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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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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手抄报

一、什么是食源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是由传统的“食物中毒”逐渐发展变化而来,近二十多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很少使用食物中毒的概念,经常使用的是“食源性疾病”的概念。1984年WHO对食源性疾病的定义是:“凡是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病原体,使人体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统称为食源性疾病”。根据这一定义,食源性疾病已不仅包括传统上食物中毒,而且包括经食物传播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所造成的疾病。一般可分为感染性和中毒性,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疾病。食源性疾患的发病率居各类疾病总发病率的前列,是当前世界上最突出的卫生问题。

食物中毒概念

食物中毒的概念在我国食品卫生国家标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定义为: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物中毒是食源性疾病中最为常见的疾病。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多次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如三致作用)的疾病。

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

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

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因食品被某些病原微生物污染,并在适宜条件下急剧繁殖或产生毒素;

2、食品被已达中毒剂量的有毒化学物质污染;

3、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的物质,被当作食物误食;

4、食品本身含有有毒物质,在加工、烹调中末能除去;

5、因食物发生了生物性或物理化学变化而产生或增加了有毒物质。食物中毒的特点

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具有共同的特点:

1、食物中毒的发病与共进相同的食物有关。

2、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具有暴发性。

3、症状相似。摄入同一食物而中毒的病人,其症状及其相似,多数病人呈现急性胃肠炎症状,即腹痛、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4、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这是食物中毒与消化道传染病的重要区别。

二、食源性疾病十大危险因素来源

1、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超过2小时。

2、熟食或剩余食品重新加热的温度和时间不够,未能杀死病菌。3、肉、奶、蛋、豆类及其制品加热不彻底或不均匀,未烧熟煮透。4、冷冻肉及家禽在烹调前没有充分解冻。

5、由于人员操作或者食品存放不当等造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6、误食有毒的动植物或者烹调加工方法不当(如四季豆或豆浆未煮透)没有去除其中的有毒物质。

7、生吃水产品及其他可能被寄生虫细菌、病毒污染的食品。

8、食物的体积过大,烹调的温度和时间不够。

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不良。

10、使用不洁净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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