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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及公务员法专题

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及公务员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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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及公务员法

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2.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下列何种说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王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

B.王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王某的处分

C.王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但可以享受年终奖金

D.处分解除后,王某的原级别即自行恢复

3.关于行政许可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依法不属于某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向当事人出具加盖该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B.行政许可听证均为依当事人申请的听证,行政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听证

C.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均应一律公开

D.所有的行政许可适用范围均没有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均应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行政行为在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和在时间上的跨度,包括行政行为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等不可分割的内容的是()。

A.行政程序

B.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处罚

6.20XX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

B.派出所不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

C.公安机关无须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

D.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7.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除当场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8.某区政府在整顿市容时对某个农贸自由市场作出了关闭的决定,该行政行为属于()。

A.行政确认行为

B.行政征收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9.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XX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XX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XX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20XX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XX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XX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10.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11.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B.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C.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 D.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12.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13.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市经济贸易局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A.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C.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15.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16.某县工商局以某厂擅自使用专利申请号用于产品包装广告进行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厂发出扣押封存该厂胶片带成品通知书。该厂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某县工商局的扣押财物通知书,并提出下列赔偿要求:返还扣押财物、赔偿该厂不能履行合同损失100万元、该厂名誉损失和因扣押财物造成该厂停产损失100万元。后法院认定某县工商局的扣押通知书违法,该厂提出的下列何种请求事项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A.返还扣押财物 B.某厂不能履行合同损失100万元C.某厂名誉损失 D.某厂停产损失100万元

17.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只是解除财产扣押的行为,而不是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18.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A.请求两刑警给予民事赔偿 B.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C.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 D.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

19.在行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原告 B.被告C.谁主张谁举证 D.人民法院

20.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A.法律 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21.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的情形是()。

A.行政强制执行违法 B.行政处罚显失公正C.行政处罚违法 D.行政强制措施不当

2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內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90 B.60 C.30 D.15

23.对浙江省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A.国务院;提起行政诉讼B.浙江省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C.国务院;终局裁决D.浙江省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24.下列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向甲公司颁发了房屋租赁许可证,乙公司以此证办理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该办公室撤销许可证被拒绝。后乙公司又致函该办公室要求撤销许可证,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书面答复

B.某区审计局对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对丙、丁公司协议合作开发的某花园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后向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丁公司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C.某市经济发展局根据A公司的申请,作出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D.某菜市场为挂靠某行政机关的临时市场,没有产权证。某市某区工商局向在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发出通知,称自通知之日起某菜市场由C公司经营,各工商户凭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50户工商户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25.20XX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

26.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XX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 区人民法院

2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A.合法性 B.合理性C.适当性 D.合法性与合理性

28.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29.潘某不服某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卫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一周后,卫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潘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潘某可以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C.潘某可以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

D.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30.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A.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C.追加被告 D.决定合并审理

31.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甲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32.法院因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告以同一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C.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D.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3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规章之间不一致的,应报请()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国务院

3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l00元 B.20元 C.200元 D.50元

35.行政授权的依据是()。

A.宪法、法律、法规 B.法律、法规C.法律、法规、规章 D.法律、行政法规

36.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具体不包括以下哪一方式?()

A.调任 B.转任 C.轮换 D.挂职锻炼

37.公务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应予以辞退?()

A.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B.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C.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D.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38.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国务院办公厅

39.公务员本人申请并经批准可以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不包括()。

A.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B.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C.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D.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40.林某不服县农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农业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林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一周后,农业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林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审理B.林某可以对法院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C.林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申请再审D.林某可以对农业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4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的处罚B.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违法的相对人实施行政拘留

C.省级人大制定的法规可以设定拘留的行政处罚

D.市辖区公安分局有权决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对人实施拘留

42.()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法律 B.法律、行政法规C.法律、法规 D.法律、法规、规章

43.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三十 B.六十,九十 C.七,十五 D.三十,九十

44.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东城区法院C.西城区法院 D.以上三个法院都可以

45.在我国,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的分类中不包括()。

A.国家级正职 B.巡视员C.厅局级副职 D.乡科级副职

46.定期考核的结果影响着公务员的任职。导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公务员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定期考核结果是()。

A.合格 B.称职 C.不合格 D.不称职

47.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 市环保局

48.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下列哪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A.其他国家机关 B.其他行政机关

C.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 D.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49.关于行政处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B.受他人胁迫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C.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D.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50.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XX年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对其给予2000元罚款,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区人民政府应该受理

B.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D.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二、判断题。判断下列所给出命题的正确与否,正确的填涂A,错误的填涂B。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2.行政诉讼即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司法活动。()

3.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争议。()

4.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意味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完全相同。()

5.国家行政机关的各种行为,统称为行政行为。()

6.行政机关在进行活动时总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

7.行政行为依行为对象做标准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8.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

9.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途径。()

10.行政复议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对人民法院也具有拘束力。()

11.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2.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管理法规,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

14.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是留住人才保障机制。()

15.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

三、多项选择题(本部分5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是正确答案。)

1.下列行为载体所承载的行政行为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某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某胡同的拆迁决定

B.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奥运会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奥运会期间某些道路在某些时段的禁行以及限制通行的内容)

C.某市政府制定的关于进出该市的车辆的收费标准

D.某部委发布的要求所有的医院均不得与某企业签订某种药品买卖合同的通知

2.甲企业申请的某采矿许可有效期限将于20XX年10月1日届满。甲欲延续这一许可,则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当在20XX年10月1日之前的一定期限内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B.地方规章规定该类行政许可申请延续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45日前提出,甲决定在20XX年10月1日的45日前提出申请

C.行政机关接受甲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D.行政机关如果接受甲的申请后在20XX年10月1日以前仍未作出是否准许延续的决定,则视为许可不予延续,甲需重新申请

3.村民周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房屋建房证。但在周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周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周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周某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周某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周某欲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周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B.如果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维持乡人民政府的拆除建房的处理决定,乡人民政府应赔偿周某因拆房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C.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可以对周某和乡人民政府间的行政赔偿纠纷进行调解D.人民法院审理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时不能调解

4.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职权属于监察机关职权?()

A.责令违纪案件单位不得变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B.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C.依法没收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

D.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财务帐目

5.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赵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应作何种复议决定?()

A.行政赔偿决定B.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C.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D.维持决定

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易尚解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B正确。

第九十七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C错误。

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D项的情形不包括在内。

2.【答案】C。易尚解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A错误。第九十一条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B错误。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C正确。第五十九条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D错误。

3.【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A正确。

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B项行政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听证的说法错误。第40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5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C将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排除,错误。第41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这一规定强调了前提是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而非所有的行政许可,所以D错误。

4.【答案】B。易尚解析:A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可以看出,并不是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B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因此,无论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还是不予许可决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C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所以,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并不是都要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D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41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有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题干中的概念指的是行政程序,所以选A项。

6.【答案】A。易尚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所以派出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A项正确,应选。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以派出所不能当场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B错误,不应选。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郊区旅社在这里是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C错,不应选。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不再复议前置。D错误不选。

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56条,选项B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第2款,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选项D中“除当场处罚外”错误,应当是“除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外”。

8.【答案】C。易尚解析: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具有的确认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等。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缴一定数额金钱或者实物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题干中某区政府是针对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单方行为,因此选C项。

9.【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万达公司的行为已经超过时效,行政机关不能再就其行为给予处罚。

10.【答案】C。易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0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1.【答案】C。易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12.【答案】A。易尚解析: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非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

13.【答案】C。易尚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故选C。

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选项B为正确答案。

15.【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答案选A。

16.【答案】A。易尚解析:国家赔偿的范围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也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对于县工商局的违法扣押行为,某厂只能要求返还扣押的财产。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属于可得利润的损失,名誉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至于停产损失,只在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时适用,而且只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某厂并未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也并不确定停产的100万元是否属于经常性、必要的费用开支。

17.【答案】D。易尚解析:A项正确。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防止和制止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行政调查、检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采取的国家行政强制措施。常见的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对产品的检验等等。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因此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5.【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有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题干中的概念指的是行政程序,所以选A项。

6.【答案】A。易尚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所以派出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A项正确,应选。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以派出所不能当场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B错误,不应选。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

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郊区旅社在这里是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C错,不应选。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不再复议前置。D错误不选。

7.【答案】D。易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56条,选项B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第2款,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选项D中“除当场处罚外”错误,应当是“除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外”。

8.【答案】C。易尚解析: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具有的确认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等。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缴一定数额金钱或者实物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题干中某区政府是针对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单方行为,因此选C项。

9.【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万达公司的行为已经超过时效,行政机关不能再就其行为给予处罚。

10.【答案】C。易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0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1.【答案】C。易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12.【答案】A。易尚解析: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非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

13.【答案】C。易尚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故选C。

14.【答案】B。易尚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选项B为正确答案。

15.【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答案选A。

16.【答案】A。易尚解析:国家赔偿的范围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也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对于县工商局的违法扣押行为,某厂只能要求返还扣押的财产。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属于可得利润的损失,名誉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至于停产损失,只在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时适用,而且只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某厂并未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也并不确定停产的100万元是否属于经常性、必要的费用开支。

17.【答案】D。易尚解析:A项正确。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防止和制止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行政调查、检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采取的国家行政强制措施。常见的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对产品的检验等等。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因此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25.【答案】A。易尚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这一条款,公安机关的行为构成刑事司法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刑事立案之后在侦查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实施;(2)在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范围内;(3)针对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对甲的留置盘问、搜查、扣押其现金、冻结银行存款、监视居住,都是刑事强制措施,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但公安局决定对其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1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26.【答案】B。易尚解析:A项不应选。《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9条规定:“行

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在本题目中,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王某人身自由被限制地是乙市B区、被告所在地是乙市A区,这三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B项应选。基于A项的理由,甲市B区只是王某的工作单位所在地,题目中也没有表示出属于经常居住地,所以,不属于原告所在地,该地法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C项、D项不应选,理由同A。

27.【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选项A正确。

28.【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说明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依旧是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由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作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益产生影响的就不再是原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因此由行政复议机关作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其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对相对人王某的权益产生了影响,因此应由市公安局作被告,王某的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决定受理此案。故应排除选项B、C、D。

29.【答案】D。易尚解析:A项错误。由于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诉讼程序已经终结,所以潘某不能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本题目中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并没有任何错误,所以潘某既不能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C项错误。理由同B。D项正确。卫生局在案例结束后,又作了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的行政行为,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30.【答案】C。易尚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

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另参见该解释第46条、第50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

31.【答案】C。易尚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药品监管局未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即作出处罚决定,属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无效,所以C正确,ABD错误。

32.【答案】D。易尚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54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第55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所以本题选D。

33.【答案】D。易尚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选项D正确。

34.【答案】D。易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D项为正确答案。

35.【答案】B。易尚解析:我国通常意义上的行政授权概念有其独特的内涵,系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选项B正确。

36.【答案】C。易尚解析:《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C正确。

37.【答案】D。易尚解析:《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综上,D不符合辞退条件,应选。

38.【答案】D。易尚解析: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内设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乡政府是一级政府,A不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公安派出所在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具有处罚权,作出此决定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B不选。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C不选。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D应选。

39.【答案】B。易尚解析:《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可知B项不是申请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

40.【答案】D。易尚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可知,林某不可以再向法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撤销原裁定。本题中林某的撤诉申请已经发生效力,法院已经裁定准予撤诉,不能再撤回起诉,排除选项A。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知选项B错误,不选。从题干可以看出,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并没有错误,林某不能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申请再审。而林某对农业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新的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1.【答案】D。易尚解析:《立法法》第8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A、C错误。《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享有行政拘留权。B错误,D正确。

42.【答案】A。易尚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43.【答案】D。易尚解析:《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选项D为正确答案。

44.【答案】A。易尚解析:因不动产引起的行政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意,诉讼管辖的被告主义原则和不动产管辖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人民法院按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45.【答案】B。易尚解析:《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17条第2款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故B项正确。

46.【答案】D。易尚解析:《公务员法》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D应选。

47.【答案】A。易尚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上盖章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本题虽然经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和级别、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和解雇、奖励、纪律处分、培训、交流和回避、工资和福利保险、辞职和解雇、退休、投诉和指控、任用、法律责任和附例共18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的国家法律制度。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具有新的特点,因此常被称为新公务员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则,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和权利、公务员的职位和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和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关于公务员各方面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培训、回避交流、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投诉、检举、任用等。《公务员法》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限。中国共产党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的。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执行公务,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依法执行公务的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就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这不仅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维护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有利于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 第二,《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总结吸收了近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一些新成果,如竞聘聘任、公开选拔、任用预告、任期制度、试用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公务员制度,保持了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结合制度的要求,新公务员法对现行职务级别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使职务与职级关系更加合理。 第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务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改变了

公务员法学习专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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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是( )培训。
A.在职 B.专门业务 C.任职 D.初任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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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的法律后果是( )。
A.解除处分后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B.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 C.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D.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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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务员兼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B.可以兼职,但须作适当限制 C.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D.不得在机关外兼职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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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的要求进行(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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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门业务 B.专业技术 C.更新知识 D.提高工作能力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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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选题)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法律后果是( )。
A.受处分时间为 18 个月 B.不一定降低级别 C.受处分时间为 12 个月 D.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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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单选题) 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 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可以 ( ) 。
A.留任查看 B.加重处分 C.免予处分 D.减轻处分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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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选题)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 )。
A.36 个月 B.24 个月 C.12 个月 D.48 个月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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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单选题)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 对公务员进行(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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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级分类 B.业务 C.心理 D.素质
正确答案:A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比较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原来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它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这段时间我通过认真阅读这两个法律文本,总结出了《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间的一些区别,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务员法》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使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公务员仅指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才算是公务员:一是必须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使用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是公务员。由此可见,公务员包括七大类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把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将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干部队伍的整体性。

第二,完善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虽然也规定了国家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但是却没有详细划分职务类别。而《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第三,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第十二章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还规定了许多其他关于公务员工资福利的制度,如:“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

xx同志在全市公务员法培训班上的讲话【DOC范文整理】

xx同志在全市公务员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从明年1月1日起,《公务员法》将正式开始实施。为了使全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和熟悉《公务员法》,明确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掌握《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程序,为正式实施《公务员法》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省、黑河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天开始,对全市党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员法》培训。我市的处级干部由黑河市进行培训。我市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科级干部培训分5期进行,一般干部分10期进行,计划将全市党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全面轮训一遍。今天,我市的批科级干部《公务员法》培训班就正式开班了,而且参加首次培训班的同志大多为各部门、各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借此机会,我就做好这次全市的《公务员法》培训强调几点意见: 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务员法》的制定出台,非常必要,意义重大。《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进入了

一个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公务员作为治国理政主体,依法履行公职,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其素质和能力决定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管理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直接决定着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系统,保证机关工作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这次的大规模培训,以此来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的本领,提高公务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本领,提高公务员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我们举办这个培训班,就是为了使大家进一步提高对《公务员法》出台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从而使这次培训班取得预期的效果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多篇)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 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 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 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 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 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

《公务员法》解读答案

1 世界各国的人事分类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品位分类和()分类。 [ 单选题:3 分] A 职位 B 学历 C 能力 D 性格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B回答错误 2 我国实行公务员()分类制度。 [ 单选题:3 分] A 品位 B 职位 C 学历 D 能力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错误 3 《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单选题:3 分]

A 上级 B 下级 C 同级 D 地方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C回答正确 4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单选题:3 分] A 特殊 B 分类 C 统一 D 强制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C回答错误 5 下列哪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 单选题:3 分] A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C 被开除公职的 D 以上选项都对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 6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共18章,()条。 [ 单选题:3 分] A 107 B 109 C 111 D 113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 7 公务员管理的竞争原则是指公务员()和管理采取竞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 单选题:3 分] A 录用 B 报名 C 笔试 D 面试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A回答正确 8 《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单选题:3 分] A 中央 B 地方 C 上级 D 同级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B回答错误 9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 单选题:3 分] A 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B 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C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D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A回答错误 10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员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员培 训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A.工作年限满三十五年 B.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 C.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D.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正确答案:B;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2.定期考核以()为基础。 A.领导评价 B.群众评价 C.民主测评 D.平时考核 正确答案:D;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3.公务员有()情形的,不得辞去公职。

A.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B.重要公务处理完毕 C.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巳终结不作处理的 D.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巳终结不作处理的 正确答案:A;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4.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人员过渡后,要及时做好()工作。 A.工作人员登记 B.职务与级别确定 C.工资套改 D.工作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 正确答案:D;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5.列入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进行管理。 A.依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 B.依据行政机关管理规定 C.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 D.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6.县级以下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过渡考试初审由()负责。

A.本单位 B.所在机关 C.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D.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7.单位参照管理前聘期已满未办理续聘手续,()可以确认聘用关系。 A.因单位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的人员 B.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的人员 C.因单位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在职的人员 D.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在职的人员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8.调任人选调入省级机关任职的,其学历要求()。 A.必须是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B.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C.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D.可以是中专文化程度 正确答案:B;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9.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

国家公务员法知识问答

这是我国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是我国民主法制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律。它的制订颁布,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是我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标志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科学化的轨道,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为了帮助广大公务员学习必将推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空白,对公务员法的主要我们特设了学习公务员法问题解答专栏,和贯彻公务员法的精神和要义,内容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 1、问: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答: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将十多年来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职位聘任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引咎辞职制等,进行总结吸纳,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必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问:如何理解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人大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公务员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派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只要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将纳入公务员范围进行管理。这样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至于具体哪些人员是公务员,公务员法中未列举的,将由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具体规定。 二、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

公务员法培训复习题库(答案)

公务员法知识学习题库 第一部分 单选:以下各题只有一项答案是正确的。 1、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法所称人员? A.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人员 B.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C.履行公职的人员 D.行政工作人员 答:B 2、下列人员符合公务员条件的是哪个?() A.张三,28周岁,研究生学历,患精神分裂症 B.李四,17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 C.王五,美籍华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赵六,22周岁,身体健康,大专毕业 答:D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哪个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D.三项均属于。 答:B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那些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B.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D.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答:C 5、下列哪项属于公务员范围? A.工会职工。B.消协工作人员。 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答:D 6、下列哪个人员不是公务员? A.人大机关工作人员。B.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政协机关工作人员。D.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答:D 7、下列那一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B身体健康。 C无刑事犯罪纪录。D大专以上学历。 答:D 8、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 管理与监督并重C.为才是用 D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答:D 9、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是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A.资历 B 德才 C 具体的工作实绩 D 工作效率 答:C

《公务员法》解读

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2.0分) A.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B.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C.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D.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我的答案:C√答对 2.在西方国家,国家公务员通常分为()和事务类公务员。(2.0分) A.政务类公务员 B.一般公务员 C.杂务类公务员 D.其他公务员 我的答案:A√答对 3.下列哪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2.0分) A.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C.被开除公职的 D.以上选项都对 我的答案:D√答对 4.《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2.0分)

B.下级 C.同级 D.地方 我的答案:C√答对 5.《公务员法》第六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并重的原则。(2.0分) A.激励 B.保障 C.激励保障 D.激励关怀 我的答案:C√答对 6.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共18章,()条。(2.0分) A.107 B.109 C.111 D.113 我的答案:D√答对 7.公务员管理的竞争原则是指公务员()和管理采取竞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2.0分)

B.报名 C.笔试 D.面试 我的答案:A√答对 8.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2.0分)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B.年满十八周岁 C.至少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D.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我的答案:C√答对 9.公务员()分类的特点是“因事择人”。(2.0分) A.职位 B.品位 C.性格 D.学历 我的答案:A√答对 10.《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2.0分) A.职务与地位

《公务员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公务员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最近,我通过了参加相关的培训班,对学习《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

公务员法培训讲义

一、引言 (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在总则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在具体制度中体现党对各类公务员的统一管理。 2、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相适应,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3、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同时吸收改革成果,完善公务员制度。 (二)《公务员法》的诞生:2005年4月27日。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1、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2、官员应当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 3、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1、在现代社会,公务员不是国家进行管理的单纯工具,公务员与国家之间不是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 2、制定《公务员法》,应该关心公务员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状况,使公务员有一种亲切感。 3、公务员也是权利主体,有着自己的正当利益,其合法权益也应予充分保障。(1)公务员奉献的回报:要么政治上发展;要么经济上发展。 (2)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样,都应享受宪法规定的工资权、休假权等基本人权。 4、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废除问题 该理论认为,政府与公务员、监狱与犯人、学校与学生是特别权力关系。法治和人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将宪法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之一,具有重大意义。 2、公务员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必须坚持这一指导思想。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1、将党管干部原则确立为《公务员法》的另一指导思想,符合中国实际。(1)党管干部原则是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标志。 (2)我国公务员不分政务类与业务类。公务员都是国家干部,都要服从党的领导和管理。

公务员法学习专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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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应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 )。
o
A.优先录取
o
B.适当照顾
o
C.统一对待
o
正确答案:B
D.降分录取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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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 )。
o
A.聘任制
o
B.任期制
o
C.选任制
o
正确答案:B
D.委任制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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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公务员遇有需要任免职务情形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
定的程序任免其职。此适用于( )。
o
A.合同制
o
B.聘任制
o
C.委任制
o
D.选任制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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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该( )。
o
A.免职
o
B.不予录用
o
C.撤职
o
正确答案:D
D.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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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选题)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
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此适用于( )。
o
A.合同制
o
B.选任制
o
C.委任制
o
正确答案:B
D.聘任制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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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选题)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方式是( )。
o
A.半年度考核
o
B.两年度考核
o
C.年度考核
o
正确答案:C
D.季度考核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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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选题)在本机关或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 )。
o
A.乡科级正职
o
B.厅局级副职
o
C.厅局级正职
o
D.县处级正职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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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选题)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 )。
o
A.品学兼优
o
B.选贤任能
o
C.德才兼备
o
正确答案:C
D.又红又专
用户选择:

公务员法解读

变革中的行政法之一 ——公务员法修改之解读 (一)新公务员法修改究竟是修改了哪些地方? 1.明确指导思想。 2.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 3.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 4.充实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有关规定。 5.其他修改。 (二)关于“职级” 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三)公务员录用 录用方法: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录用的排除: 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务员的处分 1.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禁止性规定 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2.为了保障公务员的权利,处分这一节作了哪些修改呢? 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 公务员处分的解除,规定,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五)公务员的交流与回避

2020年最新 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总则。规定了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依据、公务员的范围,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关系等。 第二,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规定了公务员应具备的七项条件、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和公务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第三,职务与级别。规定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明确根据职位划分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了公务员职务的分类和确定公和员级别的依据等。 第四,录用制度。规定对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法》还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录用程序、录用方式和录用的组织负责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五,考核制度。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此外,还规定了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六,职务任免制度。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此外,还规定了选任制公务员任职和职务终止时间、委任制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情形,以及对公务员兼职的限制性规定。 第七,职务升降制度。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为了保证晋升质量,防止不正之风,《公务员法》还规定了晋升应遵循的程序。 第八,奖励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奖励实行的原则、给予奖励的情形、奖励的种类和撤销奖励的情形等。 第九,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十六种禁止行为、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给予公务员处分的程序及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条件等。 第十,培训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全体公务员的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的在职培训。此外,《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的登记管理、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的使用和培训机构等作了规定。 第十一,交流与回避制度。规定了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公务员队伍外的其他公职人员交流。交流的形式有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并规定了公务员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了公务员回避的程序等。 第十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原则、形式、正常增资机制、工资调查制度等内容,还规定了公务员的福利和保险制度。 第十三,辞职辞退制度。规定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不得辞职的情形和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辞去现在职务的程序,并规定了辞退和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及辞退公务员的程序等。 第十四,退休制度。规定了公务员退休的两种形式:强制性退休和自愿提前退休,并规定了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此外,还规定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待遇。 第十五,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申诉的人事处理决定的情形和申诉的程序,并对公务员控告的权利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要求等,也作了规定。 第十六,职位聘任制度。规定机关可以经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一)

公务员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 (2)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 (3)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 一、公务员制度坚持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4条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公务员管理的一般原则 (一)公开的原则 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公开的主要要求包括两点:一是法规、政策公开,二是行政行为公开。 (二)平等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务员管理的平等原则是宪法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体现和反映。 (三)竞争择优的原则 即在公务员的录用、公开选拔和职务晋升等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在公开、平等的基础上,在报考者之间、公务员之间展开竞争,实行优胜劣汰,优升劣降,好中选优,以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公务员队伍保持生机和活力,从整体上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素质,提高行政效率。竞争的目的是为了择优,而择优的前提是必须存在竞争。竞争择优是公开平等的目的和必然结果。 (四)法治的原则 即公务员管理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监督与激励并重原则 (一)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 无论是从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需要,还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工作作风问题,都需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 (二)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

公务员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或抑止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职位分类:是将职位按其工作的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工资待遇等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3.公务员录用: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用考试和考核的方法,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4.公务员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5、公务员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行政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结果是解除了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 6、公务员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7、公务员培训: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养和训练。 8、公务员考核制度: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作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任用、培训、晋级增资等的依据制度。 9、公务员纪律: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准则,是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用以保障公务员按其职责履行义务,保障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10、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原处理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 11、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12、国家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 13、作为的义务:就是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设定的公务员必须作一定行为的义务。 15、奖励:是借助于人的进取心理和荣誉心理起作用的,他通过肯定人的一定行为和贡献,满足人的一定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调动其积极性,并以此激励其他人员积极向上,争做贡献。 16、公务员的任职是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其任免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或聘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18、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岗位,从而产生、变更成消灭公务员职务活动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19、公务员的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 20、公务员的工资:是指国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给公务员个人消费品的货币表现。 21、公务员的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和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3.公务员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5.品位分类是以人为分类对象,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的人事分类制度。 6.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7.公务员的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9.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指任免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任职条件,在其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用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10.选任制就是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由法定选举人投票,经多数来确定公务员任职或免职的任用方式。11.委任制是由任免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其辅助人员或是执行人员担任一定公务员职务或是免去其现任职务的用人方式。 12.聘任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通过聘用合同任用与管理工作人员的方式。 13.公务员奖励是指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着工作业绩或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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