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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情况说明

报废车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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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情况说明

小型汽车,车牌号码:川V07054,车辆型号:GHK7071,

车辆识别代号:LKEEC51A41J00769,发动机号:EN07407996,车辆类型:微型轿车,初次登记日期:2002-03-28。该车于2010年已停止使用,该车将该破烂解体的机动车卖给收废品的,该车的行驶证、登记证、牌照一并丢失,先申请报废处理。

2016年月日

报废车辆情况说明

报废车辆使用情况 一、#1龙工ZL50D装载机: 使用于2005年8月,当时购车价27万余元,至今使用已达30000小时以上,额定使用寿命10年(或工作3万小时),该车于2008年9月全车第一次大修,当时车辆使用已超过13000小时;大修后使用至2010年11月,已近两年多时间,工作时间已超过8500小时,2010年11月对其车辆进行第二次大修,大修后使用至今,7年来该车工作小时已超过额定使用寿命,现车辆已经严重老化,多次在工作时出现严重故障,维修成本大大增加,已不能正常工作! 二、#2常林ZLM50E—5装载机: 使用于2006年3月,当时购车价28万余元,至今使用已达20000小时以上,额定使用寿命10年(或工作3万小时),该车于2008年5月全车第一次大修,当时车辆使用已有7500小时以上;大修后使用至2010年10月,对其进行第二次大修,当时车辆使用时间已超过6200小时。2010年12月大修完后,初期使用时间为1000小时后,该车至今一直都不能正常使用!车辆已老化严重:“发动机、变速箱、液压装置、电路系统”都不能正常使用,难以修复,车辆油耗高于其它车辆2倍以上,虽然大修过二次,但该车设计不合理,新车买来就不好使用,修理成本高,且配件难买,现车辆已经不能使用! 三、#3柳工CLG856装载机: 使用于2007年11月,当时购车价30万余元,至今使用达22000小时以上,额定使用寿命10年(或工作3万小时),该车于2009年

12月全车第一次大修,当时车辆使用已有7300小时以上;大修后使用至2011年10月,对其进行第二次大修,当时车辆使用时间已超过7000小时。现发动机严重磨损、变矩器磨损动力不足,前后桥牙包间隙发抖、水箱已焊补多次现已无法修复、全车销套磨损已造成无法注油、刹车及转向系统已严重磨损,造成了在工作时多次出现车辆故障,严重影响工作,该车于2009年2月曾被侧翻过一次,有变形现象,至今一直不能全面修复,该车已不能正常工作! 工程机械#1龙工ZL50D装载机、#2常林ZLM50E—5装载机、#3柳工CLG856装载机现都存在严重故障,车辆都不能正常使用,特申请作报废处理,望领导批准! 工程机械 2012年6月20日

车辆年检及报废相关情况说明

车辆年检及报废相关情况说明 普通轿车年检情况说明 普通轿车6年以下为每两年年检一次,6-15年为一年一检,15年以上为每六个月一检(一年两检)。 报废延缓说明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车辆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延缓报废车辆 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到年限可继续用机动车如何延缓报废 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不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肯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车辆报废。 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 印,能找到就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五、到期客车报废程序 1、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2.必须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车辆报废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七、附则 本制度由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报废)登记

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报废)登记 一、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二、除上述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本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四、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

【优质】汽车报废申请原因说明-word范文模板 (2页)

【优质】汽车报废申请原因说明-word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汽车报废申请原因说明 篇一:车辆报废说明 关于项目车辆报废情况说明 公司领导: 目前项目金杯车辆于201X年购置为项目工地用车,该车从自购置之日起,先后用于公司等项目办公使用。目前,因该车确实无法满足工程需要,现申请报废,原因如下: 一、该车从购置之日起(201X年~201X年),使用年限已6年,车辆行驶里程36 万公里。该车因使用频率高、载人载物量大、出入工地频繁所以车况较差,车 内各操作悬挂系统及车辆线路老化,经常性维修无法得到完全处理,造成项目 经济开支较大,目前已经停使快一年之久; 二、车辆发动机有严重故障,在行驶过程中颤抖及在行驶中调节变速系统困难 经常脱离档位容易引起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车底盘变速箱漏油经多次维修更换 封油阀无效,仍然漏油,已无法修理,尤其是车辆在初步启动行驶时,车底盘 经常性发生刺耳异响,经多方检查,无法查明异响原因,存在很大的事故隐患。 综合以上,现上报公司申请报废,望公司给予批示为谢。 201X年7月15日 篇二:关于报废车辆的请示 关于车辆报废更新的请示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我镇现有森林防火车一辆,行驶里程已逾30万公里。因该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磨损、车架锈蚀严重,车况较差,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鉴于该车日常维修 费用较高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本着节约经费、安全用车的原则,特申请按相 关程序规定进行报废更新处理。 篇三:关于车辆报废的请示(1)

关于汽车报废证明模板

关于汽车报废证明模板 近年来,有私家车的市民越来越多,当车辆到了报废年限,车主想申请车辆报废,为车辆报废做一个证明,车辆报废证明有哪些呢?下面是的车辆报废证明资料,欢迎阅读。 办理内容: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申请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

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 办理单位: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文件规定: 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二、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三、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辆回收证明书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辆回收证明书 篇一: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在我所登记的下列机动车,因报废已办理注销登记。车辆类型:重型普通半挂车 车辆号牌:冀BZ492挂 机动车品牌:太极牌 机动车型号:TX9400 车辆识别代号:AL9M3MM0H385488 机动车所有人:贾学伟 注册登记日期:20XX-04-18 注销日期:20XX-03-17 我所以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 车登记证书 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 (盖章) 20XX年3月17日 篇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篇三: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内容: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请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依据国务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商务部等七部门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江苏省境内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向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省级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实施江苏省境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设区市、县(市、

区)级(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职责配合同级商务等部门对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向再制造环节交售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主要零部件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商务部门通报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登记的最新情况,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回收及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商会等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

XX标准的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模板

XX标准的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模板 机动车如果是异地出事故,例如解体之类的,那该怎么写证明呢?下面就是学习啦给大家的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在登记地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报废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应当向车辆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车辆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属于需要监督解体的机动车,还应当审查解体后的照片,符合规定的,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一、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三)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四)机动车号牌(灭失的除外); (五)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监销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六)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七)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八)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九)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十)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应当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十一)属于机动车异地解体的,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十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二、办事流程 工作步骤业务项目办事地点 第一步交售机动车旧机动车回收公司 第二步受理车管所 第三步领榷机动车注销证明》车管所 备注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退还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013-12-07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办理内容: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申请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

办理单位: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财政部、商务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启用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09年8月10日正式运行启用,该系统运行启用后,各地应使用新的全国统一样式、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此前印制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停止使用。 二、新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印制、发放和管理(样式附后,各地须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三、为便于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套打,《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内容、尺寸、表格边框间距必须与本通知规定样式一致,除注明监印单位外,各地不能自行更改,纸张规格应为适用于普通打印机的A4纸(80克)。 四、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完成《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印制和发放工作,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共3篇)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共3篇) 篇: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办理内容: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申请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 办理单位: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财政部、商务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3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启用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2X年8月10日正式运行启用,该系统运行启用后,各地应使用新的全国统一样式、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此前印制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停止使用。 二、新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印制、发放和管理(样式附后,各地须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为便于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套打,《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内容、尺寸、表格边框间距必须与本通知规定样式一致,除注明监印单位外,各地不能自行更改,纸张规格应为适用于普通打印机的A4纸(80克)。 四、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完成《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印制和发放工作,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车主身份证号/代码证号车辆类型 车辆总质量(Kg) 收车单位(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回收证明编号:HS-*****-2256-********-7二联:此联车主存查

河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书面申请报告【模板】

附件1 河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书面申请报告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和拆解补助申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现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总投资、注册资本、营业面积、职工人数、近三年报废汽车回收量、销售总额、利润总额、上缴税收,资产负债率;回收网点情况(包括个数,各网点职工人数、营业面积、上年度报废汽车回收量等)。 二、设备设施情况(下列场地、设备设施请分别注明台数或占地面积) (一)场地:占地面积,其中包括拆解车间、存储场地、旧零件仓库等。 (二)回收拆解设备设施:车辆运输牵引车、称重设备、吊车、升降机、剪切机、总成拆解平台、拆解轨道及翻转机、挤压机、打包机、氟利昂收储装置、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真空吸油机、储油罐、储放容器、存放危险品装置、可用零部件货架、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等。 (三)管理设备设施:用于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

和数据库(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自动化办公、网站建设运行、实时监控录像等的设备设施。 三、升级改造方案 (一)项目投资: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其中设备投资; (二)改造内容:新增设备设施等应列出明细; (三)改造预期达到的目标和实现效益。 四、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开具的每辆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五、企业申报项目情况表(见附表)

注:1.企业名称要填写全称;2.项目情况说明简要填写项目实施时间、实施内容及完成情况等;3、企业申报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单独填写此表;4、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需手写,使用名章无效;5、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车辆使用情况说明

车辆使用情况说明 车辆使用状况说明 集团公司: 原xxx公司改制后,我司继续沿用其在册的16辆车辆。但由于车况问题,实际上能使用的车辆只能勉强满足生产办公的需要,只要存在的情况是: 1. 总体车龄偏老。在册的16辆车里面,车龄超过10年的有10辆,以工程用货车为主,占用车比列6 2.5%。最老的车是一台庆铃小货车车龄达17年,唯一的行政用车也已达16年车龄。 2.车型老旧,车况差。因零部件停产等因素,导致维修成本高,维修次数频密,维修时间长,影响工程施工效率。2011年年维修费超过7000元的车有5台,其中一台车牌号为粤S.T6320的长城牌轻型货车,因部分零部件停产,及自身车况问题,2011年共维修了7次,每次均是千元以上的价格。最高一次维修了5896元,一年下来共维修了15349元,足见车况之差,而同期该型号的车共有3台,不得不为以后的维修费用担心。 3.达到强制报废期的车辆仍在使用。按《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及《汽车报废标准》,我司有四台车均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机动车检测中心已不受理这四台车的年检申请。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四台车中有两台还在日常使用中,这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驾驶报废汽车的严重后 果有:(一)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二)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将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公司的业绩与声誉。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收缴车

辆,强制报废,对驾驶汽车驾驶人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以上所述,建议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车辆的报废手续,符合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杜绝后顾之忧。 鉴于以上几点情况,我司希望能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已到强制报废期的车辆的报废手续,并购买相应数量的能满足生产工作需要的车辆使用。

车辆报废证明格式

车辆报废证明格式所有报废车辆只能由指定授权报废车回收企业处理国家汽车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 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 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到年限可继续用机动车如何延缓报废? 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不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肯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四川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报废汽车回收流程图

报废汽车回收流程 1、汽车进入指定的回收区域 2、检查手续。包括行车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车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车主(个人)复印件、承办人复印件并附联系方式、确认是否营运车辆,询问车主车辆状态是否正常 3、核查车辆。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完整,五大总成及其他部件不能缺少,否则不收;其次核查车牌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若有一项不否则不予回收(车架号、发动机号必须是凹下去的钢印号) 4、缺件登记。缺失行车证、登记证书、号牌必须有登报声明作废手续(2015年4月1日开始实行),并就缺件情况和车主协商一致 5、车辆编号,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 6、车身照相(照片必须显示车辆编号及车牌号)、车架号照相(需显示车辆编号) 7、卸车牌,随同车辆一同入库 8、开入库单。将入库单三联交车主 9、整理汽车资料,按编号装订,并登记台账 10、将复印件与所有报废汽车资料交予录入人员,填写手续移交登记表

开具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流程 1、接收报废车辆资料 ①报废汽车验收入库单(第二联) ②行车证原件、复印件(信息单、原件声明作废的报纸) ③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信息单、原件声明作废的报纸) ④车牌(2块)(声明作废的报纸) 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复印件附 个人:复印件附 2、录入系统车辆信息,打印回收证明 ①输入汽车回收信息,打印回收证明(共6联) ②各联标注台账编号;1、4、6联分别分开,2、3、5联合订 ③整理注销资料(行车证原件、登记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注销申请表、回收证明第4联,需监销车辆要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移交注销人员签字 3、接收、发放注销证明 ①接收清点移交注销证明份数签字,录入注销时间 ②注销证明与回收证明2、3、5联合订,发往各网点负责人(或车主)签字 4、整理档案 ①复印回收证明第1联,与入库单及报废汽车信息资料装入档案 ②整理回收证明1、6联,按编号每20份装订一本并打印目录

报废车辆回收申请报告

报废车辆回收申请报告 篇一:汽车报废厂申请 (一)符合本省、市、自治区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二)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符合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强制性条款。 (四)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0㎡,其中包括拆解车间、存储场地、旧零件仓库等。 (五)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六)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七)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八)封闭或半封闭拆解场车间,

场地硬化并防渗漏,油、水(含雨水)分离等环保设施; (九)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等设备; (十)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密闭存储容器,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罝,废蓄电池存储容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设备; (十一)其他有利于提高拆解水平、清洁环保、安全生产、回收利用、管理现代化的设备设施,包括: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流程以及零部件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设备;对零部件分类存放的货架、仓库等设备设施。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一)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二)申请报告。 (三)股东会决议,应载明拟设报

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等内容。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 (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包括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制度、报废汽车回收制度、报废汽车拆解制度、报废汽车拆解废金属销售制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可用零件销售及管理制度)等。 (八)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

2018-公司车辆报废证明怎么写word版本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公司车辆报废证明怎么写 篇一:车辆报废说明 关于项目车辆报废情况说明 公司领导: 目前项目金杯车辆于201X年购置为项目工地用车,该车从自购置之日起,先后用于公司等项目办公使用。目前,因该车确实无法满足工程需要,现申请报废,原因如下: 一、该车从购置之日起(201X年~201X年),使用年限已6年,车辆行驶里程36 万公里。该车因使用频率高、载人载物量大、出入工地频繁所以车况较差,车 内各操作悬挂系统及车辆线路老化,经常性维修无法得到完全处理,造成项目 经济开支较大,目前已经停使快一年之久; 二、车辆发动机有严重故障,在行驶过程中颤抖及在行驶中调节变速系统困难 经常脱离档位容易引起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车底盘变速箱漏油经多次维修更换 封油阀无效,仍然漏油,已无法修理,尤其是车辆在初步启动行驶时,车底盘 经常性发生刺耳异响,经多方检查,无法查明异响原因,存在很大的事故隐患。 综合以上,现上报公司申请报废,望公司给予批示为谢。 201X年7月15日 篇二:车辆报废证明格式 车辆报废证明格式所有报废车辆只能由指定授权报废车回收企业处理国家汽车 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 [201X]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1X]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 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 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 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 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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