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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标准(上海)[31P][6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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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标准(上海)[31P][658KB]

\I CS

YZB

呼吸机

江苏凯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类与命名 (2)

4 要求 (4)

5 试验方法 (6)

6 检验规则 (10)

7 标志 (11)

8 包装 (11)

9 使用说明书 (11)

10 运输、贮存 (11)

11 其他 (1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安全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13)

A.1 特征 (13)

A.2 通用安全要求(GB9706.1-1995) (13)

A.3 系统安全要求(GB9706.15-1999) (27)

A.4 检验规则 (27)

前言

本标准全面贯彻GB9706.28-2006规定的要求。

本标准的安全要求执行GB9706.1-1995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根据GB9706.28-2006的要求补充了IEC60601-1:1988修订2(1995)的内容,同时执行了GB9706.15-1999《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的规定。

本标准编制格式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

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编写,同时执行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规定的要求。

对照GB9706.28-2006,本标准不适用的项目有:储气囊、血氧饱和仪和二氧化碳监护仪、内置监护仪。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凯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培林、刘星。

本标准于2003年05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于2004年09月21日第1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4年12月30日第2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5年01月30日第3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8年03月08日第4次修改。

呼吸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机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HVJ-880/880A+/880J/880C/880C+/880i 呼吸机(以下简称呼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999-2003 麻醉呼吸设备术语

GB5832.2-19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

GB9706.1-1995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GB9706.15-1999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GB9706.28-2006 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呼吸机安全专用要求——治疗呼吸机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4710-1993 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YY0461-2003 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

YY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YY1040.1-2003 麻醉呼吸设备圆锥接头锥体和锥套

YY0574.1-2005 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1部分:视觉报警信号

YY0574.2-2005 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2部分:听觉报警信号

YY0574.3-2005 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3部分:报警应用指南

ISO5356-2:1987 麻醉呼吸设备圆锥接头锥体和锥套

ISO5367:2000 麻醉设备和呼吸机用呼吸管

ISO5359:2000 医用气体系统中使用的低压软管组件

ISO7767:1997 监护病人呼吸混合气体的氧气监护仪――安全要求

ISO8185:1997 医用潮化器――湿化系统的一般要求

ISO9703-1 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1部分:视觉报警信号

ISO9703-2 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2部分:听觉报警信号

ISO9703-3 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3部分:报警应用指南

ISO11195:1995 医用气体混合器――独立气体混合器

YZB/苏0752-2007 医用空气压缩机

3 分类与命名

3.1 分类

I类、B型、普通设备(不防进液的封闭设备)。

3.2 型号命名

设计序号(A、J……)

产品型号

产品代号

3.3 基本结构

属于气动/电控类治疗呼吸机,由呼吸机控制器、空氧混合装置、内置氧气监护仪、潮化器、供气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和呼吸管构成。

3.4 基本参数

3.4.1 电源

交流:单相220V,允差±10%;频率50Hz,允差±2%;

直流:额定电压12V,允差-5%,+10%;

内置蓄电池时,应标明额定电压和容量。

3.4.2 输入功率

呼吸机的功率由主机、潮化器和医用空气压缩机组成。呼吸机的输入功率见表1。

3.4.3 工作制

呼吸机的工作方式:连续运行。

3.4.4 基本性能参数和配置

呼吸机的基本性能和选配件见表2。

3.4.5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不低于2000h。

3.5 材料

应采用对人体无生物危害,无毒性的材料制造。并特别注意材料与气体的兼容性。

4 要求

4.1 正常工作条件

4.1.1 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不大于80%;

大气压强:700hPa~1060hPa。

4.1.2 电源要求

a)交流:额定电压AC220V,允差±10%;频率50Hz,允差±2%;

b)直流:额定电压DC12V,允差-5%,+10%。

4.1.3 气源要求

医用氧气:额定工作压力应为0.4MPa,压力允许波动范围为(0.28~0.60)MPa。

压缩空气(净化):额定工作压力应为0.4MPa,压力允许波动范围为(0.28~0.60)MPa。

4.2 外观与结构

a)呼吸机的外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应均匀、花纹应清晰一致、应无明显露底、起层、起泡剥落、开裂、划痕、锋棱、毛刺。

b)呼吸机上的文字、标志应清晰、准确、牢固。

c)呼吸机各控制件操作应灵活可靠,各结构件连接应牢固。

4.3 呼吸机的基本性能应符合4.3.1~4.3.16的规定。

4.3.1 潮气量和吸气流量

a)吸入潮气量的范围见表2,如果有数值显示,则显示值的精度为满量程的±2%或读数的±15%(取大值)。(Vt=C·P)

b)吸气流量范围至少为(6~60)L/min,可调最大吸气流量不超过120 L/min。(单路流量最大60L/min即可,2833/2.0压差3bar时流量可达80L/min,可以满足要求)

4.3.2 每分钟通气量

呼吸机的每分钟通气量上限值见表2。

4.3.3 呼吸频率

控制呼吸频率见表2,设定值的误差为±5%。

4.3.4 吸呼比

吸呼比可调范围3∶1~1∶9,设定或显示值的误差为±15%。

4.3.5 吸气时间(t I)

吸气时间可调范围(0.3~6)s,设定或显示值允差±0.15s。

4.3.6 吸气坪台时间(t IP)

吸气坪台时间(0.1~1/2t I)s,设定或显示值的误差为±0.2s。

4.3.7 吸气触发

呼吸机应有吸气触发装置,其触发形式至少应是下列之一(见表2):

——吸气触发压力:可调范围至少为(-0.5~0)kPa,最小分辨率≤0.05kPa,触发反应时间:≤100ms;

——吸气触发流量:可调范围至少为(1~15)L/min,最小分辨率≤1L/min,触发反应时间:≤100ms。

4.3.8 辅助/控制呼吸相互转换时间

辅助/控制呼吸相互转换时间≥4s(当IPPV频率的呼气时间大于4s时,按IPPV频率的呼气时间)。

4.3.9 压力控制

a)吸入压力可调范围至少为(0.5~4)kPa,误差为±15%或±0.3kPa。(应为0.4~6 kPa)

b)压力支持可调范围至少为(0.5~4)kPa,误差为±15%或±0.3kPa。(应为0.4~6 kPa)

c)压力上升时间可调范围:(0.2~2.0)s,误差为±0.3s。

4.3.10 呼气末正压/持续气道正压(PEEP/CPAP)

呼气末正压/持续气道正压可调范围见表2,如有数值显示,则显示值的误差为±20%或±0.3kPa。

4.3.11 叹息呼吸(sigh)

呼吸机选定在叹息时,应是以下两种型式之一:

——容量型:每100次呼吸至少应有一次叹息,其潮气量应不小于设定值的1.5倍;

——压力型:3min内连续两次在呼气末正压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压力,其设定值在(0.1~2.5)kPa 范围内可调。

4.3.12 气道压力下限报警(由V t·F≧30和Vt=C·P可知:P≧3KPa)

气道压力下限报警设定范围至少为(0.4~4.0)kPa,设定值允差±15%或±0.3kPa。当气道压力低于设定下限且延续4s~15s时应发出一个至少为中级的报警信号。

4.3.13 气源故障报警

当供气中断时,呼吸机应在不超过15s的时间内发出一个高级报警信号。

4.3.14 文丘里装置输出气体氧浓度

文丘里装置的呼吸机,其输出气体的氧浓度最低时应≤45%,如果有氧浓度调节,其范围至少为45%~95%。

4.3.15 吸入气体温度监测

如果呼吸机内置或者单独配置吸入气体温度测量装置时,在18℃~51℃范围内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当温度显示值超过40℃时,应启动一个至少为中级的报警信号。

4.3.16 呼吸机的整机噪声

呼吸机的整机噪声应不大于56dB(A)。(呼吸机的整机噪声应不大于48dB)

4.4 医用空气压缩机

注:适用型号见表2。

医用空气压缩机应符合YZB/苏0752-2007的规定。

4.5 安全要求

——呼吸机的安全通用要求应符合GB9706.1-1995的规定[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A.2]以及GB9706.28-2006中IEC60601-1修订2(1995)的要求。

——呼吸机的系统安全要求应符合GB9706.15-1999的规定[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A.3]。

——呼吸机的安全专用要求应符合GB9706.28-2006的规定。

4.6 环境要求

呼吸机的环境要求应符合GB/T14710-1993中气候环境试验Ⅱ组、机械环境试验I组和表3的规定。运输试验、电源电压适应能力应分别符合GB/T14710-1993中3章、4章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基准试验条件

基准试验条件按GB/T14710-1993中表3的规定,在不产生疑义时,可在4.1正常工作条件下测试。

5.1.2 试验仪器

a)秒表;

b)测氧仪:测试范围为0~100%,精度为±3%;

c)各种正负压力表:精度为1.5级;

d) “A”级计权网络声级计;

e)流量计:精度为2.5级;

f)流量传感器及测试装置,精度为±10%;

g)记录仪或双踪数字示波器;

h)U型压力计:±10kPa,精度2.5级;

i)温度计:误差±0.5℃;

j)露点测试仪;

k)调压器:~250V/50Hz,1kw;

l)直流稳压电源:0~15V(5A);

m)峰值压力测试仪:测量范围(0~6)kPa,精度2.5级;

n)模拟肺:成人500mL/kPa;儿童200mL/kPa。

5.1.3 呼气量的测试条件

a)呼吸机在测试前至少应通电工作30分钟,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系统(如压力、流量和氧浓度等传感器)进行校准。

b)呼吸机在测试时,呼吸模式选择控制呼吸,有氧浓度调节功能的,其氧浓度设定在60%~70%。

5.2 外观与结构试验

呼吸机的外观与结构以目力观察,手感检查进行,应符合4.2的规定。

5.3 呼吸机的基本功能试验

5.3.1 潮气量和吸气流量

a)呼吸机按图1连接,潮气量按GB9706.28-2006中51.107的方法进行,试验参数按5.1.3的规定。其结果应符合4.3.1a)的规定。

1 ─呼吸机;

2 ─流量和压力传感器;

3 ─病人连接口,接气阻;

4 ─模拟肺;

5 ─峰值压力测试仪;

6 ─记录仪。

图1 呼吸机的基本试验连接图

b)续5.3.1a)的测试程序,调节吸气时间至少为1s,吸气坪台时间为最少,然后调节吸气流量(必要时应调节潮气量),将测定的潮气量按式(1)计算出吸气流量,其结果应符合4.3.1b)的规定。

V T60

V =× (1)

t I-t IP1000

式中:

V ──吸气流量,L/min ;

V T──潮气量测定值,mL;

t I──吸气时间,s;

t IP──吸气坪台时间,s。

5.3.2 每分钟通气量

在5.3.1的试验过程中,将呼吸机的吸气时间调至1s(或吸呼比1∶2),呼吸频率为20次,调节吸气流量或潮气量,用潮气量乘呼吸频率(见5.3.3)即为每分钟通气量,其结果应符合4.3.2的规定。

5.3.3 呼吸频率

呼吸机按图1连接,选择IPPV或SIMV或BIPAP模式,关闭(或将触发灵敏度调节到最低)触发装置,按5.3.1的测试条件调节呼吸频率和潮气量,以示波器或秒表测量出1分钟呼吸次数(或呼吸周期见5.3.4),连续2分钟,当第2分钟以后,检验呼吸频率设定值的精度,其结果应符合4.3.3的规定。

注:机控频率过低可导致呼吸机窒息报警,或启动后备通气功能。

5.3.4 吸呼比

呼吸机按图1连接,分别用传感器测量气道压力(或吸入流量)和呼气流量,设定吸气时间和呼气时间为1s或大于1s,通过调节呼吸频率或吸呼比设定值,使吸呼比的范围满足大、中、小三点的测试要求。分别用示波器测试吸气时间和呼气时间,然后用式(2)计算吸呼比,其结果应符合 4.3.4的规定。

Ti

I/E = ── (2)

Te

式中:

I/E ──吸呼比;

Ti ──吸气时间(从吸气压力或流量上升起到呼气流量出现止),s;

Te ──呼气时间(从呼气流量出现起到吸气压力或流量上升止),s。

5.3.5 吸气时间(t I)

测试装置和试验方法按5.3.4的规定,按测试要求调节呼吸机的吸气时间及相关参数,用示波器测试从吸气开始到呼气开始的时间,其结果应符合4.3.5的规定。

5.3.6 吸气坪台时间(t IP)

在5.3.4的试验过程中,按测试要求调节吸气坪台时间(应调节吸气流量与潮气量),用记录仪或数字示波器绘出呼吸压力或呼吸流量波形,根据波形计算吸气坪台时间(吸气流量下降起到呼气流量出现止),其结果应符合4.3.6的规定。

5.3.7 吸气触发

呼吸机按图2连接,呼吸机的参数先按5.1.3的规定调节,再调低呼吸频率。调节吸气触发压(流量)设定值(必要时可调节PEEP设定值),调节触发装置,使呼吸机恰好触发送气(如果呼吸机有压力和流量双重触发功能,在测试其中之一时应将另一个触发功能关闭或将其灵敏度调节到最低),用记录仪或双踪数字示波器记录呼吸压力(流量)波形,测试触发压力(流量)。然后用较快的速度调节触发装置,计算出从吸气触发点到呼吸机吸气流量或压力上升起点的反应时间,其结果应符合4.3.7的规定。

1 ─呼吸机;

2 ─流量和压力传感器;

3 ─模拟肺;

4 ─负压源;

5 ─流量调节阀;

6 ─记录仪。

图2 吸气触发试验装置

5.3.8 辅助/控制呼吸相互转换时间

试验方法按5.3.7的规定,选择IPPV呼吸模式,分别调节呼吸频率为6次/分和20次/分,然后调节触发装置,在一次触发送气后立即停止触发,根据记录仪或示波器绘出的呼吸流量波形计算从呼气开始到下一次吸气开始的间隔时间,其结果应符合4.3.8的规定。

5.3.9 压力控制

a)吸入压力

呼吸机按图1连接,呼吸模式选择压力控制通气模式,按式(3)的规定调节呼吸机的吸入压力和压力上升时间(或吸气流量),吸气时间至少应比压力上升时间多0.3s以上。以记录仪或示波器绘出模拟肺的压力波形,其结果应符合4.3.9a)的规定。

C·P I60

△T PI≥× (3)

V max1000

式中:

b)压力支持

续5.3.9a)的测试程序,呼吸机的通气方式选择“SIMV”或“BIPAP”,频率调节到最低,PEEP 调节到0,调节触发装置到最灵敏的状态,参照式(3)的规定调节和测试呼吸机的压力支持,以记录仪或示波器绘出呼吸压力波形,其结果应符合4.3.9b)的规定。

c)压力上升时间

在5.3.9a)的测试过程中,调节呼吸机压力上升时间设定值(吸气时间至少应比压力上升时间多0.3s以上)或吸气流量,按式(3)规定调节吸入压力,以记录仪或示波器绘出呼吸压力波形,其结果应符合4.3.9c)的规定。

5.3.10 呼气末正压/持续气道正压(PEEP/CPAP)

呼吸机的试验条件按5.3.1的规定,测试装置按图1连接,调节呼气末正压,检验呼吸机呼气末压力显示值,其结果应符合4.3.10的规定。

5.3.11 叹息呼吸(sigh)

按5.3.1规定的方法进行,呼吸机选定在叹息状态(压力型应设定一个叹息压力),用模拟肺测试潮气量或观察呼吸机的压力显示波形,当呼吸机出现叹息呼吸时,其结果应符合4.3.11的规定。

5.3.12 气道压力下限报警

续5.4.2中的测试程序,调节呼吸机的控制参数和压力下限报警设定值,检验呼吸机的报警状态,其结果应符合4.3.12的规定。

5.3.13 气源故障报警

呼吸机的参数先按5.3.1的规定调节,然后切断所有气源,以目力观察,其结果应符合4.3.13的规定。

5.3.14 文丘里装置输出气体氧浓度

呼吸机的频率调到(15~20)次/分,吸气流量调至60L/min(无流量数值显示的呼吸机调至最大),潮气量大于500mL(吸气时间为0.5s~1s),呼气末正压调至0,选择500mL/kPa模拟肺,在呼吸机的气体输出口接上测氧仪,按规定调节氧浓度(如有的话),稳定以后读取氧浓度的显示值,其结果应符合

4.3.14的规定。

5.3.15 吸入气体温度监测

将温度传感器与温度计置于同一温水中,按测试要求调节水温,尽量使水温均匀,检验温度测量值,然后将水温调至41℃~42℃,温度测定值和报警装置应符合4.3.15的规定。

5.3.16 呼吸机的整机噪声

将呼吸机置于消音室内(或环境噪声在不大于50dB时),开启呼吸机电源和气源,试验条件按5.3.1的规定,在离呼吸机1m 、离地1m处用“A”级计权网络声级计测试前、后、左、右四个方位的噪声,取加权平均数,其结果应符合4.3.16的规定。

5.4 医用空气压缩机

按YZB/苏0752-2007的规定方法检验。

5.5 呼吸机安全要求的检验

——呼吸机安全通用要求的检验按GB9706.1—1995和GB9706.28—2006的规定。

——呼吸机系统安全要求的检验按GB9706.15—1999的规定。

——呼吸机安全专用要求的检验按GB9706.28—2006的规定。

5.6 环境试验要求

按GB/T14710中规定方法、顺序及本标准表3的要求进行,其结果应符合4.6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呼吸机应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

6.2 呼吸机的验收

呼吸机的验收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 出厂检验

a)呼吸机的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

b)呼吸机的出厂检验项目为:

—— 4.2、4.3和附录A.2.31、A.2.34、A.2.36;

——GB9706.28中51.101、51.103、51.104~51.108、56.3aa)2)、56.107;

——ISO7767中51.5(51.5.3.1)、51.8.6;

——ISO8185中50.2.1;

——ISO11195中11。

c)在出厂检验过程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台呼吸机不合格。

6.4 型式检验

6.4.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作为新产品投产前;

b)连续生产中,每年不少于一次;

c)间隔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在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a)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时。

6.4.2 型式检验

应从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一台。

6.4.3 型式检验项目

应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所检验项目均应合格。

6.4.4 型式检验的判定规则和复验规则

在型式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修复,如修复可能影响其它项目的质量,还应对可能影响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时,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6.5 安全要求检验规则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7 标志

7.1 标志

7.1.1 每台呼吸机应有下列标志:

a)呼吸机的外部标志见附录A和GB9706.28的相关规定;

b)还应包括执行标准号、产品注册号。

7.1.2 检验合格证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单位名称和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检验日期;

d)检验员代号;

e)产品编号。

8 包装

8.1 包装

每台呼吸机在箱内必须牢固定位,箱体与呼吸机接触面之间应有适当厚度的软性材料衬垫, 防止运输时松动和相互摩擦。箱内应有防潮、防雨措施,并附有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装箱单各1份。8.2 呼吸机的外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产品编号和出厂日期;

d)数量;

e)净重、毛重;

f)体积(长×宽×高);

g)执行标准号、产品注册号;

h)附录A.2.14.1所规定的运输和贮存的环境条件;

i)“易碎物品”、“向上”、“怕雨”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1中的有关规定,箱上的字样和标志应保证不因历时较久而模糊不清。

9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起草与表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9969.1及《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10 运输、贮存

运输和贮存条件

a) 环境温度范围:-40℃~+55℃;

b) 相对湿度范围:10%~93%;

c) 大气压力范围:500hPa~1060hPa。

包装后的呼吸机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运输可用一般运输工具,运输中应避免日晒雨淋。

11 其他

在遵守贮存和使用条件下,从出厂之日起一年半内不能正常工作,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更换零件或产品。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A.1 特征

a)呼吸机所属的类:I类;

b)呼吸机所属的型:B型;

c)呼吸机属普通型设备;

d)呼吸机不属AP型或APG型;

e)呼吸机运行方式:连续运行。

A.2 通用安全要求(GB9706.1-1995)

A.2.1 外部标记

A.2.1.1 要求

至少应有下列“永久贴牢的”、“清楚易认的”标记:

a)由供电网供电的设备应具有“永久贴牢的”、“清楚易认的”标记;

e)生产单位全称、商标和地址;

f)型式标记;

g)与电源的连接;供电电压或电压范围、相数、电流类型;

h)电源频率,Hz;

j)输入电流,A;

k)辅助网电源插座最大输出电流,A。应标出GB9706.1-1995的表D1中的有关符号和表D1中的符号14;

i)I类B型,标以标记;

n)熔断器的型号及额定值;

q)生理效应:注意、查阅随机文件、非电离辐射符号或符合GB5465.2所规定的符号等;

v) 保护性包装应符合GB9706.1-1995中6.1 v)的要求。

A.2.1.2 试验方法

按GB9706.1-1995中6.1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2 内部标记

A.2.2.1 要求

至少应有下列“永久贴牢的”和“清楚易认的”标记:

a)必须标明电池的型号及其装入方法(如果有的话),或用一个在随机文件中提到的识别标记;

b) 熔断器附近分别标记型号和额定值;

c) 保护接地端子标记应符合GB9706.1-1995附录D中表D1序号6的要求;

d)第6.2f)、h)、k)及l)等条所要求的标记,不得标在接线时要拆动的零件上,接好线后仍能看得见。

A.2.2.2 试验方法

按GB9706.1-1995中6.2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3 控制器件和仪表标记

A.2.3.1 要求

a)电源开关“通”、“断”分别用GB9706.1-1995附录D1序号16和序号15表示;

b)控制器件和开关的各档位置应以数字、文字或其他直观方法表明;

c)控制装置应符合GB9706.1-1995中6.3 c)的要求;

d)具有安全功能的控制器和指示器的识别。

A.2.3.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4 符号

A.2.4.1 要求

A.2.1~A.2.3中用作标记的符号应与GB9706.1-1995中附录D的要求相一致。用于控制器和表示性能的符号与GB9706.1-1995中6.4b)的要求相一致。

A.2.4.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5 导线绝缘的颜色

A.2.5.1 要求

a) 保护接地导线的整个长度都应以绿/黄色的绝缘为识别标志;

b) 呼吸机内部将可触及的金属部件或其他具有保护功能的保护接地部件与保护接地端相连的导线上的绝缘体应至少在导线终端用绿/黄色来识别;

c) 用绿/黄色作绝缘识别应符合GB9706.1-1995中6.5 c)的要求;

d) 电源中性线的绝缘体的颜色应符合GB9706.1-1995中6.5 d)的要求;

e) 电源线中的相线绝缘的颜色应符合GB9706.1-1995中6.5 e)的要求。

A.2.5.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6 气瓶内气体识别不适用。

A.2.7 气体连接点

A.2.7.1 要求

应符合GB9706.1-1995中6.6 b)的要求。

A.2.7.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所有气体与气瓶连接点的标志的一致性,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8 指示灯颜色

A.2.8.1 要求

应符合GB9706.1-1995中6.7a)的要求。

A.2.8.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9 不带灯按钮的颜色

A.2.9.1 要求

应符合GB9706.1-1995中6.7 b)的要求。

A.2.9.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10 随机文件齐全性

A.2.10.1 要求

──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说明书合并,合并后的说明书应符合GB9706.1-1995中6.8.1 的要求。

──警告性说明和警告性符号(标在设备上)的解释必须在随机文件中给出。

A.2.10.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随机文件的内容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11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必须符合GB9706.1-1995中6.8.2 a)、d)、e)、g)的要求。

A.2.12 技术说明书

技术说明书与使用说明书合并。

──必须符合GB9706.1-1995中6.8.3 a)、b)的要求;

──根据顾客的要求提供GB9706.1-1995中6.8.3 c)所列文件的承诺;

──运输和贮存环境限制条件的说明必须符合GB9706.1-1995中6.8.3 d)的要求。

A.2.13 输入功率

A.2.13.1 要求

医用空气压缩机的输入功能应符合GB9706.1-1995 中7.1a)的要求。

呼吸机和潮化器的输入功率应符合GB9706.1-1995 中7.1b)的要求。

A.2.13.2 试验方法

试验用仪器:有效值交流功率表,精度为2.5级。

使呼吸机设定在正常的工作状态,用交流功率表测量呼吸机运行时的稳态输入功率,并与标称值或随机文件中的规定值相比较,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14 环境试验

A.2.14.1 运输和贮存

a) 环境温度范围:-40℃~+55℃;

b) 相对湿度范围:10%~93%;

c) 大气压力范围:500hPa~1060hPa。

A.2.14.2 运行

a) 环境温度范围:5℃~40℃;

b) 相对湿度:≤80%;

c) 大气压力范围:700hPa~1060hPa;

d) 电源:单相交流220V,允差±10%;频率50Hz,允差±2%;

e) 气源压力范围:0.28MPa~0.60MPa。

A.2.15 安全类型

A.2.15.1 要求

I类B型。

A.2.15.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和有关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16 剩余电压

A.2.16.1 要求

应符合GB9706.1-1995中15b)的要求。

A.2.16.2 试验方法

按GB9706.1-1995中15b)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17 剩余能量不适用。

A.2.18 外壳的封闭性

A.2.18.1 要求

应符合GB9706.1-1995中16 a)的要求。

A.2.18.2 试验方法

按GB9706.1-1995中16 a)的规定,用标准试验指、试验针、试验钩进行试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19 不用工具就可打开的罩和门的安全性不适用。

A.2.20 灯泡的安全性不适用。

A.2.21 顶盖安全性不适用。

A.2.22 控制器件的保护阻抗

A.2.22.1 要求

应符合GB9706.1-1995中16c)的要求。

A.2.22.2 试验方法

按GB9706.1-1995中16c)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23 带电件防护与标记不适用。

A.2.24 整机外壳安全性

A.2.24.1 要求

应符合GB9706.1-1995中16e)的要求。

A.2.24.2 试验方法

按GB9706.1-1995中16e)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25 调节孔安全性

A.2.25.1 要求

为调节控制器开的孔,应符合GB9706.1-1995中16f)的要求。

A.2.25.2 试验方法

按GB9706.1-1995中16f)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26 隔离程度

A.2.26.1 要求

隔离程度,应符合GB9706.1-1995中17 a)的要求。

A.2.26.2 试验方法

隔离程度,按GB9706.1-1995中17 a)规定方法进行试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27 应用部分的隔离

A.2.27.1 要求

应用部分不得与未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件有导电连接。

A.2.27.2 试验方法

按GB9706.1-1995中17 c)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A.2.28 软轴的隔离不适用。

A.2.29 可触及部件的隔离

A.2.29.1 要求

应符合GB9706.1-1995中17 g)的要求。

A.2.29.2 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或查阅技术文件,予以验证。

A.2.30 电位均衡导线连接装置不适用。

A.2.31 保护接地阻抗

A.2.31.1 要求

必须符合GB9706.1-1995中18 f)的要求。

A.2.31.2 试验方法

试验用仪器:保护接地阻抗测量仪,精度为5%。

按GB9706.1-1995中18 f)的规定要求,用保护接地阻抗测量仪在接地点或接地脚与金属部件之间进行测量。

A.2.32 功能接地端子不适用。

A.2.33 功能接地线的标记不适用。

A.2.34 正常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

A.2.34.1 要求

a) 对地漏电流

正常状态:≤0.5mA;单一故障状态:≤1mA;

b) 外壳漏电流

正常状态下系统部件或系统部件之间:≤0.1mA;单一故障状态:≤0.5mA;

c) 患者漏电流

正常状态:≤0.1mA;单一故障状态:≤0.5mA;

d)信号输入部分或信号输出部分的连接:不适用。

A.2.34.2 试验方法

试验用仪器:医用设备漏电流测量仪,精度为±5%。

上海--造价收费标准(1)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8、19层邮编:200120 电话:+862120300000传真:+862120300203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7595316.html,

《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实用指南》

三、内容简介 第一章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概论 一、GCP的基本概念 二、GCP的宗旨 三、GCP的重要作用 四、GCP的基本原则 五、GCP的基本内容 六、GCP对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 第二章标准操作规程(SOP)总论 一、SOP的概念 二、制订SOP的意义 三、SOP与GCP及试验方案的关系 四、SOP的类别和制订范围 五、制订SOP的程序 六、制订SOP遵循的原则 七、SOP的培训和实施 第三章管理制度类SOP制订指南 一、管理制度类SOP主要内容 二、管理制度类SOP编写要点 三、管理制度类SOP范例 范例1 临床试验SOP文件管理制度 范例2 人员培训制度 范例3 试验用药物管理制度 范例4 文件资料归档与保存制度 第四章设计规范类SOP制订指南 一、设计规范类SOP主要内容 二、设计规范类SOP编写要点 三、设计规范类SOP范例 范例1 临床试验SOP设计与编码规范 范例2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规范 范例3 病例报告表设计规范 第五章工作程序类SOP制订指南 一、工作程序类SOP主要内容 二、工作程序类SOP编写要点 三、工作程序类SOP范例 范例1 受试者招募标准操作规程 范例2 知情同意标准操作规程 范例3 临床试验监查工作规程 范例4 病例报告填写标准操作规程 范例5 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标准操作规程范例6 **静脉穿刺标准操作规程 第六章仪器设备操作类SOP制订指南 一、仪器设备操作类SOP主要内容

二、仪器设备操作类SOP编写要点 三、仪器设备操作类SOP范例 范例1 Waters600E型高效液相色谱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范例2 呼吸机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范例3 肺活量测量标准操作规程 范例4 荧火偏振免疫分析仪(TDx)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附录一《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附录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附录三《专业术语、缩略语中英对照表》 四、作者简介 黄民:中山大学药学院院长、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山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所长、中山大学动物中心主任。中国药理学会理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审评专家等。 田少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检查一处处长。该处参与制定、修订《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GLP 及管理细则;组织对申请GLP、GCP认证的机构实施检查。 陈孝: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主任、博士、中山大学药学院硕士生导师、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课题组主要成员。 毕惠嫦:中山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博士、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课题组主要成员。 五、出版发行 1、本书由广东科技出版社出版,ISBN 7-5359-3764-0; 2、本书32开本,175页,定价为人民币32元; 3、本书指定由中大医药发展中心独家发行,目前只提供邮购和上门购买方式。

呼吸机常规操作规程

呼吸机常规操作规程 1、使用前准备(湿化灌、一套病人回路、模拟肺) 2、准备(洗手带口罩) 3、给湿化灌加水 4、连接病人回路 5、检查一遍连接情况(连接顺序是否正确,有无漏气之处) 6、开机,顺序为:插好氧气气源,开空压机(有中心供气的无需此步,直接插好压缩空气气源)电源,再开主机电源 7、按照机器提示完成自检程序 8、选择呼吸模式,设置相关参数(VT潮气量/F呼吸频率/ VI吸气流速/PSV 压力支持/ PEEP 呼气末正压/FIO2 吸氧浓度/触发灵敏度/设置报警上下限) 9、开湿化灌温度通常选2档 34-36 10、启动呼吸机工作 11、呼吸机使用中及时倒弃冷凝水以免增加回路中气流阻力。操作时应严防引流液倒流感者呼吸道。 12、呼吸机管道固定应牢,避免动作粗暴,过分牵拉导致破裂而漏气。 13、病情好转后撤机 14、人机分离 15、将机器设定到待机状态 16、关机,顺序为:关湿化灌-关主机-关空压机(有中心供气的无需此步)-拔气源

呼吸机日常维护保养及使用安全事项 呼吸机一次使用时间无论长短都要清洁、消毒、维护和保养。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易损件、调试或校正有关参数。特殊情况下,需随时检查机器的工作状态,以便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以保证临床使用。 1、呼吸机应有专人负责保养、保管,保证各种管道消毒后处于备用状态。 2、定期用湿布及中性清洗剂擦拭机体外部,保证仪器外部清洁。 3、定期检查、更换吸入及呼出滤过器、氧电池、流量传感器等消耗品。 4、定期通电检查:对少用的呼吸机应每周综合检查呼吸机功能,使用中的呼吸机每用完一个病人,清洁消毒完毕安装好呼吸机管路后及时完成以下检查。 (1)漏气检验:检查呼吸机的气路系统及各管道接口有无漏气。气路系统包括供气管道、主机内部管道、与病人联接的回路三大部分。检查方法通常采用潮气量测定、压力下降和耳听手摸等方法。 (2)报警系统检测:采用调节潮气量及报警上、下限来检查呼吸机的声、光报警是否完好。(3)检测呼吸机的输出功能:如呼吸模式、PEEP功能、FiO2、呼吸频率、TV等是否准确可靠。 (4)检查呼吸机附加的湿化器等设备功能是否完好。 5、每月对呼吸机内置的备用电池进行完全的充放电一次,并再充电,以保持备用电池的良好性能。 6、每6个月联系资装办维修人员对呼吸机进行全面保养、检测及消耗品更换 7、出现各类报警时,应分析报警原因。如因呼吸机本身故障引起的报警,而无法排除的应马上更换备用机,并通知资装办维修人员维修;如属病人生理参数变化引起的报警,应马上采取必要措施或关机处理。 8、做好仪器使用及保养的记录,以便核查。

呼吸机使用标准

呼吸机的使用评分标准 科室:姓名:工作年限: 职称:得分: ㈠操作要点与评价标准:评分等级Ⅰ操作熟练、规范,掌握相关知识;Ⅱ操作欠熟练,存在个别漏项,无原则错误;Ⅲ操作不熟练,出现重大遗漏或

年月日 二)应掌握知识点 一、适应证:凡自主呼吸消失或微弱所致的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 PaO2〈60mmH ,g PaCo2〉60mmHg 都可以用。主要适应症包括:①心 肺 复苏;②各种中毒所致的呼吸抑制;③神经,肌肉疾病所致的呼吸 裁判员签名:

肌麻痹;④各种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呼吸抑制;⑤呼吸系统疾病所致的呼吸抑制;⑥各种大型手术后;⑦配合氧疗等。 二、衔接方式的选择 1面罩适用于神志清晰、病情较轻的患者,或急性呼吸停止的患者。用简易呼吸器抢救的优点是简单,迅速;缺点是气体入肺困难,使用压力较高时易将气体压入胃内引起腹胀及呕吐; 2气体插管适用于抢救。优点是操作简单,不留瘢痕;缺点是患者神志尚清楚时不易耐受,保留时间过长易引起气管粘膜坏死,声带水肿等; 3气管切开适用于昏迷或病情严重者,特别是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人工辅助呼吸者。优点是可长期应用,便于痰液引流,不影响进食;缺点是需要做手术,易发感染,不能反复使用等。 三、呼吸机的临床应用禁忌症: 1、未经减压及引流的张力性气胸、纵隔气肿; 2、中等量以上的咯血; 3、中重度肺囊肿或肺大泡; 4、低血容量性休克未补充血容量之前; 5、急性心肌梗死。 四、说用呼吸机的目的: 1、维持和增加机体通气量,改善换气功能,纠正低氧血症。 2、减轻呼吸肌做功。 五、使用呼吸机的患者,需观察的主要指标包括哪些方面:神志、脉 搏、呼吸、血压,血气分析和电解质测定值。

呼吸机相关肺炎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呼吸机相关肺炎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一、患者管理 (一)若无禁忌证,患者床头应抬高,以30°—45°为宜。 (二)应定时进行口腔卫生护理,至少2次/天,保持口腔清洁。 (三)鼓励手术后患者(尤其胸部和上腹部手术)早期下床活动。 (四)指导患者正确咳嗽,必要时予以翻身、拍背,以利于痰液引流。 (五)实施肠内营养时,应避免胃过度膨胀,宜采用远端超过幽门的鼻饲管,注意控制容量和输注速度,条件许可时应尽早拔除鼻饲管。 (六)尽量减少使用或尽早停用预防应激性溃疡的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 (七)应积极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 (八)应规范人工气道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不宜常规使用口服抗菌药物进行选择性消化道脱污染。避免为预防呼吸机相关肺炎而常规给予全身静脉使用或呼吸道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二、气道管理 (一)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指征。对于需要辅助通气患者,应尽量采用无创正压机械通气(NIPV)。 (二)尽早拔除气管插管。每日评估是否可以撤机或拔管。但应避免无计划地拔管和重插管。

(三)应定时抽吸气道分泌物。当转运患者、改变患者体位或插管位置、气道有分泌物积聚时,应及时吸引气道分泌物。吸引气道分泌物时,应遵循无菌原则,每次吸痰应更换吸痰管,先吸气管内,再吸口鼻处,每次吸引应充分。吸痰前、后,医务人员必须遵循手卫生要求。 (四)连续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的患者,不要常规更换呼吸机管路,除非有明显污染或功能出现障碍。呼吸机螺纹管至少每周更换1次,有明显分泌物污染时则应及时更换。湿化器无菌水每天更换。 (五)连续或间断的进行声门下分泌物吸引,避免分泌物通过气囊才造成误吸。 (六)患者翻身或改变体位前,应先清除呼吸机管路集水杯中的冷凝水,避免冷凝水流入气管插管和呼吸机管路上的湿化器或雾化器内。螺纹管冷凝水应及时作为污水清除,不可直接倾倒在室内地面,应避免冷凝水倒流向患者气道。 (七)应在呼吸机管路中常规应用气道湿化装置,,可选用加热湿化器或热湿交换器,不应常规使用微量泵持续泵入湿化液进行湿化。加热湿化器的湿化用水应为无菌水。热湿交换器的更换频率不宜小于48小时,除非有明显污染或功能出现障碍 (八)雾化器应每日消毒。雾化器内不宜添加抗菌药物。 三、清洁、消毒管理 (一)使用中的呼吸机外壳、按钮、面板应保持清洁。有明显污染、遇感染暴发或耐药菌流行时应消毒。

呼吸机操作流程汇总

呼吸机操作流程表(Drager Savina)

呼吸机操作时情景设置说明1、患者情况介绍

患者,王华,男性,52岁,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体重约50kg,目前为浅昏迷状态,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应迟钝,直径约3mm,经口气管插管,气管插管型号为号,插管深度为25cm,已经试行脱机3小时,但患者目前突然心率为126次/分,呼吸微弱,血氧饱和度85%,需要继续行呼吸机辅助通气。 2、现场设置 因此次比赛现场不能提供气源,故参数设置中吸入氧浓度为21%,呼吸机可能会出现吸入氧浓度低报警,为正常现象。 3、参数设置 选择呼吸机模式为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 4、报警设置 呼吸频率(Ftot)30次/分,甚至更高。 2010-8-25 Ⅰ. 目的:此SOP的目的是描述呼吸机的使用和一般维护 Ⅱ. 范围:适用于呼吸机的操作 Ⅲ. 规程: 1、开机步骤 连接好主机上的病人呼吸管道,三叉端接上模拟肺,确认MR370湿化罐已加入指定的医用纯净水; 连接交流电,确认面板“~”绿色指示灯亮; 连接氧气,确认氧气压力已调节在~ Mpa范围内;

打开主机背面带有标志的主机电源,确认前面板“?”指示灯亮,同时主机自动进行开机自检; 自检完毕后,屛幕上显示相应的自检完毕图案; 按RESUME CURRENT, 再按PATIENT ACCEPT,机器按上次呼吸机的设定,屛幕进入正常状态; 打开MR410加温器面板右侧的电源开关。 2、关机顺序 关掉MR410加温器电源开关; 断开氧气连接; 关掉主机电源; 按压面板上的“?”静音键。 3、日常保养维护 病人呼吸管道中的白色细菌过滤器不能浸泡消毒,其余与病人呼吸有接触的部分可以浸泡消毒; 主机背面散热风扇的过滤网需定期查看,如有积尘需取出来清洗 (不能搓洗); 病人使用过程中,如管道中储水杯有积水,需取开排水。 4. 参考依据:鸟牌呼吸机使用手册 呼吸机操作流程 适应症: 1、严重吸气不足; 2、心脏呼吸骤停的抢救; 3、呼吸肌麻痹及麻醉的呼吸管理。禁忌症: 1、大咯血; 2、伴有肺大泡的呼吸衰竭; 3、张力性气胸。 操作流程:

无创呼吸机评分标准课件.doc

无创呼吸机的应用考核标准 项目操作程序分值评分标准扣分 1. 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合作。 5 分未取得知情同意-5 准备质2. 病情评估:意识状态、生命体征、血气分析、睡 眠、心理状况。 10 分 一项未评估 -2 量标准 30 分 3. 备物:氧流量表,吸氧管,无创呼吸机及配套湿 化装置,呼吸管路 1 根,无创通气面罩、 1 只固 定 头带,漏气阀,听诊器,灭菌蒸馏水。 10 分漏一项-1 4. 检查操作环境是否适宜,呼吸机各零件是否完好,检查呼吸管路消毒有无过期、漏气。5 分 一项未检查 -1 1. 连接氧流量表,吸氧管路,呼吸机管路,调节氧 流量,连接呼吸机电源。 10 分一处错误-2 2. 装呼吸机:(1)湿化器加灭菌蒸馏水,不超上线, 不低于下线。(2)湿化器与呼吸机出口连接,湿化 器出口与呼吸管连接。(3)呼吸管另一头与排气阀、 15 分一处错误-5 面罩连接。头带固定。 操作质 3. 参数调 整量标准 50 分(1)模式:CPAP,BiPAP(PSV+PEE)P。S,S/T。(2) IPAP 及EPAP设置,备用呼吸频率。(3)设置加湿、 吸气时间,压力延时。(4)氧气流量。15 分 设置描述一 处错误-3 4. 应用无创呼吸机后评估:生命体征,SPO2,血气分析,人机配合。8 分 一项未评估 -2 5. 根据评估调整呼吸机参数,注意头带松紧度。 2 分未注意-2 理论问答20 分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湖南科 学技术出版社)和《国家执业医师、护士“三基” 训练丛书临床医学分册》(人民军医出版社) 20 分 一题回答错 误-10 回答不完整 酌情扣分

呼吸机及其配件清洁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呼吸机及其配件清洁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SOP) 一、目的:指导临床对呼吸机使用过程以及终末的清洗、消毒过程,规范临床科室呼吸机的清洗、消毒程序。 二、范围:临床配备有呼吸机的科室。 三、呼吸机清洗、消毒的原则 按照呼吸机说明书可拆卸清洗消毒的部件应该按照要求和原则进行清洗和消毒。 (一)呼吸机外置管路及附件应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二)清洗前应尽可能将连接部件彻底拆卸,拆卸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并在清洗前应仔细检查管路内有无痰痂、血迹、油污及其它污迹。 (三)送气口及排气口安装过滤器的呼吸机内置管路一般不需要常规清洗、消毒,但须根据呼吸机的特点定期维修&保养(维修保养的时间根据各厂商具体要求进行)。 (四)手工清洗消毒时,在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应遵循现彻底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程序。 (五)特殊感染患者使用过的呼吸机管路(包括结核、艾滋病、乙肝以及MRSA/ESBL等耐药菌感染等)应单独进行清洗消毒。(六)如临床怀疑使用呼吸机病人的感染与呼吸机管路相关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消毒外置管路及附件。必要时对呼吸机进行消毒。(七)呼吸机各部件消毒后,应干燥后才保存备用,且备用时间不能超过一周,过期重新消毒干燥保存。

(八)消毒处理过程中应避免物品再次污染。用化学消毒剂消毒后的呼吸机管路应用无菌蒸馏水彻底清洗。 (九)呼吸机使用中的常规清洗消毒不须过于频繁,48小时一次。 四、呼吸机各部位的清洗和消毒方法 (一)呼吸机的外表面:包括界面、键盘、万向臂架、电源线、高压气源管路等。应用清洁湿润的纱布擦洗每日一次。污染严重和呼吸机用毕终末消毒时,须用75%医用酒精擦拭。触摸屏式操作面板擦拭时应避免液体进入呼吸机内部。 (二)呼吸机外置回路:包括呼吸机呼吸管路、螺纹管、湿化器、集水雾化器等。 1.医务人员在清洗消毒操作前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眼罩等。 2.彻底地拆卸呼吸机外置回路的各处连接,仔细检查管路内有无痰痂、血迹、及其它污物残留。 3.管路消毒前应按要求清洗干净,管路中如有痰痂、血迹等脏物,需在专用的水槽中用酶洗剂浸泡2分钟后使用专用刷彻底清洗干净。 4.呼吸机使用过程中,装有过滤纸的湿化器应更换内衬过滤纸并及时更换湿化液,使用中的呼吸机湿化器内湿化液应每天更换,以减少细菌繁殖。为避免病原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及呼吸机被腐蚀损坏,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倒掉湿化器内的液体,浸泡消毒晾干备用。 5.将洗净的管路及附件浸泡在0.1%含氯消毒液30分钟,(特殊病菌污染的用0.2%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浸泡时要将其全部浸

呼吸机安全使用规范

呼吸机安全使用规范 一、目的 加强呼吸机使用管理,确保呼吸机安全使用。 二呼吸机安全使用制度 1 呼吸机使用前必须正确连接好高压氧气和高压空气,并且高压气体压力在正 常工作范围内。连接主机、湿化器、压缩泵电源线,电源线必须有地线接头。 如使用转运呼吸机时,外接氧气钢瓶内氧气量应能足够保证转运需要。 2正确连接呼吸机环路,吸入过滤器、湿化器、温度探头应放置于吸气回路。 呼气回路应安装积水器,使用无加热导丝湿化系统时,应在吸气回路加装积水器。 3呼吸机使用前必须自检,自检通过后再接模拟肺试机,设置通气模式、通气模式、报警参数。如不能通过自检,必须立即寻找原因,如不能解决应通知医工科,在呼吸机明显位置处挂置“禁用”标志。 4呼吸机模式选择、参数设置应个体化,并且根据病人病情改变进行不断调整。 注重通气策略,防止和减少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 5呼吸机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监测故障时,如氧浓度监测失灵、流量监测失灵,应立即给予更换并进行定标检测。如故障不能解除,应更换呼吸机。 6任何时候呼吸机上都不应防止任何液体,甚至应注意呼吸机上方和周边悬挂的病人输液装置。液体的泄漏进入呼吸机内部或插座接口,可以导致短路、元件损坏,最终引起呼吸机故障甚至触电、起火等恶性事故。 7湿化器设置温度过高可导致气道粘膜的炙伤和湿化过度,温度过低将导致湿化不足,严重削弱纤毛-粘液系统功能。带温度探头的自动调节湿化器需在接

病人或接模拟肺通气的状态下再开启。 8湿化器内应加入无菌蒸馏水,生理盐水、硫酸镁等电解质溶液的加入将导致湿化罐内结晶,从而影响加温湿化效果,甚至引起湿化器故障。 9湿化器内水位应处于合理位置,如水位过高,可能导致在呼吸机送气相进入呼吸环路和病人气道,导致气道炙伤、影响通气和感染风险。对于严重低氧血症且设置高呼气末正压的机械通气患者,通过输液装置进行封闭式湿化器加水时,为防止加水过多溢出,不应悬挂自动加水。同时应注意湿化器加水使用的输液装置被误接的风险。 10呼吸机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给予血气分析、经皮血氧饱和度监测,以明确机械通气效果。 11所有使用呼吸机病人床旁必须备有人工呼吸皮囊,当呼吸机由于各种原因出现故障,或病人病情改变,不能排除呼吸机因素的,应脱开呼吸机给予人工呼吸皮囊辅助通气。使用转运呼吸机外出时,必须同时携带简易呼吸皮囊和氧气连接管。 12使用呼吸机时应注意院感控制,使用呼吸机人员应经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2003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 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建建[2003]641号 沪价费(2003)0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审核)、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的有序发展,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原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近年来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市场收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经营手册》; (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见附件一)。 对承接具体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件标准执行(见附件二);对承接一般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可按计时标准执行。 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见附件三。 四、计时收费按承办人员不同资格,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工程师(招标),每人每小时300元; (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工程招标代理人员,每人每小时200元; (三)其他一般专业人员,每人每小时100元; (四)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由双方协议商定。 如需提供有关资料,另酌情收取工本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六、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单位完成咨询业务,一般出具成果文件三份,

医院呼吸机及其配件清洁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呼吸机及其配件清洁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呼吸机及其配件清洁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指导临床对呼吸机使用过程以及终末的清洗、消毒过程,规范临床科室呼吸机的清洗、消毒程序。 二、范围:临床配备有呼吸机的科室。 三、呼吸机清洗、消毒的原则 按照呼吸机说明书可拆卸清洗消毒的部件应该按照要求和原则进行清洗和消毒。 (一) 呼吸机外置管路及附件应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二) 清洗前应尽可能将连接部件彻底拆卸,拆卸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并在清洗前应仔细检查管路内有无痰痂、血迹、油污及其它污迹。 (三) 送气口及排气口安装过滤器的呼吸机内置管路一般不需要常规清洗、消毒,但须根据呼吸机的特点定期维修&保养(维修保养的时间根据各厂商具体要求进行)。 (四) 手工清洗消毒时,在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应遵循现彻底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程序。 (五) 特殊感染患者使用过的呼吸机管路(包括结核、艾滋病、乙肝以及MRSA/ESBL等耐药菌感染等)应单独进行清洗消毒。 (六) 如临床怀疑使用呼吸机病人的感染与呼吸机管路相关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消毒外置管路及附件。必要时对呼吸机进行消毒。

(七) 呼吸机各部件消毒后,应干燥后才保存备用,且备用时间不能超过一周,过期重新消毒干燥保存。 (八) 消毒处理过程中应避免物品再次污染。用化学消毒剂消毒后的呼吸机管路应用无菌蒸馏水彻底清洗。 (九) 呼吸机使用中的常规清洗消毒不须过于频繁,48小时一次。 四、呼吸机各部位的清洗和消毒方法 (一) 呼吸机的外表面:包括界面、键盘、万向臂架、电源线、高压气源管路等。应用清洁湿润的纱布擦洗每日一次。污染严重和呼吸机用毕终末消毒时,须用75%医用酒精擦拭。触摸屏式操作面板擦拭时应避免液体进入呼吸机内部。 (二) 呼吸机外置回路:包括呼吸机呼吸管路、螺纹管、湿化器、集水雾化器等。 1. 医务人员在清洗消毒操作前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眼罩等。 2. 彻底地拆卸呼吸机外置回路的各处连接,仔细检查管路内有无痰痂、血迹、及其它污物残留。 3. 管路消毒前应按要求清洗干净,管路中如有痰痂、血迹等脏物,需在专用的水槽中用酶洗剂浸泡2分钟后使用专用刷彻底清洗干净。 4. 呼吸机使用过程中,装有过滤纸的湿化器应更换内衬过滤纸并及时更换湿化液,使用中的呼吸机湿化器内湿化

车载呼吸机的使用

车载呼吸机的使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车载呼吸机的作用 急救呼吸机主机,配附件及消耗品标准套清单: 1、主机: (1)主机1台(2)车载电源线1根 2、附件: (1)氧气瓶()1个(2)氧气输气管1套(3)湿化瓶1套(4)吸引器1套 3、消耗品: (1)呼吸阀1套(2)面罩(大号)1个(3)头带1套(4)螺纹管1根 (5)皮囊(1L)1个(6)专用扳手1个(7)氧桥1个(8)熔断器()2个 (9)鼻氧管1根(10)吸引管1根(11)连接管1根 车载呼吸机的使用 一、准备工作: 1、检查呼吸机性能是否正常,电源电压与呼吸机电压是否一致,确保附件完全,电量充足,电源线完好。连接呼吸机管道及模肺,有自检系统的呼吸机进行自检。 2、车载氧气瓶压力是否足够。 3、准备扳手,蒸馏水,插锁板 4、备好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及吸痰器。 二、操作过程: 1、了解病情,向患者家属交代转院途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家属理解后签字。 2、告知病人或家属: (1)操作目的:改善肺的通气和换气功能,减少呼吸功耗,预防性治疗呼吸衰竭,改善危及生命的缺氧状况。

(2)嘱清醒患者及时表达自己的不适。 3、持续监测患者生命体征,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呼吸机参数。 4、选择合适的呼吸模式。常用的有: (1)A/C辅助/控制呼吸:按下此键时,键的左上角灯亮,在此方式时,吸气触发由患者决定,其他参数按预调的通气参数为患者通气。适用于无自主呼吸或自主呼吸微弱的患者。 (2)Sigh叹息模式:按下此键时,键的左上角灯亮,在A/C期间每隔100次,供给一次至少倍的潮气量。适用于长期需要机械通气的患者。 (3)Simv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按下此键,键的左上角灯亮,自主呼吸的频率和潮气量由患者控制,间隔一定的时间行同步控制呼吸。主要用于气道早期萎陷及撤离呼吸机的过渡措施。 (4)Spont自主呼吸:患者呼吸时的潮气量、呼吸频率、呼吸比均由患者自己控制。、 5、无自主呼吸的病人一般选择完全控制呼吸通气模式:有自主呼吸的病人一般选择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常用参数为:呼吸频率12—20次/min;潮气量:成人一般5— 15ml/kg;儿童8—12ml/kg,是最常用的范围。吸呼比:存在自主呼吸的患者,一般设置为1:—2。无自主呼吸的患者可适当延长吸气时间。 氧浓度(FiO2):一般要求吸入氧浓度低于50%—60%;但对于氧合严重障碍的患者,可适当提高氧浓度,使动脉血氧饱和度>90%。 6、常用报警参数选择:(1)气道压力上限报警:调节潮气量大小,使气道压力峰值指示为。 (2)气道压力下限报警:调节气道压力下限设置,使显示值为。 7、调试呼吸机的送气是否正常,确定无漏气,然后将呼吸机送气管道末端与患者面罩或气管导管紧密连接好,呼吸机开始工作。

全国29省造价咨询费收费标准

说明: 1.工程主材和工程设备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2.工程结算审查项目5.1、5.2两种计费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选择;其中5.1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括中标价的审核、图纸改版导致重新计量等工作,发生时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咨询项目若发生此类情况,参照执行; 4.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修缮工程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 5.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定额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 6.每单咨询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3500元计取咨询费用; 7.凡要求计算钢筋精细计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4–16元/吨,另计费用; 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费用,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参考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造价控制,如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根据咨询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0.此表格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20%。

备注: 1、收费基数: (1)估算投资: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总投资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 (2)建安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价值的货币表现,由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两部分组成; (3)送审价:指承发包合同中各专业工程报送审核金额; (4)吨:指钢筋及各种型号预埋件以重量(吨)计算单位。 2、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成本费。收费中不含专家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按单项承发包合同的建安工程造价收费; 4、承接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或标底,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造价审核收费的项目,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重量的计算; 5、工程造价审核收费: (1)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内的(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 (2)核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超过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 (3)项目核减、核增部分分别计算审核费用,核增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审核费用; (4)房修、园林、装饰工程按“安装类” 收费,其他工程按“建筑类”收费; 6、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例如:某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建安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0.37%=0.37万元 (500-100)万元×0.35%=1.40万元 (1000-500)万元×0.33%=1.65万元 (3000-1000)万元×0.29%=5.80万元 合计收费=0.37+1.40+1.65+5.80=9.22万元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咨询收费标准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物价局 沪建计联[2005]834号 沪价费[2005]056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各《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

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对承接具体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件标准执行;对承接一般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咨询业务的,按计时标准执行;对承接超出附件一服务内容范围的工程合同专项策划(审编)等工程咨询业务活动,可与业主协商另行收费。 五、计时收费按承办人员不同资格,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工程师,每人每小时300元;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工程造价人员、工程招标代理人员,每人每小时200元; (三)、其他一般专业人员,每人每小时100元; (四)、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商定。 如需提供有关资料,另酌情收取工本费。 六、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完成咨询业务,一般出具成果文件3份,业主需要增加份数,酌收工本费。书面报告为中文本,业主需要翻译外文本的,另收翻译费。 七、本收费标准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呼吸机的使用及考核标准

呼吸机的使用考核标准 内容操作步骤扣分项扣 分 实得 分 呼吸机的使用50分1.口述使用呼吸机的目的:1)纠正急性呼 吸性酸中毒2)纠正低氧血症3)降低呼吸 功消耗,缓解呼吸疲劳4)防止肺不张5) 为安全使用肌松剂镇静剂提供通气保障6) 稳定胸壁。12分 少一条扣2分 2.口述使用呼吸机的指征:1)经积极治疗 后病情仍继续恶化者2)意识障碍3)呼吸 形式严重异常,频率〉35-40次/分或﹤6-8 次/分,节律异常,自主呼吸微弱或消失。 4)血气分析提示严重通气和氧和障碍, PaO2﹤50mmhg,尤其是充分氧疗后仍﹤ 50mmhg,;PaCO2进行性升高,PH动态下 降。8分 少一条扣2分 3.口述呼吸机使用禁忌症:1)气胸2)纵隔 气肿未行引流3)肺大泡4)肺囊肿5)低 血容量性休克未补充血容量6)严重肺出血 7)食管气管瘘7分 少一条扣1分 4.操作开机: 1)连接电路和氧气通路及管路、湿化瓶 连接(以VELA机为标准)5分 2)开机顺序和模式选择。(实际操作)2 分 3)模式选择:以使用容控SIMV模式为 标准。2分 4)参数调节:频率、潮气量、压力支持、 呼气末正压、氧流量。10分 单项否定 5.口述评价呼吸机效果:1)检测模肺和氧 压力,检测有无漏气。(14)2)观察患者症 状和血气。(15)

二十二、呼吸机的使用 【准备】 1.个人准备:仪表端庄,衣帽整齐。 2.说出目的:对低氧血症或呼吸衰竭病人给予控制或辅助呼吸,改善通气和换气功能,提供足够氧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 3.评估病人的年龄、病情、意识、体重、治疗及心肺情况、生命体征、血气分析报告、营养、睡眠、心理等状况。 4.物品准备:氧气筒、扳手及减压表或中心供气系统、面罩、呼吸机1台、螺纹管5根、储水罐1~2只、Y形接管1只、旋转接头1只、湿化罐1只(另备湿化纸1张)、灭菌蒸馏水、模拟肺1只、听诊器1副、简易呼吸器1只。 5.检查操作环境是否适宜,呼吸机的各零件是否完好,检查消毒的呼吸机管道有无过期,管道有无漏气。 【操作】 1.装氧气筒、装减压表、接高压管、调节氧气压力0.3~0.4 Mpa、连接机器、电源。 2.装呼吸机: (1)湿化器加灭菌蒸馏水(装滤纸),不超过上线,不低于下线 (2)接进湿化器螺纹管及出湿化器螺纹管连接储水罐; (3)接吸气螺纹管、Y型接管; (4)接呼气螺纹管连接储水罐; (5)连接机器; (6)固定螺纹管,接加湿化液装置; (7)调节湿化液温度(成人34~36℃,儿童32~35℃)。" 3.根据医嘱试调参数,打开气源、电源开关。 (1)选择成人或儿童模式; (2)选择呼吸模式; (3)潮气量(或每分钟通气量)及波形; (4)吸呼时比、呼吸频率、呼吸灵敏度; (5)氧浓度、高压、低压报警; (6)流速(speakflow); (7)低压、高压通气报警; (8)低、高氧浓度报警; (9)机器工作压力。" 4.模拟肺监测机器功能: (1)打开氧气,压缩空气; (2)接上模拟肺并检测。 5.评估病人生命体征、体重、血气。 6.调节参数,接插管。 7.评估病人,半小时后抽血气,根据医嘱再调节参数。 【注意事项】 1.必须要有充足而稳定的电源、气源(压缩空气和氧气)。 2.呼吸机旁必须要备有简易人工呼吸机,以便呼吸机突然故障或停电时急救。 3.每次报警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在未明报警原因之前不能消除报警信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价费[2005]056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建计联[2005]834号 沪价费[2005]0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四、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收费标准分计件、计时两类,并必须完成相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AVEA呼吸机操作规程

AVEA 02863型呼吸机使用和管理 I?目的建立AVEA 02863型呼吸机管理和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II?范围本规程适用于AVEA 02863型呼吸机的使用和维护。 川?规程 1 '使用的SOP 1.1.适应症: 1.1 -1中枢神经功能障碍,致呼吸中枢抑制而出现呼吸衰竭; 1.1.2呼吸肌麻痹; 1.1.3呼吸肌功能失常; 1.1.4慢性阻塞性肺病或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 1.1.5循环功能障碍,包括心衰和有效血容量下降; 1.1.6上呼吸道阻塞; 1-1.7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 1.1.8意外事故、心跳骤停与各种病症的末期; 1 -2.禁忌症: 1.2.1未经引流的气胸或纵隔气肿;大量胸腔积液; 1.2.2肺大泡或肺囊肿; 1.2.3大咯血窒息; 1.2.4急性心肌梗死或严重的冠脉供血不足(不伴严重低氧血症); 1.2.5肺组织无功能; 1.2.6尚未补充血容量的低血容量休克。 1.2.7支气管胸膜痿这类病人应用一般呼吸机治疗,可能不会达到满意的临床疗效。有支气管胸膜痿的病人,只适合应用高频通气的方式纠正缺氧。 1.3标准操作规程: 1.3.1检查呼吸机管路连接,在加温湿化器中加水至黑色环状线以下。连接氧气软管(绿色)至中心供氧系统; 1.3.2将AVEN乎吸机电源插头接入电源插座,并置机器背侧电源开尖于“一”的位置; 1.3.3开机自检通过后,如为新病人,选择“ NEW PATIENT后,按“ PATIENT ACCEPT并设置病人及气管插管相尖信息; 1.3.4根据病人的情况,选择最佳工作模式(V?A/C、P-A/C、V?SIMV、P-SIMV、PRVC CPAP等); 1.3.5根据病人的情况,点击触摸屏需调整的数值,使用屏幕右下方的飞梭键,逐渐调整BPM、Vt、PSV PEEP等的数值至适合患者的病情,然后再次点击触摸屏相应位置或“ACCEPT键以确定;

呼吸机操作规程

呼吸机操作规程

呼吸机操作流程表(Drager Savina)

呼吸机操作时情景设置说明1、患者情况介绍

患者,王华,男性,52岁,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体重约50kg,当前为浅昏迷状态,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应迟钝,直径约3mm,经口气管插管,气管插管型号为7.5号,插管深度为25cm,已经试行脱机3小时,但患者当前突然心率为126次/分,呼吸微弱,血氧饱和度85%,需要继续行呼吸机辅助通气。 2、现场设置 因此次比赛现场不能提供气源,故参数设置中吸入氧浓度为21%,呼吸机可能会出现吸入氧浓度低报警,为正常现象。 3、参数设置 选择呼吸机模式为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 4、报警设置 呼吸频率(Ftot)30次/分,甚至更高。 -8-25 Ⅰ. 目的:此SOP的目的是描述呼吸机的使用和一般维护 Ⅱ. 范围:适用于呼吸机的操作

Ⅲ. 规程: 1、开机步骤 1.1 连接好主机上的病人呼吸管道,三叉端接上模拟肺,确认MR370湿化罐已加入指定的医用纯净水; 1.2 连接交流电,确认面板“~”绿色指示灯亮; 1.3 连接氧气,确认氧气压力已调节在0.3~0.4 Mpa范围内; 1.4 打开主机背面带有标志的主机电源,确认前面板“?”指示灯亮,同时主机自动进行开机自检; 1.5 自检完毕后,屛幕上显示相应的自检完毕图案; 1.6 按RESUME CURRENT, 再按PATIENT ACCEPT,机器按上次呼吸机的设定,屛幕进入正常状态; 1.7 打开MR410加温器面板右侧的电源开关。 2、关机顺序 2.1 关掉MR410加温器电源开关; 2.2 断开氧气连接; 2.3 关掉主机电源;

无创呼吸机使用操作评分标准2

无创呼吸机使用相关理论知识 一、适应症:应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呼吸衰竭,如:COPD急性发作,Ⅰ型呼吸衰竭(心源性肺水肿,ARDS),手术后呼吸衰竭,辅助脱机或拔管后的呼吸衰竭加重,哮喘,肥胖低通气综合征,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呼吸康复治疗等。 二、禁忌症:心跳呼吸停止;自主呼吸微弱、昏迷;误吸可能性高;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消化道大出血/穿孔;严重脑部疾病.)面部创伤/术后/畸形(正压通气);胸腹部手术后或创伤(胸外负压通气)。 三、注意事项: 1.注意观察允许、非允许漏气和管路通畅情况; 2.必要时气管插管有创通气; 3.注意呼吸机报警,及时排除; 4.面罩松紧度调整; 5.每次使用后彻底清洁、消毒、整理清点附件; 6.加强气道湿化,促进痰液引流。 四、无创呼吸机的通气模式: S:自主呼吸模式 T:时间控制模式 S/T:自主呼吸/时间控制自动切换模式 CPAP: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 APCV:辅助压力控制模式 S模式:自主呼吸模式 病人有自主呼吸或能自主触发呼吸机送气,呼吸机仅提供IPAP和EPAP,病人自主控制呼吸频率和吸呼比/吸气时间 相当于PSV+PEEP/CPAP 用于自主呼吸良好的病人 T模式:时间控制模式 指病人无自主呼吸或不能自主触发呼吸机送气,呼吸机完全控制病人的呼吸,提供IPAP、EPAP、BPM、Ti 主要用于无自主呼吸或自主呼吸弱的病人 ST模式:自主呼吸与时间控制自动切换模式

呼吸周期大于后备通气频率时,为T模式 自动切换点:后备通气频率对应的周期如:BPM=10次/分,呼吸周期=60秒/10=6秒,则呼吸机等待6秒,如病人在6秒内能触发呼吸机,呼吸机则为S 工作模式,相反为T模式。 使用最普遍,用于各种病人 APCV:辅助压力控制模式 指病人的呼吸频率大于后备通气频率对应的周期时,呼吸机除提供IPAP和EPAP外,还控制病人的吸气时间,但不控制呼气时间;当病人的呼吸频率小于后备通气频率时,为T模式 主要用于呼吸频率快、潮气量低、低氧血症的病人 CPAP模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 病人有较强的自主呼吸,呼吸机在吸气相和呼气相均提供一个相同的压力,帮助病人打开气道 主要用于OSAS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自主呼吸较强、只需呼吸机稍微辅助的病人。 五、无创呼吸机与有创呼吸机的区别: 无创正压通气(Noninvasive positive pressure ventilation, NPPV)是指不需建立人工气道进行的正压机械通气方式,临床多应用口鼻面罩或鼻罩进行正压通气,另外也有采用全面罩、鼻塞等方式进行NPPV治疗。 有创正压通气(Invasive mechanical ventilation, IMV)是指通过建立人工气道(经鼻或经口气管插管、气管切开)进行的正压机械通气方式。无创通气与有创通气比较,具有设置简便、患者易于接受、不容易继发肺损伤和肺部感染等特点,但是也有人机同步性较差、潮气量不稳定、不利于气道分泌物引流等缺点, 虽然无创和有创机械通气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我们应当将二者看作为临床治疗呼吸衰竭的两种重要手段或者是一种疾病不同阶段的机械通气方式,因此无创和有创通气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AECOPD(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患者早期可以应用NPPV治疗,如果病情进一步加重可以进行IMV治疗,病情一旦得到缓解可以提前拔管继续NPPV治疗以避免有创机械通气的并发症。只有将二者正确应用才能为更多的呼吸衰竭患者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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