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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子公司关联方无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承诺函

公司与子公司关联方无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承诺函

、公司与子公司、关联方无内幕交易及利益输12送承诺函

无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承诺函

截止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公司的关联方为公司。本公司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不会与关联方存在任何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行为。

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尚未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本公司承诺,如未来因业务发展需要设立有子公司,本公司亦不会与任何子公司存在任何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行为。

本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本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确保与关联方、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行为。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不存在代持的承诺函

不存在代持的承诺函 篇一:承诺函全 承诺函 我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xxxxxxxxxx 、2012年月日 承诺函 我公司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xxxxxxxxxx 、2012年月日 承诺函 我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及机构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拥有完全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规章、制度及部门;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备的生产厂房,生产设施,办公设施等独立完整的资产;有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关联

方占用的情况;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于公司发起人;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在银行开有独立账户,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关联公司兼职的情况;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部门设臵,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机构完全分开;建有完善的“三会”制度,内部已设立独立的业务部门;有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具有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和完整的业务体系。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xxxxxxxxxx 、2012年月日 承诺函 我公司全体股东不存在信托、代持股份或者类似安排的情形。我公司全体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为中国大陆合法公民,在中国大陆均有住所,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人股东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份公司的股东资格。 xxxxxxxxxx 、2012年月日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XX市规划和自然资源XX管理局: 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贵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贵局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科室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局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投资者承诺函

投资者承诺函 本基金投资者(下称“本投资者”)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投资者具有相应合法的投资主体资格,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规范性文件及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二、本投资者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全面、有效、合法,并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三、本投资者已充分了解下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并承诺本投资者是符合该规定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十三条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四、本投资者承诺在认购/申购私募基金前已对基金投资产品形式、产品内容、产品知识以及所投资的项目具有一定了解,并已完全知悉基金投资过程中可能蕴含的各类风险与盈利机会。 五、本投资者承诺在认购/申购私募基金前已充分接受基金募集机构员工对本投资者进行的投资者教育,并已仔细阅读、理解、确认募集机构

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知晓私募基金基本投资知识及各类投资风险。 六、本投资者承诺已充分理解“投资责任自负”的含义,本投资者确认:本投资者进行的所有私募基金投资既存在盈利可能,同时也存在亏损可能,无论投资结果是盈利或亏损均由本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投资者上述承诺均系真实意思表示,本投资者未能按照本承诺函履行的,由本投资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真实有效授权委托书)签字;投资者为法人机构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真实有效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机构盖章): 日期:年月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问题解析,干货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问题解析,干货 自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北京信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过这2年多,十五家的管理人登记备案经验,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产品备案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解析。 1、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目前的指引要求,要求申请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体现业务类型,有“投资管理”或“基金管理”等相关字样。如从事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而申请人名称是“股权投资管理”,会被协会要求更改名称,同时,证券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应不包含“投资咨询”;如是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包含“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是允许的。 2、注册资本 根据目前指引要求,涉及资本金的内容为“管理人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 协会审核管理人实缴出资的方式之一为:是否满足申请人六个月的运营需要,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标准,对管理人的资本金做出评估。目前实践中,比如注册资本认缴1000万,250万元实缴出资应属于底线要求,但并非所有管理人实缴250万元即可

符合要求,同时需要评估管理人实际出资能力及出资能力的合法来源(包含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理财产品、车)以及能否满足运营需要等因素。 3、对于管理人的人员,目前协会备案公示的信息仅为管理人全职人员的数量,根据实践经验,目前如员工总人数低于8人,则会面临协会的反馈意见。基于能够满足运营的需要,我们建议管理人配备足够数量的员工。 对于管理人的高管,应满足法定代表人和风控负责人两名高管的最低要求,且该两名高管应具备相应的基金从业资格。管理人必须配备全职的高管,通常情况下,要求风控负责人为专职人员。 对于高管及员工的履历,协会也越来越强调专业化的背景。对于以非投资领域或非相关行业背景人员为主要高管及员工的管理人,协会将审慎关注,要求论述是否能够满足专业化的要求。实践中,有个别管理人为拼凑员工数量,加入了一些初中、高中学历的员工,或无任何相关行业背景的人员,对该类申请人能否备案通过,存在较高不确定性。 4、实际控制人 根据目前协会的要求,申请人应当具有实际控制人,为管理人的最大股东。根据新系统操作手册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指控股股东或能够实际支配企业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新系统内进行操作时,针对实际控制人部分,系统提示“认定实际控制人应一直追溯到最后的自然人、国资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上市公司、受国外金融监

不存在利益输送承诺函

不存在利益输送承诺函(私募基金管理人) 承诺函 本承诺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号:)、公司股东(身份证号:)、公司的子公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及公司的关联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就公司与公司的子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机构”) 不从事利益输送事宜做如下承诺: 1、公司承诺不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承诺逐步健全治理结 构,拒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情况;承诺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相互制约 的组织结构;承诺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各部门明确授权分工,独立操作; 承诺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聘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具备 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人员; 2、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善意的享有并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与公司的关联机构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承诺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 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各机构承诺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 行收支结算,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4、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承诺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守回避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公司的关联 机构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建立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 部经营管理机构,并承诺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承诺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机构或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承诺函全

承诺函 我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xxxxxxxxxx 、2012年月日

承诺函 我公司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xxxxxxxxxx 、2012年月日

承诺函 我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及机构方面完全独立。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规章、制度及部门;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备的生产厂房,生产设施,办公设施等独立完整的资产;有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于公司发起人;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在银行开有独立账户,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关联公司兼职的情况;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部门设置,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机构完全分开;建有完善的“三会”制度,内部已设立独立的业务部门;有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具有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和完整的业务体系。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xxxxxxxxxx 、2012年月日

承诺函 我公司全体股东不存在信托、代持股份或者类似安排的情形。 我公司全体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为中国大陆合法公民,在中国大陆均有住所,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人股东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份公司的股东资格。 xxxxxxxxxx 、2012年月日

中国工商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及承诺函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行担任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方案披露如下: 一、发行方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 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拟采取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并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规范指引》的要求进行,确保簿记建档程序真实、合法、合规,通讯工具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真实、完整的文字记录。选择簿记发行的主要考虑: 1、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也是国外比较成熟的证券发行方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的实践看,大型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绝大多数都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2、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公司的要求。簿记建档直接接收承销团的申购订单,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承销团投标结果而定,承销团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竞争和博弈能有效提高定价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者市场向好,投资者需求强烈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利的发行利率。 鉴于以上原因,经与发行人协商,决定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簿记建档的相关要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本方案所有内容公司法人均已知悉。 为确保定价过程公开化、市场化,簿记建档管理人在簿记建档

前充分向承销团成员及潜在投资机构进行询价,确保发行利率市场化。工商银行由金融市场部门牵头组建簿记管理人团队,由承销团队、发行团队、风险管理团队共同参与簿记建档流程,对定价过程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并由风险管理部门对债券发行定价进行监督,由簿记建档管理人做好主要过程记录,相关文件留档备查。 二、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 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如有,下同)协商,决定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一)发行时间安排 有关发行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当期《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公告》 (二)定价原则 1、足额或超募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止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募满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2、认购不足的定价 簿记建档中,如出现全部合规申购额小于簿记建档总额的情况,则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簿记当天按时完成簿记。 (2)可与相关各方协商缩减发行金额。 (三)配售原则 1、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将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按照本方案确定原

收购承诺函

收购承诺函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我方决定报名受让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153号1幢3单元405室房产,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800000元价格受让江苏华东有色地质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的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153号1幢3单元405室房产; 2、完全知悉并接受“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153号1幢3单元405室房产交易公告”(公告编号:17FC20180046)、房地产评估报告((江苏)金宁达(2018)(房估)字第033号)、及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公告附件)等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和条件,且遵守公告中“特别告知”涉及的所有条款; 3、决定报名参与本次受让是我方基于对本次资产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 4、我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遗漏和虚假; 5、如我方成为受让方,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153号1幢3单元405室房产受让方的任何障碍; 6、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收购; 7、已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8、我方知悉并遵守E交易电子平台的各类规则,对我方E交易电子平台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 9、对于参与本次受让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受让之用途,不用于本次受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0、一旦被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确定为受让方,按下列标准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用:

不存在利益输送承诺函(私募基金管理人)

承诺函 本承诺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号:)、公司股东(身份证号:)、公司的子公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公司的关联 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公司与公司的子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机构”)不从事利益输送事宜做如下承诺: 1.公司承诺不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承诺逐步健全治理结构,拒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情况;承诺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承诺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各部门明确授权分工,独立操作;承诺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聘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具备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人员; 2.公司股东承诺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善意的享有并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与公司的关联机构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承诺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各机构承诺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4.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承诺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守回避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机构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建立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承诺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承诺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机构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收购承诺函

收购承诺函 产权交易所: 我方决定报名受让(标的名称),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拟以不低于人民币元价格受让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的(标的名称); 2、完全知悉并接受“公告”(公告编号:)、评估报告(文号)、及资产转让合同(公告附件)等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和条件,且遵守公告中“特别告知”涉及的所有条款; 3、决定报名参与本次受让是我方基于对本次资产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 4、我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遗漏和虚假; 5、如我方成为受让方,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标的名称)受让方的任何障碍; 6、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收购; 7、已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8、我方知悉并遵守E交易电子平台的各类规则,对我方E交易电子平台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 9、对于参与本次受让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受让之用途,不用于本次受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0、一旦被产权交易所确定为受让方,按下列标准向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用:

11、一旦被产权交易所确定为受让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相关资产转让合同(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12、我方一旦按照产权交易所的要求提交保证金,则表示我方确定参与受让,该保证金作为全面履行本次受让各项承诺的保证,若我方违反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产权交易所有权冻结我方保证金。 13、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纠纷由我方自行或与转让方双方协商解决,与产权交易所无关。 14、我方与该项目交易所涉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和责任由我方自行解决,与产权交易所无关。 以上,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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