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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管理问题

公益性岗位管理问题
公益性岗位管理问题

公益性岗位管理问题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主导开发的以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为主要目的,提供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社会公益性工作岗位。是我们国家近几年实行的一项重要的就业援助政策,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可避免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的依赖性,也可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自食其力,劳有所得,也提高了劳动者的社会归属感。目前,这一措施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也积累了非常丰富和有效的管理经验,各地做法也都各有特色,笔者根据工作经验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各级部门参考。

分类管理建议:就业困难群体构成比较复杂,分布比较广泛,目前笔者所在的黑龙江省将就业困难人员分为了十类,这十类人员年龄、性别、学历、劳动技能、失业原因等等情况千差万别,用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管理是不合适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类管理。笔者建议分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公益工勤三类,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规范化管理。建议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定期发布岗位分类指引,对不同部门的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岗位职能等进行统一,分期分批进行有序开发。不同类别设置不同准入门槛,待遇和管理办法也应有所区别。公共服务岗位重点解决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问题,社会管理岗位可根据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精神,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布局、统一规划,公益工勤岗位主要面向大龄失业人员和缺乏劳动技能人员。

公共服务类的岗位特点: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公共服务类岗位是政府职能向基层的延伸,因此这一类岗位标准可高一些,要求可严一些。比如可要求专科以上学历,由省级人社部门组织考试按成绩录取;上岗前需经过系统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培训;岗位

补贴可与职业等级挂钩等等。例如:人社部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民政部门办理低保人员、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

社会管理类的岗位特点:社会化管理涉及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的一些政策和措施。由于这一类岗位具备一定的管理职能,因此应具备初中学历,并且需要学习一些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例如:治安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城市管理协管、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服务人员(法律、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等)。

公益工勤类的岗位特点:非营利性组织或单位可开发一些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辅助性岗位,这一类岗位不必做学历要求,只要具备劳动能力就可以胜任。例如:保洁、保绿、停车看管、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收发、门卫、驾驶、食堂、清洁等)。

岗位开发建议

建议公共服务岗位由省级人社部门开发,社会管理岗位和公益工勤岗位由地方开发,报省级人社部门审批、备案。由省级人社部门根据各地方人口数量、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控制开发总量,实施分期分批配额制开发。地方人社部门负责开发、审核、备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查、公示、录入。

社会管理和公益工勤岗位的建议开发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地方人社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开发资格,审定岗位名称、岗位要求、数量;

2、每年年初地方人社部门将用人单位的申请汇总后制定年度开发计划,报省级人社部门审批;

3、省级人社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地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名额分配给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根据平时登记的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台帐筛选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登记的先后次序依据“平等、自愿”的原则上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数不足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其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调剂或公开招聘。

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查以下事项:

a、所报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b、登录金保工程网查看拟录用人员接受就业援助情况(享受公益岗位补贴已满3年的和以前在公益岗位被辞退的不再录用);

c、查看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与金保工程网是否相符;

d、查验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

5、审查通过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同时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困难人员类别、所在社区;

6、无异议的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入金保工程网并报人社部门备案,有异议的需调查清楚并公布结果。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解决残疾人就业非常有效、非常有力的措施,各地方人社部门可根据用人单位岗位性质及工作内容优先安排录取一定比例的残疾人。

岗位管理建议

公益性岗位作为一项重要的就业援助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在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没有出资或出资很少,用人单位只管进人,只管用人,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到位成为普遍现象。为了有效落实这一就业援助政策,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可以积极探索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的模式。

管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成立专门股室,对公益性岗位实行集中、规范化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制定考勤、工作纪律等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该参与和监督用人单位考核,可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考勤考核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每月报送的考勤考核情况制作补贴表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补贴表核发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积极肯干、业绩突出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筹措奖励资金,进行物质奖励,年终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对考核优秀人员进行精神奖励,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公共服务类人员可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档案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包括人员登记表、相关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当需要其基层工作经历时根据档案情况和考核情况为其提供证明。社会管理类和公益工勤类人员工作档案可由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立,记载其每月考核及奖惩情况。

公益性岗位人员离职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金保工程网和《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其在公益岗位的工作时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有登录金保工程网权限,省级人社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丰富和细化金保工程网中公益性岗位管理模块功能。

公共服务类和社会管理类人员必须参加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者持证上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牌(可由省级人社部门统一样式,标注“公益性岗位”字样)。

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组织至少一次劳动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可参加SYB培训,并为其提供不少于两次的职业介绍,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就业能力,提高就业愿望,避免形成依赖心理。

就业困难群体中有极少数人劳动技能非常缺乏,就业竞争力很弱,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帮助甚至终生都难以实现有效就业。因此有必要对就业困难群体中的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实行特别就业援助计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后依然无法正常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社区管理人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和5名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审查小组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通过后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可在公益工勤岗位延长一年,以后可通过同样程序每次延长一年。特别就业援助计划只提供第三类公益工勤岗位,原公共服务类和社会管理类人员只能调整到公益工勤岗位。

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后,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应该延长到退休。

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实行与最低工资挂钩制度,跟随最低工资的调整形成增长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共服务类岗位补贴不应超过最低工资的150%,由省级就业资金全额承担岗位补贴和社保单位应缴部分,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补贴每月可增加100元,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补贴每月可增加150元;社会管理类和公益工勤类由省级就业资金承担最低工资

70%的岗位补贴和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保补贴,其余30%的岗位补贴由地方就业资金或用人单位补齐。地方政府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给予社会管理类中的部分岗位不高于最低工资20%的额外补贴。

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三支一扶”的优惠政策。

动态管理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出资购买的短期的工作机会,其目的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个过渡性的救助,从而缓解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压力。由于工作岗位和就业资金都是有限的,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就会造成另外一些就业困难人员无法得到救助,形成了社会不公,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省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了分类管理,总计划分了十类,其他省市也多数规定了认定条件,可以针对每一类别具体设置退出条件。比如零就业家庭其他成员实现就业的,其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后本人就不应该再享受就业援助政策(除非还符合其他条件);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再婚或子女已成年并参加工作的应适时退出公益性岗位。

为便于动态管理,建议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年中签的只签到年底,每年1月集中签全年的合同,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对相关人员就业困难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公示,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终止劳动合同。建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时间按月计算,记载到《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金保工程网,累计满36个月的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政策。在公益性岗位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应予以辞退或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调整到其他岗位。建议在金保工程网中设立黑名单制度,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辞退以后永不录用。

人员补充机制:公共服务类人员被辞退或其他原因产生空缺后,由最近一次省级人社部门考试未录取人员按成绩排序,按空缺1:3比例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成绩靠前者组织面试,择优录取。社会管理和公益工勤类人员空缺后由用人单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并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查、公示。

监督检查建议

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情况、社保办理情况、《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建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人社部门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

建立巡查制度:由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轮流选派两人每月对辖区内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岗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之欧阳音创编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 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省公墓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划定为火化区的村民提供骨灰安葬和非火化区提供遗体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建立农村公益公墓必须本着节约土地、维护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设、因地制宜、规范管理。除城镇低保对象死亡后可就近葬入户口所在地乡镇境内的公益性公墓外,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县殡葬设施总体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与治理乱埋乱葬,旧坟搬迁结合起来。 第四条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要尽可能地选择荒山荒坡建设。 禁止在下列区域建农村公益性公墓: (一)耕地、森林较为密集的有林地; (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封山育林区和居民区; (三)县城面山和乡镇集镇面山; (四)距水库、河流、堤坝1000米以内和已探清的矿产资源区、已确定为开发区的地区及公路主干线两测500米以内;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城区及村镇规划区范围内。 第五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的社会公益性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和管理。在火化区建立骨灰公益性公墓,非火化区建立遗体公益性公墓。对人口较为

村干部主要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会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在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方 面负主要责任。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决议,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将重 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经常与村级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各 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组织党支部的学习,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增强党内团结,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村委会主任职责 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全面工作。 二、组织村委会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 三、带领村委会班子人员协助镇人民政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开 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组织村委会结村民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的发展,做强村富民的引路人, 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五、带头遵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 约〉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细则〉。 经济合作社社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规、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做到 廉洁自律,认真负责。 二、掌握农经政策法规和日常财务管理制度,按年度预算计划履行好财务审批手续。超 限额预算计划的支出必须经经济合作社集体讨论决定,负责搞好村社的收支预算和财务公开工作。 三、凡支出的票据一律由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入帐,审批后原始票据必须做到:“三印、 六有”。即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和票据签发日期、摘要、单价、金额、单位财务章、开票人。 四、凡付给社员或非经营单位的款项,若无法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村开具付款凭证, 填妥各项内容后,方可审核审批。 五、凡本年度已发生的各项非生产性开支必须在本年度入帐,若有遗漏,由村财务监督 小组认可后方可入帐。如财务审批人调动,调动之日起签发而尚未报销入帐的支出票据,需经新的财务审批人生新审核。 六、凡发包、租赁、出租等经营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及兑现。因特 殊情况需用要减免,要经经济合作社集体讨论决定。 七、凡涉及到村社收入款项,由村报帐员负责收缴,确需由村主要领导出面催缴的款项, 二日内如数缴入村社帐内,不得留用或支出发票抵充。 八、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不得擅自公款出借,遇特殊情况需经经济合作社 集体讨论决定。

岗位调整管理办法

岗位调整管理办法 1目的 规定公司岗位调整规则、规范公司员工调动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岗位调整和相关的管理工作。 3参考文件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内部竞聘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4定义 无 5职责 5.1各部门、分店、分公司 5.1.1提交员工岗位调整申请,审查员工岗位调整资格。 5.1.2安排岗位调整员工的工作交接和相关管理工作。 5.2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5.2.1审核和控制员工岗位调整事宜。 5.2.2办理员工岗位调整的相关手续。 6程序 6.1岗位调整原则 6.1.1适合原则 进行岗位调整,应确保到岗员工的能力、意识和经验达到该岗位要求。 6.1.2试用考察原则 员工调整到新工作岗位后,应予以适当的试用期,以获得证实其胜任该 工作岗位的证据。 6.1.3沟通原则 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必须确保与下列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获 得支持或许可: a.调整部门的相关公司领导 b.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经理 c.员工岗位调整(或调出)部门领导 d.员工调入部门领导 6.2岗位调整类别与调整条件 6.2.1正常岗位调整 6.2.1.1职级调整 6.2.1.1.1晋升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进行晋升岗位调整: a.公司聘任人员 b.竞聘考核表现优秀的员工 c.岗位空缺时,经申请,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员工所在部门 考察证明胜任该岗位的员工 d.按公司有关规定达到晋升要求的员工

6.2.1.1.2平调 符合以下条件的,进行平调岗位调整: 岗位空缺时,经申请,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员工所在部门考 察证明胜任该岗位的员工 6.2.1.1.3降职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进行降职岗位调整: a.公司免职人员 b.经申请,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员工所在部门考察证明不能 胜任岗位要求的员工 c.按公司有关规定应予以降职的员工 6.2.1.2工作转换调整 6.2.1.2.1部门内部调整 部门内形成岗位空缺,经申请,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员工所 在部门考察证明胜任该岗位要求的员工,可进行部门内岗位 调整 6.2.1.2.2跨部门调整 部门外部形成岗位空缺,经提名,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员工 所在部门、用人需求部门考察证明胜任该岗位要求的员工, 可进行跨部门岗位调整。 6.2.1.2.3达到6.2.1.1条件的员工,可进行工作转换调整。 6.2.2临时岗位调整 6.2.2.1出现岗位空缺同时暂时未有适合招聘人选补充时,经与相关部门 充分沟通,获得支持和许可后,可临时抽调适合的其他在岗员工 到该岗位工作。 6.2.2.2临时岗位调整的员工调出部门应妥善安排调出人员的工作交接 和工作接替;临时岗位调整结束,暂调员工应服从岗位所在部门 领导安排,妥善进行工作交接。 6.3岗位调整申请 6.3.1进行岗位调整申请,应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并按流程审核与审批。 6.3.2提交书面岗位调整申请,即《岗位调整审批表》,只限下列人员和部门: a.公司领导 b.人员需求部门领导 c.员工所在部门领导 d.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6.3.3员工个人有岗位调整意向的,可向6.3.2所列人员和部门提出口头申请。 同意进行调整的,填报《岗位调整审批表》;不同意进行调整的,应告之 合理、正当原因;如员工仍有调整意向,可提交书面申请至人力资源开 发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最终决定是否接受其岗位调整申请。 6.4资格审查 6.4.1如已经接受岗位调整申请,应对拟调整员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至 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a.拟调整员工的资历是否满足调整岗位《岗位说明书》的要求 b.员工所在部门或调出、调入部门是否同意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c.拟调整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赤土山园林管理所公益性岗位人员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增强景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使在岗人员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广大游客创建一个环境良好的景区环境,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 二、景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具体工作为景区卫生清洁、环境保护等。景区环卫工作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三、岗位职责: (一)、遵守管理所各项管理制度。 (二)、听从管理所统一指挥,保质保量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保洁工作。 (三)、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发现影响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为,应立即制止或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五)、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和带回家使用。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考勤、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由用工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得继续聘用。

四、聘用人员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协议,解除聘用协议三日内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将书面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 五、聘用期内聘用人员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协议的,当年不得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 六、考勤管理规定。 (一)管理所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其考勤、工作情况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卫生的清理,并要求清理干净彻底。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检查中,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配合的,人岗分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等,对因事、因病等请假不能正常上岗的,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三)管理所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出勤记录。 (四)在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上岗、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对我所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及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对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xxx乡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xxx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乡(镇) 政府为所在地村民提供尸体、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含本辖区)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要求。 第四条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严禁占用耕地或变相占用耕地,所需用地从乡(镇)所在村公益性建设用地中调剂解决。 第五条建设公益性公墓要突出从紧、从严的原则,每个村,可申请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建设面积应控制在50—100亩以内。所建公墓要履行用地审批手续,涉及林地的,需经林业部门批准。 第六条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大众的社会公益性设施,不得变相从事经营活动,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乡(镇)政府要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加大奖励和扶

持力度。 第七条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严禁建造豪华墓穴。墓区绿化覆盖面不得少于50%,墓碑以平置为主,防止青山“白化”现象。 第八条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委会提出申请,报墓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建设、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各乡镇要对已建的公益性公墓进行集中整合,规范管理。公益性公墓要明确专人负责,聘用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管理和维护(原则上1—2人)。 第十条公益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由所在地乡、镇政部门组织实施,报县、区民政部门备案。县、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普检或抽检,并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公益性公墓实行属地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实行谁审批谁整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逐级追究责任。

文化事业概念

文化事业概念:由政府所属的事业单位即文化行政部门来领导的、以公益性文化建设为内容的社会工作。由文化行政部门领导的以公益性文化建设为内容的社会工作 文化产业概念: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别 1.从行业划分看行业职责、特征 2.从发展宗旨看公益性文化服务、经营性文化生产与服务 3.从管理体制看行政管理体制、企业管理体制 五、如何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向发展? 要正确处理好四对关系 1.党管意识形态与政府管文化资源的关系 2.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与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关系 3.尊重精神产品生产规律和按市场规律运作的关系 4.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世界文化产业兴起的原因 第一,工业化时代的市场经济模式催生了文化的产业化。 第二,现代高科技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第三,文化资本的全球化竞争把文化产业推向社会经济的前沿。 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特色(美国) (1)不是文化资源大国,却是文化产业强国(2)具有尖端技术、雄厚资本的优势 (3)有一套完善的组织和管理体系(4)其文化产业扩张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战略。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特点 (1)新兴文化产业成为产业亮点。如网络游戏、动漫产业。 (2)媒体产业成为文化产业主打 (3)区域发展成为文化产业的推动力(长江三角洲区域、珠江三角洲区域、环渤海湾区域)(4)创意产业如火如荼 (5)文化产业投资和消费趋热 文化产业资源含义:指一切可以产业化的文化存在对象。 文化产业资源类型 1.有形的物质资源 富有特色的自然生态景观; 富含历史文化内涵的遗址和文物; 民族、地方工艺、饮食文化资源; 文化设施与设备资源。 2.无形的精神资源 1.优良的精神传统资源; 2.通过文化艺术体现出的艺术审美资源; 3.民俗风情资源; 4.品牌资源; 5.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①口头传说和表述;②表演艺术,③社会风俗、

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村干部讲课稿

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 村干部

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村干部 我们伟大主席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村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第一线,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目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做好一名村干部,如何搞好农村基层工作,如何更好地履行村干部的职责,如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如何做合格村干部,为家乡添光彩,是我们共同研究的课题。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一点个人的想法。供大家探讨。 第一方面:要清楚“我是谁”,增强信心和决心 什么是村干部?我认为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村干部本身就是一个农民,这就决定了村干部在工作的同时,不能专职工作,还要从事农业生产。其次,村干部是由全村党员、群众选出来的,这就决定了村干部必须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要为全村的党员、群众负责,成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领导者和带头人。第三,村干部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担负着组织和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村干部必须服从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村干部具有上述的特点,由此在工作中呈现“四性”: 一、重要性 村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是党在农村实施核心领导的关键群体,这种特殊的重要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实践证明,一个村工作搞得好不好,各项事业发展得快不快,与我们村干部的素质高低有直接关系。

首先,村干部是村级组织的“核心”。村干部要想带领群众致富,需要努力研究和探索如何处理和解决党内外的各类矛盾,最主要的是要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传达、贯彻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合力,责任大,担子重。 其次,村干部是各项工作的实施者。在村里,村干部既领导经济工作,又领导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抓党的建设,还要抓其他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大到党的方针政策,小到夫妻吵架,每一项工作都与村干部有关,每一项任务都要靠村干部消化解决。 再次,村干部是党员群众的“主心骨”。一个村就是一个小社会,领导这个小社会的核心是村干部。由于村干部在村级组织中的主导地位,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程度,主要取决于干部,因而广大农民群众形象地称干部为“主心骨”。有了坚强的“主心骨”,村干部才会有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群众才能齐心协力跟着村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艰巨性 村干部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同时,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农村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之农村村干部、村委会所处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村干部的工作又是很艰巨的。从党员自身看,思想观念发生改变。以前党员是“越穷越光荣”,现在是“越富越先进”。在新形势下,党员富不了,甚至比群众都穷,就没有群众威信,党员先进性更无从谈起。从干部自身看,工作作风亟需转变。以前是计划经济,现在是市场经济。行政命令不通了,干部说话不灵了,群众也听烦了、不愿意听了,干部干好工作必须转变和改进旧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从发展方面看,资金成为难题。

员工岗位调动管理办法

内部调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内部调动,给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调动类别 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做出下列变动: 1、调岗:公司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可安排员工调岗。 2、借调: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将员工借调到公司内的基层单位或其他部门。 3、降职:个别员工因不适应当前职位,可安排员工到公司其他岗位工作。 第四条调动原则 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第五条调动程序 1、调岗 (1)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外部招聘外还可考虑内部提升或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2)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

入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按人员聘用权限报总经理批准。 (3)员工提出的调岗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4)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2、借调 (1)由公司或拟借调单位/部门的管理层提出,并经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而确定。 (2)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3)由被调动的人员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确认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人力资源部向调动人员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3、降职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或降薪: 1.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而精简人员; 2.依公司制度受到处罚予以降职或降薪;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岗位轮换后仍不胜任者或其它相关部门没有空缺职位时予以降职; (2)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确认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人力资源部向调动人员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汇总

西冲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1条、本制度适用于西冲镇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及安置人员。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人事和资金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业务、日常工作及考勤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条、全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年终考核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提供考核依据。 第四条、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档案,主要存入登记表、聘用合同、工作业绩材料、考核记录、奖惩材料等。聘用和被解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档案应长期保存。 第五条、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学习、会议、考勤、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簿册,同时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制订岗位职责,并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报镇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所备案。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岗。 (二)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管理体制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用人单位实施具体管理,镇人民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管理办法。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单位每季度对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用人位负责人要认真配合检查,据实提供有关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情况。对镇人民政府的检查推诿、应付和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冒名顶替,若随意更换和冒名顶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一经发现,镇人民政府将取消其一切待遇。检查时发现不符合条件和不在岗的,一律解除合同,并由所在单位返还不在岗期间工资。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城市 公益性公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征求意见稿) 2011北京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11北京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提高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和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共同编制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编制工作中,编制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现行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方便丧户的原则,围绕着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的目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墓区建设与环境保护。 本建设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编制组成员:姜力徐立冯亚平俞建良李波李伯森刘健贺庆勋杨德慧李玉光周雪媚姜思朋王永阔 本建设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德慧、周雪媚、李玉光、姜思朋、王永阔、李伯森、张齐安、孟浩、肖成龙、刘国军、李秉杰、郭雷、杨宝祥、张汉平、葛千松、蔡海军、李清明。

城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城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 X 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岗,按时上岗,定时巡查,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脱岗、调岗。 (二)爱岗敬业,上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五)因病、因事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按时上岗,应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管理体制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用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据实提供有关公益性岗位

就业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按照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人单位实施具体管理”的管理办法X 督察室要每月对公益第三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X 表彰奖励。 (二)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违反规章制度或不能达到规定工作标准和要求的,由单位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报县人民政府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 日或年累计30 日不上岗工作的,拒绝单位工作安排的,其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违犯劳动合同达到辞退条件的,可报县人民政府解除聘用合同。 第四条考勤 (一)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考勤由各中队负责人负责。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上、下班制度。加班、值班根据工作实际具体安排。 (三)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者为迟到。凡迟到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辩证关系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辩证关系 摘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认识和 处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辩证关系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辩证关系分析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社会主义 文化建设的两个主要支点,也是文化发展战略的基本内容和主攻方向。文化事业 和文化产业如文化发展的一体两翼,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深化文化体制 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绘制社会主义新时代文化发展的伟大 蓝图,既要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又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 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概念的界定 1.什么是文化事业。首先,文化事业是一种公益性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 这是它的基本性质。其次,文化事业所从事的是文化建设工作,具有国家行为特征,这是它的根本职能。第三,国家发展和建设文化事业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其四,文化事业不是虚无缥缈的,必须由一些实实在在 的部门和单位来承担,它同其他事业一样,在国民经济分类中属于一种行业。基 于以上认识,给文化事业定义如下:文化事业是指以弘扬主旋律为目的,从事文 化建设和提供文化服务、文化活动及产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行业。 2.什么是文化产业。首先,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 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分为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和艺术培训业几大门类。其次,文化 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包括新闻、书报刊、音像制品、广播、电视、电影、文艺表演、乐器、玩具、纸张、胶片胶卷、磁带、光盘、印刷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家用视听设备、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等。基于以上认识,给文化产业定义如下: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活动及其产品消费的以盈利为目的的 非公益性行业。 二、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文化事业具有公益性;文化产业则具有非公益性。 第二,目的不同。文化事业以弘扬主旋律为目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 化产业也重视社会效益,但文化产业开展文化活动和生产文化产品的主要目的是 获取利润,注重经济效益,否则就会失去发展动力甚至危及生存。 第三,基本职能不同。文化事业的基本职能是从事文化建设和提供文化服务,其从事文化建设的经费主要由主办单位提供,所提供的文化服务也是不计成本地 象征性收费;而文化产业的基本职能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消费,其从 事文化产品生产的经费完全靠自筹,所提供的文化消费是要付费的,并且经过了 成本核算,确保赚取较多的利润。 第四,运营机制和调控方式不同。文化事业只能实行事业化管理,为公众提 供文化产品和服务,不完全采用市场化、商业化的经营管理形式,国家必须在投 入上给予保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文化产业必须由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市场为主导,遵循经济法则和价值规律,通过知识产权

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分工负责制度:村干部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 二、考勤制度: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负责,镇党委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汇总,半年评比一次。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报酬15元,年终从报酬中一次性扣除。 三、工作制度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脱岗。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 (3)处事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 (4)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5)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6)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任务。 四、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和“五笔会签”制度,从县级部门

争取的资金必须交镇财政所,纳入“村财镇管”,对违规责任人严肃查处。 五、坐班制度 村“两委会”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动室坐班办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为正常坐班时间。各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原则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坐班人员要填写好《村级工作日志》,做好上传下达,办理群众来办事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为民服务代理制度 认真履行为民服务职责,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依法合规、无偿服务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党务类、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生活类以及其他服务类代理服务,对直接能办结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直接办理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承诺办理,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 七、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村“两委会”一般干部向支部书记请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3天以内向联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由联村领导填注意见,由镇党委审批。 八、安全制度

员工岗位调整管理办法

希波集团员工岗位调整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年度经营管理战略计划和生产经营、市场的实际需要,集团人力资源部制订年度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计划,并根据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计划的要求年初适时进行组织机构的调整、部门工作分析与工作流程整合,以及相应的部门人员的增减与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根据集团年度经营管理战略计划和生产经营、市场的实际 需要,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分析,集团人力资源部确 定年度员工岗位编制。 来自资料搜索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1493407.html,) 海量资料下载 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专业知识与水平测试结果确定人 员调整计划、岗位培训计划、以及人员辞退计划。 三、确定调整岗位的人员依照人员层次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 岗位轮换、岗前培训或专业技能培训。 四、经绩效考核与员工专业知识与水平测试后确定不能胜任岗 位又无相应岗位安置的员工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 人解除聘任关系。 五、企业由于生产、市场的调整需要精简人员时,可采取召开 员工大会,宣传企业经营计划与人员调整思路,根据员工 的绩效考评结果与专业知识的考试,以及征求员工主管领 导的意见后,确定裁员员工名单,分别与拟裁减人员谈话 或安排其主管领导与拟裁减员工本人谈话,尽可能消除员 工敌对情绪和不满,尽可能考虑根据劳动法给予在公司工 作满一年的被裁减员工一定经济补偿并出具书面解除聘用 关系通知书。自下达员工书面解除聘用关系通知书的30 天之内办理完一切有关和必要的审计手续。 六、各分公司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与人力资源部保持及时沟 通,共同做好员工岗位调整工作,保持劳资关系的平稳。 七、员工岗位调整过程中涉及到的争议、诉讼、仲裁由各分公 司人事行政部或集团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处理。 特此规定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实现科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规范公益岗行为,为救助对象提供高水平、高标准的服务,确保我站工作顺利进行,创造优异成绩,实现对公益岗人员的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日常考勤 管理科室要对公益岗人员每日出勤情况做好原始记录。每月考勤结果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站长。考勤情况与本人当月工资的发放直接挂钩,报送财务科执行。发现考勤记录不真实的,要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 二、请销假 (一)严格假期审批权限,不得超越权限批假。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本科(室)主管批准,二至三天(含)的由主管副站长批准,三天以上报请站长批准。 (二)凡有事外出不请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擅离职守或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凭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再行休假,未经批准或事后补病假条的(急病者除外)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准无故迟到、早退、脱

岗、串岗。 三、工作制度 (一)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电视、干私活等。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对负责区域情况的检查和巡视,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在册,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认真做好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玻璃明亮、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且清洁,定期消毒,不留死角,要随时打扫,保持室内无异味。 (四)智障人员的床单每周换洗一次,衣服鞋袜随脏随换随洗,每周晾晒被一次。 (五)智障人员每周洗澡一次,夏天每日洗一次,每天帮助智障人员洗脸、常剪指甲、梳头等。 四、扣减制度 按照以下规定,站里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情况,报财务科从本月工资扣除。 (一)服务态度恶劣,救助对象投诉较多,或与救助对象及职工之间发生口角,打架者,视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发生一次扣除50元。三次以上者调离工作岗位,屡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看电视、

公益性生态墓地管理规定

公益性生态墓地管理规定 **镇公益性生态墓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镇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建设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人府是**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建设及管理主体,负责墓地的建设及管理事务。区征地办公室负责迁葬的审核工作。区民政、发展改革、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益性生态墓地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墓地的接收范围是:**市城市项目用地涉及坟墓搬迁的安置,覆盖服务区为市区及周边乡镇。安葬墓位应严格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并向村民公开,禁止随意挑选。 第四条**镇公益性生态墓地是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不从事经营项目。 第五条墓位建设标准。公益性生态墓地墓穴面积每个金埕(骨灰)安葬(放)格位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金埕(骨灰)可深埋,地表无坟头,若立碑,墓碑高度不超出地面30厘米,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族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第六条提倡和鼓励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根据**《关于实施骨灰海葬和树葬补贴*》的规定,家属将先人骨灰参与树葬活动的每具补贴500元。 第七条**公益性生态墓地每年需到区民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申请年检,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成立马安公益性生态墓地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公益性墓地的全面工作,确保公益性墓地性质;(二)严格遵守和执行殡葬管理法规,遵守和执行公益性墓地管理办公室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制作好墓区规划用地详图,制定公益性墓地的年度,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四)对公益性生态墓地的物资采购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审批);(五)负责用人用工计划和定人定岗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益性生态墓地的日常具体事务,搞好骨灰安葬服务,解答丧属的咨询,及时解决墓地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严格按标准收取墓穴管理服务费,遵守财经纪律;(三)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认真搜集上级文件及办内会议纪要;归档市城市项目用地涉及坟墓搬迁安置通知书(须经区征地办公室盖章)、丧户安葬申请表、安葬、资料(死者的火化证明、死者身份(户口)证明复印件、经办家属*明复印件);做好微机录入保存工作; (四)负责墓穴位置的编排定位,接待丧属。待选定墓穴置后做好登记造册,协助丧主进行墓穴建设施工、并定期进行维护; (五)负责墓区的绿化管理、保洁、消防安全、墓区维护等工作;第九条**公益性生态墓地要在入口醒目位置和管理办公室公开展示下列内容: (一)《**公益性生态墓地管理章程》; (二)批准建设的文件; (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价格公示内容;(四)服务人员职责及照片、编号; (五)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 第三章申请、接收、安置程序

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也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选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构成了文化发展的两个“轮子”,只有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这两个“轮子”都转起来,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快速发展。 坚持“两手抓”,就能明确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公益性文化事业主要是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指通过市场来组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和消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要以市场为主导,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样性、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两者性质功能有所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正确区分和把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坚持“两手抓”,既集中力量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又放手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互配合、共同发展。 坚持“两手抓”,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威力,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加快文化发展的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可以扩大融资渠道,以多种方式吸收公众投资,解决文化发展的资金瓶颈;可以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跨地区兼并、重组,迅速扩大文化建设的规模;可以推动文化经营单位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内容、形式、手段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文化品牌;可以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运用社会大生产方式,推动文化产业的升级。用产业的形式、结合市场机制的威力

周家镇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周家镇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健全和规范村干部量化考核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1.各村干部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接受并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出现推诿、扯皮或顶着不办的扣5分; 2.村干部外出7天以上的,要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不委托他人的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运转的扣5分; 3.村干部应当在岗在位,并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日台账,未建立台账的扣5分; 4.村干部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必须参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未能参加必须提前向联系村领导请假,未及时请假的一次扣3分,会议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 5.村干部外出时间7天内,需向联系村领导请假,超过7天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请假批准,没有请假外出一次扣5分,连续在外1个月以上的扣10分; 6.村干部要积极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代理事项,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村干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出现推诿、无视、扯皮的扣3分,群众反映强烈的扣5分;

7.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对本村计生重点对象、外出流动人员、五保低保户、贫困家庭、空巢老人户、留守儿童户等对象进行走访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建立台账或不掌握情况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8.积极参加县、镇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升村干部自身素质,上级要求参加的培训少一次扣5分; 9.认真完成镇里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10.在迎接上级检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周家镇各村(社区)三职干部,考核总分为100分,各单项扣分不设上限,由镇党政办负责考核并按季度通报,考核得分按照20%的比例记入对各村(社区)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规范集团公司职工岗位变动行为,理顺职工岗位变动程序,建立职工岗位变动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所有岗位变动行为。 第三条岗位变动是指职工由现工作岗位向另外一个工作岗位变动的行为。 第四条岗位变动的方式 (一)外部变动 职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现工作单位向另一个单位变动工作岗位。 (二)内部变动 职工在现在工作单位由甲岗向乙岗变动。 第五条岗位变动类别 (一)同一岗位类别岗位变动。 (二)跨岗位类别由低岗位转到高岗位。 (三)跨岗位类别由高岗位转到低岗位。 第六条岗位变动性质 (一)个人申请性质岗位变动。 (二)组织推荐性质岗位变动。 (三)竞聘上岗性质岗位变动。 (四)其它性质岗位变动(如机构、岗位撤销,岗位职责合并、分解,个人工作能力等原因岗位变动)。 第七条外部变动 (一)一般岗位变动程序 1.同一岗位类别变动和跨岗位类别由高岗位转到低岗位

按岗位变动方式、变动性质填写《岗位变动申请表(外部)》(附件1),逐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被调动者重新签订《岗位合同》,岗位变动完成。否则不允许岗位变动。 2.跨岗位类别由低岗位转到高岗位 按岗位变动方式、变动性质填写《岗位变动申请表(外部)》(附件1),按程序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岗位变动通知》(附件2),由调入单位(科室)制定详细培训计划,经过3-6个月培训岗,考核合格后填写《岗位考核期满考核表》(附件3),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岗位。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被调动者重新签订《岗位合同》,岗位变动完成。否则不允许岗位变动。 (二)特殊工种及关键重要岗位变动程序 特殊工种及关键重要岗位变动前期程序与一般岗位变动程序一致,后期程序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业务口沟通,特殊情况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完成岗位变动,否则不允许岗位变动。 第八条内部岗位变动填写《岗位变动申请表(内部)》(附件1)由各单位负责按外部岗位变动要求,在集团公司岗位定编数内组织开展,岗位变动信息随每月《人事报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逾期产生的相关工资性变动费用及后果由各单位承担。 第九条岗位变动要求 (一)所有岗位变动均要在岗位设置规定序列内完成。 (二)所有岗位变动均要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如安全、保密、劳动纪律、岗位技能等转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前一岗位变动未完成前产生的岗位定员空缺各单位不得进行新的岗位变动行为,可以以兼职、借调等形式补充人员。 (四)除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定岗定编、实施岗位竞聘、组织任命等原因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擅自设置岗位、修改岗位名称、调整现行岗位设置。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各单位岗位变动行为进行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岗位变动无效。首次违规按500元/人次考核责任单位,两次以上按照每次扣除责任单位负责人年终兑现奖5%的比例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请集团公司各单位迅速按本办法规定梳理本单位岗位变动情况,凡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清理、规范,将最终结果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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