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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调联试工作开展条件

联调联试工作开展条件
联调联试工作开展条件

“三调联动”衔接工作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XX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指导思想,开展“三调联动”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成立XX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多位一体”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作为推动、实施XX乡“三调联动”工作的领导机构。地点设在XX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乡综治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乡政法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综治专干担任;成员由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民政所、法庭、国土资源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专干兼任;司法所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汇总分析各成员单位掌握的各类矛盾纠纷线索和案件线索; 2、就矛盾纠纷提出解决意见,并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 3、就矛盾纠纷总体态势作出分析、预判,并提出相应预案; 4、在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问题高发期决定是否向群众发出预警信息。

5、联席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政法及信访部门工作职责: (一)综治办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的矛盾纠纷的协调分办;向上级综治部门汇报本地区“三调联动”工作数据和相关信息,及时总结推广“三调联动”工作经验;定期召集联系会议。 (二)人民法庭工作职责:主管司法调解工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指导基层调委会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3、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责:负责涉检矛盾纠纷处理审查、监督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积极主动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及跨地区、跨部门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4、派出所工作职责;及时调处接处警中涉及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警司联调”,做好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逐月及时向“三调联动”办公室报送调解工作报表及相关信息,积极主动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5、司法所职责:主管人民调解工作,履行好同级“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深化“三方联调”工作,组织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参与涉法涉诉和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6、信访办工作职责:受理、分流、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地区、部门、单位共同处理跨地区、跨部门信访案件,积极主动做好信访工作与“三调联动”衔接工作。 7、其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受理、调处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报送工作报表及相关信息。 第四章衔接联动程序 第六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程序;人民法院在立案接待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诉前告知进行人民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可以进入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对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选聘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 第七条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程序:公安机关接受报警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平安乡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乡镇”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综治工作副镇长、司法所长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目标要求 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

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三提高: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不出: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 2、抓好村、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 3、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 4、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1、镇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

联调测试方案

委内卫生部接口平台 联调测试方案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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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编写目的................................................... 2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术语、定义............................................. 缩略语 ................................................. 3 适用范围及预期读者......................................... 4 联调测试概述............................................... 联调测试定义........................................... 联调测试范围........................................... 连通性测试........................................ 功能性测试........................................ 5 联调测试流程及操作......................................... 联调测试总体流程....................................... 联调测试相关方及角色.............................. 联调测试阶段划分.................................. 联调测试总体流程图................................ 联调测试各阶段详细介绍................................. 联调测试申请阶段.................................. 联调测试环境准备阶段.............................. 联调测试测试设计阶段.............................. 联调测试应用设置阶段.............................. 联调测试测试执行阶段.............................. 联调测试测试评估阶段.............................. 6 联调测试质量保证........................................... 联调测试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流程示意图................................ 风险管理流程说明.................................. 风险管理机制及操作指南............................ 联调测试问题处理....................................... 问题处理流程示意图................................ 问题处理流程说明.................................. 联调测试协调管理....................................... 协调管理流程示意图................................ 相关文档模板...................................... 联调测试沟通管理....................................... 信息知会规则...................................... 专家会审规则...................................... 同行评审规则...................................... 领导审核规则...................................... 7 附录....................................................... 附件 ...................................................

三调联动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三调联动工作计划正式版

三调联动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中的作用,使人民群众自觉接受并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

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以创新调解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证,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快调解速度,规范调处工作,提高调处效率,增强调处能力,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既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又有机衔接、紧密配

联调测试方案

委内卫生部接口平台联调测试方案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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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编写目的 (3) 2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 2.1术语、定义 (3) 2.2缩略语 (3) 3 适用范围及预期读者 (3) 4 联调测试概述 (3) 4.1 联调测试定义 (3) 4.2 联调测试范围 (4) 4.2.1 连通性测试 (4) 4.2.2 功能性测试 (5) 5 联调测试流程及操作 (5) 5.1 联调测试总体流程 (5) 5.1.1 联调测试相关方及角色 (5) 5.1.2 联调测试阶段划分 (6) 5.1.3 联调测试总体流程图 (6) 5.2 联调测试各阶段详细介绍 (7) 5.2.1 联调测试申请阶段 (7) 5.2.2 联调测试环境准备阶段 (8) 5.2.3 联调测试测试设计阶段 (10) 5.2.4 联调测试应用设置阶段 (12) 5.2.5 联调测试测试执行阶段 (13) 5.2.6 联调测试测试评估阶段 (15) 6 联调测试质量保证 (15) 6.1 联调测试风险管理 (15) 6.1.1 风险管理流程示意图 (15) 6.1.2 风险管理流程说明 (16) 6.1.3 风险管理机制及操作指南 (19) 6.2 联调测试问题处理 (19) 6.2.1 问题处理流程示意图 (19) 6.2.2 问题处理流程说明 (19) 6.3 联调测试协调管理 (20) 6.3.1 协调管理流程示意图 (20) 6.3.2 相关文档模板 (21) 6.4 联调测试沟通管理 (21) 6.4.1 信息知会规则 (21) 6.4.2 专家会审规则 (22) 6.4.3 同行评审规则 (22) 6.4.4 领导审核规则 (22) 7 附录 (24) 7.1 附件 (24)

关于开展“三调联动”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三调联动”的工作方案 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手段对接联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城关”,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四个下降,三个提高,两个不出现”。即: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不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城关镇“三调联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松柏任组长,人大主席赵振云、党委委员张学峰任副组长,城关法庭、河西派出所、河东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维稳办、教育联校、镇妇联、劳务站、计生办、国土所、水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镇“三调联动”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镇人大副主席颜运秋任主任,司法所所长唐泽亮任常务副主任,主持“三调联动”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镇启动“三调联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3日至5月23日) 1、召开全镇动员大会,下发实施方案;

2、各部门单位根据全镇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阶段(5月24日至6月24日) 1、完善工作网络 司法所、城关法庭、派出所、信访办成立办事机构,分别加强对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和其他行政调解的指导协调。 2、加强专业培训 举办调解员培训班,对行业、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 3、规范工作程序 规范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对接工作程序;规范人民调解与其他行政调解对接工作程序;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工作程序。 4、完善工作机制 主要是建立四项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二是联合排查调处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各部门共同调处。三是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调解人员互相交流信息,定期交流经验。四是“四员互动”制度。由“三调联动”办公室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指导员、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执行联络员共同互动的调解格局。 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6月25日-7月30日) 1、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提出意见,推动工作落实。 2、总结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三调联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诉讼成本,解决诉累的问题,有利于深化平安创建、促进经济发展。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平安乡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乡镇”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综治工作副镇长、司法所长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三、目标要求 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三提高: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不出: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

2、抓好村、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 3、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 4、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1、镇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公安机关接警人员应与所在村(居)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出具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将纠纷交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在公安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民间纠纷较多,群众习惯于求助公安机关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镇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各派一名同志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后,将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或治安纠纷中的民事纠纷事项出具矛盾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依照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主持调解,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盖章后生效。(3)对于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实行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发挥公安派出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共同调处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使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早化解、防激化。 2、镇人民调解与其他行政调解对接工作流程(1)受理纠纷。案件受理

三调联动实施意见

关于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衔接联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巴司发[2009]6号《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安排意见》,结合实际,提出我县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以下简称“三调联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依托,以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办公室为中枢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成员单位、行政执法机关在大调解体系中的作用,努力实现“三个下降”、“三个提高”、“三个防止”(民转刑案件下降,民间诉讼案件下降,涉法涉诉和越级上访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间诉讼调解率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率提高;防止恶性事件发生,防止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防止赴京、赴省、赴州上访案件发生)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的平安建设、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各自调解与联动调解相结合。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既充分发挥各自的独特调解优势,又有机衔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教育引导当事人用

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消除隔阂,达成和解。 (三)引导调解与自愿调解相结合。在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不以公共权力压制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四)平等调解与公正调解相结合。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道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注重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调解结果公平、公正。 三、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协调联系,积极开展民事审判诉前、诉中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司通[2008]9号)精神,人民法院对于常见性、多发性的简单民事纠纷,在当事人起诉时或立案前,可以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解。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民事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尝试推动当事人和解,尝试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 (一)诉前告知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立案接待时,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告知诉讼风险,对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且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个辖区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告知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应以人民调解组织名义出

三调联动工作计划

三调联动工作计划 本文是三调联动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中的作用,使人民群众自觉接受并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以创新调解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证,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快调解速度,规范调处工作,提高调处效率,增强调处能力,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既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又有机衔接、紧密配合,运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机制规范高效;调解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调解技能明显增强,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各相关单位能够及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一个确保”,即: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通过调解的社会矛盾纠纷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出现民转刑命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三调联动”工作要突出抓住以下重点: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及时调处化解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三是要及

三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三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石发[2012]9号 2021年度石坳乡“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和谐乡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乡镇”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 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1、乡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温艳担任~副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匡军华担任~成员由乡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村,居,、企事业单位设立调解委员会。由治调主任、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组织村民组长、当地有威信的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调解队伍。 三、目标要求 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三提高:人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不出:一般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区。

三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命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 则和办法。 2、抓好村,居,、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 3、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台帐~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做好纠纷当事人的息访和息诉工作。 4、建立并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对矛盾纠纷调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提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奖惩建议。 5、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较大矛盾纠纷起先联合办公~集中调处。协调调度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流。并对有关部门承办分流的案件进行督办。 6、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就调处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交流通报。 7、建立和落实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配合联动机制~在渣津镇派出所、司法所、渣津法庭设立警司联调工作室。 8、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1、乡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

2012三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2012三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石发[2012]9号 2021年度石坳乡“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和谐乡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乡镇”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 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1、乡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温艳担任,副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匡军华担任,成员由乡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村(居)、企事业单位设立调解委员会。由治调主任、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组织村民组长、当地有威信的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调解队伍。 三、目标要求 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三提高:人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不出:一般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区。

三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命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 则和办法。 2、抓好村(居)、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 3、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台帐,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做好纠纷当事人的息访和息诉工作。 4、建立并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对矛盾纠纷调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提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奖惩建议。 5、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较大矛盾纠纷起先联合办公,集中调处。协调调度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流。并对有关部门承办分流的案件进行督办。 6、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就调处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交流通报。 7、建立和落实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配合联动机制,在渣津镇派出所、司法所、渣津法庭设立警司联调工作室。 8、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1、乡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 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制度 第一条对全区各类可调性矛盾纠纷坚持以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 第二条调解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防止激化、扩大。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调解责任,加强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 第四条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整个过程,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要以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为工作平台,以联调工作机制为载体,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第六条中心负责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派;协调各职能部

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的协调调处;对调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对调处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三调联动”工作;积极调处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积极参与调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及其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汇报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联调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来源为:行政职能部门在排查或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络员移交的;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受理的。 2、根据行政部门的职能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先行归口调处。对归口办理单位调解确有困难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交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调处。 3、根据矛盾纠纷的大小,明确不同的调处期限。对于

关于“三调联动”工作方案

关于“三调联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大调解中心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乡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同志临时兼任,成员由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目标要求 (一)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二)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一般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 (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一)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 (二)抓好各村、各单位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 (三)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 (四)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乡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派出所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派出所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派出所接警人员应与所在村(居)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出具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将纠纷交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在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派出所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后,将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或治安纠纷中的民事纠纷事项出具矛盾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依照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主持调解,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盖章后生效。

系统联调报告

xxxxxxxxx平台项目联调测试报告 xxxxxxxxx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x月

目录 第一章引言 (4) 1.1目的 (4) 1.2编制依据 (4) 第二章测试资源 (4) 2.1 环境资源 (4) 2.2人力资源 (5) 第三章测试环境 (6) 第四章测试策略 (6) 4.1 功能测试 (6) 4.2 业务测试 (6) 4.3 压力测试 (6) 4.4 安装测试 (7) 第五章功能测试 (7) 5.1 测试目标 (7) 5.2 测试方法 (7) 5.3 测试结果 (7) 第六章业务测试 (10) 6.1 测试目标 (10) 6.2 测试方法 (11) 6.2.1 业务流程整理 (11) 6.2.2 编写测试用例 (11)

6.2.3 测试数据设计 (11) 6.2.4 测试执行 (12) 6.3 测试结果 (12) 第七章压力测试 (13) 7.1 测试目标 (13) 7.2 测试内容 (13) 7.3 测试结果 (13) 第八章安装测试 (13) 8.1 测试目标 (13) 8.2 测试方法 (13) 8.3 测试结果 (14) 第九章测试结果 (15) 9.1 测试结果统计分析 (15) 9.1.1 缺陷按严重程度统计 (15) 9.1.2 缺陷按模块统计 (16) 9.1.3 缺陷按优先级别统计 (16) 9.2 缺陷和限制 (16) 9.2.1 xxx系统 (16) 9.2.2 xxx系统 (17)

第一章引言 1.1目的 1.通过对测试结果的分析,得到对软件质量的评价 2.分析测试的过程,产品,资源,信息,为以后制定测试计划提供参考 3.评估测试测试执行和测试计划是否符合 4.分析系统存在的缺陷,为修复和预防bug提供建议 1.2编制依据 第二章测试资源 2.1 环境资源 提示:对项目测试环境的配置进行描述。 xxxxxxxxx平台项目的测试环境软硬件环境配置信息如下:

三调联动工作调研报告

三调联动工作调研报告 在现行国家司法制度中,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可分为三种:即社会组织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和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无论哪一种途径化解矛盾纠纷,都实行调解优先原则。 调解是指当事人就争议的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沟通,通过教育疏导,促进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现行的国家司法(行政)法规,针对不同的社会矛盾纠纷,规定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不同的调解制度。在具体调解某一社会矛盾时,三种调解制度既可以单独使用,发挥独特优势,也可以三调联动,发挥联合优势。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不同的调解制度,调解主体不同,功能优势各不相同。 (一)人民调解是指群众自治组织,建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具有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1)人民调解的本质是基层群众自治。宪法和现行有关法律关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属性及定位,是人民调解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根本原因。尽管在新时期

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调解领域、工作方式、保障机制有许多新的发展,但这一性质始终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 (2)人民调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由群众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依照法定条件从群众中聘任其他人民调解员,所有调解员都来自群众、代表群众、服务群众。人民调解通过群众平等协商解决自己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当事人与人民调解员之间地位平等。这些,都决定了人民调解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人民调解具有鲜明的民间性。人民调解的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和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和人民调解不收费 的基本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意思自主,突出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调解过程中情、理、法相融合的民间性特征。人民调解方式方法的规定,既体现了确保调解活动顺利开展的基本要求,又不拘形式、灵活便捷,保持了人民调解区别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民间特色。 (4)人民调解还具有司法辅助性质。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系统集成方案

系统集成实施方案 2.1 工程进度安排 通过对工程进行评估,对工期要求进行分析,对可用资源以及的分布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施工步骤和施工路线,做到环环相扣,对于互不相关的工作过程,尽量保证工作可以同时进行。 对于淄博惠通的施工队伍来说,合理工程进度(特别是现场施工的工程进度)尤其重要.本次项目实施计划由公司的系统集成部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也有利于在本项目实施结束后的技术维护,已大大缩短对故障处理的响应时间 整个工程的实施共分为四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工程准备阶段,在此阶段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设备系统采购、IP地址与VLAN的划分、设备验收记录表格的制定等。 第二阶段:工程实施阶段,阶段的主要工作时设备系统的安装和调试验收。 第三阶段:系统是运行阶段,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系统的测试和验收,系统整体性能的评估等。 第四阶段:系统维护阶段,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2.2 工程施工控制 淄博惠通的工程实施控制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确任(用户确任)------工程施工------工程自检过程------工程初步完成确任(用户初步确任)-----工程补缺------工程完工(项目验收竣工)-----工程服务(售后服务) 2.2.1 工程合同签订 工程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工程实施的开始,公司一旦与用户签订合同,就可以开始调动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投入工程实施的准备和设计阶段。 2.2.2 工程人员组织结构确立 合同签订后,针对工程的特点,确立工程实施的队伍和组织结构。 针对工程特点,淄博惠通采用如下的组织结构: 淄博惠通公司将为市图书馆工程项目组建一个工程实施支持小组,其中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咨询人员、技术工程师。淄博惠通公司将负责现场的设备安装工作,并将对设备安装质量和工作进程进行技术指导及监督,并付全面的责任。淄博惠通公司的技术工程是将完成所有与设备现场安装有关的技术工作诸如:技术资料准备、网络测试、现场安装和验收测试。 2.2.3 施工人员分工

多方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多方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级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某某 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县—镇—村“三级联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完善各镇办(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各行政村便民服务站,构建一个“县—镇—村”三级服务层级清晰、三级联动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通道。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推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采用委托授权、联网办理、无偿代办等方式,简化服务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变“群众跑”为“网上跑”,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网审批,一窗办理,一条流程到底”的办事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功能。严格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相应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各审批部门要结合事权下放工作,整合基层站所相关职能,向镇办(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事项入驻比例要达到 80%以上;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定岗定位,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AB 岗、告知承诺、全程代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各项办事制度;“三级联动”试点镇村要率先配备自助服务一体机、高拍仪、扫描仪、证照(文件)打印机等群众办事必需的硬件设备;做到事项到位、人员到位、授权到位、

设备到位,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站)有人办事、方便群众办事、能够办的了群众经常要办的事,确保联动服务有序高效开展。 (责任单位:各镇办(社区)、财政局)(二)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全县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县—镇—村”三级事项的名称、主项及子项设置、办理主体、法律依据、审批对象、审批类别、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基本要素,明确每个事项的办理层级和权限,做到同一事项名称一致、条件一致、内容一致。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要进入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涉及多个层级办理的事项要纳入全县统一的三级联动平台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目录的事项(涉密事项除外)不得实施审批或变相实施审批。 (责任单位:县编办、各相关部门)(三)全面对口梳理三级联动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梳理出本单位需要村级初审、镇级审核和县级部门审批的事项,以及需要镇级初审、县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各镇办(社区)要梳理出需要村级初审、镇级审批的事项,并确定多级联动事项目录和办理流程,明确每个事项岗位人员,落实多级联动事项在三级审批网络平台的联动配置,为实现网上流转、“一网式”服务创造条件。县编办负责汇总多级联动事项目录,分别以县、镇办(社区)、村为单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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