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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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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5日,市中院民一庭、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业务庭、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金叶宾馆召开了"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座谈会",参会单位就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以下共识: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理由:⑴、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将住房公积金的争议纳入劳动争议的范围。《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劳动争议的范围作出了最新、最全面的规定,没有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争议纳入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争议不属于"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也不属于"因福利发生的争议"。(2)、如果将住房公积金争议纳入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审判实务将会面临很多难题

2、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能否受理当事人提起的反诉?

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反诉的情形。理由:⑴、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2)、《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见相对于起诉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如果其提出独立于原劳动争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另行申请仲裁,这也排除了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存在反诉的可能。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一审审理中,如果发现部分必要共同诉讼人没参加仲裁,是否需要重新仲裁?

不需要重新仲裁。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同一仲裁决,向同一法院起诉的,如何在裁判文书中表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在裁判文书中做如下的表述:原告(被告):XXX;被告(原告):XXX。

5、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作为一方当事人进行了仲裁,之后,一方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直接将个体工商户业主变更为个体工商户字号?

如果个体工商户起有字号,可以直接将个体工商户业主变更为个体工商户字号。

6、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没有在原单位上班,用人单位也没有给劳动者出具书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双方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没有在原单位上班,即使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出具书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双方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给劳动者出具书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属于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没有出具书面证明书构成违约,因此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另行主张。

7、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前,倾向认为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

8、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按工伤起诉,但没有进行工伤认定,法院如何处理?

对能够进行工伤认定的,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告之当事人进行工伤认定;对已经不能够进行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又不认可工伤或没有有其他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认可工伤的,应告之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

9、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按工伤起诉,虽然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但用人单位认可工伤或有其他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认可工伤,法院是否能据此直接按照工伤处理。

用人单位认可工伤或有其他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认可工伤的,法院是可以据此直接按照工伤处理。

10、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主张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能否支持?

当事人主张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11、用人单位补交养老保险金的起点时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间就是用人单位补交养老保险金的起点时间。如果劳

动者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施行(1999年1月22日施行)之前就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补交养老保险金的起点时间是1999年1月22日。

12、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现状及情况分析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现状及情况分析 大律师网 一、案子的现状 跟着江西省永丰县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开展、经济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抵触不断晋级,对立更加剧烈,劳作争议胶葛案子呈现持续上升的气势,各种集体性上访、要挟催讨的恶性事件频频发作,劳作争议呈现出史无前例的多样性和杂乱性,因而,劳作争议胶葛已成为政府所重视的社会疑问。 据统计,2008年至 2010年8月,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劳作争议案子36件,审结36件;其间追索劳作报酬胶葛案子20件、处理离退休手续胶葛案子3件、工伤事故胶葛案子6件、确认胶葛2件、下岗赋闲案子2件、交纳社会稳妥胶葛案子3件。 二、裁审对接方面遇到的疑难疑问 (一)社会准则不完善。中国《》的规矩很准则,很大略,《》规矩过于超前,不切中国现期间实践状况,操作性不强的特点。而劳作规章、当地和当地劳作规章虽然数量繁复,可是,规矩不一,相互打架的状况常有呈现。因而,劳作法令、劳作规章、当地劳作法规和当地劳作规章不一致,不体系的景象较杰出,这给劳作裁定安排和人民法院处理劳作争议案子带来了许多的疑问和艰难。 (二)有关部分不力。因为立法的因素,劳作保证部分的行政法令权利相对软弱,强制性手法有限,在法令过程中与别的行政部分的合作不调和,造成对公司的惩办力度不行有力,加之本身在经费、设备和人员的缺少,削弱了法令力气,致使对违规公司失掉有用的监督。一起,一些当地政府担心因严厉法令办理影响区域的投资环境,影响区域经济开展,通常采纳过多的干涉方针,致使劳作保证部分法令查办力度大打折扣,对公司的威慑力不大,公司违法景

象仍然照常。个别法令单位乃至存在消沉作为和不作为的景象,将本应经过行政路径处理的胶葛面向法院。 (三)用人单位法令认识单薄。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漠,内部规章准则缺失,办理办法不完善,用工手续不标准,处理疑问随意性较大,实际劳作联系在实践用工中却很多存在,也相应地添加了劳作争议胶葛。 (四)劳作争议案子的类型由简单化变得杂乱多样。曩昔,劳作争议案子的类型以导致的案子为主,品种对比单一。近几年来,各品种型的劳作争议案子不断呈现,比如,拖欠案子、拒付案子、内部承揽劳作案子、案子、交纳社会稳妥金案子、下岗、赋闲待遇案子等等,劳作争议案子品种的杂乱多样,必定给劳作裁定安排和人民法院处理劳作争议案子带来严峻挑战和艰难。 (五)劳作裁定安排定位不明晰,裁定人员短少,难以习惯劳作争议案子日益增多,劳作争议案子日趋杂乱多样的恳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终究属于啥性质的安排,至今没有在法令上予以明晰。在裁定员的装备上,每个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通常只要三至四人。劳作裁定委员会人员少,裁定使命深重是非常杰出的疑问。 (六)处理劳作争议案子的时刻过长,法令程序杂乱,晦气于及时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 从现在的法令程序看,一桩劳作争议案子的处理,有必要经过劳作裁定,有的还也许提起一审诉讼、提起上诉、恳求强制履行。假如都把这些法令程序都走完,最快也要近半年的时刻。 过于繁琐的程序和过长的时刻,关于那些恳求付出工资或许劳作报酬、恳求付出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劳作争议案子的劳作者来讲,明显非常晦气。 三、遇到的别的疑问 (一)公司办理不标准。这是劳作争议胶葛构成的主要因素。公司没有依照劳作法的规矩树立和完善本身的内部规章准则,已有的一些规矩乃至严峻侵犯了劳作者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劳作法的有关恳求。

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一)规章概述 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包括协商、仲裁和司法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额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协商决定。 4.劳动仲裁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5.仲裁程序 (1)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管辖。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3)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4)时效。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

乐山市中区概况

乐山市中区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位于四川盆地西南峨眉山麓,古称嘉州,是一座历经三千多年的古城,为全国9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44个对外开放城市之一。举世闻名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乐山大佛,坐落在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交汇之处,被诗人誉为“山是一座佛,佛是一座山”。三江环抱着美丽的城市,绿心、绿岛、生态林点缀于江水与秀城之间,使这座古老而又新兴的城市与大自然的绮丽风光和谐地融为一体,素有“天下山水之观在蜀,蜀之胜曰嘉州”的美誉,并获得联合国在中国的第一个优良人居环境城市合作项目。 市中区幅员面积825平方公里,辖10个乡15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252个行政村、71个社区,总人口5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3万人,非农人口26.7万人。市中区区位优势明显,境内基础设施完备,水陆交通便捷,拥有乐山港和500吨大件码头,可直达长江沿岸各大港口,距成昆铁路二类口岸30公里;125公里的成乐高速公路直通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市中区地处乐山市打造“增长极、次枢纽、南中心、目的地”的中心,正在实施的以“两航、四铁、八高速”为重点的全市“千亿交通工程”线路均在区境内交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市中区通达市域内各县(市、区)的“半小时核心圈”、“一小时经济圈”,两小时可通达重庆市和周边市州,4小时通达西南其他省会城市。 目前,区委、区政府确立了“依市兴区、率先发展,打造枢纽、实现跨越”的发展战略,突出工业经济主线,着力抓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服务业。2009年,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生产总值完成131.68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2:47.2:43.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0.5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08元。 市中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壤肥沃,是乐山市唯一的统筹城乡

对劳动争议纠纷的调查研究

劳动争议纠纷是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常见民事纠纷,了解此类纠纷的特点、产生原因、诉 讼结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对丰台区法院2004年第一季度受理的 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劳动争议纠纷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常见问题,对双方如何避免产生劳动争议纠纷、产生纠纷后如何避免败诉,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案件数量增长迅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年一季度共受理118件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61件)同比 增加93%,审结69件,比上年(15件)同比增加360%. (二)案件多由劳动者提起,涉案单位绝大多数为公司、工厂等企业这些案件中,个人起诉的有97件,用人单位起诉的有21件;涉案单位类型上,69件次为公司,16件次为工厂,1件次为其他企业,21件次为学校、幼儿园、报社等事业单位。 (三)难以调解,判决结案的案件中单位败诉的占多数 调解1件,裁定驳回起诉4件,裁定准予撤诉9件,移送1件,判决54件。判决案件中个人败诉的有7件,单位败诉的有47件。 (三)诉讼请求以要求支付工资或三险为主 要求解除或保持劳动关系的,有10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或加班工资的,有34件;

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有6件;要求支付工伤费用的,有4件。 二、劳动者败诉原因 在调查分析中可以发现,一些劳动争议中,劳动者虽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仍然依法被裁定或判决驳回起诉,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没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如林有鹏等17人诉购物导报社劳动争议一案,原告诉称2002年11月被告广州办事 处将其聘用,尽管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始终推脱,后无故停发其工资。原告认为其作为被告的员工为该报在广州地区的出版、发行而工作,与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被告支付原告为其垫付的费用。由于原告无法提供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最终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二)起诉的主体不符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才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不同的企业名称,哪怕只有一字之差,代表不同的法律主体。一些劳动者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或将自己所在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分支机构推上法庭,或将与所在单位名称近似的单位作为被告,导致案件没开庭就被驳回。如王贺诉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劳动保险争议案,由于被告系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三)未经法定前置的劳动争议裁决程序即起诉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一)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现住地址),联系电话:* 被告:**,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12个月的双倍工资共**元(*×11个月=**元)。 2、判令被告为原告补交社会保险金(从*年*月至*年*月)。 3、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经济补偿金**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经过应聘,自*年*月*日开始,到被告公司销售部门工作,任职**,工作期间原告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但被告一直不与原告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替原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原告向被告提出纠正未果,*年*月*日双方劳动合同解除,被告未给予原告任何补偿。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向原告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并办理社会保险。重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法定期间内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该法第43条规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遂起诉至贵院。恳请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纠正被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二) 原告:——性别-,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性别-,职务:―――;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关于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劳仲案(――)第―――号裁决书的裁决,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请求事项: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1、由原告垫付的-年-月份、-月份和-份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2、拖欠的――年――月份和――月份的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3、拖欠的―――年-月份和-月份的平时加班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4、被拖欠工资总额的25%的经济

劳动纠纷大经典案例及解析

劳动纠纷12大经典案例及解析(招聘入职篇)

目录【招聘篇】 招聘广告中的风险防范 对应聘人员审查时的风险防范 【录用篇】 录用通知的法律风险知多少? 【入职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谁之过? 劳动合同,签还是不签 只有三句话的协议也叫劳动合同吗? 劳务协议还是劳动合同 试用期要制定并公示考核标准 试用期不合格怀孕可被辞 随意设置试用期双倍补偿没商议 试用期满不胜任,解聘不用给补偿? 入职培训很迫切,制度告知莫忽略

招聘篇 时下正值用人单位招聘新员工的高峰时期,而招聘又是HR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在一般人眼里招聘中不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只有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劳动用工管理中才存在法律风险。其实不然,任何事情包括劳动争议,都是有前因后果的,劳动合同签订后产生的劳动争议,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招聘时埋下的“祸根”所致。因此,预防劳动争议,就要将关口前移,从防范招聘时的风险做起。 招聘广告中的风险防范 一、典型案例 某公司招聘李先生为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原因是李先生没有达到公司的季度营销目标。为此,李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仲裁的结果是公司败诉。原因是公司在招聘广告中并没有列明录用条件,而且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职务说明书,也没有书面告知小李该职务的工作内容以及岗位要求。因此当被质询时,公司无法出具当初双方认可的职务要求,既然没有约定要求,公司又怎么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呢?当然败诉也是在预料之中的。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案例点评 或许您会认为,招聘广告只是招聘人员的一种宣传手段而已,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吗?其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14号)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

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思考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思考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思考 [内容提要]:本文从劳动争议的概念出发,结合审判实践,通过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种类、受理条件及其审理规则、法律适用的阐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全文共8660个字。[关键词]: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种类   受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劳动用工上,体现的是双向选择,劳动者作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进入市场谋求和选择职业,其目的是得到丰厚的生活资料,以体现价值的最大化,而用人单位作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进入市场,寻求获得素质好且廉价的劳动力,以保障低成本、高效益,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产生了各自的具体利益不一致性,而这种不一致性协调不好就会发生劳动争议。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如何理顺好解决好劳动争议案件,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问题,在审判实践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笔者就目前已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浅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认识。 一、劳动争议概念。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引起的纠纷,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简言之,就是劳动者与用人者(单位)间就劳动合同的执行、变更、履行、终止、解除所发生的纠纷。劳

动争议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且只要劳动领域中存在利益的不同,这种因不同利益要求而引起的冲突便将继续存在下去。在我国,随着改革的日趋深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问题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制定了有关规章,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对劳动争议的妥善解决,平息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劳动争议的种类。由于《劳动法》起步较晚,所以劳动争议案件在90年代才有一些上升,特别是《劳动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才逐步被人们认识和重视。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1年3月22日第1165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专门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受案范围、适用法律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了依据。劳动争议案件的内容广泛,类型较多,归纳起来可分为五种:一是去职纠纷,指用人者(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或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是管理纠纷,指用人者(单位)行使对

四川省乐山市2019年数学真题卷及答案

乐山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数 学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3-的绝对值是 ()A 3 ()B 3- () C 31 () D 3 1- 2.下列四个图形中,可以由图1通过平移得到的是 ()A ()B ()C ()D 3.小强同学从1-,0,1,2,3,4这六个数中任选一个数,满足不等式21<+x 的概率是 () A 51 () B 4 1 () C 31 () D 2 1 4.a -一定是 ()A 正数 ()B 负数 ()C 0 ()D 以上选项都不正确 5.如图2,直线a ∥b ,点B 在a 上,且BC AB ⊥.若? =∠351,那么2∠等于 ()A ? 45 ()B ? 50 ()C ? 55 ()D ? 60 6.不等式组??? ??≥--+<-0415 2362x x x x 的解集在数轴上表示正确的是 ()A ()B ()C ()D 7.《九章算术》第七卷“盈不足”中记载:“今有共买物,人出八,盈三;人出七,不足四.问人数、物价各几何?”译为:“今有人合伙购物,每人出8钱,会多3钱;每人出7钱,又差4钱。问人数、物价各多少?”根据所学知识,计算出人数、物价分别是 ()A 1,11 ()B 7,53 ()C 7,61 ()D 6,50

8.把边长分别为1和2的两个正方形按图3的方式放置.则图中阴影部分的面积为 ()A 6 1 () B 3 1 () C 51 () D 4 1 9. 如图4,在边长为3的菱形ABCD 中,?=∠30B ,过点A 作BC AE ⊥于点E ,现将△ABE 沿直线AE 翻折至△AFE 的位置,AF 与CD 交于点G .则CG 等于 ()A 13- ()B 1 ()C 2 1 ()D 23 10.如图5,抛物线44 12 -= x y 与x 轴交于A 、B 两点,P 是以点C (0,3)为圆心,2为半径的圆上的动点,Q 是线段PA 的中点,连结OQ .则线段OQ 的最大值是 ()A 3 ()B 2 41 () C 2 7 ()D 4 第Ⅱ卷(非选择题 共120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6 个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1.2 1 - 的相反数是 ▲ . 12.某地某天早晨的气温是2-℃,到中午升高了6℃,晚上又降低了7℃.那么晚上的温度是 ▲ C ? . 13.若293==n m .则=+n m 23 ▲ . 14.如图6,在△ABC 中,?=∠30B ,2=AC ,5 3cos =C . 则AB 边的长为 ▲ . 15.如图7,点P 是双曲线C :x y 4 =(0>x )上的一点,过点P 作x 轴的垂线 交直线AB :22 1 -= x y 于点Q ,连结OP ,OQ .当点P 在曲线C 上运动, 2 图3 图4 C 图6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解读(四: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解读)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解读 (四: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作者:彭建平律师来源:广东万勤律师事务所 八、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会议认为,审理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对于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下,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按照**中央、国务院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在审理拉动争议案件时,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避免杀鸡取卵,要严格依法合理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切忌泛化劳动关系。 (一)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衔接问题 54、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了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以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法定时效期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是否超过法定时效期间进行审查,但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未以仲裁申请超过法定时效期间抗辩的除外。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适用中断、中止时效的规定。时效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系当事人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机关不主动审查及释明。与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不予支持”的规则类似,基于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一裁二审的程序设计,考虑诉讼效率,该条明确了“劳动仲裁阶段未提出仲裁时效抗辩的,诉讼期间提出的不予支持”;“对于劳动仲裁阶段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诉讼阶段一方不提出仲裁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审查仲裁时效问题”。 55、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按照自动撤回仲裁处理后,该当事人又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解读:现行劳动争议程序法律法规未对该情形如何处理作出规定,基于劳动仲裁及诉讼效率考虑,该规则确定法院支持“在仲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机构按自动撤回仲裁处理后,仲裁申请人又提起仲裁的,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通知”。这与普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按自动撤诉后可以另行起诉的规则有重大差异,实务中应予重视。

乐山市概况

乐山市概况 乐山市位于四川中南部、四川盆地西南部、成都平原至川西南山地过渡带。北连眉山市,东邻自贡市,南接宜宾市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西界雅安市。介于东经102°55′—104°00′、北纬28°25′—29°55′之间。南北长165公里,东西宽90—120公里,幅员面积12827平方公里。 市境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的倾斜状,地貌以山地为主,丘陵次之,平原较少,分别占全市幅员面积的67%、21%、12%。海拔高程320米—4288米。气候属水热组合优越的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为我国内地四川盆地西部特殊的“海洋性气候岛”的一部分。地层从前震旦系峨边群到第四系全新统都有赋存。复杂多样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土地利用类型、矿产资源和自然地理景观,市域内工业、农林牧业、采矿业、旅游业等得到综合发展。 乐山市境内主要河流有岷江、大渡河、青衣江、茫溪河、马边河、官料河等,当地水资源总量11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3420立方米,水资源相对丰富。因河流众多,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790万千瓦,经济可开发量约670万千瓦,目前开发量仅40%,除了已开发的龚嘴电站、铜街子电站、黄丹电站,和正在建设的沙湾电站、千佛岩电站、舟坝电站等大中小型电站外,还有犍为电站、老木孔电站等电航结合的大中型低水头电站正在积极论证推进之中。这些水能资源距工业、城市负荷中心近,可开发价值大。 全市辖11个区、市、县、自治县,115个乡、96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2005年末总人口347.9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6.74万人,农业人口261.16万人。 乐山中心城市的老城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乐山的名山、名佛、名人、名城驰名中外。全市有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一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国家级地质公园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1个;省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个。在国家划分的自然旅游资源类别中,乐山就有25种之多。峨眉山—乐山大佛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3.4万公顷,峨边黑竹沟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8万公顷;还有沙湾郭沫若旧居、沙湾大渡河美女峰、五通桥小西湖、夹江千佛岩、沐川竹海等人文、自然风景区。 乐山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2005年全市GDP达到306.72亿元,总量和增速分别居全省第7位和第12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16亿元,增长5.4 %;第二产业增加值160.69亿元,增长17.5%;第三产业增加值89.87亿元,增长9.0%。三次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0 、9.1、2.7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5%、71.0%、21.5%。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19.7:49.6:30.7调整为18.3:52.4 :29.3。 乐山市“十五”期间工业年均增长21%。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已占到全市GDP总量的50%以上。优势产业凸显,产品竞争力增强。电子材料、冶金建材、盐磷化工、清洁能源、农产品加工五大产业发展壮大,主导产品半导体元器件、多晶硅、PVC、纯碱、铝锭、铁合金、墙地砖、水泥等产销量稳步增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竞争优势凸现。特色县域经济初见雏形,五通桥区的盐磷化工产业、井研农产品加工、夹江县陶瓷产业、沙湾区的水电和冶金建材产业、沐川县的林浆纸产业、峨边和马边的水电及高载能产业等初具规模,有的甚至在全国都占有重要地位。 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107个,总规模70406公顷,预计投资148606.36万元,可增加耕地8300公顷,占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总目标的79.96%。

劳动纠纷案件审理中疑点问题探讨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2146186.html, 劳动纠纷案件审理中疑点问题探讨 随着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劳资矛盾日益尖锐,如何更好地处理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保障屏障的司法机关,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这种矛盾的最后解决。本文旨在通过对现实审判中出现的有关劳动争议的疑点问题进行探讨,总结审判经验,以求对提高有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有所裨益。 一、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问题 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纠纷的一个前置程序,在其制度设计上完全不同于商事仲裁,其制度价值在于最短期限、最大限度维持劳资关系稳定,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问题。 (一)有关仲裁请求的审查问题

基于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制度设计,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过程中有一个特殊点,即对仲裁请求的审查,其具体包括:对仲裁请求范围的审查、对诉讼请求与仲裁请求一致性的审查以及对诉讼请求超过仲裁请求部分的独立性的审查。对于这些审查,目的是先裁后审的程序设计上的最终实施,故对于诉讼请求与仲裁请求的范围不一致时,人民法院须对于这些请求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仅在诉讼中提出的与仲裁请求范围无联系、而具有独立性的请求应驳回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先向仲裁部门申请就具有独立部分的请求进行仲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被告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后提出的诉讼请求,应不予受理。 (二)有关仲裁认定的事实的效力问题 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后,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故对于仲裁认定的事实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不能以仲裁认定的事实直接来认定案件的事实。但对于仲裁委的开庭笔录中记载的为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是否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有待研究。我们认为,应赋予对方对其自认的事实的抗辩权,在无胁迫和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可以确定自认的效力,因为事实本身具有客观性,在特定条件下对于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承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另外,对于一方提交的仲裁机关依职权

乐山市市中区简介

乐山市市中区简介 乐山市市中区位于四川盆地西南峨眉山麓,古称嘉州,是一座历经三千多年的古城,为全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之一。举世闻名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乐山大佛,坐落在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交汇之处,被诗人誉为“山是一座佛,佛是一座山”。三江环抱着美丽的城市,绿心、绿岛、生态林点缀于江水与秀城之间,使这座古老而又新兴的城市与大自然的绮丽风光和谐地融为一体,素有“天下山水之观在蜀,蜀之胜曰嘉州”的美誉,并获得联合国在中国的第一个优良人居环境城市合作项目。市中区幅员面积837平方公里,辖10个乡15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252个行政村、61个社区,户籍总人口61.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4万人,非农人口38.3万人;常住人口67.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7万人,城镇化率69.2%。市中区区位优势明显,境内基础设施完备,水陆交通便捷,交通条件良好,拥有乐山港和500吨大件码头,可直达长江沿岸各大港口,成乐、乐雅、乐自、乐宜四条高速交汇市中区,成绵乐城际铁路已建成通车。 乐山市第四中学简介 四川省乐山市第四中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学校源于1938年创办的“国立武

汉大学附属中学”,1946年更名为“私立乐嘉中学”,1952年定名为“四川省乐山第四中学校”。1954年初迁至碧山路,经过整合成为一所远近闻名的高完中。 学校地处风景秀丽的大佛景区,依山傍水,现有教学班27个,教职工139人,在校学生1500余人。2005年12月被评为“乐山市实验教学示范学校”,2006年3月被评为“四川省绿化示范学校”,2006年3月被批准为“乐山市示范性普通高中”,2005年以来曾多次荣获区“高中教学质量特等奖”、“高中教学质量一等奖”、“学校管理一等奖”。 学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碧山路1155号。 乐山市新桥中学简介 四川省乐山市新桥中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学校坐落于千年古镇苏稽镇,占地七十余亩。新桥中学于1947年11月由天主教会创建于乐山城区护国寺,时名为“乐山私立德声中学”,1956年搬迁到苏稽镇,更名为“四川省乐山县新桥中学”,1985年起成为纯普通高中学校。2001年被批准为“乐山市示范性普通高中”。 新桥中学现有教学班级28个,教职工110名,学生1300余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中学特级教师,省市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等三十余人。学校教学设施完善,教室采用电子白板教学,有标准的理、化、生实验室及计算机中心和

劳动争议经典案例研究分析

劳动争议经典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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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经典案例分析 一、高某与北京某公司“乙肝歧视案” 本案的简要案情是北京某公司经与高某磋商,准备高某录用,让其携带体检表等入职资料到公司报到。后高某先是辞去原有工作再去体检,因体检结果为乙肝“小三阳”,某公司拒绝与高某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为此引发劳动争议。法院最终判决北京某公司向高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高某经济损失17572.75元;赔偿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本案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劳动合同缔约过程中对劳动者的信赖利益保护。与会代表主要研讨了下列问题。(一)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 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普通民事案件而非劳动争议案件,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缔约过失”的规定处理。理由是:双方仅有电子邮件的往来,尚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由于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双方当事人未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录用确认书”不能视为劳动合同。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理由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本案高某与某公司在缔约过程发生的争议就属于上述“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此外,本案中的邮件已经明确通知高某“来公司报到”,应视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已成立。 (二)关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 多数代表认为,劳动合同与合同法中的合同不能等同看待。一般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而劳动合同则不同,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处于强势的地位。因此,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关于案件的处理结果 有代表指出,本案判决结果还是比较可取的,但是如果高某在某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后长期找不到新的工作,那么劳动者的损失更大,法院是否都要全部支持呢?因此,本案的结果不能推广,但其中的判案理念值得称赞。同时,该案例的判决结果也对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某紧固件公司与孙某劳动合同争议案 本案涉及劳动合同解除中发生的纠纷,简要案情是孙某在某紧固件公司任职生产部经理期间,与其妻子共同成立A公司。某紧固件公司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通知孙某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由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法院最终以某紧固件公司做出《劳动关系终止通知书》所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当,且通知书未写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导致形式要件不合法为由,判决撤销某紧固件公司向孙某发出的《劳动关系终止通知书》。与会代表主要对下列问题进行了研讨。 (一)孙某与其妻子共同成立A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孙某是否应受到竞业限制的限制? 多数代表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某紧固件公司的规章制度。本案中不涉及竞业限制的问题,因为案件事实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当时的规定是劳部发(1996)355号文件,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而且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也规定员工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从当时的规定可以看出,竞业限制是员工的后合同义务,不应扩大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当然,A公司可以在规章制度中约定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30个人力资源纠纷调解案例 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 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 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 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

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本期问题: 该公司能否辞退王桂,理由是什么?程序上是否合法? 专家点评本案所涉及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对违反劳动纪律,但又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的职工,实施的强行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纪律制度。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适用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被辞退职工必须具有该条规定的7种违纪行为之一,本案原告被辞退是因其有7种违纪行为中的第4种“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二是辞退违纪职工,在处理程序上必须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环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决定辞退的,

2018年四川省乐山市中考数学试卷含答案解析(Word版)

2018年四川省乐山市中考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2的相反数是() A.﹣2B.2C.D.﹣ 解:﹣2的相反数是2. 故选B. 2.如图是由长方体和圆柱组成的几何体,它的俯视图是() A.B.C.D. 解:从上边看外面是正方形,里面是没有圆心的圆. 故选A. 3.方程组==x+y﹣4的解是() A.B.C.D. 解:由题可得:,消去x,可得 2(4﹣y)=3y,解得y=2,把y=2代入2x=3y,可得 x=3,∴方程组的解为. 故选D. 4.如图,DE∥FG∥BC,若DB=4FB,则EG与GC的关系是()

A.EG=4GC B.EG=3GC C.EG=GC D.EG=2GC 解:∵DE∥FG∥BC,DB=4FB,∴. 故选B. 5.下列调查中,适宜采用普查方式的是() A.调查全国中学生心理健康现状 B.调查一片试验田里五种大麦的穗长情况 C.要查冷饮市场上冰淇淋的质量情况 D.调查你所在班级的每一个同学所穿鞋子的尺码情况 解:A.了解全国中学生心理健康现状调查范围广,适合抽样调查,故A错误; B.了解一片试验田里五种大麦的穗长情况调查范围广,适合抽样调查,故B错误; C.了解冷饮市场上冰淇淋的质量情况调查范围广,适合抽样调查,故C错误; D.调查你所在班级的每一个同学所穿鞋子的尺码情况,适合全面调查,故D正确; 故选D. 6.估计+1的值,应在() A.1和2之间B.2和3之间C.3和4之间D.4和5之间 解:∵≈2.236,∴ +1≈3.236. 故选C. 7.《九章算术》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自成体系的数学专著,代表了东方数学的最高成就.它的算法体系至今仍在推动着计算机的发展和应用.书中记载:“今有圆材埋在壁中,不知大小,以锯锯之,深一寸,锯道长一尺,问径几何?”译为:“今有一圆柱形木材,埋在墙壁中,不知其大小,用锯去锯这木材,锯口深1寸(ED=1寸),锯道长1尺(AB=1尺=10寸)”,问这块圆形木材的直径是多少?” 如图所示,请根据所学知识计算:圆形木材的直径AC是() A.13寸B.20寸C.26寸D.28寸 解:设⊙O的半径为r. 在Rt△ADO中,AD=5,OD=r﹣1,OA=r,则有r2=52+(r﹣1)2,解得r=13,∴⊙O的直径为26寸. 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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