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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国务院国资委

2018年11月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一)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

(二)强化责任。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

(三)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客观独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企业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批准企业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基本制度和年度报告;

(二)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三)决定合规管理负责人的任免;

(四)决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和职能;

(五)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六)按照权限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三)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四)向董事会提出撤换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的建议。

第七条经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二)批准合规管理具体制度规定;

(三)批准合规管理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合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明确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

(五)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

(六)经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中央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与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或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合署,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

第九条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或总法律顾问担任合规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订合规管理战略规划;

(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提出合规意见;

(三)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工作;

(四)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五)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年度报告。

第十条法律事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起草合规管理计划、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规定;

(二)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规则变化,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和风险应对;

(三)组织开展合规检查与考核,对制度和流程进行合规性评价,督促违规整改和持续改进;

(四)指导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五)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组织或参与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六)组织或协助业务部门、人事部门开展合规培训。

第十一条业务部门负责本领域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合规要求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主动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发布合规预警,组织合规审查,及时向合规管理牵头部门通报风险事项,妥善应对合规风险事件,做好本领域合规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调查等工作,组织或配合进行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

监察、审计、法律、内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等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

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第十三条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一)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产交易、招投标等活动;

(二)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

(三)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四)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

(六)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

(七)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通过签订合规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

(八)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第十四条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

(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

(二)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规论证把关,保障决策依

法合规;

(三)生产运营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第十五条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一)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

(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根据合规风险评估情况明确界定重要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加大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

(三)海外人员。将合规培训作为海外人员任职、上岗的必备条件,确保遵守我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第十六条强化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

(一)深入研究投资所在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规则,全面掌握禁止性规定,明确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红线、底线;

(二)健全海外合规经营的制度、体系、流程,重视开展项目的合规论证和尽职调查,依法加强对境外机构的管控,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三)定期排查梳理海外投资经营业务的风险状况,重点关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大额资金管控和境外子企业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合规风险,妥善处理、及时报告,防止扩大蔓延。

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全员普遍遵守的合规行为规范,针对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监管动态,及时将外部有关合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全面系统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

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第十九条加强合规风险应对,针对发现的风险制定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处置。对于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委员会统筹领导,合规管理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及时对不合规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未经合规审查不得实施。

第二十一条强化违规问责,完善违规行为处罚机制,明晰违规责任范围,细化惩处标准。畅通举报渠道,针对反映的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开展合规管理评估,定期对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对重大或反复出现的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过程管控,持续改进提升。

第五章合规管理保障

第二十三条加强合规考核评价,把合规经营管理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和所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细化评价指标。对所属单位和员工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强化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记录和保存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等工具,加强对经营管理行为依法合规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控和风险分析,实现信息集成与共享。

第二十五条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根据业务规模、合规风险水平等因素配备合规管理人员,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海外经营重要地区、重点项目应当明确合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第二十六条重视合规培训,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员工理解、遵循企业合规目标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积极培育合规文化,通过制定发放合规手册、签订合规承诺书等方式,强化全员安全、质量、诚信和廉洁等意识,树立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筑牢合规经营的思想基础。

第二十八条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发生较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合规管理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当向国资委和有关部门报告。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全面总结合规管理工作情况,起草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报送国资委。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中央企业根据本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指引,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本指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依据《**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全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统称制度规定),将落实合规管理要求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融入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考核、严格兑现,确保依法经营管理。 第四条合规是公司对全体员工的基本要求,员工应当树立合规理念,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禁止违规为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 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带头守法遵规,全面落实各项合规要求,推动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第五条公司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六条合规管理按照公司和员工行为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非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本办法所称商务行为,指企业经营管理中与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企管法规处是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二)组织公司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审定合规流程,组织内控测试。 (三)组织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合规培训、评价和档案管理。 (四)组织重要事项合规审查。 (五)组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 (六)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信息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七)指导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合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将合规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 纪委负责违规举报受理、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违规责任追究。

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管理制度13.doc

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管理制度13 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管理制度 有效性评价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管理制度》有效性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在合规、风控、内部控制中的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公司合规风控内控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有效运行,结合另类子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本机制所称合规风控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评价,是指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的、对公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有效性评价是通过规范评价流程,使合规风控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帮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检查、发现公司制度设计、运行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性评价工作的程序合规、方法合理、结果客观、建议可行。 第三条公司实施有效性评价,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由于检查或评价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无法及时发现制度缺陷,使制度体系不能有效改善,以致公司利益或声誉受损,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由于检查人员主观原因,或者有效性评价程序不当,致使评价结果不客观,或整改方案不具有操作性。

(三)对于发现的制度缺陷,提出的整改建议未能得到执行,导 致公司违规行为得不到纠正,风险得不到有效处置。 第四条公司实施有效性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风险导向原则。有效性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二)一致性原则。有效性评价应当采用统一可比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三)公允性原则。有效性评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评价结果应当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四)独立性原则。有效性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风险管理部、投资部、财务部、综合部联合成立有效性评价小组。有效性评价小组负责拟定年度评价计划,将年度评价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根据各部门测试总结,形成公司有效性评价报告。董事会审批年度有效性评价报告。

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xx总发〔zz〕177号,zz年10月18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行合规管理,建立有效的合规工作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各项业务发展,维护全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浙江银监局《浙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使本行制度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本行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及本行制度相一致。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本行制度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办法所称本行制度,包括本行发布实施的基本制度、具体办法、业务流程、操作手册等。 第三条本行合规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合规风险管理是本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对业务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外部法规解读和业务制度管理、合规风险管理计划、合规报告、合规检查的组织和问题整改、合规绩效考核、合规问责、合规诚信举报、合规文化建设、监管联系等。 第五条本行的合规风险管理由总行高级管理层统一负责,接受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授权部门及外部审计、监管部门等的监督、指导和评估。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领导下,总行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各分支行(部)设立合规管理部门或设立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岗),总行各部门设立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岗)。 第七条董事会对本行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二)审议批准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并对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作出评估; (三)授权本行有关部门对合规风险管理活动进行日常监督。

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合规审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下文简称“我行”)法律性文本、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及时解决我行法律问题,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管理创新与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根据《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资产部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性文本、文件”是指我行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以本行名义对内(外)出具或接受的产生法律权利、义务的合同、协议、信函、证明、声明、承诺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 我行各级部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性文本、文件”以外的法律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交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 第三条合规审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促进我行规范发展的原则。 (三)业务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与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我行合规审查工作采取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风险资产部负责统一对总行法律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对全行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第六条业务性审查职责 (一)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等业务性规范。 (二)是否符合上级监管制定的有关行业管理制度及政策,内部控制机制是否严密、完备,操作流程与岗位节点设置是否合理科学。 (三)是否符合行业规定的技术等级、施工规范、产品质量标准与相应资质要求。 (四)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五)是否真实反映谈判情况。 (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七)业务用语表述是否规范,是否会产生歧义。 第七条法律合规性审查职责包括: (一)制定或签约法律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二)条款之间是否有冲突。 (三)条款之间是否有歧义。 (四)条款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五)条款是否损害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审查流程与时限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1、顺应全球强化合规管理新趋势 1、1 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自1999年起,世界银行宣布不给“黑名单”内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国际公司以投标资格,禁止其参与由该行自主的所有项目,目前中国已有44家企业进入该名单,如葛洲坝集团、湖南建设集团、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等。从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情况来瞧,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在2000年左右,以联合国全球契约为代表,倡议企业开展国际业务时遵守自愿性合规承诺,包括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以及反对商业腐败等;第二阶段,在2008年西门子因“行贿门”被严厉处罚为标志,此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导企业遵循合规最佳实践,美英等国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合规监管规 定;2014年,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代表,发布了《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这一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1、2 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从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强化合规管理来瞧,各发达国家不断加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与思路,从过去关注事后处罚到注重事前预防,要求企业实施更加主动的合规管理工作。比如,1978年出台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重点就是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打击。2010年,英国出台的《反贿赂法》,新增加了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罪,对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的企业加以处罚。但就是,企业可以通过采取诸如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等措施来抗辩,以减免责任。至2016年12月,法国宪法委员会批准通过了《关于提高透明度、反腐败以及促进经济生活现代化的2016-1691号法案》(《萨宾第二法案》),该法案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合规制度,没有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可能面临承担处罚的风险与责任。

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6-11 07:28来源国资委网站 评论打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产权〔2010〕71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 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提高评估核准工作效率,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 第一条为确保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令)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按照12号令规定应当进行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确定评估基准日前,应当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书面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经济行为的批复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及理由;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包括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占企业全部资产比例关系、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经济行为一致及拟剥离资产处置方案等; (四)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情况,包括选聘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等;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包括资产评估的现场工作时间、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间及报国资委申请核准时间。

第三条在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评估、审计、土地、矿产资源等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必要时,国资委可对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四条企业将评估报告报国资委申请核准前,应当完成以下事项: (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经济行为的正式批准文件; (二)确认所聘请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三)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齐全,并依法办理相关企业产权变动事宜; (四)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批复、重组改制方案内容一致; (五)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督促评估机构修改完善。 第五条企业应当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资委提出核准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主要包括经济行为批准情况、资产评估工作情况和资产评估账面值、评估值等。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包括国务院批复文件、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以及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等。 (四)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五)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主要引用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六)所涉及的企业或资产的产权变动完成法律程序的证明文件。 (七)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有强调事项段,需提供企业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及意见。 (八)拟上市项目或已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置换与收购项目,评估基准日在6月30日(含)之前的,需提供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评估基准日在6月30日之后的,需提供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其他经济行为需提供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九)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评估委托方、评估机构均应当按照评估准则的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公司业务规范、持续、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的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人员,是指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专职或兼职合规风控专员。 合规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全面、审慎地履行岗位职责,并承担履职尽职责任。 第五条合规管理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与经营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合规总监、合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与准则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防碍、阻挠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合规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 (一)通过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合规管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并持续有效符合外部监管要求。 (二)形成公司内部约束长效机制,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全员“主动合规、人人合规、违规必罚”的合规氛围和机制。 (三)培育“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全面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 第二章合规管理架构体系及合规职责 第七条公司建立公司领导(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各部门分支机构专职及兼职合规风控专员四个层次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公司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及合规职责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节高级管理层 第三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节合规总监与合规管理部 第三章合规管理部与其它部控制部门的分工与协调 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一节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第二节合规咨询与合规审查 第三节合规培训 第四节合规监督检查与监控 第五节合规公告、合规警示和合规谈话提醒 第六节合规报告与反馈 第七节合规管理的档案与留痕 第五章合规举报、问责与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加强部合规管理,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处置合规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建立有效规避合规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应符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性文件、行业规和自律规则、公司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 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容,也是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公司树立“合规是经营底线”、“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 等合规理念,倡导并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公司价值观念,提高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银行分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ⅩⅩ农行全体员工的合规经营意识,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合规文化,保障ⅩⅩ农行各项经营活动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ⅩⅩ银监局推进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银监发[ⅩⅩ]1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工作三、五、十年发展规划》及ⅩⅩ年初ⅩⅩ农行全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ⅩⅩ农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促进ⅩⅩ农行持续有效发展 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而推进合规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是提高ⅩⅩ农行经营效益,保证ⅩⅩ农行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ⅩⅩ农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有所进步,但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ⅩⅩ农行的内控水平相对较低,基础管理比较薄弱,经营效益很不理想。合规文化尚未形成,特别是二级分行以下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重经营、轻管理思想严重,致使基层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发展的很不平衡。造成ⅩⅩ农行近年来案件数量、发案金额据高不下,违规问题层见迭出,如不及

时扭转,不仅对ⅩⅩ农行本身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威胁,而且对当地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ⅩⅩ农行将制定《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三、五、十年发展规划》,确定牵头部门,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义务,整合各部门、各机构间的控制边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进ⅩⅩ农行经营工作持续有效的发展。 二、设计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确定总体工作目标 推进ⅩⅩ农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为纲领,以农总行《风险合规管理工作3510中长期发展规划》为蓝图,完善ⅩⅩ农行系统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整体设计出与股份制银行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架构,确保各级行的内部控制逐步严密,合规文化建设日趋成熟,员工从业行为规范准确,激励考核机制相对科学,违规、违章问题逐步减少,违法案件得到遏制,大案要案得以杜绝,同业竞争能力持续增强,使全辖14个二级分行和51个一级支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保障ⅩⅩ农行全年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三、坚持三项原则,确保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坚持“自我提高,主动完善”原则。 推进ⅩⅩ农行各分支机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旨在引导、督促各级经营行领导和员工,认识合规风险管理在业务操作和经营

(完整word版)合规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管理责任,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合规与合规管理 依法合规经营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包括公司行为和公司员工执业行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本制度所称法律法规是指适用于评级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等;本制度所称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制定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评级业务管理、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等。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另外,合规管理还包括合规教育,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公司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受到监管处罚、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原则 在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合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涵盖各单位和全体公司员工,覆盖公司所有评级业务领域及评级业务全流程,做到事事合规、人人合规。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整体有效性承担责任。 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公司的全体人员都应当熟知与本岗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报告和控制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二)独立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部(以下简称“合规部”)及合规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合规人员”)职能独立于业务部门,其合规管理职能不受业务部门干涉。合规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管理职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负责人或合规管理工作人员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三)垂直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部由公司监事会直接领导。合规人员由合规部直接领导,向合规部负责人报告。 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责任不替代或者免除公司其他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所负担或归属的合规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应接受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合规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价,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 《合规管理体系指南》GB/T 35770:2017 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2018年7月1日正式效;2018年11月2日国资委下发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明确指出“中央企业应该加快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合规管理体系的意义 合规管理体系三项关键支柱 1、人员:企业应安排具体合规经验的人员设计、运营和维护合规管理体系,并依据 该体系框架管理法律、政策、道德风险: 2、技术:先进的技术工具有利于促进合规管理体系的设计、运营:完善的技术平台 能有效融合各类风险,关帮助企业预防、监测道德合规风险,实现事后快速响应:3、制度:企业应制定适当的制度保证合规管理体系以合规风险为向导,并通过优化 业务流程提高合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合规管理体系九要素 1、治理与领导力:合规管理需要治理层、管理层、合规专业人员的设计、运行维护与 监督,并通过组织结构的合理设置确保合规体系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风险评估与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是合规管理的基础,有助于企业明确合规管理和 尽职调查的重点: 3、标准、政策与程序:合夫管理标准、政策、流程应清晰可执行,能有效控制企业的 关键合规风险: 4、培训与沟通:为增强员工合规意识,提高员工履行合规义务的能力,企业应制定 系统的、以风险为导向的培训沟通制度,并向各层级人员宣传合规要求: 5、员工报告:员工报告制度就为员工提出合规问题、报告潜在合规事项提供安全、 顺畅的渠道,提高合规管理的效果: 6、案件管理与调查:企业应明确各类合规案伯的分类、优先级、管理职责和调查程 序: 7、测试与监控:企业应定期测试合规管理体系的设计有效性和控制执行有效性,并 持续监控关键王顾客服务风险,在风险暴露初期采取相应行动: 8、第三方合规:企业的合规管理应延伸至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实现合作伙 伴关键风险领域全流程风险筛查: 9、持续改进:为保证合规风险闭环管理,企业应明确合规管理改进政策,定期评估 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将测试监控的成果纳入改进工作: 合规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和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确定合规的基调,确立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在全行推行诚信和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合规和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施监管,检查和评价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合规经营与风险控制制度

合规经营与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风险管理是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五条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作为公司的合规负责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总监分管法规风控部,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设立法规风控部为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同时行使风险监管职能。 法规风控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六条公司各内部控制部门建立分工协作的关系,共同防范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第七条合规人人有责,公司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从高层做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言行应与公司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倡导并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推行主动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1.顺应全球强化合规管理新趋势 1.1 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自1999年起,世界银行宣布不给“黑名单”内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国际公司以投标资格,禁止其参与由该行自主的所有项目,目前中国已有44家企业进入该名单,如葛洲坝集团、湖南建设集团、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等。从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情况来看,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在2000年左右,以联合国全球契约为代表,倡议企业开展国际业务时遵守自愿性合规承诺,包括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以及反对商业腐败等;第二阶段,在2008年西门子因“行贿门”被严厉处罚为标志,此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导企业遵循合规最佳实践,美英等国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合规监管规定;2014年,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代表,发布了《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这一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1.2 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从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强化合规管理来看,各发达国家不断加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与思路,从过去关注事后处罚到注重事前预防,要求企业实施更加主动的合规管理工作。比如,1978年出台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重点是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打击。2010年,英国出台的《反贿赂法》,新增加了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罪,对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的企业加以处罚。但是,企业可以通过采取诸如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等措施来抗辩,以减免责任。至2016年12月,法国宪法委员会批准通过了《关于提高透明度、反腐败以及促进经济生活现代化的2016-1691号法案》(《萨宾第二法案》)

,该法案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合规制度,没有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可能面临承担处罚的风险与责任。 1.3 因合规监管规定受到处罚的企业 近年来,因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反舞弊与反腐败、环保标准、质量要求等合规监管规定而受到相关监管机构严厉处罚的案例层出不穷,这些案件无一不给企业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2015年9月,美国环境保护署指控大众汽车集团生产的部分柴油发动机利用“失效保护器”规避尾气排放监测。大众最终以147亿美元与监管机构达成部分和解协议; ◆2016年初,荷兰电信巨头VimpelCom因其在乌兹别克斯坦向政府官员行贿,受到SEC和DOJ共计7.95亿美元的经济处罚; ◆2016年11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以违反反洗钱法、掩盖可疑金融交易为由对中国某银行纽约分行处以2.15亿美元的罚款; ◆2016年12月,上汽通用因垄断被上海市物价局罚款2.01亿。这是继奥迪、奔驰、克莱斯勒及东风日产后国内又一家因垄断被处罚的整车企业。 2. 把握国内强化企业合规发展新形势 从当前的国际背景看,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呈井喷之势,但境外国家的法律风险成为中国企业必须克服的障碍。例如近期中兴制裁事件等,表明国际贸易政策趋向紧缩和严格,值得我国企业高度关注重视。目前发达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合规指南,规定了“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的要素和判断标准。根据合规指南的规定,有效的合规管理可以免责和减轻处罚,也即“合规免责”原则,因此建立规范有效的合规管理具有重要性和迫切性。 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等单位在近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央企业的合规制度,以实现央企的治理现代化变革,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央企合规领域纲领性的制度矩阵。

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具体做法和建议

加强风险防控具体做法: 1、牢固树立合规风险防控意识。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部门岗位职责。合规部门应完成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环节完成制度下发的 从上到下的贯彻和从下到上的完善和推进; 2、在业务部门在执行风险管理措施,不断测试的过程中,合规管理部对关键业务(结算柜台业务、同业业务和报表资料对外报出等)进行即时性、跟进性的风险监督和控制,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和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项,提升公司操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与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价值观以及公司的风险容忍度相一致。 加强风险防控具体建议: 1、建立公司内部网络交流平台,进行风险提示。将本 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曾经发生过的合规问题和案件;监管机构、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发现的合规风险和风险提示;内部法律、审计、信息、综合部、合规及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发生的需引起足够重视的合规风险或问 题公布于内部交流平台。一是实现传达、告知、教育等风险提示,缩小“信息真空”空间,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全员的风险意识和知识;二是实现信息的交换过程,要有来有往。“我把我的信息告诉你,听取你的意见和看法,接下来要有回应,形成良性的互动。”促进法规、政策和公司内控制度

的实施。 2、针对各成员单位存款,应开始建立持续监测,对重 点账户进行实时的收支监测。规范开机时间,本年度开机时间基本维持在9-10点钟,但是尽量将时间固定,开机前每 经手一笔业务都属于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3、完善跨部门对外转账,公司内部转账的审批程序、 必备文件,并建立相应紧急情况应急备案。跨部门转账、内部转账中,如果遇到领导不能及时签审;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建立合理的票据传递、或者审阅的机制(如利用OA信 息传递机制,每一步均可追溯)同时,完善、区分各项业务制度的审核凭证单据,详细补充各项要素等事宜。 4、针对贷款业务在录入-复核-授权-受理-复核流程中,尽量减少人工操作与干预,尤其是账户、收息金额调整等情况。如有特殊情况,跨部门之间应该有一个情况说明。用以备案复查。贷款发放、收回过程中,在录入-复核-授权过程中,属于后台账务处理,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贷款如需要调整收取利息(逾期不收逾期利息较多,收息情况有调整)账号有调整,这三各步骤中均无法做任何审核,而这各过程是在业务发展部门内部,最后两步是在结算部门进行人工干预,但是没有任何凭证或者说明作为备案。 5、继续完善制度与流程,明确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 制约、制衡,做到实物可追溯,账务系统可追溯。比如开户、

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解读课后测试复习资料

单选题 1. 关于合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规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B只要能为银行带来利益,可以不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C其他银行已经做过的就是合规的 D创新业务可以不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正确答案: A 2. 以下关于合规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规的主体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 B合规的主体是商业银行高管层 C合规的主体是总行合规部门 D合规的主体是事业部合规人员 正确答案: A 3. 关于合规主动性说法,正确的是()√ A主动合规 B被动合规 C师傅说合规就是合规 D不违规就是合规 正确答案: A 4. ()应对本条线和本机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 A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人员 B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C商业银行高管人员 D商业银行事业部风险官 正确答案: B

5. 以下关于合规管理职责体系说法错误的是()× A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主动识别和管理本条线、本机构合规风险 B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条线和本机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 C商业银行合规部门负责人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 D商业银行董事会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 正确答案: C 多选题 6. 以下关于合规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规管理是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B合规要从高层做起 C合规风险管理关注的重点是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 D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合应主动识别和管理本条线、本机构合规风险正确答案: A B C D 7. 关于合规管理职责体系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合规管理职责——应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 B监事会合规管理职责——应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 C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应对本条线和本机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 D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职责——应全面协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正确答案: A B C D 8.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合规是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 B信贷人员应对本岗位信贷业务的合规性负责 C柜面人员应对本岗位柜面业务的合规性负责

公司合规管理守则

精心整理上海极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规手册 第一章概述 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十条请仔细阅读本手册,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监察稽核部联系。 第二章合规责任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职责 (一)所有员工应确认其收到本合规手册,完全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如果对合规职责和制度有不明之处,员工应咨询其直接主管或监察稽核部。

(二)员工有义务向其直接主管和监察稽核部报告所获知的违规事件。 (三)若员工履行职责与遵守合规制度产生矛盾时,员工应立即报告其直接主管和监察稽核部,由其采取适当的措施。 第十二条总经理合规职责 (一)在公司范围内营造“诚信、、合规、稳健、创新”的理念; (二)制定和颁布公司各项制度和流程,并负责其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合规职责 第十六条适用于本公司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 (二)部门规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三)规范性文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第十七条员工任职资格管理 (一)担任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的员工,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经核准任职资格后方可就任。基金经理的任免应报中国证监会并在证券业协会办理注册登记。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须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取 不得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 第二十二条公司只能委托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而且必须签订书面代销协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将基金代销协议和基金募集时间在规定时间报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备案,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始基金募集活动。 第二十四条基金销售活动,不得有以下情形: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规管理机构设臵及合规职责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节高级管理层 第三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节合规总监与合规管理部 第三章合规管理部与其它内部控制部门的分工与协调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一节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第二节合规咨询与合规审查 第三节合规培训 第四节合规监督检查与监控 第五节合规公告、合规警示和合规谈话提醒 第六节合规报告与反馈

第七节合规管理的档案与留痕 第五章合规举报、问责与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范、处臵合规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建立有效规避合规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公司树立“合规是经营底线”、“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等合规理念,倡导并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公司价值观念,提高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从制度、组织和人员安排上保证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并按照双线分离、多线制衡的模式,使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他内控部门一起积极促进与经营管理的有效制衡。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合规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国有建筑企业集团合规管理指引

国有建筑企业集团合规管理指引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集团公司加强合规管理,防范合规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培育合规文化,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确保集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外部监管与公司内部约束有效统一,保障公司诚信、稳健、规范发展。 第三条集团公司施行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从管理层做起的合规理念,倡导合规经营、诚信经营的合规文化。 第四条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成员单位。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各单位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各单位或员工因不合规经营管理行为,而使本单位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

被采取监管措施、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单位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合规审核、合规风险识别与应对、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有关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合规管理原则与组织 第五条集团公司合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合规要求要全面融入经营管理各环节、各领域、各部门、各层级、各岗位,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 (三)客观独立,加强协同。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及人员承担的其他职责不应与合规职责存在利益冲突。合规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全面风险管理、法律、内控、审计、监察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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