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标准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标准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标准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标准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基本标准(一)体育场地

1.小学

2.九年制学校

3.初级中学

4.完全中学

5.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二)体育器材

1.小学体育器材

(1)

12个班(含12个班)以下

(2)13个班(含13个班)以上

注:标注“★”的器材为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

2.中学体育器材(含九年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

(1)12个班(含12个班)以下

(2)13个班(含13个班)以上

注:标注“★”的器材为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各中小学校都应根据学校班级的规模设置体育器材室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地基本要求及体育器材配备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地基本要求及体育器材配备标准一、田径 (一)田径场地基本要求 1.400米跑道标准田径场占地面积为172.60×91.52=15796㎡ 2.300米跑道标准田径场占地面积为136.02×67.92=9240㎡ (二)田径器材配备标准

二、篮球 (一)篮球场地基本要求 1.场地净面积为28×15=420㎡ 2.场地占地面积为32×19=608㎡ 3.场地以上至少7米不得有障碍物 4.灯光照明至少为1500勒克斯,照明设备的安置不得妨碍队员和裁判员视觉(二)篮球器材配备标准

三、足球 (一)足球场地基本要求 1.足球场地必须是长方形,长度必须大于宽度 2.足球场地的尺寸范围:长度120米——90米,宽度90米——45米 3.国际比赛场地长度为110米——100米,宽度最短64米,比赛地面为草地 4.球场外距边线5——6米处应设有裁判台区域,其他障碍物应在距边线和球门线6米以外(二)足球器材配备标准

四、排球(软式排球) (一)排球场地基本要求 1.场地净面积为18×9=162㎡ 2.场地占地面积为26×14=364㎡3.场地上空至少12.5米不得有障碍物4.灯光照明为1000——1500勒克斯(二)排球器材配备标准 五、沙滩排球 (一)沙滩排球场地基本要求 1.场地净面积为18×9=162㎡ 2.场地占地面积为23×14=322㎡

3.场地上空至少12.5米高无障碍物(二)沙滩排球器材配备标准 六、乒乓球 (一)乒乓球场地基本要求 1.场地净面积为2.74×1.525=4.1785㎡2.场地占地面积为14×7=98㎡ 3.场地上空至少4米无障碍物 4.场地灯光不低于1000勒克斯 (二)乒乓球器材配备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附件六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小学 (一)设备

注:1、标准中易耗器材要及时补充,保持常量; 2、标准中所列设备的数量是按学生人数、班级数量最低标准设定的,班额超出或不足45人的,应按比例酌情增减配备数量; 3、配备设备时,应选择美观、实用、安全的优质产品,鼓励学校增设或自制标准以外的学生喜闻乐见、新型的体育设备,提倡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快乐体育乐园,加强对体育场地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二)设施 1、体育设备配套的柜、架、箱要满足宽松存放的需要; 2、有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场地、用房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2. 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有条件的学校应选建风雨操场、游泳馆、体育馆,可建塑胶跑道。 5.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二、初中

(一)设备

注: 1、标准中易耗器材要及时补充,保持常量; 2、标准中所列设备的数量是按学生人数、班级数量最低标准设定的,班额超出或不足50人的,应按比例酌情增减配备数量; 3、配备设备时,应选择美观、实用、安全的优质产品,鼓励学校增设或自制标准以外的学生喜闻乐见、新型的体育设备,提倡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快乐体育乐园,加强对体育场地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二)设施 1、体育设备配套的柜、架、箱要满足宽松存放的需要; 2、有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场地、用房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2. 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有条件的学校应选建风雨操场、游泳馆、体育馆,可建塑胶跑道。 5.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江苏省小学体育装备标准

江苏省小学体育装备标准 一、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说明:1. 跑道米数和道数是对新建学校的要求。 2. 对于8轨以上的学校,其生均活动场地面积可适当减少为7.0m2,球场片数 应适当增加。 3. 凡是采用塑胶场地的,应执行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1部分: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2、体育器材室要求 提供满足所有体育运动器械的放置与管理。 二、体育器材配备要求 1.学校在配备设施器材时,应参照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标准,应注意选择美观、适用、安全并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2.学校对开展新兴运动项目所需的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教育部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选配品目进行配置。 3.体育传统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传统项目的场地、器材的配备。 4.有些简易的器材,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可以自制。

5.体育器材的品目见附录:江苏省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目录 三、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1.每校应配备一名(8轨以上学校配备2名)体育设施器材管理人员,负责体育器材等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体育器材的管理业务。 2.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体育场馆的维护制度、借(租)用制度、体育场馆的开放制度、安全制度、体育场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体育场馆的卫生制度、体育器材的保管制度、体育器材的借还制度、损坏赔偿制度、报损制度等。 3.必须建立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品帐。总帐每学年填写一次,每学期将增加或减少的体育器材、设备登入分类帐。对易损耗的器材、物品报请领导批准后登入低值易耗品帐,并接受财务监督。所有器材每学期盘点一次,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校内的体育专用场馆、体育器材室的规章制度要张贴上墙,并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四、体育教学工作 学校应加强体育教学的管理,提高各类体育设备、器械的使用率,培养学生的体能锻炼和创造能力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中有教学内容,明确校长、教导处、有关教研组、教师的职责。每学期制定教学计划,有教学进度安排。 l.体育教学计划落实、运作正常,能按教材要求开齐、开足。 2.分管教学的校长每学期至少听2-4节体育课,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安排并保证日常教学经费。 3.有配套的体育教学参考资料,体育馆(室)订阅相关报刊杂志,并可向学生开放查阅。 4.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有一套完整的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定期对体育教学进行评估检查,能有效地保证教学质量。 5.改革体育教学方式、方法,积极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体育教学。 6.定期组织体育、体能竞赛和评比活动及特色项目的培养。改进教学方法。 7.有条件的学校要发挥示范作用,承担指导其他学校开展体育教学的任务,为当地体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作出贡献。

福建省普通初中体育装备标准

福建省普通初中体育装备标准 一、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1、体育场馆(室)设置要求 说明:(1)设置要求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3班、24班?36班、37班?48班,每 班50人参考设计;学校规模小于12班的可参照表中12班?23班的基本要求指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 48班的,以本标准中48班的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班时,活动场(馆、室)应适当增加。 (2)凡是采用塑胶场地的,应执行国家标准GB/T 19851—2005《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第11部分: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2、体育器材室要求 提供满足所有体育运动器械的放置与管理。 二、体育器材配备要求 1、学校在配备设施器材时,应执行国家标准GB/T19851—200《〈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注意选择美观、适用、安全并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2、学校对开展新兴运动项目所需的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闽教体〔2002〕16 号)和《福建省中学体育器材配备目录》选配品目进行配置。 3、体育传统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传统项目的场地、器材的配备。 4、有些简易的器材,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可以自制。 5、体育器材按照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闽教体〔2002〕16 号)进行配备。

福建省普通初中艺术装备标准 美术 -、美术教室建设 (一)美术教室设置要求 说明:1、“每间使用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3班、24班? 36班、37班?48班,每班50人参考设计;学校规模小于12班的可参照表中12班?23班的基本要求指 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48班的,以本标准中48班的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班,专用教室和附 属用房应各增加1间。 2、凡1991年起建的美术、书法教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0怦,2008年1月起立项新建的美术、 书法教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6 m2;美术、书法教室和附属用房除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 规范》(GBJ99 —86)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有关要求,改建、扩建的专用教室和附属用房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达到相关标准对各项距离(净距离)和安全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可参照执行。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设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资料配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 设备配备标准 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 备标准 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 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原则上,农村根据乡镇的面积、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尽量减少小学处数,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为2公里。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城市小学设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置寄宿制学校。

初级中学体育装备标准

江苏省初级中学体育装备标准 一、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说明:1、对于8轨以上的学校参照8轨执行,对于16轨以上的学校,其生均活动场地面积可适当减少为8.5m2,球场片数应适当增加。 2、凡是采用塑胶场地的,应执行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 材和场地第11部分: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2、体育器材室要求 提供满足所有体育运动器械的放置与管理。 二、体育器材配备要求 1、学校在配备设施器材时,应执行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标准,应注意选择美观、实用、安全并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2、学校对开展新兴运动项目所需的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3、体育传统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传统项目的场地、器材的配备。

4、有些简易的器材,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可以自制。 4、体育器材的品目见附录:江苏省初级中学体育器材配备目录 三、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1、每校应配备一名(10轨以上学校配备2名)体育设施器材管理人员,负责体育器材等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体育器材的管理业务。 2、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体育场馆的维护制度、借(租)用制度、体育场馆的开放制度、安全制度、体育场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体育场馆的卫生制度、体育器材的保管制度、体育器材的借还制度、损坏赔偿制度、报损制度等。 3、必须建立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品帐。总帐每学年填写一次,每学期将增加或减少的体育器材、设备登入分类帐。对易损耗的器材、物品报请领导批准后登入低值易耗品帐,并接受财务监督。所有器材每学期盘点一次,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校内的体育专用场馆、体育器材室的规章制度要张贴上墙,并做好资料 管理工作。 四、体育教学工作 学校应加强体育教学的管理,提高各类体育设备、器械的使用率,培养学生的体能锻炼和创造能力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中有教学内容,明确校长、教导处、有关教研组、教师的职责。每学期制定教学计划,有教学进度安排。 l、体育教学计划落实、运作正常,能按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并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开展课外体能训练活动。 2、分管教学的校长每学期至少听2-4节体育课,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安排并保证日常教学经费。 3、有配套的体育教学参考资料,体育馆(室)订阅相关报刊杂志,并可向学生开放查阅。 4、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有一套完整的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定期对体育教学进行评估检查,能有效地保证教学质量。 5、改革体育教学方式、方法,积极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体育教学。 6、定期组织体育、体能竞赛和评比活动及特色项目的培养。改进教学方法。 7、有条件的学校要发挥示范作用,承担指导其他学校开展体育教学的任务,

《中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

《中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中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 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 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补充通知》规定: 一、学校设置与规划 (三)校园规划设计中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图书及实验用房应设在校园静区,并有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用房的设置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的规定。 二、学校建设用地 (二)体育用地增加:18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置,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置。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置100米直跑道。 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体育活动室中,30个班以下调整为必配,18个班的面积为450㎡,24个班的为608㎡。 2、“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 四、装备条件标准 (三)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置的运动场地一致”。

2、卫生、保健室基本设备调整为“卫生室设备按附件5要求配备”、“保健室设备从附件5中选1- 3、8、9、17、18、30、32、37-40、42项配备”。

1.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地及体育器材标准

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地及体育器材标准 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地及体育器材标准分成三部分:体育运动场地要求、体育器材室间数和面积要求、体育器材等三部分。 一、体育运动场地 1 场地内容:应包括田径运动场、室内活动场、器械活动场地、室外篮、排球场、器材室。 2 体育活动场地及装备要求 二、体育器材室间数和面积 小学体育器材室间数和面积:1间,40平方米 初中体育器材室间数和面积:1间,40平方米 高中体育器材室间数和面积:24个班以上40平方米,30个班以上60平方米,36个班以上100平方米,60个班以上120平方米, 三、体育器材目录 《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中学部分)详见附件 《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部分)详见附件 2016年8月20日 附: 《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 说明

一、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证,特制订《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目录》是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制订的。 三、体育器材设施是保证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正常进行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检查、督导、评估、规范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都应重视和加强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建设和自己备工作,在财力、物力上予以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检查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建设和配备情况,并把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建设和自己备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目录》共分为两大类,即必配类和选配类。必配类器材设施是根据体育教学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基本要求确定的,各学校必须按照要求配齐。必配类分为一类必配和二类必配。一类必配是指各学校均需配备的基本的器材设施;二类必配是指原则上学校也应配备齐全,但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难以配齐的,学校可有一定的自主性,根据本校的条件因地制宜的选择,其中足球、篮球、排球三项相关器材设施中不得少于两项。选配类是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的器材设施。选配类也分为一类选配和二类选配。一类选配是根据学校进行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的需要确定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二类选配则主要根据学校体育改革中不断拓展的教学、课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各学校的传统、特色确定的,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进行配置。对选配类器材设施,各地、各校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有计划地选择配备。对《目录》中常用易耗器材,各校要及时补充,保持常量。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目录》的精神,制定本地区的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但必配类部分原则上不低于本目录的基本要求,选配类部分应提出相应要求和比例。 六、《目录》中所列必配类器材设施的数量是按照学生人数、班级数量所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中学48人,小学40人作为标准班,超出或不足这一标准,应按照比例酌情增减自己备数量。 七、少数民族地区在执行本《目录》规定与要求时,可充分利用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和地理环境资源,提倡自己置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体育器材设施。 八、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自制坚固实用、成本较低的体育器材设施,但不可随意降低配备标准,确有实际困难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配置。 九、示范高中、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课余训练和学校运动会所需的器材设施,应本着训练、教学兼顾的原则自己备,配备标准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鼓励有条件的普通学校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形成本校体育特色,努力创造条件,自己备相应体育器材。 十、各校在按《目录》配备器材设施时,应注意选择美观、实用、安全的优质产品。鼓励各校增设或自制《目录》以外的学生喜闻乐见、新型的体育器材设施,提倡各校因地制宜地建设快乐体育园地。要加强对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十一、在体育器材的建设与购置中,应贯彻精简节约的精神,杜绝浪费和一切不正当的行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爱护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积极做好养护工作。 十二、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现代化是学校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校应将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己备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之中。 十三、本《目录》的解释权属教育部。 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

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标准

附件: 《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 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全日制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本《标准》从体育教师、卫生人员、运动场地、体育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是政府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之一,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各地在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时,应当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少数因特殊地理环境和特殊困难部分内容达不到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学校,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办法,确保学校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的需要。 各地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并配备高于本《标准》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标准。 一、中小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基本标准 (一)任职资格 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经过体育专业学习或培训,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每学年接受体育教育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应不少于48个学时。 (二)配备比例

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员总编制数内,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足体育教师。高中学校(省一级学校、珠江三角洲地区市一级学校)、省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4~5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4~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6~8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达不到以上条件的学校按不低于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二、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 (一)运动场地 1.小学

中小学校体育装备标准

中小学校体育装备标准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要求,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而制定本《中小学校体育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两类配备方案。本配备目录中器材的配备数量是小学每班按45人计算(九年一贯制小学部按小学规模相应类别配备),初中、高完中、高中每班按56人计算。 三、本《标准》从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明确了学校开展体育教学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对学校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和教学器材进行建设和装备。各地教育装备部门应指导各类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对照本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数量,制订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四、本标准由教育厅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标准》由教育厅装备中心编制。 小学体育装备标准

一、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标准 2、体育场地设置要求: (1)对于48个班以上的学校,其生均活动场地面积可适当减少为7.0m2,球场块数应适当增加。凡是采用塑胶场地的,应按GB/T19851—2005要求建设成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2)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田径场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体育器材室要求提供满足所有体育运动器械的放置与管理。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二、体育器材配备要求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基本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 07]7号)要求,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现有涉及中小学建筑、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政策规定,制订本《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本《标准》从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国家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各地在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时,应当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少数因特殊地理环境和特殊困难达不到本《标准》规定的部分要求的地区,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办法,确保学校体育场地的需要。 各地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高于本《标准》的学校体育卫生条件标准。 一、中小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基本标准 (一)任职资格 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经过体育专业学习或培训,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每学年接受继续教育应不少于48个学时。 (二)配备比例 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根据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二、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基本标准 (一)体育场地 1.小学

体育器材配备

教育部文件 教体艺[2002]11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 《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学校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根据2001年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教学大纲的精神,我部对1989年颁布的《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学校体育器材设施的建设工作。 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 《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说明 一、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证,特制订《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目录》是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制订的。

小学体育器材配备标准

小学体育器材配备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

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 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中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

中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中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 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 表3-1 单位:平方米

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补充通知》规定: 一、学校设置与规划 (三)校园规划设计中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图书及实验用房应设在校园静区,并有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用房的设置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的规定。 二、学校建设用地 (二)体育用地增加:18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置,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置。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置100米直跑道。 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体育活动室中,30个班以下调整为必配,18个班的面积为450㎡,24个班的为608㎡。

2、“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 四、装备条件标准 (三)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置的运动场地一致”。 2、卫生、保健室基本设备调整为“卫生室设备按附件5要求配备”、“保健室设备从附件5中选1- 3、8、9、17、18、30、32、37-40、42项配备”。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 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加强体育课程建设的需要,为增强大学生体质、提高大学生的健康水平提供必要的条件,我部组织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将施行过程中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说明 2、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说明 一、本目录是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以当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设施的现状为基点,着眼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发展趋势而制定的。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配备体育场馆设施、器材及学校办学工作评估使用(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除外)。 二、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设备是保证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竞赛正常进行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载体,是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检查、督导、评估、规范学校办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都应重视和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的建设和配备工作,在学校建设规划中予以重视,在财力、物力上予以保证。 三、本《目录》共分两大部分,即体育场馆设施配备(附件二)和器材配备(附件三)。 体育场馆设施配备分为两类,即基本配备类和发展配备类;体育器材配备包括体育场地基本要求。 (一)体育场馆设施配备 1.基本配备类: (1)必配类:是根据体育教学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基本要求,在考虑学校规模、水平的前提下而确定的,各学校必须按照要求配备(不足5000人及以下规模的学校可酌减)。 (2)选配类:选配类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地域、气候、传统、经济状况等),围绕学校的体育教学内容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自主选择配备。 (3)必配类和选配类共同组成某一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基本配备标准。 2.发展配备类: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定位,学校教学条件的不断完善,要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小学分册 (“十二五”版)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江苏省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劳动与技术》课程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艺术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体育装备标准………………………………………………………………………

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规程以及学科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在原《标准》(试行)稿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 1.GBJ99—2009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2009年征求意见稿) 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年) 3.JGJ38—19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4.《教育部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02年) 5.《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02年)6.《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年) 7.《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8.《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2006年) 9.《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2006年) 本标准包括图书馆、实验室、信息技术、劳技、艺术和体育装备六大类。 二、编制原则: 1.本标准每个学科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四个部分。 2.每个学科根据学校的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高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3.劳技根据学科的特殊性和师资配备情况,采用菜单形式供学校选择合适的模块。 4.必配和选配相结合,必配部分是每类学校完成教育教学要求所必须的,选配部分均注明“()”,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规范管理装备标准(DOC 45页)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规范管理装备标准(DOC 45页)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小学分册 (试行)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 二○○六年三月

目录 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 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1) 江苏省小学实验室装备标准 (3) 江苏省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 (11) 江苏省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15) 江苏省小学《劳动与技术》课程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 (24) 江苏省小学艺术装备标准 (28)

江苏省小学体育装备标准 (37) 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精神,到2010年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战略目标;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 1、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年) 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年) 3、《教育部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02年) 4、《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02年) 5、《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年) 6、《建设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 7、《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1995年) 8、《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装备条件建设标准(试行)》(1995年) 9、《江苏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试行)》(2003年) 本标准包括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劳技、艺术和体育装备六大类。 编制原则: 1、本标准每个学科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四个部分。 2、每个学科根据学校的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高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3、必配和选配相结合,必配部分是每类学校完成教育教学要求所必须的,选配部分均注明“()”,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4、标准中技术指标部分充分考虑到新技术的发展,不致产生限制性因素。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中小学体育配备标准

一、中小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基本标准 (一)任职资格 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经过体育专业学习或培训,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每学年接受继续教育应不少于48个学时。 (二)配备比例 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根据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二、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基本标准 (一)体育场地 (二)体育器材 1.小学体育器材

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一)教室 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 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 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

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五)教室照明 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 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 (一)学生宿舍 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二)学校集体食堂 1.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食堂应距污染源25米以上。 3.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 4.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装修;配备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食堂应当有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时,需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容器),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备混用。 (三)学校生活饮用水 1.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以及相关设施。 2. 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自备水源必须远离污染源。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