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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考调6人公告

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经毕节市委政法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市委政法委所属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发此公告。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通过考试择优调动的原则;

3.严格实行编内调动的原则;

4.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竞争性考调工作在毕节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调动人员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或愿意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机关工作人员。

三、考调计划及要求

考调计划详见表一《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表中所涉及专业均以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为依据。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3.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1)。

(二)考调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在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记录的;

3.不符合公开考调职位相关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5.截止2013年9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

6.合同期未满的计生特岗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调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毕节电视台法制生活频道、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委政法委外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18882413.html,/)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干部科(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212室)。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填写的《毕节市委政法委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表2);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和近三年考核称职(合格)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张。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考调实行竞争性差额考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或等于拟考调计划数3:1比例的开展考调,低于拟考调计划数3:1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

3.通过资格初审的每人缴纳100元考务费。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均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取消考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待定。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水平、文字表达能力、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政法、综治、维稳相关知识等,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按比例计算出选调对象的总成绩,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选调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选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选调对象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在考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调对象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一)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3.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人员。

八、确定调动人员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委政法委外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18882413.html,/)等媒体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九、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市纪委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市委组织部全程指导。

本方案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电话:0857--8638848

联系人:龚鹏 139******** 王虎 150********

附件:

1. 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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