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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DOC)

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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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经济持续发展之基在于产业,产业持续发展之基在于企业,企业持续发展之基在于创新。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速度,特制订本意见。

一、基本思路

全面摸清我省中小微企业现状,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为指引,以补齐短板为重点,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培育一大批企业尽快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尽快增强研发实力,尽快增加高新产品数量,加快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全国争先进位,进一步提升科技大省在全国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战略位置。

二、具体目标

5年时间内选择4000家左右有一定创新基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力争到2020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5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000家,并全力冲刺6000家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力争到2020年,上市高新技术企业500家。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基础建设

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围绕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规划,以园区和高校、科研院所为圆心,大力开展众创空间规划和布点,科学建设和利用孵化器。充分盘活生活服务和交通资源,为创客提供便利工作和生活条件。加速器和工厂化厂房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过渡阶段。加强与各类园区的配套建设,按照去产能、降成本的要求,充分盘活存量,适度建设增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主阵地。明确园区发展的功能定位,把经济开发区升级为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积极鼓励各地争创更多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增加高效和中高端供给,加快投资强度向创新强度转变,提高以科技为引领的全要素生产率。以市、县为单位,逐步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工厂化厂房→园区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功能完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通道。

(二)把握成长规律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1、发展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源头活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围绕产业配件、材料工艺、绿色环保等,拓宽产业链宽度,围绕研发中试、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延伸产业链长度,围绕长度和宽度建设各种类型的众创空间。

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优势专业,建设包括创客实验室、产学研结合“双创”基地在内的形式多样的众创空间。鼓励社会和企业围绕资源优势和企业生产缺项,建设包括徽商回归、众扶众筹、研发众包、线上服务等在内的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一址多照、工位注册和线上政务服务,变创客跑腿为数字跑路。建设融咨询培训、导师聘请、融资信贷、法律援助、税费减免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各级财政拨款资金,政府投入的天使基金、风投基金以及政府控股的担保机构担保形成的信贷资金,重点用于众创空间的房租、用能、网络、管理人员费用和创客交通补助以及首投、首担、首贷、首补、首奖等,为创客提供幼儿园式服务和母乳式喂养。积极支持社会众创空间开展天使投资和管理团队持股孵化,全力推进国有控股的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持股孵化,并根据运营实绩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充分激活全社会“双创”热情,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从无到有。

配套建设各种类型孵化器,对单个孵化器内,当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5家以上,分别给予30万、15万元的奖补,省、市(县)按1:1分担,其中50%用于奖励管理团队,50%用于孵化器的运营费用和对在孵企业支持。提升完善社会服务机构,为培育企业提供服务,在对高新技术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中把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工作成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2、科学划分阶段实行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分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三种类型,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培育方案,分解任务,精准帮扶,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从小到大。

入库企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3年左右能够获得知识产权授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收入40%左右,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左右,且近几年占比增速较快,2020年能够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标准预期。

初创期企业条件:符合入库企业基本条件,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尚有较大差距,有望通过3-4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成长期企业条件:工商注册1年以上,1年左右能够获得知识产权授权,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尚有1-3项差距,有望通过2-3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成熟期企业条件: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通过进一步完善研发管理制度和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有望通过1-2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挥对产业的领军作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和各市首位产业,遴选100家左右技术领先、竞

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其集聚,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建设重大研发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综合能力挤进国家队,形成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把传统产业高新化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传统企业改革改造建设改组与创新创业结合,优先植入科技,放弃僵尸企业,不搞头尾兼顾,让更多的土地、资金和创新要素流向科技型企业。通过实施企业百强工程,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龙头企业,并以此为核心,将产业链横向并联,纵向串联,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大到强。

(三)壮大人才队伍,发挥第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开展人才培养。坚持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同步培养。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核心,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按上限执行《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工程类教师必须有企业任职经历,评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用类科技人员,必须在企业或基层累计工作满1年。

开展人才引进。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以兼职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原则上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等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异地引进人才

的配偶工作调进,优先享受调出地同等性质编制待遇,子女上学享受引进企业所在地户口待遇。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成果转化。省政府对携带自主知识产权在皖创办企业的科技团队,以投资入股方式给予支持。对有成果无资金的科技人员,国有和民间资本一开始可以设立独资公司,根据成果转化和市场化速度,给予科技人员从少到多的持股比例或期权奖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上一个年度,在企业工作满183天的科研人员,在企业给予研发费用支持的基础上,省、市、县(区)优先给予项目支持,在企业的科研人员越多、工作天数越多、创造成果越多,给予项目支持的力度就越大,享受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力度也越大。属于高校院所在编到企业兼职的以上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项目申报同等资格。

(四)加大研发投入,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供有效供给

对积极培育并逐年接近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技术创新项目。省级科技计划对培育入库企业设置项目扶持资金,企业自身研发费用越多,项目评审时加分力度越大。

对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对入库的培育企业取消研发设备补助条件限制。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用研发设备的,视同购买予以补

助。

企业要建立年度科研项目计划和研发管理财务制度,对研发经费实行专账管理,准确归集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经费实际发生额。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经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终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认真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完善优惠政策落实规程,各地科技税务部门联手开展科技税收政策落实帮扶活动。

(五)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打好研发基础

引导创新平台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科研设施资源开发共享机制,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仪器设备管理单位,以及租用上述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分别享受省、市(县)补助。

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依托骨干企业建设若干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建设多形式、紧密型的产业创新联盟和新型研发机构,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机制,整合产学研创新资源,联合开展核心、共性技术攻关,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创新。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引导支持外资企业、省外产业转移企业在皖设立研发机构,增加研发投入,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我省企业在境外设立、合办或收购研发机构,省、市(县)分别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省、市(县)补助分别不超过5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给予100到30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市(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符合省市共建条件的企业实验室,连续3年,省、市(县)每年分别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建有较强研发实力的研发机构。

(六)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产品

加强知识产权的补助和保护力度,对中小培育企业获得的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按照一定比例补助专利年度维护费用。利用法律手段维护知识产权,对企业知识产权诉讼费用给予适当减免。在合芜蚌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省市对科技成果转化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应合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应用类科技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培

育速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份奖励收入时,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待分红、转让时一并缴纳。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明确对科技成果发明人、共同发明人等在科技成果完成和转移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比例,不低于收益的50%,具体比例由高校、科研院所确定。高校、科研院所正职领导(不含内设机构)以及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正职领导,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但可获得现金奖励。其余人员可以获得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科技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份奖励收入时,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待分红、转让时一并缴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皖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省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给予技术输出方10%的补助,市县给予技术受让方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七)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多种融资组合的输血造血功能

“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优先支持成熟期、成长期和初创期(三

期)科技型企业。各省分行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的县支行比照小微企业、“三农”贷款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并扩大对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和三期企业贷款审批权限。“税融通”业务优先支持三期科技型企业,担保款度由市县联席会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核定。科技部门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徽商银行和省信用社对三期企业开展“科担贷”业务,由科技部门提供信用信息和贴息,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质押后,银行提供贷款,三期不同,贴息额度不同,省市分担。徽商银行和省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优先开展三期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业务、动产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加快“三期”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以知识产权入股代替股权,以股权代替债权,以发债代替信贷。建立三期企业上市目标责任制,促进企业从单一产品经营向资本运作+产品经营转变,债权融资向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转变,内部管理向科学决策+现代企业经营转变。对3年内销售收入翻番或4年内在主板、新三板上市并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县(开发区)补助的基础上,省级配套,三级补助的资金形成股份奖励给企业管理和科研团队,其中科研团队不少于50%,若达不到上述预期,三级补助资金按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协同推进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培育企业就是培育财(税)源,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就是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就是实施调转促。不把申报企业的通过率作为工作要求,鼓励各地积极申报,敢于“摸高”,让更多可上可下的企业有机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积极运用差别化的激励政策和树立更加开放的财税管理理念,放水养鱼而不竭泽而渔,输血越多,后发造血功能越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为主要支撑的发展模式和经济环境。并以此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推进机制。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组成的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牵头单位,会同省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厅、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培育工作。各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省级相关部门分市包干,市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县(片)包干,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分工到企。各级政府对标调转促行动计划,分三期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列出问题清单,解决时间节点,细化解决方案,建立台账、精准帮扶,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协同推进、三期梯次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资金供给侧结构改革努力去杠杆降成本

积极放宽税费政策,使税费降低程度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目标任务相匹配。对小微企业成长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在原4税(土

地使用税、营业税、房产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免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低门槛,加速培育进程。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按4税上缴的地方留成部分半数,省和企业所在市(县)财政给予奖励。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投资70%,在满2年当年抵扣该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价格,所得500万以下,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减半征收。2017年底前对三期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率从1.5%降至1%,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个体工商户缴费率暂按12%缴纳,待长大后追缴。在执行“4321”政银担和“税融通”风险分担机制中,将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对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贷款担保费率分别降低至1.2%,1.1%和1%。省信用担保集团暂免收取中小微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再担保费。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使投入增长幅度与高新技术企业增长幅度相适应。各级政府应设立创投引导基金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各级政府财政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联合设立风投基金或转化基金。产学研联合项目资金绩效支出、劳务支出和专家咨询费等合计支出比例提高到30%,绩效支出不纳入科研人员单位

绩效总额。通过放大增量盘活存量,使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厚植企业基础创新能力和培育企业的沃土良方上。建设财政资金、天使(引导、风投、产业)基金、多层次资本市场等现代金融手段与信贷、社会融资等互为补充的融资支持体系,加快企业由小变大、化羽成蝶,形成全省经济持续不竭的动力。

(三)加强考核调度确保培育效果

根据高新技术产品发展趋势,省统计局会同科技、经信等部门对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目录每2年调整1次。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同质性和非排他性,其产值和增加值指标可以重复统计,不能累加统计。开展培育信息体系建设,省级建设平台,市县负责汇总,企业建立终端,市县财政每年给予企业信息员额外定额补助,省、市、县对工作突出的信息员提高补助额度。适度调整基数不同的市县动静态考核比例,将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上企业数之比调整为“高新技术企业数”和“规上企业数”2个指标,分开考核,高新技术企业数考核权重由各市县科技、财政、国税、地税4个认定部门共同承担,体现合力培育的考核导向。

开展工作调度。省级部门一季度一调度,通报各市培育进展,帮助解决存在问题,保持培育序时进度。省政府根据需要,适时调度,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对一年完成任务达不到60%或2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市,进行约谈。通过建立培育机制,为科技大省高新技

术企业数量冲刺全国第一方阵进而推动向科技强省稳步迈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工作计划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整改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X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以“突出引导、注重集成、加强联动、重点推进”为原则,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奋力建设X部科技创新高地、建成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X年,力争全省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5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3500家,带动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40噓右。 三、重点任务分工 (一)加大培育力度,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 1.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进程。对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据库,按照一定条件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库,对入库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实施一对一辅导,省财政科技经费对入库企业

按照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 2.鼓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X航X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激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省财政科技经费每年按照各地奖补政策标准的一定比例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配套奖补。 3.开展“高企培训X行”活动,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和培 训力度。省、省辖市联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涉企科技政策培训,实现全省各省辖市、县(市、区)培训全覆盖。结合科技创新政策进企业活动,开展“千人万企”科技政策服务进基层行动,从全省遴选1000名政策辅导员,为10000家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政策、财税政策服务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X 航X区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台账,建立挂钩帮扶机制,对每家企业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跟踪辅导和服务。 4.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引进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创新人才团队和技术创新成果引进力度,促进新技术、新成果在我X 转移转化。 (二)加强认定管理,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水平。 5.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批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X航X 区要注重宣传动员,及时做好申报材料受理、审查和推荐上报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指南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公司 企业所在地区:广东省×× 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填报日期:2008 年8 月8 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 1 —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国科发火 [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 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 1 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其 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 3 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 3 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 1 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 1 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 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 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 2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和装订顺序 1.封皮。 2.总目录。 3.企业承诺书(附1)。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版内容一致)。 5.企业总体情况概述(1000字以内)。 6.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7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附2); (2)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3)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4)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格式见附3); (5)Ⅱ类知识产权应提供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格式见

附4); (6)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7)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8.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9.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1)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附5); (2)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10.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科技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环评批复文件等材料(其中需要前置审批、环评批复的企业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证书、环评批复文件)。 12.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和科技人员汇总表(附6)。 13.中介机构承诺书(附7),经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且符合要求的企业2017、2018、2019年度(实

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经济持续发展之基在于产业,产业持续发展之基在于企业,企业持续发展之基在于创新。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速度,特制订本意见。 一、基本思路 全面摸清我省中小微企业现状,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为指引,以补齐短板为重点,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培育一大批企业尽快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尽快增强研发实力,尽快增加高新产品数量,加快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全国争先进位,进一步提升科技大省在全国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战略位置。 二、具体目标 5年时间内选择4000家左右有一定创新基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力争到2020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5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000家,并全力冲刺6000家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力争

到2020年,上市高新技术企业500家。 -1-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基础建设 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围绕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规划,以园区和高校、科研院所为圆心,大力开展众创空间规划和布点,科学建设和利用孵化器。充分盘活生活服务和交通资源,为创客提供便利工作和生活条件。加速器和工厂化厂房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过渡阶段。加强与各类园区的配套建设,按照去产能、降成本的要求,充分盘活存量,适度建设增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主阵地。明确园区发展的功能定位,把经济开发区升级为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积极鼓励各地争创更多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增加高效和中高端供给,加快投资强度向创新强度转变,提高以科技为引领的全要素生产率。以市、县为单位,逐步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工厂化厂房→园区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功能完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通道。 (二)把握成长规律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1、发展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源头活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围绕产业配件、材料工艺、绿色环保等,拓宽产业链宽度,围绕研发中试、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延伸产业链长度,围绕长度和宽度建设各种类型的众创空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注册帐号。帐号激活后,企业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上传规定的附件材料并提交。 1、必须上传的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2)近3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研发费用专项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3)知识产权证书、知识产权独占许可或购买的备案证明。 以上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上传到附件。 2、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应按以下顺序,准备、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企工作网”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5~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表一)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5年以上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成果转化证明(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等);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包括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研发人员考核制度等方面;技术创新活动的其他证明材料。 文章由恒程创新服务编辑整理分享。

XX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

XX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创新驱动主攻方向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肇发〔2015〕4号)精神,着力培育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和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体系,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壮大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方向发展壮大,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到2015年底达到139家,到2017年底达到190家,到2020年底达到300家。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为主,政府引导。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完善财务管理,建立创新体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企业知识产权培育紧密结合,科技、财政、经信、商务、税务、知识产权多部门联动,针对性地开展对高企后备企业的培训帮扶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发展。 (三)依托平台,形成体系。 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财税、法律、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专业力量,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支撑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需求。 三、工作路径

(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及认定代理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及认定代理培训 了解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2008年度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申报各类科技项目、无形资产 一、认定机构 1、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组成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以下称“认定管理小组”。“认定管理小组”根据《认定办法》、《重点领域》、《工作指引》和本办法全面负责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和复审工作 二、认定条件 新《认定办法》最重要的特点是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新《认定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这里包括了三层含义 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必备条件 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符合以上特征并达到相应认定指标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单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

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滨海新区企业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区建设,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津科高[2008]1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以下简称培育资金)是新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政策性资金,专项用于资助科技型企业加强研发活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的使用,坚持目标明确、程序规范、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培育资金来源于新区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 第四条由新区科委、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培育资金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审批立项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科委,负责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资助申请、项目初选、组织项目评审、提出资助经费建议、进行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和综合统计等事项。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额度 第五条培育资金支持在新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在新区生产经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 第六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有关规定通过认定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并获得滨海新区科委颁发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第七条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之外,由培育资金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或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此项奖励政策。 第八条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由培育资金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2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3项以上的企业,由培育资金再给予2万元奖励。 第九条对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培育资金奖励政策。 第十条对优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由培育资金给予科技立项支持,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

附1: 企业注册登记表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家家润食品 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日期:2014 年7 月10 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O一二年八月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栏目不得空缺,无容时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11. 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RD和PS后取两位数(01、02、……)。

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更好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高企”)培育和发展,根据《X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X-X年)》(X政办函〔X〕6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培育发展“国高企”为核心,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力度,促进产业向高新化发展,努力构建全域创新格局, 为建设具有世界名城风貌的国际化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一)高企数量实现倍增 “国高企”数量在X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到X年达到730家。 (二)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3个百分点以上,到X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X年的33.2%提高到50%以上。 (三)高新投入明显加大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四)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国家、省、市级各类研发机构每年新增30家以上,X-X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力争达到1500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国高企”培育引进工作 1.建立“国高企”培育库 按照“国高企”的认定标准,根据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等指标去发掘基本符合申报条件,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筛选具有申报意愿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国高企”培育库,进行跟踪对接,主动服务。[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地税局)、X国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平台] 2.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申报认定“国高企” 推进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申报业务指导,争取每年培育一批规上传统制造业企业申报认定为“国高企”。(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各镇街、平台) 3.择优扶持一批科技型企业 加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深入开展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在项目资助、创业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扶持其快速成长为“国高企”。(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平台) 4.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型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复审)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总目录 一、申报企业承诺书·················································页码范围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页码范围 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报告·········································页码范围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页码范围 五、企业职工人员情况说明·········································页码范围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七、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情况表···········页码范围 八、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页码范围 、年度财务报告···········································页码范围 、年度财务报 告···········································页码范围 、年度财务报告···········································页码范围 九、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页码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一、申报条件 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所需材料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和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四)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五)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模板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备注: 材料份数:提交省科技厅5份、常州市科技局留存1份、辖市区科技局留存1份、申报企业留存3份(以备后续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目录 (仅供参考) 目录 一、申报企业承诺书(注:格式见武进科技网)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企业章程(注:复印件) 四、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情况 1、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结构表 2、企业职工社保交纳单(注:社保部门鉴证过的,提供复印件) 3、企业研发人员、大专以上科技人员花名册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注: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红章的复印件,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六、企业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200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注:原件 或加盖会计事务所红章的复印件) 2、200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 3、200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清单 4、高新技术产品的有关证明资料 1)产品PS01“******” 2)产品PS02“******” 3)…… 七、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红章的复印件) 1、2007年-2009年企业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情况 2、2007年-2009年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内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 1、2007年-2009年有关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一览表 2、2007年-2009年有关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佐证资料 1)近三年企业研发活动立项报告 2)项目RD01“*******” 3)项目RD02“*******” 4)……

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

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 一、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一)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1.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予以研发资助。资助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入库的企业。 2.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简称入库企业)资格。到期未申请重新认定或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入库企业资格失效。 3.市科技创新部门设立入库企业审核行政服务事项,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资格确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培育库。 入库标准与条件由市科技创新部门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设立。 4.入库企业资格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到期仍未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失效,不享受出库资助。 5.每家企业只能办理一次入库,入库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为“出库企业”)和失去入库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再办理入库。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曾经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办理入库。(二)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给予研发资助。 对入库企业,按入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对出库企业,按出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 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资助和出库资助。 (三)给予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性补助。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补助5万元,重新认定企业奖励性补助3万元,用于补偿企业在认定过程中发生的专项审计、科研管理优化等成本和支出。已获得出库资助的企业不同时享受该项奖励。 (四)支持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服务。 企业可用科技创新券购买中介机构提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培训和咨询服务,每家企业不超过2万元。 二、完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资金管理 (一)放宽资金重复资助限制。 1. 企业可同时享受国家高术企业培育计划研发资助资金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第21条规定的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资金。 2. 企业在享受认定奖励性补助的同时可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二)优化资金管理方式。 1. 按照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的原则,企业入库、出库研发资助资金、认定奖补资金均纳入市科技研发资金预算,按《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创新券纳入创客专项资金预算,按《创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企业同时享受入、出库研发资助和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时,可一次申请,分别计算资助金额,一次拨付。 3. 企业入库、出库研发资助资金、创新券兑现资金由市科技创新部门按照《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创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放;高企认定奖补资金由市科技创新部门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制定各区(新区)分配方案,由市财政委通过专项转移支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市(地)县(区) 填报日期:年月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编制 二○一九年 1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注册时间注册类型注册资金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手机/电话学历职称企业联系人 姓名职务手机电话E-mail 是否在高新区内□是 高新区名称: □否 是否在孵化器 内 □是 孵化器名称: □否 经营范围 技术领域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填到3级技术领域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 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是□否 获得知识产权数量(件) 发明专利其中:国防专利 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人力资源情 况(人) 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 企业经营状况(万元)年度净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1年 2

-2年 -3年 企业近两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万元) 其中:在中国境内研发 费用总额(万元) 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万元) 企业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企业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限400字) 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限400字) 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情况(限400字)管理与科技人员情况(限400字) 预计申报认定高 新技术企业时间 □2019年□2020年□2021年 二、知识产权及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1.企业知识产权情况汇总表 序号知识产权名称类别授权日期授权号获得方式支撑产品或研发项目编号 IP…PS…(RD…)2.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 3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模板(参考)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模板(参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封面) 企业名称(盖章):×××××公司 通信地址:昆山市××××× 企业法人代表:××× 年度:2012年

目录 一、企业承诺书·······································································页码范围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页码范围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页码范围 四、企业职工人员情况说明························································页码范围 1、企业参保职工证明····························································页码范围 2、职工花名册········································································页码范围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名单································页码范围 4、研发人员名单····································································页码范围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六、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1、201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情况表·····页码范围 七、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1、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1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着力培育全省技术创新骨干,现就组织实施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工作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培育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扩大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有效提升我省企业质态。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为主,政府引导。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完善财务管理,建立创新体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2、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企业知识产权培育紧密结合,科技、财政、税务、知识产权多部门联动,针对性地开展对培育企业的培训和帮扶。 ---------------------------------------------------------精品文档 ---------------------------------------------------------------------

------------ 3、依托平台,形成体系。以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财税、法律、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专业力量,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支撑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需求。 (三)发展目标 建立省市县、科财税联动,法律、评估、咨询、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择优选择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要求,每年培育2000-3000家企业,到2015年培育高科技企业1000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000家。 二、基本条件 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重点选择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具备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基本条件为: 1、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在近2至3年内有望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5%以上; 4、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通过1-2年培育,力争使其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精品文档 ---------------------------------------------------------------------

如何才能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在界定高新技术产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问题可以从2016 年国家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来加以界定。因此,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成为了“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北京已有12200余家企业申请成功成为了高新技术企业。可见得到“高新认证”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还是很可观的,大家都“趋之若鹜”。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分为国家高新与“村高新”(即地区高新企业,比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比村高新的申请流程要复杂,要求更严格,当然申请成功后带来的效益也更多。本文就主要跟大家讲讲国家高新。即使这么多的企业已经成功申请高新,可是还有很多企业由于在这一方面处于信息孤岛,不知道自己的企业是否具备资格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也不知道怎么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下面小编就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信息“打包”分享给你。 首先你需要知道的是,你的企业在提交材料后是否符合高新技术要求的评定是人为评定的(科委有专门的评定老师),采用打分制,总分一百分,71分为合格线。高新认证,分值分布(以北京为例)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资产和收入的成长性指标20分;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 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焦政[2017]22号 【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5 【实施日期】2017.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焦政〔201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15日焦作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0年)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重点,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和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2.多方联合,整体推进。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培育工程,并依托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县(市)区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整体推进培育工程。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012401643.html,)进行注册登记。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上传至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认定管理办公室确认企业身份。 三、材料准备 企业准备下列材料: 1、目录; 2、企业声明书;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8、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9、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10、认定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3-9条内容按照《工作指引》中的具体要求准备。 企业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中的格式要求,将以上内容全部打印并胶印成册,书面材料一式四份。 四、上报初审材料 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分别报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进行初审。 五、提交正式材料 1、高新区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并确认修改无误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电子版的提交。 2、正式书面材料2份、光盘3张(光盘内容为全部申报材料的PDF 文件,证书、文件等均为原件扫描,章节间彩纸也要扫描,文件名为企业名称)报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火炬大厦13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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