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居住区绿地规范

居住区绿地规范

居住区绿地规范
居住区绿地规范

[标准规范] 居住区绿地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

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

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4.6.2

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5.8.1

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

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1.50 3.50 0.50

通讯电缆1.50 3.50 0.50

给水管1.50 2.00 --

排水管1.50 3.00 --

排水盲沟1.00 3.00 --

消防笼头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1.20 3.00 1.00

热力管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

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

设施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2.00 2.00 1.00

地上杆柱2.00 2.0 --

挡土墙 1.00 3.00 0.50

楼房5.0 5.00 1.50

平房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化常用园林植物种类一览表

园林树木

重点树种落叶乔木:银杏(♂)、毛白杨(♂)、垂柳(♂)、旱柳(♂)、馒头柳(♂)、槐树、刺槐、臭椿、栾树、绒毛白蜡、毛泡桐常绿乔木:油松、白皮松、桧柏

落叶灌木:珍珠梅、丰花月季、榆叶梅、黄刺玫、碧桃、木槿、紫薇、迎春、连翘、紫丁香、金银木

常绿灌木:锦熟黄杨、大叶黄杨、砂地柏

一般树种落叶乔木:金丝垂柳、胡桃、榉树、青檀、玉兰、二乔玉兰、杂交马褂木、杜仲、海棠花、紫叶李、樱花、山桃、五叶槐、龙爪槐、红花刺槐、元宝枫、七叶树、柿树、美国白蜡、车梁木

常绿乔木:白杄、青杄、扫帚油松、华山松、雪松、樟子松、蜀桧、龙柏、西安桧、金塔柏、侧柏、圆枝侧柏

落叶灌木:紫叶小檗、太平花、贴梗海棠、棣棠、蔷薇类、紫荆、玫瑰、齿叶白鹃梅、紫叶矮樱、水栒子、黄栌、花石榴、红瑞木、裂叶丁香、小叶丁香、欧洲丁香、蓝丁香、金叶女贞、金边女贞、海仙花、锦带花、红王子锦带、扶芳藤、胶东卫矛、猬实、糯米条、香荚蒾、海州常山

常绿灌木:金叶桧、万峰桧、粉柏、千头柏、洒金千头柏、朝鲜黄杨、雀舌黄杨

宿根花卉

适于花坛

的花卉重点花卉:假龙头、八宝景天、大花萱草、早小菊类、日本小菊、地被菊、鸢尾类、天蓝绣球

一般花卉:大花秋葵、常夏石竹、石竹、瞿麦、剪秋萝

适于花丛、花境的花卉蜀葵、蛇鞭菊、金光菊、天人菊、大花金鸡菊、黑心菊、大滨菊、火炬花、马蔺、玉簪类

草坪地被植物

重点草种草地早熟禾、高羊茅、野牛草

一般草种和地被结缕草、大羊胡子草、崂峪苔草、麦冬、白三叶、小冠花、垂盆草、二月兰、紫花地丁、蛇莓(小面积种植)、甘野菊(墙边、石头边等处种植)、连钱草、葡枝毛茛1)重点树种:是指适应性强,少病虫害,栽培管理简便,易于大树移栽,应用效果好的常见植物。可作为城市绿化骨干植物应用。

2)一般树种:是指应用中适当搭配选择的植物。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适宜在北京地区应用的主要攀缘植物栽培管理一览表

植物材料习性园林应用株距栽培管理要点

木本植物

中国地锦落叶藤本,耐阴,抗性强围栏、坡地、花架、假山、墙垣0.5 m ~1.0m 植于建筑物墙体北侧、东侧

五叶地锦落叶藤本,喜光略耐阴,抗性强围栏、坡地、花架、假山、墙垣0.5 m ~1.0m 注意及时牵引

美国凌霄落叶藤本,喜光,耐阴,忌涝,越冬能力强,气生根围栏、花架、假山、墙垣0.5 m ~1.0m 苗期须置于半阴处,每月施肥1~2次

金银花常绿或半常绿缠绕藤本,喜光,耐阴,耐旱,忌涝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紫藤落叶藤本,喜光略耐阴,耐寒抗旱花架、山石1.5 m ~2.0m 定植后设立支架,生长期施肥2~3次

苦皮藤

落叶藤本,喜光耐半阴,抗性强,生长旺盛。花期4月~6月,果期9月~11月。树皮或茎皮含苦质,可杀虫灭菌围栏、花架、墙垣、山石0.5 m ~1.0m 栽植后须设置支架或依附物

扶芳藤常绿藤本,不定根,攀附性强,生长快,喜光,耐阴,较耐寒。山石、墙垣0.5 m ~1.0m 植于背风向阳处

小叶扶芳藤常绿藤本,不定根多,生长较慢。喜光,耐阴,耐寒性强。地被、护坡亦可。山石、墙垣0.5 m ~1.0m 植于背风向阳处

花蓼落叶藤本,喜光,耐阴,抗性强围栏、坡地、花架0.5 m ~1.0m 枝条50cm长时,需稍加牵引

南蛇藤落叶藤本,喜光,耐半阴,抗性强。围栏、花架、墙垣、山石0.5 m ~1.0m 栽植后须设置支架或依附物

葛藤落叶藤本,喜光略耐阴,抗性强围栏、坡地、花架0.5 m ~1.0m 植于背风向阳处或稍加保护越冬

葡萄落叶大藤本,喜光,喜干燥及夏季高温棚架1.5 m ~2.0m 保持通风透光,土壤肥沃

三叶木通落叶藤本,喜光略耐阴围栏、花架0.5 m ~1.0m 修剪时注意保留花枝

蛇葡萄落叶藤本,抗性强围栏、坡地、花架0.5 m ~1.0m 生长迅速,注意修剪

中华猕猴桃落叶藤本,喜光较耐阴棚架0.5 m ~1.0m 幼苗须保护越冬

杠柳落叶缠绕藤本,抗性极强围栏、坡地、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木香常绿藤本,喜光,怕寒花架0.5 m ~1.0m 植于背风向阳处

窄叶络石

(石血)耐阴,适应性强,气生根,与扶芳藤性状相似

金红久忍冬落叶缠绕藤本,藤条长可达2 m ~5m,花期6月~9月,红花,具香味。耐阴,耐旱、耐寒。也可作地被。围栏、花架0.5 m ~1.0m 植于半阴处

垂红忍冬落叶缠绕藤本,藤条长可达2 m ~5m,攀缘力强。花期6月~9月,桔红花,具香味。耐阴,耐旱、耐寒。也可作地被。围栏、花架0.5 m ~1.0m 植于半阴处

苔尔蔓忍冬耐阴围栏、花架0.5 m ~1.0m 植于半阴处

藤本月季

多特蒙德落叶藤本,喜光,喜温暖。抗病、抗寒性较好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怜悯落叶藤本,喜光,喜温暖。抗寒性、抗病性较强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至高无上落叶藤本,喜光,喜温暖。植株抗病生长旺盛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金绣娃落叶藤本,喜光,喜温暖。抗寒性强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瓦尔特大叔落叶藤本,喜光,喜温暖。抗病性强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光谱落叶藤本,喜光,喜温暖。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红梅朗落叶藤本,可借助人工牵引攀缘栏杆,墙面。喜光喜肥。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七姐妹落叶藤本,喜光,喜温暖。耐寒、耐旱,抗病性强。可借助人工牵引攀缘栏杆,墙面。围栏、花架0.5 m ~1.0m 靠近依附物(载体)栽植

草本植物

羽叶茑萝一年生弱缠绕藤本,喜光,喜温暖,不择土壤围栏30 cm ~80cm 自播能力强,苗期须间苗3月~5月

重瓣旋花一年生弱缠绕藤本,喜光,喜温湿,耐半阴围栏、棚架、阳台30 cm ~80cm 可直播于棚架、围栏前,苗期6片叶时须摘心3月~5月

栝楼多年生弱攀缘藤本,适应性强,开白花大型棚架、墙垣30 cm ~80cm 播种或扦插繁殖,栽植处应注意排水3月~4月

观赏葫芦一年生攀缘藤本,喜光,喜温暖湿润,向阳廊架30 cm ~80cm 播种繁殖,加底肥4月~5月

丝瓜一年生攀缘藤本,喜光,耐热。需搭架生长。围栏、花架30 cm ~80cm 播种繁殖,加底肥3月~5月

转枝莲多年生藤本,喜光,耐半阴,抗寒性强围栏30 cm ~80cm 分根应在5月前进行5月前分根

苦瓜一年生攀缘藤本,喜光,喜温暖,不择土壤,需通风。廊架30 cm ~80cm 播种繁殖,土壤应深翻,并加足腐熟底肥4月~5月

蛇瓜一年生攀缘藤本,喜光,喜温暖,不择土壤,需通风。廊架30 cm ~80cm 播种繁殖,土壤应深翻,并加足腐熟底肥4月~5月

观赏南瓜一年生弱缠绕藤本,喜光,喜温暖,不择土壤,需通风。围栏30 cm ~80cm 自播能力强,苗期须间苗3月~5月

眉豆一年生攀缘藤本,花白色或紫色

风船葛一年生攀缘藤本,喜光,喜温暖,不择土壤围栏、墙垣、挡土墙30 cm ~80cm 播种繁殖,可直播,苗高20 cm须定植3月~5月

蝙蝠葛多年生落叶半木质或草质藤本,喜阴湿处,砂壤土为宜墙垣、山石、挡土墙30 cm ~80cm 播种或分根繁殖3月~4月

葎草一年生弱缠绕藤本,喜光,喜温暖,不择土壤围栏30 cm ~80cm 自播能力强,苗期须间苗3月~5月

啤酒花一年生弱缠绕藤本喜温暖,不择土壤围栏30 cm ~80cm 自播能力强,苗期须间苗3月~5月

牵牛花一年生缠绕藤本,喜光,喜温暖,也耐半阴,不择土壤围栏30 cm ~80cm 自播能力强,苗期须间苗3月~5月

(转自“园林学习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8901030.html,/thread-16700-1-1.html)

居住区绿化设计原则

居住区绿化设计的原则 简介: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生活环境。特别是居住在大中城市里的居民,在购房时,除了关注房型、面积、采光要求外,也特别关注住宅小区绿化质量。能够居住在绿色生态住宅小里成为每个城市人的梦想。在小区建设中应本着“以人为本、回归自然”的设计理念,充分利用小区内的有限空间,实施绿化、造景,力求营造“绿树成荫、花木扶疏、鸟语花香、缓坡清流、阳光草坪、生机盎然”的人间仙境。乔木、灌木、草坪要有一个合理的配置比例,达到最佳的生态和美化作用。同时,地面铺以质感不同的材料效果更为显著。花架在这里作为中景,使空间具有远、中、近3个层次,产生空间延伸的效果。是利用“分、隔、挡、通”的园林艺术手法,挖掘住宅楼区土地潜力,以扩大绿化面积,弥补绿化用地的不足的一种绿化形式。用装饰花墙和景门将楼区封闭成不同的庭院,打破了楼群“一字形”、“行列式”呆板布局,形成了幢幢有院、院院有景,景景相连的舒适、整洁、美丽、幽雅的生活空间,改变居住区的生态环境。居住区庭院式绿化以绿为主,以美取胜,小同大异,各具特色,立意明确,回味无穷,融园林艺术、文化艺术、美术艺术、书法艺术为一体,寓教育于游乐之中。庭院式绿化小区中的组团式小游园,服务半径小,供居民茶余饭后休息游乐,人称“袖珍花园”。并实现绿化的多样性,建立乔、灌、草多层次的复合结构的植物群落,增加开放性空间的绿化,在有限的空间内创造最好的绿化效果。 关键字:园林规划设计小区绿化作用 1居住区绿化的重要作用 1.1居住区绿化应以植物为主,从而在净化空气减少尘埃吸收噪音,以保护居住区环境方面有良好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小气候、遮阳降温、防止西晒、调节气温、降低风速,而在炎夏静风时,由于温差而促 进空气交换,造成微风。 1.2娥娜多姿的花草树木,丰富多彩的植物布置,以及少量的建筑小品、水体等的点缀,并利用植物材料分割空间,增加层次,美化居住区的面貌,是居住区建筑群更显生动活泼。还可利用植物遮蔽丑陋不雅观 之物。 1.3在良好的绿化环境下,组织、吸引居民的户外活动,使老人、少年儿童各得其所,能在就近的绿地中游憩、活动观赏及进行社会交往,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增进居民间的互相了解,和睦相处。人们赏心悦目,精神振奋,为形成好的心理效应,创造良好的户外环境条件。 1.4居住区绿化选择即好看,又实惠的植物进行布置,使观赏、功能、经济三者结合起来,取得良好的效益。 1.5 在地震、战时能利用绿地疏散人口,有着防灾避难,隐蔽建筑的作用,绿色植物还能过滤、吸收放射 性物质。 由此可见,居住区绿化对城市人工生态系统的平衡,城市面貌的美化,对人们心理的良好作用都很有意义。随着人们的审美需求不断提升,居住区环境景观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提倡简约明快的景观设计风格。环境景观还更加关注居民生活的舒适性,不仅为人所赏,还应为人所用。 21世纪的人本居住区规划设计将是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打破固式化规划理念,以营造最佳居住环境,最好居住条件为中心,使小区规划达到经济功能、环境功能、社会功能的要求,建造出适宜的居住区。而创造自然、舒适、亲近、宜人的景观空间,是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又一趋势。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的要点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的要点 居住区绿地设计在内容设置上要健全,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级绿地的服务半径。除中心绿地,其他绿地应尽可能的均衡布置,点、线、面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还应注意方便居民前往,并尽可能和公共活动场所和商业中心结合。 平面布局与立面设计 (1)平面布局:平面布局在划分上可分为规则式和均衡自由式。规则式即有明显的主轴线、对称或不对称,或者呈规则的几何图形;均衡式则布局灵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自由分区,但在总体上要给人一种均衡合理的感觉,自由活泼但又不失严谨。平面设计中要注重色彩的处理,绿地虽然要以"绿"为主,但也不能太单一,可利用有色植物如红叶小檗、金叶女贞等或成片草花使绿地有一定的色彩变化。(2)立面设计:立面设计应以满足功能为基础,与平面布局有机结合。设计中可充分利用自然地形起伏(必要的可进行人为塑造)、乔灌木、建筑小品、花架立体绿化等来塑造立面效果。大片绿地则可利用成片乔灌木、竹林等来塑造。同时立面设计也应考虑到动态透视效果,以取得移步换景的良好效果。 植物的选择与配置 绿地的绿化效果主要靠植物来实现,为创造出舒适优美的居住区环境,植物选择与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

(1)以绿为主,采用常绿树与阔叶树、速生树与慢生树、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不同花期的草花与木本花卉相结合,使绿地一年四季都有良好的景观效果。 (2)植物栽植要避免过于杂乱,要有重点、有特色,在统一中求变化,在丰富中求统一。 (3)植物的选择要注意适合当地条件,便于日后管理。应选择病虫害少,有地方特色的树种,如法桐、白蜡、银杏、毛白杨、国槐、垂柳、女贞等。草花可选择宿根生及自播繁殖能力强的,如美人蕉、波斯菊、虞美人、葱兰等。在立体绿化面可利用地锦、紫藤、爬山虎等。

现代城市居住区景观设计原则

现代城市居住区景观设计原则

1. 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内涵 景观是一个综合的整体,它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实现的,必须满足社会的功能,也要符合自然的规律,遵循生态原则,同时其还属于艺术的范畴,缺少了其中任何一方,设计就存在缺陷。虽然由于文化的不同,观念的不同,每个设计师有自己侧重的方面。但是景观设计作品要想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必定是在 总体上达到了这些因素的互相平衡。 景观设计涉及科学、艺术、社会及经济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它们相互间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功能合理、满足了不同人广泛的使用需要的作品,意味着是高效的,而一定的资源投入产生了最大的效益,也意味着符合一定的生态原则;人类的资源是有限的,为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所以生态主义已经从一种意识 变为与经济密切相关的因素; 作为一名景观设计师在对居住区进行景观设计时,除了要考虑用设计改善一个地区的视觉环境,和生态环境,同时更应该考虑的是怎样在保障这些设计的前提下与社会经济联系在一起,帮助开发商提升其设计地块的价值,为开发商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更多的使用功能。创造具有合理的使用功能、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及高质量的艺术水准的景观。 2. 生态化设计 2.1 生态化设计概念 生态设计定义:任何与生态过程相协调,尽量使其对环境的破坏影响达到最小的设计形式都称为生态设计。这种协调意味着设计应尊重物种多样性,减少对资源的剥夺,保持营养和水循环,维持植物生长环境和动物栖息地的质量,以改善人居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健康。生态设计将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重视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摒弃了掠夺式开发的弊病,达到人与自然共生的理想。 2.2 城市居住区生态设计理念 近年来,“生态化设计”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热点,也是疑惑之点。许多国家先后开展了城市居住区生态系统方面的研究。保护环境、改善城市居住区生态状况在设计中占有重要位置,并对未来居住区发展的规划设想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倡导能源与物质的循环利用,发展可持续的生态处理技术思想贯穿于整个设计的始终。对生态的追求与对功能和形式的追求同等重要,有时甚至超越后两者,占据首位。 我国生态设计在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生态设计原则也只得到少许应用。景观的“生态设计”还未成熟,处于过渡期,需要更清晰的概念、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明确的原则与标准,这需要 进一步研究探讨和不断的实践。 3. 近年来城市居住区生态发展进程 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条件的改善,生态建筑、生态住宅、生态居住区的理念已开始逐步被广大居住者和房地产开发商所接受,各级政府的主管部门和相关的新闻媒体对生态居住区的建设与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与支持。生态居住区以强调居住区的健康性、舒适性和可持续性为主要目标,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客观实际,在居住者、发展商的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利用成熟的技术与产品,力求使居住区的生态系统达到最佳状态,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经过若干年的探讨和发展,生态居住区正在成为 21世纪人类居住环境改善与发展的方向,世界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国家都在探索适宜本国和本民族特点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居住环境,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人口众多,经济发达且较适宜人们居住的地区人口密度很大,绝大部分城市和居住区都超出了自然系统原有的人居承载能力,根据我国的实际,如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尽可能的恢复自然系统的生态功能,在现有的条件下使人们居住的健康性、舒适性和可持续性趋于合理,这是我国下阶段城镇居住区建设发 展的总趋势。 从上世纪末到今天,我国生态居住区的建设正经历着由概念到实践、由局部到整体、由感性到理性的跨越式过渡,居住者在选择自己理想的居所时开始对居住区的健康性、舒适性和可持续性有较高的要求,发展商也开始积极打造相应的品牌与产品,以满足居住者的需求。但由于很多人对生态居住区的认识还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因此,在生态居住区的建设、营销、宣传、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误区。 4. 我国居住区生态建设面临的挑战 我国城市居住区生态建设的实施尚处在初期阶段,虽然“生态性”的设计原则已被广大居住者和房地产商所接受,也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极大关注和支持,但根据我国居住区建设的特点与规模,但要快速发展我国的居住区生态建设,目前仍面临着许多困惑和障碍。 4.1 以人为本,以民为本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标准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1998-05-0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围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的绿地。 3.2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居住用地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

居住区景观设计要求和原则

居住区景观设计的组成、要求及原则 居住区是城市中一切行为活动产生的基础。人们在经过一天紧张的工作之后都要回归到自己惬意的住区中进行休息、调整。因此,居住区的合理规划十分重要,居住区景观设计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在简单介绍居住区的基本组成的基础上(关于居住区规划有专门的课程讲解或参考),强调居住区景观设计需要注意的要点和方法。 居住区规划是在城市详细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计划任务和城市现状条件,进行城市中生活居住用地综合性设计工作。它涉及使用、卫生、经济、安全、施工、美观等几方面的要求。综合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为居民创造一个适用、经济、美观的生活居住用地条件。居住区规划主要包括的内容有:(1)选择和确定居住区位置、用地范围;(2)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3)按照确定的居住水平标准,选择住宅类型、层数、组合体户室比及长度;(4)确定公共建筑项目、规模、数量、用地面积和位置;(5)确定各级道路系统、走向和宽度;(6)对绿地、室外活动场地等进行统一布置;(7)拟定各项经济指标;(8)拟定详细的工程规划方案。居住区规划应符合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经济要求、施工要求和美观要求等。 一、 居住区基本组成 居住区规划的各项内容从工程角度分为室外工程和室内工程,但是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用地上。因此,一般的居住区组成我们指的是居住区的用地组成。 居住区用地组成 以上的各项内容从居住区用地组成方面表现为: 住宅用地 指居住建筑基地占有的用地及其前后左右附近必要留出的一些空地(住宅日照间距范围内的土地一般列入居住建筑用地),其中包括通向居住建筑入口的小路、宅旁绿地、杂务院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区各类公共用地和公用设施建筑物及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周围的专用地,包括专用地种的通路、场地和绿地等。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和各类绿地的布置

一、居住区绿地的类型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居住区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用建筑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而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乐场和其他块状、带状的公共绿地。 根据我国一些城市的居住区规划建设实际,居住区公园用地在10000㎡以上就可建成具有较明确的功能划分、较完善的游憩设施和容纳相应规模的出游人数的公共绿地;用地4000㎡以上的小游园,可以满足有一定的功能划分、一定的游憩活动设施和容纳相应的出游人数的基本要求。所以居住区公园的面积一般不小于1 hm2,小区级小游园不小于0.4hm2。我国各地居住区绿地由于条件不同,差别较大,总的来说标准比较低。各类公共绿地的设置内容应符合表6-2的要求 。 居住区绿地规划应与居住区总体体规划紧密结合,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组织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中心公共绿地为核心,道路绿地为网络,庭院与空间绿化为基础,集点、线、面为一体的绿地系统。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 居住区公共绿地是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地,其功能同城市公园不完全相同,主要服务于小区居民的休息、交往和娱乐等,有利于居民心理、生理的健康。居住区公共绿地集中反映了小区绿地质量水平,一般要求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一定的艺术效果,是居住区绿化的重点地带。公共绿地以植物材料为主,与自然地形、山水和建筑小品等构成不同功能、变化丰富的空间,为居民提供各种特色的空间。居住区公共绿地应位置适中,靠近小区主路,适宜于各年龄组的居民前去使用;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布置,常与老人、青少年及儿童活动场地相结合。 公共绿地根据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形式分为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中心游园、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 (一)居住区公园 居住区公园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于全居住区的居民,面积较大,相当于城市小型公园。公园内的设施比较丰富,有各年龄组休息、活动用地(图6-1)。 此类公园面积不宜过大,位置设计适中,服务半径500~1000m。该类绿地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方便居民使用,常常规划在居住区中心地段,居民步行约10分钟可以到达。可与居住区的公共建筑、社会服务设施结合布置,形成居住区的公共活动中心,以利于提高使

关于居住区绿地率的规划控制

关于居住区绿地率的规划控制 1、关于居住区绿地率 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greening rate)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2、居住区绿地率计算公式 城市绿地率=(居住区绿地总面积/居住区用地总面积)×100%。 3、一般新建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应低于25%。 4、居住区绿地面积的计算 居住区绿地面积: 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各种形式绿地的总称,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及垂直绿化。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总指标不应少于1m2/人。。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 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 (3)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4)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为准进行计算(5)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距路边1m,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 行便道边;沿居住区道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计算至红线。 (7)地下建设项目覆土深度大于0.6米,地表进行绿化的,可以计入地表绿地率。 (8)关于地面停车场,株行距在6×6米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边缘栽植有高大树木的停车场或只是铺设草地砖、从空隙处长满青草的停车场都不能作为绿地面积计算在居住区绿地 率中。

居住区景观绿化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居住区景观绿化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现代植物景观设计不再强调大量植物品种的堆积,也不再局限于植物个体美,而是追求植物形成的空间效果,以及反映当地自然条件和地域景观特征的植物群落。因此,现代居住区植物景观绿化设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的选用和种植 适地种树和选用乡土植物是科学性的基础。植物景观设计首先要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状况,并按照自然植被的分布特点进行植物配置,体现植物群落的自然演变特征。植物个体的生态习性非常不同,对温度、湿度、光照、土壤、空气等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要营造多种植物生长所需的生态环境。依照植物之间的微观群落的互惠共生关系,搭配植物。植物景观设计应与地形、水系相结合,充分展现当地的地域性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特征。 2、植物的文化内涵的展现 营造居住区环境的文化氛围,在具体规划设计中,应注重住区地域的历史及精神的挖掘、提炼。注重结合住区的地域特征;注重体现住区居民的喜好;注重植物的精神属性。植物景观和园林中其它的景观一样都需要有文化涵义,中国自古花文化异常丰富。此外,本土树种也可以代表当地文化。例如,牡丹花就是洛阳的市花,代表洛阳悠久的历史文化。榆树和丁香是我国旱地地区的本土植物,更代表了城市的文化特色。中国文人将园林花木的生态特征赋予或寄情于景,这样便

赋予园林植物一个丰富的文化内涵。在居住区内在居住区绿化布置中不一定要追求奇花异木,可采用表现居住区主题和设计者意图的植物。 3、充分发挥植物自身优势,提升小区健康指标 植物景观设计应充分利用植物自然生长的规律,注重植物景观随时间、随季节、随年龄逐渐变化的效果。基于居住区的健康指标要求,小区绿化的树种在选择保持四季常青的基础上选择无毒的乔灌木;应多种植具有生长快、管理粗放的植物;小区内种植具有一定药用价值植物;还可以种植象桂花、杜鹃、桃花四季飘香的植物;在植物绿化结构上草地、灌木、乔木三重立体绿化。在优先选择优良植物的同时,还应注意植物的花期及开花月份等,掌握好季节性,观花观叶植物相搭配。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有附录)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地方标准)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地方标准)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更新日期:2004-5-17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reenland in Resident Areas 前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04-01)、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 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2002-12-01)、《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层、高层楼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 居住用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和屋顶绿化设计按照相关规范或指导书执行。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朱虹。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 摘要: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要精心设计每一个部分,给人们提供一个方便、舒适、优美的居住场所,将居住与建筑、社会生活品质相结合,使住宅区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点”。本文说明了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基本要求,分析了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要点,探讨了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的促进策略。 关键词: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建设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现代城市居住区的设计与建设要考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的总体规划,从城市用地、建筑布点、群体空间、结构造型、改变城市面貌以及远景规划等全局考虑,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的有限资源,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利用自然条件和人工手段来创造一个有利于人们舒适、健康生活的环境,让居民区与城市自然地融为一体。 一、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基本要求 1、以人为本 我们在进行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时,要注意体现“以人为本,崇尚自然,营造和谐的人居环境”的理念。规划设计不仅要考虑植物配置与建筑物构图的均衡以及对建筑的遮挡与衬托,更要考虑居民生活对通风、光线、日照的要求。绿化苗木选择应按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来设计,乔、灌、花草复式栽植,小品的设计和位置要满足人的行为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为人们创造一个可游可憩的理想空间。 2、园林设计全面介入 园林设计工作者全面参与居住区总体规划,提早介入总体规划设计,改变以往由建筑设计师和城市规划师在建筑、道路及绿地布局确定之后,再进行居住区绿地的具体规划设计的工作方式,这样

就有利于合理布局居住区绿地和完善其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绿地率,充分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内外的自然地形地貌,绿化基础等有利的生态、景观条件,不再把居住区绿地设计当成锦上添花,可有可无的东西。 3、充分选用居住区中原有自然生态因素 本着经济适用原则,因地制宜,巧于因借,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用最小的投入,最简单的维护,达到设计与当地风土人情及文化氛围相融合的境界。在居住区设计时,居住区靠山、临水时,规划布局使居住区内的开放空间系统与周围山水环境取得有机联系;在丘陵、缓坡地上的居住区,建筑布局依山傍势,高低错落,在绿地规划设计时,充分结合丘陵、缓坡地的自然地形条件,使地形空间更加丰富。 二、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要点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利用原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以宅旁绿地为基础,以中心绿地为核心,以道路绿地为网络。既要保持格调的统一,又要在立意构思,布局方式、植物选择等方面做到多样,在统一中力求变化。最终使绿地均匀分布在居住区内部,使绿地指标,功能均得到平衡。针对不同的绿地类型要有具体的设计方法。 1、居住区外围绿地 居住区外围绿地应充分考虑其周围环境进行规划设计。例如有的居住区临近城市主干道,由于车辆多,噪声大,这时绿地的规划要重视防护林的布置,一般以冠大干高的落叶树,常绿树以及花灌木相互配植,增强其降低噪声,减弱灰尘以及安全防护的作用,行数以三行以上为好。如果用地充足,应考虑在防护林带内布置小型休息地,以尽可能的使居住区建筑远离城市主干道,使居民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同理,如果附近有工矿企业、喧闹场所等对居民有影响的休息单位,都要注意防护林的布局。 2、中心绿地 中心绿地位于小区的公共中心区域,为本居住区居民提供商业,文化,娱乐等服务。一般按面积大小,居民人数多少分为居住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T 214—2003 [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附录A(资料性附录)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化常用园林植物种类一览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适宜在北京地区应用的主要攀缘植物栽培管理一览表 前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04-01)、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2002-12-01)、《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层、高层楼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 居住用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和屋顶绿化设计按照相关规范或指导书执行。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朱虹。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

浅谈居住区绿化规划与设计

浅谈居住区绿化规划与设计 摘要:居住区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伴随现代化城市建设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绿地,它最能贴近居民生活,也 最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本文在指出存在问题的同时,提出了以人为本,营造最佳人居环境的多项措施,并指出需要处理好 的几个关系。 关键词:风景园林;居住区绿化建设;管理体制;养护 abstract: residential greening urban garden greening system’s important composition part, is accompanied by modern urban construction and produce of one kind of new green space, it most can be close to the lives of the residents, is also the most able to embody “to people-oriented,” the modern concept of this article in the pointed out that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at the same time, proposed a number of measures to create the best living environment, people-oriented, and pointed out the need to deal with several relations.keywords: landscape; living area green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conservation 中图分类号: k928.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前言:普通人是城市的主人,在景观设计和城市建设中应该得到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 1、公共绿地:指居住区内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地。这类绿地常与老人.青少年及儿童活动场地结合布置。 公共绿地又根据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形式,所处的自然环境条件,相应采用二级或三级布置,即: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中心游园或居住区公园——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中心游园——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 (1)居住区公园。为全居住区居民就近使用,面积较大,相当于城市小型公园,绿地内的设施比较丰富,有体育活动场地,各年龄组休息、活动设施,画廊、阅览室、小卖部、茶室等,常与居住区中心结合布置以方便居民使用。步行到居住区公园约10min左右的路程,服务半径以800-1000m为宜。 (2)居住小区中心游园。主要供居住小区内居民就近使用,设置一定的文化体育设施,游憩场地,老人、青少年活动场地。居住小区中心游园设置要适中,与居住小区中心结合布置,服务半径一般以400-500m为宜。 (3)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是最接近居民的公共绿地,以住宅组团内居民为服务对象,特别要设置老年人和儿童休息活动场所,往往结合住宅组团布置,面积在1 000㎡左右,离住宅入口步行距离在lOOm左右为宜。 在居住区内除上述三种公共绿地外,结合居住区中心,河道、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段设置游园、街头花园。 2、专用绿地居住区内各类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的环境绿地,如俱乐部、影剧院、少年宫、医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用地的绿化,其绿化布置要满足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的功能要求,并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道路绿地道路两侧或单侧的道路绿化用地,根据道路的分级、地形、交通情况等的不同进行布置。 4、宅旁和庭园绿化居住建筑四周的绿化用地,是最接近居民的绿地,以满足居民日常的休息、观赏、家庭活动和杂务等需要。 本文转自:园林吧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8901030.html,/guihua/1914.html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原则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原则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原则 1、整体性原则 居住区景观设计必须考虑与整个小区的风格协调统一。在对整个小区环境进行规划设计时,要充分把握好设计要点,将小区景观内容、环境功能、结构布局、造型色彩等元素纳入到小区整体环境关 系中进行考虑。对小区各区域内的设计元素进行整体把握,对各空 间关系的处理进行再创造,与居住区整体风格的融合与协调。将小 区居民和整个自然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视为一个完整和谐的统一体。 2、实用性原则 居住区的环境景观设计,要满足交通、安全、休闲娱乐等基本功能。 在设计过程中,可根据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活动特点,不同的年龄层次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进行相应的景观环境布局,为居民提供便 捷的生活服务空间,如小区内部的交通系统设置、公共设施配套(儿 童游乐场、健身运动场地、老年人活动场地、休闲广场)以及服务方 式等。 兼顾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为居民提供完善、舒适的'服务 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使居民们在交往、休闲、活动、赏景时更加 舒适、便捷。 3、生态性原则 在设计之初,在尊重、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景观生态学原理和方法,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原生态山水、地形、树木 花草、动物、土壤及气候因素等,合理布局、精心塑造出富有创意 和个性的景观空间。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 空间环境,避免盲目移植,使景观设计根植于地方土壤,设计出接

近原生态的居住小区绿色景观环境。大力提倡将目前较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去,以利于可持续发展。 4、经济性原则 居住区的环境景观设计,要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注重节能、节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要在保证各项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造价。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有针对性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既要考虑到环境景观建设的费用,还要兼顾到建成后的管理和运行的费用。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和各类绿地的布置教案资料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和各类绿地的布置

一、居住区绿地的类型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居住区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用建筑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而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乐场和其他块状、带状的公共绿地。 根据我国一些城市的居住区规划建设实际,居住区公园用地在10000㎡以上就可建成具有较明确的功能划分、较完善的游憩设施和容纳相应规模的出游人数的公共绿地;用地4000㎡以上的小游园,可以满足有一定的功能划分、一定的游憩活动设施和容纳相应的出游人数的基本要求。所以居住区公园的面积一般不小于1 hm2,小区级小游园不小于0.4hm2。我国各地居住区绿地由于条件不同,差别较大,总的来说标准比较低。各类公共绿地的设置内容应符合表6-2的要求 。 居住区绿地规划应与居住区总体体规划紧密结合,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组织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中心公共绿地为核

心,道路绿地为网络,庭院与空间绿化为基础,集点、线、面为一体的绿地系统。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 居住区公共绿地是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地,其功能同城市公园不完全相同,主要服务于小区居民的休息、交往和娱乐等,有利于居民心理、生理的健康。居住区公共绿地集中反映了小区绿地质量水平,一般要求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一定的艺术效果,是居住区绿化的重点地带。 公共绿地以植物材料为主,与自然地形、山水和建筑小品等构成不同功能、变化丰富的空间,为居民提供各种特色的空间。居住区公共绿地应位置适中,靠近小区主路,适宜于各年龄组的居民前去使用;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布置,常与老人、青少年及儿童活动场地相结合。 公共绿地根据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形式分为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中心游园、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 (一)居住区公园 居住区公园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于全居住区的居民,面积较大,相当于城市小型公园。公园内的设施比较丰富,有各年龄组休息、活动用地(图6-1)。 此类公园面积不宜过大,位置设计适中,服务半径500~1000m。该类绿地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方便居民使用,常常规划在居住区中心地段,居民步行约10分钟可以到达。可与居住区的公共建筑、社会服务设施结合布置,形成居住区的公共活动中心,以利于提高使用效率,节约用地。公园有功能分区、景区划分,除了花草树木以外,有一定比例的建筑、活动场地和设施、园林小

居住小区园林绿化设计与规划

居住小区园林绿化设计与规划 摘要:居住小区绿化在城市生态系统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已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因此,加强居住区绿化建设首要的任务是必须做好设计。提高设计水平应在尊重传统、尊重科学基础上摈弃原有落后的环境,着重注意生态及景观设计,才能使居住区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居住小区园林绿化景观设计 一、居住小区绿化的作用 居住小区绿化是建立居住小区众多因素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居住小区绿地的合理绿化,能为居民创造良好的户外休息、活动环境,绿化树木能改善居住环境的小气候、调节气温、增加空气湿度、防止西晒、降低风速,也能组织空间,美化环境,丰富居住小区内容,对城市面貌和城市人工生态系统平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居民的身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同时对防火抗灾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目前居住小区园林绿化的存在的问题 (1)未能因地制宜。 未能对居住小区原有的立地条件进行调查,实地勘察、分析,对所选用植物本身的生长规律和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未作细致的考虑,就盲目地

进行绿地规划设计,例如为渲染“热带风光”、“欧陆风格”,在南方地区盲目引种北方树种,导致植物生长不良、甚至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 (2) 绿化规划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不相适应 一些开发商在报规划时, 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但具体到施工时, 一些配套设施就发生了“计划赶不上变化”的现象。待到投入使用时, 问题接踵而至。例如停车场问题、商业配套设施问题等。为了缓解矛盾, 开发商不得不考虑补扩建, 而补扩建的唯一办法就是挤占绿地。(3)苗木配置及质量问题。 小区绿化中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的比例不协调,常绿树种比较丰富而落叶树种偏少,导致绿地的季相景观变化不丰富,绿化艺术水平较低。有些承包商为了追求进度和节约绿化开支,选用的苗木不符合设计规格,质量差,不但没有达到预期设计的观赏效果和绿化的意境效果,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还给以后的养护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营造最佳人居环境的措施 (1) 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要求 要想提高新建居住区绿化美化水平, 就必须做到规划设计合理, 使规划到位, 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要求。如执行居住区绿化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30% 。 (2) 配套设施完善, 综合功能齐全 居住区的基础设施除了绿地外, 还应包括教育设施、商业网点、卫生保健娱乐场所、行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等。 (3)规划要有超前意识, 留出一定比例的待建用地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