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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与对策探讨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与对策探讨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与对策探讨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与对策探讨

■王怡鸿,刘鲁彬

自2008年开展试点工作至今,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为推动经济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三农”资金短缺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期间也遇到一些问题。本文以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分析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69X (2012)03-0091-03

王怡鸿(1989-),女,江西南昌人,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研究方向为管理会计与企业财务;刘鲁彬(1987-),男,山东青岛人,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研究方向为管理会计与企业财务。(江西南昌

330031)

J

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金融与经济2012.03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背景

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存的外部环境不断恶化,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不断上涨,致使企业生产成本大幅上涨,中小企业的生存陷入困境;然而在融资方面,中小企业却一直面临着贷款难的问题。以贷款灵活、快捷著称的小额贷款公司因此迎来发展契机,正在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解决“三农”资金需求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还有效地引导了一批民间资金合法化发展,因此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

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自此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快速发展。江西省于2009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首批小额贷款公司于2009年6月开业。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

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总注册资本2823.82亿元,从业人员40366人,贷款余额3358.85亿元;而江西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3家,总注册资本为

70.85亿元,从业人员达988人,贷款余额为80.18

亿元。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只占全国的

2.18%,注册资本只占2.51%,与经济发达省份仍存

在差距。但另一方面,与同处中部的六省份相比,虽然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数量不多,但注册资本位列第三,这说明我省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经历了快速发展,详见表1。

表1

全国及中部六省小额贷款公司情况

地区名称机构数量(家)

从业人数

注册资本(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全国3791403662823.823358.85安徽省2412463137.94167.66山西省1992017112.53107.76江西省8398870.8580.18河南省167219355.9556.84湖北省8677247.9857.04湖南省

54

601

30.83

34.77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三、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一)角色定位不明。小额贷款公司始终未被纳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范畴,无法享受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被业界广泛的认为是“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权利”。比如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得到像村镇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拥有的包括减免营业税等税收支持;在给中小企业贷款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也得不到商业银行享有的各种金融优惠政策。目前,由于无法取得金融许可证,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上并不算金融机构,因而不受银监会监管。充当监管主体的为各地金融办,但在实际操作中又不得不遵照央行与银监会各类规定,多头监管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二)后续资金严重不足。银监会和央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同时试点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严重不足,难以持续健康运营。截至2011年9月30日,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为70.85亿元,而贷款余额为80.18亿元,其贷款余额占注册资本金的113.16%,基本上呈现“无款可贷”的局面。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民间闲置资金,后续资金的缺乏使小额贷款公司面临严峻考验,其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作用也大打折扣。

(三)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调查显示主观违约风险是我省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内部组织机构不完善,缺乏严格的内部控制体制以及相应的风险评估能力,加之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借款者的信用,因为对于中小企业和涉农企业来说,自身并不具备足够的实体来进行抵押,因此小额贷款公司面临比其他金融机构更大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贷款风险管理成本较高。

(四)资金体外循环,冲击金融市场秩序。目前,由于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存在不规范性以及逐利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动机不是为中小企业、“三农”提供服务,而是暗地里吸收大量民间资金,以高利贷的方式将资金投放出去,进行体外循环获取暴利,从而对正规金融体系形成了冲击,影响宏观金融调控的效果。大量民间资金、富余资金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形式进入民间借贷领域,使得流动性过剩的问题更加严重,成为通货膨胀的推力。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迅速发展使得国家以控制流动性、防止通货膨胀发生为目标的货币政策作用受到影响,冲击了金融秩序。

四、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迅捷,贷款期限灵活,是金融体系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应系统地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完善配套服务,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重新定位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身份问题,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已允许三年内合法经营、业绩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对于资质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参照地方金融机构给予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如在税收方面参照农村信用社,实行一定年限营业税部分或全部返还,并按照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进行风险补助;同时对于涉及“三农”项目,政府的财政资金可以作为小额信贷的担保资金或是贴息资金,从而改善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水平较低的现状。

(二)放宽融资条件,拓宽融资范围,扩大资金来源渠道,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本不足的困境。一方面一批经营期限较长,严格执行利率范围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从而使其能够吸收存款,资本供应得到保证。另一方面,相关监管机构可以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小额贷款公司适当放大其融资杠杆比率,同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向其出资股东借钱,允许股东增资扩股,逐步允许那些经营业绩好、诚信记录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相互资金拆借,以此来扩大其资金来源。

(三)加快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创新,拓宽业务空间。一方面通过开发新业务拓宽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提高盈利能力。小额贷款(下转第80页)

(上接第92页)公司可以利用银行授信,为银行寻找贷款需求客户并从中收取咨询费或者将超出贷款规模限制的信贷资产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中收取服务费等。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在小额贷款相关方面的同业合作、加强与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民营企业合作,扩大业务范围,增强盈利能力。

(四)加大监管力度,降低放贷风险。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的监管力度是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关键。目前我省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由江西省金融办会同工商部门、银监会、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进行监管,这种多头监管易造成监管漏洞,因此必须明确监管主体,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同时应整合多方资源,构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投资平台”,将政府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团体融入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担保体系,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整体信用能力。

(五)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手段及经营方式,规范资金的使用范围,减少资金体外循环对宏观经济的冲击。严格按照金融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章程、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公司的经营方式,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进行资金放贷,严厉打击投放“高利贷”等资金体外循环行为,控制流动性过剩,维护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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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的统计数据显示,只有6%的失业人员由于实现再就业或待遇期满而终止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其余94%的失业人员在条例固定的最长有效期内领取全部的失业保险待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社会公众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持续性不信任。失业者想法设法在最长有限期内领取全部失业保险金,从而进一步加深道德风险行为。所以,应尽快引入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并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衔接。在失业保险个人账户的模式下,每个参保人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在特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里存储失业保险金,待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将失业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转移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使失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今天较少的待遇提取意味着明天更多的养老金”,这对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督与惩罚措施。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与失业保险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有很大关系的。因此,为了使失业保险制度更好地运行和发展,政府就应该对失业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实行更严格的监督和惩罚。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必须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定期汇报他们的工作搜寻情况,同时提供证据证明其正在积极地寻找工作,如搜寻工作的次数等。如果失业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他(或她)将有可能受到少领或停领失业保险金的处罚。这样,失业人员为了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就会积极主动地与管理部门配合,同时也会积极主动地增加自己再就业的机会,这样失业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就会因为恰当的“监督与惩罚”的存在而部分得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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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 及对策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这30多年中,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的背景下应运而生。2005年作为率先开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五省市,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旗开得胜。银监会于2008年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开展。随后《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以及《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管理小贷公司的业务行为。本文以借鉴国内外学者在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归纳。在此背景下,分析当前小额贷款公司显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希望有助于小贷公司发挥扶助三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实作用。 国外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小额贷款的定义上。19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率先提出小额贷款这一概念。随后世界第一家穷人的银行格莱珉银行成立,成为现代信贷模式创新发展的又一里程碑。随着玻利维亚团结互助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印度互助小组等迅速发展。小额信贷模式也在世界范围内逐

步推广。Morduch(1997)研究中,提出了一种无须资产担保的小额贷款模式,直接发放比较高利率的贷款给贫穷农户以解决融资难题。Timothy-G(2010)认为小额信贷是一种为个体工商户或中低收入者提供储蓄及贷款服务的经济途径。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2011)定义小额信贷是指为帮助贫困者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方面的需求,而为其提供储蓄和贷款服务的一种模式。 国内对小额贷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小额信贷定义上,杜晓山(2001)提出小额信贷又称微型金融,是指为低收入阶层(包括贫困户)提供贷款和存款服务,尽管存在着多种模式,其本质都是提供稀缺的资金要素给传统金融忽略的低收入人群。何广文和李莉莉(2011)基于对小额信贷市场强烈需求的研究,得出大型商业银行可通过合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间接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结论。对于影响小贷公司的发展因素,杨小丽和董晓林(2012)依据对江苏省24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证分析,提出过高的大额贷款比例、过于集中的贷款、过高的贷款利率及贷款的期限长等因素会阻碍小贷公司的经营效率提高。罗剑朝和曲小刚(2013)则指出影响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几大因素有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狭窄、监管缺失等。至于只贷不存模式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其热度自小贷公司产生以来从未减弱。杜晓山(2011)和潘淑娟等(2011)指出小贷公司可借助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来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小额贷款公司在几年时间内迅速发展壮大,对支持“三农”、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起到积极作用,并得到了充分的认可,前景普便看好,2009年6月国家银监局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为小额贷款公司指明了一个发展方向,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一)控股权转让他人,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按照《暂行规定》要求,村镇银行设立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机构,且持股在20%以上,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10%。这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如果想升级成村镇银行,必须将控股权或者话语权交给银行。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一旦转为村镇银行,民企的持股比例将大幅度下降,失去了对企业的控股权,而银行金融机构则成为最大的股东将占主导地位,这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者初衷相悖,民营的积极性将受到一定影响。同时,银行通过自有网点就可以展开小额贷款业务,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收购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开设一个村镇支行,也并非所愿。而且,国有商业银行总部不在本地,且经营战略已逐步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以支持“三农”为主,也不会选择加剧自有网点的竞争,小贷公司实际上很难找到可以合作入股的金融机构。(二)准入指标设置偏高,满足条件存在一定困难。一是转制时间。《暂行规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而《指导意见》是2008年5月出台的,因此,2011年5月以前,将看不到小额贷款公司转型成为村镇银行的案例。这对于目前资金缺乏,监管缺位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经营风险将会增大。二是内控指标。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目前,鉴于内控管理水平和外部监管条件的限制,两年之后的整个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企业到时的运营情况如何,比较难说。三是资产比例。规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这就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经营单一的贷款品种,经营区域受限、规模受限、拓展业务受限。由于不能经营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如票据业务、资产转让业务等一些低风险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就成为唯一的获利手段,风险相对较高。(三)经营机制转换,贷款公司经营特点受到一定限制。小额贷款公司为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它没有银行监管部门发放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属于一般工商企业。改制为村镇银行之后,就成为金融机构,纳入银监会的监管体系,控股权转让,经营机制必然转换。受目前银行体制的限制,贷款发放将按照银行的标准流程运作,贷款基本条件又会转移到抵押品上,小贷公司经营上“小而快”的优势难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短、平、快”的特色也会随之丧失,也就失却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最初的意义。小额贷款公司的诞生是金融改革的一次突破性进展,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多项优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是其发展壮大的必然途径,因此,应在防范金融风险和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下,小额贷款公司会探索出自己的村镇银行之路。(一)适当放宽政策空间,积极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将有助于其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全面提升。但是在具体转制过程中,应考虑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现状和发展空间,进一步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更强的实施细则,达到既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实现突破性发展,也可以为农村金融带来更新鲜的血液的改革效应。一是扩大其融资范围。对运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应适当放宽融资比例,可放宽到资本金的100%。二是增加资本金,扩大经营规模。对于依法合规经营、且效益不错的小额贷款公司,遇到运营资金不足时,允许他们提前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三是减轻其税收负担。制定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给新生的小额贷款行业以扶持。四是给予优惠利率。小额贷款公司可按照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或介于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向商业银行融资。(二)加大业务创新步伐,扩展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能力。小额贷款公司应充分认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业务经营上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在保证自己的收益的同时,在农村经济中发挥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替代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赣府厅发〔2010〕4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农业、农村、农民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新型金融组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审慎的原则,坚持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结合、风险监管和合规监管相结合、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现场监管是指在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场所,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谈话及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非现场监管是指通过采集、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信息等措施对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政府金融办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布局,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二)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股权变更和增资扩股等事项进行审批; (三)对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进行核准,对其变更进行审批,并定期对其

进行考核; (四)建立健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巡查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对小额贷款公司涉嫌集资、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六)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七)由省政府金融办履行的其他监管职责。 第六条设区市金融办主要职责: (一)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省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对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延期、注册地县域内营业地址变更等事项进行审批,及时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 (三)对董事(长)、监事(长)、信贷部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核准,对其变更进行审批; (四)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股权变更、增资扩股等申请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及时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五)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按季向省政府金融办报送监管分析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六)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年审结果及时报省政府金融办; (七)与小额贷款公司基本账户开立银行和融资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督促其协助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八)负责组织处置本辖区内有关突发事件和对小额贷款公司涉嫌集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由设区市金融办履行的其他监管职责。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薄弱的农村金融,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文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情况的有关文献,首先概括出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在一些方面的一致性及差异性,然后详细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现状及现有运作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运作模式的分析与绩效评价,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提出了发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科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其研究结果不仅能丰富农村金融理论,而且对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经济效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好的为农户、农村、农业服务提供帮助。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商业化,运作模式,可持续发展

目录 一.小额信贷的相关理论研究 (3) (一)小额信贷的涵义 (3) (二)小额信贷的两种模式 (3) (三)小额信贷商业化 (4)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的研究 (4) (一)小额信贷在我国机构的开展 (4)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和发展现状 (5) 三.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 (5) (一)政策方面 (5) (二)法律层面 (6) (三)认识方面 (7) (四)经营方面 (7) 四.发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 (8)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 (8) (二)实现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8) (三)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 (8) 参考文献 (9) 致谢 (10)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分析 为加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我市小贷公司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从xx年12月**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来,**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增长较快。至xx年5月末,**市共有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16家,总注册资本5.87亿元,经营资金总额5.92亿元,贷款余额为4.37亿元,当年累计发放贷款0.86亿元;从业人员105人,单家平均从业人员5人。单家公司最高注册资本为5.90亿元(桂平市金桂小贷公司),最低为0.1亿元(平南县安怡达小贷公司)。 (二)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按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目前**辖区16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业务基本上只限于贷款业务,其中信用贷款余额3.12亿元,担保贷款余额1.05亿元,其他贷款形式余额0.21亿元。 (三)内控管理情况。目前,**市16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高层管理人员设有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下

设客户业务部、风险监管部、财务会计部等部门。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有比较严格和合理的内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公司章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议规则、人事管理办法等涉及公司运营的各方面的,各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比较规范。 (四)财务状况和违规状况。截至xx年5月末,**市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329万元,其中有6家利润为正数,9家为负数,1家正在转让过程中。主要是部分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风险,利息收入无法正常等原因导致利润为负数。目前**市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发起设立、资金筹集、经营范围、利率设定、非法集资等各方面都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一) 资金受到限制,公司规模难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大部分资金都公司的股东,而股东本身经营着多种行业业务,难以抽调更多的资金来增资。另外,金融机构受到上级行或监管部门监管限制,禁止信贷资金融入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而只有股权质押,也难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金。因此,信贷需求旺盛与贷款资金供给矛盾严重,小额贷款公司规模难以扩大。 (二)抵押业务手续繁琐,费用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 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9〕28号 2009年2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日前,《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动。根据试点工作要求,争取今年4月底前,至少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开业;6月底前,全省首批获准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全部开业。具体时间安排为:2月20日前,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将本市辖区要求申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情况上报省政府金融办,以便统筹确定各设区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名额;3月10日前,各设区市根据试点名额,确定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县(市、区)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并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3月15日前,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向省政府上报试点承诺书,承诺作为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3月31日前,各试点县(市、区)政府确定试点考察对象,并指导其拟定筹建申请材料,切实做好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4月1日起,省政府金融办开始受理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材料。 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努力拓展金融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新领域,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试点先行、有序推广。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进行。按照每个设区市不超过3个试点名额的总量控制原则,参照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及试点意愿,适当调剂设区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数量。各设区市选择愿意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有积极性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办法,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3.严格监管、风险可控。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和管理工作。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成立“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

2019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

附表:地区名称 机构数量(家)从业人员数(人)实收资本(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全国 7797847838235.279240.81北京市 1051179143.44142.28天津市 951510118.01127.38河北省 4284733243.69240.98山西省 2682657175.45162.64内蒙古自治区 3252766232.29232.17辽宁省 4933638332.40290.67吉林省 292241797.3475.19黑龙江省 2411617128.18107.15上海市 1251430217.20213.55江苏省 5655087697.39801.12浙江省 3183026552.38628.17安徽省 4364527374.59467.21福建省 1181277263.53297.08江西省 1952231232.53232.01山东省 3163457427.82480.68河南省 2392971209.73224.84湖北省 2752904306.10298.07湖南省 1261046101.12102.42广东省 4568316695.56721.21广西壮族自治区 3063371270.48453.10海南省 5780662.3158.69重庆市 27148721020.521496.41四川省 2774740472.07539.28贵州省 216192669.3066.40云南省 2212051108.42107.62西藏自治区 1915220.0116.96陕西省 2652776243.16244.92甘肃省 2963015153.28132.84青海省 7881448.2146.98宁夏回族自治区 103143945.9743.7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722032172.79189.03注:由于批准设立与正式营业并具备报数条件之间存在时滞,统计口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各地公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批准设立数量有差别。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 2019-6-30

江西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审批工作指引-江西小额贷款行业协会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工作指引(2015) 为切实做好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根据《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48号)、《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赣金发…2015?8号)等规定,现对各类投资人在江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工作指引如下: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条件 1.符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划、布局及监督管理总体要求。 2.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符合法定条件和监管规定。 4.注册资本全部为实缴货币资金,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其来源真实合法。 5.主发起人应是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但其持股比例

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40%;其他单一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上限为注册资本的20%;单一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且不超过注册资本的10%,全部自然人股东持股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6.有具备相应学历、银行业工作经历或经济工作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则,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8.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其他配套设施。 二、投资者资质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质条件 拟发起设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法人,入股资金来源应真实合法,且必须是自有货币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具体条件为: 1.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①依法注册登记; 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属自有资产的,应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属租赁的,应有相应的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证明;属无偿使用的,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有正常经营所需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并有相关佐证材料;

我国小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我国小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 题以及对策探讨 资料收集:倩倩、周绮、迪唯 清波、桑恬、徐斐美 PPT制作:毛阿颖、瀚慈 PPT演讲:毛阿颖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1、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 2、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发展分布特点: (1)整体来看,省以922.1亿元的实收资本,1119.76亿元的贷款余额,绝对领先于其他省份,位列全国第一。 (2)从机构数量来看,全国分布偏向于东部和东北部。 (3)从资金使用情况来看,经济发达省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数量已经超过实收资本数量,一方面说明经济发达地区资金需求量

大,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创新意识强。 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般的工商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与以扶贫为特点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是不同的。 特点: 1.贷款利率高。 2.贷款方式:多采取信用贷款,也可采取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3.贷款对象:面向农户和小微企业。 4.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协商确定。 5.提供的贷款类型:个人、小企业、循环信用

优点: 1、培育和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2、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3、规民间借贷的发展。 4、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问题: 1、小额贷款公司性质模糊: 小额贷款公司是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属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但从事的贷款业务又不属于《公司法》所管辖的围,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因而不是金融机构却是从事货币业务的企业法

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09】15号)

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09】15号) 本词条缺少概述、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中文名 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贴息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 贴息贷款的申请和审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财政部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77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100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南银发〔2008〕212号)及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文件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是指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视同再就业基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的财政贴息资金。 根据国家规定,贴息资金可用于支持完善地方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国家明令严禁的项目除外)。 (一)本办法所称贷款,是指按照《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南银发〔2008〕212号)第一条(一)(二)(三)(四)(五)款规定,由经办银行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 (二)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是指在省、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三)本办法所称经办银行,是指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 (四)本办法所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企业。 (五)本办法所称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是指经设区市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为吸纳安置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50%以上的劳动组织。 (六)本办法所指财政贴息具体额度指: 1、个人创业即南银发〔2008〕212号第一条(一)(二)(三)款,可享受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享受200万元额度以内的50%据实财政贴息(中央、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 3、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及小企业孵化基地可享受200万元额度以内据实全额财政贴息(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5%,地方财政负担75%)。 第二章贴息资金的预算管理

小额信贷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资产结构、资产质量、管理效率、盈利能力、增长速度、社会责任”等多项评价标准,根据数据测评、联席会指导委员会推荐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综合意见。评选出了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行榜。共统计了全国100家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名 排名公司名称省份 1 北京丰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市 2 北京金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3 邦信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市 4 天津恒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5 天津华北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6 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北省 7 代县昌誉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 8 内蒙古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9 内蒙古融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0 鄂尔多斯市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1 包头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2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恒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3 赤峰市翁牛特旗鑫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融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6 巴彦淖尔市巴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7 大连庄河北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18 锦州市松山新区博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19 北镇汇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20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21 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22 辽阳市弓长岭金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23 盘山县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24 长春市广源小额信贷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 25 长春市启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 26 长春市双阳区金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省 27 农安县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省 28 大庆市国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成立)黑龙江 29 大庆市广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 30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1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2 哈尔滨市银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3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 34 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35 上海松江骏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36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 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 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 理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 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 (赣府厅发〔2010〕 48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b5E2RGbCb5E2RGbC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 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 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农业、农村、农民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 小额贷款服务的新型金融组织。p1EanqFDp1EanqFD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 公正、 审慎的原则, 坚持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结合、风险监管和合规监管相结合、现场 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DXDiTa9EDXDiTa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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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管是指在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场所,采取查阅、复制文件 和资料、谈话及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非现场 监管是指通过采集、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信息等措施对检查对象进 行监督检查。RTCrpUDGRTCrpUDG
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政府金融办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布局,制定小额贷款公 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二)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股权变更和增资扩股等事项进行审 批; (三)对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进行核准,对其变更进行 审批,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四)建立健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巡查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机制,重点对小额贷款公司涉嫌集资、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高利贷等 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5PCzVD7H5PCzVD7H (五)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工 作; (六)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七)由省政府金融办履行的其他监管职责。 第六条 设区市金融办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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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目前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资本总额、贷款余额均居全国前列。但由于尚处于成长初期,其自身经营和外部监管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政策引导,民企催生。2006年中央1号文件“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提供了政策依据。近年来,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迅猛,金融机构存差逐年扩大,私有资本储备充足,民间融资日趋活跃,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土壤。2006年8月,在民营经济最活跃的霸州市胜芳镇,由两家民营企业发起成立了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 当时,我省虽不属于国家确定的五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但出于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各级地方政府对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普遍持积极态度。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出现后引起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考察,并召开现场会,予以大力推广。到2008年5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70多家,注册资金达30. 5亿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 (二)加强管理,规范发展。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省政府迅速研究落实措施,于2008年10月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全省开展了整合达标和重新审批工作。从2008年11月到2009年6月,我省对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122家达到规范标准,达标率92.4%;一些不达标的逐步退出市场,经营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市场秩序得到优化。 (三)有序发展,初见成效。经过规范整合和重新审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稳步走上了规范运作、快速发展的轨道。到2009年底,我省共有经省金融办审批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150家,约占全国总量的23%,注册资本达87亿元。2009 年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3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自律也初见端倪,逐步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设区市办事处、新余农村合作银行、景德镇市联社、洪都农村商业银行(筹),各县(市、区)联社(合作银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具体部署,以促进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为契机,推动新一轮全民创业活动的开展,保持全省返乡农民工就业局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为重点,在全省着力打造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十百千万"工程。即:建立10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打造100个返乡农民工产业化特色乡镇,重点扶持1000个返乡农民工创办经济实体,为10000名返乡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支持。今年,全省各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农村信用社要力争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亿元。 三、扶持的对象和项目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对有创业愿望、有技术、有能力、有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自主或合伙创业返乡农民工均为扶持对象;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必须取得法人资格。 (二)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返乡农民工可使用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闲置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及承包的荒山、荒滩、村镇边角闲置土地作为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 (三)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项目外,对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和创办企业,均属于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项目;特色农业、传统手工艺品制作、编织业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必须形成一定规模(规模的界定由各地担保中心掌握),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种养殖业除外)。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廊坊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在各方面充分肯定的情况下,河北廊坊市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到2008年4月末已经发展到31家,累计对1434户企业、农户和个人发放贷款2233笔,26.1亿元。从这31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运作看,由于这些公司在公司成立之初的出发点不尽相同,所以业务开展也不尽一致,据调查了解,目前31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开展业务的有17家。从已开展业务的17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情况看,主要有3种模式: 1.万利通”模式。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支持对象,填补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支持的空当。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位于霸州市胜芳镇,该镇有中小企业4000多家, 这些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形成了以家具制造、金属制品、线缆制造为主的完整的产业链,占霸州市经济总量的40%但受资金缺乏困扰,许多产品有市场、竞争力强、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发展受到制约。由于受到国有商业银行高门槛的限制,这些中小企业的应急资金需求很难得到满足。万利通小额信贷公司营业50天,累计发放贷款1.16亿元,就是说,5000万元的本金周转了两圈多。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在利率的执行上,对一般贷款执行年利率15%但对贷款不到10 天的客户,执行18%勺利率,据当地到万利通贷款的企业主反映,因其贷款办理快捷,能够帮助企业抓住商机,赚到钱,18%勺利率也可以接受。类似模式的有中邦、琨博、鑫利、同安等小额贷款公司

2?中安信业”模式。深圳市中安信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安信业成立于 1993年,是深圳市第一家面向个人、私(民)营小企业主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金融服务公司。主要面向个人提供工资贷款、小企业主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汽车质押贷款、股票质押贷款、贵重物品质押贷款、创业投资、保险代理等多项金融服务。中安信业引入了有国际小额贷款经验和技术的专家团队,并开发了适合中国市场的小额无抵押贷款产品,例如中安薪贷”头家贷”等产品,其中中安薪贷向工薪一族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头家贷'面向小企业老板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 额贷款服务,帮助小企业解决经营过程遇到的融资难问题。对于贷款人来说,需支付 1.0%勺贷款日利率、贷款额2%勺一次性手续费以及一定的管理费用。每月按期归还本息,手续费在贷款人第一次还款日交清。虽然融资成本比银行抵押贷款高,但其快捷、方便,手续简单的方式很受市场欢迎。目前中安信业三河分公司开展的小额信贷主要是针对上班族的薪'贷业务,贷款不需抵押,额度跟个人固定工资收入有关,最低1000元,最高10万元,只要在职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便可申请,最长可贷18个月。申请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户口本,其次是工作证明(名片或工作证或劳动合同),第三是住址证明,即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网费等清单中的一种,个人还得提供近6个月以上的银行代发工资清单。 3.友联”模式。以集团客户为主要支持对象,为龙头企业的中小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友联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出资人张国新,马瑞阳均是三河兴达集团的股东。自2007年3月10日开业,到2008年4月末,友联小额贷款公司已累放贷款84笔,7600万元,其支持的对象以兴达集团的中小客户为主。 据了解,兴达集团下辖房地产、建筑、服务业十余个子公司,其日常业务往来的中小客户约200多个。这些中小企业与兴达集团有多年的业务往来,它们的资信状况,资金实力兴

【管理制度)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http://时间:2009-06-2411:20来源:未知打印转发字号:大中小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及《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XX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和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运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和管理工作。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成立“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壹是研究制定关联配套政策和措施;二是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三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试点设区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统壹部署,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确定试点区域。试点设区市政府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试

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8556446.html, 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作者:彭春艳 来源:《商情》2015年第06期 【摘要】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目前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小额贷款公司,由于是新生事物,大家对其褒贬不一。本文以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着手。紧紧跟随我国非正规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脚步。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小颠贷款公司 ;中小企业 ;多元化 一、小额贷款公司概述 (一)定义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它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小额贷款公司是以经营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投资、经济信息、商务等咨询业务的金融服务公司。秉承“小额速贷、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基本策略,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对参股上市公司及中小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推进小企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次对参股上市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有利于积累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务的经验,提升企业信誉度,降低单一经营主业的经营风险。 (二)出现的原因 (1)必要性:正规会融机构出于管理、监测费用高和缺少抵押和担保等方面的考虑.缺少对中小企业和农民小额信贷的动力。而对于亟需贷款的中小企业和农民来说.信用社和大型商 业银行的贷款手续繁杂,而且需要抵押和担保,贷款难度很大。 (2)可能性:目前。我国民间存在大量可用于投资的闲置资本。特别是2007年以来,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资金目前正从制造业、房地产、股市撤离。有大量回撤资金闲置。 二、发展现状 (一)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 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浙江省第一个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这家公司于08年9月在海宁开业.注册资本为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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