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5年龙图教育刑法易混知识点解析

2015年龙图教育刑法易混知识点解析

2015年龙图教育刑法易混知识点解析
2015年龙图教育刑法易混知识点解析

2015年龙图教育刑法易混知识点解析(2)

一、重要的时间概念:

1、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缓刑考验期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死缓问题:

1.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3、减刑问题: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4、数罪并罚问题: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年。

(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3年。

(4)最后,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

5、时效问题: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75岁的总结: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总结

缓刑/假释:开法报会+社区矫正(管制也有社区矫正);

缓刑/管制:禁止令(假释没有禁止令);

管制:开法报会+未经允许不得说话+社区矫正;

剥夺政治权利:举手,当官,当头,说话

对居住社区的影响程度: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四、法定从重处罚总结

1.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3.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

4.行为人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伪造货币并运输的,不能认定为数罪进行并罚处理,而应按一个伪造货币

罪定罪从重处罚

5.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

的,从重处罚。

6.刑讯逼供罪(247条: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7.奸淫幼女的,从重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

9.非法拘禁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10.抢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

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3)1年内抢夺3次以上的;(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11.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罪]从重;

12.如果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

博罪从重处罚

13.利用、教唆未成年人犯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本罪从重处罚

14.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本节罪的(毒品再犯),从重(类型

不同亦可、无时间间隔)。

15.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的,

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16.索贿行为――从重处罚。

17.累犯从重

五、对象的总结

1.可以限制减刑的对象:

a)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

b)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2.减刑的对象: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3.一般累犯:限制性规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一般累犯

4.累犯的对象:有期(完毕或赦免)+五年+有期(应当)

5.特别累犯的对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6.不能缓刑的对象: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7.应当缓刑的对象: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8.缓刑的对象之二: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9.不能假释的对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

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0.假释的对象: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无拘役、死缓)

11.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死刑、无期徒刑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12.死刑的限制对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和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

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六、)需要强调的不能由单位构成犯罪的罪名:

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2、重大责任事故罪

3、伪造货币罪

4、抗税罪

5、虚开**发票罪

6、组织领导传销罪

7、组织卖淫罪

8、贷款诈骗罪

9、【信息类】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

用为公开信息交易罪,(例外: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10、【信用卡类】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信用卡诈骗罪

(三)纯正的单位犯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七、时间效力

1、使用的对象或者说使用的案件范围,仅限于某刑法“生效以前”发生的未觉案。所谓未决案:指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案件,其中包括正在处于上诉期的案件,不包括再审的案件。

2、如果新、旧刑法的规定完全相同,适用旧法,适用行为时有效的法律,事后法没有溯及力。

3、犯罪行为由新法生效以前继续到刑法生效之后的,适用新法

4、犯罪行为由新法生效以前连续到刑法生效以后,如果新旧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法。这种情形多出现于毒品犯罪。

5、刑法修正案同样遵从从旧兼从轻原则

6、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的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同一案件有两个以上司法解释的,采取从旧见从轻原则

民法—18种时间知识点总结

1、法院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不服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2、宣告失踪: 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的次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公告期3个月; 宣告死亡: ①下落不明满4年; 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③战争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意外,有关机关证明不能生还的,0,公告期①②为1年,④为3个月。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期间1年,《民通意见73》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合同法55》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4、“狭义无权代理”、“限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相对人的催告权1个月内予以追认,未作答复,视为否认,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有撤销的权利,“通知”。 5、诉讼时效: ①普通诉讼时效,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②1年四种人身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毁损或被丢失的。 ③3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④ 4年,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 6、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失效。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7、留置权人指定的宽限期不少于2个月,无约定。 8、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该请求权消灭。 9、遗失物的公告期6个月。 10、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期间1年(登记之日,恢复自由之日)。 11、继承权诉讼时效2年,自有人否认他的继承权之日起,最长保护期20年自继承开始之日。 12、所有人向受让人主张返还遗失物,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主张。 13、保证期间6个月、2年。 14、代位权,诉讼时效2年;撤销权,诉讼时效1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除斥期间5年(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 15、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有质量保证期的不适用2年的规定。 16、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除斥期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除斥期间)。 17、不定期租赁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 18、出卖租赁房屋,应在出卖前3个月内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

范纯礼注释翻译教学内容

范纯礼注释翻译

范纯礼(《宋史?范纯礼传》)注释翻译 纯礼字彝y í叟s ǒu ,以.(因为)父仲淹荫. (庇荫。因祖先有功劳或官职而循例受封,得官),知. (主持;管理)陵台令兼永安县。永昭陵建,京西转运使配木石砖甓(pì瓦)及工徒(工匠)于一路. (宋元时期的行政区划名),独永安不受令。使者以.(把)(之)白. (报告,禀告)陵使韩琦,琦曰:“范纯礼岂不知此?将必有说。”他日,众质之,纯礼曰:“陵寝皆在邑境,岁时(一年或四季)缮. (修缮)治.(管理)无虚日(空闲的日子),今乃. (居然,竟然)与百县均赋,曷若(哪如)置(搁置)此,使之奉.(供奉)常时用乎?”琦是.(认为……对)其对.(对答,应答)。还朝,用为三司盐铁判官,以比部员外郎出(离京)知(主持;管理)遂州。泸南有边事,调度(征调赋税)苛棘(繁重,急迫),纯礼一以静待之,辨其可具. (准备,备办。)者,不取于民。民图像(用作动词。画像)于庐,而奉之如神,名曰“范公庵”。草场火,民情. (内心)疑怖(疑虑害怕),守吏惕息(心跳气喘。形容极其恐惧)俟. (等待)诛(治罪,惩罚。例:诛意:惩罚、制裁其心意。指加罪于人,不论其事迹、行事,只寻究其动机或心意)。纯礼曰:“草湿则生火,何足(哪里值得)怪!”但使密偿(赔偿)之。库吏盗丝多罪至死,纯礼曰:“以棼然(fénrán 乱糟糟的样子)之丝而杀之,吾不忍也。”听. (听任)其家趣.(c ù 通“促”,赶快,从速)买以.(来)赎,命释其株连者。除. (授;拜(官职))户部郎中、京西转运副使。徽宗立,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前尹(前任府尹)以.(把)刻深(苛刻严酷)为.(作为)治. (治理的原则),纯礼曰:“宽(宽柔)猛(严苛)相济(相辅相成),圣人之训。方.(正)务.(从事,致力)去.(去除)前之苛,犹虑未尽,岂有宽为患也。”由是(因此)一切以宽处之。中旨(皇帝直接发出的诏令)鞫.(j ū 审讯)享泽村民谋逆,纯礼审其故,此民入戏场

龙图教育:Unity3D游戏开发粒子系统Particle System简单介绍

龙图教育:Unity3D游戏开发粒子系统Particle System简单介绍huriken粒子系统是Unity3.5版本新推出的粒子系统,它采用模块化管理,个性化的粒子模块配合粒子曲线编辑器使用户更容易创作出各种缤纷复杂的粒子效果。 依次打开菜单栏中的GameObject->Greate Other->Particle System,在场景中新建一个粒子游戏对象,如下图: 粒子系统的控制面板主要由Inspector视图中的Particle System组件的属性面板及Scene 视图中的Particle Effect两个面板组成。Particle System组件的属性面板包括Particle System初始化模块及Emission、Shape等多个模块,每个模块都控制着粒子某一方面的行为特性,属性面板最下面为Particle System Curves粒子曲线,如下图:

单击Open Editor按钮弹出粒子编辑器对话框,该对话框集成了Particle System属性面板及粒子曲线编辑器,便于对复杂的粒子效果进行管理和调整,如下图:

Initial Module初始化模块,粒子系统初始化模块,此模块为固有模块,无法将其删除或禁用,该模块定义了粒子初始化时的持续时间、循环方式、发射速度、大小等一系列基本参数,如下图: Emission Module(发生模块)

发射模块控制粒子发射的速率,在粒子的持续时间内,可实现在某个特定的事件生产大量粒子的效果,这对于在模拟爆炸效果需要产生一大推粒子的时候非常有用,Rate:发射速率,每秒或每个距离单位所发射的粒子个数,单击右侧上面的下三角按钮可以选择发射数量由一个常数还是由粒子曲线控制,单击右侧下面的下三角按钮可以选择粒子的发射速率使按时间还是距离变化;Bursts:粒子爆发,在粒子持续时间内的指定时刻额外增加大量的粒子,此选项只在粒子速率变化方式为时间变化的时候才会出现,如下图: Shape Module(形状模块),形状模块定义了粒子发射器的形状,可提供沿着该形状表面法线或随机方向的初识力,并控制粒子的发射位置及方向 Shape:粒子发射器的形状,不同形状的发射器发射粒子初始速度的方向不同,每种发射器下面对应的参数也有相应的差别,如下图: Sphere:球体发射器;Hemisphere:半球发射器;Cone:椎体发射器;Box:立方体发射器;Mesh:网格发射器;如下图: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一、总则部分 1、刑法的概念、分类、性质、任务和功能 2、刑法的解释 3、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复习) 4、刑法的适用范围(重点复习) 5、犯罪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6、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分类(重点复习) 7、犯罪课题与犯罪对象 8、危害行为的概念 9、不属于危害行为的几种情况 10、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11、不作为的分类 12、危害结果的概念、分类 1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重点复习) 15、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重点复习) 16、论单位犯罪(重点复习) 17、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 18、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 19、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20、简述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21、正当防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2、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要件 23、无防卫动机的情况(重点复习) 24、防卫过当的成立要件及处罚原则(重点 25、特殊防卫的概念与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6、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概念、法律规定、成立要件、处罚原则 27、犯罪未遂的分类(问答或名词辨析) 28、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9、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各自的特征、处罚原则(重点复习) 30、共同犯罪的形式(问答或名词辨析) 31、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各自包括?32、继续犯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状态犯、即成犯、接续犯的区别(重点复习) 33、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与法条竞合的区别 34、结合犯与集合犯(重点复习) 35、惯犯与连续犯(重点复习) 36、连续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37、连续犯与继续犯(重点复习) 38、牵连犯、吸收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39、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问答或辨析) 40、刑事责任的根据(问答) 41、刑罚的目的(重点复习) 42、罚金的执行与缴纳(问答) 43、剥夺政治权力刑(问答) 44、没收财产与罚金 45、非刑罚处理方法(问答) 46、量刑的原则(问答) 47、量刑情节与定罪情节 48、累犯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49、自首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 50、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重点复习) 51、缓刑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52、假释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 53、追诉时效的延长(问答) 54、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问答) 55、法定刑与宣告刑 二、分则部分(主要以罪名的比较为主) 1、罪状的概念、分类 2、事后抢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3、斡旋受贿概念、成立条件(问答) 4、如何理解公共安全?(重点复习) 5、法条竞合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 6、间接走私的类别(重点复习) 温馨提示: 1、考试中往往会出现诸如比较两个相近的罪名的比较题或论述题,但两个罪名之比较未必各项均有不同,故我们应当按顺序逐一比较,相同点亦需做出说明,不同点则是重点比较之处。

民法学重点知识

一、法学复习的重点 民法学是理论性、系统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其重点不可能体现在部分的内容上,所以考生在复习民法学内容时,重点应在于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的体系、民法的基本理论、民法的调整原则和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 从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09年政法干警招录用《民法学考试大纲》(后称大纲)来看,民法学考试的内容大体包括民法总论部分、物权法部分、债法部分和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部分。 根据大纲的要求,我们认为各部分的复习重点主要为以下内容: (一)总论部分 民法学总论部分包括了民法的一些重要制度,学好这一部分内容,是深入学习民法学的基础。这一部分的重点内容包括: 1。民法的本质。所谓民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原则。民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民法的调整原则是贯彻宪法宗旨、体现民法精神、规范民事活动、指导民事审判的基本准则。把握好民法的调整原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各项民事制度。考生在复习民法的调整原则时,应结合民法的其他内容,深入理解。特别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被认为是民法的“帝王原则”,考生应准确把握其基本含义和该原则在民法基本制度中的体现。 3。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事实。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言,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特别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考生要有较清楚地认识。就民事法律事实而言,要求考生重点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及其基本分类、各项分类的含义。 4。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制度。首先,应掌握公民的概念与本质;其次,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考生应当掌握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特点及比较,考生在复习时,更应当重点掌握。其他的如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及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也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 5。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和民法学的核心内容,其知识点也比较多,考生在复习时,对这一部分内容应当重点掌握。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附条件以及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 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准确掌握各相关的概念。比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准确掌握各相关的概念。比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考生应当能够准确记住它的概念和特征,能够理解它和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能够掌握它的法律效力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 6。代理。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考生要注意准确掌握代理的概念,并根据此概念,理解代理的法律特征。其他如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代理权及其行使、无权代理的概念和无权代理的效力以及表见代理制度,这些都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 7。诉讼时效。重点掌握时效和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及其性质、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意义、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期间的概念、种类病情计算等。 8。民事责任。重点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分

2015年龙图教育刑法易混知识点解析(1)

一、数罪并罚问题总结: 1.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 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第 120条第2款)。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 害公务罪数罪并罚(第157条第2款)。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过程中武装掩 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以暴力抗拒 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构成走私、贩 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结果加重犯不数罪并 罚。) 4.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 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 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 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第198条第2款)。 5.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 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 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 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 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6.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境 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 成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 294条第3款) 7.因为受贿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又使用 挪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数罪并罚(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8.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 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 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即实施生产、销售 伪劣商品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抗拒查处的,以 具体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和妨害公务罪 并罚。) 9.犯交通肇事罪后又积极逃逸的,以交通肇事罪 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并罚。 10.绑架过程中强奸妇女的,以绑架罪和强奸罪并 罚。 11.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 犯罪的,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和重大劳 动安全事故罪等罪并罚。 12.抢劫毒品等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 罪的,以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等罪并罚。13.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以 抢劫罪和其他犯罪并罚。 14.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作为犯罪工具 并将机动车辆据为己有或丢失的,以盗窃罪和 其他犯罪并罚。 15.不能并罚的规定: a)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或执行滥 用职权或失职的不数罪并罚,择一重罪 处罚 b)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强奸行为是强迫卖 淫罪的加重情节 c)有点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毁弃邮件从中 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 d)盗窃信用卡又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e)伪造货币后又贩运该伪造的货币的,以 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 二、重要的时间概念: 1、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缓刑考验期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死缓问题: 1.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 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 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 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 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三现身包龙图断冤

《三现身包龙图断冤》悬念设置 我国不少古典小说都很善于设置悬念。有的还不止设置一个悬念。因而,格外富有艺术的吸引力。例如《警世通言》中的《三现身包龙图断冤》,写的是奉符县一个小孙押司害死大孙押司,最后由包拯断明冤情,为死者申冤的故事。 小说的正文一开头,写大孙押司求一位算命先生算命,算命先生给他算了一卦——押司看了,问道:“此卦主何灾福?”先生道:“实不敢瞒,主尊官当死。”又问:“却是我几年上当死?”先生道:“今年死。”又问:“却是几年几月死?”先生道:“今年今月死。”又问:“却是今年今月几日死?”先生道:“今年今月今日死。”再问:“早跪时辰?”先生道:“今年今月今日三更三点子时当死。”押司道:“若今夜真个死,万事全休;若不死,明日和你县里理会.”这个开头就是第一个悬念,它一下子就把人们的“念”给“悬”起来了。到底孙押司今年今月今日三更三点子时死不死?这位算命先生的卦准不准?这样的问号就在人们心里升起了,使得人们急于看看下文如何。 接着下文写的非常曲折、离奇。作者给故事撇上层层迷雾,巧妙地布下了一个谁也猜不透的迷魂阵。先是写,孙押司回家后,决定“我今夜不睡,消遣这一夜。”这就是给人以错觉,大概死不了了,卦不灵了。接着写,孙押司因心中气闷,喝酒喝醉,他老婆(押司娘)何丫环迎儿把他扶入房里去睡,这就又使人感到,这一下子大概是要死了。再接着,又写押司娘吩咐迎儿:“我和你做些针线,且看今夜死也不死”?这又使人感到,有人看守,大概还是死不了。而且,押司娘还一再叫醒迎儿不要睡,谁还能想到她就是谋害者之一呢?可是,突然之间出事了:“只见一个着白的人,一只手掩面着,走出去,扑通的跳入奉符县河里去了。”这样,人是死了,卦师灵了,第一个悬念就算是解决了。 可是,虽然第一个悬念虽然解决了,但接着又产生了新的悬念。孙押司怎么会去寻死呢?他分明是不相信自己会死,也不愿意死得,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去跳河呢?这就在读者心里又产生了新的问号,留下个新的疑团。直到死后百日,有人来给孙押司娘说媒,她提出三个条件,要嫁个和她丈夫一样姓孙德,在奉符做押司的人,媒人讲她们要提媒的那个人正好是符合这三条的小孙押司,这才隐约地露了点端倪。等到迎儿到灶下烧火碰见孙押司的鬼魂,押司娘和小孙押司夫妻急忙商量,把迎儿嫁出,这就显得有些心虚,又隐约地露了点马脚。但是,究竟真相如何?究竟小孙押司和押司娘是怎样谋害死大孙押司的?仍然是个谜。一直到小说的最后,由迎儿的丈夫王兴向包拯告发,包拯根据王兴的状纸(即鬼魂的启示)审判小孙押司夫妻,这才真相大白:原来是小孙押司与押司娘早有勾搭,当日大孙押司算命回来时,

民法总结

民法讲义重要知识点总结 合同保全中的债权人撤销权和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都不是形成权。 物权人可直接要求第三人返还,无期限限制;占有返还请求权受一年除斥期间限制。 受除斥期间限制的权利不一定是形成权。 试用期风险—所有权主义;试用期满不购买需要明示通知。 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补偿;如有第三人介入,要保护第三人权利。 缔约责任出现于合同未成立或者成立但未生效的阶段;违约责任出现在合同成立且生效后;无效的行为自始无效,被撤销的行为等同于无效。 重大误解的前提是必须构成意思表示。 无效合同—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无权处分人所为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涉及所有权变动除善意取得外效力待定;擅自租赁他人之物除非法转租外,租赁合同有效。 复代理人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发生在六个月前,消除在六个月前,等于没发生;发生在六个月前,消除在六个月内,从发生之日起继续计算六个月;发生在六个月内,消除在六个月内,终止时剩多少剩多少继续算多少。 孳息的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无约定无法定跟随原物;法定: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并存,归用益物权人;买卖合同适用交付主义,交付前归出卖人,交付后归买受人。 有效合同+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

有效地动产抵押合同=动产抵押权+登记>第三人 债权行为+物权行为=物权变动 有效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第三人 有效合同=地役权+登记>第三人 有效合同=动产抵押权+登记>第三人 有效合同+交付=物权变动+登记>第三人 拾得遗失物+自主占有心态=无权占有(恶意) 拾得遗失物+他主占有心态=无因管理(有权占有) 有效的在途货物买卖合同+种类物特定化=风险转移 先质押后抵押,质押权优于抵押权,先抵押后质押,看是否登 记。 若留置在先,抵押或质押在后,1、留置权人设定抵押或质押,放弃留置权,则抵押或质押优先;2、所有权人设定抵押或质押,则留置权优先。 异议登记期间,权利人可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异议登记不阻止一开始物权的变动,仅阻止最后的善意取得。 预告登记阻止物权不阻止债权。 法律行为的六种:合同、处分权利、登记、婚姻、收养、遗嘱。 善意取得: 一个前提—无权处分;

龙图教育:刑法重要知识点背诵材料

刑法学重要知识点111条 1、刑法的任务和机能(选择) 1)刑法的任务包含两方面内容:(1)惩罚任务,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2)保护人民、社会和国家 2)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 (1)规制机能(行为规制机能),即刑法通过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一定的刑罚处罚,从而发挥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 (2)保护机能(法益保护机能),即刑法通过惩罚侵害法益的犯罪,从而发挥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作用; (3)保障机能(自由保障机能),即指依据刑法的规定惩罚犯了罪的人,而不能对未犯罪的人动用刑罚以及犯罪人施以不恰当的刑罚,从而发挥刑法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和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作用。 口诀:保护智障(保护/规制/保障) 2、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条文7-11背诵) 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3个层次) 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对2类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及对那个原则的体现?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的3个条件?对国际犯罪的效力?如果按照传统的属地、属人、保护管辖原则中的任意原则能确立刑法的效力,则不需适用普遍管辖原则?) 【答案】 1)属地管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领土、领水、领空)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属地管辖原则处于基础性的地位,适用上具有优先性;)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不包括火车)。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择一说”,即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我国领域(包括悬挂我国国旗的航空器与船舶)内,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2)属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无三年限制)。 保护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3)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对国外判决的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 3、刑法的创制根据? (1)上位法根据:宪法 (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惩罚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是目的 (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

民法分则知识点梳理

民法分则 人身权编 第十二章人格权概述 一、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的民事权利 二、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不可分离性、非财产性、绝对性、法定性、不可转让性、支配性、无意思性、专属性 三、分类 人格权、身份权 人身权属于人权的范畴 四、人身权法律关系 1、内容 权能:控制权、利用权、有限转让权、利益处分权 义务:消极义务 第十三章一般人格权 一、人格概述 1、一般概念

①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 ②个人的道德品质 ③人能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 2、法律概念 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的法律资格,即维持和刑事法律权利、服从法律义务和责任能力的集合 3、中国法上的人格,源于日本法,首次在《大清民律草案》 中引用 4、法律人格的含义 ①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事主体 ②指作为民事主体必备条件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人格权概述 1、概念 以主体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利 2、人格权性质: ①自然性。A、人格权始终与民事主体相伴随而客观存在,不依其意志更无需其行为而取得;B、民事主体只能享有权利而不能转让、放弃;C、法律可剥夺某些人格权,但不能剥夺尊严 ②法定性:A、自然权利需要通过法律化(确认);B、非法定权利得不到法律救济C、应然权利如何转化为法定(实然)权利? D、人格权本质上为私权

3、客体:人格利益 A、指民事主体就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姓名或名称、名誉、隐私、肖像等所享有的利益的总和 B、通常分为一般人格利益与具体人格利益 C、具有无形性特征(精神利益) 三、人格权分类 1、基本分类 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 2、分类标准:人格权的客体 (1)一般人格权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独立、自由、尊严而享有的进本权利,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包容性(宪法38、民法通则101)(2)具体人格权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表彰型人格权、自由型人格权、尊严型人格权 四、一般人格权 1、来源于罗马法 2、一般人格权产生并决定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权是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化 3、一般人格权解释、产生、补充具体人格权,是一种“渊源权” 4、特征 A、主体的普遍性; B、客体的高度概括性;c、内容的抽象性 五、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关系

文心雕龙原道原文及翻译教案资料

文心雕龙原道原文及 翻译

《文心雕龙卷一?原道》原文及译文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锺,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 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采,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人文之元,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惟先。庖牺画其始,仲尼翼其终。而《乾》、《坤》两位,独制《文言》。言之文也,天地之心哉!若乃《河图》孕八卦,《洛书》韫乎九畴,玉版金镂之实,丹文绿牒之华,谁其尸之?亦神理而已。 自鸟迹代绳,文字始炳,炎皞遗事,纪在《三坟》,而年世渺邈,声采靡追。唐虞文章,则焕乎始盛。元首载歌,既发吟咏之志;益稷陈谟,亦垂敷奏之风。夏后氏兴,业峻鸿绩,九序惟歌,勋德弥缛。逮及商周,文胜其质,《雅》、《颂》所被,英华曰新。文王患忧,繇辞炳曜,符采复隐,精义坚深。重以公旦多

材,振其徽烈,剬诗缉颂,斧藻群言。至若夫子继圣,独秀前哲,熔钧六经,必金声而玉振;雕琢性情,组织辞令,木铎启而千里应,席珍流而万世响,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 爰自风姓,暨于孔氏,玄圣创典,素王述训,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取象乎《河》、《洛》,问数乎蓍龟,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然后能经纬区宇,弥纶彝宪,发挥事业,彪炳辞义。故知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旁通而无滞,日用而不匮。《易》曰∶“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之所以能鼓天下者,乃道之文也。 赞曰∶ 道心惟微,神理设教。光采元圣,炳耀仁孝。 龙图献体,龟书呈貌。天文斯观,民胥以效。 译文: 文章的(之能显现"道"的)具体属性是极广大的,是与天地并生共长的。(这话)怎么讲呢?(天地生成时)就有了深清色和黄色一同呈现,就有了天方地圆的形体之分。日头与月亮像重叠的璧玉,垂在天上,以显示其美化天空的形象;山岭与河流像灿烂的锦绣铺在地上,以展示其条理大地的形象;这大概是自然的文章吧?仰观天空日月散射着光辉,俯瞰大地山河现着文彩;高低有了一定

2017刑法知识点总结(简洁版)

刑法考点总结(简略版) 总则部分: 一、刑法概述 1.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刑法的适用范围 (1)空间效力: ①国内犯:属地管辖; ②国外犯: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2)时间效力:溯及力:禁止溯及既往(我国采纳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犯罪论 1.刑法概说 (1)犯罪的概念 (2)犯罪的分类 2.犯罪构成 (1)违法性: ①危害行为: A.刑法禁止的行为不是犯罪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任何身体动作,而是在客观上可能侵犯法律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B.作为与不作为危害行为; C.持有行为 ②行为对象:是指实行行为所作用的物、人、组织 ③危害后果:危害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现实危险状态 A.分为:侵害犯与危险犯 B.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a.意义:影响罪数的认定;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 判定;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b.特点:共性:客观性;顺序性;相对性;规律性;复杂性 特殊性: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都具有特殊的因果关系发展进程 c.认定:合法则的因果关系;条件关系与危险的现实化 ④特定身份:必须是在行为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前就已经具有的特殊资格或者已经形成的特殊地位。 ⑤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都属于违法阻却事由。 (2)责任性: ①故意/过失: A.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要求行为人认识所有的客观构成要件事实,所以任何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都是特定的。

民法学重点

民法学知识点 1、【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1)《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了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即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定义中,包括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平等主体三个要素。①人身关系,是就人格、人格权和身份、身份权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它是大陆法系的人法的调整对象。所谓人格,是主权者赋予的主体资格。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自身要素享有的权利,是姓名生命健康婚姻自主肖像名誉荣誉等具体的人格权。②财产关系,是以财产、服务、知识产品为媒介的,具有相互性的社会关系。③平等主体问题。属于中国特色,强调民法的私法性。(2)研究民法调整对象的意义:立法的需要;是划清民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界限的需要;是加深对民法自身认识的需要。 2、【简述】民法的性质 ①民法为权利法。民法的重要内容就是规定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利。每个公民都有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民事权利;它的规范多为授权性规范,被授权者有完成这样或那样的积极行为的权力;是实现人权的手段。②为公私混合法,原则上为私法。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弱者,强行性规定仍有必要存在于民法之中。③为市民法。民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通过调整人的行为进行,因此,民法必须以一定的人性观点作为出发点,以此为基础规制人的行为制定规则。 3、【名解】民法基本原则 ~是其效力贯彻民法始终的民法根本原则,它是一种克服法律局限性的立法技术。 4、【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①立法准则的功能。民法基本原则是制定民事基本法的立法准则,是制定次级民事法律的立法准则。②行为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民法规范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和具体性。③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 5、【名解】民事法律关系 ~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其管辖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 6、【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主要为私法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主要为私法关系。由主体的地位平等所决定,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般是对等的。②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发生。例如合同关系。③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在遭到破坏时,国家将进行干预,以保障它顺利运转。 7、【名解】绝对权、相对权、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绝对权: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人,故称~,以其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为绝对权关系。 相对权:身份权、债权、继承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皆为特定的人,故称~,以其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为相对权关系。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在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构成的绝对权关系中,一方享有权利,他方负有义务,为~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由两个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合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是~ 8、【名解】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支配权:~为权利标的直接进行排他性支配的权利,其行使不需他人配合,他人不得为同样的支配行为。物权、知识产权为支配权。 请求权:~为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进行。债权为~。 形成权:是依照权利人的单方面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追认权为~。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 9、【名解】特定物、种类物、可消耗物、不可消耗物 特定物:~为具有独特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

自考生成功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自考生成功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 业研究生 打算写这篇文章已经很久了,写这篇文章没有其他的目的只是想给与我同为自考生的同学们些信心和勇气。我是11年考入人大法学院,当时我报考的时候很多我周围的同学都劝我别考人大说人大太难考了,说法本出身的人都很难考上何况我这个半路出家的人呢。不知道是赌气还是自考是仅仅用了两年变拿到本科给了自己极大地自信,我依然坚持自己的决定并且还决定报考民商法。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很骨感。连续两年我都没能进入复试,而且每次都是被自己自认为学的很好的法学专业课,每次专业课的分数都很低。自己很懊恼,总也弄不明白自己几乎将所有该考的考点全部背下来了,但是为什么还是取得不了高分呢。第一考试的时候专业课都还过了90,第二次考的时候竟然综合二只考了80多。有一段时间自己真的很苦恼,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出了问题,在很长的时间了真的想放弃了。最后还决定再拼一次,上两次自己都是在家里准备的,后来决定最后一搏直接杀向北京入住人大的校园,在这里我遇到了很多研友和他们交流多了慢慢的也进入了状态,在这里我获得了很多关于考研的经验,并且还听了谢谢大师的讲座是自己的法学思维获得了极大地提升。所以我对备考人大法学的师妹师弟们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来学校里复习,因为在这里你不但可以喝研友交流获得最新的考研信息而且还可以近距离的与大师接触,提升自己。在学校复习的时候我发现有很多像我一样考两三年的,才真正体会人大是多麽的难不愧是法学第一名。我在自习室复习的偶遇了一位师兄对我的帮助很大在这里不得不提,他是去年刚上的人大刑法的研究生的他向我传授了很多学习的方法并且还将他去年用过的一套龙图学院的人大法学的讲义送给给了我,讲义对于教材知识点的总很系统,并且有针对性的针对人大法学考研特点进行了由针对性的总结。 其实人大法学考的很基础但是光死记硬背也是不行的还是要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我以前专业课分数低的原因就是光死记硬背了没有进行理解和总结,我知道自己是一个记忆好但是理解能力和总结能力比较差的人,龙图的讲义刚好在这方面弥补了我的缺点。 这次我是从5月份开始准备的自从暑期来到北京后才真正的进入状态。我把自己的复习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5月份到暑期结束,这一阶段主要是以基础复习为主把人大教材通读并结合龙图的讲义进行总结理解很好的打好了基础。人大法学考研看似和自考有很多类似之处但是还有有很大差别的,所以这次复习我调整了以死记硬背的策略,注重理解和总结,从知识点出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讲解学习

学刑理整点识知法.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 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 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 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 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 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3(.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 【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