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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发煤矿2018年度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泓发煤矿2018年度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泓发煤矿2018年度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

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

关于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

2018年1月2日

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

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编制:

审核:

矿长:

编制日期:2018年1月2日

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1、必须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

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我矿职代会。

2、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3、矿属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矿长汇报并公示,如依靠我矿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

4、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

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5、由我矿安检科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矿长签字上报。

6、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7、我矿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我矿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8、矿属各级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

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销号,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发现我矿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适当

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

人,经矿安委会讨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的经济奖励,并全矿通报表彰,纳入年度晋级考核范畴。

10、各级管理部门应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起草报告、提交审议、讨论、表决等环节,体现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工会、职工代表、职代会制度在安全领域中群防群治作用的发挥,从而促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提升矿井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注:1、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2、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我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

2018年1月2日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 制度内容 3.1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重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3.2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也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3.3“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4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3.5公司各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部门、车间,应严格参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检查判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如依靠公司自身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等内容。 3.6由公司安保部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3.7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3.8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3.9 公司各级部门、车间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追究刑事责任。 3.10对发现公司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63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不受到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将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结合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现场的管理,班组长必须坚持每班开班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加强现场监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班组班班开展班级隐患排查。 三、班组每天查出的隐患必须向队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负责落实整改,对于处理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回复的,罚款由回复人承担,值班人员安排处理隐患,并落实整改人员,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四、对于矿、队反映的当班安全隐患,由班组长安排落实整改,未整改落实处罚班组长50元/次。 五、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现场的班组长必须及时给队值班人员汇报,获得处理意见后进行处理。 六、当班的班组长,必须真实反映工作地点存在的隐

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8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通用 范本

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生产、技术、机电各部门配合,每周组织一次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般安全隐患落实部门负责处理,安监部负责督查,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报矿长、公司总经理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落实处理,同时上报区煤炭局。 2 、公司所属井下班组长,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撤出所有人员,将险情报现场管理人员(带班队长、安检员、带班领导)。 3、带班队长、安检员、带班领导,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停工、停机、停

双报告制度

双报告制度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公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5日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四、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五、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 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公司安监科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科长签字上报。? 七、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编号:SM-ZD-66090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 告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2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2.定义和术语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2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

2020版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版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版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 告”制度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四、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五、公司各部门人员依据《工贸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标准》安监总局四(2017)129号文件判定。发现重大安全

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公司安全生产科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 七、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八、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公司各级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 (最新版)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的所有部门。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煤矿安全科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六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1次;煤矿科、

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煤矿组织验收,安全矿长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煤矿向公司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煤矿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十一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第十二条、每月25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防风险失控、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榆中县 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暂行)的通知》(榆教发〔2018〕 486号)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安全风险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 风险处置、风险责任“六项机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 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 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完善各 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消除风险 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治理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 前面,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工作 水平。 二、实施范围 风险管控的范围覆盖辖区所有小学、幼儿园,突出抓好以下 十一个方面安全。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 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 理,特别是用电线路维护检修及老化、电气设备使用情况,防汛、 防雷电(含建筑物防雷装置)等措施情况;配备齐全消防设施设

备,正确使用并及时维护;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等。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园周边游商游贩、出店经营、出售“三无”食品等情况,网吧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学生,是否设立“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提示语等情况。配合综治等部门,对学校周边违章搭建、乱设摊点、交通秩序等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三)上下学学生交通安全。强化交通安全教育。摸清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建立健全学生路队护送制度,值班教师在法院、 玉轩教育、图书馆三个接送点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加强 少先队外出活动交通安全管理。 (四)校园运动设施。确保校园运动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值班教师课间要到位巡视履行职责,体育教师确保体育课学生安 全,并有应急保障措施;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疏散演练。 (五)建筑施工工地及校舍安全。学校维修工程、校园建设等大型新建、改扩建项目,其施工工地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施 工人员安全帽、安全绳,塔吊、角手架、模板支撑要牢固,夏季 要有防暑及高温应对措施。加强楼梯及护栏、围墙、大门、护坡(坎),以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校舍除患 排。 (六)危化品安全。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要规范,记录台账要齐全,账物要相符。实验室和 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要规范,要落实“五双”要求,危化品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处置、存放。 (七)特种设备安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定期安监,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双报告制度

双报告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公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5日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四、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五、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 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煤矿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5031 煤矿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煤矿安全督察领导小组应随时下井进行自检自查,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 2、对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煤矿应成立重大隐患管理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将应急计划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人民政府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救援设备、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乐园安全经营,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各中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安全重大隐患是指对安全体系中的任何一项有严重安全危险的隐患。各中心、各部门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第三条切实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隐患排查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办公室,下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即稽核小组),由专职安全监督员及兼职稽核员组成,具体负责公司安全隐患工作: 第五条安监办对公司安全经营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且负直接责任,各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第六条安全隐患实行公司、中心、部门三级管理和监控,且各级隐患排查机构均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把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限、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人、整改负责人等详细记录在案。 第七条各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隐患排查组,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隐患记录要齐全。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落实到点位,点位负责人对本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责,每班要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第三章隐患排查 第九条安全管理控制点按照控防重要程度划分为一级(重点)、二级(中级)、三级(一般),进行分类管控。 第十条乐园安全生产隐患的种类分为:游乐设备、救护、水电气、消防、食品、

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 一、主要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二、主要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重大隐患事故的报告工作。 三、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2007第16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年12月9日 四、主要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本公司重大隐患上报工作; 2.生产部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 3.各岗位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在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进行整改,自己不能整改的 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主要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 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 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

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 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中央的意义。 2.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 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 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 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 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 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4.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5.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司总 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 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 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6.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上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 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4条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第5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区队长或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

管理。 第6条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煤矿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矿长及有关部门报告;班组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向当班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7条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l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区队或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8条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9条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区

煤矿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通用版)

煤矿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38

煤矿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通用版) 1、煤矿安全督察领导小组应随时下井进行自检自查,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 2、对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煤矿应成立重大隐患管理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将应急计划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人民政府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救援设备、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掌握事故隐患后,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应重在落实,要做到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 3、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应按下列程序及时、准确报告: (1)查出重大隐患后,隐患现场当班带班矿领导应立即组织撤出井下受威胁地点的工作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或矿长报告。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矿长和其他副矿长报告。 (2)矿长接到汇报后,亲自或责令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的地点、隐患类别、原因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应附现场示意图。 4、各安全督察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职,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严管勤查重惩”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督察检查力度。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查出汇报后,煤矿应根据制定的处理措施,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富源县竹园镇久安煤矿安全生产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和 报 告 制 度 顺兴煤矿 二0一二年二月

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矿井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望煤矿各科室及班组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矿井安全重大隐患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隐患。班组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第三条切实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隐患排查机构 第四条煤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如下),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分管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瓦员、技术员、通风工及其他相关特员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小组的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张路国、田加祥 副组长:王顺云、赵发益、李先龙、胡久国、晏定稳 成员:李兴荣、史有吉、罗冲开、史卫华、唐成稳、潘加中、黄兴

文、史高富、胡稳良、樊乔文、刘学昆、刘小本、周加稳、徐保民、刘光选、尹罗生、王保国、张礼高、龙加祥、顾白青、赵石定、何永奎、王剑、唐稳康、杨绍成、田林富、罗加才。

第五条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且负直接责任,各分管的副矿长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实行矿、职能科室、班组三级管理和监控,且各级隐患排查机构均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把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限、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人、整改负责人等详细记录在案。 第七条各职能科室要成立以安全副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组,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隐患记录要齐全。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落实到班组,班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责,每班要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第三章隐患排查 第九条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区队无法解决,需要矿委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需由矿委解决的隐患。 C级: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第十条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及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2020年区县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2020年区县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职工广泛参与、工会民主监督”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X市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条“双报告”是指企业定期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 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 进行报告。 第三条企业是本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定期报告、整改销号等制度,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四条企业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及时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抄送属地工会组织,如遇有重大或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报告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发现重大隐患后3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报告重大隐患详细信息,包括重大隐患的形成原因、危害程度、风险评估(评价)结果和治理方案等; (二)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每月报送治理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三)重大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评价)并验收销号,验收后7日内报送评估结果和验收报告; (四)未能按期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应在整改时限到期前15日书面报告延期原因和下一步治理方案等; (五)对各镇、县级各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应按挂牌督办要求及时组织治理,经验收合格后,向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督办单位)提出销号申请。 第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企业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应当立即将有关资料记录备案,建立台账并专人负责管理,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要定期对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把隐患整改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1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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