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尽快报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
季度统计表的通知
县安监局、水电局、农业局、气象局、畜牧局、国土局、交通局、卫生局、林业局、环保局、企业局、公安局等12个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分析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07〕23号)的要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季度统计报表在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给桂林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为尽快将各单位的数据汇总后上报给桂林市政府应急办,请各单位务必在7月11日16:00前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季度统计报表(表7)填好报送到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以便上报桂林市政府应急办公室。
联系电话:4815891、139******** 传真电话:4822240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表7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季度统计表
县(区)市直部门名称: ___年____ 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