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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矿井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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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井正规、持续、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采掘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集团公司、矿必须加强对采掘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以集团公司总经理、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在总经理、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3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应对集团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集团公司、矿技术工作,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集团公司总经理、矿长审查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4条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5条地质部门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新设计盘区的地质报告,盘区设计提前一个月送交施工单位。新盘区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第6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隶属于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单位。

第二章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管理

第7条盘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编制盘区设计前,必须先编制盘区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再进行盘区设计。盘区设计必须

依照经批准后的盘区设计方案进行编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备案,无盘区设计或设计未经批准不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更不准开工。

第8条编制盘区设计方案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

一、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地质报告;

二、矿井设计文件,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

三、矿井的长远规划、盘区接续图表;

四、邻近盘区相同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第9条盘区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炭工业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在充分分析研究本矿实际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提出至少两个或以上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做为盘区设计的实施方案。

第10条盘区设计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依据设计规范基础上广泛征求业务科室、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安监部门人员的意见,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设备选型应坚持高强度、大功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则,力求盘区的开采实现高产、高效、高回收率、安全可靠和经济效益好。

第11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盘区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后作为盘区设计的依据,并存档管理。

第12条经审批的盘区设计方案是盘区设计必须遵守的技术文件,矿总工程师应将审批意见全部纳入盘区设计中去。在执行过程中不准随意修改设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原审批的盘区设计方案时,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13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业务部室及安监部门应定期检查矿井盘区设计的贯彻执行情况,不符合规定者要立即纠正,并以此作为考核本单位业务职责、业务保安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14条综采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单位编制,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监、机电、地质、通风等单位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进行会审,严禁传阅审批。新上综采工作面以及变更支架架型的综采工作面设计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备案。

第15条综采工作面设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

一、工作面地质条件复杂(断层、褶曲、冲刷带较大);

二、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水、火、瓦斯、冲击地压较严重等);

三、工作面储量损失较多或造成上部煤层储量损失严重的;

四、采煤方法与采煤工艺的改革及应用特殊采煤方法等;

第16条盘区设计、综采工作面设计、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设计编制内容(见附件1、2、3)。

第三章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

第17条:矿井开采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需采取非壁式采煤方法时,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炮采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柱支护型式;采用大采高或放顶煤采煤方法时应进行技术论证,提出专门的设计,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18条综采工作面的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工作面设计进行施工,并由施工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

人,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19条运送综采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的平板车,车上要有特制的锁紧装臵,以固定物件,提运综采设备的钢丝绳、绳卡、钩环等都要事先做好详细检查,并核算其强度,确实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方可使用。安装撤除和运送综采设备的辅助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起吊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第20条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应尽量采用掘进机,全长、全断面一次掘成,对下分层、层间距较小的近距离煤层或顶板破碎一次掘全宽确有困难的,可先掘小断面,然后再扩帮或边扩帮边安装。切眼断面、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21条新投入的采掘成套设备下井安装前,必须在地面进行单机、联合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可下井。下井前要详细核对运输路线,以确定设备的装车方向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22条综采、综掘设备运输、安装、拆除前,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调度人员要将每日的实际进度填绘在进度图表,发现工作进度与计划要求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协调解决,搞好配合,使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第23条设备在运送过程中不准随意拆卸各种液压件、密封件及封堵等,零部件要放入专用箱内运输,对仪表和易砸伤的精密件,要设专人精心运送,液压件的外露接口要用专用的塑料堵封堵。

第24条试生产前,由分管生产的矿领导组织矿、队有关人员按照设计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的要求进行现场交接验收,对存在问题定时定人进行处理,安装质量达不到标准不准生产。

第25条工作面试生产前,应人工清理机道,确保浮煤里没有金属物件、杂物,以防损坏采煤机、刮板运输机,避免发生事故。

第26条新组建的综采、综掘、高档队要成建制地由集团公司组织进行脱产培训,新补充人员时,培训期不少于三个月。对支架工、工作面机电维护工、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刮板运输机司机、泵站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达到“四懂四会”,经集团公司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第27条综采队换用新型设备时,要根据新设备特点,由矿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28条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应组织安监、地质、技术部门人员和区队长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第29条综采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出口,其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7m,高度不低于1.8m,出口内无杂物,保证通风、行人畅通无阻。

工作面端头、超前支护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程严格执行,两巷中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有防倒装臵,严禁使用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第30条为保证工作面支护强度,回采工作面必须做到:泵站压力符合规定要求,乳化液的配比浓度必须按3~5%(高档为2~3%)执行,乳化液系统不得有漏液现象。泵站工必须携带乳化液浓度测试仪,每班检查乳化液浓度不少于2次,并作好记录,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每季度必须对配液水质进行化验。

第31条综采、高档工作面的液压支架、支柱的初撑力必须保证达到规定要求。

第32条各矿必须加强放顶工作,建立完善的放顶工作制度。凡顶板坚硬不能随采随冒(综采落三角悬板大于5×10㎡、高档悬板大于2×5㎡)或采空区顶板塌落高度小于1.5倍采高时必须进行人工强制放顶。

第33条综采工作面割煤后应及时移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规定的追机距离,顶板破碎地点可超前擦顶移架,及时维护新暴露出来的顶板,端面距不大于340mm,禁止全工作面割完煤后才拉架。

第34条工作面要按规定配备、安装测试液压支架(柱)初撑力、工作阻力的仪器、仪表,及时检查支架(柱)的初撑力和工作阻力。综采工作面至少按“三区五线”布臵(当工作面长度大于150米时至少增加2条测线),高档工作面每10米布臵一条测线,炮采工作面也应进行统计观测。

第35条各矿的矿压观测组要加强对矿压资料的分析研究,逐步摸清各煤层回采工作面的矿压显现规律,分析研究液压支架的工作状况,定期进行顶板压力预报。

第36条工作面停采时,要提前铺金属网,网要拖入古塘底板1m左右。机道宽度、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及撤架方法要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两顺槽要保证通风、行人畅通无阻,机轨合一巷人行道宽度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够宽度的地方应架设行人过桥。

第37条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不准在机道内行走,不准跨越运转中的刮板运输机和皮带。

第38条所有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发现聋顶、片帮、伞沿、零皮等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第39条综放工作面每推进15~20m,在两顺槽和沿工作面每隔15~30m 探测一次煤层厚度,探测煤厚时均应如实描述,进行地质编录工作,绘制平

面图和剖面图。

第40条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每班检查验收的班检制;矿对区队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集团公司对矿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所有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结果要做好记录备查。

第41条井筒、巷道、峒室的断面不小于原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超过3%,并要求主要运输通风巷要保证安全畅通。因巷道、峒室长期失修造成停产或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第42条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峒室和主要车场都必须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

第43条集团公司、矿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采掘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须执行干部下井登记制度。凡遇问题需干部下井处理而未下井处理,导致发生事故,以及干部下井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对重大隐患没有制止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责任。

第44条采掘工作面各巷道必须设立进度标志牌,每20米按顺序设一个进度牌。

第45条掘进巷道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期的旬、月验收,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会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合格品,必须坚持返工重修。竣工后由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46条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平、盘区开拓准备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报上级审查批准。

矿井的水平接替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平衡落实,矿长、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盘区及回采工作面接替应由矿长、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排落实。

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分别按季和月召开采、掘平衡会议,解决落实有关问题。

第47条水平、盘区和工作面必须实现正常接替。矿井水平延伸工程,必须保证在上一水平产量递减半年前,使按设计要求的第一个工作面具备竣工投产条件。接替新盘区,必须保证在旧盘区产量递减三个月前,按设计要求的第一个工作面具备生产准备条件。接替的工作面,必须在旧工作面结束一个月前,具备生产准备条件。高瓦斯矿井和高承压水矿井,必须考虑有足够的瓦斯预抽时间和疏干放水、物探、隔离及底板加固的时间。

第48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应以提高采、掘、运机械化程度和工作面、盘区、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建设高产高效矿井为目标,把矿井生产环节改造、改革开拓部署、优化巷道布臵作为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第49条凡新开拓煤层、新开拓盘区、特殊采煤方法工作面掘进时,应使用巷道顶板矿压监测仪器进行矿压分析,指导巷道支护设计的合理化、科学化。

第50条开拓掘进应推广机械化作业,推广锚杆、锚索支护先进技术。掘进巷道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到一次成巷。

第51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事故发生。巷道贯通前,施工队组应提前填写巷道贯通申请单,测量部门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并报告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与采空区或

旧巷贯通,必须事先绘制测量图,搞清采空区或旧巷内的水、火、瓦斯情况,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措施,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发生。两个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施工。巷道贯通工作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安监、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等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分班负责到现场指挥,直至贯通工作完毕。

第52条掘进过断层、过集中应力区、过冒落带、过石门见煤附近的三角区及巷道开口、贯通、挑顶起底、维修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掘进过程中,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安监、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到现场指挥。

第53条掘进工作面必须明确规定最小、最大空顶距;在永久支护前,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所有巷道严禁裸巷掘进,特殊情况需经集团公司批准。

架棚支护的炮掘工作面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第54条锚杆支护的巷道(峒室)必须使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达到规定的预紧力(端锚锚杆预紧力必须达到5吨及以上,加长锚固锚杆预紧力必须达到7吨及以上)。还必须按规定进行拉拔力试验,锚固力不得低于规定值;煤巷、半煤岩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记录牌板内容要有记录人、时间、地点、深、浅基点出始读数和观测读数及次数。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55条巷道开口必须严格执行开口通知单制度,施工队组开口前10天,由区队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开口申请单,经技术、通风、地质、安监、调度等部门同意,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地质测量部门方可给线,施工队组方可开掘。

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无权擅自开巷。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对施工质量和工程量做到生产队组班检、区队日检、矿技术、企管、工资、安监、调度等部门旬检以及矿长组织的全矿月末验收制度。

施工结束后,分管副矿长要组织好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其进行返工维修直至质量合格。

掘进过程中,严禁擅自不按设计开掘横峒。

第56条炮掘工作面应使用水炮泥,要坚持放炮前后的洒水灭尘。要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第57条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进行“四位一体”检查,“四位一体”检查的内容要具体,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由安监工负责交安监站进行管理。

第58条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发放、领用、清退制度,严禁寄存和乱放。

第59条坚持文明生产,工作面无积水、杂物,物料码放整齐,标志牌齐全,电气设备上架,管线排列吊挂整齐,挂牌管理,外表干净,无煤尘堆积。

第60条采煤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需补掘巷道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附件1:盘区设计编制内容

第一部分盘区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盘区概况及地质说明书

第一节盘区概况

1、设计盘区所在水平中的位臵、开采范围及与邻近盘区关系、储量、矿井总体布臵,对本区的有关规定等。

2、可采煤层埋藏最大垂深、水系。本区内有无小窑及采空区积水。与邻区有无压茬关系,井上下对照关系。

第二节地质特征

一、地质构造

1、煤系地层地质年代、地层层序、沉积厚度、岩石特征及接触关系。

2、煤层赋存情况:走向、倾斜、倾角及其变化规律等。

3、构造特征:断层、褶曲发育情况、分布规律及控制程度。附:主要断层特征表。

4、火成岩侵入、陷落柱、冲刷带,小窑破坏及其它地质构造对煤层开采的影响。

二、煤层与煤质

1、含煤层数、煤层厚度、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规律,煤层硬度和节理发育情况。

2、煤层结构中夹石的岩性、厚度与分布规律、结核伴生情况。

附表:可采煤层特征表

3、煤种工业牌号及煤质工业分析。

4、提高煤质措施。

三、瓦斯、煤尘、地温

1、现生产区域的瓦斯涌出情况及变化规律,瓦斯浓度、有无煤与瓦斯突出,设计盘区瓦斯涌出量及其确定的依据。

2、煤尘爆炸指数、自然发火期。

四、水文地质

1、含水层、隔水层特征及发育情况、变化规律。

2、含水层的突水性(渗透系数、单位涌出量)补给关系及通道与地表水的联系,矿井突水情况,静止水位,含水层水位变化情况。

3、断层导水性。

4、现生产区域最大及正常涌水量及邻近盘区周围小窑涌水和积水情况。

5、矿井水的水质、特征。

五、设计盘区地质勘探程度及存在问题。

第二章盘区准备

第一节盘区范围及储量

1、设计盘区的几何尺寸、面积、所包括的煤层数编号,并阐述确定盘区边界的依据。

2、设计盘区工业储量、可采储量。

第二节盘区设计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

1、工作制度。

2、年设计生产能力及依据。

3、设计服务年限及计算参数。

第三节盘区巷道布臵

1、列举可选用的各主要巷道布臵方案,并作技术经济比较,阐述选定方案的理由,确定合理的盘区巷道布臵。

插图:各主要巷道布臵平面图、剖面图

2、选定的盘区巷道布臵形式、上山(下山、石门)及中间巷道断面和位臵的选择,主要大巷与盘区巷道的关系。单一煤层和多煤层近距离煤层开采

布臵形式、开采顺序、上下层错距、工作面顺槽巷道与盘区巷道的关系。移交生产时盘区内采掘工作面个数。

3、车场形式及装车点位臵的选择、盘区煤仓容量、装载峒室形式。

4、盘区内煤矸运输和辅助运输、通风及排水。

5、巷道断面尺寸和支护形式。

6、采掘比和掘进率。

7、移交生产时井巷工程量及其工期。

第四节采煤方法

1、现生产盘区采煤方法简述。

2、阐述选用采煤方法的依据,主要巷道布臵几何尺寸和回采工艺,盘区及工作面回收率。

3、各工作面采煤、装煤、运输方式及设备选型。

4、巷道工程量和移交生产时的三个煤量。

5、劳动组织作业方式和循环数、推进度及工作面支护与顶板管理。

第三章通风与安全

第一节通风

1、设计盘区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的选择。

2、风量计算与分配。

3、盘区负压及等积孔计算。

第二节灾害预防

1、综合防尘措施和供水防尘系统。

2、盘区瓦斯、煤尘管理制度。

3、盘区回采工作面煤体注水系统和盘区安全监测系统布臵和措施。

4、预防盘区火灾措施。

5、盘区防治水措施。

6、避灾路线。

第四章盘区生产系统和主要机械设备选型

第一节通风设备

1、校核原有通风设备能力。

2、新增通风设备的计算选型及数量。

第二节盘区运输系统及设备

运输方式的方案比较及选定。运

输系统的设备选型和能力计算。

第三节排水设备及洒水

1、涌水情况。

2、排水系统的确定、水仓、泵房、管路铺设及水量计算。管材规格及排水设备选择。

3、洒水系统和管路选择及铺设。

第五章盘区供电、信号和通讯

第一节动力负荷及供电

1、盘区达产后增加的电力负荷、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备工作容量、有功负荷、功率因数和吨煤电耗。

2、供配电系统及盘区变电所的设备选型及电缆选择计算。

第二节信号通讯与照明

1、盘区上下车场运输信号方式和主要技术特征。

2、设计盘区通讯网络情况及设备选择。

3、盘区巷道和峒室照明。

第六章施工组织

第一节施工顺序和工期

1、各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及工期安排。

2、资金使用计划、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巷道工程月进度。

第二节施工方法

1、上下车场、峒室等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法。

2、临时性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压风的安排。

3、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章盘区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顺序名称单位指标

1、盘区设计能力万吨/年

2、盘区服务年限年

3、盘区工作制度

4、主采层煤质

(1)煤种牌号

(2)灰分 %

(3)硫分 %

(4)发热量 KJ/kg

5、盘区储量

(1)工业储量

; 万吨

(2)可采储量万吨

6、煤层情况

(1)可采煤层数层

(2)可采煤层总厚度米

(3)煤层倾角度

(4)煤的容重吨/米3

7、盘区巷道布臵形式

8、盘区范围

(1)走向长度米

(2)倾斜长度米

9、投产时三个煤量及可采期

(1)开拓煤量万吨

可采期月

(2)准备煤量万吨

可采期月(3)回采煤量万吨

可采期月

10、盘区投产工作面个数及长度

(1)综采、高档、普炮采个、米

(2)备用工作面个、米

11、主采层采煤方法:

12、掘进

工作面个数个

煤巷个

岩巷个

13、巷道工程总量米

(1)金属支护米

(2)木支护米

(3)锚杆支护米

(4)其它支护米

14、盘区大巷运输方式

15、盘区主提升设备及容量

16、盘区辅助提升设备及容量

17、盘区瓦斯等级

18、盘区水泵型号及台数

19、供电

新增装机总容量 KW

盘区年电耗万度

吨煤电耗度

20、盘区工程总资金万元

21、吨煤资金 &nb

sp; 元

22、主要材料消耗元/吨

(1)钢材吨

(2)木材米3

(3)水泥吨

(4)电缆 KM

23、盘区成本元/吨

24、盘区竣工时间天

25、回采率 %

26、掘进率 %

第二部分盘区设计图纸目录

盘区井上下对照图 1:1000~1:5000

盘区接续安排图

盘区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等厚图储量计算图 1:1000~1:2000

盘区巷道布臵平面图 1:1000~1:2000

盘区巷道布臵剖面图 1:100~1:2000

盘区上下车场平面图 1:200~1:500

盘区上下山断面图 &n

1:20~1:50

采煤工作面布臵图

通风系统(最大、最小负压)示意图

盘区管线布臵图

盘区轨道运输系统图

盘区供电系统图

施工组织图表

第三部分盘区设计概算书

一、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说明编制概算指标、工资、材料及设备价格、施工管理费

及其它费用指标。

2、投资范围

3、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特征

4、投资效果分析

5、盘区设备及三材消耗(钢材、木材、水泥)

二、总概算及单位工程概算

盘区方案设计可比照盘区设计有关内容进行编制。

附件2:综采工作面设计编制内容

一、工作面概况

1、盘区名称及工作面编号;

2、综采工作面四邻状况及上部煤层开采情况;

3、工作面距上部煤层及地表距离;

4、工作面长度、顺槽长度、可采走向长度;

5、煤层厚度、工作面地质储量、可采储量;

6、工作面开采时间、结束时间;

7、盘区回采率;

二、地质概况:

1、工作面断层、节理、褶曲等地质构造形态,断层及节理的性质影响范围,次生构造的破碎程度等及其位臵;

2、煤层结构厚度变化,煤的硬度;

3、地貌情况,有无河流、铁路、建筑物;

4、顶底板岩性、成分、胶结物、层理、分层厚度;

5、水文、瓦斯、煤尘状况;

三、巷道布臵与断面规格

1、巷道形状、断面规格;

2、巷道布臵、推进方式、支护材料、支护形式;

3、煤柱尺寸;

4、设备吊装峒室存车场,切眼和皮带头峒室设计;

四、采煤方法

1、采煤方法;

2、工作面长度、可采走向长度、采高等要素的确定;

3、开采方式(沿顶还是沿底)与推进方向和停采位臵;

4、工作面支护形式及工作方式;

5、工作面风量计算;

6、运输环节能力计算;

五、设备的选择与布臵

1、液压支架、采煤机、刮板运输机等设备选择;

2、主要设备的布臵;

六、工作面供电、通讯和照明

1、供电方式与电气设备选择;

2、电控与通讯;

3、照明;

七、工作面洒水与煤层注水

八、工作面设备进出及装卸方法;

九、安全

对煤矿企业超能力生产行政处罚使用法律法规

超能力生产处罚适用法律法规 一、合法矿井超能力生产 1.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煤矿年度生产计划超过登记生产能力的,责令立即调整生产计划,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对矿长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直至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 第三十五条煤矿超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矿长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3个月内发现2次以上超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2.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处罚 第八条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第十条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3.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处罚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二、非法煤矿非法生产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2020版Word版

新矿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共中央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促进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1 条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均不少于5。 第2 条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矿井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3 条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 用版)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附件3: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 万t/a……);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八条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容及标准: (一)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XX煤矿技术员管理办法

XX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夯实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确保我矿生产安全,促进我矿科学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认真做好本科、队的技术工作。 (二)深入实际,认真编写作业规程和各类施工措施,杜绝无措施施工。规程措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努力搞好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对已审查的规程要及时贯彻并组织实施。 (三)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方法,搞好小改小革,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四)积极主动提供各种资料及合理化建议,搞好技术档案管理,及时填写和报送图表,协助有关人员编写计划和措施,对业务部门要求审报的各种图表必须及时准确地上报。 (五)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及三大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业务和自主保安能力。 (六)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当现场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查明原因,制定相应措施,落实人员进行处理。 二、任职条件 (一)热爱煤炭事业,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肯干。

(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技术员及以上资格的技术职称,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备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能力,包括调查研究能力、组织指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创造性、协作精神。 三、选拔程序 各科工程技术人员由矿党政联席会按照各科室编制研究确定;各队分别推荐一名主管技术员和实习技术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系统领导审定后报政工后勤部备案。 四、考核及使用 (一)考核方式 技术员考核实行月度考核,百分制形式,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牵头,其它相关部门协调负责的办法进行。 每月从业务素质、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和执行力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至90分为良好(不含80分),得分在60至80分(不含60分)为合格,得分在60分及以下为差。 科室技术员按职称交纳风险抵押金,高级职称3000元/月,中级职称2500元/月,初级职称2000元/月。 科室技术员抵押金的考核奖惩兑现,按月考核月兑现的办法进行。 经过考核,为“优秀”格次的,100%兑现抵押金;为“良好”格次的,兑现抵押金的80%;为“合格”格次的,兑现抵押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398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采煤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正规循环作业,实现安全高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采煤生产必须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禁止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正规采煤方法是指: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向回风巷道、一个通向进风巷道,实现全负压或全正压通风方式的开采方法。要保证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畅通;在高瓦斯煤层、突出煤层、自燃发火倾向严重煤层中,严禁留设落

后出口,严禁巷道与采面形成台阶开采。 第三条矿井采煤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装备或者在采工作面变更采煤工艺时,必须经集团公司论证,具体论证事宜由生产管理处负责。 第二章生产准备 第一节工作面设计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在施工前一个月组织审批。 第五条工作面设计必须依据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地质说明书进行。设计应综合分析煤层厚度、顶底板岩性、地质水文情况及邻近采掘情况等,科学选择开采工艺和巷道布置方式,确定合适的通风、运输、运料、供排水、供电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煤矿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生产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煤矿各生产系统(环节)所具备的煤炭综合生产能力,以万吨/年为计量单位。 煤矿生产能力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 (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所确定、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最终由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予以登记的生产能力。 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因地质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致使煤炭生产许可证原登记的生产能力不符合实际,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予以变更登记的生产能力。

第五条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登记的生产能力(以下统称登记生产能力),是煤矿年度煤炭产量的最大值。 煤矿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实施监管。 第六条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并直接负责中央煤炭企业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 第二章设计生产能力 第七条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提出设计生产能力。 第八条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煤矿设计的规定和规范,综合资源条件、开采技术和装备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和规范,脱离客观条件,擅自提高或降低设计生产能力。 第九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国家关于煤矿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对煤矿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确定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对不符合国家关于煤矿初步设计规定和规范的,不予通过。 第十条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煤矿初步设计组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438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Coal mine produc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原煤生产技术基础建设,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都必须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三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具体负责集团内所有原煤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

管理局-原煤公司(包括托管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湘能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行:股份公司--湘能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煤矿都必须对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生产技术工作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各煤矿必须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专业技术人员,突出矿井还必须配备防突及瓦斯抽采技术人员。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办法,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生产技术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程设计与技术规程审批管理 第六条工程设计管理 (一)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与施工图设计;矿井改扩建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三下”压煤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方案

宏达煤业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宏达煤业有责任限公司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目录 一、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管理制度. 1 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 (5) 三、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 (32) 四、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 (37) 五、各专业技术管理事故追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 (48) 六、各种档案存档、保管、借阅、登记及销毁制度 (53)

一、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 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加强企业中、长发展期规划的管理,规“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机制,确保公司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由公司总经理总负责,分管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经营管理部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科、机电机运队、通风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围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部:参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公司“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定,并负责编制落实经营方面的各项规划计划指标。 2.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 3.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4.生产技术部机电组: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5.机电队: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

矿场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兼并重组煤矿白勺正规化管理,提升兼并重组煤矿白勺安全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集团公司兼 并重组煤矿白勺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照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组织框架管理模式,生产技术管理实行三级运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白勺 管理体系。集团公司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总工程师负责技 术管理,生产技术部统一组织集团公司白勺生产技术管理,并对子 公司白勺生产技术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子公司对下属兼并重组煤矿 直接管理。对应白勺子公司、矿设置以生产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白勺生产和技术管理体系。兼并重组煤矿要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 构,严格责任划分,负责本矿井白勺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炭生产发展规划等 工作,负责矿井可研和初步设计等初审、新井建设过程中重大技

术方案、改扩建等重大技术项目白勺审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兼并重组煤矿白勺采煤、掘 进、 轨道运输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调度指挥、生产经营计划、煤炭生产许可证、新井建设组织等执行情况进行宏观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作为兼并重组煤矿白勺管理主体,切实履行好相 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白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办法,及时向兼并重组煤矿传达上级部门下发白勺各类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审查兼并重组煤矿年度和季度建议计划,下达正式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落实月度计划。考核兼并重组矿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所属矿井白勺生产例会和技术例会,及时掌握兼并重组矿产量、进尺完成情况和生产调度工作,并向集团公司汇报,为集团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负责对兼并重组矿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白勺指 导。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89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标 准版本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近年来,放顶煤采煤方法在煤矿得到广泛应用,对提高全国煤炭产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煤矿对放顶煤开采在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重视不够,未严格执行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一些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在"一通三防"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甚至发生了重特大事故。为切实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和紧迫性

1.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放顶煤采煤方法开采强度大,产量高,瓦斯涌出量大,采空空间高度大,瓦斯易于积聚;顶板冒落时大量瓦斯从采空区涌入工作面,易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放顶煤开采采空空间易形成风流渗入,采空区容易造成煤炭自燃;在放顶煤开采过程中易产生大量煤尘。放顶煤开采易使工作面瓦斯、自然发火、煤尘等灾害加剧的特殊状况,要求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有效控制,强化对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 2.加强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紧迫任务。近年来,各地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忽视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措施缺乏针对性,在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方面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5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平陆晋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陆晋平煤业)生产技术管理,理顺采区、工作面的设计报批程序及图纸的发放程序,细化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程序,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平陆晋平煤业井下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凡参与采(盘)区图纸设计报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审批的技术员必须持有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聘任证书或经平陆晋平煤业任命的

技术人员,参与会审图纸、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主任工程师必须是经平陆晋平煤业的认命。 第四条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例会,会议对采(盘)区、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作业规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不断完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及作业规程的管理,总结本季度技术管理情况,对下季度技术管理作出具体安排和布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平陆晋平煤业成立技术管理组,技术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部,组成技术管理网络。 组长: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安全监察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最新范文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收尾、贯通、过断层、过旧巷、工作面调采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回采工作面、巷道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区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施工作业前还必须由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干部和参与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员工贯彻考试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绝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采煤规程以采区一翼阶段,即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

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 4、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益,内容语言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准确,字迹规整、清晰,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统一。 5、作业规程编制依据: ⑴、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 ⑵、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 ⑶、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⑷、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⑸、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应包括: ⑴、采场范围内外及邻近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 ⑵、采场范围内地质、煤层赋存情况: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煤尘爆炸指数,冲击地压危险性等。 ⑶、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煤方式、装煤及运煤方式、支护型式的选择、进回风巷的布置方式等。 ⑷、顶板管理方法:工作面顶板管理图、表(包括采面支(柱)架、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 式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原煤生产技术基础建设,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都必须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必须把生

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三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具体负责集团内所有原煤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包括托管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湘能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行:股份公司--湘能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煤矿都必须对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六枝特区湘发煤矿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四年

一、矿井进展规划、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治理制度 为了适应矿井快速进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治理,加强企业中、长进展期规划的治理,规范“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机制,确保矿井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进展。为此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治理制度 (一)治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治理由矿长负责,分管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经营治理部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生产技术科包括地测防治水专业、机运科、通防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治理部门治理职责: 1.经营治理部:参与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矿井“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定,并负责编制落实经营方面的各项规划打算指标。 2.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负责编制落实人职员资方面的指标。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打算。 3.地测科: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4.机电科:依照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依照“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供水、供风、供液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 5.通防科: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打算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 依照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五年编制下一期“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矿井“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要确保矿井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稳健有序增长,并经矿决策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 二、“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审查、决策制度 (一)治理职责与分工: 1.矿级治理层是本矿的总最高决策层,负责对矿井全局性、长远性等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具体事项为: (1)重大的经济合同及投资方案,技术引进和对外联营方案; (2)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3)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 (4)重要经营项目的开发和经营进展战略; 2.总经理会是本矿的决策核心,研究决策矿井建设、进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矿长是公司第一治理者,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治理工作,对日常治理业务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决策。矿长对生产经营和行政治理中的较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召开办公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进行决策。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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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xx 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xx 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 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 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设备和电缆管理制度、设备包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停电检修制度、电气试验制度、用电申请及负荷审批制度等。矿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辐别示意图,井随着情况变化定期添绘。 4、采区供电设计应按集团公司要求的统一格式正规设计,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或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有效。未经批准或无设计不准施工安装。采区供电设计说明书必须存档备查。 在进行来区供电设计时,必须考虑电气设备和电缆的选择要满足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考虑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 5、采区设备的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标准施工,标准化管理应从安装起一步到位。在施工安装中,如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应及时修改补充完善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后,必须由主管机电的矿领导组织 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运,合格后要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并建立技术档案,同时交付生产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严禁送电运行。 6、各生产:矿井在组织采煤、掘进进尺的同时,必须落实机电设备管理责任,并执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管、用。修达到一致。

天普煤矿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天普煤矿 生 产 组 织 管 理 办 法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内部各种生产关系,增强干部职工的团队协作意识,保持正常的矿井生产秩序,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使我矿生产组织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考核科学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调度会议制度 1、每天7:00准时在矿三楼会议室召开生产调度会,全矿副矿长、部室部长、区队队长必须参加(队长因入井、请假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并指派副职参加)。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迟到、早退罚款50元,旷会一次罚款100元。 3、参加调度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状态,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带专用记录本,并做好会议记录,否则对参会人员一次处罚50元。 5、为压缩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应加强会前沟通,发言言简意赅、条理清晰,严禁推脱责任,原则上早调度会07:30以前结束。 6、调度会议上布置的工作,参会人员负责传达落实,业务部室监督落实情况,没有按期落实办理的,对参会责任人罚款100元。 二、调度管理 (一)早调会汇报程序: 采煤队掘进队巷道维修队机电队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为了提高会议效果,要求每个人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班中汇报 A、各工队向矿值班矿长汇报:要求各队长跟班队长,每班按班初、班中、班末三汇报,汇报当班工作进度、存在问题。 1)班初汇报当班出勤人数、现场安全状况、当班计划;班中汇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班末汇报当班生产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障碍、停电、供排水等影响正常生产等各类事件。 B、瓦斯检查员汇报 1)瓦斯检查一般三汇报:本岗位工作范围内交接班时、班中、班末、一炮三检汇报。 2)通风设施构筑物检查情况汇报。 C、安全检查员汇报: 1)当班交接班工作地点情况,存在的隐患、现场处理措施、行走路线。 2)事故汇报:发生事故、现场立即向矿值班矿长汇报清楚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概况和汇报人姓名。矿值班矿长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值班矿长、值班矿长主任、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分管矿长、行政一把手同时通知救护队、医院,并汇报集团公司。 D、生产矿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当班汇报: 1)影响范围为一个工作面且影响时间3小时以上(包括3小时)的。 2)影响范围为一个采区且影响时间2小时以上(含2小时)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84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 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xx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xx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

《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设备和电缆管理制度、设备包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停电检修制度、电气试验制度、用电申请及负荷审批制度等。矿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辐别示意图,井随着情况变化定期添绘。 4、采区供电设计应按集团公司要求的统一格式正规设计,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或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有效。未经批准或无设计不准施工安装。采区供电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 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井正规、持续、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采掘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矿必须加强对采掘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以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及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

和在总经理、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3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总工程师应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技术工作,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审查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4条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5条地质部门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新设计盘区的地质报告,盘区设计提前一个月送交施工单位。新盘区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第6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隶属于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单位。 第二章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管理 第7条盘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编制盘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 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装〔2011〕5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提高煤矿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职能 1.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应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应设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要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矿井的采煤、开拓(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管理工作。 2.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煤矿企业要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落实各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范,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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