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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院制度与流程

医院转院制度与流程
医院转院制度与流程

患者转送(院)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经治医生提出,科主任同意,并医务科、业务院长或值班院长批准,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确诊或高度疑诊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原则上其他非特殊疾病患者均转入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患者或家属要求转入其他上级医院均需签字认可。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4、病员转院时,经治医生签署患者转院告知书,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转院时应当由上级医院救护车转送,紧急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经治医生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医院将不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

6、若患者病情危重,家属提出自动出院,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放弃治疗,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自动出院,医院不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

护送(医疗纠纷、孤寡老人等特殊情况除外)。

7、特殊情况下,需转送住院危重患者或死亡患者回家,由经治医生提出,科主任同意,并报医务科或院值班、业务院长或值班院长批准,签署患者转送告知书,方可由医院救护车转送,转送途中原则上不派医护人员护送。

8、外派救护车由急诊科协调,妇产科患者转送均由妇产科派医护人员护送,其余科室住院患者转送原则上都有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护送,紧急情况可由急诊科护送。

医院转院制度及流程

医院转院制度及流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患者转送(院)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经治医生提出,科主任同意,并医务科、业务院长或值班院长批准,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确诊或高度疑诊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原则上其他非特殊疾病患者均转入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患者或家属要求转入其他上级医院均需签字认可。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4、病员转院时,经治医生签署患者转院告知书,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转院时应当由上级医院救护车转送,紧急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经治医生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医院将不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 6、若患者病情危重,家属提出自动出院,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放弃治疗,

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自动出院,医院不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医疗纠纷、孤寡老人等特殊情况除外)。 7、特殊情况下,需转送住院危重患者或死亡患者回家,由经治医生提出,科主任同意,并报医务科或院值班、业务院长或值班院长批准,签署患者转送告知书,方可由医院救护车转送,转送途中原则上不派医护人员护送。 8、外派救护车由急诊科协调,妇产科患者转送均由妇产科派医护人员护送,其余科室住院患者转送原则上都有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护送,紧急情况可由急诊科护送。

转院转诊制度

1.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 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2.适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由本院转出: 5.2.1转出程序: 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 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 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 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 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同意患者转入该院。 5.2.2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 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 他医院继续治疗。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 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 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 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 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禁止转运的标准: 5.2. 6.1心跳、呼吸停止; 5.2. 6.2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2. 6.3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2. 6.4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死亡者。 5.2.7转出标准(见附件) 5.2转院(转运)中的转运 5.3.1一般患者的转运 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 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120专职医务 人员接诊。 5.3.1.2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平车从原来部门/病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各基层医院建立预约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中心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新医疗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医院职责: l、承担基层医院宣教任务,负责向各基础医院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责任。 2、接诊基层医院转诊的患者,需详细了解转诊病人情况,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基层医院急重症患者转我院,须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不应延误及推诿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当地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由组长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与基层医院进行联系,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基层医院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转诊病人的治疗中常见的问题与相关基层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交流。 二、各基层医院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基层医院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由中心医院转回的病人,并及时与中心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基层医生、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医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巾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06]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文件精神,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三条建立医院联系制度医政赴召开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例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題。 第四条医院接待双向转诊办公室设在社区转诊患者限务部 负责与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取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并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 第五条双向转诊原則 (一)患者自愿的原則: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莩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逬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 (一)医政处 1、建立医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裣金项目目录. 3、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髙医院的知名度- 4、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岛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神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 5、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1) 6、制定双向转诊的洗程(见附件2) 7、制定对口支援社区方案。 (二)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负责双向转诊具体工作,设立专线电话,

患者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工作制度及流程

患者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留观制度及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留院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一)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二)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三)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四)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或监护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 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 6、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7、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急诊监护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二、入院制度及流程: 1、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2、热情接待病人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病床的病室内,并向其介绍自己和其他医护人员及同病室的病友。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 4 、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完成护理评估,书写护理记录。 5、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6、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三、出院制度及流程: 1、接到病人出院医嘱后,核对所有录入医嘱记帐明细无误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制度 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 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医院患者下 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逐步扩大到周边县区;上转以市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到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①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五、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1、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3、医院应对协作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免费为其培养卫生技术骨干。 4、对于在协作单位抢救患者,如需要医院支援,医院在接到邀请后应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出诊,就地参与抢救。需要转院的患者可直接送医院治疗。协作医院对疑难杂症提出会诊要求者,医院委派相关专家前往会诊,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 5、先安排住院。 6、实行资源共享,以上转来的患者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诊断,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

翼城县人民医院 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接受单位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 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医院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市(县)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的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业务副院长为此项工作的主要审批责任领导,医务部负责双向转诊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设在门诊部、急诊科(节假日),负责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患者的有关事宜及完成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每月将统计数据上报医务部。各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各负其责,并在科内指定1-2 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转诊患者的具体接待事宜。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以及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的患者,竭力保证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紧急救援电话120 或将患者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患者,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临床科室的科主任认定确实需要转出的患者,需与 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患者在转出过程中患者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1、转入患者:接转诊患者后,在门诊部或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并上报医务部备案,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患者: (1)、上转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医生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城乡基本医保参保(合)人员转院证明》并登记,

医院转院制度及流程

汝阳县中医院患者外诊外治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经院、科两级会诊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在科内讨论后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疑难病例或我院无条件诊治的病例原则上应转入市或省内三级医院,新农合病人需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不按照规定办理逐级转院手续可能出现报销费用减少的情况;若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院病人,病人或其家属需到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处办理相应的医保转院手续。如情况紧急可先行转院,待转入上级医院后,再办理相关的医保转院手续。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由本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 4、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

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6、如有医生私自转诊病员未经科主任、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者,发现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待岗2个月,若私自转院次数累计达三次者则解除与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介绍病人到县内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或市内三级以下医院就诊者同上处理。 7、不允许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新特药,如有介绍病人外出购药,经病人举报属实者,罚款200元。

最新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管理制度 1.入院制度 1.1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新农合证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病人优 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1.2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 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安全。 1.3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1.4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 1.5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1.6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 2.出院制度 2.1病人出院应由经治医师下达出院医嘱,经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病区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 出院带药、出院证明,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物品。 2.2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负责治疗患者的医师应进行出院随访,并预约首次随访时间。 2.3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 2.4出院前,办公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 2.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 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 2.6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 3.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制度及流程

医院患者外诊外治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经院、科两级会诊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在科内讨论后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疑难病例或我院无条件诊治的病例原则上应转入盟或区内三级医院,新农合病人需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不按照规定办理逐级转院手续可能出现报销费用减少的情况;若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院病人,病人或其家属需到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处办理相应的医保转院手续。如情况紧急可先行转院,待转入上级医院后,再办理相关的医保转院手续。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由本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 4、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

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6、如有医生私自转诊病员未经科主任、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者,发现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待岗2个月,若私自转院次数累计达三次者则解除与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7、不允许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新特药,如有介绍病人外出购药,经病人举报属实者,罚款200元。

出入院、转科、转院制度和流程练习题

出入院、转科、转院制度和流程练习题 科室:姓名:工号:成绩: 一、入院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各护理单元应预留急诊床位,若护理单元无床,由医务科协调全院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

得请假离院。 二、转科制度 (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并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除ICU病人转出由ICU医生根据具体病情而选择转出科(区)外,其他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三)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登记卡、床头牌。 (四)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六)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三、转院制度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患者诊治需求的,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如患者病情危重,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转院前应完善各种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

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 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 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 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 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患者转院制度与流程

WORD格式 患者转院制度及流程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及安全的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经院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签署《转 院知情同意书》,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由于患者或家属单方面原因要求出院/转院者,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并签署《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出院/转院。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出院记录或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3.主管医生及科主任应正确评估患者转送途中存在的风险,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沟通,并签署《转院知情同意书》/《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同时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必要时派出医务人员、救护车护送转院。主 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出院记录或病历摘要。 4.确诊或高度疑诊传染病的患者应按相关规定转往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往精神病院治疗。 6.急诊科转院患者必须经专科会诊及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转院,病历中应详细记录专科会诊意见并签名,患者本人或家属签署《转院知情同意书》/《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急诊科不得向院外擅自转诊患者。 7.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科主任扣除当月绩效,主管医师停职学习一月。 专业资料整理

WORD 格式 专业资料整理 转院流程图 经治医师/患者本人及 家属提出申请 (或病人家属提出) 科主任审批按规定报医务科或 分管业务副院长 尽可能与转入医院联系告知家属必要性及途中风险家 属同意并签字 必要时由医护人员、 救护车护送 住院部办理出院 转上级医院

县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县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及流程图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二)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医院转院制度及流程

患者转送(院)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经治医生提出,科主任同意,并医务科、业务院长或值班院长批准,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确诊或高度疑诊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原则上其他非特殊疾病患者均转入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患者或家属要求转入其他上级医院均需签字认可。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4、病员转院时,经治医生签署患者转院告知书,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转院时应当由上级医院救护车转送,紧急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经治医生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医院将不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 6、若患者病情危重,家属提出自动出院,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放弃治疗,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自动出院,医院不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

护送(医疗纠纷、孤寡老人等特殊情况除外)。 7、特殊情况下,需转送住院危重患者或死亡患者回家,由经治医生提出,科主任同意,并报医务科或院值班、业务院长或值班院长批准,签署患者转送告知书,方可由医院救护车转送,转送途中原则上不派医护人员护送。 8、外派救护车由急诊科协调,妇产科患者转送均由妇产科派医护人员护送,其余科室住院患者转送原则上都有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护送,紧急情况可由急诊科护送。

转诊转院制度

转诊转院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院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为了给病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良好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受限的病人;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病人; 3、病人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县内三级医院。 三、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住院病例,需科主任同意,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急诊转院需电话报告院值班备案,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转出情况,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转出时主管医生应向随车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及我院诊治情况。 五、转院前主管医生应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病人或其家属在《泸县中医医院患者转送告知书》签字。

六、因各种原因,病人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主管医生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病人或家属在《泸县中医医院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签字。 七、病人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或享受相关政策、补助的,应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并由患方书写情况说明,一式三份,科室及医务科、医保办留档。 八、病人转送:首先征求病人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可申请本院急诊科护送,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特殊病人,如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等由专科医生随车。 九、转院病人应办好结账、医保转诊转院等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十、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十一、转市外上级医院,暂不填写《双向转诊单》。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能正常诊治的病人,非本人或家属要求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医生私自转诊转院病员未经科主任、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批准者处理如下: 1、发现第一次罚款500元,科室负责人罚款100元。 2、发现第二次罚款1000元在编人员到医务科待岗学习2 个月,非编制人员直接解聘,科室负责人罚款200 元。 3、发现第三次者解除与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科室负 责人罚款1000元。

转院管理制度及流程

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患者转院 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进一步修订我院患者转院管理制度及流程,具体制度及流程如下: 一、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者,必须经管床医生申请,科主任组织科室副主任、高年资主治以上专家集体讨论后,科室主任、大科签字后,报医务科,医务科必要时组织医院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必要时请上级医院教授参加会诊或手术。如讨论意见为拟定转院,由科室填写好《转院申请表》,科主任、大科负责人签字后报医务科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二、成立以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长为副组长,质控(院感)科、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高年资专科主治医师为成员的病例讨论专家组。 三、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四、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五、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医院将视情节严

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纷时,按医院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六、门急诊一般不允许转诊病人,工伤康复转诊需经康复科会诊,并签述转院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核,最终经业务院长审定签字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七、严禁跨科室(含康复)转诊病人,如发生跨科转诊,按医院有关规定考核和处理。 八、因某专业的原因导致转诊,该转诊病人指标计入该专业所属科室。 九、所有转诊病人按医保类别转入相应上级定点公立医院。 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2月18日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向医务科报告后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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