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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关于聘任徐仲佳等七十六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聘任徐仲佳等七十六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聘任徐仲佳等七十六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文件

海师[2012]116号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聘任

徐仲佳等七十六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单位:

经海南省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徐忠佳等26位同志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汤善芳等45位同志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陈少丽等5位同志取得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级专业技术资格。经个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校长决定聘任徐忠佳等52位同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如下:

教授:徐仲佳高兵龙涛薛泉杨清之郑岩李清桓符永雄崔德华王梅

李敏纳李云海宋春辉周玉萍朱麟

郝清玉傅丽容赵从举黄振洲田晓玉

张庭华

研究员:李妮亚

研究馆员(图书资料):赵红王芹陈平殿

编审:戴欣

副教授:汤善芳赵菊梅桂文泱李伟诗曹艳春杜伟黄思贤兰岚黄礼珍马圣霞

周怡张睿郑晔陈江段华友

汪洁高园张广路李满枝刘晓文

陈彩霞方云端郑志群张瑜李富芸

吴兴惠陆娜徐冬吴洪丽郭学品

张铁民龚少华班冬梅曲春英常勇慧

邓鹏飞黄国华郭术王士泉吴华

黄宇

副研究馆员(图书资料):龙净林

副研究馆员(档案):罗月桂

高级实验师:王林茂

副主任医师:李科武

图书资料馆员:陈少丽吴海云黄阳

图书资料助理馆员:袁宇郑丽

以上同志聘期自2012年3月1日起,终止时间与我校第一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名制分级聘任时间相同。聘任手续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办理。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聘任技术职务通知

抄送:党群系统各部门。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50份)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槐荫区教育局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的进展,充分调动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范围 我区教育系统2009年12月1日在编、在岗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期:三年,即2009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0日。 三、工作原则 (一)针对首次岗位聘任的总体原则是: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责任和业绩,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三)向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 四、相关要求 (一)岗位聘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各单位要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协调监督小组。

1、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全面负责对岗位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审核量化赋分办法,审定综合量化赋分结果,审核拟聘任人选等工作。 2、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校级副职任组长,由部分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少于50%。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征求意见,组织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的各要素量化赋分,并进行汇总,向领导小组提出推荐意见。 3、岗位聘任协调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由党组织、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教师等组成。对竞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申诉,保证客观、公平、公正,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岗位聘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各单位在竞聘前以本指导意见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竞聘方案,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并附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表态签字材料,经区人保局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依据量化赋分综合排名,按照核准的各等级岗位数额依次聘任相应等级。 (五)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基本方法 拔高聘任,即在现聘岗位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按照量化赋分的高低拔高聘任到副高级五、六级岗位,中级八、九级岗位,助级十一级岗位。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合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在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以及双方在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岗位职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及其按本办法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上岗应贯彻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聘任 第六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岗位结构比例管 理相结合的管理,即各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人事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内,按照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设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其高、中、初级职务的结构比例,并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除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外,还应针对履行具体岗位职责的需要,制定包括各个专业技术岗位明确的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等内容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八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要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主要面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选聘。有的岗位若在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聘任前须完善有关手续。 第九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坚持聘用岗位、条件公开,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选,并向单位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该岗位专业、级别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特殊岗位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在聘任过程中,对虽具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基本条件或专业技术水平的确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可以高职低聘;对个别岗位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无法选择合适人选的,可以在下一级特别优秀的、即将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一般1-3年,可在聘期内设置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单位在具体设置岗位聘期时可与单位用工聘用期限一致,或短

【2018-2019】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实用word文档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 件或聘书(原件) 篇一:关于报送201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1 关于报送201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 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 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 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简表》的“ 单位意见” 栏中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 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 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 六公开” 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同意推 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经费报销指南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经费报销指南 一、申请与审批 毕业实习类经费:学院严格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当年度实习实施计划,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实施计划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毕业实习类经费由学院院长审批,到学校财务处报账。 专业实习类经费:学院在专业实习见习活动开展前二周需提供《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申请报告》、《海南师范大学ХХХ学院ХХХ活动方案》、《海南师范大学ХХХ学院ХХХ活动经费预算明细表》,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以执行。(可参看《关于划拨年度专业实习类实践教学经费的通知》海师教函〔〕号)。 二、报销流程 三、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票据要求 ()票据单位名称一律为“海南师范大学”,不得用简称或多加学院名称。票面单位名称非“海南师范大学”的,一律不能报销,每张发票上都要有日期。 ()票据字体一律用黑色字迹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楚规范。票据记载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票据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票据金额有误的,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否则不能作为

报销凭证。 ()每张票据后面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审批人在报销单封面上签字后方能作为报销凭据。对于金额、尺寸较小,张数较多的票据(如公交车票),可编织一张汇总表,汇总表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即可作为报账凭据。 ()办公用品票据金额为元以下的票据,可不附购物清单,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对于批量购买办公用品品,原则上票据金额为元(含元)以上,要素“单位”填“批”,品名为“办公用品”、“用品”等发票,必须附加销货单位出具的销货明细账或购物清单(加盖销货单位印章),方可报销。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发票和清单的章要一致。 ()单张发票金额大于元,需提供发票验真。发票验真单上必须有详细的税额、发票开具的单位(销方名称等)、开票日期等等; ()每张发票需附带相对应的刷卡的小票(存根)。 ()印刷费:打印、复印都需附明细单(加盖打印店章);打印、复印超过元要上交情况说明书,以下内容要详细附在里面:打印内容、张数(含份数)、时间、原因(使用说明)加盖学院公章。 、经费报销要求 ()指导教师差旅费:交通费,凭票据实报实销。海口市内若为自驾车,需在申请预算时注明,并附说明往返地点、里程,报销单内提供油票、刷公务卡的小票,发票日期和实际日期要相符,发票抬头是海南师范大学。租用校车则没有交通费补贴,和学生共同租车前往不再发放交通费。住宿费:凭当地住宿发票实报实销,发票上要将住房明细备注好。明细具体为天数、单价、总额。海口市外出差按每天住宿费不超过元,每天出差补贴元,报销时需要学院提供说明,报销按头尾各一天给予补贴。其它中间时间段,由学院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范围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系列、财务系列、教育系列、卫生系列等 2控制目标 2.1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 2.2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到岗人员能符合能力素质模型的要求 2.3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3主要控制点 3.1部门经理根据职业生涯设计的聘任名单、员工职业发展目标和个人表现确 定聘任人选 3.2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请聘任人员资料进行评审 3.3总经理审批评审结果 4特定政策 4.1人力资源部应牵头组织成立职务聘任委员会,作为为职务聘任的工作服务 的临时性机构,公司职务聘任委员会统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事宜,建议相关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发起,由相关部门的部门分管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人员和人力资源部经理、招聘管理员按一定比例组成该委员会,由招聘管理员负责聘任工作进行期间的事务性工作

4.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4.3各部门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指数控制在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10%,中级岗位职数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35—45% 4.4通过评审或者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时需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指毕业时间和专业年限,下同),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且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已通过大学4级及其以上外语水平考试或取得大专以上外语专业正规学历者除外)。聘任时外语合格证不受期限限制 4.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占本单 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4.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为一至三年或不固定期限 4.7根据管理权限,用人单位应与授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约 4.8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选拔使用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使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特设单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占职数)。单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1)从外单位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市以上(含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优秀专家

海南师范大学国家级校级创新项目检查

2015年(上半年)海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检查工 作安排 2015上半年度项目结项工作将按学科分别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二、评审分组 (一) 生科组(国家级4项,省级12项,校级3项) 评审专家: 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地点:生物楼报告厅 (二)化学组(国家级9项,省级9项,校级5项) 评审专家: 时间:2015年6月23日下午14:30—下午18:00 地点:生物楼报告厅 (三)文化教育混合组(国家级2项,省级3项,校级1项)评审专家: 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 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物理信息数学组(国家级3项,省级3项,校级3项)评审专家: 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14:30—18:00 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评审流程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项 1.专家组听取项目组的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可提1-2个问题,项目组成员回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每组派一个人记录答辩过程),答辩时严格控制时间; 2.专家组对项目组成员的汇报进行评价,做出答辩意见; 3.专家组成员对照项目任务书查看项目材料,看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列出的任务,以及是否有过程材料(原始记录等)。

其中,项目成果形式是系统或实物的,请项目组成员进行现场演示; 4.专家组成员对项目进行合议,确定其是否通过检查; 5.教务处将对本次验收结果发文通报。 (二)校级项目结项 1.专家组成员先查阅校级创新实验项目的结项材料; 2.专家组成员对照项目任务书查看项目材料,看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列出的任务,以及是否有过程材料(原始记录等); 3.专家组成员对校级创新实验项目进行合议,确定其是否通过检查; 4.教务处将对本次验收结果发文通报。 注:1.凡本次被验收项目的指导教师均不能作为专家组成员; 2.国家级、省级项目组成员必须亲自到场答辩,不允许他人替代。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记录表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的外语、业务考试和专业技术考核。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 (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供院内外专家评审。 (四)递交外语水平资料。 六、评审程序 (一)根据学校下发的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

数额,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在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医院组织进行个人申报。 (三)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四)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中级评聘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额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评审推荐,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对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职聘办备案。 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五)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由学校统一将中级评聘委员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性论著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有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出明确同意意见者提交学科评议组评审。 (六)学科评议组评审 各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评审,按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向高级评聘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 (七)各系列评审结果公示。

十六、海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办法 海师办〔2014〕52号 教师职业技能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专业性基本技能和技巧,是教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业务素质的行为表现。为了督促我校师范生重视日常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师职业技能,凸显我校教师教育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 师范生技能训练与考核内容共分六项: (一)普通话 (二)三笔字 (三)课堂教学技能 (四)班主任工作技能 (五)常用文体写作能力 (六)信息技术整合能力 二、训练与考核具体要求 (一)普通话 1.训练目的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同时教师的教育和教学工作还要求具有很强的口语表达能力。普通话的技能是口语表达技能的基础,普通话没有达

到一定的水平,无法进行口语表达技能的训练;在口语表达技能训练中,能够进一步提高普通话的水平。 普通话技能训练从一年级开始安排。 2.训练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要求每个音节的声韵调必须饱满; (2)读双音节词语:要求读出音变; (3)朗读:注意准确,尽量避免错字、漏字、增字、换字等现象出现;注意朗读语气的变化;注意流畅,尽量避免回读和不连贯的现象发生; (4)说话:必须说够3分钟,说话是单向进行,不是双向交流,注意流畅和连贯。说话满3分钟,应试人停止,但应把最后一句话表达完整。 3.训练方式 普通话技能训练以学生自学自练为主,专业教师或推普员指导为辅。学校每年3月组织一次专项辅导,高级语言情境实训室完全开放供学生自测训练。 4.考核方式 普通话技能考核每年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占10分。要求每个音节的声韵调必须饱满,读题时音节中只要有一个成分错误,该字就被扣0.1分,如有缺陷(发音介于正误之间),被扣0.05分。声调缺陷按四声分别量化,每个调型不到10次则按实际量化,超过10次则按一个调型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社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实施公司人才培养战略,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升员工的科研、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标志性、高水平科研、管理成果的产出能力,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创造优良环境和条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四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分离制度。员工自行取得由国家授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由公司进行聘用任命。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并颁发证书。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根据个人岗位、职系不同,自主参加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组织。

(二)负责制定或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三章聘任程序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公司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两大类:工程技术类和管理类,其中管理类分为管理研究序列、经济师序列、会计师系列和统计师序列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分类具体见下表: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必须同时符合必备条件和任选两项的附加条件才能申请聘任相应等级技术职务。工程技术类及管理类具体聘任条件如下表:

说明:1.认定期刊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海外正式期刊及被SCI或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2.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为准,不包括仅有录用证明的情况。 第十条个人申请 凡符合条件并在相应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任职的员工,均可提出申请,填写《***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表一),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行政人事部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的评价,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职责、公开条件、严格程序、竞争上岗、分类考评、按岗聘任。 第三条公司职改办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职务包括与昆钢生产经营联系紧密的相关职业资格。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等同于相同或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聘任的职业资格外,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联系的相关职业资格,也可由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核聘任。

第五条以上所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业资格需经公司职改办行文确认为准。 第二章聘任分类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两类:一类是竞岗聘任,一类为一般聘任。竞岗聘任指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考核和竞聘达到岗位要求,由单位予以聘任享受相应薪酬待遇的聘任;一般聘任指是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经考核称职,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供条件的正常聘任。 第七条竞岗聘任需进行岗位设臵,根据岗位情况及要求进行竞争上岗,一经聘任享受相应岗位薪酬待遇;一般聘任无需做岗位设臵,其聘任只作为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享受相关薪酬待遇。 第八条竞岗聘任需规定相应的聘期年限,聘期届满后需重新考核聘任;一般聘任一年一聘,需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方能聘任。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新考核聘任。竞岗聘任的人员皆可一般聘任。

海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海师办…2014?52号 为实施创新教育,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拓展大学生思维、实践能力培养渠道,丰富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该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二课堂学分的性质与基本要求 第二课堂学分包含于实践课程学分,为各专业普通本科生必修学分。每个学生毕业时需修满3个第二课堂学分。 二、第二课堂学分的类别与计分办法 (一)学科竞赛类 1.凡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含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英语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等),获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6、5、4学分/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获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 在全校性学科竞赛活动(含数学、化学、英语、电子设计竞赛等)中获个人一、二等奖者,分别计2、1学分/项;获集体一、二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1、0.5学分/项。

2.参加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比赛、知识竞赛、体育竞赛、书画作品展等,下同),获前三名者分别计6、5、4学分,其余名次计3学分;集体项目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其余名次计1.5学分; 参加省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3、2、1学分,其余名次计0.5学分;集体项目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2、1、0.5学分。 3.正式体育竞赛中,打破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分别计6、4学分;打破校纪录者计2学分(获得名次,并破纪录者,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计学分);上述各类竞赛,非政府部门或省一级学会以上单位组织举办的,均不认作“国家级”或“省级”。 (二)科学研究类 1.参与国际性大学生科技活动(含设计、发明创造等)获奖者或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专利者,可获得4-10个创新学分。 2.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6、5、4学分/项,其余名次获得者计3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其余名次计1学分/项;在省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项,其余名次计1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 3.论文(或其他作品)类 (1)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第二、第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4、对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干人员和在技术、治理岗位工作的工人,单独设置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单独评审聘任。 在实际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高一级职务职数显现余额低一级职务能够使用。 三、专业技术职务差不多职责 (一)研究系列 1、研究员职责 提出有重要学术或有用意义的研究课题;在科学前沿进行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写出具有国际水平的科学论著或论文;负责指导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的研究工作;主动参与制定或提出学科进展规划;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培养研究生,指导中、初级研究人职员作。 2、副研究员职责 选定研究课题,并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和可行的研究方案;制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指导和组织课题的研究工作;写出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论文;主动组织推广研究成果的工作;了解把握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进展趋势;培养研究生,指导中、初级研究人职员作。 3、助理研究员职责 制定研究方案,独立地进行研究工作;写出研究报告或论文;主动推广研究成果;定期总结本人的研究工作;指导初级研究人职员作。 4、研究实习员职责 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承担并按需要完成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对研究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负责写出研究、试验报告。 (二)工程系列 1、教授级高工职责 (1)治理人员 负责组织制定治理制度、规定、方法;讲明、解答有关法规、制度、方法;组织和指导有关的治理工作;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治理人职员作。 (2)勘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负责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咨询题;写出高水平的技术总结报告或论文;指导中、初级技术人职员作。 2、高级工程师职责 (1)治理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对我院医、护、药、技各级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聘任管理,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聘任;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遵循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平等竞争、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二、专业技术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晋升、高职低聘、续聘和解聘。 (一)晋升 晋升是指聘任较原任职高的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注册于医院并已完成注册变更;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医院工作满1年;晋升副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医院工作满2年; 4、符合医院制定的岗位说明书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 5、身体健康,全年出勤不少于38周; 6、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7、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或工作岗位特殊需要,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 件限制,破格聘用相应专业资格; 8、在任期内无不良医德医风记录、无严重医疗差错事故、无违反医院制定的药占比,临床路 径等规定的记录; 9、原则上为通过全国卫生资格考试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未参加全国卫生资格考试, 因工作岗位特殊需要者。 学历资质条件 申报主任医(护、技、药)师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副主任医(护、技、药)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申报副主任医(护、技、药)师 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任主治(管)医(护、技、药)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具有本科学历,任主治(管)医(护、技、药)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具有大专学历,任主治(管)医(护、技、药)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 (2011年8月30日修订) 为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本项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申请自由,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所有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与程序,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规定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四)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门类同一年级。文科专业学生不能转理工科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中英合作项目类学生不能转其他普通类专业。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转专业的条件 (一)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公共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 0,并具有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某方面特长。 (三)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有继续学习的经济支付能力,不欠任何费用。 (五)在同时具备以上四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个人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1、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3、高职专升本者; 4、在校期间违反校规,考试严重违纪或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5、应作休学、退学处理者;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转入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同时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学分制管理方案》的有关规定,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五、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管理规定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管理规定 海师办〔2014〕52号 一、课程考核形式与考试科目 1.所有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形式,各教学班每学期期末考试的科目一般为3-5门。 二、考试(查)方式 2.考试的方式一般为闭卷、开卷、实验操作、术科项目测试等。某些课程如需采用其他考核方式的,应在期中考试前由教研室或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并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考试课程的成绩应依据平时作业、考勤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3.考查的方式一般为闭卷、开卷,也可以结合口试、写论文、讨论、实践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应在期中考试以前由各学院审批, 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成绩登记、审核与报送 4.无论考试、考查科目,平时、期中、期末和总评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分数(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业实习等实践课程先按百分制记录分数,再按五个等级进行登记)。成绩登记表应按百分制登记学生的原始得分(而非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按平时成绩(含考勤)、期中测验占20%,期末考试占80%的比例得出课程的总评分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总评成绩构成的,需在期中考试前由教研室或老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报经教务处审批方可实施,但期末

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总评成绩的60%。 5.任课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成绩登录到学校的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认真填写考核成绩登记表,标明开课学期、开课专业班级、课程名称、教学时数、学分数、开课单位、填表时间、考核方式、成绩、绩点、任课教师签名,并经教研室主任核实无误后签名,在指定的时间内把成绩登记表报送到学院教务办公室,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成绩登记表上的成绩不得涂改。 6.免修课程成绩,登记在成绩登记表上的总评栏,备注栏注明“免修”,并登记绩点。 7.总评成绩不及格课程的课程,总评成绩用红笔登记,绩点为0。 8.学生缺课节数占教师总授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 9.重修课程的成绩评定按《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成绩报送与管理 10.任课教师以行政班为单位登记学生的课程成绩(公选课以教学班为单位登记学生的课程成绩),重修生的课程成绩单独用“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登记,在指定的时间内(一般在考核后3天内)将成绩登记表一式4份送交学院审核。 11.凡不符合规定的成绩登记表,教务处均视为不合格,一律退回重做。凡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成绩登记表,对后续工作造成影响的教师或学院,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海南师范大学教学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注:1、办理聘任审核手续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聘任书涂改无效。篇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书 聘任职务:聘〔任〕期从年月至年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月日 受聘人:受聘科室:专业名称:任职资格:取得时间: 聘任职务:聘〔任〕期从年月至年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月篇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书 聘任职务:聘〔任〕期从年月至年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月日 受聘人:受聘科室:专业名称:任职资格:取得时间: 聘任职务:聘〔任〕期从年月至年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月日篇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兹聘任同志在专业职务上,资格确认时间 ,聘期从年月至年月止。 单位: 行政领导: 年月日 填写聘书样式: 专业技术职务 聘书 兹聘任王××同志在语文专业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上,资格确认时间 2008年5月 ,聘期从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止。 单位:弥勒县×××行政领导:张××二00年月日篇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市普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兹聘任(续聘)同志为学级教师。聘任(续聘)期为年。从一九年月至一九年月。聘期内享受以下权利和履行以下义务。 1、享受学级教师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

2、年度及届满考核优秀,成绩突出,在职务岗位空缺内择优推荐晋升,能履行职责可继续聘任;基本能履行职责,可继续聘任,但必须限期一年内改进;不能履行职责,不能完成任期目标,解除聘任,改作其他工作或低一级职务聘任。 3、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 4、担任中(小)学年级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节,另承担等工作。

关于201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

关于201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 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经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评议委员会评议,拟对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予以聘任推荐,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18日至7月24日止,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监督电话:55273407(纪委) 55272052(人事处) 监督邮箱:jw@https://www.wendangku.net/doc/de2297890.html, rsc1@https://www.wendangku.net/doc/de2297890.html, 人事处 2018年7 月 17日 一、拟聘任教授的推荐名单(共13人) 能动学院:刘业凤赵兵涛 光电学院:王永雄秦川黄元申黄影平 管理学院:干宏程 机械学院:杨丽红 医食学院:管骁周新丽 环建学院:李聪* 理学院:章国庆 外语学院:倪锦诚 二、拟聘任研究员的推荐名单(共1人) 材料学院:陈爱英 三、拟聘任副教授的推荐名单(共55人) 能动学院(7人):娄钦、陆威、杨斌、郑晓园、应芝、孙丽、杨杰 光电学院(10人):盛斌、文静、谢静雅、王宁、张孙杰、尹钟、刘亚、 金涛、姚恒、杨康文

管理学院(6人):刘姜、秦炳涛、刘勇、王疆、于谦龙、翁同峰* 机械学院(5人):江小辉、景大雷、李天箭、刘旭燕、孙秀婷 医食学院(2人):宋晓燕、夏永军 材料学院(3人):袁涛、何代华、彭成信* 环建学院(4人):史焕聪、张菊辉、杨一琼、孙婵娟 理学院(5人):余旭洪、王世革、李钰皓、寇志起、田伟 版艺学院(4人):宋方圆、李伟、谢琼、丛挺 外语学院(3人):瞿莉莉、陈征、张乐 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宋青红 体育部(1人):张冬 沪江学院(1人)李花 中德学院(1人)司呈勇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2人):赵巧、蒲莹莹 四、拟聘任高级实验师的推荐名单(共3人) 机械学院(1人):迟玉伦 医食学院(1人):石更强 版艺学院(1人):姜中敏 五、拟聘任高级工程师的推荐名单(共2人) 公共实验中心(1人):朱思征 信息办(1人):王兵 六、拟聘任副研究馆员的推荐名单(共1人) 档案馆(1人)廖颖 注:“*”者为通过“绿色通道”获得推荐的人员

七、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海师办〔2014〕5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高校教学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测量学生知识与能力、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对改进教学、促进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具有导向作用。 为实现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我校近年来进行课程考核管理和改革的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的课程考核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全面负责,制订有关规定,对课程考核的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各学院的课程考核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确定监考教师,检查考场执行考试纪律的情况,做好教考分离、评卷、成绩登记及公布、试卷保管、考试质量分析及总结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条学生考核资格的确认 (一)凡参加正常课程教学活动,并遵守《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在籍学生(含已办相关手续的重修、跨年级、跨专业选课的学生)或经学校同意,办理了进修、旁听手续的人员,均可参加课程考核。 (二)每学期的第十七周,各学生所在学院认真核对学生交

费情况,由学院按规定统一制作本学期学生的准考证,于十八周前给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发放准考证。从第十八周起,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参加期末考核。 (三)重修生、缓考生必须办理报名手续,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准考证”和“重修证”或“缓考申请”参加期末考核。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期末考试前三周)办理报名手续的,一律没有参加考核的资格。跨年级、跨专业修读课程的学生凭跨年级、跨专业修读申请表参加期末考试。结业返校修读生凭财务处开出的重修课程的收费凭据参加考核。 (四)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如凡缺课时间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取消考核资格),在考试前两周做好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工作,将应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注明原因)送学院办公室;经主管教学的院长审定后由学院办公室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主讲教师则要在该生的成绩报告单上注明“取消考核资格”的字样。 (五)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须由本人在该课程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否则,按缺考论处。对缓考的学生,主讲教师在该生成绩单上注明“缓考”字样,缓考课程将随下年级的学生考核。 (六)符合考核资格的学生须持教务处规定的有效证件进入指定试室,按指定座号就坐。凡不按照要求带齐有效证件者,不准参加考核,并按缺考论处。 第四条考风考纪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红庙中心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效促进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求实奉献,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李启露 成员:汪勇刘明玉卢冬青卢贤雨吴守鹏 叶长青张诗华 三、基本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了稳妥地推进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开展,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聘任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竞聘,可继续进行续聘,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尚未聘任的教师,坚持先评先聘的原则,可申请参加相应资格的竞聘。 四、基本条件 1、参加聘任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职称任职资格。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能出色完成该学科教学任务,有一定教研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教育教学研究任务、新教师培养工作,在教师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 5、参加聘任人员必须按规定担任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教科研中心人员可不承担教学任务)。 6、年度考核合格(含合格)以上。 五、聘任程序 (一)制定和公布实施方案。根据相关职改文件,结合职业道德、教学效果、教龄、教学工作量、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受表

彰情况、继续教育、学历、公开课、论文(含经验总结)发表、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师考核评价方案(见量化评分细则)。 (二)教师申请和资格审查。教师提出竞聘申请,聘任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本中心公示七天。 (三)自评和复评。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和聘任小组复评相结合的量化打分方式,即在教师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小组成员进行审查核实,进一步复评,最后形成量化总分。 (四)确定人选。聘任工作小组按复评结果排序,按职数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本中心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约,发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 红庙中心校聘任量化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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