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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条例20151028

员工奖惩条例20151028
员工奖惩条例20151028

1.目的:

1.1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奖惩权限

3.1 除奖励中的晋级和特殊奖励权及惩罚中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权外,其他对员工的奖惩权实行两级审核制:

3.1.1直属主管级以上领导对所属员工具有奖惩初审权。

3.1.2 直属经理及以上的二级领导对所属员工具有奖惩决定权。

3.1.3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管理团队对其他部门的员工具有监督权,对其他部门的员工无论级别高低,有向管理部书面提出奖惩请求的权利,如发现员工违规违纪现象,有权当场开具《员工奖惩联系单》,报管理部对其请求或行政处罚单最终核准。

3.2 奖励中的晋级和特殊奖励权及惩罚中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权由主管级以上人员提出,逐级审批,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3.3 奖惩监督权:总经办负责对奖惩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4 总经办、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察。

4.奖惩种类与配合奖惩办法:

4.1奖励

4.1.1嘉奖

4.1.2 小功

4.1.3 大功

4.1.4 特殊奖励

4.2惩罚

4.2.1 警告

4.2.2 记过

4.2.3 降级

4.2.4 解除劳动合同

4.3 奖金和处罚金:奖金和处罚金可独立使用,也可与其他奖惩类别一并适用。处罚金不得超过定最高限额,具体适用情形见本条例相关规定。

4.4奖惩记录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列入绩效考核及晋升考评中。

5.奖励

5.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记嘉奖,视情况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人民币100-300元:

5.1.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后能为公司带来一定效益者;

5.1.2在生产现场或工作场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其它问题,并积极提出改进措施,避免公司的利益遭受一定的损失者;

5.1.3 爱惜公物,节约资源、物料或能源,累计达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上的;

5.1.4有先进事迹的;

5.1.5主动检举揭发他人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等行为的;

5.1.6具有嘉奖权限的人员认为需要给予嘉奖的其他情形。

5.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记小功,可以发给奖金人民币500元:

5.2.1节约资源、物料或能源,累计达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

5.2.2 主动上交供应商及客户送赠的礼品或现金的;

5.2.3检举揭发他人违法乱纪行为,使公司免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万以上2万元以下的;5.2.4 为解决问题积极想方设法,勇于承担责任,使公司免受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万以上2万元以下的;

5.2.5具有记小功权限的人员认为需要给予记小功的其他情形。

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功,可以发给奖金人民币800-1000元:

5.3.1遇到灾害或危险奋勇抢救者;

5.3.2遇到盗窃勇敢抓获,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5.3.3在公司内外见义勇为者;

5.3.4 为公司积极争取各种荣誉并获得证书者;

5.3.5具有记大功权限的人员认为需要给予记大功,且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情形。

5.4特殊奖励:在生产工艺流程、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或产品改进)、质量改进、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有发明、技术、质量改进或管理改善建议,取得显著成绩(成果)的给予特殊奖励。

6. 惩罚

6.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人民币100以上300元以下处罚金:

6.1.1月度内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满三次者;

6.1.2上班时间不佩戴工号牌或管理人员检查时不配合出示工号牌者;

6.1.3在上班时间内打瞌睡、闲聊者;

6.1.4 上班时间脱岗、收发短信、拨打或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电话至一小时以内者(特殊情况除外,但须经当班管理人员同意,并至工作现场外接听或拨打电话);

6.1.5下班后不关闭电脑、照明、空调、门窗等办公设施的;

6.1.6滥用网络资源,如上班时间上网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进入与工作内容无直接关系的网站等公网私用行为;

6.1.7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厂时拒绝保安人员正常合法的检查的;

6.1.8未经培训主管或活动负责人批准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或活动者;

6.1.9浪费公物,情节较轻者;

6.1.10不按要求填写生产记录和质量记录者;

6.1.11生产时出现设备异常、产品质量异常不及时反馈,造成损失2000元以下损失者;

6.1.12违反安全作业规定,造成自身和他人安全隐患的;

6.1.13用耳机冒充耳塞或上班时塞耳机听音乐的;

6.1.14未经许可使用公司电话、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的;

6.1.15工作时行为不检,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吹口哨等;

6.1.16浪费饭菜,不按规定提前吃饭或未经许可超过规定的就餐时间等;

6.1.17发现公司设备或员工发生事故,或公司财务受损失不及时向上报告的;

6.1.18于生产时间在生产(工作)区域吃零食的;

6.1.19攀折花木,损坏公司绿化及其它公物的;

6.1.20利用车间机器电源为手机充电的;

6.1.21违反公司吸烟规范及禁烟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处分的;

6.1.22具有处罚权限的人员认为需要给予警告的其他情形的。

6.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3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罚金:6.2.1 旷工一天或年度内被处以警告累计达两次的;

6.2.2在工作时间内脱岗一小时以上的;

6.2.3未经允许私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司的办公区域或生产区域的;

6.2.4管理人员对待下属员工态度恶劣,如侮辱、谩骂员工,对员工的合理要求不予理睬等;

6.2.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正常的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的,并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或威胁的;

6.2.6因错递、迟递工作信息,或操作不当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

6.2.7生产时出现设备异常、产品质量异常不及时反馈,造成损失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

6.2.8不顾产品质量,把不良品混入合格品者;

6.2.9抵制QC正常检查或威胁辱骂QC者;

6.2.10过失泄露或遗失商业秘密(含机密)或专有资料的;

6.2.11私自携带非公司电脑进入公司;

6.2.12 工作时带有醉态或服用麻醉品的;

6.2.13 未经主管同意,擅自和其他员工调班的;

6.2.14违反工资保密规定,宣扬传播或打听员工工资等而引起事端的;

6.2.15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奖金)的;

6.2.16具有处罚权限的人员认为需要给予记过处分,且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情形。

6.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在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可不给予经济补偿的前提下解除其劳动合同,员工因其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3.1连续旷工满三天或月累计旷工满三天的;

6.3.2年度内累计记过满两次的,年度内累计警告满两次同时记过满一次的;

6.3.3造假报表、虚报或为他人虚报出勤及加班情况,骗取出勤、加班工资或奖金的;

6.3.4提供假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或其他不实资料、信息骗取公司信任而入职的;

6.3.5因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且经书面警告仍拒不改正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6.3.6违规操作,造成工艺、设备、质量等责任事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

6.3.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正常的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的,或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或威胁的;

6.3.8不及时报修办公设施、机器设备,致公司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

6.3.9 疏于监督、错误指导或违章指挥,致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6.3.10管理不善、回避责任或互相推诿,或疏于防范而酿成事故,致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6.3.11隐瞒工作错误(指明知上级或下级或同事有错误但故意隐瞒的),瞒报安全事故,或事故的报告不实的或致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6.3.1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致自己、他人或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或违反公司禁烟规定的;

6.3.13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弄虚作假,涂改、谎报数据或故意损坏产品者;

6.3.14上班时间睡觉;擅离职守致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的;

6.3.15浪费公司财物或损坏公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

6.3.16酒后上班、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或虽当事人未参与打架,但经调查是由其召集他人帮忙打架斗殴的,执械伤人或吸毒者;

6.3.17 贪污、侵占、挪用、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3.18故意泄露商业秘密(包括生产、技术、采购、财务等机密)或公司专有资料;

6.3.19涂改、盗用单位文件、印章或冒名签字的;

6.3.20向供应商、客户或其他承包商索要或收取钱财或礼品的;

6.3.21收受回扣者或以明显高于市场采购价格采购公司物资等方式谋取私利者;

6.3.22向供应商提供虚假质量检验报告者;

6.3.23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以及非法罢工或煽动他人非法罢工的;

6.3.24参加黑社会性质活动和一切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3.25 被公安机关拘留司法机关处以刑罚的;

6.3.26违反本条例第6.1条、6.2条,拒不接受处理者;

6.3.27直接拒绝公司做出的决定、指示、政策的或直接拒绝工作的;

6.3.28违反国家有关公共安全规定并由公安机关查明处理的;

6.3.29骚扰、欺辱、危害公司员工和客户,或用污言秽语或其它手段恐吓威胁员工或客户的;

6.3.30非公司应酬在工作期间喝酒的;

6.3.31违反公司其它重要规章制度或违反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6.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总经理认为需要给予降级处分的,经与工会(员工代表)协商可给予降级处分。

6.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除按上述处罚外,由公司直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 奖惩程序

7.1 所有奖惩的申请由行为人或其上级领导提出,由初审权人进行初步审查后报决定权人审核批准。决定权人作出给予奖惩的决定后,移交管理部核实后执行。

7.2申请人应填写《员工奖惩联系单》,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7.3 决定权人对奖惩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管理部在执行时进行核查。

7.4公司奖罚决定由管理部在决定作出后一周内公告。

7.5受处罚者本人不服处罚决定的,执行人员应给予受罚人申辩机会,受罚人也可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十日内,向决定权人的上级提出书面申诉。

7.6给予员工行政处罚的,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作出决定。

7.7处罚金可以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

8. 附则

8.1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总经办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8.2本制度由管理部部负责解释。

9. 附件

附件1. 员工奖惩联系单

上述《员工奖惩条例》我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知晓相关内容;

员工签名:

日期:

附件1

员工奖惩联系单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部门留底,一份人力资源部归档。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知识测试题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暂行规定》 知识测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 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下面简称“集团公司”)员工奖惩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2、员工奖惩条例在集团公司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1月 16日下发。 3、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4、员工奖惩按照“谁管辖、谁实施”的原则办理,由员工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记入员工档案。 5、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其中荣誉奖励分为“通报表彰”、“授荣誉称号”、“特殊贡献奖”和“杰出贡献奖”四种。 6、惩戒包括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7、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取消荣誉(政治)待遇、诫勉谈话、调整岗位、责令辞职、职务禁入和停职、免职等。 8、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及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9、经济处罚指扣减薪酬或赔偿经济损失。 10、处分期间指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至解除处分之日止的时间区间。分别为:警告6个月;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12个月;撤职、留用察看24个月。 11、员工在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行为或受到上级和集团公司表彰的,原处分批准单位或上级单位可作出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12、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或优秀人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级、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工资级别和工资水平。 13、企业领导人员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二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14、受到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级、原职务和原待遇。 15、违反本规定分则中规定的两种及以上应当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合并处理,按违规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16、受处分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或上一级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也可提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员工受警告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5%;受记过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10%;受记大过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20%;受降级(降职)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30%;受撤职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50%。员工因责任追究被责令辞职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30%;免职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40%。党员员工受党纪处分的,比照执行。 18、员工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管制、拘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9、违反国家信访法律法规,组织、串联、煽动集体上访或者滥访、闹访、缠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为了规范公司在职员工的工作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正常规范运作,明确公司对各类功过行为的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书面材料为基础,以客观调查为主要工作方法。 (二)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 (三)互相监督,奖惩相宜,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功效。 二、奖励条例 公司本着以精神奖励、工作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提倡积极、上进、好学、见义勇为、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进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等。 (1)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 (2)年度特别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可即时给予奖励,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一)奖励方式 1、部门内通报表扬:根据相关规定,在部门内对员工的良好表现进行会议或书面通报表扬。 2、公司通报表扬: (1)员工的优良表现达到相关规定,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 (2)凡受到物质奖励或特别调薪奖励的,均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 (3)凡受到公司通报表扬的,在年终考核时可适当考虑加分。 3、物质奖励:通常以现金形式为主要物质奖励形式,一般在当月工资中计算发放。 4、特别调薪:通常对于长期表现优异者,结合其工资标准,经批准可给予特别调薪,加薪的幅度视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5、晋升:具有突出才能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晋升。 (二)奖励内容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职工奖惩条例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员工奖励条例

员工奖励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奖励行为 第四章奖励形式 第五章评选程序及权限 第六章附则

员工奖励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集团内部激励机制,强化集团价值观导向,弘扬正气、鼓励先进,依据XXXXXXX的有关思想、原则,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观导向。 以集团要求和倡导的价值观为指引,引导和激励员工的行为符合集团的行为准则,成为践行集团价值观的典范。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奖励须以行为事实为依据,并以相关制度为衡量标准。 (三)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奖励可以以物质的形式体现,也可以以精神嘉奖的形式体现,也可以二者结合使用。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四)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 即时奖励,是在员工应受奖励的行为发生后,及时对员工进行奖励,以体现奖励的时效性;定期奖励,是对某一时段内员工的总体工作绩效出色或表现突出所给予的奖励。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使奖励具有良好的激励性和感召力。 第三章奖励行为 第五条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将酌情予以奖励,具体的奖励形式按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事迹突出; 2.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维护集团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4.获得外部荣誉,对提升集团和企业形象起到积极作用; 5.积极向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6.坚持公司利益至上,揭发并制止各种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7.为公司防止和挽救非本人责任而造成的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8.有重大发明创造,对公司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9.勤于学习、积极钻研,成为岗位能手或一专多能,并起到标杆作用; 10.乐于助人,关爱他人,受到高度赞扬;

晋城煤业集团员工奖惩条例

晋城煤业集团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集团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员工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规范和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鼓励和鞭策员工奋发向上,岗位成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理论知识、持续提升业务技能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先争优,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员工的奖惩是指: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对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为目的,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惩罚。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惩,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激励与约束的原则;(三)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四)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六条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委员会 主任: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集团公司副职领导 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员工奖惩条例,研究解决员工奖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批准重大员工奖惩事项。 员工奖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成员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部、工会、纪委、监察处、安监局、秘书局、宣传部、技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员工奖惩条例,组织制定员工奖惩的支持性文件;组织界定员工奖惩事项;组织开展员工奖惩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员工奖惩情况。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北京顺艺驰科技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细则 一,奖惩的基本原则 二,奖励种类 三,奖励条件 四,惩处办法 五,补充说明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奖励先进,鞭策落后,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员工收入水平,特制订本条列,适用于全体员工。 一,奖惩的基本原则 1,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准则。做到按章行事,以理服人。 2,奖惩工作将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方针,及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激励与惩罚。做到公正合理,奖罚分明。3,奖惩针对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其依据为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100-300)元。重大贡献嘉奖(300-500)元。晋级加薪。带薪假期。

三,条件: 1,品德端正、思想进步、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3,节约资金,节约材料,节约费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 4,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办公会和总经理认为应当奖励的。 四,处罚种类:一般处罚、加重处罚、辞退并处罚金。 有下列行为者为一般处罚:(10—50元) 1,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 3,因个人原因以致发生差错,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条列。 5,无故不参加公司会议和培训课程。 6,初次不服从领导、带班安排工作者。 7,浪费生产物资和办公用品。 8,未按公司规定着装(工服和劳保防护)。 9,无故未完成生产任务,不加班者。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职工奖惩条例表格.格式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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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牧尼夫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公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

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十一条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章奖惩职责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奖惩工作的提出。 第十三条人事行政经理负责审批员工500元以下的奖惩决定。 第十四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奖/罚工作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第十五条总经理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记过与记功(含)以上、奖罚单次金额超过500元或涉及晋/降级(薪、职)的决定的审批。 第四章奖励 第十六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12-03 员工的奖惩制度是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制度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____,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和谐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 (一)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林彦群 副组长:张敏(职工代表)、蔡浩(工会组长)、郭芳 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通过公司奖惩制度和各项奖惩决定。 (二)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和奖惩决定并提交奖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三章奖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工作绩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完成中长期经济指标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开拓创新:在研发、技术质量、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工作纪律:忠于职守,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四)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五)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部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的;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六)其他公司明文规定应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A级)、授予荣誉称号(B 级)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可以和通报表扬、荣誉称号同时使用。 (一)通报表扬以发文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以公司颁发荣誉证书为主。 (三)受到奖励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公司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员工所在部门推荐或申请。 (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表彰建议,并拟定奖惩决定报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

职工奖惩条例通用版==经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职工奖惩条例通用版==经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鼓舞先进、鞭策降后、奖勤罚懒,规范公司人事治理,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快速的进展,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称为公司职员。第三条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舞和物质鼓舞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关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员,应当赋予奖励:(一)在生产、治理及改进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方面为公司制造较大经济效益的。(二)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四新技术应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经济效益的。(三)及时、有效地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或在抢险抢修中挺身而出,使人员及财产避幸免受较大损失的。(四)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在制止、揭发违法、违纪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五)对本岗位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六)对公司填补业绩、增加资质、开拓新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其他应当赋予奖励的。第五条对职员的奖励分为: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榜样等荣誉称号。在赋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第六条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榜样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或者组织评选,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第七条对职员赋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经公司批准。职员获得奖励,由公司记入本人档案。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公司赋予职员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一、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二、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第九条公司职员纪律处分有四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第十条职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赋予警告处分:一、一周内两次以上擅离岗位,懈怠工作的。二、严峻失职、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下的。三、别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的。四、别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给公司造成别利妨碍的。五、违反规定在禁火区吸烟,但未造成损失的。六、一周内两次半小时以内的迟到、早退的。七、别按规定填写本岗位职责规定的原始记录的。八、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 九、年度内一次别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十、年度内延续旷工2天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别含本数,下同)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8天以下(别含节假日)的。十一、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十二、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的。十三、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赋予记过处分:一、对所在单位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别能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别良妨碍的。二、经常违犯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干私活等,一年内受警告处分累计二次的。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创造事端者或挑拨离间,蛊惑人心,破坏公司团结,情节严峻的。五、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的。六、年度内两次别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七、年度内延续旷工2天以上、4天以下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10天以下(别含节假日)的。八、严峻失职、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赋予记大过处分:一、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的。二、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的。三、造谣惑众诋毁公司,给公司形象造成伤害的。四、在工作时刻内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的。五、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等惊险品进入公司,给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六、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创造事端者或挑拨离间,蛊惑人心,破坏公司团结,情节严峻的。七、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情节较严峻的。八、对下属正常申诉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峻的。九、拒绝主管人员调遣、指挥并有严峻侮辱或吓唬之行为者。十、年度内两次别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调遣以及正常工作安排的,态度恶劣的。十一、未经许可向他人透露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或其他材料、数据、图纸、领导指示决定等。十二、试图掩饰、包庇其他职员所犯过错行为,对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处理 第二章惩罚措施(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2.办公环境: 3.考勤;

请假时间:病假早 10: 00 周。否则以旷工计4.车辆使用:

5.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一)在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负责人销假者。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程序,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提高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生机和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公司职工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政策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优秀员工。 (三)实行奖惩制度,思想工作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共同结合。在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以精神为主的原则,在处分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二级公司全体员工。二、奖励 (一)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予以奖励。 1、对公司经营有重大贡献,为公司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者,承担1000万元以上工程,连续三次获得质量优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工。 2、承担的项目获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优秀项目奖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施工生产、施工工艺有重大革新,对公司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4、在改进经营管理,开辟主业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斜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8、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应给予记功的其他情况。 (二)对员工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

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三)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由部门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或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四)职工获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终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 三、处分 (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或者没有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早退时间总和不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2)擅离岗位累计三次,作旷工一天论处。 (3)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处分。 (4)职工无故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或者单位完不成全年主要工作计划任务时,应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处以警告以上、撤职(或工资降级)以下处分及经济处罚。 (5)严禁职工从事与本单位经营范围有关的第二职业,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调动、或者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 (1)职工不服从调动或无故不按调令规定日期到达调入部门报到的,其超过期间按旷工论处。两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按自动离职处理。 (2)调入或调出部门(二级单位)无故阻扰调令执行,追究该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处分。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职工生活秩序,经教育不改的,处以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处理。 3、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定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国家、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1)管理人员和机要人员泄密资料,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警告以上、撤职以下处分。以谋私利有意对外提供内部信息、文件、图纸等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处理,追缴非法所得,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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