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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补助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财预[2002]608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2.12.10

【实施日期】2002.12.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

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2年12月10日财预[2002]608号)

为加强中央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补助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请各地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一: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补助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管理和监

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地方财政系统办公条件,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地方财政系统自身建设经费,应以本级财政投入为主。报请国务院领导批准,中央财政每年适量安排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通过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年终结算补助给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到有关市(地)、县、乡级财政部门。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严格管理、确保实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省级财政部门对下分配补助资金重点向基层和困难地区的财政部门倾斜。

第四条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财政部门业务人员培训经费;

2.重点调研课题经费;

3.改善基层财政部门办公条件;

4.财政业务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经费。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超标准修建楼、堂、馆、所项目。

第五条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向财政部申报。申请报告由文字材料和表格两部分组成(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见附件),每年2月底前报财政部。申请报告应列明补助资金的分配原则、使用方向、资金需求及测算依据,并认真总结上年度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省级财政对下另有资金安排的,应一并说明。

第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申报表》及《执行情况汇总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凡越级上报的申请均不予受理。

第七条当年未完工项目,年终经费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后如有结余资金,可调剂到其他项目,同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

第八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地区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考评,不断完善分配管理办法。

第九条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审计和财政监督。凡申请报告填写内容不真实,擅自变更补助项目和内容,挪用补助经费安排其他项目的,财政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停拨、减拨直至追回中央补助资金。

第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分配2002年度补助资金起试行。“金财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仍按相关办法执行。

附件二:

单位:万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规划〔2011〕80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 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依托,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与国家发展需要相结合。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将国家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结

合,统筹创新布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引领和骨干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要把握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加强科技规划导向,确保组织机构落实、科技投入增长和重要研发平台建设。要努力突破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科技创新体系中各要素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坚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要围绕主导产业,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确定科技创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满足企业当前发展需要。要结合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着眼提升长远竞争力,注重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技术储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掌握核心技术与提高系统集成能力相结合。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基础的重点领域,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要注重系统集成能力的提升,完善企业功能和业务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工程化能力,实现从单项技术创新向系统化、集成化创新的转变。 (三)总体目标。通过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到“十二五”末,中央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创新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一批中央企业成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在部分领域实现从技术跟随到技术引领的跨越。 科技投入稳步提高。基本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平均达到2.5%以上,其中研发投入的比重达到1.8%以上;制造业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创新型企业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研发能力明显增强。建成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国家级研发机构达到340家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升。研发周期明显缩短,研究开发成功率、新产品产值率居行业先进水平。 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式科技创新体系基本确立。企业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目标清晰、定位准确。科研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科研管理制

商业银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修订版)

1 目的 为了规范本行会计科目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务发展与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行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2 湛江市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说明 资产类 101 现金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外币库存现金、运送中现金、自助设备占款及财务现金备付金情况。 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现金及银行存款”项目。 本科目按现金状态分类核算。 本科目为一级科目,设以下二级科目: 101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经营需要的库存现金情况。 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102 运送中外币现金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各机构之间外币现金 (钞)运送中在途资金情况。 调出(调出行)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10101库存现金”科目;收到入账通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103 库存外币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经营需要的外币库存现金情况。

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104 自助设备占款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自助设备内的现金情况。 装钞时,借记本科目,贷记“10101库存现金”科目;客户提款,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3 贵金属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持有的贵金属情况。 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本科目为一级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贵金属”项目。 本科目按贵金属种类分户进行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行购入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本科目应按贵金属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为一级科目,设以下二级科目: 10301 贵金属 本科目应按贵金属的种类分户进行明细核算。 买入贵金属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卖出或上缴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10 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情况。 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本科目设以下二级科目: 11001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 本科目核算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 存入准备金、解缴现金、跨系统汇入资金及同城清算资金贷差时,借记本科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摘要】笔者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做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属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我国目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整个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虽然不能直接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但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受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不仅给国有资产的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而且使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加大了政府运行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重视不够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去创造经济效益,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只重视抓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而忽视了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思想上的轻视,导致这部分资产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现漏洞。 (二)账实严重不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面原值与现值存在很大差距。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实行会计集中代理核算的地方,由于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加之人员素质、责任心以及核算软件的缺陷,有些连固定资产明细账(台账、卡片)也不设,更谈不上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核对,造成固定资产所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此外,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造成这一问题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部分单位占有大量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国有资产,“非转经”后存在诸多问题 如:出租的铺面、经营的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修理厂、内部商店等,这些资产并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必需的,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况且,“非转经”后还存在着盲目投资、产权不清、管理混乱、收益分配向个人倾斜等问题。巨额的资产闲置与低效率运行,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和政府运行成本较高。 (四)国有资产占有量差距较大,形成部门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投资,由于投资和占用的无偿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无计划或计划性不强,盲目攀比。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出时,也没有将资金拨付与单位拥有资产挂钩。特别是在安排修缮费和基建支出时,没有参考人均资产比率,导致部门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一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利用率低,损耗严重。 (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国家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有效的监督无从谈起。同时,尽管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先后制定了部分法规制度,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导致对这部分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下列现象较为普遍: 1.随着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变动,国有资产移交手续不全,损失严重; 2.一些单位不经批准,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擅自低价出售国有资产; 3.一部分国有资产被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无偿占用,不能回收。少数干部离退休后,不按规定交回为其配备的办公用具,据为己有; 4.借工作调动或机构改革之机,私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规范区属企业国有产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规范区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决定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国资委[2002]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10.15 【实施日期】2002.10.1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规范区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3月12日实施日期:2008年3月12日)重新发布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区国有资产 管理机构工作关系规范意见》等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10月15日深国资委[2002]3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委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工作关系规范意见》等9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

委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区属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管理的若干意见 (1999年10月10日深国资委[1999]18号)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制定规范我市区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管理的若干意见。注1(注1:此段原文为: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分级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现制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

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 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表 4 —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其中建安工程在3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表4—1费率的1.2倍计算,建安工程费在20000万元及以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表4 —1费率的1.1倍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表 4 —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其中建安工程在3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表4—1费率的1.2倍计算,建安工程费在20000万元及以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表4 —1费率的1.1倍计算。 1、1000万元以下按1.5%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费率=1000 X1.5%=15万元; 2、1001-5000万元按1.2%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5000万元,费率=15+(5000-1000) X1.2%=63 万元; 3、5001-10000 万元按1%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0万元,费率=63+(10000-5000) X1%=113 万元; 4、10001-50000 万元按0.8% 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丁50000 万元,费率=113+(50000-10000) X0.8%=433 万元; 5、50001-100000 万元按0.5% 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00 万元,费率=433+(100000-50000) X0.5%=683 万元; 6、100001-200000 万元按0.2% 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 200000 万元,费率=683+(200000-100000) X0.2%=883 万元; 7、200000 以上按0.1% 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280000,费率=883+(280000-200000) X0.1%=963 万元。

银行会计分录

货币投放与回笼业务 习题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收到铸币厂送来1元硬币100000元,验收入库,根据入库通知单记账,并电告总库。上海分库记账:收入: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总行上海重点库户100000 电告总库,总库记账:收入:发行基金—上海重点库户100000 收入:印制及销毁票币—1元硬币100000 2、接总库调拨命令,从本库调拨发行基金200000元至总库,办妥调出手续,发行基金已出库。 上海分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本库户200000 总库记账:收入:发行基金—总库户200000 付出:发行基金—上海分库户200000 3、接总库调拨命令,浙江分库调拨发行基金300000元至本库,办妥调入手续,发行基金已入库。 总库记账:收入:发行基金—上海分库户300000 付出:发行基金—浙江分库户300000 上海分库记账:收入:发行基金—本库户300000 浙江分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本库户300000 习题二 (1)有关银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开出现金支票一张计150000元,向中国人民银行徐汇支行提取现金。人民银行在其存款额度内支付,并于当日通知市分行。 ①工商银行徐汇支行记账:借:库存现金15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50000 ②中国人民银行徐汇支行会计部门记账:借:工商银行存款—徐汇支行150000 贷:发行基金往来150000 ③中国人民银行徐汇支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本库户150000 2、接上,国库上海市分库接到徐汇之库的通知,于当日处理发行库账务,并电告总库。 上海分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徐汇支库户150000 3、接上,总库接到上海市分库电报,处理发行库总库及人民银行账务。 ①总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上海分库户150000 ②总行会计部门记账:借:发行基金往来150000 贷:流通中货币150000 (2)有关银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中国人民银行某中心之库销毁点根据上级分库签发的销毁命令,销毁损伤票币共计78260 中国人民银行某中心支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本库户78260 2、分库收到两份销毁表后,一份据以进行账务处理,一份上报总库。 中国人民银行某分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XX支库户78260 3、总库收到分库送来的销毁表,据以进行账务处理。 总行记账:付出:发行基金—XX分库户78260 贷款业务的核算 习题一 1、1月10日,收到信贷部门转来城中商厦借款凭证一份,准予信用贷款,金额为80000元,期限一个月,年利率为5.4%,利随本清,经审查无误后予以转账。 借:短期贷款—城中商厦80000 贷:活期存款—城中商厦80000

(完整版)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经过学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部分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在下级部门相对淡薄。除了负责资产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虽然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但基本上是“谁用谁管”,保管人员众多,责任不明确。办理出入库后不能及时入账,对于部门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不能做到心中有数,造成资产管理的不规范。 二是对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超过使用期限确已不能继续使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按规定的权限批准后,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但由于部门管理人员缺失,近年存在没有及时处理不能使用和到期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的情况。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力量需要充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看家理财的本领。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是固定资产的直接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有重要的责任,如果由于其业务素质不高,使固定资产在管理时发生损失,是万万不该的。所以,除了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也要对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加强以会计法、会计制度、固定

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单位的财政文件制度为主要内容 的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 二是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对一些长期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清理、处置。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政策培训,集中学习资产管理办法、处置办法及配置标准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熟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工作水平。

上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国资委

上海市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2017版)序号管理事项子项 主办 处室 管理措施 1 改制重组 管理事项企业改 制、合 并、分 立、解 散、破产 企业 改革 处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设立、改制、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由市国资委 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重要子 企业改 制重组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要子企业的设立、改制、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 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决定,但改制重组致使本市国有股权失去控制地位的,由市 国资委监管企业报市国资委备案。对于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可 1

事项以授权其董事会决定。授权与否,通过公司章程体现。 2 重大投资 管理事项非主业 投资 规划 发展 处 按照《上海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办 法有关内容调整的通知》操作 资产负 债率超 过70% 企业的 投资 境外投 资 按照《关于加强本市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的通知》操作 3 国资收益 管理事项财务 评价 企业为国有独资的,国资委核定并收缴国资收益;企业为多元投资的,国资委审核税后净利润分配方案并收取按股权投资比例分配的利润;国资委审批对企业留 2

处存收益使用 4 章程管理 事项政策 法规 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资委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资委批准;对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章程由国资委参与制定或审核章程草案,并通过投票表决 5 领导人员 任免及董 监事委派 事项 市国资 委监管 企业领 导班子 成员 企业 领导 人员 管理 处 市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由市委管理;经理班子成员副职成员逐步 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重要骨干企业副职领导人员任免前报市委备案 3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表4—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其中建安工程在3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表4—1费率的1.2倍计算,建安工程费在20000万元及以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表4—1费率的1.1倍计算。 、1000万元以下按1.5%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费率=1000×1.5%=15万元; 2、1001-5000万元按1.2%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5000万元,费率 =15+(5000-1000)×1.2%=63万元; 3、5001-10000万元按1%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0万元,费率 =63+(10000-5000)×1%=113万元; 4、10001-50000万元按0.8%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50000万元,费率 =113+(50000-10000)×0.8%=433万元; 5、50001-100000万元按0.5%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00万元,费率 =433+(100000-50000)×0.5%=683万元; 6、100001-200000万元按0.2%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200000万元,费率 =683+(200000-100000)×0.2%=883万元; 7、200000以上按0.1%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280000,费率 =883+(280000-200000)×0.1%=963万元。

今天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类考试

今天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类考试,试题类型大致如下: 一、判断题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四、简答题 五、分录题 一至三项都是财务会计的基本内容,难度适中,比CPA要简单,总分为60分,我花了半个小时就完成了,但准确率不能保证; 四项涉及会计理论的内容,总分为20分,因为之前准备不充分,而且会计理论基础不扎实,所以基本拿不到分,题目如下: 1、什么是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它与会计信息的特征是什么关系? 透明度定义为:公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准确评价一家银行的财务状况和业绩、经营活动、风险分布及风险管理实务。 2、资本经营的内涵及其包含的内容。 从本质上讲,资本经营就是通过资本交易或使用获得利润,求得资本的增值或获得更大的收益。 资本经营的内容概括地讲有三个方面:一是资本的直接运作,它是指在生产力要素资本化的基础上,在产权层次上间接配置生产力各要素;二是以资本运作为先导的资产重组和集中;三是将资本经营原则和方法运用于生产经营。 五项共4小题,20分,主要包括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短期投资应收股利的核算、长期投资资本公积的核算四道题。 综合评价此次考试: 一、题量不大,2小时,时间充足; 二、难度适中,尤其是实务题型,对考过CPA的同学来说就是小菜,当然不要忘记准备一下会计理论方面的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我的经历应该是到此为止。

PS:考试时偶遇小虎同学。 补充收集的关于人行的内容: 2006年人民银行笔试题型 今年人民银行系统会大规模的招人,对于应届毕业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考试内容估计分为四部分: 1、英语知识(3—4篇阅读) 2、行政能力测试 3、专业基础知识 4、写作。 对于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同学而言,专业基础知识重点掌握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和财务报表分析内容;写作则涉及到宏观经济学中的内容,特别是对一些宏观经济形势和执行何种货币政策谈谈看法。 06年央行会计试题 一、单选题(5个5分)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试运行费用,应计入的科目 2、 3、融资租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体现了什么原则 4、被投资单位的哪些活动会引起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发生变动 5哪些业务会引起留存收益的增减变动 二、多选题(5个) 1、哪些是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合并会计报表问题 3、哪些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笔者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进行了剖析,并对今后应采 取的措施和对策做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属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源的总和。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 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整个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物质 基础,虽然不能直接为创造经济价值,但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 的作用。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行政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受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不仅给国有资产的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而且使国有资产使用效 率低下,加大了政府运行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重视不够由于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去创造经济效益,一些地 方政府和单位只重视抓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而忽视了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思想上的 轻视,导致这部分资产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现漏洞。 (二)账实严重不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账面原值与现值存在很大差距。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实行集中代理核算的地方,由 于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加之人员素质、责任心以及核算软件的缺陷,有些连固定资 产明细账(台账、卡片)也不设,更谈不上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核对,造成固定资产所 反映的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此外,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造成这一问题发生的一 个重要原因。 (三)部分单位占有大量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国有资产,“非转经”后存在诸多问题如:出租的铺面、经营的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修理厂、内部商店等,这些资产 并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必需的,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况且,“非转经”后还存在着盲目投资、产权不清、管理混乱、收益分配向个人倾斜等问题。巨额的资产闲置与低效率运行,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和政府运行成本较高。 (四)国有资产占有量差距 较大,形成部门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投资,由于投资和 占用的无偿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无计划或计划性不强,盲目攀比。同时,各级财政 部门在安排支出时,也没有将资金拨付与单位拥有资产挂钩。特别是在安排修缮费和基建 支出时,没有人均资产比率,导致部门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一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利用率低, 损耗严重。 (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国家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有效的监督无从谈起。同时,尽管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 局先后制定了部分法规制度,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制度对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导致对这部 分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下列现象较为普遍: 1.随着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变动,国有资产移交 手续不全,损失严重;2.一些单位不经批准,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擅自低价出售国有资产;3. 一部分国有资产被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无偿占用,不能回收。少数干部离退休后,不按 规定交回为其配备的办公用具,据为己有;4.借工作调动或机构改革之机,私分国有资产,化公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屯政〔2005〕3号(2005年2月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工作,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以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为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第三条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和授权,对全区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监管和运营,不具有行业和行政管理的职能。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的资产运营活动接受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国有资产运营范围,是指区政府将所管辖的国有资产,授权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运营,先行授权范围为本区经贸系统、粮食系统、供销系统资产及资产收益和现由区财政局代管的国有企业资产。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代表区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由区政府管辖的国有资产运营工作。 第六条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应具有资本运营、利益协调以及在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运作能力,能够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具备实现规模经济的能力; (三)有健全的资产运营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内部机构。

第七条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的领导体制实行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二章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经区人民政府授权后,代表区人民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资产行使出资者职能,并对授权范围内的所有产权进行管理和运营。 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在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授权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实行统一资源配置、统一投资决策。 第九条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的权利: (一)以出资者身份对国有资产运营享有管理权和经营权,依法享有产权的投资、转让等资产运营收益; (二)实施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拍卖、产权变动及资产抵押担保等事宜,按规定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办理报批手续; (三)组织清算已被改制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和收缴工作; (四)依据所授权产权收取资产收益,并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出收益投资使用计划和建议,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资产收益上缴和再投资等具体工作; (五)对经批准建设的项目进行投资和管理,并组织实施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工作; (六)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的义务: (一)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保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管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依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管费使用过程。 建管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备开始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为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建管费的开支范围 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车辆维修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招标费、审计咨询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建管费开支原则 (一) 建管费开支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支出计划,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 建管费支出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 第四条建管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一)、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按超额累进办法计算。 (二)、指挥部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三)、如有特殊原因发生超支,应向指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经指挥批准后,给予处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计划管理 按年度分解建设单位管理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控制支出。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计划的内容包括:建管费年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工资支出计划、招待费支出计划、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支出计划、办公费支出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费支出计划、会议费支出计划、培训费支出计划等。 (二)建管费计划由指挥办公会确定,根据确定后的计划作为财务收支的主要依据。 (三)根据确定的年度支出计划,按部门和类别将费用进行月份指标分解,将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由办公室统筹管理。 第六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 职工因公借款应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常务指挥审批,然后报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doc 8页)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doc 8页)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事后监督,是指专门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会计营业部门处理完成的各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复审检验。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的各项会计业务必须进行事后监督。 第三条会计事后监督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事后监督工作独立于会计核算部门,事后监督人员独立于会计核算人员。 (二)在全面复审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监督。 (三)及时、高效、持续监督。 第四条实施会计事后监督,应依据人民银行的会计规章制度,审查会计业务的合法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第五条会计事后监督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监督和分散监督两种方式。 集中监督是管辖行对辖属机构会计业务的监督,分散监督是各分支行对本行会计业务的监督。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机构应采取集中监督方式;其他机构可实行集中监督,也可实行分散监督。 第六条各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应设立会计事后监督中心,并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县级支行应配备独立于会计核算人员的事后

(二)往来款项的转账是否及时;对账是否及时,未达账项是否正常合理。 第十一条对会计报表的监督主要包括:账表数据是否相符,各表间的相关数据能否勾稽一致,各会计期间的数据是否衔接。 第十二条对会计核算系统的监督主要包括: (一)系统运行参数和账务数据参数设置的改变是否正常。 (二)系统操作人员的权限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三)系统账务数据是否正确,变化是否正常。 (四)系统日志有无异常操作记录,特殊操作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涉及往来类科目、临时性科目和过渡性科目的核算应作为事后监督的重点。 第三章事后监督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条会计事后监督实行人工监督与计算机监督相结合。 人工监督,是指逐张审查业务凭证,并与流水账清单进行勾对,逐项阅读计算机系统日志,检查日志记载是否正常,核对账表,以及审查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计算机监督,是指在会计事后监督系统植入会计核算系统有关参数,将会计凭证重点要素录入会计事后监督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 第十五条会计事后监督遵循以下程序: (一)被监督单位应于每营业日上午,将上一营业日会计核算资料送达事后监督人员。实行集中监督且交通不便的,经管辖行批准,送达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事后监督人员收到被监督单位送交的资料后,应立即实施监督,当日的监督工作应当日完成。 (三)全部事后监督工作完成后,由事后监督人员将人工监督记录的审查情况输入会计事后监督系统的差错统计中,由会计事后监督系统整理人工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国有资产管理是我国经济体制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章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监督机制 由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并能为国家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济资源的总和就叫做国有资产,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就是强化国有经济管理体制,对优化多种所有制的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推动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长期处于一种低迷的状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大,国有经济收益少,国家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市场经济也随之出现不稳定因素。因此,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一、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混乱 政企分开是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已经提出了的经济

管理体制,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落实。政府出于一些考虑,往往对国有企业实施控制手段,但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政府又无法扮演好企业所有者的角色,于是导致了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的局面。政企不分,政府无法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造成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均衡,同时,企业也缺乏自主发展权。总之,政府不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对国有企业实施行政干预,不仅无法让国有资产增值,还会造成国有资产产权划分的混乱。 (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导致了一些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有失偏颇,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我国国有企业缺乏自主发展,自主经营的权利,于是造成了企业内部机制腐败的现象出现,为了追求一些个人利益或者企业内部一些小团体的利益,不惜以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来实现。例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把一部分国有资产作为职工福利或单位的额外收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种非正常途径谋求企业利益的方式是错误的,坚决不能被纵容的,必须给予严厉的打击。除了侵吞国有资产,一部分企业在处理国有资产时实行的贱卖式处置方式也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不断发生,我国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人民银行系统记帐方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人民银行系统记帐方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财务会计 【发文字号】银发[1992]112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92.05.13 【实施日期】199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人民银行系统记帐方法的通知 (银发〔1992〕112号)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为了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和国际金融交往的需要,决定统一银行记帐方法,即各家银行统一采用国际通用的借贷记帐法。具体实施步骤为:人民银行系统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停止使用资金收付记帐法,采用借贷记帐法。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采用借贷记帐法。 各级人民银行要将改革记帐方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业务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协助会计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帐务结转工作,保证会计帐务不错不乱。各级专业银

行、交通银行、其他有关部门也应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此项任务。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用借贷记帐法的实施方案》、《关于改用借贷记帐法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用借贷记帐法的实施方案 二、关于改用借贷记帐法的说明 附表: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目一览表(略) 附式:(略)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用借贷记帐法的实施方案借贷记帐法是以资产总额等于负债总额的平衡原理为依据,以“借”、“贷”为记帐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帐规则,用以记录和反映资金增减变化过程及其结果的一种复式记帐方法。这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一种记帐方法。“八五”期间,银行系统内将统一使用借贷记帐法。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用借贷记帐法的范围 人民银行系统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改用借贷记帐法,范围包括:各级行会计部门、营业部门、国家金库、内部各职能部门(发行、金银、行政经费等)、各企事业单位、各代理行处(指未设人民银行机构,专业银行代理人民银行帐务的行处),以及归口人民银行领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的会计帐务。 二、改用借贷记帐法的具体内容 (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只作适当调整,将现行会计科目分设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损益类四个大类;改变排列顺序;表外科目维持现状不变(见附表)。1.科目代号不作大的改变。

(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坚强基石,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等学校作为社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地,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高等学校国有资产问题亦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高校资产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所必须的存量非经营性资产合理利用的同时,盘活增量经营性资产,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调高校整体资产投资要偏向科技含量高、具有远大发展前途的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如何搞好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也是深化高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有资产问题建议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手段落后。一是管理技术落后。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已使用计算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但使用的软件主要以统计功能为主,侧重于数据库管理而不是业务流程管理。同时使用的软件自成体系,只能独立运行和操作,无法与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连接实

现数据共享,使资产管理、价值管理和资产使用各自为政,互不知情。在当前校园网已普及的情况下,这种封闭式的管理软件显然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对资产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二是管理方法落后。目前大多数高校对资产管理的对象不加区分,不论类别、不分重要性都采取统一的管理方法,对价值几十万元的教学设备和价值几百元的办公用品采用同样的管理方法,从而造成管理人员精力分散,不能有重点地关注重要资产的使用情况和动态变化,严重影响了资产的管理效果。 (二)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利用率低。大多数高校对固定资产实行部门管理,无偿使用的管理模式,缺乏统一的调剂。同时由于高校大多实行二级财务核算体制,各院系都是单独的利益单位,使得各部门各院系片面追求“小而全”、“大而全”,导致资产重复购置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浪费。另外,高校资产管理部门由于受管理水平的制约,不能充分掌握全校的固定资产分布状况和使用动态,对长期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心中无数,因此对各部门资产进行合理调剂实现资源共享也就无从谈起。同时在固定资产购置前缺乏可行性论证,对请购计划审批不严也是造成高校资产重复购置、利用率低的原因。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五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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