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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 条本规程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

汽水两用锅炉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水容量小于30L 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和原子能锅炉。

第3 条各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锅炉安全监察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 条本规程的规定是锅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果与本规程的规定不符时,应以本规程为准。

第5 条进口固定式蒸汽锅炉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也应符合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如与本规程基本要求不符合时,应事先征得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6 条有关单位若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等新技术,如与本规程不符时,须将所做试验的条件和数据或者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依据送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7 条锅炉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锅炉的结构应符合本规程第四章的要求。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应按《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或《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进行计算和校核。第8 条锅炉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1. 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2. 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 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5. 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6. 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 的锅炉,至少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 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

2. 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 热膨胀系统图。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 的锅炉,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 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2. 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汽水系统图;

4. 各项保护装置整定值。

第9 条锅炉产品出厂时,应在明显的位置装设金属铭牌,铭牌上应载明下列项目:

1. 锅炉型号;

2. 制造厂锅炉产品编号;

3. 额定蒸发量(t/h )或额定功率(MW);

4. 额定蒸汽压力(MPa);

5. 额定蒸汽温度(°C);

6. 再热蒸汽进、出口温度(C)及进、出口压力(MPa ;

7. 制造厂名称;

8. 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

9. 锅炉制造监检单位名称和监检标记;

10. 制造年月。对散件出厂的锅炉,还应在锅筒、过热器集箱、再热器集箱、水冷壁集箱、省煤器集箱以及减温器和启动分离器等主要受压部件的封头或端盖上打上钢印,注明该部件的产品编号。

第10条锅炉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 的锅炉,可参照《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六册TJ231 (六)《破碎粉磨设备、卷扬

机、固定式柴油机、工业锅炉安装》的有关规定。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 2.5MPa的锅炉,

可参照SDJ24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级篇)》的有关规定。

第11条锅炉在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如发现受压部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报告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机构对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第12 条锅炉安装质量的分段验收和水压试验,由锅炉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用进行。总体验收时,除锅炉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外,一般还应有安全监察机构派员参加。

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应将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等,移交

使用单位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第13 条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逐台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第14 条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对司炉工人进行管理。无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锅炉不和投入使用

第15 条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的使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应按《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6 条锅炉的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

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的结构型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认真执行。

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制订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对具有自

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定期对自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

第17 条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锅壳)、炉胆、回燃室、封头、炉胆顶、管板、下脚圈、集箱的更换、挖补、主焊缝的补焊、管子胀接改焊接以及大量更换受热面管子等,应有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修理的技术要求可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修理完工后,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将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修理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内。

第18条在用锅炉修理时,严禁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受压元件。采用

焊接方法修理受压元件时,禁止带水焊接。

第19条锅炉及其受压元件的改造,施工技术要求可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提高锅炉运行参数的改造,在改造方案中必须包括必要的计算资料。由于结构和运行参数的改变,水处理措施和安全附件应与新参数相适应。

第20条锅炉改造竣工后,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将锅炉改造的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

工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内。

第三章材料

第21条锅炉受压元件所用的金属材料及焊接材料等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材料制造单位必须保证材料质量,并提供质量证明书。金属材料和焊缝金属在使用条件下应

具有规定的强度、韧性和伸长性以及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和抗腐蚀性能。锅炉受压元件修理用的钢板、钢管和焊接材料应与所修部件原来的材料牌号相同或性能类似。

第22条制造锅炉受压元件的金属材料必须是镇静钢。对于板材其20C时的伸长率3 5应不小于18%对于碳素钢和碳锰钢室温时的夏比(“ V”形缺口试样)冲击吸收功不低于27J。

第23条用于锅炉受压元件的金属材料应按如下规定选用:

1. 钢板

表3--1锅炉用钢板

注:①用于额定蒸汽压力超过0.1 Mpa的锅炉受压元件时,元件不得与火焰接触。

②应补做时效冲击试验合格。

③制造不受辐射热的锅筒(锅壳)时,工作压力不受限制。

2. 钢管

注:①要求使用寿命在20年内,可提高至450C

②在强度计算考虑到氧化损失时,可用到620C。

3. 锻件

注:①不与火焰接触锻件,工作压力不限。

②除各种形式的法兰外,符合下列要求的空心圆筒形管件可用表中相应钢号轧制或锻制圆钢经机加工而成;

a. 碳素钢管件外径不大于160mm合金钢管件或管帽类管件外径不大于114mm;

b. 加工后的管件经无损探伤合格;

c. 管件纵轴线与圆钢的轴线平行。

4. 铸钢件

表3-4锅炉用铸钢件

注:①不得用灰铸铁制造排污阀和排污弯客

②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的锅炉及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300C的过热器,其

放水阀和排污阀的阀壳可用上表中的可锻铸铁或球墨铸铁制造。

③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的锅炉的方形铸铁省煤器和弯头,允许采用牌号不低于HT150的灰铸铁。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锅炉的方形铸铁省煤器和弯头,允许采用牌号不低于HT200的灰铸铁。在制造厂内,应对省煤器上使用的铸铁部分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应等于锅炉工作压力的2.5 倍。

④用于承压部位的铸铁件不准补焊。

6?紧固零件

表3-6锅炉用紧固零件

注:螺母材料的硬度应低于螺柱(栓)材料的硬度。

7. 拉撑件

锅炉拉撑件使用的钢材必须为镇静钢,且应符合GB715《标准件用碳素钢热轧圆钢》的

规定或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20钢的规定。板拉撑件应是锅炉用钢。

8. 焊接材料

焊接受压元件使用的焊条应符合GB/T5117《碳钢焊条》、GB/T5118《低合金钢焊条》、

GB983《不锈钢焊条》的规定;焊丝应符合GB4242《焊接用不锈钢丝》、GB/T8110《气体保

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10045〈〈碳钢药芯焊丝》、GB/T14957《熔化焊用钢丝》、

GB/T14958〈〈气体保护焊用钢丝》的规定;焊剂应符合GB5293〈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GB12470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的规定。

第24条锅炉受压元件代用的钢板和钢管,应采用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相近的锅炉用钢

材。

锅炉受压元件和重要的承载元件的材料代用应满足强度和结构上的要求,且须经材料代

用单位的技术部门(包括设计和工艺部门)同意。

采用没有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钢材代用时,代用单位应提出技术依据并报省级安

全监察机构审批。

第25条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除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外,还应报原图样审批单位备案。

1 ?用强度低的材料代替强度高的材料;

2. 用厚度小的材料代替厚度大的材料(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锅炉上的

受热面管子除外);

3?代用的钢管公称外径不同于原来的钢管公称外径。

第26条采用研制的新钢号材料试制锅炉受压元件之前,钢材制造厂必须对此新材料的试验工作进行技术评定,参加评定的单位应有冶金、制造、使用、安全监察机构、标准等有

关部门和单位。评定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化学成分。应提供确定化学成分上、下限的试验研究数据。

2.力学性能和组织稳定性。应提供在使用温度范围内(至超过最高允许工作温度

C)温度间隔为20C(有实际困难时,可按50C间隔)的抗拉强度、屈服点并提供伸长率

S 5、断面收缩率2、时效冲击值、室温夏比(“ V”形缺口试样)冲击吸收功、脆性转变温度。

对于工作温度高于350C的碳素钢、低碳锰钢、低碳锰钒钢以及工作温度高于400C的其他合金钢,应提供持久强度、抗蠕变性能以及长期时效稳定性数据。对于奥氏体钢,还应提供抗晶间腐蚀数据。

3. 抗氧化性。对于使用温度高于500C的锅炉钢材,应提供在使用温度下(包括超过

最高允许工作温度20C )的抗氧化数据。

4?抗热疲劳性。应提供在相应温度下的弹性模量(巳、平均线膨胀系数(a)和传热

系数(入)等。

5. 焊接性能。应提供钢材的焊接性能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数据。

6. 钢材的制造工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如冶炼、热卷、铸造或锻轧、成品热处理等资料。

7. 钢材的热加工性能。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如热冲压、热卷、热弯、热处理等资料。

第27条新钢号材料经技术评定得到认可后,锅炉制造厂才可按本规程第6 条规定办理

试制锅炉受压元件手续。

参加试制的锅炉制造厂应将新钢号材料的性能报告、复试报告、工艺试验报告和试制情况报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28 条新钢号材料批量生产前,必须进行产品鉴定。该鉴定应有冶金、制造、使用、安全监察机构、标准等部门的代表参加。

新钢号材料的制造厂应将鉴定意见、试用情况和成批生产的钢材质量稳定性情况报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29 条锅炉受压元件采用国外钢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钢号应是国外锅炉用钢标准所列的钢号或者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性能与国内允许用于锅炉的钢材相类似,并列入钢材标准的钢号或成熟的锅炉用钢钢号。

2. 应按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验收。对照国内锅炉钢标准如缺少检验项目,必要时还应补做所缺项目的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 首次使用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和成型工艺试验,满足技术要求后才能使用。

4. 锅炉强度计算应采用该钢材的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所规定的性能数据进行。

5. 未列入标准的钢材或已列入标准的电阻焊锅炉管,应经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30 条钢材生产单位生产国外钢号的钢材时,应完全按照该钢号国外标准的规定进行生产和验收,批量生产前应通过产品鉴定。

第31 条用于锅炉的主要材料如锅炉钢板、锅炉钢管和焊接材料等,锅炉制造厂应按有

关规定进行入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 锅炉的主要材料如原始质量证明书齐全,且材料标记清晰、齐全时,可免于复验。

对于质量稳定并取得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产品安全质量认可的材料,可免于复验。否则,不能免于复验。

第32 条锅炉制造、安装和修理单位必须建立材料保管和使用的管理制度。锅炉受压元件用的钢材应有标记。用于受压元件的钢板切割下料前,应作标记移植,且便于识别。

第33 条锅炉受压元件用的焊接材料,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存放、烘干、发放、回收和回用管理制度。

第四章结构

第34 条锅炉结构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各部门在运行时应能按设计预定方向自由膨胀;

2. 保证各循环回路的水循环正常,所有受热面都应得到可靠的冷却;

3. 各受压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

4. 受压元、部件结构的形式、开孔和焊缝的布置应量避免或减少复合应力和应力集中;

5. 水冷壁炉膛的结构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6. 炉墙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7. 承重结构在承受设计载荷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防腐蚀性;

8. 便于安装、运行操作、检修和清洗内外部;9. 燃煤粉的锅炉,其炉膛和燃烧器的结构及布置应与所设计的煤种相适应,并防止炉膛结渣或结焦。

第35 条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 的锅炉,锅筒和集箱上应装设膨胀指示器。悬吊式锅炉本体设计确定的膨胀中心应予固定。

第36条对于水管锅炉,在任何情况下锅筒筒体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6mm当受热面管

与锅筒采用胀接连时,锅筒筒体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是12mm。

第37条对于锅壳锅炉,当锅壳内径大于是1000mm时,锅壳筒体的取用壁厚应不小于

6mm当锅壳内径不超过去1000mm时,锅壳筒体的取用壁厚应不小于4mm

第38条锅壳锅炉的炉胆内径不应超过1800mm其取用壁厚应不小于8mm且不大于22mm当炉胆内径小于或等于400mm时,其取用壁厚应不小于6mm卧式内燃锅炉的回燃室,其壳板的取用壁厚不应小于10mm且不大于35mm

卧式锅壳锅炉平直炉胆的计算长度应不超过2000mm如炉胆两端与管板扳边对接连接

时,平直炉胆的计算长度可放大至3000mm。

第39 条喷水减温器的集箱与内衬套之间以及喷水管与集箱之间的固定方式,应能保证其相对膨胀,并能避免共振,且结构和布置应便于检修。

第40 条水管锅炉锅筒的最低安全水位,应能保证下降管可靠供水。锅壳锅炉的最低安全水位,应高于最高火界100mm对于直径小于或等于1500mm卧式锅壳锅炉的最低安全水

位,应高于最高火界75mm。

锅炉的最低安全水位应在图样上标明。

第41 条凡属非受热面的元件,如由于冷却不够,壁温可能超过该元件所用材料的许用温度时,应予绝热。

第42 条集箱和防焦箱上的手孔,当孔盖与孔圈采用非焊接连接时,应避免直接与火焰接触。

第43 条装设空气预热的燃油锅炉,尾部应装设可靠的吹灰及灭火装置。燃煤粉锅炉在炉膛和布置有过热器、再热器的对流烟道,应装设吹灰器。

第44 条装有可分式铸铁省煤器的锅炉,宜采用旁路烟道或其他有效措施,同时应装设旁通水路。

装有不可分式省煤器的锅炉,应装设再循环管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锅炉启动点火时省煤器烧坏。

第45 条膜式水冷壁鳍片与管子材料的膨胀系数应相近,鳍片管(屏)的制造和检验应符合

JB/T5255 《焊制鳍片管(屏)技术条件》,鳍片宽度应保证鳍片各部分在锅炉运行中的温度不超过所用材料的许用温度。

小型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小型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3 页

小型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蒸汽锅炉是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设备之一。锅炉房是我单位的一个要害部位。蒸汽锅炉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点。如管理不善,就会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生产中断,给学校和国家带来严重损失。因此每个司炉及维修人员在工作中时刻保持高度责任心,保证锅炉正常运行,严格遵守。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司炉工岗位制,发挥互助友爱的精神。 二、搞好锅炉及设备的保养,经常保持锅炉房整洁,注意力争节约煤、水、电。 三、在锅炉运行中保持规定压力、温度,不得超压。要注意辩别假水位。牢记管道系统,阀门分布位置及运行中的开阀状况。开闭阀门时应在手轮的侧面逐渐开或闭。时刻关注老锅炉运行失常和事故前兆,应了解其发生原因及预防处理方法。必要时采取紧急停炉和紧急处理。牢记配电盘各按钮作用,停炉时不留有余压并切断总电源。 四、鼓风机吸风口、引风机、连轴器传动部分附近,要特别小心注意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司炉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违者罚款处理。 五、认真选煤,防止易爆物〈如雷管等〉危险物品入炉。冬季刨煤防止冻煤层塌落砸伤。运煤防止碰、扭、压伤,使用工具平时排列整齐。 六、配电盘周围严禁堆放金属及易燃易爆物,并注意防尘,注意防火。要按时排污,及时清理除尘器里的烟灰。 七、锅炉运行中如发生故障或电火等情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班长。 第 2 页共 13 页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13最新版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3最新版 第160条压力表选用的要求如下: 1、选用的压力表,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 2、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 3、压力表盘刻度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第161条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的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第162条压力表的安装要求如下: 1、装设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且应避免受到辐射热、冻结或震动的不利影响。 2、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三通旋塞或针形阀,三通旋塞或针形阀上应有开启标记和锁紧装置;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 3、用于水蒸气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有存水弯管。 4、用于具有腐蚀性或高粘度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能隔离介质的缓冲装置。 第163条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距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的允许误差。 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 5、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 6、其他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第164条压力容器用液面计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压力容器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和温度正确选用。 2、在安装使用前,低、中压容器用液面计,进行1.5倍液面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高压容器的液面计,应进行1.25倍液面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 3、盛装0℃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应选用防霜液面计。 4、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面计,应选用夹套型或保温型结构的液面计。 5、用于易燃、毒性程度为极高、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应有防止泄漏的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

第七章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 一、本章结构及主要变化 本章共有6节,由“7.1基本要求”、“7. 2燃烧设备及系统”、“7. 3制粉系统”、“7. 4汽水系统”、“7.5锅炉水处理系统”、“7.6管道阀门和烟风挡板”组成。本章主要变化为: ●增加了燃烧设备及燃烧系统的要求; ●增加了煤粉锅炉制粉系统的要求; ●增加了锅炉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内容和要求。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锅炉的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配置提出的总体要求。内 容包括:燃烧设备及系统、制粉系统、汽水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管选阀门和烟 风挡板等设备及系统。其配置的原则是,首先强调了与锅炉型号规格相匹配,在满 足锅炉性能的前提下应保证运行安全、节约能源[即:节约燃料(包括点火稳燃用)、降低系统自身电耗]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所称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 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该法 同时指出“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 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解释解释:本条放是对锅炉燃烧系统应当根据锅炉设计燃料进行配置的规定锅炉燃 烧系统包括燃烧方式、炉膛型式、燃烧设备和燃料制备系统。不同的燃料有不同的 燃烧特性。锅炉燃烧系统不与燃料相匹配,将导致燃料燃烧困难、不易燃尽、能耗

●条款解释:本条款主要是对燃烧器安全技术及其型式试验的要求;燃油(气)锅炉 燃烧器是否能够正常运行,不但关系到安全.同时也步及环保和节能。为了保障燃 烧器的安全运行,考虑到环保和节能的要求,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特 种设备安全技术法规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针对燃 油燃气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 料与铭牌要求等做出了规定。其中,对重要的点火装置和火焰监测装置做出如下规 定: 第十三条燃烧器应当设有点火装置,并且能够保证点火燃烧器或主燃烧器的安全点火。 第十四条燃烧器应当设有火焰监则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能够验证火焰是否点燃; ②火焰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能够使其不受外部信号的干扰; ③在点火火焰和主火焰分别设有独立的火焰监测装置的场合,点火火焰不能影响主火焰的检测。 根据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第五、六条的规定,燃烧器在设计定型后,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具有燃烧器型式试验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燃烧器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并且每4年进行一次抽查。型式试验按照《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进行。《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 SG ZR002-200)针对燃油(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试验项目和方法等做出规定,同时对试验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条款解释:本条是燃油(气)燃烧器与上游之间应有手动快速切断阀的规定。需要 时,可以用手动的方法切断燃油(气),切断阀的设置地点应便于操作并能防止误 触、误碰、误操作。 ●条款解释:为了保证安全用气,本条款是对具备燃气系统的锅炉,在燃气供气主营 路上,应当装置具有联锁功能的放散阀组做出的规定。 燃气系统:由气源、输配系统(包括:承压燃气管道系统和调压系统等)和用户三部分组成。三部分组成中缺一者,不认为具备燃气系统。 供气主管路:如释图7-1所示,锅炉房主管路为入室母管和干管,支管为单一终端设备管路。 燃气系统管路上设置放散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35洲与《城镇燃气切断阀和放散阀》,放散阀是一种当某种暂时原因使控制点的压力超过设定值时,即排放一定量的气体的阀。燃气安全放散阀用于监视整体设备各级调压器的出口压力,当超压时可自动开启,释放超压燃气,达到保护下游设备的作用,保证用户的安全用气。放散阀主要实现三个作用(1)超压泄放(超压放散);(2)管路吹扫置换泄放(吹扫放散);(3)管路内泄漏泄放(泄漏放散)。泄放出的气体均通过泄放管排到安全区域。 1.对于超压放散

燃气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三峡全通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一、锅炉房主要设备概述 三峡全通锅炉房现有WNS20-1.25-YQ锅炉6台,配备全自动离子交换器、除氧器各3台以及多级泵9台。 (一)锅炉 型号WNS20-1.25-YQ,共六台。由唐山信徳锅炉公司制造生产,额定蒸发量20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1.25兆帕,额定蒸汽温度194℃,燃料种类为天然气。锅炉机组由锅炉本体、燃烧器、管路、阀门及控制柜等部件组成。本锅炉为三回程湿背式结构,通风方式为正压通风。锅炉配置天然气燃烧器,全自动控制,燃烧性能优良。锅炉本体配有水位自动调节,蒸汽超压报警,低水位报警、停炉,燃烧自动调节及可靠的熄火保护等装置。通风设备鼓风机电机功率75千瓦,电流141.3安培。 锅炉烟气流程:燃料从燃烧器向前喷出,在锅炉炉胆内燃烧与燃尽。高温烟气在转向室内180度转向,流经第二回程烟管换热后,经前烟箱折转180度进入第三回程烟管再次换热,最后经过烟箱、省煤器由烟囱排出。 锅炉房汽水流程:自来水经离子交换器除去水中的钙镁等金属离子成为软水进入软水箱,软水箱的软水由软水泵送人除氧器,除去软水中的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除氧后的水由给水泵送人锅筒加热产生蒸汽至分气缸,由分气缸送至各用汽车间。 (二)燃烧器 型号:DNT1200 燃料:天然气燃气热值:8500大卡/Nm3 燃气压力:10KPa 设计燃气量:1470m3/h 燃气温度:≤40℃ 调节范围:30%-110% 由唐山金沙工贸公司生产制造,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单、性能可靠,以西门子PLC为控制核心,人性化编制了启动、运行程序,只要操作启动按钮即可。 采用多头内混与风散相结合的方法,即空气与燃气分两次混合,保证空气与燃料气充分混合,使燃烧平稳、高效;其自动控制系统采用风门调节比例控制技术,该技术将燃烧与计算机数字技术结合在一起,使燃料量与风量准确配比,充分燃烧,达到最佳效果,既节约了能源,又改善了工作环境。有控制更加准确、

6吨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6吨蒸汽锅炉 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 审核: 审批: 内蒙古东岳金峰氟化工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设备规范 (4) 一.锅炉机组特征 (4) 二.相关参数 (5) 三.水质指标 (6) 四.风机规格 (6) 五.炉排特征 (7) 第二章锅炉机组的启动 (7) 第一节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 (7) 第二节锅炉上水 (7) 第三节点火与升压 (8) 一.点火: (8) 二.机组启动 (8) 三.升压 (9) 第四节供汽 (9) 一.暖管 (9) 二.供汽 (10) 第三章锅炉的运行 (10) 第一节水位调节 (10) 第二节汽压调节 (11) 第三节燃烧调整 (11)

一.燃烧指标 (11) 二.燃烧调整 (12) 第四节清灰 (13) 第五节排污 (13) 一.排污目的 (13) 二.定期排污 (13) 三.排污注意事项 (14) 第六节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4) 第四章锅炉的停炉与保养 (15) 第一节锅炉的停炉 (15) 一.压火停炉 (15) 二.正常停炉 (16) 三.紧急停炉 (17)

第一章设备规范一.锅炉机组特征 1. 锅炉型号:DZL6-1.25-AⅡ 2. 上煤方式:煤斗上煤 上煤机型号:FS6 煤斗容量:0.18m3 提升重量:250kg 提升速度:0.12m/s 配套功率:1.1KW 减速机型号:SGC1.6 减速比:1:44 3. 排渣方式:螺旋除渣 除渣机型号:LX-6; 功率:1.5KW ; 输出转速:4.87 r/min 4. 除尘方式:陶瓷多管除尘 除尘器型号:XTD-Q-6 ; 处理烟气量:18000m3 /h; 除尘效率:95% 5. 省煤方式:省煤器换热 省煤器型号:SMQ 受热面积:31.68m2烟气流通面积:1.51m2 工作压力:1.6MPa 试验压力:2.5MPa 6. 给水设备:清水离心多级泵

蒸汽锅炉岗位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蒸汽锅炉岗位操作规程(最新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蒸汽锅炉岗位操作规程(最新版) 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要领和技术性能。 3提前30分钟交接班,认真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携带齐工具,检查机器各部位性能是否良好及各种零部件是否完好,机油是否到位,检查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4若上面各项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方可做好开机准备。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未处理完之前严禁开机。 1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 1.检查各处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2.检查水泵、鼓风机、引风机、炉排、除渣机等转动是否灵活,润滑油是否按要求加注。 3.压力表、水位计旋塞开关是否正确。

4.检查水位计照明是否正常。 5.检查各阀门填料是否留有余量。 6.机械通风5分钟。 2锅炉上水 1.开启给水泵入口阀门 2.打开给水泵放气阀排出泵体内空气。 3.检查各水、汽系统阀门开关符合上水要求。 4.启动水泵,待压力上升即可开启出口阀门向锅炉供水。 5.给锅炉进合格的软水。 6.上水时注意监视水位计水位。 7.当炉水水位上升至低水位时停止上水。 3点火 3.1点火 1.启动炉排向炉内送煤,煤层厚度100cm。炉排上煤层进到距煤闸板1.5米处停止炉排。 2.将引火木材旧棉纱等置于煤层上,引燃。不可使用强挥发性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li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2年10月23日

前言 2007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的立项计划。2007年9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期间,召开各分小组讨论会议。2008年4月,工作组在杭州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锅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167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12月,工作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第一次征求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笫二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10号文第二次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2010年5月,工作组召开第四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在制(修)订过程中,还多次邀请锅炉厂和电力部门专家召开材料等专题讨论会议。2011年3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2年2月,《锅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报。2012年10月23日,《锅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颁发)、《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发,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发),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等进行整合;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基本保留原来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使之成为我国锅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和出发点;从锅炉发展现有情况和安全监察分类、分级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了锅炉设备分级;结合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网策,吸纳成熟的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成果,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适应当前锅炉技术发展的需要,充分吸纳我国电力、机械、钢铁系统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重点增加大型发电锅炉的有关内容,同时着力调整小型锅炉的安全技术要求;借鉴国外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形成一套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又适合我国国情的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减少行政审批和简化审批程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持续推进技术进步,与时俱进,实时吸收先进科技成果,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特殊问题留有出路和渠道。 参加《锅规》制(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同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元亮童有武张秉昌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编号:SM-ZD-28719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1检查锅炉所有人孔盖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1.2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度指示准确。检查完毕即将省煤器的主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烟道挡板,如无旁烟道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 1.3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1.4检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完好、清洁,水位计照明良好。检查合格后,应使水位计、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1.5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整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检查合格后,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给水管道上的阀门。 1.6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输煤、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升降灵活,煤闸标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翻渣板完整,动作灵活。 1.7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应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颁布日期】19850606 【实施日期】20070701 【修订日期】 【颁布单位】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号】TSGR0003-20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简单压力容器是指结构简单、危险性较小的压力容器。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简单压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二)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组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 (三)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 (四)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 (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 1000MPa·L; (六)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七)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四条本规程也适用与简单压力容器相连接的以下连接件: (一)与外部管道或者装置用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二)简单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三)非受压组件与简单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四)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一)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压力容器; (二)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压缩机缸体等); (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四)灭火器; (五)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六)移动式压力容器。 第六条简单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检测和使用管理应当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七条申请简单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制造单位其产品应当先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合格。 第八条进出口简单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应当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75921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蒸汽锅炉是一种经常处于高温条件下工作的特种设备,操作不当它将有爆炸的危险。为了保障其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单位无关的事情,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并严格酒后和带病上班。 二、密切注视水位和压力变化,做到“燃烧稳定,水位稳定,汽压稳定”。严禁发生缺水、满水事故和超压运行。一旦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烟道式和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1.2.1 锅炉本体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樯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1.2.2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排污管道以及锅炉启动系统等。(2)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和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1.2.3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排放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1.2.4 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锅炉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烧、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1.3 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如下设备: (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升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 (3)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1.4 锅炉设备级别 1.4.1 A级锅炉 A级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3.8MPa的锅炉,包括: (1)超临界锅炉,P≥22.1MPa的锅炉; (2)亚临界锅炉,16.7MPa ≤P<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 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 5.3MPa≤P<9.8MPa; (6)中压锅炉, 3.8MPa≤P<5.3MPa。 1.4.2 B级锅炉

燃油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详细)

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安装、检修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及照明设施; 3、将炉膛清扫干净; 4、敷设热电偶,具体要求: (1)在炉膛2/3深度处; (2)接点嵌在砖缝内10mm; (3)在其上压一块耐火砖; (4)可用直径0.5-1mm的镍铬镍硅热偶丝; (5)自后墙引出,热偶丝应用瓷管套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关闭;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时,不得用烈火烘烤,以免炉墙失水太快而产生裂缝; 2、初期利用自然通风,控制各风门挡板,以利燃烧和烘干尾部炉墙,必要时起动风机强制通风; 3、烘炉时温度要缓慢升高,严禁急速变化、灭火或断火,火焰需分布均匀;

4、锅炉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线; 5、水位计由原来正常水位的1/3升到2/3时,各排污阀排污一次; 6、锅炉出口烟道的排烟温度在烘炉期内,不允许超过160℃,总的烘炉时间约为48—60小时;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班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对水位表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工作;8、冬季烘炉时,要采取防冻措施,要保持锅炉房内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辅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 2、确认热工仪表、声光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处于良好状态。 3、检查喷燃器、锅炉防爆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上、下锅炉筒联接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5、准备好煮炉的药品,现场清扫干净。 6、烘炉后,锅炉应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若烘炉、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此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 7、通知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用器具和药品。 8、拆除烘炉热电偶,安装好炉膛热电偶,封好炉膛人孔。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 事项(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新版) 为了确保燃油燃气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1启动、升压、供汽 1.1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1.1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1.1.2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1.1.3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 1.2启动 1.2.1首先进行炉膛吹扫,引风机抽吸时间通常为10分钟左右,

确保炉膛内没有残余煤气,置换合格,然后点火,送气燃烧。 1.2.2点火完毕后根据所需要的负荷调整燃烧量,锅炉投入正常运行。 1.2.3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2正常运行 2.1水位 2.1.1燃油燃气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 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2.1.2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2.2汽压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洗一次。 2.3安全阀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

2020年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精品

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系统概况: 锅炉房主要保障全院采暖、蒸汽、生活热水供应和医疗消毒用汽。 1、锅炉房主要设备有 (1)采暖系统 两台波纹管换热器及四台激波加热器用于全院采暖;采暖总面积22万平方米。 (2)蒸汽系统 两台20吨蒸汽锅炉用于全院食堂、生活热水、消毒、洗衣等医疗用汽。 (3)水处理设备 两套全自动软水处理器、一个软化水箱,一台除氧器。 (4)加压设备 循环水泵:四台采暖循环水泵。 补水泵:3台锅炉给水泵;2台采暖水补水泵;3台除氧器给水泵。 2、采暖系统 本系统以蒸汽为热源,通过波纹管换热器换热产生一次采暖水,有四台采暖循环水泵(两用两备)加压送至采暖用户,采暖系统配有2台补水泵,采取变频定压补水,确保系统水压力。

二、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1、锅炉启动前的检查 (1)锅炉启动前,必须确认检修工作已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 (3)蒸汽管道保温齐全,各安全门完整良好,检查确认无人后 关闭各孔门。 (5)各风门、阀门杆清洁,开关灵活,开度与实际位置指示正 确,传动装置良好。 (6)水位计清晰,正常水位线及高低水位线标志正确,照明充 足。 (7)汽、水等各管道的支吊架完整牢固,保温良好。 (8)操作平台、楼梯、栏杆完整、齐全,周围(包括设备上) 无杂物和垃圾,各通道畅通,现场整齐清洁,照明(包括事故照 明) 光亮充足。 (9)取样冷却器、除氧器、省煤器等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具备启动条件。 (10)各转动机械油位正常,油质良好,表计齐全,符合启动 条件。 (11)锅炉各部热工检测装置齐全,热工报警良好,各自动及 保护装置具备投入条件。 (12)消防设备应完整好用。 (13)应将分汽缸的凝结水放净,避免发生汽水冲击现象。 (14)控制室内微机和锅炉监视器的测量和开关量数据显示正

燃气蒸汽锅炉操作规程完整

10t/h 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编制:王世锋 校对: 审核:

东营奥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锅炉简介........................................................................................................ 一、WNS 型系列蒸汽锅炉的型号意义 (1) 二、锅炉结构和技术特点 (1) 三、锅炉及除氧器结构介绍 (2) 四、煮炉 (4) 第二部分锅炉使用说明................................................................................................. 一、燃气锅炉的运行 (5) 二、锅炉的升火及升温 (6) 三、锅炉的停炉 (7) 四、锅炉的排污 (8) 五、水位计的冲洗 (8) 六、锅炉水质分析方法 (9) 七、正常运行与管理 (10) 八、锅炉运行中常见事故处理 (11) 九、锅炉辅助设备表 (14) 十、附表:锅炉控制器使用说明 (15)

第一部分锅炉简介 一、WNS 型系列蒸汽锅炉的型号意义 以WNS10-1.25-Y (Q)为例:表示卧式内燃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0t/h ,额定蒸汽压力1.25MPa ,蒸汽温度为饱和温度,燃用油(气)的蒸汽锅炉。 二、锅炉结构和技术特点 1、WNS 系列全自动燃油(气)蒸汽锅炉,采用快装卧式内燃双回程湿背烟火管 锅炉型式。锅炉本体采用下置式波形炉胆,回燃室和波形炉胆、螺纹烟管相连接。高温 烟气火焰在炉胆内进行辐射放热后,经回燃室折向螺纹烟管进行对流传热后,进入前烟箱;高温烟气向后进入节能冷凝器,经充分换热后,最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 2、WNS 系列全自动蒸汽锅炉,采用快装卧式内燃三回程湿背烟火管锅炉型式, 其中1t/h 的锅炉为中心回焰燃烧结构,其余的为顺流燃烧结构。锅炉本体采用下置式波形炉胆,烟气分三个回程,燃料在炉胆内正压燃烧,经过回烟室进入对流螺纹烟管,再 从前烟箱折回对流烟管,再进入节能器进行对流传热,最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烟气三 回程在炉内的停留时间长,利于降低排烟温底,提高锅炉效率。 3、锅炉前烟箱装有活动烟箱盖,拆、装检修方便。锅炉配有整体式燃烧器,具有 启动快,效率高,高度自动化等特点,适用于各种需要提供生活、民用及工业用蒸汽的 地方。 4、锅炉具有超气压保护、水位自动调节、缺水保护、意外熄火停炉保护、程序启 动等完善功能。

260吨锅炉规程内容资料

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岗位操作规程 (YG-260/9.8-M) 1 工作的任务及意义 1.1 本操作法规定了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岗位的任务及意义、工艺过程概述、生产操作方法、不正常情况及事故处理、安全技术要点及保安措施等。本操作法适用于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岗位。 1.2 本岗位的任务是操作控制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该锅炉充分利用粒度小于10mm的混合煤质(烟煤+煤泥+煤矸石),混合煤质按一定比例配比后,由称重皮带式给煤机送入炉膛中充分燃烧,通过辐射换热炉膛四周水冷壁内经除氧的脱盐水,产生饱和蒸汽,进入汽包汽水分离之后,再经过热器过热及喷水减温器减温得到一定压力和温度的过热蒸汽供系统生产使用。 1.3 本锅炉还能充分利用弛放气、煤泥等燃料,实现节约能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260t/h锅炉的运行,可以实现一期装置有备用锅炉,保证系统长周期稳定运行。 2 锅炉的基本特性 2.1 锅炉工作参数 2.1.1 锅炉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蒸发量 260t/h 额定蒸汽温度 540℃ 额定蒸汽压力 9.8Mpa 给水温度 132℃ 锅炉排烟温度 136℃ 排污率≤2% 空气预热器进风温度 20℃ 锅炉热效率 88-91% 燃料消耗量 34.94t/h 一次热风温度 150℃ 二次热风温度 150℃

一、二次风量比 60:40 循环倍率 25~30 锅炉飞灰份额 70% 脱硫效率(钙硫摩尔比为2.5时)≧90% 2.1.2 设计燃料 混合煤质(烟煤+煤泥+煤矸石)分析资料 采用0#(冬季为-10#)柴油作为锅炉的点火助燃用油。 恩氏粘度(20℃时) 1.2~1.67O E 灰份≯ 0.025% 水份痕迹 机械杂质无 凝固点≤ 0 ℃ 闭口闪点不低于 65 ℃ 低位发热值 41000 kJ/kg 硫≤ 0.2 %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管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材料 第三章设计 第四章安装、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第五章定期检验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保证压力容顺的安人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 1.本规程适用于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Pw)(注1)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内直径(非贺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2)大于等于0.25m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注3) 2.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与移动压缩机一本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的储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 (2)容积小于0.25m3的高压容器; (3)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 (4)螺旋板换热器; (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汗沫)压力罐; (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泸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7)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纵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 (8)橡胶待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及承压橡胶模具。 3.本规程适用于上述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 4.本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除本体外还应包括:

(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首环向焊缝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3)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第3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超高压容器。 2.各类气瓶。 3.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4.核压力容器、般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爱莫能助和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各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如烟道式余热锅炉等)。 5.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等到于0.1Mpa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6.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是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不包括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7.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 第4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均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5条本规程是压力容器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压力容器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 锅炉内有无杂场,人孔,手孔是否封好,耐火砖墙及前后拱无严重裂缝和结焦。 2. 锅炉水冷壁管集箱和对流管束应无裂纹和渗漏,变形,下降管绝热无破损。 3. 隔烟墙完整无损,炉排整齐无杂物。 4. 煤层调节板齐平,起落灵活刻度位置指示正确,耐火砖应牢固。 5. 煤槽闸板应开关灵活,严密好用。 6. 烟道内无积灰无杂质,烟道挡板严密,开关灵活,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7. 炉排变速机构应进行变速试车,使炉排运转正常为止。 8. 在炉排运动中,检查炉排运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 各分段风室内无杂物,搬把牢固,开关灵活,位置正确,放灰板严密,开关灵活好用。 10. 所有人孔门,看火门皆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11. 所有的吹灰器都应灵活好用,吹灰控位置正确。 12. 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符合规定,齐全完好。 13. 所有阀门和塞都应开关灵活好用。 14. 各操作部位要有良好的照明。 15. 炉排前挡灰罩完好严密 16. 各种仪表齐全灵敏。 17. 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试车符合要求。

18. 燃料,水源有充足的储备。 二、阀门的检查 1. 所有阀门应完整开关灵活,阀门是否在规定的位置,同时注意检查阀门应无堵板。 2. 检查的同时按规定位置进行调整。 蒸汽锅炉: (1)蒸汽系统—主汽阀门(关)母管戴止阀门(关),炉筒空气阀门(开),炉筒压力旋塞(开),压力放水旋塞(关)炉水取样阀门(关) (2)给水系统—省煤器进出口阀门,旁路阀门及排污阀门(开)直通上水阀门(关)炉筒进水阀门(开) (3)水位计—汽水旋塞(开)放水旋塞(关) (4)排污系统—炉筒排污阀(关),集箱排污阀及炉筒连续排污阀(关) (5)吹灰系统—各阀门(关) 热水锅炉: (1)锅炉共同水管阀门(开) (2)循环泵进出口阀门(开) (3)注水前打开各部门空气,注水阀关闭 (4)排污阀(关) (5)压力表旋塞(开) 3. 上水,通风运煤及除尘设备,生火前要进行全面检查。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锅炉正常运转时要求做到:锅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注意节约用煤。司炉工应该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一、给水要求: 锅炉给水需要进行处理,给水应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二、锅内水位: 经常注意锅内水位变化,使其保持在正常水位±30毫米的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或最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动的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有堵塞情况,应立即进行冲洗。 三、水位表: 每班至少应冲洗水位表一次,使水位表玻璃管保持经常性整洁,确保水位清晰正确可靠,如发现玻璃管垫圈漏水、漏气时应上紧填料。如玻璃模糊不清,或水位线看不明确,虽然冲洗仍没有效时,应予更换。每台锅炉装有两个水位表,若其中一个发现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如两个同时损坏,应立即临时停炉、直至一个水位表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运行。 四、给水设备: 【1】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应在交接班时开车检验,如有故障立即进行修理。 【2】锅炉给水泵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下之饱和温度40℃,如超过规定温度,用接到水箱的再循环管调节水温,保证省煤器不损坏,如发现省煤器与箱壳之间垫料不密封而漏风(可用蜡烛火靠近试验)应用石棉绳嵌紧。 五、蒸汽压力: 经常注意压力变化,尽可能保持锅内压力稳定,勿使气压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 六、压力表: 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视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为了保证压力表的正确性,每年应校验一次,如读数相差超过±2.5%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七、安全阀: 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气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气压一次,作排气试验以校验安全阀的作用。 八、排污阀: 定期排污(每班一次) 九、正常操作: 【1】炉膛内正常燃烧的工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烬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炉膛负压保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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