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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

辖区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血脉作用,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力度,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乡村全面振兴目标,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增强银行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贡献金融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在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二是坚持资源倾斜,推动结构优化。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四是坚持风险为本,实现稳健发展。五是坚持市场主导,加强监管引领。

(三)目标任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顺应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方向,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完善体制

机制建设,聚焦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力争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二、坚持差异化金融服务,对接乡村振兴金融需求

(四)分类实施开发金融,建设宜居乡村。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信贷投放力度,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对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鼓励通过发行三农金融债、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募集长期资金,满足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道路、电网、危房改造、污水处理、供暖供气和信息化建设等各类融资需求,加快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贷款,建设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同步改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村镇。

(五)精心发展特色金融,扶持现代农业。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扶持青岛市3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现农业产能提升。探索投贷联动等融资模式和海域使用权、渔船等抵质押融资,支持“青岛国际种都”和“蓝色粮仓”建设,发展现代化种业和深水网箱离岸养殖。通过项目贷款、产业基金等推进青岛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产业园、创业园、科技园“三园同建”,推进农业

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

(六)倾心打造供应链金融,繁荣集约农业。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符合其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按照类别、行业细分信贷需求,创新开发订单融资、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融资产品,围绕地方特色农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捆绑上下游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化发展轨道,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

(七)着力实施绿色金融,开发生态农业。各银行业机构要建立绿色信贷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重点加大对清洁生产、节水工程、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绿色方式的信贷投放,促进农业生态可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重点支持绿色生态种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及加工流转、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加强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逐步压缩和退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积极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

(八)充分借力互联网金融,培植智慧农业。各银行业机构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网络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助力青岛市实施农村电商“515+X”工程,为农村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服务,加大对“触电、触网、触农”的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镇村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村电商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

(九)全面推进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民。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推广微贷技术,创新发展小额贷款业务,支持农民工、农村青年、大学生、转业军人、科技特派员等返乡下乡建设分享农庄、共享农庄,从事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归雁经济”。扶持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专业化人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要结合农村居民特点定制个性化宣传内容,培育农村居民金融知识和理财意识,使其能够充分享受便民网点、自助机具和网上银行等金融服务便利,助力向新型农民转型。

(十)重点倾斜扶贫金融,帮扶贫困农民。在青岛市已完成贫困户全部脱贫目标的基础上,各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利用青岛市小额扶贫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优惠政策,继续推动信贷资源向贫困户倾斜,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包干服务”制度,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实行利率优惠。在脱贫攻坚期内,对已脱贫人口实行“脱贫不脱政策”,继续通过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增收致富,防止再次返贫。

三、健全服务体系,加大乡村振兴金融供给

(十一)找准职能定位,强化金融供给。各银行业机构要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和机构优势,找准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职责定位。国家开发银行要结合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农业发

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要强化自身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对水利工程、粮食生产功能区、农村地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出口的信贷投放。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增强县域支行经营功能。邮储银行要完善邮政储蓄资金对农村地区的有效信贷供给和资金回流机制,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打造专业化为农服务体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用好用足地缘、人缘和网络优势,坚守支农支小战略定位,发挥好支持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其他银行业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条件下,不断下沉服务重心,加大农村地区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支持。陆家嘴信托公司和青银金融租赁公司要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和加工设备等融资业务,支持涉农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海尔消费金融公司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拓展渠道布局,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产品的投放和创新力度,促进农村农民消费升级。

(十二)丰富服务主体,新增金融供给。鼓励和支持银行业机构来青设立面向“三农”的地区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机构。引进优质异地农商行在辖区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效增加服务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机构和民间资本在辖区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开展涉农设备设施等融资租赁业务,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

(十三)优化网点布局,拓展金融供给。各银行业机构要在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乡镇及以下网点的布设力度,积极推动现有乡镇网点金融服务升

级,提升支农薄弱地区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功能。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现有县域网点,稳步拓展乡镇服务网络,严格限制现有乡镇网点撤并和向市区迁址。各涉农银行业机构、邮储银行要按照商业可持续和“贴近基层、贴近乡镇、贴近农民”原则,积极下沉服务网点,在农村地区设立社区支行、便民服务点,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青岛农商银行要加快推动网点向小型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为“三农”提供多元化优质金融服务。

(十四)推进机构改革,挖潜金融供给。各银行业机构要通过设立事业部、专营机构、特色支行或小微贷中心等形式,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或三农事业部的大中型银行要不断完善事业部机制,落实“五专”经营模式,提高乡村振兴服务效率。青岛农商银行要不断健全具有农村金融服务特色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董事会下设“三农”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引导。符合条件且经营发展良好的村镇银行要积极争取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试点,提升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十五)培育新型主体,保障金融供给。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培育和发展包括农业担保、小额贷款、信用评级、外部审计等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保障体系,银行业机构可依法与其开展适度合作,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促进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四、推动改革创新,激发乡村振兴金融效能

(十六)深化机制创新,增强内生效能。一是单列乡村

振兴信贷规模。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按照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的工作目标,年初单列全年涉农信贷计划。二是坚持分层承诺制度。各银行业机构要继续落实新增县域分支机构信贷投放承诺制度,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股东、“三长”要出具支农服务承诺书,涉农银行要科学合理设定相关涉农指标最低值。三是健全乡村振兴服务机制。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探索通过设立乡村振兴专门机构,创新业务服务模式、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业务决策流程等方式,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内生动力。四是完善激励约束体系。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绩效考核指标权重,提高乡村振兴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推行尽职免责制度,激发基层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

(十七)强化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创新服务技术。各银行业机构特别要充分认识信息科技技术给金融业带来的革命性变革,积极将大数据、通讯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入存取款、支付结算、小额贷款等业务,研发新渠道、新手段、新方式和风控措施,更好地满足个性化、小众化的服务需求。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各银行业机构要立足乡村振兴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进一步推广“银税互动”“双基联动”等服务模式和微贷技术、农村产业链融资业务,创新开展小微企业“双惠”银行工作,加大对支持现代农业、绿色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开发针对不同主体的小额贷款产

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灵活确定贷款期限,推广“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改变“春放秋收冬不贷”和贷款不跨年的传统做法。三是创新担保方式。各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利用青岛辖区丰富的“山海”特色资源,结合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需求,加大担保方式创新。探索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用于担保的抵押品范围,全面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经营模式,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安排探索量化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融资。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应收账款、涉农补贴、海域(滩涂)使用权、农业科技专利等权利以及农用机械、渔船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深化银保合作,创新“信贷+保险”模式,开发设计以贷款保证保险为风险缓释手段的小额贷款产品。加快与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全方位对接,提高合作水平,扩大合作范围,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分险增信作用。

(十八)深化资金来源渠道创新,扩充融资效能。一是加大信贷资源配置。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及监管部门现有各项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将信贷资源向“三农”倾斜,不断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可通过专项基金、产业基金支持农村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大银行可向中小银行提供批发贷款支持“三农”发展,地方

法人银行业机构可通过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三农”金融债、绿色金融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流转等手段,有效拓宽支农资金来源。各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涉农信贷资源。各法人机构应积极探索开展投贷联动支持高科技农业企业发展。二是借力互联网金融。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鼓励银行业机构在做好尽职调查并有效隔离风险的条件下与其开展合作。三是吸纳社会资本。各银行业机构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服务,吸引更多资金进入农村。

五、聚焦风控管理,夯实乡村振兴金融根基

(十九)加强全流程风险防控,前瞻防范增量风险。各银行业机构要对各类涉农金融创新业务进行事前风险评估,提前制定风险防范预案。要深入研究农业农村生产特点,系统性评估农产品价格和押品价值变动对信贷风险的影响,准确测算农机设备升级、技术改造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金流状况。要严格落实贷款发放条件,加强对涉农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管理,避免资金被挪用于资源消耗、产能过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等非农领域,禁止向农户发放“首付贷”、婚丧嫁娶等用途的贷款,前瞻性做好涉农信贷风险防控。

(二十)加速不良资产处置,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各银行业机构要在内部清收挖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重组、追偿、核销、转让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形成的不良资产。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建立土地经营权等农村各类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实现各类农村抵质押品的登记、转让,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二十一)加大公众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各银行业机构要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普惠金融宣传月”及其他有针对性的公众教育宣传活动,宣传和推广农村金融服务政策、经验和成效,为银行业机构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增强农村居民风险识别、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严治以普惠金融、小额信贷等名义向农民进行虚假欺诈宣传,严厉整治不规范收费。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有效防控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

六、加强多层协作,优化乡村振兴政策环境

(二十二)增进协调联动。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在网点建设、信用评定、产业选择、授信管理方面的作用,整合共享农村信用信息,实现重点涉农企业信贷需求信息共享。推动政府部门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扩大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和担保基金规模,有效缓释风险。建立完善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落实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逃废债打击合力。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行业联动协作,对于涉及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通过压缩贷款等措施进

行联合制裁。同时,将其信息纳入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诚信建设同步发展。

(二十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银行业机构要及时总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银行业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模式、良好做法和主要成效,使银行业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最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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