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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

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

区域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安全技术措施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防工程师

编制:新华煤矿通防科

2012年1月30日

目录

第一节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 (3)

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5)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8)

第四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17)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18)

第一节 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

突出煤层中的区域预测可采用瓦斯地质统计法、综合指标法或其它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新华煤矿采用综合指标法对突出煤层中的区域预测,综合指标法主要依据煤层的瓦斯压力、煤的坚固性系数、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埋藏深度等参数计算区域性预测的综合指标D 、K 值。其计算方法为:

)74.0()30075.0(-?-=P f

H D f

p K ?= 式中 D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

K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

H —开采深度,m ;

P —煤层瓦斯压力,MPa ;

△p —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

f —软分层煤的坚固性系数。

综合指标D 、K 的突出临界指标值应根据本矿区实测数据确定,目前,该矿暂无实测资料,参照表2-1所列的数据确定区域突出危险性。

表2-1 综合指标D 和K 预测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注: (1)如果)74.0()30075.0(-?-=P f H D 式中两个括号内的计算值都为负时,

则不论D 值大小,都为突出威胁区域;

(2)地质勘探和新井建设时期进行煤层突出危险倾向性预测时,突出威胁视为无突出危险煤层。

对于局部区域预测,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主要依据实测的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等数据进行预测。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等参数的地点应按照不同的地质单元分别进行布置。每个地质单元内宜根据地质单元的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沿走向和倾向方向分别布置一定数量的测点,但必须至少沿煤层走向方向布置不少于2个测点,倾向方向不少于3

个测点。

(二)当用穿层钻孔测定瓦斯压力时,在打测压孔的过程中每米煤孔采取一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把每个钻孔中坚固性系数最小的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则此值及所有钻孔中测定的最小坚固性系数f值作为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和坚固性系数参数值。

(三)若用顺层钻孔测压,则在孔口附近巷帮采取软分层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p。

(四)如果测压孔所取得的煤样粒度达不到测定f值所要求的粒度(20~30mm)时,可采取粒度为1~3mm的煤样进行测定,所得结果按下式换算。

f1-3≤0.25 时,f= f1-3

f1-3>0.25 时,f=1.57 f1-3-0.14

式中f1~3—粒度为1~3mm煤样的坚固性系数。

矿井区域性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也可根据下列指标进行预测:煤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P)、煤的坚固性系数(f)和煤层瓦斯压力(P)。各指标临界值应根据相邻突出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时,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提供的数据进行预测,具体详见表2-2。煤层全部指标值达到或超过临界值时,该煤层即为突出煤层。

表2-2 区域性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单项临界指标表

矿井目前未开展区域性预测。因此,建议矿井应从安全生产角度考虑,尽快请有资质的单位组织对矿井井田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可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瓦斯含量法或其它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新华煤矿石门(斜井)揭开煤层前,设计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为:在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距所揭煤层最小垂距5m时,至少打三个钻孔,在钻孔钻进到煤层时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h2值或K1值。测定时,应考虑不同钻进工艺条件下的排渣速度。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突出临界值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目前,矿上无实测数据,参照表2-3中所列的指标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表2-3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所有实测的指标中如果有任何一个数据超过了表2-3中的任一临界值指标时,该工作面即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如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即可判断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钻屑指标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纪录见附表1。

2、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

A、钻屑指标法;

B、复合指标法;

C、瓦斯含量法;

D、R值指标法;

E、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新华煤矿煤巷掘进工作面,设计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突出危险性。操作步骤和方法为:

在倾斜煤层至少打2个直径42mm、孔深9m的钻孔(在缓倾斜煤层向工作面前方煤体至少打3个钻孔),钻孔布置见图2-1。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巷道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值或K1值。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各项指标临界值,应根据现场测定资料确定。目前,矿井无实测资料,在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设计采用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生产的WTC防突参数仪测定K1值进行预测(也可使用煤科总院抚顺分院生产的解析仪测定△h2值),并参照表2-4的临界值确定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表2-4 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实测得到的△h2、K1、S的任一测定值等于或大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即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在打钻过程中,有喷孔、顶钻等现象时,也视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如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即可判断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每预测循环应留2m的预测超前距离。

图2-1 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钻孔布置图

3、回采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用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沿工作面每隔10~15m 布置一个预测钻孔,孔深9m。当实测的钻屑解吸指标K1(或△h2)值超过表2-4的指标时,该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反之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每预测循环应留2m的预测超前距离。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有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1、开采保护层

开采保护层分为开采上保护层和开采下保护层两种方式。

(1)保护层的选择原则及保护层开采后被保护层的保护范围

选择保护层时,应优先选择上保护层,条件不允许时,也可选择下保护层,但在开采下保护层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开采下保护层时,上部被保护层不被破坏的最小层间距应根据矿井开采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时,可参照下述公式确定。

H=K×M×cosα

式中:H——允许采用的最小层间距,m;

M——保护层的开采厚度,m;

α——煤层倾角,度;

K——顶板管理系数,取K=10。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最大有效垂距,对于缓倾斜和倾斜煤层为:上保护层<50m;下保护层<100m;对于急倾斜煤层,上保护层<60m;下保护层<80m;新华煤矿煤层倾角250~300。

对停采的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停采时间超过3个月、且卸压比较充分,该采煤工作面的始采线、采止线及所留煤柱对被保护层沿走向和倾向的保护范围可参照图3-1和3-2执行。

图3-1 保护层工作面始采线、采止线和煤柱的走向影响范围 1-保护层;2-被保护层;3-煤柱;4-采空区;5-被保护范围;6-始采线、终采线

图3-2 保护层开采后,被保护层沿倾向范围

1-保护层已开采范围;2-被保护范围

保护层开采后,应将被保护层的准备巷道布置在如图3-1和图3-2所示的被保护范围之内。

矿井首次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及范围进行实

突出层

际考察,并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改进,以便准确确定本矿保护层开采的有效作用范围。

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特殊情况需留煤(岩)柱时,应经矿法定代表人的批准,并将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地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上,应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或在没有被解放的煤层中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并必须按表3-1填写好煤柱记录表。

(2)矿井煤层赋存的特点

根据《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生产地质报告》,矿井井田范围内有可采煤层五层(M1、M5、M6、M10、M12),且属于中距离煤层群。煤层厚度、层间距及稳定性具体详见表1-3。

根据调查了解,新华煤矿邻近矿井—土城矿在井下实际生产过程中,除M12煤层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外,其它煤层(如M1、M5、M6)暂未发生过有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但这些只是

调查了解,本矿所赋存的各个煤层是否具有突出危险性,还要待组织鉴定后方可确定。

(3)保护煤层开采后对其它煤层的影响

①M1煤层开采后,M5煤层瓦斯排放率的计算

开采M1煤层后,M5煤层瓦斯排放率计算公式

K i =100%×0.9584e-0.049hi

式中:K i——受开采层影响的第i邻近层瓦斯排放率;

h i——瓦斯排放煤层至开采层的层间距。

经计算,开采M1煤层后,M5煤层瓦斯排放率为33.8%。

②M1或M5开采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的计算

开采M1或M5,M12煤层瓦斯排放率计算公式

K i =100%×0.9584e-0.049hi

经计算,开采M1或M5煤层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分别为3.28%、9.30%。即M1和M5煤层均开采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为:

9.30%×(1-3.28%)+3.28%=12.27%。

③M6开采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的计算

开采M6煤层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计算公式

Ki =100%×0.9584e-0.049hi

经计算,开采M6煤层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为17.08%。

④M10开采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的计算

开采M10煤层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计算公式

Ki =100%×0.9584e-0.049hi

经计算,开采M10煤层后,M12煤层瓦斯排放率为50.69%。M1煤层开采后,对M5—M12煤层的影响范围见图3-3;M1或M5煤层开采后,对M12煤层的影响范围见图3-4;M6煤层开采后,对M12煤层的影响范围见图3-5;M10煤层开采后,对M12煤层的影响范围见图3-6。

图3-3 开采M1煤层,M5、M6、M10、M12煤层影响范围示意

1-M1煤层开采范围;2-开采M1煤层后,M5煤层的影响范围;3-开采M1煤层后,M6煤层的影响范围;4-开采M1煤层后,M10煤层的影响范围;5-开采M1煤层后,M12煤层的影响范围;6-回风顺槽;7-运输顺槽;8-区段回风石门;9-区段运输石门;10-区段煤柱;δ1=77°;δ2=70°。

图3-4 开采M1和M5煤层,M6、M10、M12煤层影响范围示意

1-M1煤层开采范围;2-开采M1煤层后,M5煤层的影响范围;3-开采M1煤层后,M6煤层的影响范围;4-开采M1煤层后,M10煤层的影响范围;5-开采M1煤层后,M12煤层的影响范围;6-M5煤层开采范围;7-开采M5煤层后,M6煤层的影响范围;8—开采M5煤层后,M10煤层的影响范围;9-开采M5煤层后,M12煤层的影响范围;10-回风顺槽;11-运输顺槽;12-区段回风石门;13—区段运输石门;14-区段煤柱;δ1=77°;δ2=70°。

图3-5 开采M6煤层,M10、M12煤层影响范围示意图

1-M6煤层开采范围;2-开采M6煤层后,M10煤层的影响范围;3-开采M6煤层后,M12煤层的影响范围;4-运输顺槽;5-回风顺槽;δ1=77°;δ2=70°。

图3-6 开采M10煤层,M12煤层影响范围示意图

1-M10煤层开采范围;2-开采M10煤层后,M12煤层的影响范围;3-回风顺槽;4-运输顺槽;

δ1=77°;δ2=70°。

(4)保护层的选择

根据上述M1、M5、M6、M10、M12煤层开采后,对M12煤层的瓦斯排放率计算和影响范围分析,若选择M10煤层作M12煤层的保护层开采,虽然保护效果较好,但M10煤层瓦斯含量较大,先采M10煤层不利于安全管理,且M10煤层距上部M6煤层平均只有

22.2m,距离小的地方仅有10m,M10煤层的开采必将对M6煤层造成影响;根据选择保护层时,应优先选择上保护层的原则。因此保护层只能在M1、M5和M6之间选择。M5和M6之间的层间距平均为12.4m,如果选择先开采M6煤层,必将会影响到M5煤层的开采,因此,选择依次开采M1、M5、M6、M10、M12煤层的开采顺序进行开采,也就是开采上一煤层作为下煤层的保护层。

开采M1煤层后,开采M5煤层,开采M5煤层后,开采M6煤层,依次往下开采,根据图3-1(走向)和图3-3(倾向)、图3-4(倾向)、图3-5(倾向)、图3-6(倾向),在影响范围内对被保护煤层进行采掘作业时,只需按表2-4进行效检,若效检值不超标,可不采取防突措施;若效检值超标,则需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在保护层开采影响范围之外,或在没有被解放的煤层中采掘作业,特别是在保护层区段煤柱下方的煤层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执行,预测预报和效检指标按表2-4执行。

另外,考虑到M12煤层为突出煤层,M10煤层瓦斯含量较大,因此,要求矿井在对M10和M12煤层进行采掘作业前还需采取施工本煤层顺层钻孔预抽瓦斯的防突措施。

2、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地面钻孔预抽煤层瓦斯、预抽采区煤层瓦斯、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

本措施考虑到该矿井为小型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且矿井内的可采煤层为中距离煤层群。因此,本措施针对该矿井保护层开采的效果及影响情况,结合矿井规模及装备,主要采取先开采保护

层,然后再在采掘过程中采取施工本煤层顺层钻孔预抽瓦斯措施。

第四节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的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应在煤巷掘进时进行,其有效性指标应根据矿井实测数据资料确定。目前,该矿无实测数据,参考下列指标确定:

1、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后,突出煤层残存瓦斯含量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发布的《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 1026—2006)要求中规定的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

2、煤巷掘进时,利用钻屑解吸指标进行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在本矿钻屑解吸指标临界值未经确定之前,参照表2-4临界值执行。

达不到上述指标的区域,在掘进或回采时,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即石门揭煤时,采用钻孔抽放或排放;煤巷掘进时采用在掘进巷道两侧布置钻场抽放;工作面回采时,布置顺层钻孔排放或抽放等措施。矿井在采掘作业前,必须对防突效果进行检验,采掘范围内煤层彻底消除突出危险后,方可安排正常掘进或回采。

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的检验,掘进条带在煤巷掘进时进行,回采条带在工作面回采时进行。矿井防治突出专业机构必须填写防治突出效果检验单,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煤矿防治突出技术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详见附表2。

防突知识考试题12.25

防突知识考试题 一、判断题 1、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2、防治突出措施分为:区域性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 3、工作面爆破后,进入工作面作业时间不得少于30min。(√) 4、在矿井范围内有一次发生过瓦斯突出,该矿井为瓦斯突出矿井。(√) 5、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 6、大多数突出发生在无外力诱导时。(╳) 7、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8、预抽煤层瓦斯钻孔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 9、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10、掘进工作面有顶钻、喷孔等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 11、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1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13、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4、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15、开采保护层时,应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 16、在突出煤层的无突出危险区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以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7、在突出煤层中,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18、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易发生突出,特别是构造应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险性大。(√ 19、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20、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5m。(×) 21、煤体破坏程度越高,突出危险性越大。(√) 22.煤与瓦斯突出大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23.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 24、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严禁两个工作面串联通风。(√) 25、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中,突出危险工作面可以设置兼职瓦检员。(╳) 26、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下行通风。(╳) 27、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遇到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时,工作面无突出危险。(╳) 28、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遇到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时,工作面有突出危险。(√) 29、突出大多数无突出预兆。(╳) 30、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在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现象,工作面无突出危险。(╳) 31、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工作面有突出危险。(√)。 3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9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 准版本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艺流程 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其防突工艺流程详见图1。 (二)1103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受开采保护情况 1、11031回风巷与保护层关系图详见附图2-1/2。 2、根据井下实际和采掘关系图,11031回风巷270米的掘进均受1#层的开采所保护(1#层与3#

层的层间距为11.5米),其开采已保护到11031回风巷轮廓线外上帮大于20米,下帮大于10米。 3、11031回风巷掘进过程中,必须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的方法已在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进行详细说明),当其中任何一次检验结果为突出危险区时,说明保护效果无效,则必须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防突措施 ①11031回风巷采取开采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其保护层的开采情况:11031回风巷270米的掘进受1#层的开采所保护,即1#层的开采已保护到11031回风巷巷道轮廓线外上帮大于20米,下帮大于10米;

②当11031回风巷经进行区域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区后,说明保护层开采无效,则必须设计顶(底)板瓦斯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体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和工作面布置长距离(大于60米)预抽钻孔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消突;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①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的方法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即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40m布置1组检验测试孔,每次布置3个检验测试孔。 ②检验测试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且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检验测试孔设计详见附图3。 ③检验测试孔测定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压力均取最大值,当其中一个检验测试孔的瓦斯含量≧

综合防突措施

己15-32020采面综合突出措施 该工作面回采期间执行连续区域验证,区域验证孔深9米,区域指标不超允许进尺9米。区域验证指标超限时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在工作面每个15米布置一个预测孔,其中一个沿巷道中 线方向布置,另两个靠巷道上、下帮布置,距帮0.5m,分别与巷道中线水平夹角12度。预测孔深9m、钻头直径42mm,并应尽量布置在软层中。预测孔超前距为3m。 2、防突措施:超限工作面预测孔上下各20米范围内执行不 少于两个循环的工作面防突措施。孔深26m,保留20m超前距,钻头直径89mm。排放钻孔按一排布置,孔间距为3米,距煤层顶板为0.6米。每循环施工3排18列54个钻孔进行排放,排放钻孔必须保留10m超前距。 3、效果检验:打完排放孔后进行效果检验,当任何一个效 检孔中的q≥4L/min、S≥6kg/m时时,必须加密排放钻孔或延长排放时间后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效检指标不超为止。 4、当任何一个预测孔中的q≥4L/min或S≥6kg/m时,该工 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只有所有预测孔的q和s值均小于其临界值时,工作面方可视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可直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回采作业。

己15-23230机巷出煤道综合突出措施巷道掘进过程中每6米一个循环执行一次底探措施,底探孔布置2个,垂直底板向下,距迎头不超过0.5米,孔深5米。底探钻孔探得工作面巷道底板距己15-17煤层垂距小于5米时,在己15-17煤层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1、二排、上排孔深50米,下孔孔深以穿透己15-17煤层为准。区域效检孔分别在20米、40米、50米处。 在工作面布置三个预测孔,其中一个沿巷道中线方向布置,另两个靠巷道上、下帮布置,距帮0.5m,分别与巷道中线水平夹角12度。预测孔深9m、钻头直径42mm,并应尽量布置在软层中。预测孔超前距为3m。 2、当任何一个预测孔中的q≥4L/min或S≥6kg/m超时,该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只有所有预测孔的q和s值均小于其临界值时,工作面方可视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可直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 3、防突措施:投影掘进方向孔深16m,钻头直径89mm。每循环施工3排12列36个钻孔进行排放。效检指标不超允许进尺3米,保留6m超前距。 安全防护措施:放炮期间,施工跟班干部必须指定专人放置警戒,人员撤之避难硐室内或己15-23230机巷出煤道防突风门外新风流中,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由跟班干部负责严格落实好防突工作面放炮停电、撤人汇报制度,放炮30分钟后方可由当班班长、瓦检员、放炮员共同进入工作面验炮,检查瓦斯和其它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允许施工人进 入工作面施工,并通知解除警戒。

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富源县大河镇核桃冲煤矿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编制单位:核桃冲煤矿 编制人:刘伦刚 防突负责人:王兴良 编制日期:2011年10月12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空间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瓦斯,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煤与瓦斯突出是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已有K1值超过0.5ml/(g·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较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⑴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⑵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

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1)

柏果镇金河煤矿 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防科 2020年01月05日

会审栏

柏果镇金河煤矿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金河煤矿属突出矿井,地面建立永久抽采瓦斯系统,已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为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体系,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 综合防突措施实施制度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防突措施钻孔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在钻机回风侧10m范围内应当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具备超限报警断电功能。采用干式排渣工艺施工时,还应当悬挂一氧化碳报警仪或者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时,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有效抽采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果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的,有效抽采时间不得少于60天。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突出煤层,不得将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一)新建矿井经建井前评估有突出危险的煤层,首采区未按要求测定瓦斯参数并掌握瓦斯赋存规律的; (二)历史上发生过突出强度大于500t/次的; (三)开采范围内f<0.3的;f为0.3~0.5,且埋深大于500m 的;f为0.5~0.8,且埋深大于600m的;煤层埋深大于700m的;

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的; (四)煤层瓦斯压力P≥1.5MPa或者瓦斯含量W≥15m3/t的区域。 金河煤矿是生产矿井,在以往的采掘过程中未发生过突出。 12#煤层的坚固性系数为0.7229,埋深为493.1m,小于600m,煤层瓦斯压力P=0.98MPa,瓦斯含量W=9.55m3/t。 16上煤层的坚固性系数为 0.7752,埋深为517.2m,小于600m,煤层瓦斯压力P=0.45MPa,瓦斯含量W=7.68m3/t。 181上煤层的坚固性系数为 0.7463,埋深为517.0m,小于600m,煤层瓦斯压力P=0.67MPa,瓦斯含量W=8.62m3/t。 可采用顺层钻孔条带瓦斯进行预抽,作为采掘工作面的区域防突措施。根据以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相关要求,特制订符合金河煤矿的防突措施实施制度。 1、放线。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前,施钻技术人员使用坡度规、地质罗盘等仪器按照钻孔设计的倾角、方位角、开孔位置进行现场放线。 2、施钻。施钻人员根据设计图纸的孔号、方位、倾角、孔深等参数施工,在施钻过程中,要如实记录钻孔的编号、倾角、方位角、钻杆数及钻进过程中见煤岩、顶钻、卡钻、喷孔等情况,现场填写记录并签字,带班矿领导要现场审查并签字确认,升井后必须将记录单交通防科存档备查,通防部门每天认真清理核查当日施钻记录,通防副总要强化对施钻记录的核查,对未按设计施工的,要分析追责,对于打假钻的取消当天考勤,并重新补打钻孔不记考勤。

最新区域性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

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 区域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安全技术措施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防工程师 编制:新华煤矿通防科

2012年1月30日 目录 第一节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 (3) 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5)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8) 第四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17)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18)

第一节 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 突出煤层中的区域预测可采用瓦斯地质统计法、综合指标法或其它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新华煤矿采用综合指标法对突出煤层中的区域预测,综合指标法主要依据煤层的瓦斯压力、煤的坚固性系数、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埋藏深度等参数计算区域性预测的综合指标D 、K 值。其计算方法为: )74.0()30075.0( -?-=P f H D f p K ?= 式中 D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 K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 H —开采深度,m ; P —煤层瓦斯压力,MPa ; △p —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

f —软分层煤的坚固性系数。 综合指标D 、K 的突出临界指标值应根据本矿区实测数据确定,目前,该矿暂无实测资料,参照表2-1所列的数据确定区域突出危险性。 表2-1 综合指标D 和K 预测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注: (1)如果)74.0()30075.0(-?-=P f H D 式中两个括号内的计算值都为负时,则不论D 值大小,都为突出威胁区域; (2)地质勘探和新井建设时期进行煤层突出危险倾向性预测时, 突出威胁视为无突出危险煤层。 对于局部区域预测,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主要依据实测的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等数据进行预测。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等参数的地点应按照不同的地质单元分别进行布置。每个地质单元内宜根据地质单元的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沿走向和倾向方向分别布置一定数量的测点,但必须至少沿煤层走向方向布置不少于2个测点,倾向方向不少于3个测点。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采面防突设计及综合防突措施样本

第一章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区域巷道布置情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 一) 井田范围、采区划分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为”五证”齐全的生产矿井, 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a, 为瓦斯矿井( M04在+1110M水平以上无突出危险性) 。井田面积1.357km2,可采煤层12层( M01、 M04、 M05、 M7、 M8、 M10、 M14、 M23、 M24、 M25、 M28、 M29) , 平硐、暗斜井开拓, 并列式通风。 矿井划分为上、下煤组进行开采, 上煤组为4、 5、 7、 8、 10、 14号煤层, 下煤组为23、 24、 25、 28、 29号煤层。先采上煤组, 后采下煤组。上、下煤组之间采用石门联络, 各煤层之间采用正、反石门联络, 联合布置, 分煤层开采。上煤组划分为一个水平, 两个采区进行开采。水平标高+1099m。+1099m标高以上为一采区, +1099m标高以下为二采区; 下煤组划分为两个水平, 三个采区进行开采。水平标高+1099m、 +883m。下煤组+1099m标高以上为三采区, +1099-+883m标高为四采区, +883m 标高以下为五采区; 采区分界线以水平标高为界; 开采顺序为先采上煤组, 后采下煤组; 上煤组先采一采区, 后采二采区, 区段下行式开采。同一区段内先采4号煤层, 后

采5、 7、 8、 10、 14号煤层。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型。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型。 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为瓦斯矿井。 矿区无冲击地压现象。 本矿属地温正常型矿井。 当前, 矿井在设计的一采区进行采掘作业( 煤层编号: M04) , 采掘标高均以+1110m以上。 ( 二) 煤层赋存情况 1、煤层顶、底板 4号煤层: 顶板为粉砂岩, 局部为泥质粉砂岩, 坚固性好, 在矿山内属顶板较好支护的一层; 底板为粉砂质泥岩或细砂岩, 局部为泥岩, 无膨胀底鼓现象。 5号煤层: 顶板为粉砂岩夹薄层黑色泥岩, 局部为粉砂质泥岩, 见煤后需要支护; 底板为粉砂质泥岩, 局部为泥岩, 无膨胀底鼓现象。 1、煤的工业性分析( 见下表)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标准 版)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突出概况 我国是世界上煤与瓦斯突出最严重的国家,1950——1985年期间,共发生突出12089次,强度超过千吨的特大型突出约有80次,突出最大强度达12400t。 35年来我国突出矿井数n和突出次数N的变化情况如图1。由图1看出,在1950——1980的 30年间,突出矿井数由一个增加到205个。1980年后由于一些地方突出矿井报废,突出矿井略有下降,但仍多达187个。年突出次数总趋势也是逐年增加,在1980年达最高值,年突出1151次,1980年后虽有一定程度减少,但仍保持年突出500~600次。在20世纪60年代,尽管突出矿井数有所增加,但由于较广泛地推广应用开采解放层等防突措施,突出次数明显下降。从20世纪70年代起,由于开采深度加大许多解放层变为突出危险层,且有些解放层变薄为不可采层,所以突出次数又急剧上升。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讲课稿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万盛区王家坝煤矿综合防突措施示范文本

万盛区王家坝煤矿综合防突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万盛区王家坝煤矿综合防突措施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我矿属高瓦斯等级矿井,在采掘过程中,特别是在地 质构造区、厚煤区等特殊区域掘进或采煤时,瓦斯浓度有 时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值,给正常的生产带 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在地质构造区、 厚煤区等特殊区域掘进或采煤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 采取如下综合防突措施: 1、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其临界指标 分别为:S max≥6Kg/m、△h2≥200Pa、喷孔、垮孔、卡 钻。 2、若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超标,则必须停头研究。 3、采煤前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时,其钻孔的孔距、深

度、排放瓦斯时间等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4、掘进前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时,其钻孔布置3个,均布置在煤层软分层中,沿煤层走向布置,孔深为10---10.5m,详见钻孔布置图及参数表。经突出危险性预测不超标,保留钻孔2m超前距掘进。 5、打预测孔时,必须先用木支柱、木板、排花笆片等将碛头背护严密,只留开孔位置。 6、打钻过程中,严格按钻工操作规程执行,缓慢钻进,防止断钻杆伤人。 7、打孔结束后,打钻人员将电煤钻、钻杆、电缆等转传到后方20m以外的巷道一侧堆码悬挂好,并切断电煤钻的电源后方可出井。 8、施工地点的防突牌板、基点等必须按规定挂设好。在打孔期间和结束后,防突人员认真测试、收集各项参数、填好图牌板各项内容,出井后填好防突通知单,并交

防突措施

1307回采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预测方法:钻屑量法和钻屑指标法。 2、预测仪器:弹簧秤,WTC瓦斯突出参数仪。 3、预测操纵步骤: 1)从工作面上下端口(顺槽)5m开始,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孔径42 mm,孔深8m,预测钻孔方位与工作面推进方向一致。 2)钻孔每打1m,测量一次钻屑量;每2m测定一次钻屑指标。 4、预测结果判定 1)当最大钻屑量Smax<6kg和最大钻屑指标K1 max< 0.5mL/(g.min1/2)时,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2)当最大钻屑量Smax≥6kg或最大钻屑指标K1 max≥ 0.5mL/(g.min1/2)时,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3)当第1次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还必须连续预测1次进行验证,每预测循环应留有2m的预测超前距。4)只有在2次预测结果均无突出危险时,才能判定为无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只要其中1次预测有突出危 险,都应改判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5)在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回采,可不采取防

治突出措施。 6)在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回采过程中,每推进50m或遇到地质构造,必须按以上方法预测2次,进行复查验证。 7)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治突出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下组织回采。工作面预测有突出危险时,不得采用风镐落煤。 二、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打超前排放钻孔) 1、在采煤工作面打超前排放钻孔,钻孔方位与工作面推 进方向平行。 2、钻孔位置:钻孔应尽量布置在工作面中上部煤层的软 分层中。 3、钻孔深度:8m。钻孔直径:75mm。 4、钻孔密度:排放钻孔终孔位置间距不大于1.4m(排放 孔有效排放半径按0.7 m计算)。 5、排放时间:与效果检验之间不得小于2小时。 6、工作面每个回采循环作业后,必须保证工作面前方留 足5m的措施孔超前距(安全屏障),严禁进入安全屏障范围回采。 7、在初次执行防突措施无安全屏障时,必须采用浅孔排 放或其他防治突出措施,在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执行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贵州松河煤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寨井区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长:技术负责: 安全区长:生产区长: 机电区长:编制:呈报日期:年月日

公司会审意见: 名称: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会审意见: 审批人员签字: 安全监察部: 生产技术综合部: 机电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矿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 会审日期:2012年月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空区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材产损失。所以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突出事故,保障我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及材产安全,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进行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预测。开拓前预测区域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的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

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结果应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1)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预测区域的煤层地质构造的勘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域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域;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米(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2)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瓦斯压力参数资料,也可以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煤层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示范文本

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 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验收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 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与验收工 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煤 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 体系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徽省煤 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安徽省境内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 突专项设计编制、审查和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省属国有煤矿(含 国投新集公司,下同)的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防突

专项验收工作,验收结果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他突出矿井由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备案。 第二章防突设计的编制、审查 第四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应与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一并编制,可以融入到新水平、新采区设计章节,并在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编制完成。 第五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照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满足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的要求。 第六条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顶底板穿层钻孔等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矿业集团一矿 工作面防突措施

编制:审核:防突科长:科长:参加会审人员 安监处:通风区:调度一所:抽采区:地质测量一科:注浆队:机电运输管理一科:信息工区:生产技术一科:生产预备队:综采三队: 副总工程师: 矿总工程师:

会审意见

1391(3)回采工作面防突措施 一、编制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1391(3)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1391(3)工作面设计图》。 二、概况: 1、工作面概况 本面为东二下山采区煤柱,东为1371(3)工作面(1994年收作)、1371(3)工作面(2004年收作)、2311(3)工作面(1998年收作)、2311(3)工作面(2003年收作)、2321(3)工作面(2009年收作)、2331(3)工作面(2012年收作)、2341(3)工作面(2013年收作),西部为1372(3)工作面(1997年收作)、2312(3)工作面(1999年收作)、2312(3)工作面(2006年收作)、2322(3)工作面(2005年收作)、2332(3)工作面(2008年收作)、1362(3)工作面(2013年收作)、2141(3)工作面(2011年收作),南为13-1煤层未采块段,北部为东二大巷等系统巷道,下部为东二11-2煤层下山采区系统巷道。 1391(3)工作面长161.3m,倾斜长654m,工作面面积105490.2㎡,工作面回采区域13-1煤层底板标高-616.5~-519.5m。 2、煤层地质情况 本面13-1煤黑色,以块状为主,属于半暗型,实体段厚5.0~6.5m,平均煤厚5.47m,局部含一层泥岩夹矸,夹矸均厚0.35m,底区段厚0~2.8m,平均煤厚1.3m。煤岩层产状为189~215°∠6~13°,平均倾角为9°。具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37~40%。13-1煤层具自然发火性,自然发火期3~6个月。 地质构造情况: 本面地质构造较简单,总体趋势为北高南低,工作面共揭露2条断层。断层产状见下表。 该面13-1煤层标高为-616.5~-519.5m,根据“集技[2009]304号”文规定,13-1煤层属于突出煤层,该区段13-1煤位于突出危险区。根据实际在东二13槽东煤下山施工顺层孔实测

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 防 突 措 施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空间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瓦斯,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煤与瓦斯突出是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已有K1值超过0.5ml/(g·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较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⑴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⑵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

11701回风巷防突措施)

贵州万海隆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三岔沟煤业有限公司 117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编制日期: 2012年12月26日

三岔沟煤业有限公司施工作业技术组织措施会审意见会审时间会审地点 主持人记录人 参加部门及人员签名 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采矿副总防突矿长 机电副总调度室 机电矿长安全科 地测科通防科 掘进队长 会审意见: 总工程师批示: 矿长批示:

水城县三岔沟煤业有限公司措施贯彻签字表 作业规程(措施)名称 贯彻人贯彻地点贯彻时间 被贯彻人签字: 签字签字签字签字签字签字

目录 目录 (4) 一、编制依据 (5) 二、说明 (6) 2.1 井田煤层地质概况 (6) 2.2.煤层顶底板 (9) 2.3 地质构造情况 (9) 2.4 水文地质情况 (9) 2.5.2.通风控制 (9) 3.1 区域性综合防突措施 (10) 3.2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3) 3.3 安全防护措施 (14) 附图1 区域措施及校检孔开孔位置图 (17) 附图2 区域验证钻孔及局部预测孔布置图 (18) 附图3 工作面措施孔及校检孔开孔位置图 (19) 附图4 工作面措施孔及校检孔终孔位置图 (20) 附图5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基本流程参考示意图 (21)

一、编制依据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2]833号《关于六盘水市煤矿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六盘水市水城县比德三岔沟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1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未列数据,鉴定等级为突出矿井。2013年4月由煤炭科学院总院沈阳研究院对K16、K17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结果:K16、K17号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水城县比德三岔沟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本措施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只指导施工期间煤巷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本措施中如有与上述标准相冲突之处,均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局部工作面防突措施

局部工作面防突措施 局部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是针对经工作面预测尚有突出危险的局部煤层实施的防突措施。其有效作用范围一般仅限于当前工作面周围的较小区域。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三)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置、实施方案; (四)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 (五)工作面防突措施; (六)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 (七)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立井揭煤工作面可以选用前款规定中除水力冲孔以外的各项措

施。 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应当在采用了其他防突措施并检验有效后方可在揭开煤层前实施。斜井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应当参考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进行。 对所实施的防突措施都必须进行实际考察,得出符合本矿井实际条件的有关参数。 根据工作面岩层情况,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时要求揭煤工作面与突出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为:预抽瓦斯、排放钻孔及水力冲孔均为5m,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为2m。当井巷断面较大、岩石破碎程度较高时,还应适当加大距离。 在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采用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石门揭煤工作面钻孔的控制范围是:石门的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立井揭煤工作面钻孔控制范围是: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为井筒四周轮廓线外至少5m;急倾斜煤层沿走向两侧及沿倾斜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轮廓线外至少3m。钻孔的孔底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情况确定。 揭煤工作面施工的钻孔应当尽可能穿透煤层全厚。当不能一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分段施工,但第一次实施的钻孔穿煤长度不得小于15m,且进入煤层掘进时,必须至少留有5m的超前距离(掘进到煤层顶或底板时不在此限)。 预抽瓦斯和排放钻孔在揭穿煤层之前应当保持自然排放或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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