输溜煤眼的监管单位,对溜煤眼的使用、安全、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2.开拓科为各掘进工作面搭接主胶带运输或轨道运输的煤/矸石仓、溜煤眼监管单位,并负责组织煤仓的设计(包括对仓体、上下封口等设计)、施工、验收、建档工作。

3.机电运输科为主井煤仓、采区煤仓的监管单位,并负责对煤仓或溜煤眼上口篦子、安全护栏和下口放煤装置的设计、施工技术指导、验收等工作。

4.采掘及辅助区队按照总则划分为煤仓的责任主体单位,具体负责煤仓及上下口设施的使用、检查维护、异常状况处理。

5.地质测量科负责每月对煤仓渗水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样调查,并建档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6.调度室为矿井井下煤仓仓储及排放的指挥单位,并负责每月组织安全监察处、生产科、开拓科、机电运输科、使用单位,集中进行一次煤仓系统隐患排查,每季度联合安监处、生产科、开拓科、地质测量科组织一次仓体检查,如发现煤仓滞煤需要清理仓体,安排仓体管理单位人员清理仓体滞煤,并限期落实问题整改。出现煤仓或溜煤眼蓬堵、窜仓事故,调度室应及时安排工作面出煤矸或水量大的单位处理,仓下口所属单位人员协助处理。

二、煤仓管理的标准

(一)人员要求

加强给煤机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其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设备设施工具要求:安装配齐可靠的安全设施,确保在各种特殊情况下都有专用工具。

1.围栏:实行全封闭管理。上仓口安全围栏设计为封闭式,护栏要平、直、稳,放置在水泥地坪上;水泥地坪上预留预埋孔,以便安装护栏。护栏与护栏之间应使用螺丝缝合,严禁用铁丝等其它绑扎,以方便拆除或组合。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2m、间距不超过180mm,围栏刷涂颜色为红白相间,并留有单侧活门。

2.煤位探测器: 煤仓上口安装准确显示煤位的探测器。

具备皮带运输集控功能的应将料位信号传至地面调度室。

3.堆煤保护:溜煤眼煤仓上口的堆煤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按照机电运输科下发的标准安装。

4.专用工具:现场备齐保险带2根、钎子、铲子、抓钩、大锤、风枪(快速接头连接)、安全留绳等工具,仓上口所备钎子、铲子、抓钩、大锤等工具要留有拴安全留绳的鼻子。专用工具要齐全完好、上架管理。

5.篦子:仓上口篦子要齐全有效,最大尺寸不得超过500×500mm,应用12号矿用工字钢制作,全封闭无间隙焊接。

6.放煤装置:出口尺寸不小于700×700mm,应采用液压、气动老虎嘴或给煤机放煤,实行远距离操作。漏斗、老虎嘴、锁口梁完好,有检修、操作平台。

7.照明及通讯:煤仓上、下口附近必须有充足的照明,上口悬挂警示红灯,仓上下口要设置联系电话,并有电铃联络信号。

8.支护及安全距离:煤仓周围巷道支护状况良好,有足够的安全空间。非给煤侧护栏外必须留有1.5米安全距离。

9.防尘设施:开关、管线、喷雾等吊挂整齐,雾化效果好,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10.卫生:煤仓设置有横向水沟,严禁水排入煤仓;前后10米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浮尘、无积水、无杂物。

11.牌板:现场要悬挂给煤机司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护栏要悬挂醒目的警示牌板。

三、煤仓综合管理规定

1.加强煤仓上口管理,煤仓上口周围必须砌筑防止水流进入煤仓的围堤。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煤泥水冲入或利用水沟流入煤仓。

3.煤仓上口使用前,必须制做铺设牢固可靠的工字钢“#”字型框架,周围设置防坠栏杆。护栏上明显位置应悬挂警示牌、管理牌(填写煤仓直径、深度、容量、管理单位、地点、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巡查周期、负责人等)。

4.井下作业地点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各环节严格执行敲打大块矸石制度,工作面必须设专人敲打大块矸石,严禁大块煤、矸、废旧钢丝绳、皮带、坑木、废旧支护材料等杂物卸入煤仓。

5.煤仓上口、皮带机头由皮带司机管理,停开皮带同时停止入口洒水灭尘装置,皮带司机兼管拣除其他异物。

6.严格控制仓内最低预存量,按现场经验要求掌握一定的存放量(起缓冲作用),除特殊情况外、禁止放空煤仓,以避免较大冲击力冲击煤仓下口,根据煤仓深浅,结合实际经验制定各个煤仓预存量。

7.控制煤仓存煤时间,要经常使仓内煤体变换位置,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3天,需将仓内煤炭放出,以防呆滞时间过长,仓内进入喷浆废料时凝结。

8.严格控制运煤、矸系统洒水的水量,同时完善井下各排水点排水系统,严禁往皮带上放水;严格控制巷道内其他积水,要采取措施从源头治理,煤仓上口喷雾洒水设施的控

制阀门安装位置必须位于人员便于操作的安全地点,同时加强阀门管理,防止长流水现象造成煤仓“窜仓”事故发生。

9.如仓内物料含水量较大时,煤仓下口应适当控制放煤量,两人操作,应有一人在后方监护,严禁漏斗嘴前方站人。

10.因停产检修等原因暂停使用的煤仓,在保证通风系统稳定的情况下,必须将煤仓放空,以免存煤凝结造成煤仓蓬堵。

11.在仓口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采用灌满仓、棚仓口、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带,专人监护等有效措施。胶带运输机开关应停电、闭锁、挂牌管理,并留有专人看护。

12.凡是使用煤仓的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好篷眼、卡眼预防与处理措施,并定期贯彻学习。

13.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条规定,同时执行下列规定:

(1)严禁进入煤仓、溜煤眼处理堵塞物。

(2)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必须确认在排除仓、眼内的积水处理、周围巷道支护、警戒人员就位、切断电源等安全措施执行到位,不危及操作人员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后,方可进行处理。

(3)处理时,操作人员必须两人以上,严禁单人作业。

(4)处理上口溜煤眼蓬堵,必须有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设专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结实可

靠,其一头系人,另一头与固定可靠的设施连结,选择好所站的位置进行处理,严格按已审批的措施要求进行。

(5)处理下口堵塞,必须由班长上管理人员到场,设专人监护,停止向煤仓内装煤。操作人员要选择好处理办法,严禁操作时正对仓口。把液动或机动阀门打开,用长柄工具进行捅仓时,严禁任何人将头、身体伸入煤仓口内瞭望堵塞情况。

(6) 处理卡在煤仓或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其他方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请示总工程师,经同意后方可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现场必须有区队“三大员”之一、相关科室领导、通风队长指挥,安监员现场监督,无措施及相关人员到位不齐严禁放炮。

②爆破前严格落实瓦检员现场检查制度,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浓度。

③爆破前必须洒水。

④使用适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使用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⑤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⑥放炮前要清点人数,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在通往煤仓的所有通道设专人警戒,所有现场处理煤仓堵塞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措施,并严格按章作业。

14.每次发生煤仓堵塞事故,由公司调度室牵头,相关科

室配合进行分析,查找责任人并严肃处理。

四、煤仓管理处罚规定

1.凡各类煤仓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罚责任单位5000元,30%落实到“三大员”,责任人员按违章处理。

2.煤仓上口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篦子未按规定设置、私自扒开放煤处、满仓(堆煤)信号不完好等,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30%落实到“三大员”,责任人员按违章处理。

3.煤仓上、下口10米范围内未保持文明整洁,未进行交接班,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4.凡因大矸石、杂物、水大造成卡堵棚仓、窜仓,调度室通知处理不主动不及时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30%落实到“三大员”。对卡堵棚仓、窜仓事故,事后调度室组织召开分析会,按分析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一定处罚。

5.在运煤系统和大小眼附近作业的单位,水源疏于管理,因闸阀、管路跑水进入大小仓,造成窜仓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30%落实到“三大员”,责任人员按违章处理。因此而影响生产的,调度室组织分析,按分析结果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定处罚。

6.煤仓未实现封闭管理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30%落实到“三大员”。

7.凡煤仓日常巡查或月度集中排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未按期整改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30%落实到“三大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二)爆破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三)必须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在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并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进行爆破作业; (四)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批,由带班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 (五)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六)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由通风区负责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链接和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七)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突水预兆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 (八)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炮泥封堵炮眼,严禁裸露爆破或明炮、糊炮,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要求; 第 2 页共 5 页

(九)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 (十一)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 (十二)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十三)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十四)爆破前由跟班队长负责向调度室汇报现场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填写井下爆破专用记录本),并汇报值班主任,经值班主任核准同意后下达准许爆破命令,严禁擅自爆破; (十五)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同时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放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十六)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班组长负责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安全地点担任警戒 工作,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 第 3 页共 5 页

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2012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体现企业特色的、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废止、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根据本办法制定和生效的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管理指导原则 (一)符合性原则。规章制度要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稳定性原则。从公司长期发展的角度制定规章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三)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规章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执行。 (四)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规章制度,避免规章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为提高制度的管理效率,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制定统一的分级管理权限,对不同级别的规章制度实施分级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行政规章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市分公司、中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标准与分级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名称格式要规范,结构层次要统一,具体内容要清晰。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名称格式要求规范,一般冠“中国****公司××××”字样,具体名称可以为: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内容。需要试行后再作修订的,可在名称后加上“试行”或“暂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规章制度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运作效果难以预测或判断; (三)规章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结构层次要求统一,具体分为:章、节、条。章、条依次排序,“节”在本章内依次排序。(具体模板见附件1)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安队 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闭墙构筑标准。 1、矿井所有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中应明确规定砌筑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密闭墙的施工设计和注意事项,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2、永久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永久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且密闭周边须掏槽四周掏槽深度不少于0.5m并见实底、帮,且与煤岩结实,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 4、防火永久密闭墙必须留设观测孔、措施孔和放水孔,三孔位置必须合理,孔径必须符合《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5、密闭墙上吊挂密闭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说明牌应注明:地点、砌筑日期、材料、砌筑厚度等;检查箱内应有每周检查记录,记录纸上数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日期、检查人等。 6、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7、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8、密闭墙前的风水管路、电缆等必须拆除或断开,墙前不得有电气设备、不得设临时车场。

二、密闭墙验收制度: 1、密闭墙施工完毕后,通风队早调度会通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2、为了确保永久密闭的建造质量,施工中,必须坚持三验收(掏槽验收、施工中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制度。发现不按设计施工,必须及时推倒重建,对弄虚作假责任者,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3、密闭墙验收合格现场签字确认,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需重新构筑,该密闭墙不予验收,并罚责任人。 4、验收合格后,通风队技术员将密闭墙具体位置及时进行填图。 5、密闭墙必须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密闭墙具体位置、墙体内预留三孔位置、墙体结构、墙体厚度、充填黄土厚度。 三、永久、临时密闭的日常管理制度: 1、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2、密闭墙内抽放时要严格控制抽放负压,以墙外瓦斯不超限为宜,同时通风队每7天要检测密闭墙内空气成分,密切监控CO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变化,特殊情况如:雨季汛期要每天检查密闭墙内气体和水位情况。 3、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做到一墙一记录一台帐,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图纸要与现场实际相符。 4、瓦斯检查员每班负责检查1次所在区域的永久、临时密闭;通风队技术员每7天负责检查1次矿井永久、临时密闭,检查内容包括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和墙体、围岩情况,检查结果记入密闭检查记录簿。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制度 一、爆破材料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一)井口到炸药库段装卸、运输 1、民爆公司将炸药、雷管运送到**煤矿后经门卫人员登记签字后,直接运到副井口。 2、火工品到矿前,由企管科火工品专管人员提前两个小时告知机电四队、调度室,机电四队做好火工品卸车准备,机电四队应将火工品专用车辆上道(副井北口备用车道),不得用叉车搬运装有火工品的车辆;由企管科保管员同时通知保卫人员、验收人员,相关人员要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到达副井北口。 3、民爆公司将装有火工品的车辆送到达副井北口后,应有专人现场看管,不得中途退场。验收由企管科、保卫人员、机电四队人员联合验收确认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无误,联合签字后方可入井;发现有损坏的,不得接收。在装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机电四队在30分钟卸车完毕,并在火工品装卸运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单在签字完毕后随车由机电四队运输工带入井,企管科保管员对专用车辆加锁,并贴上封条。 4、火工品装卸完毕后,机电四队要及时安排入井,无特殊情况到矿后1个小时必须及时按排入井,严禁长时间在井口存放。井下由机电四队负责提前清道,便于专列运送火工品。

5、装卸炸药、雷管要轻搬轻放,严禁抛扔和撞击。严禁 在装运过程中撕毁封条、商标和拆除包装带,以免影响入库 仪器扫瞄和损坏火工品。凡在井下入库前查出损坏的,对每 人每箱罚款500元(民爆公司运来的火工品有损坏,不得卸 车,应退回)。往矿车中装雷管箱时,不得侧放或立放。 6、装有雷管和炸药的矿车不得同时装入罐笼。副井下运 炸药、雷管时,严禁另一罐笼乘坐人员。 7、罐笼提升炸药、雷管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 下 把钩工。 8、罐笼升降速度,运送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 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 罐笼不震动。 9、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 装有炸药与装有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 辆与机车之间,必须有两辆以上空矿车间隔距离。 10、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11、机电四队负责炸药、雷管从副井口到井下炸药库的 运输、停放期间的看护工作(期间由企管科炸药库保管员进 行监督协调),严禁出现丢失和损坏。在进入炸药库前运输 过程中发现炸药、雷管丢失的,追究机电四队运输人员的责 任,入库后发现炸药、雷管丢失和损坏的,将追究企管科炸 药库当班保管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共18个制度)(1)

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共18个制度)(1) 管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

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

密闭管理制度

密闭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采空区密闭巡检及分析制度 一、密闭墙检查制度 1、对所有密闭墙进行编号,建立台账。 2、密闭墙前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密闭说明牌板瓦斯检查牌板、密闭检查牌板。 3、带班领导或安检员、瓦斯检查员每周必须对所负责区域内的密闭(墙前、墙体、墙内)的CH 4、CO2、C0、T进行检查测定,并对墙前的支护及密闭墙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好检查牌板及检查台帐,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报通风科长及矿总工程师。 4、通风科长及安监科长、矿总工每定期对井下所有密闭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格按要求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二、分析制度 (一)内容 1、已封闭采空区内有害气体浓度是否有增大现象,是否经常处 于临界状态; 2、已封闭采空区内有害气体浓度有无异常变化; 3、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封闭采空区有害气体浓度会否逐渐增大; 4、密闭内的空气温度和水温是否有变化。

5、是否有漏风通道; 6、密闭墙完好情况; 7、人工检测数据的比对分析; (二)、分析方法及抽气标准 1、成立以总工为组长,通风科、通风队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已封闭采空区有害气体分析领导小组,每周对已封闭采空区有害气体人工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信息分析采取即时分析。即时分析:对已封闭采空区有害气体人工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 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3、抽气标准: (1)CH4、CO2采用CDG-10型光学瓦斯检定仪进行检查; (2)CO采用GZY-50正压采样器配合内径为4mm胶气管,采气完毕后连接在比长式检测管上检测; (3)O2采用采样器和比长式检测管进行检测; (4)密闭内气体采用FW-2高负压采样器配合10mm胶皮管,采完气后注入3500ml的球胆中,利用GC-950N型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

煤矿井下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煤矿井下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材料的回收管理, 减少材料浪费, 降低生产成本, 特制订本制度。 1、凡由矿负责投入使用的材料, 各施工队必须认真爱护和加强管理, 不得发生丢失和人为破坏, 造成材料浪费。 2、对由矿负责投入的材料, 实行每月清点制度, 以考核各队使用管理情况, 凡发生丢失和人为损坏的, 一律照价赔偿, 情节严重的, 追加材料损失总额20~50%的罚款。 3、每一工程(含零星工程)结束后, 必须认真清理并运出投入材料, 严禁丢弃的现场, 造成材料损失, 并同时影响文明生产。凡检查发现

未对剩余材料进行回收的, 责令立即回收, 否则, 按损失材料费加清运人工费合计, 对使用区队进行扣减。 4、对废旧金属材料和检修更换下来的坑木, 一律实行回收利用, 严禁丢弃井下或被私拿出矿。否则, 一律按材料价值的两倍进行罚款。其中, 金属材料的投入量与回收量考核, 由材料供应科负责落实;电缆钩、风水管的投入量与回收量, 由机电科负责考核;风筒、压风自救装置、安全管理牌板的投入量与回收量, 由安全科负责考核;如责任科室未认真进行考核的, 严格追究失职责任。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统一由通风科领导。放炮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经过专门培训,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性能,考试合格,由集团公司发给《放炮合格证》,同时领取由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破人员作业证》后,方可担任放炮工作。通风队必须每半年对爆破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由通风科汇总上报公司通风处。 2. 爆破工领火药时,应根据当班需要量持“火工品领退记录本、”“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到火药库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下井前必须检查发爆器、爆破母线的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更换方可下井使用。 3. 火工品发放单位负责把编号清楚的电雷管发给爆破工,并详细登记清楚,否则,追究发放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4. 电雷管(含炮工当班未使用完又退回的电雷管)发放给爆破工前,发放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 每个爆破工必须亲自到火药库领取电雷管,不得转借。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材料不得私藏、私带、乱扔、乱放、乱丢,不得私自带上井,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当班领用,使用不完的当班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

点;爆破时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 井下爆破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爆破材料;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爆破材料,不得掺混使用;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7. 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四联单手续。向工作地点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沿规定路线、按规定时间行走,中途不得随意停留。 8. 爆破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规定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装药的数量。每班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的爆破材料量,要由当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在当班退交爆破材料库或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并在班后经通风队值班干部签字备查。。 9.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规定进行。按规定抽取的单个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与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10. 装药时,可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协助爆破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7条规定共同进行。 11.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无积聚超限可打眼装药和爆破。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新版) 1、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井下封闭是指对井下盲巷(独头超过6米不通风的巷道)、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 3、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时间在1个月内应设栅栏,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废旧巷道应设永久密闭。 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停风后6小时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封闭设置地点支护应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过3米。 4、栅栏应用叉木、板条架设(或钢筋焊接成品)。架设栅栏,

应沿巷宽每间隔1.0米,设1根牢固支柱,使用铅丝将板条或叉木与支柱捆绑牢固,以不使用专用工具拧不开、折不断为准。栅栏网孔尺寸不得大于2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瓦斯检测牌。 5、临时密闭可用矸石黄泥砌筑或钉木板抹灰封闭,木板封闭必须自上而下顺序压茬。 6、永久密闭应用砖石、水泥砌筑。砌筑永久密闭,煤巷四周应掏槽,槽深不小于0.2米,岩巷见硬邦硬底。石料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4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7米。砖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25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5米。设置永久密闭应按规定设导水管(槽)。 7、井下永久密闭必须留设温度观测孔、瓦斯观测孔和设置导水管(槽);每隔10天进行观测一次,由矿通风技术员配合瓦斯检查员进行观测,做好数据记录。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分管领导回报,采取措施处理。 8、煤矿企业负责井下封闭的设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永久密闭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正式版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

矿井密闭标准

精心整理 关于加强矿井密闭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矿: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2014年度重大事故预防会精神,深刻吸取2013年吉林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特对矿井密闭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其它矿井的密闭按普通密闭构筑: (三)火区永久封闭。 (如图11(1要1规定值。

有车场绕道无车场绕道 图1密闭位置示意图 表1防爆密闭规格要求 (2于1.5m 煤体掏槽、拉底、挑顶密闭墙体填充部分 密闭喷浆图2防爆密闭双墙 充填示意图

2、密闭构筑选用砖块或料石(料石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长×宽×高:300mm×250mm×200mm,至少保证有三个面)、水泥、河沙。 3、构筑密闭前,要确认构筑密闭位置前后断电、断网、断管、断道,与外界金属物件隔绝(正常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采取绝缘措施进行处理)。 4、构筑密闭时,密闭前后5m的范围内支护要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构筑密闭位置处前后5m巷道必须加强支护。 5、构筑密闭时,四周必须掏槽,掏至硬帮、硬底、硬顶,并与煤岩接实。在岩巷构筑密闭时,嵌入周边岩石的深度不应小于0.2m;在煤巷构筑密闭时,帮槽深度见实体煤后进入实体煤不应小于0.5m,顶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3m,底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2m,掏槽宽度大于墙厚0.3m。

6、密闭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每平方米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 石勾缝除外),密闭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密闭应进行勾缝或抹面,四周要有不小于0.1m的裙边。 7、防爆密闭构筑完毕后,为防止密闭周围煤体裂隙漏气,对密闭周围进行注浆处理。密闭完成后,通风部门应组织相关科室对密闭进行验收,并有记录可查,验收合格后对防爆密闭周围进 行喷浆,喷浆范围为密闭前5m以内的巷道(巷道要挂网),喷浆厚度不小于100mm(如图4)。 图4 8 四、密闭附属设施: 1,出水口安设U 2、在密闭距底板高度为墙体2/3 0.3m位置 3100mm的措施孔,孔口处安装阀门并 4 口。 5500mm。 6、密闭外距口1-2m位置设置栅栏,悬挂说明牌和警示牌、检查牌。 五、密闭管理: 1、密闭建造必须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2、密闭前5m范围内,要求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现象,且严禁存放电气设备或其他材料。 3、井下密闭应每班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瓦斯、一氧化碳、温度及密闭周围支护情况;密闭内有水的还要检查水温,如有异常,及时对密闭内气体采样分析。

煤矿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正新煤焦贾郭煤矿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预防矿井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确保井下各工作面在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及矿井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规定 (一)、防治水总则 1、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公司下达的《关于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及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成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组,严格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 3、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 4、采掘工作面专项探放水设计及应急避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共同制定,完成后组织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矿井每季度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对地表塌陷排查情况,排水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探放水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

情况等水害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排查,写出具体排查报告上报矿长。 6、相邻矿井、废弃老窑积水情况以及本矿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一次调查、汇总、分析,经矿总工审批后报调度室备案。 7、地表采空区塌陷情况的排查应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排查情况经矿总工审批后上报公司。 8、各井口的防汛、防灌工作由矿生产副矿长牵头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前安排组织完成。 (二)、地表水害防治 1、矿地测科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要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积水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2、矿井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由安全科组织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实施雨季“三防”工程,保证矿井安全度汛。 3、矿调度室要在雨季期间做好防洪、防汛预警、预报工作,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42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放炮。 3.通风科负责为井下专职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专职爆破工入井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领上“一炮三检”图表,到达作业地点后由爆破工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并应有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的签名,下班后专职爆破工交便携式

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将图表一起交至仪器收发室工作人员。 5.通风科必须设专人认真审核“一炮三检”图表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签字(盖章)保存。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图表的队组和专职爆破工,要进行罚款处理。 6.不管当班放炮与否,都必须携带和填写“一炮三检”图表。若当班未进行放炮作业,图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样。 7.“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执行程序为:放炮前,专职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当班工长,由工长清点人员无误后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支护情况完好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本细则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的特点,为了鼓励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顺利完成而制订的。 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员工。 1、员工的聘用和解雇:所有员工一般情况下,在正式成为本公司员工以前需有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按员工个人实际情况和职位的不同具体商议;试用合格成为正式职员后,公司应下聘书并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书,建立个人档案。 若公司员工违反《公司员工的奖励和惩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3项内容或在 较长时间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经全体员工大会讨论同意后,由部门经理提供书面材料报于公司总经理,给出意见提前通知该员工(至少一星期),并督促其做完相应工作,然后给予解雇。 2、公司员工收入和分配(详见“公司员工收入分配实施细则”)。 3、团队合同的签订和保管:每团(散客)需认真签订合同,杜绝漏洞。合同签订后收款时,原则上团款需在团队出发前收清,若特殊情况可按以下权限处理:经理级可按团款的70%收取,普通员工可按团款的80%收取,余款在团队顺利返程后三日内必须结清,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团队(或散客)合同要由专人统一妥善保管,需要时由当事人签字,并记录下合同编号;团队结束后该团合同需整理入档以备查;作废的合同要备案。 5、团队的接待工作程序:

a. 团队实行统一报价、统一计调和统一接待,避免多头行事,多部门之间要密切 配合,同心协力,做好每一个团队的接待工作。每位员工在工作中必须认真听从上一级领导和公司的整体安排,不应消极工作,否则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b.每个团队(或散客)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团号、日期、人数、行程计划、 合同书、传真件等;团队和散客档案要分别建立,专人记录。 c.团队原则上实行“先付钱,后出团”的原则。若因特殊情况需先从公司借钱 时,由当事人先写借条,经部门经理和副总签字后,方可从财务处借出。 d.团队结束后帐目要在一个星期之内结算完毕。程序如下: 带团人员粘贴票据、填写结算清单后,由计调部经理核实无误签字后交主管副总签字,然后到财务处报销,若遇特殊情况主管副总无法签字,由其它副总经理代签。 e.结帐时,应尽可能做到票据正规、齐全,帐目清楚明了,不得弄虚作假。团 队所开发票数目,应本着“实事求是、灵活处理”的原则,若私自开巨额发 票,一经查出,责任自负。 6、办公用品要专人登记,统一管理:各种旅游资料做到井然有序,方便随时查阅;旅游包(帽)出入要做记录,使用时由当事人签字;领队证由公司统一保管, 1

矿井密闭标准

关于加强矿井密闭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矿: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2014年度重大事故预防会精神,深刻吸取2013年吉林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特对矿井密闭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矿在井下构筑密闭时要结合实际分类设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防爆密闭标准构筑,其它矿井的密闭按普通密闭构筑: (一)具有自然发火倾向的高瓦斯矿井采面结采后封闭、采区封闭。 (二)发生过火灾事故或与外部联通的自燃煤层采面结采后封闭、采区封闭。 (三)火区永久封闭。 (四)采用普通密闭不能满足安全需求的区域封闭。 二、密闭位置: 有车场绕道的距交叉点不大于5m的位置建造,无车场绕道的距巷口不大于5m的位置建造(如图1),其他位置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三、密闭构筑要求; 1、密闭规格: (1)防爆密闭规格:防爆密闭可采用双墙充填结构或全混凝土浇筑结构,双墙充填时中间使用黄土和生石灰,也可

采用混凝土或无机不燃性材料充填,采用双墙黄土、生石灰充填构筑时,要随建随填,并且层层夯实。(如图2)。墙体厚度结合现场巷道断面确定,但不得低于表1规定值。 有车场绕道 无车场绕道 图1 密闭位置示意图 表1 防爆密闭规格要求 (2)普通密闭规格:普通密闭采用双墙充填结构,密 闭墙底部厚度不小于2m ,顶部厚度不小于1.5m ,墙中间加

黄土厚度不小于300mm (如图3)。 A A 掏槽、拉底、挑顶密闭墙体填充部分 图2 防爆密闭双墙充 填示意图 2、密闭构筑选用砖块或料石(料石符合建筑设计规范 要求:长×宽×高:300mm ×250mm ×200mm ,至少保证有三个面)、水泥、河沙。 3、构筑密闭前,要确认构筑密闭位置前后断电、断网、 断管、断道,与外界金属物件隔绝(正常的瓦斯抽放管路必

矿井密闭管理规定

矿井密闭管理规定 第一条一般规定 1、矿井建筑的永久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禁使用空心砖),对于巷道矿压大的地点应采用料石或混凝土建筑。 2、矿井永久密闭的建筑厚度应根据巷道实际断面、封闭资料等确定,但巷道断面小于10m2时,密闭厚度不小于0.6m;巷道断面大于10m2时,密闭厚度不小于0.8m。 3、开采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靠近矿井或采区总回风的密闭应至少构筑两道并在两道密闭间预留注浆管。 4、密闭位置应选择在动压影响小、围岩稳定、支护完好、巷道规整的巷段内,密闭外侧离巷口应留有4~5m的距离。 5、对于需进行加强支护、注浆堵漏等的密闭,应编制密闭墙进行加强支护、注浆的施工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第二条质量要求 1、煤巷密闭四周掏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 5m,岩巷密闭为见实体岩石后0.2m,掏槽宽度大于墙厚0. 3m。 2、对于采空区密闭、巷道密闭建筑前必须对其前后5m范围内的支护不得回收,并加强支护,采用支架支护时应对该段巷道加密支护和进行连锁,支架间距应不超过0.5m;对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应加密锚杆数量,锚杆间距应不超过1.0m,锚杆长度必须锚固到稳定的岩层内。 3、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应避免设

在动压区。若在留设的煤柱区、砌碹巷道、顶板破碎离层处等建筑密闭时,必须对密闭前后5m范围内采取注浆、注巴斯夫、注凝胶等措施进行加固和堵漏,并对密闭和附近10m的巷道进行喷浆,喷浆厚度不小于50mm。 4、砌体密闭应在打好基础后逐层砌筑,砌体错缝,灰浆饱满,墙面平整、无重缝、空缝、瞎缝。所有密闭表面应用灰、泥满抹,四周要抹不少于0.2m的裙边,密闭表面平整,墙体严密不漏风。 5、建筑密闭前,必须将延伸到密闭区的所有风水管路、电缆、轨道等物体全部拆除。 6、开采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密闭、火区密闭应在离地板高度为墙高的 2/3处设直径上小于25mm的检测孔,用于观测压差、气温、取气样;封闭区内高外低处的密闭或有积水的应根据涌水量安装直径50mm以上放水管,并带有水封结构或安装阀门,离底板高度为0. 3m,用于观测水温、释放积水;另外在密闭的顶部还要安装直径上小于100mm的灌浆管,以备实施防灭火措施时使用。 7、所有完工的密闭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于不符要求的密闭必须进行重建。 8、火区密闭、采空区密闭、煤层巷道密闭建筑完成48小时后,封闭区内的氧气含量降到12%。否则,应对密闭的漏气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密闭的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井下密闭管理台账,实行编号管理,新建筑的密闭自完成之日起,必须记入密闭管理台帐。 2、永久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记录牌,临时密闭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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