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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安全对策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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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对策措施是要求设计单位、生产单位、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生产经营、管理中采取的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是预防事故和保障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的对策措施。

4.1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和遵循的原则

4.1.1 安全对策措施基本要求

在考虑、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时,有如下基本要求:

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

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危害;

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4.1.2 制定安全对策措施应遵循的原则

在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

当劳动安全技术措施(简称安全技术措施)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

(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设备本身应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任何事故和危害。

(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不得留给用户去承担),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3)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或实施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4)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2)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1)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2)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5)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3)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1)针对性是指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评价中提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后果,提出对策措施。

由于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后果具有隐蔽性、随机性、交叉影响性,对策措施不仅要针对某项危险、有害因素孤立地采取措施,而且应使系统全面地达到国家安全指标为目的,采取优化组合的综合措施。

(2)提出的对策措施是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设计、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因而对策措施应在经济、技术、时间上是可行的,能够落实和实施的。此外,要尽可能具体指明对策措施所依据的法规、标准,说明应采取的具体的对策措施,以便于应用和操作。不宜笼统地将“按某某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作为对策措施提出。

(3)经济合理性是指不应超越国家及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技术水平,按过高的安全指标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即在采用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考虑到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以安全法规、标准和指标为依据,结合评价对象的经济、技术状况,使安全术装备水平与工艺装备水平相适应,求得经济、技术、安全的合理统一。

4)对策措施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安全设计规定的要求

在评价中,应严格按有关设计规定的要求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4.2 安全对策措施概要

安全对策措施概要的内容包括:

1)厂址及厂区平面布置的对策措施;

2)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3)电气安全对策措施;

4)机械伤害对策措施;

5)其他安全对策措施(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安全色、安全标志等方面)。

6)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包括: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有害因素的控制对策措施)

7)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

4.3 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安全技术对策措施的原则是优先应用无危险或危险性较小的工艺和物料,广泛采用综合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装置(生产线)和自动化监测、报警、排除故障和安全联锁保护等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遥控或隔离操作。尽可能防止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接触可能产生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和物料,使系统在人员误操作或生产装置(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的综合措施是应优先采取的对策措施。

4.3.1 厂址及厂区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

4.3.1.1 项目选址

选址时,除考虑建设项目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并满足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外,在安全方面应重点考虑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和企业与周边区域的相互影响。

1)自然条件的影响

(1)不得在各类(风景、自然、历史文物古迹、水源等)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各种(滑坡、泥石泥、溶洞、流砂等)直接危害地段、高放射本底区、采矿陷落(错动)区、淹没区、发震断层区、地震烈度高于九度地震区、Ⅳ级湿陷性黄土区、Ⅲ级膨胀土区、地方病高发区和化学废弃物层上面建设。

(2)依据地震、台风、洪水、雷击、地形和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资料,结合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和特点采取易地建设或采取有针对性的、可靠的对策措施。如设置可靠的防洪排涝设施、按地震烈度要求设防、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能完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时的补救措施、产生有毒气体的工厂不宜设在盆地窝风处等。

(3)对产生和使用危险危害性大的工业产品、原料、气体、烟雾、粉尘、噪声、振动和电离、非电离辐射的建设项目,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专门(专业)法规、标准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例如生产和使用氰化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建在水源的上游附近。

2)与周边区域的相互影响

除环保、消防行政部门管理的范畴外,主要考虑风向和建设项目与周边区域(特别是周边生活区、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区、航空港和重要通讯、输变电设施和开放型放射工作单位、核电厂、剧毒化学品生产厂等)在危险、危害性方面相互影响的程度,采取位置调整、按国家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等对策措施。

例如,根据区域内各工厂和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分类,考虑地形、风向等条件进行合理布置,以减少相互间的火灾爆炸威胁;易燃易爆的生产区沿江河岸边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港区、水源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并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入江河的有效措施;公路、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或区域排洪沟严禁穿越厂区。与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修订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修订版)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危险、危害性大的工厂企业应位于危险、危害性小的工厂企业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使用或生产有毒物质、散发有害物质的工厂企业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有可能对河流、地下水造成污染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城镇、居住区和水源地的下游及地势较低地段(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产生高噪声的工厂应远离噪声敏感区(居民、文教、医疗区等)并位于城镇居民集中区的夏季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侧,对噪声敏感的工业企业应位于周围主要噪声源的夏季最小风频风向的下风侧;建设项目不得建在开放型放射工作单位

的防护检测区和核电厂周围的限制区内;按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产生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性质、地区平均风速等条件,与居住区的最短距离,应不小于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与爆炸危险单位(含生产爆破器材的单位)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等。

4.3.1.2 厂区平面布置

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要求、使用功能需要和消防、环保要求的同时,主要从风向、安全(防火)距离、交通运输安全和各类作业、物料的危险、危害性出发,在平面布置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1)功能分区

将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含动力区、贮运区等)、管理区和生活区按功能相对集中分别布置,布置时应考虑生产流程、生产特点和火灾爆炸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以减少危险、有害因素的交叉影响。管理区、生活区一般应布置在全年或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下风侧。

辅助生产设施的循环冷却水塔(池)不宜布置在变配电所、露天生产装置和铁路冬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和怕受水雾影响设施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2)厂内运输和装卸

厂内运输和装卸包括厂内铁路、道路、输送机通廊和码头等运输和装卸(含危险品的运输、装卸)。应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和消防的需要,选用适当运输和运输衔接方式,合理组织车流、物流、人流(保持运输畅通、物流顺畅且运距最短、经济合理,避免迂回和平面交叉运输、道路与铁路平交和人车混流等),为保证运输、装卸作业安全,应从设计上对厂内的路和道路(包括人行道)的布局、宽度、坡度、转弯(曲线)半径、净空高度、安全界线及安全视线、建筑物与道路间距和装卸(特别是危险品装卸)场所、堆扬(仓库)布局等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依据行业、专业标准(如化工企业、炼油厂、工业锅炉房、氧气站、乙炔站等)规定的要求,应采取其他运输、装卸对策措施。

根据满足工艺流程的需要和避免危险、有害因素交叉相互影响的原则,布置厂房内的生产装置、物料存放区和必要的运输、操作、安全、检修通道。

例如,全厂性污水处理场及高架火炬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侧;空气分离装置,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位于散发乙炔、其他烃类气体、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下风侧;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并且不宜紧靠排洪沟;当厂区采用阶梯式布置时,阶梯间应有防止泄漏液体漫流措施;设置环形通道,保证消防车、急救车顺利通过可能出现事故的地点;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区域和仓储区域,根据安全需要,设置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道路净空高度不得小于5m;厂内铁路线路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区;主要人流出入口与主要货流出入口分开布置,主要货流出口、入口宜分开布置;码头应设在工厂水源地下游,设置单独危险品作业区并与其他作业区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等;汽车装车站、液化烃装车站、危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出入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设独立围墙;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配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等。

3)危险设施/处理有害物质设施的布置

可能泄漏或散发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有害介质(气体、液体、粉尘等)的生产、贮存和装卸设施(包括锅炉房、污水处理设施等)、有害废弃物堆场等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远离管理区、生活区、中央实(化)验室、仪表修理间,尽可能露天、半封闭布置。应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控制室、变配电所和其他主要生产设备的全年或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侧并保持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当评价出的危险、危害半径大于规定的防护距离时,宜采用评价推荐的距离。贮存、装卸区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

(2)有毒、有害物质的有关设施应布置在地势平坦、自然通风良好地段,不得布置在窝风低洼地段。

(3)剧毒物品的有关设施还应布置在远离人员集中场所的单独地段内,宜以围墙与其他设施隔开。

(4)腐蚀性物质的有关设施应按地下水位和流向,布置在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下游。

(5)易燃易爆区应与厂内外居住区、人员集中场所、主要人流出入口、铁路、道路干线和产生明火地点保持安全距离;易燃易爆物质仓储、装卸区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可能泄漏、散发液化石油气及相对密度大于0.7(空气=1)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装置不宜毗邻生产控制室、变配电所布置;油、气贮罐宜低位布置。

(6)辐射源(装置)应设在僻静的区域,与居住区、人员集中场所,人流密集区和交通主干道、主要人行道保持安全距离。

4)强噪声源、振动源的布置

(1)主要噪声源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等的要求,噪声源应远离厂内外要求安静的区域,宜相对集中、低位布置;高噪声厂房与低噪声厂房应分开布置,其周围宜布置对噪声非敏感设施(如辅助车间、仓库、堆场等)和较高大、朝向有利于隔声的建(构)筑物作为缓冲带;交通干线应与管理区、生活区保持适当距离。

(2)强振动源(包括锻锤、空压机、压缩机、振动落沙机、重型冲压设备等生产装置、发动机实验台和火车、重型汽车道路等)应与管理、生活区和对其敏感的作业区(如实验室、超精加工、精密仪器等)之间,按功能需要和精密仪器、设备的允许振动速度要求保持防振距离。

5)建筑物自然通风及采光

为了满足采光、避免西晒和自然通风的需要,建筑物的采光应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建筑物(特别是热加工和散发有害介质的建筑物)的朝向应根据当地纬度和夏季主导风向确定(一般夏季主导风向与建筑物长轴线垂直或夹角应大于45°)。半封闭建筑物的开口方向,面向全年主导风向,其开口方向与主导风向的夹角不宜大于45°。在丘陵、盆地和山区,则应综合考虑地形、纬度和风向来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建筑物的间距应满足采光、通风和消防要求。

6)其他要求

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行业规范(机械、化工、石化、冶金、核电厂等)和有关单体、单项(石油库、氧气站、压缩空气站、乙炔站、锅炉房、冷库、辐射源和管路布置等)规范的要求,应采取的其他相应的平面布置对策措施。

4.3.2 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因素很多,一旦发生事故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做好预防工作,消除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因素。从理论上讲,使可燃物质不处于危险状态,或者消除一切着火源,这两个措施,只要控制其一,就可以防止火灾和化学爆炸事故的发生。但在实践中,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或某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仅采取一种措施是不够的,往往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以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程度。另外还应考虑其他辅助措施,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减少危害的程度,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些都是在防火防爆工作中必须全面考虑的问题。

4.3.2.1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的原则

1)防止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

防止可燃物质、助燃物质(空气、强氧化剂)、引燃能源(明火、撞击、炽热物体、化学反应热等)同时存在;防止可燃物质、助燃物质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在爆炸极限范围内)与引燃能源同时存在。

为防止可燃物与空气或其它氧化剂作用形成危险状态,在生产过程中,首先,应加强对可燃物的管理和控制,利用不燃或难燃物料取代可燃物料,不使可燃物料泄漏和聚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次是防止空气和其他氧化性物质进入设备内,或防止泄漏的可燃物料与空气混合。

(1)取代或控制用量

在工艺上可行的条件下,在生产过程中不用或少用可燃可爆物质。如用不燃或不易燃烧爆炸的有机溶剂如CCl4或水取代易燃的苯、汽油,根据工艺条件选择沸点较高的溶剂等。

(2)加强密闭

为防止易燃气体、蒸气和可燃性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应设法使生产设备和容器尽可能密闭操作。对具有压力的设备,应防止气体、液体或粉尘逸出与空气形成爆炸浓度;对真空设备,应防止空气漏入设备内部达到爆炸极限。开口的容器、破损的铁桶、容积较大且没有保护措施的玻璃瓶不允许贮存易燃液体;不耐压的容器不能贮存压缩气体和加压液体。

为保证设备的密闭性,对处理危险物料的设备及管路系统应尽量少用法兰连接,但要保证安装检修方便;输送危险气体、液体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盛装具有腐蚀性介质的容器,底部尽可能不装阀门,腐蚀性液体应从顶部抽吸排出。如用计液玻璃管,要装设结实的保护,以免打碎玻璃,漏出易燃液体,应慎重使用脆性材料。

如设备本身不能密封,可采用液封或负压操作,以防系统中有毒或可燃性气体逸入厂房。

加压或减压设备,在投产前和定期检修后应检查密闭性和耐压程度;所有压缩机、液泵、导管、阀门、法兰接头等容易漏油、漏气部位应经常检查,填料如有损坏应立即调换,以防渗漏;设备在运行中也应经常检查气密情况,操作温度和压力必须严格控制,不允许超温、超压运行。

接触氧化剂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硝酸铵、漂白粉等生产的传动装置部分的密闭性能必须良好。应定期清洗

传动装置,及时更换润滑剂,以免传动部分因摩擦发热而导致燃烧爆炸。

(3)通风排气

为保证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在厂房生产环境里不超过危险浓度,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排气措施。

在防火防爆环境中对通风排气的要求应按两方面考虑,即当仅是易燃易爆物质,其在车间内的浓度,一般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4;对于具有毒性的易燃易爆物质,在有人操作的场所,还应考虑该毒物在车间内的最高容许浓度。

应合理选择通风方式。通风方式一般宜采取自然通风,但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机械通风。

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通风气体不能循环使用;排风/送风设备应有独立分开的风机室,送风系统应送入较纯净的空气;排除、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粉尘的通风设备,应用非燃烧材料制成;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厂所使用通风机和调节设备应防爆。

排除有燃烧爆炸危险的粉尘和容易起火的碎屑的排风系统,其除尘器装置也应防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流体宜在进入排风机前选用恰当的方法进行除尘净化;如粉尘与水会发生爆炸,则不应采用湿法除尘;排风管应直接通往室外安全处。

对局部通风,应注意气体或蒸气的密度,密度比空气大的气体要防止在低洼处积聚;密度比空气小的要防止在高处死角上积聚。有时即使是少量也会使厂房局部空间达到爆炸极限。

设备的一切排气管(放气管)都应伸出屋外,高出附近屋顶;排气不应造成负压,也不应堵塞,如排出蒸气遇冷凝结,则放空管还应考虑有加热蒸汽保护措施。

(4)惰性化

在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中充入惰性气体,可降低氧气、可燃物的百分比,从而消除爆炸危险和阻止火焰的传播。在以下几种场合常使用惰性化。

①易燃固体的粉碎、研磨、混合、筛分以及粉状物料的气流输送;

②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生产和处理过程;

③易燃液体的输送和装卸作业;

④开工、检修前的处理作业等。

2)消除、控制引燃能源

为预防火灾及爆炸灾害,对点火源进行控制是消除燃烧三要素同时存在的一个重要措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能源主要有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撞击、绝热压缩、化学反应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和光热射线等。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对这些着火源都应引起充分的注意,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1)明火和高温表面

对于易燃液体的加热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一般加热时可采用过热水或蒸汽;当采用矿物油、联苯醚等载热体时,必须注意加热温度必须低于载热体的安全使用温度,在使用时要保持良好的循环并留有载热体膨胀的余地,防止传热管路产生局部高温出现结焦现象;定期检查载热体的成分,及时处理或更换变质的载热体;当采用高温熔盐载热体时,应严格控制熔盐的配比,不得混入有机杂质,以防载热体在高温下爆炸。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封,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建筑或隔离,并按防火规定留出防火间距。

在使用油浴加热时,要有防止油蒸气起火的措施。在积存有可燃气体、蒸气的管沟、深坑、下水道及其附近,没有消除危险之前,不能有明火作业。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按动火制度进行。汽车、拖拉机、柴油机等在未采取防火措施时不得进入危险场所。烟囱应有足够的高度,必要时装火星熄灭器,在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高温物料的输送管线不应与可燃物、可燃建筑构件等接触;应防止可燃物散落在高温表面上;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如果接近,则应有隔热措施。

设立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述条件: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设备、贮罐、仓库、堆场等的距离,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区内可能出现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在允许含量以下;在生产装置正常放空时可燃气应不致扩散到到动火区;室内动火区,应与防爆生产现场隔开,不准有门窗串通,允许开的门窗应向外开启,道路应畅通;周围10m 以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区内备有足够的灭火器具。

维修作业在禁火区动火,有关动火审批、动火分析等要求,必须按有关规范规定严格执行,采取预防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以确保安全作业。

对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维修动火前必须进行清洗、扫线、置换。此外,对附近的地面、阴沟也要用水冲洗。

明火与有火灾及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等相邻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间距。

(2)摩擦与撞击

摩擦与撞击往往成为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如机器上轴承等摩擦发热起火;金属零件、铁钉等落入粉碎机、反应器、提升机等设备内,由于铁器和机件的撞击起火;磨床砂轮等摩擦及铁质工具相互撞击或与混凝土地面撞击发生火花;导管或容器破裂,内部溶液和气体喷出时摩擦起火;在某种条件下乙炔与铜制件生成乙炔铜,一经摩擦和冲击即能起火起爆等等。因此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取防止火花生成的措施。

①机器上的轴承等转动部件,应保证有良好的润滑,要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机件的摩擦部分,如搅拌机和通风机上的轴承,最好采用有色金属制造的轴瓦。

②锤子、扳手等工具应防爆。

③为防止金属零件等落入设备或粉碎机里,在设备进料口前应装磁力离析器,不宜使用磁力离析器的危险物料破碎时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

④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道,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防止破裂或接口松脱喷射起火。

⑤凡是撞击或摩擦的两部分都应采用不同的金属(如铜与钢)制成,通风机翼应采用铜铝合金等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⑥搬运金属容器,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撞碰部位覆盖不会发生火花的材料。

⑦防爆生产厂房,地面应铺不会发火材料的地坪,进入车间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⑧吊装盛有可燃气和液体的金属容器用的吊车,应经常重点检查,以防吊绳断裂、吊钩松脱,造成坠落冲击发火。

⑨应防止高压气体通过管道时,管道中的铁锈因随气流流动与管壁摩擦变成高温粒子,成为可燃气的着火源。

(3)防止电气火花

一般的电气设备很难完全避免电火花的产生,因此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必须根据物质的危险特性正确选用不同的防爆电气设备。

必须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有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和装卸作业应有控制流速、导除静电、静电消除器、添加防静电剂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

根据整体防爆的要求,按危险区域等级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配备相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安装、维护和检修(详见电气防火、防爆措施部分)。

3)有效监控,及时处理

在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漏的区域设置检测报警仪,这是监测空气中易燃易爆物质含量的重要措施。当可燃气体或液体万一发生泄漏而操作人员尚未发现时,检测报警仪可在设定的安全浓度范围内发生警报,便于及时处理泄漏点,从而避免发生重大事故。

早发现,早排除,早控制,防止事故发生和蔓延扩大。

4.3.2.2 工艺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尽可能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条件较缓和和成熟的工艺路线;生产装置、设备应具有承受超压性能和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手段,设置可靠的温度、压力、流量、液面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对工艺参数控制要求严格的,应设置双系列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还应设置必要的超温超压的报警、监视、泄压、抑制爆炸装置和防止高低压窜气(液)、紧急安全排放装置。

1)工艺过程的防火、防爆设计

(1)工艺过程中使用和产生易燃易爆介质时,必须考虑防火、防爆等安全对策措施,在工艺设计时加以实施。

(2)工艺过程中有危险的反应过程,应设置必要的报警、自动控制及自动联锁停车的控制设施。

(3)工艺设计要确定工艺过程泄压措施及泄放量,明确排放系统的设计原则(排入全厂性火炬、排入装置内火炬、排入全厂性排气管网、排入装置的排气管道或直接放空)。

(4)工艺过程设计应提出保证供电、供水、供风及供汽系统可靠性的措施。

(5)生产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或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需要紧急停车时,应设置必要的自动紧急停车措施。

(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工艺过程设计时,必须审查其防火、防爆设计技术文件资料,核实其技术在安全防火、防爆方面的可靠性,确定所需的防火、防爆设施。

(7)引进国外技术、国内自行设计时,生产工艺过程的防火、防爆设计,必须满足我国安全防火、防爆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应审查生产工艺的防火、防爆设计说明书。

(8)成套引进建设工程,国外提供初步设计中,其生产过程的防火、防爆设计,除必须符合引进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确认的标准规范外,应审查国外厂商提供的各种防火、防爆设计内容,不得低于我国现行防火、防爆规范、法规

及标准的要求。

2)物料的防爆设计

(1)对生产过程中所用的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原材料、中间物料及成品,应列出其主要的化学性能及物理化学性能(如爆炸极限、密度、闪点、自燃点、引燃能量、燃烧速度、导电率、介电常数、腐蚀速度、毒性、热稳定性、反应热、反应速度、热容量等)。

(2)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燃烧爆炸危险物料(包括各种杂质)的危险性(爆炸性、燃烧性、混合危险性等),应综合分析研究,在设计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3)工艺流程防火、防爆设计

(1)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工艺流程设计,应针对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部位和一定时机(如开车、停车及操作切换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设计中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加以实施。

(2)工艺流程设计,应考虑正常开停车、正常操作、异常操作处理及紧急事故处理时的安全对策措施和设施。

(3)工艺安全泄压系统设计,应考虑设备及管线的设计压力,允许最高工作压力与安全阀、防爆膜的设定压力的关系,并对火灾时的排放量,停水、停电及停汽等事故状态下的排放量进行计算及比较,选用可靠的安全泄压设备,以免发生爆炸。

(4)化工企业火炬系统的设计,应考虑进入火炬的物料处理量、物料压力、温度、堵塞、爆炸等因素的影响。

(5)工艺流程设计,应全面考虑操作参数的监测仪表、自动控制回路,设计应正确可靠,吹扫应考虑周全。应尽量减少工艺流程中火灾爆炸危险物料的存量。

(6)控制室的设计,应考虑事故状态下的控制室结构及设施,不致受到破坏或倒塌,并能实施紧急停车、减少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7)工艺操作的计算机控制设计,应考虑分散控制系统、计算机备用系统及计算机安全系统,确保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能正常操作。

(8)对工艺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供风、供汽等公用设施的设计,必须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并符合有关防火、防爆法规、标准的规定。

(9)应尽量消除产生静电和静电积聚的各种因素,采取静电接地等各种防静电措施,静电接地设计应遵守有关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要求。

(10)工艺过程设计中,应设置各种自控检测仪表、报警信号系统及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安全联锁设施。非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常规检测系统和异常检测系统的双重检测体系。

4)工艺布置的防火、防爆设计

(1)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除应按工艺流程进行设计外,还应考虑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范的要求。

(2)生产装置中处理同类火灾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或厂房,应尽量集中布置,便于统筹安排防火防爆设施。

(3)生产装置内的设备,应尽量布置在露天、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建筑物、构筑物内,以减小火灾爆炸时造成的损坏。

(4)室内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部位,应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并应靠近厂房的外墙。在多层厂房内易燃易爆的生产部位应布置在最上一层靠外墙处。在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管理设施。

(5)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厂房,靠近易爆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泄压面积,泄压部位不应布置在邻近人员集中或交通要道处,以减少对邻近生产装置和建筑物的影响。必要时可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空地。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应布置在一端,也可设在防爆构筑物内,如爆炸危险性大的反应器与其他设备之间,应设防爆墙隔离,若多个反应器,其间也应设防爆墙相互隔离。明火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液化气、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工艺设备及贮罐。

(6)工艺生产装置内露天布置的设备、贮罐、建筑物及构筑物,宜按生产流程分区集中布置。

(7)生产装置的集中控制室、变配电室、分析化验室等辅助建筑物,应布置在非防火、防爆危险区。

(8)工艺装置各类机械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分布间距,应考虑防火、防爆距离及安全疏散通道,且有足够的道路及空间便于作业人员操作检修。

4.3.2.3 仪表及自控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尽可能提高系统自动化程度,采用自动控制技术、遥控技术,自动(或遥控)控制工艺操作程序和物料配比、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在设备发生故障、人员误操作形成危险状态时,通过自动报警、自动切换备用设备、启动连锁保护装置和安全装置、实现事故性安全排放直至安全顺序停机等一系列的自动操作,保证系统的安全。

针对引发事故的原因和紧急情况下的需要,应设置故障的安全控制系统(FSC)、特殊的连锁保护、安全装置和就地操作应急控制系统,以提高系统安全的可靠性。具体要求为:

(1)采用本质安全型电动仪表时,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产生火花、电弧或过热也不会构成点火源而引起燃烧或爆炸,因此原则上可以适用于最高级别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但在安装设计时必须要考虑有关的技术规定,如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不能相混;构成本质安全电路必须应用安全栅;本质安全系统的接地问题必须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

(2)生产装置的监测、控制仪表除按工艺控制要求选型外,还应根据仪表安装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爆炸危险性,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选型。

(3)设计所选用的控制仪表及控制回路必须可靠,不得因设计重复控制系统而选用不能保证质量的控制仪表。

(4)当仪表的供电、供气中断时,调节阀的状态应能保证不导致事故或扩大事故。

(5)仪表的供电应有事故电源,供气应有贮气罐,容量应能保证停电、停气后维持30min的用量。

(6)在考虑信号报警器及安全联锁防爆设计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系统的构成可以选用有触点的继电器,也可以选用无触点的回路,但必须保证动作可靠。

②信号报警接点可利用仪表的内藏接点,也可以单独设置报警单元。自动保护(联锁)用接点,重要场合宜与信号接点分开,单独设置故障检出。

③联锁系统动作后应有征兆报警设施。重要场合,联锁故障检查器可设2个或2个以上,以确保可靠性。

(7)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的报警系统应设在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内,设计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①可燃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的质量、防爆性能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②必须正确确定监测报警仪的检测点。

③检测器和报警器等的选用和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8)引进技术所选用监测控制仪表不应低于我国现行标准的要求。

(9)生产装置的控制室不得兼值班工人休息室。

(10)在容易泄漏油气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地点,如甲类压缩机附近,集中布置的甲类设备和泵附近,加热炉的防火墙外侧及其仪表送配电室,变电所附近的门外等处,在条件可能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

4.3.2.4设备防火、防爆设计

设备、机器种类繁多,其中化工设备就可分为塔槽类、换热设备、反应器、分离器、加热炉和废热锅炉等设备,压力容器按工作压力不同,分为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4个等级;化工机器是完成化工生产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

以化工设备、机器为例,生产过程中接触的物料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且生产工艺复杂,工艺条件苛刻,设备与机器的质量、材料等要求高。材料的正确选择是设备与机器优化设计的关键,也是确保装置安全运行、防止火灾爆炸的重要手段。选择材料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全面考虑设备与机器的使用场合、结构型式、介质性质、工作特点、材料性能、工艺性能和经济合理性。

(2)材料选用应符合各种相应标准、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3)选用材料的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物理性能、热处理焊接方法应符合有关的材料标准,与之相应的材料试验和鉴定应由用户和制造厂商定。

(4)由制造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试验、技术鉴定后,确能保证设计要求的,用户方可使用。

(5)处理、输送和分离易燃易爆、有毒和强化学腐蚀性介质时,材料的选用尤其慎重,应遵循有关材料标准。

(6)与设备所用材料相匹配的焊接材料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7)进行技术革新、设备改造,使用代材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8)严格执行进厂设备、备件、材料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防止不合格设备、备件、材料进入生产装置投入生产,消除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

(9)在设计、材料分类和加工等各阶段,都可能发生材料误用问题,因此要严格管理制度,严把设备采购关,防止低劣产品进厂。

(10)在设备与机器的火灾爆炸破坏事故中,有的是由于结构设计不合理引起的。因此在结构安全设计上要符合要求,便于制造、便于无损检测,并考虑尽量降低局部附加应力和应力集中。

(11)设备的强度设计直接涉及其安全可靠性,因此在设计中,一定要选择正确的计算方法。

总之,设备与机器在设计时必须安全可靠,其选型、结构、技术参数等方面必须准确无误,并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工艺提出的专业设计条件应正确无误(包括型式、结构、材料、压力、温度、介质、腐蚀性、安全附件、抗震、

防静电、泄压、密封、接管、支座、保温、保冷、喷淋等设计参数),对于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储运机械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4.3.2.5 工艺管线的防火、防爆设计

1)工艺管线必须安全可靠,且便于操作。设计中所选用的管线、管件及阀门的材料,应保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及使用期限。管线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试压等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

2)工艺管线的设计应考虑抗震和管线振动、脆性破裂、温度应力、失稳、高温蠕变、腐蚀破裂及密封泄漏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以控制。

3)工艺管线上安装的安全阀、防爆膜、泄压设施、自动控制检测仪表、报警系统、安全联锁装置及卫生检测设施,应设计合理且安全可靠。

4)工艺管线的防雷电、暴雨、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以及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应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5)工艺管线的工艺取样、废液排放、废气排放等设计,必须安全可靠,且应设置有效的安全设施。

6)工艺管线的绝热保温、保冷设计,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4.3.2.6 安全防护设计

1)通风设计

非敞开式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应有良好通风。以减少厂房内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的积聚,使之不致于达到爆炸范围。

厂房通风有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正压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要根据季节风向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厂房内有足够的换气次数。在寒冷季节自然通风用的进风口的位置其边缘不宜低于4m,如低于4m,应采取防止冷风吹向工作地点的措施。

当自然通风达不到生产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且风机应采用防爆型。

(1)机械通风的进风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比较清洁的地点。

②应尽量在排风口上风侧(指全年主导风向),且应低于排风口。

③进风口的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2m。

④降温用的进风口,宜设置在北墙外。

(2)机械通风的排风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放散的可燃气体较空气轻时,宜从上部排放。

②放散的可燃气体较空气重时,宜从上、下部同时排出,但气体温度较高或受到散热影响产生气流上升时,宜从上部排出。

③当挥发性物质蒸发后,被周围空气冷却下沉或经常有挥发性物质洒落到地面时,应从上、下部同时排出。

有可燃气体的生产车间,应设事故排风装置。正压通风是化工等生产装置采用的一种独特形式。在多数工艺操作过程中,大量采用仪表自动控制。一般将各种自动控制仪表的表盘及其继电器集中在控制室内。由于各种自动控制仪表的接线点和继电器都不防爆,而大量的可燃气体又随时可能存在,因此,为安全操作仪表及保证仪表的准确性,设计时,要对仪表控制室和在线分析室进行正压通风。

正压通风就是使控制室内的空气压略大于室外空气压。这样,就能阻止室外的可燃气体进入控制室内。送进控制室的正压风必须是清新干净,因此,正压通风的风源必须取自安全清洁的地点。甲乙类生产区域内的变电所也应进行正压通风。各种通风的进风口位置、排风方式等的设计必须遵守有关标准或规范。

2)惰性气体保护

惰性气体保护的作用是缩小或消除易燃可燃物质的爆炸范围,从而防止燃烧爆炸。

工业上常用的惰性气体保护有氮、二氧化碳、水蒸气等,惰性气体保护可应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对具有爆炸性的生产设备和贮罐,充灌惰性气体。

(2)易燃固体的压碎、研磨、筛分、混合以及呈粉末状态输送时,可在惰性气体覆盖下进行。

(3)易燃固体的粉状、粒状的料仓可用惰性气体加以保护。

(4)可燃气体混合物在处理过程中,加惰性气体作为保护气体。

(5)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装置、贮罐、管道等连接惰性气体管,以备在发生火灾时使用惰性气体充灌保护。

(6)用惰性气体(如氮气)输送爆炸危险性液体。

(7)在有爆炸危险性的生产中,对能引起火花危险的电器、仪表等,用惰性气体(如氮气)正压保护。

(8)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装置停车检修时,在动火之前用惰性气体对有爆炸危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进行置换。

(9)发生事故有大量危险物质泄漏时,用大量惰性气体(如水蒸汽)稀释。

(10)备用的反应器、干燥器等用惰性气体保护。

生产中惰性气体的需用量,一般不是根据惰性气体达到哪一数值时可以遏止爆炸发生,而是根据加入惰性气体后氧的浓度降到哪一数值时才不能发生爆炸来确定。

3)保险装置

保险装置就是当生产中发生危险情况时,能自动地动作以消除危险状态的装置。例如,备用电源能在突然停电时,能自动投用,从而能避免发生各类事故。一般比较重要的工厂都设置双电源。正常生产时,两回路电源独立供电,每回路各带1/2负荷,事故时带全部负荷。当任一供电线路发生故障突然停电时,在极短的时间内母线联络开头自动闭合,使失电的一段母线立即恢复供电,对一些特别重要的机泵,设计时,应考虑装设失电再启动装置或不间断供电装置(UPS)。

一些关键设备,设计时应考虑气动备用装置,以便在停电的情况下,确保安全生产。例如,蒸馏塔的回流调节阀,高压罐的压力控制调节阀,要选用气关式,以备停气时,确保调节阀开,避免塔、罐超温超压。贮罐上的呼吸阀是防止贮罐被抽瘪和超压破裂的安全保险设备。

4)安全监测

生产中产生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时,当这些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因此,随时监测空气中可燃物质的浓度是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的重要措施。当测量仪表测定出空气中的可燃物质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20%或25%时,就会发出报警,警告操作者尽快采取措施,降低空气中可燃物质的浓度。爆炸危险性大的生产装置和反应设备,设置可燃气体自动分析仪器并自动报警和联锁控制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安全措施。

4.3.2.7 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

1)生产及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修订版)规定,生产的或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修订版)中,同样以使用、生产或储存的物质的危险性进行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火灾危险性的不同,可从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容许层数、安全疏散、消防灭火设施等方面提出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的要求和措施。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将建筑物分为4个耐火等级。对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如承重墙、梁、柱、楼板等的耐火性能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建筑设计时对那些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使用大量可燃物质和贵重器材设备的建筑,在容许的条件下,应尽可能采用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材料施工。在确定耐火等级时,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应全部达到要求。

3)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厂房的层数及面积、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4)厂房建筑的防爆设计

(1)合理布置有爆炸危险的厂房

①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除有特殊需要外,一般情况下,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

②有爆炸危险的生产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③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的厂房,自然通风良好,因而能使设备系统中泄漏出来的可燃气、可燃液体蒸气及粉尘很快地扩散,使之不易达到爆炸极限,有效地排除形成爆炸的条件。但对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的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注意气象条件对生产设备和操作人员健康的影响等,并妥善合理地处理夜间照明、雨天防滑、夏日防晒、冬季防寒和有关休息等方面的问题。

④对单层厂房来说,应将有爆炸危险的设备配置在靠近一侧外墙门窗的地方。工人操作位置在室内一侧,且在主导风向的上风位置。配电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有火源及人员集中的用房,采用集中布置在厂房一端的方式,设防爆墙与生产车间分隔,以保安全。

有爆炸危险的多层厂房的平面设备布置,其原则基本上与单层厂房相同,但对多层厂房不应将有爆炸危险的设备集中布置在底层或夹在中间层。应将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顶层或厂房一端的各楼层。

(2)采用耐火、耐爆结构

对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应选用耐火、耐爆较强的结构型式,以避免和减轻现场人员的伤亡和设备物资的损失。

厂房的结构型式有砖混结构、现浇钢筋砼结构、装配式钢筋砼结构和钢框架结构等。在选型时,应根据它们的特点以满足生产与安全的一致性及使用性和节约投资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钢结构厂房,其耐爆强度是很高的,但由于受热后钢材的强度大大下降,如温度升到500℃时,其强度只有原来的1/2,耐火极限低,在高温时将失去承受荷载的能力,所以对钢结构的厂房,其容许极限温度应控制在400℃以下。至于可发生400℃以上温度事故的厂房,如用钢结构则应在主要钢构件外包上非燃烧材料的被覆,被覆的厚度应满足耐火极限的要求,以保证钢构件不致因高温而降低强度。

(3)设置必要的泄压面积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应设置泄压轻质屋盖、泄压门窗、轻质外墙。布置泄压面,应尽可能靠近爆炸部位,泄压方向一般向上,侧面泄压应尽量避开人员集中场所、主要通道及能引起二次爆炸的车间、仓库。

对有爆炸危险厂房所规定的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m2/m3),应采用0.05~0.22的比值。当厂房体积超过1000m3,采用上述比值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但不宜小于0.03m2/m3。

(4)设置防爆墙、防爆门、防爆窗

①防爆墙应具有耐爆炸压力的强度和耐火性能。防爆墙上不应开通气孔道,不宜开普通门、窗、洞口,必要时应采用防爆门窗。

②防爆窗的窗框及玻璃均应采用抗爆强度高的材料。窗框可用角钢、钢板制作。而玻璃则应采用夹层的防爆玻璃。

③防爆门应具有很高的抗爆强度,需采用角钢或槽钢、工字钢拼装焊接制作门框骨架,门板则以抗爆强度高的装甲钢板或锅炉钢板制作。门的铰链装配时,应衬有青铜套轴和垫圈,门扇的周边衬贴橡皮带软垫,以排除因开关时由于摩擦碰撞可能产生的火花。

(5)不发火地面

不发火地面按构造材料性质可分为两大类,即不发火金属地面和不发火非金属地面。不发火金属地面,其材料一般常用铜板、铝板等有色金属制作。不发火非金属材料地面,又可分为不发火有机材料制造的地面,如沥青、木材、塑料橡胶等敷设的。由于这些材料的导电性差,具有绝缘性能,因此对导走静电不利,当用这种材料时,必须同时考虑导走静电的接地装置;另一种为不发火无机材料地面,是采用不发火水泥石砂、细石混凝土、水磨石等无机材料制造,骨料可选用石灰石、大理石、白云石等不发火材料,但这些石料在破碎时多采用球磨机加工,为防止可能带进的铁屑,在配料前应先用磁棒搅拌石子以吸掉钢屑铁粉,然后配料制成试块,进行试验,确认为不发火后才能正式使用。

在使用不发火混凝土制作地面时,分格材料不应使用玻璃,而应采用铝或铜条分格。

(6)露天生产场所内建筑物的防爆

敞开布置生产设备、装置,使生产实现露天化,可以不需要建造厂房。但按工艺过程的要求,尚需建造中心控制室、配电室、分析室、办公室、生活室等用房,这些建筑通常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内或附近。这些建筑自身内部不产生爆炸性物质,但它处于有爆炸危险场所范围,生产设备、装置或物料管道的跑、冒、滴、漏而逸出或挥发的气体,有可能扩散到这些建筑物内,而这些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又有产生各种火源的可能,一旦着火爆炸将波及到整个露天装置区域,所以这些建筑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包括:

①保持室内正压。一般采用机械送风,使室内维持正压,从而避免室内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排除形成爆炸的条件。送风机的空气引入口必须置于气体洁净的地方,防止可燃气体或蒸气的吸入。

②开设双门斗。

③设耐爆固定窗。

④采用耐爆结构。

⑤室内地面应高出露天生产界区地面。

⑥当由于工艺布置要求建筑留有管道孔隙及管沟时,管道孔隙要采取密封措施,材料应为非燃烧体填料;管沟则应设置阻火分割密封。

(7)排水管网的防爆

应采取合理的排水措施,连接下水主管道处应设水封井。对工艺物料管道、热力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地面管沟,为防止可燃气体或蒸气扩散到其他车间的管沟空间,应设置阻火分割设施。如在地面管沟中段或地下管沟穿过防爆墙外设阻火分隔沟坑。坑内填满干砂或碎石以阻止火焰蔓延及可燃气体或蒸气、粉尘扩散窜流。

(8)防火间距

在设计总平面布置时,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在此间距间不得有任何建构筑物和堆放危险品。防火间距计算方法

是以建筑物外墙凸出部分算起;铁路的防火间距,是从铁路中心线算起;公路的防火间距是从邻近一边的路边算起。

防火间距的确定,应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大小及其特点来综合评定。其考虑原则是:

①发生火灾时,直接与其相邻的装置或设施不会受到火焰加热;

②邻近装置中的可燃物(或厂房),不会被辐射热引燃;

③要考虑燃烧着的液体从火灾地点流不到或飞散不到其他地点的距离。

我国现行的设计防火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对各种不同装置、设施、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均有明确规定,在总平面布置设计时,都应遵照执行。

(9)安全疏散设施及安全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安全出口,即疏散门、过道、楼梯、事故照明和排烟设施等。

一般说,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层面面积小、现场作业人员少者例外);过道、楼梯的宽度是根据层面能容纳的最多人数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撤出现场为依据而设计的,所以必须保证畅通,不得随意堆物,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能采用吊门和侧拉门,严禁采用转门,要求在内部可随时推动门把手开门,门上禁止上锁。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

为防止在发生事故时照明中断而影响疏散工作的进行,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地下建筑等疏散过道和楼梯上均应设置事故照明和安全疏散标志,照明应是专用的电源。

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在10人以上的,宜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4.3.2.8消防设施

在进行工厂设计时,必须同时进行消防设计。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的同时应根据工厂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和相邻单位消防协作的可能性,设置相应的灭火设施。

1)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量应为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与一次灭火用水量的乘积。在考虑消防用水时,首先应确定工厂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

一次灭火用水量应根据生产装置区、辅助设施区的火灾危险性、规模、占地面积、生产工艺的成熟性以及所采用的防火设施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消防给水设施

①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可作为消防供水源。当利用此类水源时,应有可靠的吸水设施,并保证枯水时最低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不得被易燃可燃液体污染。

②消防给水管道,是保证消防用水的给水管道,可与生活、生产用水的水道合并,如不经济或不可能,则设独立管道。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不宜与循环冷却水系统合并,但可作备用水源。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低压或高压给水。采用低压给水时,管道压力应保证在消防用水达到设计用水量时不低于15m(从地面算起);采用高压给水时,其压力宜为0.7~1.2MPa。

③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布置,其输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目的在于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仍能保证供水。环状管道应用阀分成若干段,此阀应常开,以便检修时使用。

④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便于消防车吸水,设置数量由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低压给水管网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m。露天生产装置的消火栓宜在装置四周设置。当装置宽度大于120m时,可在装置内的路边增设。易燃、可燃液体罐区及液化石油气罐区的消火栓应该设在防火堤外。

⑤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距离不应大于50m。宜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2m。

(3)露天装置区消防给水

石油化工企业露天装置区有大量高温、高压(或负压)的可燃液体或气体、金属设备、塔器等,一旦火警,必须及时冷却防止火势扩大。故应设灭火、冷却消防给水设施。

①消防供水竖管。即输送泡沫液或消防水的主管,根据需要设置,在平台上应有接口,在竖管旁设消防水带箱,备齐水带、水枪和泡沫管枪。

②冷却喷淋设备。当塔器、容器的高度超过30m时,为确保火灾时及时冷却,宜设固定冷却设备。

③消防水幕。有些设备在不正常情况下会泄出可燃气体,有的设备则具有明火或高温,对此可采用水幕分隔保护,也有用蒸汽幕的。消防水幕应具有良好的均匀连续性。

④带架水枪。在危险性较大且较高的设备四周,宜设置固定的带架水枪(水炮)。一般,炼制塔群和框架上的容器除有喷淋、水幕设施外,再设带架水枪。

(4)灭火器

厂内设置全厂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设置小型灭火机和其他简易的灭火器材。其种类及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其他消防设施等情况综合全面考虑。

灭火器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②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应选用抗溶泡沫灭火器;

③扑救C类火灾应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④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⑤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⑥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5)消防站

消防站是消防力量的固定驻地。油田、石油化工厂、炼油及其他大型企业,应建立本厂的消防站。其布置应满是消防队接到火警后5min内消防车能到达消防管辖区(或厂区)最远点的甲、乙、丙类生产装置、厂房或库房;按行车距离计,消防站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2.5km,对于丁类、戊类火灾危险性场所,也不宜超过4km。

消防车辆应按扑救工厂一处最大火灾的需要进行配备。

消防站应装设不少于二处同时报警的受警电话和有关单位的联系电话。

(6)消防供电

为了保证消防设备不间断供电,应考虑建筑物的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火灾扑救难度等因素。

高度超过50m的可燃物品厂房、库房,其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排烟设备、火灾报警装置、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均应采用一级负荷供电。

户外消防用水量大于0.03m3/s的工厂、仓库或户外消防用水量大于0.035m3/s的易燃材料堆物、油罐或油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以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0.025m3/s的公共建筑物,应采用6kv以上专线供电,并应有两回线路。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户外消防用水量大于0.03m3/s的工厂、仓库等,宜采用由终端变电所两台不同变压器供电,且应有两回线路,最末一级配电箱处应能自动切换。

对某些电厂、仓库、民用建筑、储罐和堆物,如仅有消防水泵,而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确有困难,可采用内燃机作为带动消防水泵的动力。

鉴于消防水泵、消防电梯、火灾事故照明、防烟、排烟等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时必须确保运行,而平时使用的工作电源发生火灾时又必须停电,从保障安全和方便使用出发,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应设置单独的供电回路,即要求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与其他动力、照明线路(从低压配电室至最末一级配电箱)分开单独设置,以保证消防设备用电。为避免在紧急情况下操作失误,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为了便于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在有众多人员聚集的大厅及疏散出口处、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出口处、建筑物内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以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处应设置事故照明。

4.3.2.9其他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1)生产装置的采暖设计,应符合《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的要求。

2)生产过程中,散发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与采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的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

3)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集中采暖的热媒温度,不能过高。易燃易爆生产厂房不得采用火炉或其他明火采暖。

4)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不采暖的厂房内,不应有有采暖管道穿过。

5)生产过程必须有可靠的供电、供气(汽)、供水等公用工程系统,对“特别危险场所”应设置双电源供电或备用电源,重要的控制仪表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应设置排除险情装置。

6)建筑物的朝向应有利于火灾、爆炸危险气体的散发;厂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必要的安全通道(如:生产控制室在背向生产设备的一侧设安全通道)。

7)根据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限制火灾爆炸危险物料的加工、处理量和储存量。库房内的火灾爆炸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货物标志,留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

全通道。

8)按煤、黄磷、硝化纤维胶片等自燃物品的性能,采取定期(或自动)测温、通风(喷淋)降温措施和防止自燃的储存方式。

9)为防止电子计算机房火灾事故的发生,电子计算机房的设计应严格执行《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4.3.3电气安全对策措施

以防触电、防电气火灾爆炸、防静电和防雷击为重点,提出防止电气事故的对策措施。

4.3.3.1 安全认证

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

4.3.3.2 备用电源

停电能造成重大危险后果的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自动切换的双路供电电源或备用发电机组、保安电源。

4.3.3.3 防触电

为防止人体直接、间接和跨步电压触电(电击、电伤),应采取以下措施:

1)接零、接地保护系统

按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分别采用保护接零(TN-S,TN-C-S,TN-C系统)或保护接地(TT,IT系统)。在建设项目中,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网应优先采用TN-S,TN-C-S保护系统。

2)漏电保护

按《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的要求,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TT保护系统中,在规定的设备、场所范围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部分标准称作漏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实现漏电保护器的分级保护。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会造成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装置和场所,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

例如,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和生活日用电器、Ⅰ类移动式电气设备及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和高温、潮湿、强腐蚀、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机械加工、造船、冶金、化工、食品加工、纺织酿造等行业生产作业场所等)以及公用、辅助场所(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托儿所、旅馆、影剧院、游泳池、喷水池等)、所有插座回路和新制造的低压配电、开关、动力柜(箱)、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等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公共场所的应急照明和安全设备,防盗报警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设备电源均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

3)绝缘

是指根据环境条件(潮湿、高温、有导电性粉尘、腐蚀性气体、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工作环境,如:机加工、铆工、电炉电极加工、锻工、铸工、酸洗、电镀、漂染车间和水泵房、空压站、锅炉房等场所)选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Ⅱ类)的电动工具、设备和导线;采用绝缘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不导电环境(地面、墙面均用不导电材料制成);上述设备和环境均不得有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装置。

4)电气隔离

采用原、副边电压相等的隔离变压器,实现工作回路与其他回路电气上的隔离。在隔离变压器的副边构成一个不接地隔离回路(工作回路),可阻断在副边工作的人员单项触电时电击电流的通路。

隔离变压器的原、副边间应有加强绝缘,副边回路不得与其他电气回路、大地、保护接零(地)线有任何连接;应保证隔离回路(副边)电压U≤500V、线路长度L≤200m,且副边电压与线路长度的乘积U.L≤100000Vm;副边回路较长时,还应装设绝缘监测装置;隔离回路带有多台用电设备时,各设备金属外壳间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所用的插座应带有供等电位连接的专用插孔。

5)安全电压(或称安全特低电压)

直流电源采用低于120V的电源。

交流电源用专门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同等隔离能力的发电机、独立绕组的变流器、电子装置等)提供安全电压电源(42,36,24,12,6V)并使用Ⅲ类设备、电动工具和灯具。应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选择工频安全电压额定值(即在潮湿、狭窄的金属容器、隧道、矿井等工作的环境,宜采用12V安全电压)。

用于安全电压电路的插销、插座应使用专用的插销、插座,不得带有接零或接地插头和插孔;安全电压电源的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作短路保护。

当电气设备采用超过24V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6)屏护和安全距离

(1)屏护包括屏蔽和障碍。是指能防止人体有意、无意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遮栏、护罩、护盖、箱匣等装置,

是将带电部位与外界隔离、防止人体误入带电间隔的简单、有效的安全装置。

例如:开关盒、母线护网、高压设备的围栏、变配电设备的遮栏等。

金属屏护装置必须接零或接地,屏护的高度、最小安全距离、网眼直径和栅栏间距应满足《防护屏安全要求》(GB8197-87)的规定。

屏护上应根据屏护对象特征挂有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设置声、光报警信号和连锁保护装置;当人体越过屏护装置、可能接近带电体时,声、光报警且被屏护的带电体自动断电。

(2)安全距离是指有关规程明确规定的、必须保持的带电部位与地面、建筑物、人体、其他设备、其他带电体、管道之间的最小电气安全空间距离;安全距离的大小取决于电压的高低、设备的类型和安装方式等因素,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安全距离;当无法达到时,还应采取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7)连锁保护

设置防止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等造成触电事故的安全连锁保护装置。

例如:变电所的程序操作控制锁、双电源的自动切换连锁保护装置、打开高压危险设备的屏护时的报警和带电装置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电焊机空载断电或降低空载电压装置等。

8)其他对策措施

防止间接触电的电气间隔、等电位环境和不接地系统防止高压窜入低压的措施等。

4.3.3.4 电气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1)危险环境的划分

为正确选用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各种防爆设施,必须正确划分所在环境危险区域的大小和级别。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可将危险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

通风情况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重要因素。划分危险区域时,应综合考虑释放源和通风条件,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对于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的场所,连续级释放源一般可使周围形成0区,第一级释放源可使周围形成0区,第二级释放源可使周围形成1区(包括局部通风)。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和等级,甚至可将环境降低为非爆炸危险区域。如没有通风,应提高区域危险等级,第一级释放源可能导致形成1区,第二级释放源可能导致形成2区。但是,良好的通风可使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缩小或可忽略不计,或可使其等级降低,甚至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因此,释放源应尽量采用露天、开敞式布置,达到良好的自然通风以减低危险性和节约投资。相反,若通风不良或通风方向不当,可使爆炸危险区域范围扩大,或使危险等级提高。即使在只有一个级别释放源的情况下,不同的通风方式也可能把释放源周围的范围变成不同等级的区域。

②局部通风在某些场合稀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比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更有效,因而可使爆炸危险区的区域范围缩小(有时可小到忽略不计),或使等级降低,甚至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③释放源处于无通风的环境时,可能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连续级或第一级释放源可能导致0区,第二级释放源可能导致1区。

④在障碍物、凹坑、死角等处,由于通风不良,局部地区的等级要提高,范围要扩大。另一方面,堤或墙等障碍物有时可能限制爆炸性混合物的扩散而缩小爆炸危险范围(应同时考虑到气体或蒸气的密度)。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粉尘、纤维爆炸危险区域是指生产设备周围环境中,悬浮粉尘、纤维量足以引起爆炸以及在电气设备表面会形成层积状粉尘、纤维而可能形成自燃或爆炸的环境。在GB4208-84标准中,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环境划为10区和11区。

划分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的等级时,应考虑粉尘量的大小、爆炸极限的高低和通风条件。对于气流良好的开敞式或局部开敞式建筑物或露天装置区,在考虑爆炸极限等因素的具体情况后,可划分为低一级的危险区域。如装有足够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且当该除尘装置停止运行时,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工艺机组能联锁停车,也可划分为低一级的危险区域。

为粉尘爆炸危险环境服务的排风机室,应与被排风环境的危险等级相同。

划分悬浮粉尘的危险区域时,应考虑在环境中悬浮粉尘形成的条件、颗粒度、粉尘浓度、处理方法、粉尘从设备或管道中向外泄漏的情况、泄漏量的大小,以及考虑到粉尘使用量、作业空间大小,有无有效的换气装置、机械装置的故障及引起粉尘悬浮的可能性,机械装置的配置、隔离情况和操作条件等。

划分层积粉尘的危险区域时,应考虑自燃的可能性及每一单位时间内尘降堆积量的大小,机械装置的形状和配置,

有无粉尘飞扬,通风是否良好,清扫次数和清扫难度等。应特别注意加热表面形成的层积粉尘,如果堆积层厚度大,在较低温度下也会自燃甚至爆炸。

划分邻近厂房的危险区域时,应根据粉尘或纤维扩散和沉积的具体情况划定其危险等级和范围。

对于非开敞危险环境,应以生产厂房为单位划分危险区域。对于开敞和半开敞环境,厂房边界以内划为10区者,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m(通风不良时为15m)、地面和屋面以上3m的空间应划为11区;厂房边界以内划为11区者,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3m、地面以上3m、屋面以上1m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对于集中的露天装置,应以装置群体轮廓线外水平距离3m、垂直距离3m的空间作为分区界限或11区界限;如其内为10区,则其外水平距离15m、垂直距离3m的空间划为11区。

(3)火灾危险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分为21区、22区和23区,与旧标准H-1级、H-2级和H-3级火灾危险场所一一对应,分别为有可燃液体、有可燃粉尘或纤维、有可燃固体存在的火灾危险环境。

2)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用

选择电气设备前,应掌握所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有关资料,包括环境等级和区域范围划分,以及所在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组别等有关资料。

应根据电气设备使用环境的等级、电气设备的种类和使用条件选择电气设备。

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的爆炸性物质时,应按混合后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如无据可查又不可能进行试验时,可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有国家检验部门防爆合格证的产品。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应能防止周围化学、机械、热和生物因素的危害,应与环境温度、空气湿度、海拔高度、日光辐射、风沙、地震等环境条件下的要求相适应。其结构应满足电气设备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会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矿井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无煤粉沉积时不得超过450℃,有煤粉沉积时不得超过150℃。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一般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25℃,若沉积厚度5 mm以下时低于引燃温度75℃,或不超过引燃温度的2/3。

在爆炸危险环境,应尽量少用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应尽量少安装插销座。

为了节省费用,应设法减小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量。首先,应当考虑把危险的设备安装在危险环境之外;如果不得不安装在危险环境内,也应当安装在危险较小的位置。

采用非防爆型设备隔墙机械传动时,隔墙必须是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墙,穿轴孔洞应当封堵,安装电气设备的房间的出口只能通向非爆炸危险环境;否则,必须保持正压。

5)防爆电气线路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安装位置、敷设方式、导体材质、连接方法等的选择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①电气线路位置的选择

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当考虑敷设电气线路。例如,当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高处敷设,电缆则直接埋地敷设或电缆沟充砂敷设;当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敷设在低处,电缆则采取电缆沟敷设。

电气线路宜沿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的外墙敷设。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尽量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敷设。当易燃气体或蒸气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管道上方;当易燃气体或蒸气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应在管道下方。

电气线路应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污染、腐蚀及受热的地方;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10 kv及其以下的架空线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险环境;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环境邻近时,其间距离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②线路敷设方式的选择

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主要有防爆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其敷设方式应符合要求。爆炸危险环境不得明敷电气线路。

固定敷设的电力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固定敷设的照明、通讯、信号和控制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和塑料护套电缆。

非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非塑性橡胶护套电缆。煤矿井下高压电缆宜采用铠装、不滴流式电缆。

不同用途的电缆应分开敷设。钢管配线应使用专用镀锌钢管或使用处理过内壁毛刺且做过内、外壁防腐处理的水管或煤气管。

两段钢管之间、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钢管与电气设备之间应用螺纹连接,螺纹啮合不少于6扣,并应采取防松和防腐蚀措施。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以及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应装挠性连接管。

③隔离密封

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以及保护管、电缆或钢管在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时,应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隔离密封盒的位置应尽量靠近隔墙,墙与隔离密封盒之间不允许有管接头、接线盒或其他任何连接件。

隔离密封盒的防爆等级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的等级相适应。隔离密封盒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在可能引起凝结水的地方,应选用排水型隔离密封盒。钢管配线的隔离密封盒应采用粉剂密封填料。

电缆配线的保护管管口与电缆之间,应使用密封胶泥进行密封。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材料或加设防火隔墙。

④导线材料选择

由于铝芯导线的机械强度差,易于折断,需要过渡连接而加大接线盒,且连接技术难以保证,铝芯导线和铝芯电线电缆的安全性能较差,如有条件,爆炸危险环境应优先采用铜线。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2区的范围内,当配电线路的导线连接以及电缆的封端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时,电力线路也采取截面积4 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其以上的辑芯导线或电缆。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为1区的范围内,配电线路应选用铜芯导线或电缆。

在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煤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配线,一般采用交联聚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或合成橡胶绝缘的、有护套的电线或电缆。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有耐热、阻燃、耐腐蚀绝缘的电线或电缆,不宜采用油浸纸绝缘电缆。

在爆炸危险环境,低压电力、照明线路所用电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工作电压,工作零线应与相线有同样的绝缘能力,并应在同一护套内。

选用电气线路时、还应该注意到:干燥无尘的场所可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潮湿、特别潮湿或多尘的场所应采用有保护绝缘导线(如铅皮导线)或一般绝缘导线穿管敷设;高温场所应采用有瓷管、石棉、瓷珠等耐热绝缘的耐热线;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可采用铅皮线或耐腐蚀的穿管线。

⑤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可能的危险温度,爆炸危险环境的允许载流量不应高于非爆炸危险环境的允许载流量。1区、2区绝缘导线截面和电缆截面的选择,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引向低压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线路电压1000V以上的导线和电缆应按短路电流进行热稳定校验。

⑥电气线路的连接。

1区和2区的电气线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但若电气线路的连接是在与该危险环境相适应的防护类型的接线盒或接头盒附近的内部,则不属于此种情况。1区宜采用隔爆型接线盒,2区可采用增安型接线盒。

2区的电气线路若选用铝芯电缆或导线与铜线连接时,必须有可靠的用铜铝过渡接头。导线的连接或封端应采用压接、熔焊或钎悍,而不允许使用简单的机械绑扎或螺旋缠绕的连接方式。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技术要求与相应等级的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即10区、11区的电气线路可分别按1区、2区考虑。

3)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应避开可燃物。10 kv及其以下的架空线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险环境,邻近时其间距离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当绝缘导线采用针式或鼓形绝缘子敷设时,应注意远离可燃物质,不在未抹灰的木质吊顶和木质墙壁等处敷设,不在木质闷顶内以及可燃液体管线栈桥上敷设。

在火灾危险环境,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移动式电缆。

在火灾危险环境内,须采用裸铝、裸铜母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需拆卸检修的母线连接处,应采用熔焊或钎焊。

(2)螺栓连接(例如母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可靠,并应防止自动松脱。

(3)在21区和23区,母线宜装设金属网保护罩,其孔眼直径应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在22区应有防护外罩。

(4)在露天安装时,应有防雨、雪措施。

(5)火灾危险环境可采用铝导线,当采用铝芯绝缘导装时,应有可靠的连接和封端。火灾危险环境电力、照明线路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网络的额定电压,且不低于500V。

5)电气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1)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属一般性防火防爆措施。例如,采取封闭式作业,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泄漏;清理现场积尘,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积累;设计正压室,防止爆炸性混合物侵入;采取开式作业或通风措施,稀释爆炸性混合物;在危险空间充填惰性气体或不活泼气体,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安装报警装置等等。

在爆炸危险环境,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从而降低环境的危险等级。

蓄电池可能有氢气排出,应有良好的通风。变压器室一般采用自然通风,若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送风系统不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的送风系统相连,且供给的空气不应含有爆炸性混合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几间变压器室共用一套送风系统时,每个送风支管上应装防火阀,其排风系统应独立装设。排风口不应设在窗口的正下方。

通风系统应用非燃烧性材料制作,结构应坚固,连接应紧密。通风系统内不应有阻碍气流的死角。电气设备应与通风系统联锁,运行前必须先通风。进入电气设备和通风系统内的气体不应含有爆炸危险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通风系统排出的废气,一般不应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对于闭路通风的防爆通风型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应供给清洁气体以补充漏损,保持系统内的正压。电气设备外壳及其通风、充气系统内的门或盖子上,应有警告标志或联锁装置,防止运行中错误打开。爆炸危险环境内的事故排风用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设在事故情况下便于操作的地方。

(2)隔离和间距

隔离是将电气设备分室安装,并在隔墙上采取封堵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混合物进入。电动机隔墙传动时,应在轴与轴孔之间采取适当的密封措施;将工作时产生火花的开关设备装于危险环境范围以外(如墙外);采用室外灯具通过玻璃窗给室内照明等都属于隔离措施。将普通拉线开关浸泡在绝缘油内运行,并使油面有一定高度,保持油的清洁;将普通日光灯装入高强度玻璃管内,并用橡皮塞严密堵塞两端等都属于简单的隔离措施。

变、配电室与爆炸危险环境或火灾危险环境毗连时,隔墙应用非燃性材料制成。与1区和10区环境共用的隔墙上,不应有任何管子、沟道穿过;与2区或11区环境共用的隔墙上,只允许穿过与变、配电室有关的管子和沟道,孔洞、沟道应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毗连变、配电室的门及窗应向外开,并通向无爆炸或火灾危险的环境。

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应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且变压器油量越大,建筑物耐火等级越低及危险物品储量越大者,所要求的间距也越大,必要时可加防火墙。露天变、配电装置不应设置在易于沉积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地方。

为了防止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和电动机等均应根据需要,适当避开易燃物或易燃建筑构件。起重机滑触线的下方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10kv及其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当线路与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接近时,其间水平距离一般不应小于杆柱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后允许适当减小距离。

(3)消除引燃源

为了防止出现电气引燃源,应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特征和危险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并保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安全运行。安全运行包括电流、电压、温升和温度等参数不超过允许范围,还包括绝缘良好、连接和接触良好、整体完好无损、清洁、标志清晰等。

在爆炸危险环境,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少装插销座和局部照明灯。为了避免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环境更换灯泡应停电操作。在爆炸危险环境内一般不应进行测量操作。

(4)爆炸危险环境接地和接零

①整体性连接

在爆炸危险环境,必须将所有设备的金属部分、金属管道、以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全部接地(或接零)并连接成

连续整体,以保持电流途径不中断。接地(或接零)干线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连接要牢固,以提高可靠性。

②保护导线

单相设备的工作零线应与保护零线分开,相线和工作零线均应装有短路保护元件,并装设双极开关同时操作相线和工作零线。1区和10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和2区除照明灯具以外,其他电气设备应使用专门接地(或接零)线,而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包皮等只能作为辅助接地(或接零)。除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以外,2区的照明器具和20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允许利用连接可靠的金属管线或金属衍架作为接地(或接零)线。

③保护方式

在不接地配电网中,必须装设一相接地时或严重漏电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或能发出声、光双重信号的报警装置。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配电网中,为了提高可靠性,缩短短路故障持续时间,系统单相短路电流应当大一些。

4.3.3.5 防静电对策措施

为预防静电妨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引起静电电击和火灾爆炸,从消除、减弱静电的产生和积累着手采取对策措施。

1)工艺控制

从工艺流程、材料选择、设备结构和操作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减少、避免静电荷的产生和积累。

对因经常发生接触、磨擦、分离而起电的物料和生产设备,宜选用在静电起电极性序列表中位置相近的物质(或在生产设备内衬配与生产物料相同的材料层),或生产设备采取合理的物质组合使分别产生的正、负电荷相互抵消,最终达到起电最小的目的。选用导电性能好的材料,可限制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在搅拌过程中,适当安排加料顺序和每次加料量,可降低静电电压。

用金属齿轮传动代替皮带传动,采用导电皮带轮和导电性能较好的皮带(或皮带涂以导电性涂料),选择防静电运输皮带、抗静电滤料等。

在生产工艺设计上,控制输送、卸料、搅拌速度,尽可能使有关物料接触压力较小、接触面积较小、接触次数较少、运动和分离速度较慢。

生产设备和管道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棱角,容器内避免有静电放电条件的细长导电性突出物,管道直径不应有突变,避免粉料不正常滞留、堆积和飞扬等。还应配备密闭、清扫和排放粉料的装置。

带电液体、强带电粉料经过静电发生区后,工艺上应设置静电消散区(如设置缓和容器和静停时间等)避免静电积累。

尽量减少带电液体的杂质和水分,可燃液体表面禁止存在不接地导体漂浮物;气流输送物料系统内应防止金属导体混入,形成对地绝缘导体。

2)泄漏

生产设备和管道应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材料制造。所有存在静电引起爆炸和静电影响生产的场所,其生产装置(设备和装置外壳、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都必须接地,使已产生的静电电荷尽快对地泄漏、散失。对金属生产装置应采用直接静电接地,非金属静电导体和静电亚导体的生产装置则应作间接接地。

金属导体与非金属静电导体、静电亚导体互相联结时,接触面之间应加降低接触电阻的金属箔或涂导电性涂料。

必要时,还应采取将局部环境相对湿度增至50%~70%以上和将亲水性绝缘材料增湿以降低绝缘体表面电阻;或加适量防静电添加剂(石墨、炭黑、金属粉、合成脂肪酸盐、油酸等)来降低物料的电阻率等措施,加速静电的泄漏。

在气流输送系统的管道中央,顺流向加设两端接地的金属线以降静电电位。

装卸甲、乙和丙A类的油品的场所(包括码头),应设有为油罐车(轮船)等移动式设备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移动式设备、油品装卸设备均应静电接地、连接。

移动设备在工艺操作或运输之前,就将接地工作做好;工艺操作结束后,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拆除接地线。

在爆炸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化纤、丝绸衣物,应穿戴防静电的工作服、鞋、手套;火药加工场所,必要时操作人员应佩带接地的导电的腕带、腿带和围裙;地面均应配用导电地面。

生产现场使用静电导体制作的操作工具,应予接地。

禁止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可燃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3)中和

采用各类感应式、高压电源式和放射源式等静电消除器(中和器)消除(中和)、减少静电非导体的静电,各类静电

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4)屏蔽

用屏蔽体来屏蔽非带电体,能使之不受外界静电场的影响。

5)综合措施

综合采取工艺、泄漏、中和、屏蔽等措施,使系统的静电电位、泄漏电阻、空间平均电场强度、面电荷密度等参数控制在各行业、专业标准规定的限值范围内。

6)其他措施

根据行业、专业有关静电标准(化工、石油、橡胶、静电喷漆等)的要求,应采取的其他对策措施。

4.3.3.6 防雷对策措施

1)防雷措施

应当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电力设备以及其他保护对象的类别和特征,分别对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侵入波等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1)直击雷防护

①应用范围和基本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易受雷击部位应采取防直击雷的防护措施;可能遭受雷击,且一旦遭受雷击后果比较严重的设施或堆料(如装卸油台、露天油罐、露天储气罐等)也应采取防直击雷的措施;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发电厂和变电站等也应采取防直击雷的措施。

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是直击雷防护的主要措施。

避雷针分独立避雷针和附设避雷针。独立避雷针是离开建筑物单独装设的。一般情况下,其接地装置应当单设,接地电阻一般不应超过10Ω。严禁在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架设通信线、广播线或低压线。利用照明灯塔作独立避雷针支柱时,为了防止将雷电冲击电压引进室内,照明电源线必须采用铅皮电缆或穿入铁管,并将铅皮电缆或铁管埋入地下。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人经常通行的地方。

附设避雷针是装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屋面上的避雷针。多支附设避雷针相互之间应连接起来,有其他接闪器者(包括屋面钢筋和金属屋面)也应相互连接起来,并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金属结构连接起来。其接地装置可以与其他接地装置共用,宜沿建筑物或构筑物四周敷设,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2Ω。如利用自然接地体,为了可靠起见,还应装设人工接地体。人工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5Ω。装设在建筑物屋面上的接闪器应当互相连接起来,并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金属结构连接起来。建筑物混凝土内用于连接的单一钢筋的直径不得小于10mm。

露天装设的有爆炸危险的金属储罐和工艺装置,当其壁厚不小于4 mm时,一般可不再装设接闪器,但必须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距不应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利用山势装设的远离被保护物的避雷针或避雷线,不得作为被保护物的主要直击雷防护措施。

②二次放电防护。

防雷装置承受雷击时,其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呈现很高的冲击电压,可能击穿与邻近的导体之间的绝缘,造成二次放电。二次放电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也可能造成电击。为了防止二次放电,不论是空气中或地下,都必须保证按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与邻近导体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冲击接地电阻越大,被保护点越高,避雷线支柱越高及避雷线挡距越大,则要求防止二次放电的间距越大。在任何情况下,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3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m。不能满足间距要求时,应予跨接。

为了防止防雷装置对带电体的反击事故,在可能发生反击的地方,应加装避雷器或保护间隙,以限制带电体上可能产生的冲击电压。降低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也有利于防止二次放电事故。

(2)感应雷防护

雷电感应也能产生很高的冲击电压,在电力系统中应与其他过电压同样考虑;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中,应主要考虑由二次放电引起爆炸和火灾的危险。无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一般不考虑雷电感应的防护。

①静电感应防护。

为了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的高电压,应将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金属的架、钢室架、钢窗、电缆金属外皮,以及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件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屋面结构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

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屋顶,应采取相应的防止静电感应的措施。对于金属屋顶,应将屋顶妥善接地;对于钢筋混凝土屋顶,应将屋面钢筋焊成边长5~12m的网格,连成通路并予以接地;对于非金属屋顶,宜在屋顶上加装边长5~12m的金属网格,并予以接地。

安全生产方案及保证措施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 (豫水[2012]技案号) 合同名称:内黄县硝河治理工程I标段合同编号:2011-001 致:安阳市润安工程咨询监理公司内黄县项目监理部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内黄县硝河治理工程I标段工程安全生产方案及保证措施的编制,并经我方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现上报贵方,请审批。 附:安全生产方案及保证措施 承包人: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内黄县硝河治理工程I标段项目部 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 监理机构:安阳市润安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内黄县项目监理部 签收人: 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核后,随同审批意见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硝河治理工程第一标段 安 全 生 产 方 案 及 保 证 措 施 河南水利建程有限公司 内黄县硝河治理工程I标段项目部

安全生产方案及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目标,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评判施工企业素质优劣的重要标准。我公司在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实施中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和提高政治警惕,把安全生产放在和工程质量同等重要的地位,为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工地环境和施工秩序,以达到提高劳动效益,保证施工质量的目的,用高水平的文明施工来树立企业形象。 1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无重伤安全事故,创建安全达标工地 2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专业队伍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专职安全员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每个生产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各职能部门在各处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任,使安全生产纵向上从项目经理到作业班组、工人,在横向上从施工队到各业务部门都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工程项目得以优质、高效、低能、安全顺利地完成。 附图: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施工安全管理流程图(见下页图)。 3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成员:安全科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科 施工员 安全员 施工班组兼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施工准备情况及相关施工安全措施和计划

施工准备情况及相关施工安全措施和计划 尊敬的领导: 我公司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以来,一直在努力积极地配合业主开展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在各方努力下,焦庄水厂工程目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现把目前的工作情况及相关的施工安全措施和计划向各位领导做以下汇报: 一、工程概况: 平顶山焦庄水厂位于平顶山新城区,位于平顶山市西北,郑尧高速东南侧的军队专用铁路与长安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平宝快速通道西侧,为新建净水厂,服务范围为整个平顶山市区,近期建设规模为供水10万立方米/天,远期20万立方米/天。水源采用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水源。 本工程主要新建(构)筑物有:平流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吸水井、二级泵房、综合加药间、污泥综合处理车间、生物景观处理池、综合楼、食堂、门卫室、厂区道路管网及绿化等单体工程。 二、开工准备情况: 1.人员准备:目前,我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基本到位,满足正常工作的开展需求。施工人员也已准备就绪。 2.食宿准备:已建造板房并完善生活必需品及工作相关设备。 3. 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原始资料的调查,收集有关信息与资料; 1

深入实地摸清施工现场情况。 4.技术资料准备:熟悉和会审图纸,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设计文件、图纸等施工要求,传达合同工期质量要求,编制中标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预算。 5.施工现场准备:拆除障碍物,铺设施工道路及厂区围墙,三通一平,建立测量控制网点;搭设临时设施;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6.物资准备:做好建筑材料需要量计划和货源安排。对国家调拨材料都统配物资应及早办理计划指标的申请.对地方材料要落实货源办理订购手续。对特殊材料要组织人员提早采购。对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钢构件、铁件、门窗等做好加工委托或生产安排。做好施工机械和机具的准备、对已有的机械机具做好维修试车工作;对尚缺的机械机具要立即订购、租赁或制作。 7.施工队伍淮备:健全、充实、调整施工组织机构,调配、安排劳动班子组合;职工进行计划、技术、安全交底;下达作业计划和施工任务书。 8.季节施工准备:冬季施工准备,雨季施工准备,夏季施工准。 三、施工现场管理: 1.及时做好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技术资料。 2.各工序工程施工完毕后,先进行自检,并接受甲方或监理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马上整改。 2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与方案

质量保障措施 本项目为水质提升应急建设运营项目,出水水质达标是项目的重点。出水水质优于招 标文件要求、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周期、劳动保护、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措施是项目的 关键。 我公司承诺,如XXXX 项目中标,我公司保证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去,50 日历日内完成建设内容,并且出水水质连续7 天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1 水质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我公司在执行招标文件要求的出水水质指标的基 础是,提供 标准,保证出水水质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指标见 下表: 序号 项目进水指标(mg/l ) 招标文件对出水指标的 要求(mg/l ) 实际出水指标(mg/l) CODcr >350 去除率不小于65%去除率不小于65%化学需氧量<120,且去除率不小于<120,且去除率不小于120≤CODcr ≤ 1 (CODcr ) 350 60%65% CODcr <120 去除率不小于40%去除率不小于45% 2 悬浮物(SS)<30,且去除率不小于 80% <30,且去除率不小于 80% 3 总磷(以P计)<3,且去除率不小于 80% <1.0,且去除率不小于 90% 1.1 出水水质保障措施 采用化验室和在线 C O D 监测仪表系统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的数据收集 整理,然后根据数据对水质进行判断,从而对水质净化系统的进行控制和调 节,达到保障水 质的目的。为了保证出水水质的持续达标,检测工作必须及时,检测频 率按《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 版 )》执行。 1.2 制度保障措施 1)配备足够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调度、巡查管理和参数调整等 工作。 2)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编制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 3)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 岗。 1.3 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的措施

冬季四防

冬季四防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职责,针对季节特点,做到防范于未然,全面做好“冬季四防”(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安全生产工作,达到稳产、低耗、安全、高效的目的,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顺利实现。现对有关“冬季四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安全工作执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抓好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针对今年冬季天气的特点,高度重视“冬季四防”工作,做到层层落实,逐级负责,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加强以本单位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好生产、设备、电气、仪表、重点岗位、重点危险源、物质储运,生产、生活用气(汽)、取暖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3、各部门和车间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培训教材等有关内容,以强化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业务技术水平及安全责任感。各职能科室要根据本专业要求和季节性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同时协同车间排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搞好整改,及时打击“三违”现象,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冬季生产、设备和装置的安全运行。 4、各车间安全员、技术员要立足本职,协助车间主任搞好班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指导工作,督促班工长及员工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班工长的带头作用,认真执行岗位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隐患,制止习惯性违章。并利用班前、班后会或板报等形式,针对本车间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重点做好“三断”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确保一方平安。 二、冬季安全工作基本要点: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 (一)防冻: 1、生产科、设备科和各车间应对所属范围内的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做好保温工作,严防冻坏装置。 2、各车间应对本界区的蒸汽系统、水系统和易冻结的液相系统、排污系统、疏水器、液位计等加强检查、维护和排放,特别是一些死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技术措施 1、仓库、物料、机具的布置都要符合消防和安全卫生规定,并落实消防和卫生急救设施,设置不同类型的安全防护棚。 2、主体结构施工针对的结构、模板体系分别详细地在分项工程方案中专门编制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脚手架应编制专门的搭设和拆除的作业方案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4、要编制专门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二、施工机械安全 1、井架:井架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严禁载人和超载运行,附墙架严禁随意拆除,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2、其它机械: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常检、常修、常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安全用电 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从底层通往楼层的电路及楼层施工用的电路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要正确架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 四、防台风、防雨、防雷措施 塔吊及外架必须有避雷措施。防雷接地可与工程的避雷预埋件临时焊接连通,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禁止在台风、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 五、脚手架安全 外墙施工采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外侧采用全封闭密目式安全挂网;脚手架应按施工实际可能承受的最大荷载进行设计和计算。应在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下由熟练工人负责搭设;脚手架的检查分验收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使用中要严格控制架子上的荷载,尽量使之均匀分布,以免局部超载或整体超载;使用时还应特别注意保持架子原。有的结构和状态,严禁乱挖基脚、任意拆卸结构杆件和连墙拉结及防护设施。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组织分段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门核验。 六、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 1、安全标志:划分安全区域,充分和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布置适当的安全标语和标志牌,各种施工机械均需挂设操作规程。 2、安全防护: (1)、安全防护棚: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临近小区道路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要满铺一层模板和一层安全网,侧面用钢筋网做防护栏板。高压电线线路侧面和上方采用竹杆和模板搭设隔离墙和防护棚。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现场人员坚持使用”三宝”。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做好”四口”的防护工作。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拦、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人口和并字架,门式架进出料口,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做好”五临边”的防护工作。五临边指阳台周边,屋面周边, 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五临边”必须设置1.0M以上的双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及安全措施[1]

金水办事处金康南路(范湖供电营业厅预制场)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搭 设 计 划 编制: 审核: 武汉江夏一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0日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1.1文明施工的目的与意义 一、文明施工是指科学组织施工,提倡工程质量优质和施工安全,建造舒适的生产、生活和办公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创造工地良好的文明气氛,组织严格、合理管理的一项施工活动。 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建筑行业落实国家政策、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的结合点,响应建设部“三治一求”、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同时也是开展城市环境整治、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部分。 三、创建文明工地对于施工企业树立的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和进步的进行曲,对增强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竞争力,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发扬我企业精神具有不可作用。 四、创建文明工地对建筑行业中的“脏、乱、差”违章施工、野蛮作业的状况是强有力的一击,是对简单粗放管理、乱堆放、丢失损失、浪费严重、危险作业、打架斗殴、嫖赌等不文明行为和愚昧落实管理敲响警钟。 五、创建文明工地是企业展示实力的一个窗口,是自我提高和进步的进行曲,对增强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竞争力,提高企业的规

范化管理,发扬我企业精神等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六、抓住公司已通过ISP09002质量体系认主和开展CIS形象工程的契机,认真地执行各项标准和要求,通过文明工地的创建,使公司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1.2 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的项目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1.3 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是实现文明施工经常化、制度化的关键 一、施工计划管理 认真编制月、周计划,作好总平面管理,现场检查执行情况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建立单位工程工期考核记录。坚持合理的施工程序,不打乱仗,力求均衡生产。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定保护措施。 二、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坚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挂牌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冒险作业。认真使用“三宝”,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要带安全帽,每个单位工种都应按规定张挂安全网,高空作业必须栓安全带。“四口”(通道口、孔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防护必须完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接零接地,设置保险装置,电线架设符合规范要求。 三、现场技术管理 施工必须有符合要求,经济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坚

冬季安全生产四防措施示范文本

冬季安全生产四防措施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冬季安全生产四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冬季施工安全和质 量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完工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在冬 季来临之际加之工程所在地的地理环境我项目部做好一系 列的冬季“四防”措施。做好“防火”、“防寒”、“防 毒”、“防滑”措施。 二、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施工作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 一次冬季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尤其要加强分包商人员的安 全教育管理。教育内容主要为:以作业规程、设备安全操 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节日及冬季安全生产相 关条款内容为主的学习,提高本单位员工和分包商自觉遵

章守纪、杜绝“三违”行为;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毒等各项冬季生产安全措施教育。 三、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 (一)防火灾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尤其是在工作场地以及易燃物品周围禁止吸烟。 2、消防设施及器材在入冬前要全面检查,严防冻裂,岗位员工要对消防器材做到“三懂三会”。易燃区域要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灵敏可靠。 3、冬季照明线路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严禁设备及线路超负荷使用。各单位对承包商要加强教育和检查,严禁在工地临设内使用电炉子、电热管取暖做饭。 4、要加强对各生产、办公场所的防火检查,对动火、用电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杜绝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1安全管理目标 1.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在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它是本工程安全生产最具权威的管理机构。它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各部门主管、专职安全员和各作业队队长组成。在项目部设安全部并设5名专职安全员,每个施工队设1~2专职安全员,班组设1名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办事机构设在质量安全部,由专职安全责任工程师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审批并贯彻执行安全管理体系三个层次的安全文件,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组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等;

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策。 1.3安全保证措施 1.3.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工作的核心。其目的是使企业安全生产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纵横向齐抓共管,职责分工明确,增强安全管理的透明度,以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班组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奖惩制度,从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到人。管理层的安全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分管生产、行政的副经理、总工程师、以及各职能部门等的责任。1.3.2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会议必须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是可有可无的,是必不可少的;安全会议作为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和安全管理的一种手段,项目部必须保持所有的安全会议记录,认真执行上级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接受主管部门及业主、监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方案

安全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 1.19.1、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本项目部安全目标为: “五无”:即无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行车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两控制”: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6‰以下,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1.29.2、安全管理体系 9.2.1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总工程师为 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

图9-1 安全管理组织图 2、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安质部下设安全组,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质部对本项目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督促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参加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制止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台帐。 3、安全防范重点 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工程特点,施工场地中安全防范的重点为:(1)、生产设备的施工生产安全; (2)、起重设备的施工安全; (3)、施工用电安全; 4、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图9-2 安全保障体系框图

9.2.2、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安全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评比、有考核。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在施工生产中,按照定岗定责的原则,增加安全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发生各种责任事故,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贯彻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各级、各职能部门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2)项目总工(副总工)安全职责: 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在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关于全面做好“冬季四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关于全面做好“冬季四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车间、部室: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及《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方案》的要求,针对季节特点,做到防范于未然,全面做好公司“冬季四防”(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安全生产工作,达到稳产、低耗、安全、高效的目的,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顺利实现。现对有关“冬季四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各部门和车间认真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安全工作执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抓好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针对今年冬季天气的特点,高度重视“冬季四防”工作,做到层层落实,逐级负责,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加强以本单位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好生产、设备、电气、仪表、重点岗位、重点危险源、物质储运,生产、生活用气(汽)、取暖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3、各部门和车间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培训教材等有关内容,以强化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业务技术水平及安全责任感。各职能科室要根据本专业要求和季节性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同时协同车间排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搞好整改,及时打击“三违”现象,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冬季生产、设备和装置的安全运行。 4、各车间安全员、技术员要立足本职,协助车间主任搞好班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指导工作,督促班工长及员工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班工长的带头作用,认真执行岗位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隐患,制止习惯性违章。并利用班前、班后会或板报等形式,针对本车间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重点做好“三断”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确保一方平安。 5、安全科除进行日常管理外,还要加强对全公司的动态安全管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分项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专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领导各级生产指挥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副经理、安全员负责。在安全副经理、安全员的指导下,组织全体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盲目指挥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人员和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注意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3).检查并考核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项目副经理(安全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3).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同样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领导编制和组织实现安技措施计划,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5).对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6).组织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专会。 (7).组织均衡生产,注意工人的劳逸结合,对因加班加点致使工人过度疲劳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对经理责成解决的安全工作或已决定急需解决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而酿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虽采取措施,但由于下属人员执行不力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项目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工程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审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管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在审批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标准。 (4).在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革新项目时,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5).对已提出的技术方面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而酿成的事

施工安全预防措施计划(word版)

施工安全预防措施计划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预防措施计划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确保华能同江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Ⅰ标段施工安全, 有效控制危害、危险因素, 有效运行管理体系程序, 使安全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实现华能同江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Ⅰ标段安全目标, 特制定华能同江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Ⅰ标段施工安全预防措施计划。基础工程 一.基础施工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危害、危险因素 根据华能同江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Ⅰ标段的特点, 基础施工可能发生的事故有:爆破、触电、塌方、火灾、交通伤害等。 分析原因:爆破事故可能由于人员未撤到安全区, 处理盲炮不当, 个别施工现场未按规程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火工产品等造成;触电事故可能由于电焊机漏电、搅拌机、振捣器漏电、用电过负荷、乱拉电源线、使用电器不装漏电保护器等因素造成;塌方事故可能由于个别现场未按规程规定进行放坡、扩孔范围内地面堆土等因素造成;火灾可能由于用电过负荷, 明火作业, 用电、用火不规范。个别施工现场未按规程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易燃易爆品, 工作场所吸烟等因素造成;交通事故可能由于路况不熟, 机械缺陷, 客货混载, 运输物资捆绑不牢, 个别人员违章驾车等因素造成。 二.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危害、危险因素制定如下预防措施

办公室安全保障措施方案.doc

办公室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领导干部要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推荐办公室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范文,欢迎阅读。 办公室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篇1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

冬季四防工作方案

XXXXXXXXX 〔2011〕号 关于下发《冬季“四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司属各部门: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冬季的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冬季四防”工作,及早部署,提前预防,积极开展冬季四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现将 《冬季“四防”安全工作方案》《冬季四防”管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冬季四防安全工作通知 XXXXXXXXXX有限公司2011 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份 附件1: 冬季“四防”安全工作方案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冬季的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冬季四防”工作,根据XXXXX《关于XXXXXXXX》的要求,及早部署,提前预防,积极开展冬季“四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特制定冬季“四防”工作计划及安全措施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四防”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保证供暖锅炉安全运行,实现主要工作地点和要害场所供热,防止主副井筒发生坠冰事故,严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1 年冬季“四防”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XXX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1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以安全生产作为标准化管理重点,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及有关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文件,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生产目标 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的自身特点,根据多年的施工实践经验,确保工程的安全目标,并制定相应的一套安全控制、安全检查、安全保证、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等措施,并采用有效的组织方式和监控手段,确保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 目标任务:保证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15%以下,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3、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施工前期安全准备: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各分包在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工作中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协调。 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安全考核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按国家、省市培训证明上岗。 安全管理责任人:项目经理为负责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落实专职的安全管理人。 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制正式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人员向安全员、施工人员(包括管理和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现场施工应达到安全条件,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下列要求设置 ①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护措施; ②对于事故易发区设置专项的安全设施及醒目的警求标志; ③根据季节或天气变化,调整安全防护措施。 机械、机具、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安装前按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合格后使用; 使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电气安全保护和防火安全: ①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②确保用火作符合消防要求。 施工中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人员作业的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下列安全要求操作 按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按国家劳动保护规定

项目施工具体措施及人员安排

为顺利完成停车场交通安全、环氧耐磨地面及车辆智能管理系统工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工作能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本工程项目及施工进度计划,结合贵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安全措施计划。 1. 成立工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1.1 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2小组职责: 1.2.1 参与编制和审核《XXXXX交安工程计划》 1.2.2 组织制定《XXXXX交安工程进度》的安全措施计划; 1.2.3 负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2.4 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全程管理; 1.2.5 组织制订和落实项目实施期间工程区域的交通安全、施工现场的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的措施; 1.3 除小组日常事务外,为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小组各组员做如下分工: (1) XXX:主要负责厂区治安保卫工作,及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2) (3) XXX:主要负责组织对各重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及专项检查,协调施工安全问题; (4) XXX:主要负责组织对各重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及专项检查,签发安全隐患(包括违章违纪行为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整改通知书; (5) XXX:负责对各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提交考核建议; (6) XXX:主要负责委外施工项目安全协议的审核,工程施工证的审核和发放,督促委外施工单位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4 小组活动安排 1.4.1 在整个工程进展期间,作为常设组织,每周召开至少一次小组成员会议,通报项目安全监督情 况,对工程进展过程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出解决办法。 1.4.2 参加重要工程施工前的联席会(协调会),检查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4.3 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会,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典型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1.4.4 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讨论,落实考核措施。 2. 管理措施 2.1 项目管理 2.1.1 工程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的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卫生方面的措 施,做到“三同时”。 2.1.2 每个工程项目均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各大项目的分项目或小项目也必须指定相 应的安全责任人。 2.1.3 项目的立项和审核过程必须要安全管理人员参与。 2.2 委外施工合同管理 2.2.1 合同签订前,由设备工程部负责审查施工方的安全资质,确认其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后方可与其 签订工程合同。 2.2.2 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

快递公司安全保障制度与措施方案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一、总则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汇通网络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寄安全保障制度 一)原则 1.各公司网点在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2.各公司网点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客户已出具安全证明的,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并保存至少1年。 3.各汇通网点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经营者委托从事物品寄递服务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货物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1、货物安全的内容 (1)防止损毁。即防止快件受潮、污染、虫咬、鼠咬、火烧等造成损毁 (2)防止被盗。防止快件整件或部分内件在收派过程中被盗。(3)防止泄密。保守快件信息秘密,确保快件的安全。 (4)防止丢失。在外部收派过程中防止因夹带快件,外包装破损等造成的快件丢失。 2、保障快件安全的注意事项

3、保障汇通快件信息安全的要求 (1)在快件处理的任何一个环节,除指定的工作人员外,不准任何人翻阅快件信息。 (2)员工不得私自抄录或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的相关信息。(3)在货物处理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4)严禁将货物私自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5)禁止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货物包装。 (6)及时上报包装破损并有可能包暴露内件信息的货物。 三、投递安全保障制度 各公司中转部应加强对中转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人员安全的快件,应立即停止操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 1、公司所承担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2)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3)及时报告的义务 (4)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5)保守秘密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四、运输安全保障制度 各网点公司应加强对运输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人员安全的物件,应立即停止派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保证人员安全。 五、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炼铁厂冬季“四防”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标准版)

炼铁厂冬季“四防”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53

炼铁厂冬季“四防”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标 准版) 一、冬季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分析 进入冬季,根据地方季节性变化影响、钢铁企业冬季作业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冬季“四防”工作,主要从防寒防冻防滑跌、防煤气中毒、防风防火、防高温金属液体爆炸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控,第二炼铁厂存在的对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对人员的影响 1、岗位人员衣物增加、穿着笨重、灵活性降低,给点巡检、检修、行动带来不便,特别是皮带区域、高空作业、检修岗位巡检或作业,容易引发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 2、天气变冷,尤其是夜间,各岗位巡检频次及巡检质量降低,设备出现故障得不到及时发现,事故扩大抢修易引发事故。

3、岗位员工因怕手冷,各岗位员工在上下走梯时未牢固抓稳扶手(尤其是调车员、携带检修工具的检修人员),导致人员滑跌、高空坠落等事故。 4、炉前、铸铁机等高温岗位在靠近铁沟或铁口等区域取暖,面罩不按照规定使用,发生喷溅时易发生烧烫伤事故;天冷穿化纤衣物增加(如毛衣、保暖内衣等异物),一旦受到灼烫伤害必然增加伤害严重性。 5、人员到煤气区、液压站、烤包区、电气区域取暖受到伤害的机率增加,煤气设备设施易出现开裂漏煤气现象,易引发煤气中毒事故(含施工单位)。 6、雨雪天气造成高空平台、走梯结冰,人员上下易造成滑跌、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 7、员工为取暖偷用或私自接用电炉子、用焦炭或木柴生火等,容易引发触电、火灾事故(含施工单位)。 8、雨雪天气供上料系统粘料、堵料增多,清料过程不按规程作业,容易造成皮带伤害事故;皮带区域穿大衣或衣服松动下开口过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分项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专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领导各级生产指挥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副经理、安全员负责。在安全副经理、安全员的指导下,组织全体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盲目指挥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工程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 (2)建立和健全项目体安全管理网络。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项目体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检查项目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派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生产。 (5)落实专人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新的施工队伍进入工地,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制止违章操作。 (6)定期组织人员对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等重点设备、设施以及安全防护材料进行检查、验收、维护。 (7)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迅速按有关规定解决,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停止生产,报告上级部门。 (8)每旬不少于一次定期召开由承包队长或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检查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如实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10)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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