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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NJ-NB-0901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设备档案是各种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以及进行技术性能开发的不可缺少的材料,是中心的重要技术储备。为了加强本站档案管理,既确保设备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又要便于借阅利用,使档案资料充分发挥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设备档案的形成和归档

1. 凡人民币一千元以上购置的仪器、设备,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护、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磁盘,以及随机材料均属仪器设备档案,都必须由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

2.办公室是设备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汇总部门,配有文件资料档案人员集中管理本站的设备文件材料。从申购设备到验收完毕,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的管理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均归检测室与办公室负责收集、积累,过程结束后移交文件资料管理员。

3. 检测室与办公室应将设备到货日期的计划提前通知文件资料管理员,以便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工作。

4. 设备到货后,检测室与办公室应通知文件资料管理员,文件资料管理员到场后方可开箱验收,以监督、检查、指导设备随机文件材料的清点、验收工作。

5.检测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设备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管理工作,实验人员要爱护设备的技术文件,对设备的使用、维修、改造做

到有活动就有完整的记录,确保设备文件的完整、系统、准确。

二. 仪器设备档案的归档范围

1. 采购仪器设备的归档范围

(一)计划、选购阶段

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电文。(二)开箱验收阶段

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

(三)安装、调试阶段

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四)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

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

(五)改造、更新阶段

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文件。

三、设备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1、设备档案的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思想管理的原则,确保设备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所有设备档案由档案室集中保管

一套,使用单位可借阅或自行复印。

3、设备档案应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分类、编目、建账。

4、档案的借阅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档案室保管的设备档案凭工作证借阅,秘密级以上的经该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借出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一般情况下,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借阅的档案,不得损坏、丢失,归还时交档案人员当面点清。

5、使用单位保管的档案借阅时也应办理登记手续,以便管理。

6、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单位复印。

7、仪器、设备报废后,采购设备的档案也要鉴定销毁。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强化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本制度中的档案,是指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的总和, 是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目的:在工程管理及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由项目部管理的工程文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归档等一系列相互 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遵循原则:应当遵循“及时整理,分类清晰,检索方便,收发有据。” 的原则。 第五条保密原则:档案管理过程中需做到合理利用,并注意适度保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条归口部门:工程中心为项目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助理为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人(项目兼职档案管理员);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部门,综合部档案主管为本制度执行监督人。 第二章工程档案收集、分类、整理 第一条工程档案收集管理依据:《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万国公司档案管理作业指引》。 第二条项目档案分类整理及编号管理:工程中心工程助理负责按照公司作业指引要求整理、编号。2.2附表

第三条档案交接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形成的档案向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单, 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任何档案。交接人员如未按规章制度办 理交接手续,每发现1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2分,如今后出现档案原件缺失的, 发现一次,交接人扣2分,部门领导扣4分。 第四条与其他部门共同参与事项所形成的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部门资料备查交接工作。 第五条移交归档管理:分即时存档、短期非即时存档、长期非即时存档三类,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盖章备案时直接移交归档;短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 备案盖章后3-5个工作内完成后续工作移交归档,超过约定归档时间的,每延迟1 天扣0.5分(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不扣分,但必须在障碍解除后7天内完成移交), 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记录表;长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基本指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 位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形成的施工管理资料,在项目竣工验收时2个月内移交公司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批: ****项目经理部 20**年**月

目录 一、资料归档范围 (1) 二、资料员职责 (1)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 四、工程技术资料借阅 (2) 五、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的接收、登记 (3) 六、变更图纸的处置 (3) 七、资料档案的管理 (3) 八、资料档案要求 (4) 九、资料档案的保管 (4) 十、施工日志填写办法 (4) 十一、处罚制度 (6) 十二、资料相关记录表式 (6) 十三、工程竣工资料档案移交 (7)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项目部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归档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资料员职责 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项目部的有关制度,严守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项目部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档案管理)科技档案整理方法

第一节科技档案 一、科技档案的定义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规定:科技档案是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从事生产、科研、基建及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科技文件材料。 二、科技档案的特点 1、专业性 2、多样性 3、成套性 三、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料的区别 1、反映对象不同 (1)科技档案:本单位科技活动的直接记录 (2)科技资料:外单位科技活动的记录 2、来源不同 (1)科技档案:是由本单位的技术部门形成的原始记录 (2)科技资料:从本单位以外收集、交换、购买来的

3、作用不同 (1)科技档案:依据与凭证作用 (2)科技资料:参考与借鉴作用 第二节科技档案的收集归档 一、收集方法 一列入、一同步、一参加、一把关 1、一列入:明确基建、设备、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的岗位职责,即把科技档案的收集、积累、移交归档工作列入该科室的职责范围,并责任到人。 2、一同步:科技档案的收集工作与基建、生产、科研、设备管理活动同步进行。 (1)事前介入。在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对科技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立卷人、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作为科技档案接收时的依据。 (2)事中监督。本单位要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有关单位(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科技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移交工作,做到边施工边收集边整理。

3、一参加:档案人员参加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会和设备开箱,覆行签字手续,并对现场形成的文件材料和设备开箱后的随机材料进行现场收集。 4、一把关:把好外出人员带回材料的收集关 围绕基建项目、设备选购等活动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带回的各种文件要及时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并由档案部门签字后,才能报销差旅等有关费用(此项规定可纳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把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关)。 二、归档范围 三、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内容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3、文件材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书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否则必须复印。 4、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图纸应折叠或A4(297×210mm)幅面,所有竣工图均应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图标栏露在外面,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 6、组卷所用的各种目录、表格、封面(底)、卷盒一律采用档案行政部门监制的产品。 四、归档时间 (一)基建档案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 设备档案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 设备档案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电管理部,主要应做好的工作是:资料来源的组织工作;归集记录工作;资料加工分析工作;归档审定工作以及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设备的档案应分三级保存。分别为机电管理部、使用设备的项目单位、使用设备的车间。机电设备管理员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对设备档案的管理包括资料借阅和审批手续等。 第三章(主题释意与说明) 第四条 有关设备档案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员负责将本部门(单位)机电设备逐台建立设备档案及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设备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3、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4、设备大、中修理施工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5、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6、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7、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8、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9、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10、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11、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 维护保养项目等)。 12、设备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 验收规范等)。 13、其他资料。 第六条 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有关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设备制造图、备件图册、设备档案袋、设备改装图纸、修理工具图册及设备维修、使用等。 第四章(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单位)负责图纸资料的收集工作,将设计通用标准、

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技术文档在整个工程建设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管理员职责 2.1负责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2、坚持平时整理。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第三条: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范围 凡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 3.1工程项目前期立项报建批文 3.2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或通知单 3.2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投标资料 3.4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签证、涉及质量及变更的工程管理函3.5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3.6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内部联系单 3.7各专业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 3.8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各种政府部门验收批文 第四条: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做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条规定。 4.1 工程文件接收 4.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4.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员。 4.1.3档案资料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移交单位补发。 4.1.4档案资料员对接收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登记帐4.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4.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4.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4.2.1关于工程文件资料发放,由档案资料员根据上级领导审定的资料分发表进行发放,如对外单位,则根据相关合同规定的份数分发,如施工单位,不足部份由施工单位委托资料员向设计单位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4.2.2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1业务目标 规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收集、编制、归档和利用,为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设施保障。2业务风险 2.1没有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可能造成工程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明确,影响工作效率; 2.2建筑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不当,可能造成基础设施的资料信息缺失,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带来困难。 3业务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建设工程的实际状况。 本制度适用于XX下属所有业务板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 4相关规定 4.1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4.1.1建设工程项目组为该项目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在工程招标中,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提供相应工程文件的套(份)数量、质量要求、提供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整理归档要求和违约责任。 3)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组卷和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相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进行收集和归档。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对工程文件档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工作。 4.1.2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由项目组及时报送各运营中心办公室存档、验收,并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1.3各建设单位项目组应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服务、监督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投资发展部对该项工作进行服务、督导、检查。

(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R G14.1-1999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1999年3月12日发布1999年3月12日实施 燃气技术咨询委员会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 (1) 第三章科技档案分类编号办法 (2) 第四章科技档案的保管和统计 (7) 第五章科技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9) 第六章科技档案的利用和保密 (10) 第七章科技文件材料复制和发放 (11) 附录A 科技档案管理网络 (13) 附录B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14) 附录C 科技档案案卷质量要求与案卷整理方法 (23)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Q/SR G14.1-1999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深圳市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而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科技档案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集团公司深燃字[1997]53号文《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更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保证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地收集归档,以利于档案信息的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促进和服务于集团公司的经济发展,科学进步,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工作遵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原则。服从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检查考评。 第三条集团公司由总工程师主管科技档案情报工作。科技档案情报管理应形成网络、详见附录A《燃气集团科技档案情报管理网络图》。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和基层档案员应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管理工作。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期限 第四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详见附录B《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第五条文件材料归档时间 一、各项技术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3月末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案卷,属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建档保存的由有关部门及二级公司负责人审定后,交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归档。属部门及二级公司建档保存的,应交本单位专(兼)职档案员归档。 二、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技术文件、图样,大工程六个月,小工程三个月内向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归档。改建、扩建工程,其修改、补充项目的技术文件、图样,应随时向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归档。 三、管线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交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二级科技档案室)归档。(南油、宝安、龙岗地下管线部份交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户内部份二级科技档案室自存) 四、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后,随机文件材料立即向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归档。 五、产品通过鉴定合格后,限在一个月内向二级科技档案室归档。产品创优或获奖后随时归档。 工艺工装图样及技术文件,经过工艺验收签字后一个月内向二级科技档案室归档。 六、设计任务完成后及时向二级科技档案室归档。 七、摄录人员收集的声像材料及时向集团公司科技档案情报室归档。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设备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设备档案资料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公司设备动力科,主要应做好的工作是:资料来源的组织工作;归集记录工作;资料加工分析工作;归档审定工作以及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2.2 设备的档案资料应统一存放于公司档案室。除了设备动力科可保留部分常用设备资料(主要应为复制件),凡是需用资料的部门均应到档案室借用。公司档案室管理员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对设备档案的管理包括资料借阅和审批手续等。 3.主题释意与说明 3.1 有关设备资料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将全公司生产设备逐台建立设备资料袋及设备资料的管理工作。 3.2 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3.2.1 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3.2.2 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3.2.3 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3.2.4 设备大、中修理施工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3.2.5 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3.2.6 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3.2.7 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3.2.8 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3.2.9 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工程档案制度 工程档案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及制度样本

工程资料管理内容及流程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大至分为三大类: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2、施工阶段资料收集及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备案及档案移交备案; 一、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1.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4.建设用地批准书 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8.水文地质勘察报 9.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 10.规划设计文件 11.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12.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人防、环保、消防等) 批准文件或协议 1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4.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15.施工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6.监理委托合同 1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包括附件) ;

18.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1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21.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2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23.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24.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25.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26.图纸会审纪要; 27.施工承包合同( 副本) ; 28.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29.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0.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二、施工阶段资料收集及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相关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含附件) 2)环保部门验收准用文件复印件 3)消防部门验收准用文件复印件 4)电梯验收检验报告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单位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汇总表 7)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农民工登记表

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中电投峡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档案的管理,规范科技档案的归档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科技档案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科技档案是生产技术、基本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录音、录像带等(特别是电子文件)科技文件材料。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部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公司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公司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公司的档案,负责公司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公司生安部负责公司科技档案的业务指导和销毁审第五条.批工作。 第四章管理原则 第六条科技档案是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生 产建设中专业性、技术性、服务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都应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加强领导。 第七条公司科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专库专人保管。第八条科技档案工作内容包括收集、整理、分类、保管、 利用和统计等,要求做到档案案卷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科技档案管理的科 学化、现代化。 第十条档案库房必须牢固,配备空调机、去湿机、排气扇、温湿度计等设备,库房符合“八防”要求。 第十一条科技档案,应按照《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和分类表,进行分类组卷,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 第五章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公司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 执行,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科技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三条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

(完整版)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第1版签发: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生产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公司设备技术档案是指与本公司设备相关的所有应当归档保存的设备图纸、设备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照片等技术资料。1.3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设备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生产部设立专门的文件柜统一放置,有设备管理人员兼职管理。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 2设备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台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完毕,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以每台设备为单位,将所有的技术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设备主管审查后及时放入相应的文件柜内。 2.2 项目部向生产部移交设备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形成技术资料交付清单并签字确认,交付清单归档备查。

2.3 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须通知生产部设备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 3.2.科学地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负责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收集,进行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5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设备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 认真做好设备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 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生产部部长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设备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桥主体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职责工 程管理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大桥主体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要求; (二)监督各参建单位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交(竣)工验收阶段,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交(竣)工资料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中心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 经验的机构成立的负责档案资 料管理的专职机构。该中心将负责管理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并在管理局的授权与监督下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档案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其职责主要是: (一)对***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订《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划》、《***大桥主体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大桥主体工程各种建设、

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稿)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本规定 (4) 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6) 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 (9) 第五章案卷的编目与装订 (17) 第六章归档文件的管理、验收、移交 (20) 第七章附则 (23) 第八章汇表与附件 (2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 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本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特制定《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以 及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地铁等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 档。 四、工程文件的编制要及时、有效,要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文件 的管理要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文件的验收要系统、规范,服务于工程的验收;文件的归档要有序、完整,要便于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改扩建和城市建设阶段的查阅。 五、名词解释: 1. “南京地铁”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及其依法指定的委托管理单位。 2.“建设单位”指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生产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设备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设备档案资料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公司设备动力科,主要应做好的工作是:资料来源的组织工作;归集记录工作;资料加工分析工作;归档审定工作以及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2.2 设备的档案资料应统一存放于公司档案室。除了设备动力科可保留部分常用设备资料(主要应为复制件),凡是需用资料的部门均应到档案室借用。公司档案室管理员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对设备档案的管理包括资料借阅和审批手续等。 3.主题释意与说明 3.1 有关设备资料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将全公司生产设备逐台建立设备资料袋及设备资料的管理工作。

3.2 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3.2.1 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3.2.2 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3.2.3 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3.2.4 设备大、中修理施工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3.2.5 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3.2.6 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3.2.7 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3.2.8 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3.2.9 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3.2.10 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3.2.11 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3.2.12 设备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等)。 3.2.13 其他资料。 3.3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有关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设备制造图、备件图册、设备档案袋、设备改装图纸、修理工具图册及设备维修、使用原始等。 4.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

工程项目部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体育场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1.目的 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因此搞好施工资料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定对施工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可追溯性,以及能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长城杯”、鲁班奖“等评优活动对资料的要求。 2.适用范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与管理、技术、测量、物资、施工、试验、质量、等有关的文字、图表、照片、电子资料。 3.编制依据 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2《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资料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3《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3.4《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为DBJ01-51-2003) 3.5《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3.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3.7《北京市**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指南的通知》 4.资源配备 4.1人员设置: 4.1.1总工办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要求具有从事资料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以及创建长城杯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经历。

4.1.2各分部及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资料管理人员,要求具备专业的学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施工资料填写等相关业务,明确资料的填写要求。 4.2计算机配备:所有施工资料均要求实行计算机管理,各分部均要配备资料专用计算机。工程资料软件统一使用由中国****建筑科学院开发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件”。 5.职责 施工资料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5.1项目总工办 项目总工办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行使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能:主持建立施工资料管理体系;制定规范资料管理的相关文件;指导项目部各分部做好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移交;对施工资料的形成是否按程序执行及资料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各分部移交施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5.2各分部(土建分部、钢结构分部、装饰装修分部、机电分部) 各分部是施工资料形成的具体实施者,负责其分管专业范围内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移交,并对施工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有效性负责。 5.3施工资料管理员 各分部的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本分部所形成的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必须保证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作好施工资料各阶段的把关工作,避免或减少不合格资料流入资料管理的最后环节。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是为适应公司新的组织架构,明确资料管理程序,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各项目经理部按此资料管理办法执行。 目录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施工前期工程资料管理 4 第四章施工中工程资料管理 5 第五章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资料管理 6 第六章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1 第一章总则 1.1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组织架构,明确资料管理程序,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第二条 工程资料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等内容。 1.3第三条 工程资料是建筑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4第四条 工程资料涉及的内容比较多,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有些工作需要项目部各成员配合做,资料管理不仅是资料员一人管理,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参于管理,重要资料做到多方收集、集中(项目资料室)保存。

2第二章管理职责 2.1第五条 公司工程部 1、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体系,设立资料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内部工程资料管理的交流,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3、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4、负责对竣工工程资料进行审核,按期移交所属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 5、不定期的组织部门会议,传达公司精神,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帮扶配合各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最终圆满交付。 2.2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 1、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工程部制定的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资料员应持有效的资料管理岗位证书上岗。 2、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资料的安全。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工作。 4、项目部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自己管理的所有工程资料(包括施工日志)移交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工程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5、项目部与外单位或本单位签收与发放的各种文件,需用收发文本签字登记,且必须收集、保存好收发文本并完整交于公司工程部。 3第三章施工前期工程资料管理 3.1第七条 公司工程部应组织项目经理部配备资料管理人员,成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资料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目标,并分解到相关岗位,做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管理有据。 3.2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一周内,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结合地方、行业及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资料管理计划》。

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善,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在各项业务领域中所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发往公司的有关文件材料;外单位发给本公司的有关文件材料。 三、职责 1、公司分管档案工作的副经理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领导,领导制订和修改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及参与档案签订工作;负责审批销毁档案清单及特别档案查(借)阅、复制;对因公司档案工作不力,给公司、社会和国家造成损害负领导责任。 2、档案室对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统计等全面工作负责;对因失职导致公司档案失收、因保管不善造成公司档案丢失或损坏负责;对应及时提供档案而不能及时提供而贻误工作负责。 3、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对由本部门和个人提供归档的文件材料的

质量(既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对丢失、损坏应归档文件材料负责;对档案签订时发现已归档文件材料中不准确、不完整之外负责纠正、补齐。 5、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员(兼职)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因失职造成本部门应归档文件材料丢失、损坏负责。 四、管理程序 1、档案材料收集 1)、公司各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规定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公司非常规活动中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档案室负责接收各部门部归档的文件材料。 2)、各部门应确定专人为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收集员(兼职)负责本部门的归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及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的基本要求如下: ·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清晰;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部门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定; ·照片型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底片、照片、说明齐全,底片与照片的影像相符;

(完整版)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doc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 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 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 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 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 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 / 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 / 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 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 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 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关于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6年5月15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档案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好档案科技成果的交 流、应用和推广,推动档案科技进步,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管理的档案科技成果范围是: (一)在档案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的发现、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的科学研究成果; (二)在档案书写材料、档案信息存贮材料、档案装具及其他档案专用设备研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三)在褪变破损档案修复、档案有害生物防治、档案保管环境监控等方面取得的保护技术成果; (四)在档案信息存贮、编目、统计、复制、检索等方面取得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成果; (五)在档案工作标准化、档案科技信息工作、科技档案管理理论、方法及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六)为档案事业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取得的软科学成果; (七)档案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技术部负责管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国家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它重大的档案科技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档案科技成果的管理。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协助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档案科技成果的管理。 第四条各级档案部门科技管理机构应切实做好档案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登记、建档、统计、推荐、奖励、保密、交流和应用推广等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及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在本地区、本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成果登记,同时向国家档案局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登记备案。 (一)向国家档案局登记备案的档案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登记表》(附件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或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审核汇总后,连同《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二),每半年一次统一报送国家档案局(一式二份)。 (二)国家档案局对收到的符合条件的档案科技成果,按申报在先的原则予以登记,并在国家档案局有关刊物上公布。经公布的档案科技成果,是国内首创查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档案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分别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软科学成果评审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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