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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号:

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OO八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 (1)

第三章用地布局 (1)

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4)

第五章地块开发控制 (4)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5)

第七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9)

第八章绿地及城市设计要素控制 (12)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4)

第十章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控制 (15)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环卫设施规划及城市防灾 (17)

第十二章规划强制性内容 (18)

第十三章附则 (18)

附表一 (19)

附表二 (20)

附表三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指导雅安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雅安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规划文本、图纸和分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2.《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雅安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及其他专项规划。

3.〈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

6.有关规划范围开发的相关文件和自然、社会、经济基础资料。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强调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

2.景观及人文优先,协调发展原则;

3.高起点规划,分期建设原则;

4.高效率、市场化原则;

5、综合开发、协调发展原则;

6、现代化与地方特色有机结合原则;

7、以人为本,价值取向多元化原则。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划区范围内从事一切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不作为任何施工依据。

第六条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本规划由自雅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雅安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

第七条功能定位:

雅安城市中心区功能定位为:

旧城组团是雅安市具有综合功能的城市中心地区,由跨越青衣江、濆江的西城、上坝和河北3个片区组成。其中:西城片区规划为以商贸、文教和生活居住为主的片区,调整部份用地功能,疏解旧城建筑和人口密度,保护文物古迹和名城格局风貌;上坝片区规划为以科研、商贸、旅游为主的片区;河北片区规划为以机械工业、商贸、旅游服务和对外交通为主的片区。

第八条发展目标:

1.保持山水城市风貌的生态城区;

2.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城区;

3.迈向经济持续发展的城市中心区;

4.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宜居城区;

5.旧城更新与保护协调发展的城区。

第九条规模:1. 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436.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35.1公顷。 2. 人口规模:约167000人。

第三章用地布局

第十条用地布局结构: 三轴、三区、八片的布局结构。

第十一条功能分区:规划区分为八个功能区。(1)公共/商业服务板块;(2)历史保护/传统居住/观光旅游综合片区;(3)教育科研片区;(4)商业中心外围商住综合片区;(5)休闲/度假旅游片区;(6)保留工业/动迁换房/外交通/旅游服务片区;(7)高档特色居住片区;(8)城区居住综合片区。

第十二条用地布局规划

1.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西城区西侧,河北片区挺进路北侧及北郊。规划区共规划工业用地约76.4公顷,占建设用地6.1%。工业用地调整具体见下表。

规划区工业企业用地调整一览表

工业企业名称位置规模(m2)调整后用地性质

1 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厂西城区166330 保留

2 市福利公司拉丝厂西城区4060 防护绿地、居住用地

3 市建筑工程公司构件工业分公司西城区5480 防护绿地、居住用地

4 矿山机械厂西城区46450 居住用地

5 天力集团雅安铁合金厂西城区29000 市场用地

6 天力集团水利发电公司西城区6870 居住用地

7 雅安电器厂西城区25910 居住用地

8 天安厂物资供应科西城区11730 中学用地

9 雅安小航电器厂西城区11960 居住用地

10 兴雅实业公司石材厂西城区7718 居住用地

11 天力集团公司石材总厂西城区6350 居住用地

12 雅安锻压件长西城区3740 居住用地

13 天力高锰钢长西城区13980 居住用地

14 雅安市天兴石材厂西城区3316 居住用地

15 雅安食品包装厂西城区11500 居住用地

16 雅安川江印刷厂西城区2010 居住用地

17 市开发公司预制厂陆家坝24460 文化娱乐用地

18 雅安皮革总厂二分厂城后坝9900 市场用地

19 雅安皮革总厂城后坝17000 居住用地

20 雅安市食品厂西城片区4040 市场用地

21 雨城农膜厂上坝片区5350 商住用地

22 云母公司上坝片区14730 商住用地

23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片区11430 保留

24 纺织木配件厂河北片区19960 居住用地

25 重啤集团雅安啤酒有限公司河北片区32100 保留

26 雅安木材厂河北片区22800 市场用地

27 雅安机器厂八车间河北片区23250 商住用地

28 建安运输处、供销科河北片区12110 商住用地

29 建安机器厂河北片区160330 保留

30 雅安青江机器厂河北片区16800 居住用地

31 雅安交通机械厂河北片区13750 居住用地

32 雅安化工厂北郊区94700 保留

33 雨城机械厂北郊区42000 居住用地、文化娱乐用地2.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在河北片区规划仓储用地一处,用地约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1%。

3.居住用地布局

旧城区西门南路以西及北郊居住用地主要以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解危解困房等经济适用房建设,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为主;旧城区居住用地主要以居住区更新为主;上坝片区及河北片区西侧居住用地主要以大规模现代居住区为主;南郊及上坝片区东侧周公河东岸居住主要以高档居住为主。

居住区规划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提高生活服务设施水平为核心。规划区除配套城市及片区级公共设施外,各居住小区均配套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文化、农贸市场、公共绿地等。

规划区共规划中学9所、小学14所。

居住用地总用地为30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4.3%。

4.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行政办公用地布局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5%。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调整具体见下表。

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布局调整一览表

编号名称位置规模(m2)调整后用地性质

1 雅安市农业局西城片区7230 居住用地

2 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西城片区12730 保留

3 雨城区农机局西城片区1180 保留

4 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西城片区2380 保留

5 雅安市工业局西城片区2240 商住用地

6 雅安市粮食局西城片区1930 商住用地

7 雅安市社保局西城片区1340 商住用地

8 雅安市统计局西城片区2860 商住用地

9 雅安市文化局西城片区2336 保留

10 雅安市计生委西城片区3667 商住用地

11 雅安市工商局西城片区2180 保留

12 市税务局直属分局西城片区2400 保留

13 雨城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片区1545 宾馆用地

14 雅安国土局西城片区2880 保留

15 地区标准计量所上坝片区1260 保留

16 电力公司办公楼上坝片区3830 保留

17 市地质矿产局上坝片区1860 商住用地

18 雨城区国家税务局上坝片区2980 商住用地

19 盐务局上坝片区7690 商住用地

20 市民政局上坝片区3685 保留

21 市人民政府上坝片区11510 居住用地

22 市教育委员会上坝片区4000 居住用地

23 市人事局上坝片区1410 商业金融用地

24 市国土局上坝片区2420 保留

25 区法院上坝片区2866 居住用地

26 市林业局上坝片区2270 居住用地

27 市地方税务局上坝片区3986 居住用地

28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上坝片区2635 保留

29 市水利电力局上坝片区2110 保留

30 雨城区农业局上坝片区4140 保留

31 稽征所上坝片区4600 保留

32 市水文资源勘测局上坝片区6720 保留

33 河北街道办事处河北片区1580 保留

34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片区4360 保留

35 雅安石油分公司河北片区6870 保留

36 雅安市贸易局河北片区3110 保留

37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河北片区5495 商业金融用地

38 雅安市雨城区财务局河北片区3396 保留

39 华能宝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片区11930 保留

40 雅安市交通稽查征费处河北片区5888 居住用地

41 雅安市国税局河北片区7545 宾馆、居住用地

42 雅安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河北片区5310 保留

43 交警特勤大队河北片区5820 保留

44 市审计局河北片区3880 保留

45 雨城区武装部河北片区445 保留

46 羌江路派出所河北片区2920 保留

(2)商业金融用地布局

市级商业中心:规划在羌江南路、东大街、大北街、上坝路下段、滨江路、沿江东路之间成片布置商贸用地,打造市级商业中心,重点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中型商业设施;羌江南路、东大街两侧仍保留部分主要商贸,按性质成片组织,通过地道或者天桥相连;改造金星服装市场为民用综合性商业设施,争取引进营业面积数千平方米的商业大卖场,将周围占道经营的服装、小百货等集中安置。

区级商业中心:在河北片区东部的挺进路两侧形成区级商业服务中心。河北片区挺进路两侧目前有雅通市场、康藏路市场、产福商城等一批大中型综合市场,规划近期强化经营硬件设施,完善物资集散和居民生活服务功能。

社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结合居住区的建设均衡配置,其规模按照居住人口规模和辐射半径进行布局。原则上在居住人口1-1.5万人的居住区配置一个社区商业中心,一般分布在靠近居住区中心、交通便利的地段,集中餐饮、零售、食品超市、便利店等多种商业经营方式,服务周边居民。

农贸市场:规划保留并扩建西门市场、苍坪路市场面积、上坝片区建新路市场;

在四川航空仪器厂南侧、市人民医院住院部东侧、挺进路CNG加气站南侧心规划农贸市场三处。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8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1.8%。

(3)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并改造原有文化娱乐设施,结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在南正街、沿江西路、西大街、大北街之间布置文化娱乐设施,并在原四川省雅安茶厂位置结合公共绿地建设雅安市博物馆一处,规划基于陆家坝现有休闲/度假旅游设施的集聚态势,利用陆家坝尚未开发的用地及现状工业用地作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用地;另外规划结合雅安城市北入口,在北郊乡成雅高速公路南侧,陇西河东侧布置旅游服务基地一处。

针对目前社区文化设施基本空白的现状,以社区为单位修建活动场地,为尽量多的城市居民服务。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2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0%。

(4)体育设施用地

规划在河北片区和西城组团建设区级体育活动场地。

规划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内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结合中小学设置居住区级体育用地,形成完善的体育设施系统。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1.5公顷。

(5)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规划对大部分医疗卫生设施予以保留,对市中医院及其门诊部予以调整,将其整合搬迁至原雅安七小位置。

按小病不出社区的原则,卫生站按服务半径小于(等于)500米在小区内配置,可与其他公建合设。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13.1公顷。

(6)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完善四川农业大学新校区的建设,扩大教学、科研用地,并和大兴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内容紧密结合;搬迁上坝片区的卫校、教育学院,其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86.8公顷。

(7)文物古迹用地

重点保护观音阁、明德中学、西康省政府大楼、浸礼会、天主教堂、烈士陵园等文物古迹的用地,确定文物建筑的用地范围和建设控制区。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1.4公顷。

5.用地构成

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为占24.3%,公共设施用地占18.6%,道路广场用地占15.2%,绿地占28.2%。

详见附表一。

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本规划用地性质划分至中类和小类。

第十四条地块规模控制根据道路分割、用地性质、现有单位或已征用地范围界线等进行划分。

第十五条规划确定的地块界限及面积一般不得变更。但整个街坊或多个地块进行整体或成片开发时,各地块用地界线可作适当调整,但需遵循下列原则:

1. 开发者对整个用地的开发总量不得超过各个地块规定开发量的总和。

2. 开发用地中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用地界线可作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规定的设置标准。第十六条土地用地性质控制

1. 用地性质:城市用地性质按照所担负的不同城市功能,划分为不同性质的用途类型,如居住、公建、绿地等。

2. 用地兼容性:即城市用地与建筑的适建性。本规划规定了每个地块的使用性质。在某些用地性质下,一些性质的建筑在特定的情况下允许建设,对用地和环境没有干扰,这种特性称为用地的兼容性。各地块的用地兼容性按照雅安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执行(见附表三)。

3. 用地排斥性:在某一用地性质下,一些性质的建筑不允许被建设,称为用地排斥性。各地块的用地排斥性按照雅安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执行(见附表三)。

第十七条用地面积控制

1. 用地面积又称建筑基地面积或地块面积。指由道路红线和地块界线围合的面的水平投影面积。

2. 最小开发地块(除加油站、加气站、公益性场地建设)面积控制。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1)旧区用地面积0.3公顷。

(2)新区用地面积0.7公顷。

建设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邻接土地已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无法调整合并,且确实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第五章地块开发控制

第十八条本规划以“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和“分图图则”对每个地块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表和图中明确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禁止开口路段为规定性指标是必须执行的。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要求及其它环境要求为指导性指标, 应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值,实施中不得超出。规划所定绿地率为下限值,实施中必须大于或等于该规定值。

第二十条容积率控制(FAR)

容积率:是指某一地块上指定性质建筑面积数值与地块面积的比值(FAR=Sa/S,FAR——容积率,Sa—该地块上的建筑面积总和,S—该地块土地面积)。各地块的规划容积率依照地块指标控制表(见地块编码图)中容积率规定执行。开发者对地块的开发强度不得超过该地块容积率指标要求。地块用地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建筑密度控制(BC)

建筑密度为地块中建筑物的正投影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是控制地块建筑容量与环境空间强度的重要指标。地块建设中建筑密度只能小于或等于地块指标控制表(见地块编码图)中关于建筑密度的规定值。地块用地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筑限高(HL)

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室外地坪起到其计算最高点不得超过的最大高度限值。计算最高点是指可居住和供人使用的顶层屋面结构层面标高。单位:米(m)。

一般道路沿街建筑限高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加2倍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个别城市主、次干道节点、建筑高度可适当放宽。

第二十三条绿地率的控制(GAC)

绿地率是指地块在地面上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地块用地总面积之比,是衡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单位:%。地块用地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建筑后退控制

建筑红线退让是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地块边界的距离。单位:米(m)。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主要根据景观规划要求、地块位置、建筑使用功能和消防、日照、安全、卫生、视线等要求确定,如果,景观规划要求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与基本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不同的,优先满足景观规划要求,均为最小距离限值,即须大于或等于。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建筑间距控制

地块内所有建筑的间距,均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通风、卫生、安全和管线埋设等有关法规要求,具体选择其中最大值为控制间距。

住宅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的标准(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

地块用地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出入口方位控制

出入口位置是指街坊内或地块内机动车道与外围道路相交的出入口方位和位置的控制,其确定主要考虑减少对外围交通干道的干扰,并合理组织引导地块内部交通。规划出入口位置至道路交叉口距离必须保证:主干道交叉口≥40米;

次干道交叉口≥30米;

支路交叉口≥ 20米。

第二十七条停车泊位控制

停车泊位是地块内部必须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参照规划区停车泊位配建表。

第二十八条人口容量控制

人口容量指单位用地上所容纳的人口数,它反映了用地上的人口聚集量。地块建设居住人口只能小于或等于地块指标控制表中的规定值。

第二十九条用地调整指标控制及小区内绿地控制

用地控制:

1、当地块合并时,其用地指标按合并地块综合指标计算;当地块拆分时,其用地指标按原规划控制指标执行。

2、小区内绿地控制:在分图图则中,如有绿化控制线(图内虚线部分),其用地指标可计算入小区绿地指标,绿地控制范围内只能建设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不得超过绿地控制范围的5%。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第三十条人口规划

规划结合雅安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现状,按照人均住房舒适标准,规划确定旧城更新改造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按30平方米,新增居住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按35平方米。则规划区总人口约16.7万人。

具体人口分布见人口规划图。

第三十一条服务设施系统规划

服务设施系统规划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是区位适中,有些服务设施要兼顾不同服务对象的区位需求;第二是规模合理,需要考虑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原住居民和迁入居民的不同需求。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设施。

(1)教育设施

①幼儿园与托儿所

规划区共设托儿所8所,幼儿园25所。

②小学

规划区共设小学14处,其中7处为保留并扩建,新建5处,撤除2处(雅安七小、斗胆小学)。

③中学

规划区共设9所中学,其中5处为保留并扩建,新建4处。

(2)医疗卫生

①医院

片区共设9处医院。

②卫生站

片区共设卫生站14处。

(3)文化体育

①文化活动站

文化活动站按服务半径400—600米设置。每处建筑面积200—300m2,用地400—600m2,宜结合小区绿地设置。

②体育活动场地

规划结合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内部的公共绿地,要求每一万居民设幼儿嬉戏场2—3处,儿童游戏场1—2处,青少年运动场1处,老年活动场地1处。

规划区内设区级体育活动场地两处。

(4)行政管理

①街道办事处

规划区共设置3处街道办事处。

②派出所

,规划区共设置3处派出所。

(5)社区服务

(具体见社区规划)

2.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1)综合性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区规划了市级及区级两个商业中心(具体见用地布局规划)。

(2)小区级商业服务设施

小区综合服务中心可采用商住楼、单独建造两种方式,布置在小区、组团外围的城市道路两侧。

3.市政公用设施

(1)公共停车场

规划区设置11处公共停车场。

(2)出租车停靠站点

规划区出租车停靠站点分为路内停靠站点和路外停靠站点两类。

①路外专用停靠场站设置

主要结合大型客运枢纽站点、商业中心、行政办公中心、文化娱乐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地点配套设置,或者会尽量考虑接近这些地点。具体布点见公交系统规划及出租车停靠站布点规划。

②路内停靠站点设置

为满足车辆上、下客时即时停靠和泊车候客停靠需要,设置路内停靠站点。规划结合雅安市道路交通条件,对路内停靠站点采用普通路面候客站点, 具体布点见公交系统规划及出租车停靠站布点规划。

③交通管理措施与建议

规划在路内停靠站点建成后,建议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a、规划一级(Ⅰ)停靠站点均为上下站,并采取限时控制,建议7:00-23:00时段内,上、下客停靠时间控制在30秒以内;规划二级(Ⅱ)停靠站点均为停靠站,作为出租车短时候客停靠,近期满足司机就餐、入厕停靠需求,停靠时间建议控制在0.5-1小时。

b、停靠车位前后15-20米范围内禁设停车位;规划设置的出租车停靠站点,免费向所有出租车开放,除允许出租车停靠外,其它任何车辆不得停靠;除规划设置的停靠站点允许停靠外,其余路段禁止出租车停靠。

规划区配套设施设置规定表

分类编号项目名称

万人指标

(处/万人)

设置数量

(处)

教育

1 托儿所0.5 8

2 幼儿园 1.5 25

3 小学0.5 14

4 中学0.2 9

医疗卫生

5 医院0.2 11

6 卫生站 1 14

文化体育

7 文化活动站 1 14

8 居民健身设施0.5—1 24

金融邮电

9 邮政所0.5—1 14

10 储蓄所0.5—1 14

社区服务

11 社区服务中心0.5 14

12 治安联防站 2.5 42

13 居委会 2.5 42

行政管理

14 街道办事处— 3

15 派出所— 3

市政公用

16 公共厕所 2 33

17 垃圾转运站0.5—1 14

商贸服务18 农贸市场1—2 14 第三十二条落实到相关地块内的配套设施项目,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动。当多个地块联合开发建设时,对其位置和用地范围可按统一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调整,但对项目的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规定。

第三十三条社区规划

1.社区划分

规划区现状有13个社区。根据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1万至1.5万人的标准,结合规划人口分布,规划对现有社区界限进行了调整合并,并新增1个社区,共划分为14个社区,每个社区规模及界限如下(具体见社区规划图):

(1)斗胆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规划川藏公路绕城线,东至西门北路,南至青衣江北岸,西至成雅高速雅安西出口与挺进路交叉口。社区用地规模约65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1875人。

(2)康藏路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规划川藏公路绕城线,东至康藏北路、南四路,南至青衣江北岸,西至西门北路。社区用地规模约3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1618人。

(3)建安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规划川藏公路绕城线,东至北三路、南三路,南至青衣江北岸,西至康藏北路、南四路。社区用地规模约55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2899人。

(4)挺进路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规划川藏公路绕城线,东至陇西河西岸,南至青衣江北岸,西至北三路、南三路。社区用地规模约4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8564人。

(5)陇西路社区:社区界限北至成雅高速公路,东西两面以自然山体为界,南与挺进路社区相邻。社区用地规模约91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2605人。

(6)西大街社区:社区界限北至青衣江南岸,东至文定路、武安街,南至苍坪山脚,西面包括陆家坝片区。社区用地规模约4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8274人。

(7)航空仪表厂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航空仪表厂,东至西门南路,南至龙岗山脚,西面至成雅高速公路。社区用地规模约3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4210人。

(8)飞机坝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西大街社区,东以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苍坪山公园为界,西面及南面以航空仪表厂社区及濆江为界。社区用地规模约73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4782人。

(9)中大街社区:社区界限北至青衣江南岸,东以文化路为界,西面以文定路、武安街为界,南以苍坪山公园为界。社区用地规模约44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8679人。

(10)东大街社区:社区界限西以文化路、飞机坝社区为界,东以濆江为界,南面包括四川农业大学新校区,北以青衣江为界。社区用地规模约133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8921人。

(11)育才路社区:社区界限西以濆江为界,北以青衣江为界,南面南面至雅沙公路,东至上坝路。社区用地规模约106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4981人。

(12)上坝路社区:社区界限西以上坝路为界,北以青衣江为界,南面至友谊路,东至周公河。社区用地规模约41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4962人。

(13)南坝社区:社区界限西面及北面以周公河为界,东面及南面以规划高速公路、为界。社区用地规模约6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2610人。

(14)南郊社区:社区为原南郊乡驻地范围。社区用地规模约56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2273

人。

2.具体规划措施

(1)社区基础设施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老社区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社区应在修建时按照《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相应社区基础设施。

新建社区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建设;老社区应创造条件,力争达到该准则确定的标准。

规划区各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应达到如下标准:

a.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每个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以集中或分散方式,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并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以上;

——党员活动室(含工、青、妇组织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会议室等功能)100平方米以上;

——社区警务室15平方米以上;

——社区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室50平方米以上;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400平方米以上;

——老年之家(含残疾人康复中心、文体教育活动室功能)200平方米以上;

——社区图书室100平方米以上;

——户外文体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

(具体见社区规划图)

b.建立全市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构建联通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社区智能呼叫中心。呼叫中心以因特网、单键专项呼叫、热线电话等方式接受社区居民的服务请求,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社区服务

a.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需求,实现居民基本生活服务不出社区。

b.鼓励公益性民间组织进入社区,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承办各类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的需求。

c.社区内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实现小型、就近、便利。100%社区建有“老年之家”。开设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托管、康复等服务项目。精神病人监护率达到90%以上。

d.关心青少年成长,帮助和教育“问题青少年”,建立帮教对象档案,健全帮教工作制度。有条件的

社区,可以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e.社区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组织开发社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停车场管理等社区公益性岗位,引导帮助失业和待业人员实现就业。鼓励和规范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开办社区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实体,加快社区服务产业化步伐,提高社区服务吸纳劳动就业的能力。待业、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服务率达到90%以上。

(5)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形成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医、购药。从业人员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执业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优良。

a.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准入和政府购买服务,发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事业。

b.每2000人应有1名医务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c.完善以区域性医院为骨干,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室和社会医疗机构、护理院等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为辖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

d.为90%以上的常住居民和100%的65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对90%以上社区居民的健康档案实行电脑化管理。

(4)社区计生服务

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社区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社区计生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周到方便。

a.实现“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独生子女家庭生活服务、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计划生育技术与生殖健康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六项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社区。

b.每3万人左右有一个提供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点。

c.98%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享受到已经出台的优待、优惠政策。

4.社区居民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年度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

d.各类计划生育档案规范齐全。

(5)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活跃繁荣,各类文化活动设施齐全,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形成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a.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利用充分,设立社区宣传栏,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每年组织社区文艺活动。

b.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配备必要的体育健身器材及残疾人专用器材,引导居民参加经常性的体育活动,每年组织社区体育比赛活动。

c.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失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教育、民防与防灾减灾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宣传科普知识,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社区人际关系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邪教的良好氛围。

d.组织居民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户达标率达95%以上,文明社区达标率达95%以上。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提高。

(6)社区环境

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国或全省先进水平。

a.新建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造的老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b.环卫设施齐全,社区清扫市场化率达到100%。

c.垃圾分类收集率达6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

e.社区装灯率达100%,亮灯率达97%以上,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f.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对小区化粪池系统及雨、污水管道的维修、疏浚由专业队伍统一实施。

g.社区防治“四害”的卫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除“四害”市场化率达到100%,灭鼠、灭蝇达到国家标准,蚊子、蟑螂密度控制在标准要求以内。

h.95%以上的社区建成“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

i.在加大市政公园、郊野公园和主题公园建设力度的基础上,凡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建设社区公园,做到有规划、有投入、有行动。

(7)社区治安

按照“一区(社区)两警”模式建立民警责任区,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形成群防群治。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社区内民事纠纷调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转化、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管理规范,社会秩序稳定,社区居民安居乐业。

a.人防、物防、技防等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治安联防队、义务巡逻队等治安组织有效发挥作用。

b.设立社区法律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

c.规范社区警务室管理,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规范、统一配置标准。

d.积极创建无毒品、无案件小区。

e.出租屋年发案率逐年下降。

f.有效预防社区内特大恶性案件以及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案件的发生。

g.搞好维稳及综治工作,不断推进安全文明社区建设。

(8)社区资源共享

建立社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的机制。街道、社区和驻街道、社区单位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相互开放服务设施,实行资源共享。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第七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第三十四条规划目标

1.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妥善保护,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得到延续。

2.凸现雅安独特的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结合山水园林生态城市的建设,将雅安建设成为独具历史文化内涵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名城。

3.提升城市品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繁荣、社会文明。

第三十五条规划原则

1.坚持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利用、展示相结合的原则。抢救濒临毁坏的珍贵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对已不复存的古迹和历史街区原则上不复建。同时将保护与城市文化景观的创造、展示相结合,与城市发展向结合,建设独具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

2.系统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通过对城市格局和形态,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环境和风貌的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从总体形象上体现雅安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3.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保护好自然遗产及生态环境。

4.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保护名城,提升城市品质,从而增强城市对各种资源和市场的吸引,促进和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又以经济的繁荣发展促进名城保护,从而达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5.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和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名城整体风貌和格局的保护

1.自然山体水系

具体见绿地系统规划。

2.公园绿地

(1 )张家山公园

在现有公园基础上向西老板山发展,增加公园面积。结合沿陇西路---北二路---挺进路---少年宫路的“城市风貌--自然风貌”过渡展示线路,建设正对少年宫路的公园主要入口大门。对星月宾馆的发展则应结合民德中学和近代建筑群的保护,严禁对文物古迹和近、现代优秀建筑的破坏。除民德中学外,可以结合宾馆的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存的三栋优秀近代建筑。

(2 )苍坪山公园

结合公园内的烈士陵园,建成以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纪念性园林,重点是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适当的时候将部队迁出。在公园适当位置新建观景9层塔楼,以原“雅州八景”之一命名为“坪山新月塔”,作为名城雅安的标志性建筑。

3.构筑生态廊道

具体见绿地系统规划

4.龟甲老城城市空间格局的保护

对龟甲老城城市空间格局的保护首先主要是保持其古来有之的城市肌理,主要是城市道路网络结构形式,严禁在建设中对原有老街采取取消、改道或者截弯取直等非人文措施;其次应该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规划,将其作为核心传统风貌区整治,恢复传统民清时期文化氛围。

第三十七条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1.历史街区保护范围的确定

(1)观音阁历史街区

街区范围:以观音阁为中心,西北至南正街,西南至共青团路,东南至雅安军分区军械修理所、武安街,东北至县前街外现有老房子,面积约1.1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历史街区范围外延30米范围,面积约2.7公顷(含历史街区范围)。

(2)军分区近现代建筑历史街区

街区范围:军分区及军分区招待所范围,东至大南街、浸礼会,面积约3.1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历史街区范围外延30米范围,面积约6.0公顷(含历史街区范围)。

2.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1)观音阁历史街区

以观音阁的修复、修缮为核心,拆除观音阁周边与其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恢复观音阁原来的布局格式,宣扬传统文化,成为县前街上一个靓丽景观点。结合县前街两侧老民居的维修改善,将整个区域打造成为以茶舍、酒吧、旅游小客栈、特色小吃等都市休闲娱乐为主,展示雅安茶文化为主的明清风味历史街区。

(2)军分区近现代建筑历史街区

以军分区、军分区招待所、浸礼会为保护重点,重点保护军分区内现代苏式建筑和军分区招待所内原浸礼会神职人员住所等近代建筑;对改造后的浸礼会应当在门前广场上以碑刻、图示等方式展现原浸礼会的风貌和历史文化内涵。

(3)历史建(构)筑物保护与整治方式

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对于构成历史风貌的环境要素的保护方式应为修缮、维修。街区内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环境要素的整治方式应为整修、改造。对街区外的历史建筑群的保护方式应为维修、改善。历史文化街区拆除建筑的再建设,应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

(4)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建筑设计导则

在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米,其建筑体量最大者以不超过街区内最大体量者为宜,建筑风貌、建筑色彩必须与历史街区整体风貌和色彩相协调。特征空间特色应于历史街区特征空间特色相协调,在空间轴线的转承上与历史街区相衔接,在夜景照明上则应该以烘托历史街区氛围为主,不能喧宾夺主。

(5)历史街区道路及市政工程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应在保持道路的历史格局和空间尺度基础上,采用传统的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进行整修。街区内道路的断面、宽度、线型参数、消防通道的设置等均应考虑历史风貌的要求。

历史城区内应完善市政管线和设施。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常规设置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街区不应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户内式或适当隐藏,其外观和色彩应与所在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第三十八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1.观音阁

(1)保护范围划定

保护范围:以大殿房基为界,北面70米至县前街,西面15米,南面15米至共青团路,向东15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县前街外20米,南至苍坪山部队围墙,西至南正街,东至军分区机械修理所与武警支队分界处。

(2 )保护措施

对观音阁进行抢救性的维护和修缮,恢复其原貌;拆除保护范围内风貌不协调、破败的现代建筑,特别是位于其背后山上和左侧的2层砖房;完善消防设施;结合历史街区规划整治其周边环境。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明清川西民居风格。建设控制带内新建建筑风貌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且高度不能超过观音阁高度,体量应按传统民居建筑体量进行控制。

2.明德中学

(1 )保护范围划定

保护范围:以明德中学建筑外墙体为界,向东外延20米,向南外延20米,向西外延10米,向北外延25米为界限。

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以建筑物主体和其附属环境为界限。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自然特征的山脊、台地边缘为界,南为保护范围外延100米为界,西至张家山公园路,北为保护范围外延200米为界。

(2)保护措施

对民德中学和别墅及三合院的近代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恢复其原貌;拆除民德中学北侧4层现代砖房;严格控制星月山庄新修建筑的高度、风格和体量,特别是建筑主体高度不得超过民德中学地坪绝对高程;完善消防设施;结合张家山公园和星月山庄建设改善其周边环境。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原有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西康时期建筑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应为西康建筑风貌,且高度不能超过民德中学高度,体量不宜过大。

第三十九条其他历史遗迹保护规划

规划区的其他历史遗迹分为二级进行保护:一级——保护建(构)筑、二级——优秀历史建(构)筑。天主堂、西康省行政大院、“带励河山”石刻、张家山近代建筑群划为保护建(构)筑物。

1.天主堂

保护范围:以现存主体建筑及附属建筑占地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四周边沿为起点向外各延伸30米为界。

保护措施:立即组织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基本恢复其原貌;对周边(至少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整体环境;完善消防设施。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新川西民居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且高度不能超过教堂高度。

2.西康省行政大院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各向外延10米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四周边沿为起点向外延伸,东面向东延宽80米;西面向西延至新康路;南面向南延宽40米;北面向北延宽40米。

保护措施:立即组织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适时对建筑进行维修;对周边(至少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整治,协调环境;完善消防设施。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西康时期建筑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3.“带励河山”石刻

保护范围:北至青衣江南侧河堤,东、西各以时刻外延40米为界,南至滨江路。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雅安大桥,北至青衣江南侧河堤,东以保护范围外延60米,南以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保护措施:立即组织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周边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整体环境。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新川西民居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4.张家山近代建筑群

保护范围:以建筑物主体和其附属环境为界限。

建设控制地带:包含于民德中学建设控制地带内。

保护措施:立即组织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结合星月山庄的建设,将其改造为办公、高级宾馆、会议厅等用途,近山边历史建筑物旁边可建眺望台,以饱览青江两边的雅安风景。

5.烈士陵园

结合苍坪山公园内建设,重点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整治周边环境,建成独具西康特色的以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纪念性园林。

6.清真寺

保留现清真寺格局,并按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维修,体现雅安多元文化特征。

第四十条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主要保护措施:

1、制定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规范,用科学、技术的手段保护古树名木。

2、制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完善法规制度,增强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古树名木。

3、对规划区的珍稀古树名木造册登记、建档,实行挂牌保护,指定保护管理单位,派专人养护。

4、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单位的责、权、利。

5、明确古树名木保护日常性经费和应急性经费来源,保证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的到位。

6、宣传保护古树的公众参与,宣传古树名木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生态价,鼓励市民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办法

7、把古树名木作为绿地系统一部份,结合开放空间与庭院空间整体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风貌规划

(1)西城区:传统文化区。即由青衣江、濆江围合的城区,以苍坪山为绿心、双水环抱、青山置中。一大北街、中大街为轴。规划将其作为核心传统风貌区整治。古城区范围要恢复传统民清时期文化氛围。区内建筑进行仿明清传统建筑改造,即坡屋顶、仿木穿斗装饰、顶部白墙灰瓦,下部灰砖。文化路与濆江围绕的地区按民国近代建筑风貌进行改造和建设。即瓦屋顶、底部灰砖、上部白墙、欧式线角柱式装饰、窗框红色勾勒。古城区人行道路铺装、辅助环境设施力求回归传统,古色古香。

(2)上坝区:旧城中心区。以青衣江、周公河、濆江环绕,张家山为南部屏障,羌江南路、育才路为轴。城市两座至高高层建筑位于本区。规划延续旧城中心区的形态与尺度,将来按城市次高区控制。沿羌江南路可适当再点缀小高层,另外在片区东南侧靠周公河一侧可布置部分高层。其风貌特色作为西城区传统风貌区的扩展区,为新川西民居风貌整治区。即瓦屋顶、灰白墙、仿木穿斗装饰风格为主导。

(3)城北区:综合生活区。面朝青衣江、背依碉堡山,陇西河于东界定,为带形形态。以康藏路、挺进路、西门北路、北二路为轴。主要为多层建筑,同时为活跃城市天际轮廓线,可沿主干道及滨青衣江北侧布置部分高层。风貌作为传统风貌扩展区,为新川西民居风貌整治区。瓦屋顶、灰白墙,仿木穿斗装饰。

第四十二条高度控制规划

1、高度分区控制

雅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建筑高度控制层次上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保护区。此范围内维持现存保护对象的建筑高度,不符合高度控制要求的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改造。不得新建与保护对象无关的任何建筑。

第二层次为建设控制地带。该范围内新建建筑的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保护对象的高度。

第三层次为的环境协调范围以及雅安重要的景观走廊。上述范围内应严格控制高层建筑及大型体量建筑,必需修建时,则必须依据城市整体风貌要求及其他规划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城市整体风貌整体建筑高度分为三个高度控制区:传统街区和各环境协调区适宜作为低层建筑区;沿江道路地段和平行江河的中心干道广场、绿地周围地段适宜作多层建筑区;中心干道至沿山道路及远离旧城区的地段,适宜作中、高层建筑区。

2、视廊控制

严格控制老城区及周边所有山体上新建建筑的高度,保证由老城各处观景点向四周环境的眺望景观。重点控制苍坪山――碉堡山――青碧山――张家山之间的视线通廊、青碧山――水中坝公园――云台山的视线所通廊、金凤山――大兴公园――汉阙公园之间的视线通廊等。视线所及范围内建筑高度应根据分析结果进行控制。

控制沿江各山体之间、各街巷、沿江沿河等视线通廊。

第八章绿地及城市设计要素控制

第四十三条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元素包括公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六大类。必须严格控制,其他城市建设均不得侵占。

规划区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确定为:可以形成片、带、线、点结合,以绿环为外围,绿带为重点,绿点为补充的城市绿地系统模式,形成“四横七纵七片多点”的城区绿地系统结构。

1.四横

青衣江生态绿廊:沿青衣江两岸滨江路至江边均规划为滨江绿地,并布置青衣江公园、河滩公园、文化公园和河边休闲绿带,形成贯穿城市东西的,具有游憩、景观、通风功能的滨江生态绿地。

周公河生态绿廊:沿周公河两岸滨河路至河边均规划为滨河绿地,河岸布置为生态河堤,与青衣江交汇处布置水上公园,形成具有游憩、景观、通风功能的滨河生态绿地。

康藏路——汉碑路景观绿廊:西起康藏路,沿挺进路、河北正街、青江路、沙湾路、汉碑路,直到金鸡关高速公路出口,规划为连接茶马广场、三雅园、文化公园、汉阙公园、汉文化广场的景观大道。

胜利路——羌江南路景观绿廊:西起胜利路,沿西大街、中大街、东大街、新民街、羌江南路、雅兴桥、南坝中街,直到周公山麓,两端分别布置西门桥头绿地和云台山郊野公园,成为具有景观、通风功能的景观大道。

2.七纵

龙岗山——大岩尖景观绿廊:南起龙岗山,北至大岩尖,中过经七路、包城路,连接茶文化广场和青衣江滨江绿地。

苍坪山——碉堡山景观绿廊:南起苍坪山,北至碉堡山,中过大南街、北门大桥,连接中桥花园和青衣江滨江绿地。

张家山——青碧山景观绿廊:南起张家山,北至青碧山,中过少年宫路、雅安大桥,连接青少年宫、三雅园广场和青衣江滨江绿地。

周公山——青碧山景观绿廊:南起周公山,北至青碧山,中过水中坝,连接河滩公园和周公河滨河绿地。

周公山——金凤山景观绿廊:南起周公山,北至金凤山,中过姚桥金凤路,连接云台山公园、姚桥组团绿地和青衣江滨江绿地。

陇西河生态绿廊;沿陇西河两岸滨河路至河流岸边均规划为滨河绿地,并布置一处儿童公园。

濆江生态绿廊;沿濆江两岸滨河路至河流岸边均规划为滨河绿地,现有占河道建设的建筑应与拆除。

3.七片

城区及周边的7处公园和郊野公园,包括:

(1)城市公园:苍坪山公园、张家山公园、碉堡山公园、青碧山公园、儿童公园。

(2)郊野公园:龙岗山公园、云台山公园。

4.多点

多点是指多个社区绿化广场节点。

规划设置了20多个社区绿化广场。每个绿化广场规模在1000-2000平方米之间,均匀分布在整个规划区,保证每个社区至少一个,以满足社区居民健身休闲的需求。

5.绿地系统指标:规划区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69.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6.13平方米。

第四十四条城市设计目标

塑造既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又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人文景观和自然生态景观相互融合的独具特色的城市片区。

第四十五条城市设计控制结构

规划区的城市设计结构包括景观轴线、景观节点、建筑风貌、天际轮廓线及高度控制四种控制要素,需要制定相应的设计控制要求。

第四十六条景观轴线控制

规划区的景观轴线包括道路景观轴线及河岸景观轴线。

1.康藏路—挺进路:生活景观廊道

起于西入口止于三雅园。道路两侧主要为商业铺面和各类建筑。规划要求保持现有基础,加强绿化培育和交通管理,干道交叉口的建筑宜接川西民居建筑与色彩风貌再次改造。

2.城南干道:商业景观廊道

起于羌江大桥,止于三九桥,穿越传统街区、西康街区、现代街区。规划要求街道要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道路设计上人行道应尽量拓宽,人行道要设置必要的休息设施和规范的灯箱广告。两侧建筑按风貌分区要求进行整治。建筑二层可按规定设置规范的立式广告,一层商铺门楣上方设广告,其余墙体不允许设置广告。行道可分段采用不同树种搭配出多彩的行道树景观。街道两侧街头应尽量开辟街头绿地供人游憩。

3.南北干道:生态旅游廊道

起于北入口,止于南部南入口。东线从入口处跨越陇西河由河岸以东顺青鼻山向南经三雅园、雅安大桥、少年宫育才路、雅河公路向南往周公山森林公园延伸;西线起于雅安化工厂由碉堡山公西北侧向南经西门北路、西门南路向龙岗山公园延伸。两侧在郊区段原则上留出50米绿化控制带,过城区街道两侧要形成行道树林荫带。现有两侧建筑均按川西民居风格改造。两侧建筑原则上禁止设置商业广告,道路端头对景山体的位置不允许建筑遮挡。

4.文定街、大众路传统旅游商业街

建议作为传统旅游商业街。古城区范围内要恢复传统明清时期文化氛围,区内建筑进行仿明清传统建筑改造,即坡屋顶、仿木穿斗结构、顶部白墙灰瓦、下部灰砖。

5.沿青衣江水岸景观廊道:水岸休憩景观廊道

(1)羌江大桥至雅安大桥段及三雅园西康医院临江段:两岸防洪堤与建筑已完成建设。道路与河堤之间仅有人行散步道。生态河堤改造亦不可能。规划考虑尽量向街坊内开辟街头绿地,另外将滨江路部分地段改造为滨江公园,滨江交通通过沿江第二层道路解决。再者开辟建设河滩公园,拆除部分茶楼、碑酒屋作绿地,同时绿化堤岸柔化堤岸,美化堤岸景观。

(2)沿江北路与水体中坝段:已建成斜坡式防洪堤,但涪江路与水岸之间的绿化用地的严重不足,在涪江路内侧仍要尽量开辟街头绿地。

(3)陆家坝地段:因防洪堤未建设或防洪堤内部道路与建筑区未建设,规划要求预留出滨江亲水公园的建设用地和防洪堤岸进行亲水性改造的用地。

(4)两侧建筑:按所处地块的风格进行建设和改造。另外各单位沿江长度的70%一层以上建筑,30%留空。单体建筑必须要有起伏有致的屋顶处理,要保留沿江建筑界面通透、轮廓线舒缓。

6.沿周公河、濆江、陇西河水岸景观廊道

未建设区域建筑后退水岸40米以上,滨江路后退20米以上,留出滨河公园。已建设区域河岸尽量拆房建绿,开辟滨河散步小道。两侧建筑处理同青衣江沿岸。

第四十七条景观节点控制

景观节点包括门户景观节点及景观标志节点、标志物。

1.门户景观节点及标志景观节点

规划区门户景观节点共三个,分别是:北入口景观节点、南入口景观节点、西入口景观节点及三雅园标志景观节点;标志景观节点为雅安大桥北桥头节点

(1)北入口景观节点

景观主体定位:“熊猫迎客、生态雅安”。入口界定从高速路下口过收费站至陇西河岸。两侧控制宽50米生态绿带,出收费站两侧拆除现有民房建设熊猫生态绿化带。生态绿化带宜将山水要素与熊猫主题雕塑相结合。入口道路正对景处民屋应拆除露出山体,强化入口的生态氛围。尽量将入口通道延伸至陇西河东岸。

(2)南入口景观节点

景观主体定位:“温泉喷涌,旅游雅安”。入口界定从规划的雅乐高速路下口至现状加油站,沿途控制50米宽绿带,至育才路南端设置绿化广场,广场内设山石喷泉雕塑,提示雅安温泉休闲旅游的特色。与南部周公山温泉度假区相呼应。绿化广场周边有碍景观建筑应拆除或改造。

(3)西入口景观节点

景观主体定位:“故道重现,茶乡雅安”。入口界定由收费站起,大桥前方止。拆除收费站下方的加油站和民房建设坡地绿化广场。广场艺术展现茶马古道场景,展现雅安作为茶马古道四川起点的文化底蕴。过广场至大桥段两侧留出一定宽度绿化带,桥下三角开辟街头绿地。

(4)雅安大桥北桥头节点

改造大桥东侧市场建筑为立体种植绿化,形成城市水岸绿心;利用桥头西侧绿化广场建设街头公园,内置三雅文化雕塑,公园周边建设各类景观建筑,雅安大桥北桥头节点与雅安虹桥将共同形成具有明显雅安意象的标志地区。

2.标志物

标志物设计控制包括:山头标志景观建筑及标志建筑。

(1)山头标志景观建筑

规划建议在山头设置景观控制建筑一是增加市区内对场所的归属感和整体的识别性,二是提供鸟瞰城市的观景亭、楼、阁。

①青鼻山顶观景楼

②张家山观景亭

③苍坪山观景阁

④碉堡山观景台

⑤龙岗山观景阁

(2)标志建筑

规划区标志建筑包括青衣江所有桥梁、雨都饭店、西康酒店、电信大楼、茶文化博物馆及康藏路与西门北路交叉口处新建标志建筑。

(3)山头标志景观建筑及标志建筑遵循下列控制要求:

控制目标:建立规划区空间的方向指认体系,强化各个地域的空间标识和视觉主导作用。

建筑区位:标志建筑应当位于主要视线通廊的交汇或对景等显突部位,形成规划区空间的方向指认体系。

建筑外观:无论是建筑单体还是建筑群体,标志建筑通常大于或高于周边的一般建筑,应当具有明显的外观特征,形成全方位的建筑造型,以强化各个地域的空间标识和视觉主导作用。

设计审议程序:基于标志建筑对于规划区景观的突出影响,应当执行特别的设计审议程序。

第四十八条建筑风貌控制

规划区共分为西城、上坝、河北三个风貌片区,具体风貌城市设计控制要求见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章节中建筑风貌规划部分。

第四十九条城市天际轮廓线及高度控制

1.高度控制

高度控制见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章节中高度控制规划部分。

2.天际轮廓线控制

规划区的天际轮廓线控制主要包括沿江(河)天际轮廓线控制、沿主干道(康藏路—挺进路、西大街—羌江南路)天际轮廓线控制两部分。

(1)(河)天际轮廓线控制

沿江建筑高度必须起伏有致,避免形成“墙式”界面。沿江建筑每幢面宽不能超过60米,单个建筑自身必须有起伏轮廓和错落的屋顶。其屋顶形状不能与相邻建筑一致,要有所区别。

(2)沿康藏路—挺进路天际轮廓线控制

沿康藏路—挺进路上广场、绿地周围地段适宜作多层建筑区;其余地段适宜作中、高层建筑区;营造丰富多变的城市天际轮廓线。

(3)沿西大街—羌江南路天际轮廓线控制

西大街—羌江南路两侧建筑已经形成,尤其是西大街、中大街两侧多层建筑短期内改造可能性较小,因此建议近期予以保留或降层处理;东大街—羌江南路地段现状多为中高层,规划建议在天际轮廓线较平的地段点缀部分中高层建筑,以丰富天际轮廓线。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第五十条道路系统规划

1.青衣江北侧:规划建设河北——沙湾——姚桥的滨江路、川藏公路绕城线,增加城市支路,将目前的“鱼骨状”道路系统改造成为以两条东西向交通干道为骨架网状道路系统,增加南北向干道和支路的数量,分流和缓解交通压力。

青衣江南侧:在全面完成老城区道路改造的基础上完善外围道路,打通苍坪山隧道、增强南北通行能力,新建周公河两侧的城市道路。

青衣江跨江交通:新建路家坝至挺进路跨江桥一座。

规划隧道两条,分别为苍坪山隧道和青鼻嘴隧道。

2.道路主要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考虑到雅安的实际情况,老城区的干道宽度比国家标准适当缩窄。

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50米,横断面以“三块板”形式为主。

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为18-30米。

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9-18米。

第五十一条交通枢纽

规划保留并扩建现有的西门客运站、河北旅游车站;规划在北郊设置公交始末站一座。

第五十二条停车场、站、港规划

1.本次规划结合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城市入口设置5处对外交通停车场,城区内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控制在200-300米之间,结合公共绿地或广场布置为地下停车。其余各类用地停车以配建车位解决,停车位控制按下表执行。

车型微型小型中型大型铰接

换算系数0.7 1 2 2.5 3.5

居住建筑配套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指标

每户建筑面积A(平方米)机动车(辆/户)非机动车(辆/户)

A≥180 1.0 1

90

60

A<60 0.3 1.5

经济实用房、农迁房、拆迁安置房0.3 1.5

非居住建筑配套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指标

类别机动车(车位/100m2建筑面积)自行车(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宾馆、酒店0.5 -

餐饮、娱乐 1.5 -

办公楼0.5 0.4

商业场所0.3 7.5

体育馆 2.5 20.0

影剧院 3 15.0

展览馆0.5 1.0

医院0.5 1.5

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0.5 -

注:①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②本规定指标为规划控制下限值

2.公共汽车港湾式停靠站的站距要合理选择,平均站距宜在500~600m每处直线段长度为40米,停车区宽度3.5米。

第五十三条道路规划指标

道路广场总用地:187.3公顷,占建设用地15.2%。

第五十四条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定

(1)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应设有路缘石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应设缘石坡道。城市中心区、政府机关地段、商业街及交通建筑等重点地段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地段应设提示盲道,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住区及主要公共建筑设置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轮椅坡道或电梯,坡道和台阶的两侧应设扶手。上口和下口及桥下防护区应设提示盲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口应设缘石坡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应设盲道。

(2)居住区

在居住区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的通路应符合轮椅通行要求,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通路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3)房屋建筑

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居住建筑的入口、走道、平台、门、门厅、楼梯、电梯、公共厕所、浴室等应依据建筑性能配有相关无障碍设施。

第十章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控制

第五十五条给水工程

1. 水源

规划区供水主要供水主要依靠二水厂、三水厂和多营及南郊水厂,形成多路供水。

2. 管网布置

在改造旧区(西城、上坝)的管网的同时,应在新区路网建设时同时建设给水管网,避免二次建设带来浪费和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通过干管建设将现状的二、三水厂和规划的多营水厂、南郊水厂连通,互相补充,确保供水安全可靠。整个城网原则上应建成环网,道路红线宽50米的沿道路两侧敷设,其余沿道路单侧敷设,主干管管径DN300—DN800。按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片区内支路及小区配水支管最小管径为DN150;按照防火规范,道路上设置室外消火栓,其间距不大于120米。规划区内给水管管材宜采用预应力钢筋砼管和球墨铸铁管。制水厂、站设施布局和管网规划布置详见《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图》。

第五十六条排水工程

1. 排水体制

中心组团(西城、上坝、河北)已建成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新建区域采用分流制。

2. 污水管网规划:沿青衣江两岸建污水截流干管,南岸截污干管主要截流西城、上坝、南郊、等区污水;北岸截污干管主要收集河北、北郊等区的污水。

现有排水系统,尤其是旧区(西城、上坝、河北)等组团的排水沟道,主要进行清淤疏竣工作,保障沟道排水畅通。规划的排水系统主要沿城市主、次干道敷设,污水管管径不小于d400,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断面大于d2000的采用矩形排水沟。

3.污水处理厂: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青衣江北岸各城区生活污水。大兴西南角污水处理厂,收集

处理青衣江南岸各城区生活污水。

4.工业废水:工业废水由各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青衣江,不作集中处理。

5.雨水管网规划

规划按雨水汇流方向将城区划分为若干排水区域,各区域内形成独立的雨水排水系统,就近排入水体或自然排水沟渠。城市雨水排水系统沿城市主次干道敷设,雨水管径不小于d600。为保证城市安全,避免山洪危害,规划在河北结合环山公路或城市建设,按有关规范设计和建设截洪沟。

第五十七条燃气工程

1. 气源

气源主要来自姚桥天然气门站和南郊天然气门站。

2. 配气

采用中压一级配气,到用户由调压设施调成低压后供用户使用。

3. 管网布置

沿道路布置燃气管主干管Φ108—Φ219呈环,配气支管呈树枝状布置。

第五十八条电力工程

1. 电源

规划电源来由龙岗山110kV、七盘110kV、瓦窑坡110kV、南坝子110kV、周公河35kV、狗脚湾35kV变电站,形成多电源供电。

2. 中、低压配电设施

根据地块设置10kV室内公共变配电所,采用箱式变压器。

3. 线路布置:规规划区主、次干道电力线应地埋敷设,其余支道线路采用地埋电缆和架空相结合,由变电站出10kV主线到该区,在区内形成环网,供电线路直接T接。

第五十九条电信工程

1. 线路布置

规规划从中国电信羌江电信局引入主线。电信线路沿片区主次干道地埋敷设。规划期内要实现“三网”(电话网、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合一。

电信线路采用地埋管道电缆,管材采用UPVC管,电缆采用全塑电缆。

第六十条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管线规划原则

规划区内给水、污水、雨水、电信等均采用地下敷设,电力线架空敷设,高压线走廊沿道路设置。

2.管线综合规划主要内容

确定工程管线在地下直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水平距离、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直埋敷设时的覆土深度。

3.工程管线干管走向、水平排列位置的确定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埋设深度等确定。分支线少、埋设深、检修周期短和可燃、易燃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给水配水、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位置:雨水、污水管线可安排在车行道下边,给水管、通信电缆安排在人行道下或绿化下。沿城市道路规划的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其主干线应靠近分支管线多的一侧,工程管线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道路红线宽度超过40M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当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宽度不能满足管线综合要求时,给水、雨水、污水管线可设置在车行道下。电信、给水设在道路西、南侧,电力、污水在路东、北侧。

4.工程管线竖向位置的确定

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信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工程管线交叉式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垂直净距(米)

管线名称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电信管道

给水管0.15

排水管0.4 0.15

燃气管0.1 0.15 0.1

电力电缆0.2 0.5 0.2 0.5

电信电缆0.2 0.5 0.2 0.2 0.1

电信管道0.1 0.15 0.1 0.15 0.1

明沟沟底0.5 0.5 0.5 0.5 0.5

涵洞基底0.15 0.15 0.15 0.5 0.25

5.工程管线交叉、冲突问题的处理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应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A、技术条件较低的避让技术条件较高的;

B、小管径管线让大管管径线;

C、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D、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

E、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8、工程管线最小覆土的确定

根据规划区的土壤性质和地面的承受荷载的大小来确定管线的覆土深度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米)

管线名称

电力管线电信管线

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排水管直埋管沟直埋管沟

最小覆土深度人行道下0.5 0.4 0.7 0.4 0.5 0.6 0.6 0.6 车行道下0.7 0.5 0.8 0.7 0.7 0.8 0.7 0.7

各种管线均平行道路中心线布置,管线距建筑物的距离由近至远的顺序依次是电信、给水、污水、雨水。

地下管线相互交叉时,各种管线垂直方向的相互关系由浅至深的一般次序为:电信、给水、雨水、污水。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环卫设施规划及城市防灾

第六十一条环境保护规划

大气环境规划:片区执行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声环境控制按功能区划分进行达标控制,达到GB3095-8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所规定的标准限值。商业居住区:昼间≤55dB,夜间≤50dB;交通干道两侧:昼间≤75dB,夜间≤60dB;水环境规划:青衣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达到国家Ⅱ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以上。

第六十二条环卫设施规划

1.公共厕所在人流较多的商业闹市区每300-500米设一座,一般街道每750-1000米设一座;旧城成片改造地段及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在没有卫生设施的住宅区街道内,按服务半径70-150米设置。

2.装有水冲式大小便器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纳入污水管道系统;在未设污水管道地区,应设置沼气化粪池及粪便转运站。

3.规划区生活垃圾以集中收运为主,实行分类袋装,居民袋装垃圾收集站按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占地不小于10平方米设置。

4.垃圾转运站平均按0.7-1平方公里1个设置。

5.果皮箱在商业大街每25-50米设置一个,交通干道每50-80米设置一个,一般道路每80-100米设置一个。

6.环卫机构每3-5万人设一处,用地310-470平方米/万人;环卫人员作息点第0.8-1.2万人设一处,每处用地20-30平方米。

第六十三条防洪规划

1.设防标准

规划城区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青衣江及其支流本片区段50年一遇洪水位不低于576.6米。

排洪沟渠设计重现期按10年,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按1-3年。

2.设防方式

规划采取滨河路路堤结合,修建沿河生态河堤,防洪水淹没,同时,完善排水、泄洪管渠,建设挡土墙,防山洪和泥石流。

3.防洪措施

(1)从区域角度,配合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加强流域上游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有计划地进行流域梯级开发建设,调节洪峰流量。

(2)结合大兴电站建设,分段完成市区青衣江及其支流各河段防洪堤岸建设和原有堤岸的加固改造。

(3)加强河道管理和清淤整治,保证行洪断面通畅,严禁侵占河道建房和向河道倾倒各类废弃物。对于违章占河修建的建(构)筑物,江河管理部门应责成其限期拆除。

(4)环城各山头、坡地应结合公路修建和工程建设,有计划地分期建设截洪沟,防止山洪及次生灾害对城市的危害。

第六十四条消防规划

规划消防通道间距不大于160米,宽度不小于4米。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每幢建筑设计、建设必须考虑消防扑救工作操作场地,并设置环形通道。同时,清理整顿以街为市,占道经营,保障消防通道的顺畅。

消防给水原则上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规划在城市主次干道上给水管径不小于200毫米,压力不小于

城市详细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 英文名称: urban detailed planning 定义: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整片近期建设地区或较大地段建设的各类建筑及其设施作出具体布置的计划。 应用学科: 地理学(一级学科);城市地理学(二级学科) 百科名片 城市详细规划(detailed plan)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是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城市局部地区近期需要建设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人防工程和其它公共设施作出具体布置的规划。 分类 城市详细规划又具体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点问题是建筑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数据,依然是数据平衡问题,例如底层架空奖励容积率的做法就是一种典型的规划做法,而城市设计的重点是建筑高度(不同于规划中的高度规定)、室外空间、街墙界面、人车分流的解决方案、整体材质色彩等等,例如深圳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中的“街墙”、南京河西新城区中心地区城市设计中的“绿轴”。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目的 城市详细规划的目的主要在于选定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建筑艺术处理要求,确定各项用地的控制性坐标和标高等,为城市设计提供依据。它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具体化,也是城市近期规划的具体化。 主要内容 城市详细规划主要内容包括:①确定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房屋建筑、道路和给排水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其它公共设施的具体布置和用地界限;②确定街道红线,道路断面以及控制点的坐标、标高; ③确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项目的具体规划定额和技术经济指标;④综合安排各项工程管线、工程构筑物的位置和用地;⑤提出建筑艺术的形式要求;⑥确定主干道和广场建筑群的平面、立面规划;⑦提出规划项目工程量和投资概算。 指导原则和方法 城市详细规划应当体现总体规划的意图。对于近期建设的项目应当进行精心细致的布置。可以提出多种方案,从功能、经济、环境、景观等效果和建设次序、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的比较和论证,然后选定实施方案。在建设上宜采取综合开发的方式(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以利于详细规划的实施。城市详细规划具有作为各项工程设计依据的性质,应当遵照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种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定等。在具体工作中,例如在编制总体规划阶段研究市中心、车站广场、重要街道、重要地段的规划时,往往可以通过编制一些详细规划的草案来深入研究其综合功能、规模容量、空间布局等问题,以便使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较为切合实际。在编制城市改建地段的详细规划时,应适当扩大规划范围,按比较完整的成片地区作出改建规划方案,并注意保护历史性建筑、考虑地区特征和环境绿化;妥善处理新旧建筑的关系和保证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改善和发展。规划文件 城市详细规划的规划文件包括现状图、规划图及其说明,技术经济分析的指标、依据以及有关协议、审批文件等。以居住区详细规划为例,主要图纸包括: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可以附各种必要的分析图)、道路

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号:

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OO八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 (1) 第三章用地布局 (1) 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4) 第五章地块开发控制 (4)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5) 第七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9) 第八章绿地及城市设计要素控制 (12)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4) 第十章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控制 (15)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环卫设施规划及城市防灾 (17) 第十二章规划强制性内容 (18) 第十三章附则 (18) 附表一 (19) 附表二 (20) 附表三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指导雅安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雅安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规划文本、图纸和分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2.《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雅安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及其他专项规划。 3.〈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 6.有关规划范围开发的相关文件和自然、社会、经济基础资料。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强调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 2.景观及人文优先,协调发展原则; 3.高起点规划,分期建设原则; 4.高效率、市场化原则; 5、综合开发、协调发展原则; 6、现代化与地方特色有机结合原则; 7、以人为本,价值取向多元化原则。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划区范围内从事一切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不作为任何施工依据。 第六条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本规划由自雅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雅安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 第七条功能定位: 雅安城市中心区功能定位为: 旧城组团是雅安市具有综合功能的城市中心地区,由跨越青衣江、濆江的西城、上坝和河北3个片区组成。其中:西城片区规划为以商贸、文教和生活居住为主的片区,调整部份用地功能,疏解旧城建筑和人口密度,保护文物古迹和名城格局风貌;上坝片区规划为以科研、商贸、旅游为主的片区;河北片区规划为以机械工业、商贸、旅游服务和对外交通为主的片区。 第八条发展目标: 1.保持山水城市风貌的生态城区; 2.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城区; 3.迈向经济持续发展的城市中心区; 4.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宜居城区; 5.旧城更新与保护协调发展的城区。 第九条规模:1. 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436.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35.1公顷。 2. 人口规模:约167000人。 第三章用地布局 第十条用地布局结构: 三轴、三区、八片的布局结构。 第十一条功能分区:规划区分为八个功能区。(1)公共/商业服务板块;(2)历史保护/传统居住/观光旅游综合片区;(3)教育科研片区;(4)商业中心外围商住综合片区;(5)休闲/度假旅游片区;(6)保留工业/动迁换房/外交通/旅游服务片区;(7)高档特色居住片区;(8)城区居住综合片区。 第十二条用地布局规划 1.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西城区西侧,河北片区挺进路北侧及北郊。规划区共规划工业用地约76.4公顷,占建设用地6.1%。工业用地调整具体见下表。

雅安交通

雅安未来的交通 1,对内交通的货运交通干线四条.(1)泸雅高速大兴立交——金 鸡关南——金凤寺南——青鼻咀隧道——三水厂——多营北——飞仙关;(2)泸雅高速市区段;(3)北郊西——王家坪——西门北路—— 青衣江大桥——飞机坝——雅攀立交;(4)北郊——雅安大桥——上坝——南郊. 2,对内城市客运交通干道五条.(1)姚桥新区干道——挺进路 ——多营;(2)西大街——羌江南路——大兴;(3)北三路——北门—22— 大桥——苍坪山隧道——川农大;(4)金凤寺南——行政中心——大 兴一桥——大兴市区;(5)姚桥汽车站——大兴二桥——大兴中心区——大兴南. 3,城市景观性道路三条:(1)滨江北路;(2)滨江南路;(3)陇 西东路. 4,城市生活道路:(1)商业步行街,主要集中在濆江以西的西城 区;(2)各组团消防通道及小街,小巷. 第三十七条城市公交线路规划 规划确立城市客运以"公交优先"的原则为宗旨,适当发展出租 汽车交通,控制个人机动车交通,关怀步行交通,加强自行车交通管 理,建立以常规线路为主体,快速大容量线路为骨干,小型定线车为 辅助的现代高效便捷的城市公交客运体系.在现有3条公交线路基础上,除将现公交2路车从雅兴桥延伸至大兴中心区外,另规划7条公 交线路: 1,乐雅立交桥——金鸡关——金凤寺——音乐广场——三水厂——多营; 2,城北——西门车站——飞机坝——对岩雅攀立交; 3,金凤寺——大兴一桥——大兴工业区南; 4,城北——雅安大桥——城南; 5,建安厂生活区——北门大桥——苍坪山隧道——川农大; 6,姚桥汽车站——大兴二桥——大兴中心区——污水处理厂; 7,滨江南线:飞机坝——雅安大桥南——水中坝——大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是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因此,建立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目前进行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与实践,都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的确立放在重要的地位。 1、控制指标的内容构成 (1)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从城市的一个完整地域结构出发,其第一步是根据建设用地的区位、土地使用性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的要求,综合空间环境结构设想及开发的可行性,划分基本地块,编排地块号码。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和各项控制指标。 一般规定最小地块面积和宽度、深度,防止过小尺度的开发活动。地块边界线要具备可识别性。地块大小与用地特点有关,用地集中、性质单一的,地块可大一点,用地零碎分散,地块要小一点。地块的大小还与开发建设的方式有关,统一开发,地块划分可大一点,多渠道开发的用地,地块划分小一点。一般而言划分地块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旧城区和沿街地段分块宜小,新建居住区分块宜大; ②至少与一条道路相邻; ③用地性质尽量单纯; ④同类用地控制要求大致相同; ⑤保护地段单独划出。 (2)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范围 确定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标准》(GBJ137-90)将土地划分至小类。具体的类别划分与所在城市的规模、城市特征、所处区位等有关。一般的规律是大城市分类多、小城市分类少;老城区分类多、新开发区分类少;中心区分类多、边缘区分类少等等。由于国标制定较早,有些分类已不适应使用要求,可结合实际要求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对它进行补充和发展。 土地的分类还应考虑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即以某一类土地使用性质为主,兼容其它性质,如在居住用地(R)中,可兼容小型的办公用地(C)。近年来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土地使用功能概念,以混合土地使用最为常见,它以某一类土地使用性质为主,与其它性质的土地相混合,如商住用地(C2/R)等。 确定适量的土地使用兼容范围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规定过死或弹性过大,均可能导致城市规划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可变性和多样性。合理的兼容规定既体现规划的弹性,为建设发展和管理实施留有余地,同时又保证城市的有机、有序地发展。 (3)土地使用强度 ①容积率:也称建筑面积密度或楼板面积率(Floor Area Ratio,缩写FAR),即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容积率反映了整个建筑物的体量,构成了土地使用强度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对容积率的控制为土地管理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②建筑密度:即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用百分率表示。建筑密度的大小与环境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 ③人口密度:即规划地块内部每公顷用地的居住人口数。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对规划地区的人口的上、下限均作控制。 ④建筑控制高度:即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一般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绝对高度控制,如规定在一定的区域内新建筑物不准超过某一标志性建筑物;二是相对高度控制,如纽约的“日照后退曲线法”和“遮天率曲面法”,以及香港、台湾通过建筑高度与街道宽度的关系来控制。 ⑤建筑后退:包括后退红线和后退建筑基地界限。建筑后退红线即建筑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和所面临的道路等级而定。当建设用地划分较小,其间又没有道路分隔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后退建设用地边界的要求,一般至少应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 (4)道路及其设施 此项控制内容一般包括支路及以上道路的红线位置、断面、坡度、重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的确定;对社会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库)进行定位、定量和定界的控制;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的控制。 (5)城市环境景观 这方面控制较多地运用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率。此项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集中绿地面积,推动多种形式的绿化。 此外,还可以对其它设施提出控制要求。其它设施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电话局、邮政局),燃气设施(煤气调压站)等。对一些特殊的地区,还可增加一些控制指标。如工业区的烟雾、噪声、粉尘、异味等控制要求。 2、控制指标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的确定必须依据规划用地的区位及环境条件,注重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率,综合平衡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符合国家、省、市各级规划与建设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控制要求。 ②综合考虑城市整体或地区全局的情况,力求总体平衡。 ③力求优化城市用地结构 ④控制要求要体现不同对象的特点。 ⑤充分考虑土地价值及开发的经济效益。 (2)控制指标的确定 确定控制指标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及重点片区控规修编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及重点片区控 规修编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城市规划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如今,城市的建设不再只是为了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更需要从全局、长远的角度出发,考虑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中心城区的详 细规划整合及重点片区控规修编,正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详细规划整合 城市发展需要有一个长远规划,并且需要随着城市发展的变化 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详细规划整合就是指通过对城市详细规划 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和分析,制定出全面、科学、合理的城 市发展规划。 中心城区详细规划整合的核心是要理性分析城市现状,挖掘潜能,做到可持续发展。这关乎城市后期的大规模建设和改造,因 此需要在规划过程中,广泛吸纳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多方合力。同时,详细规划整合也有利于实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城 市的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的整体协调发展。

二、重点片区控规修编 重点片区控规修编是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对于一些关键 区域的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城市的发展顺利进行。这些 重点片区通常包括城市的主要商业中心、工业园区和旅游区域等。 重点片区控规修编的目的是要规范城市规划,提高城市的质量 和标准,营造优良的城市环境。同时,控规修编还有助于打造城 市的特色,促进城市的品牌建设,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控规修编与城市发展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显然需要更加完备和科学的规划, 以确保城市建设的可持续性。控规修编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和不断的调整,才能使城市发展顺利进行, 避免出现浪费、不合理和混乱的情况。

城市规划需要有一套严谨的指导制度,需要通过政府的监督和引导进行合理划分和分配。控规修编正是为了使城市规划更加明确,将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地呈现给政府和公众。 总的来说,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及重点片区控规修编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举措。只有通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才能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促进城市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性。

概念性规划和总规-控规和详规等有何区别

概念性规划和总规,控规和详规等有何区别 1、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概述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组织编制机关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编制单位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编制要求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2、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基本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

雅安名山五里口规划

一、规划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01.0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01)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58)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 50180-9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11.4)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01)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03.01)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03.01)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02.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地方相关规划文件、技术规范 《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雅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的通知》< span="">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雅安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4-2020)》 《名山区加油站“十三五”规划》 《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绿化条例》(2002.3.30) 其他相关规划及地方规范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东、西、北边界以城市总体规划的名山城区建设用地边界为依据,向南与经开区北边界衔接。规划范围总面积为979.94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中近期、远期规划期限参考《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汉源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汉源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汉源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年汉源县完成了《汉源县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汉源县未来发 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 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汉源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汉源县中心 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 汉源湖区。总面积约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相关规划 ∙《汉源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汉源县县城总体规划(年)》

∙《汉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汉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年》 ∙《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雅安市汉源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汉源县县城防洪规划》 ∙《汉源县中心城区配电网规划》 ∙《汉源县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汉源县县城及环湖地区城市设计》 ∙《汉源县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汉源县新县城号次路至号主干道下线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汉源县新县城富林大道、迎宾路与滨湖大道之间地块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汉源县富泉集镇至黑石沟段总体规划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汉源县车管所拆迁农户龙潭沟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瀑布沟水电站库区汉源新县城萝卜岗场地建设用地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 ∙《瀑布沟水电站库区汉源新县城萝卜岗场地详细规划地址勘察报告》 4、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凡在本规划范围内从事 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和开展与城市建设有关的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二、目标定位与规划策略 1、功能定位 雅攀旅游经济带康养度假旅游城市,雅西乐交界区域旅游服务中心,县域 政治、文化和旅游经济中心,文化底蕴深厚的生态梯城。 2、规划目标

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及《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本市其它各区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农民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适建范围及容量指标控制 第2.0.1条在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详细规划。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区域,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和本规定执行。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按本规定执行。 第2.0.2条建设用地按主要用途和功能,依据《城市用地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进行管理。 对于混合类型的建设用地,按照详细规划将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各类用地的面积。

第2.0.3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遵循土地兼容性原则。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明确各地块兼容性内容的,根据附表一确定其兼容范围;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没项目,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核定适建范围。 第2.0.4条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规定执行。 附表二规定的指标中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为上限,使用附表二的指标应根据建设工程性质、功能、区位及用地情况取值。 第2.0.5条原有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已超过附表二规定的,或加建后严重破坏空间环境的,不得在原有建设用地内进行扩建。 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控制 第3.0.1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一、旧区用地面积0.3公顷。 二、新区用地面积0.7公顷。 建设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邻接土地已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无法调整合并,且确实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第3.0.2条配套设施应按建设规模、性质和人口规模确定,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规划分局,规划监督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行为,提高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本规定已经2005年4月22日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从2005年6月1日起试行,原颁发有关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行为,提高我市控规编制质量,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项专业及专项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规”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和空间布局、对用地各项建设控制指标做出的具体安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心城及外围(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县、温江区、郫县)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规编制。成都市域内其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控规的组织编制。 中心城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域以外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区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第五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控规应覆盖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近期发展地区以及其它城市建设特别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规。 第七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具有国家城市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控规编制任务;一个控规编制项目,应有不少于2名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参与编制,并对规划成果签字认可。 第八条我市控规编制原则上分为两种形式表达,分别为控规大纲图则形式和详细图则形式,其编制内容、深度等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芦天宝飞地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模板】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芦天宝飞地园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上位规划,满足地方城市规划管理需求,合理引导经开区各项开发建设有序进行,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芦天宝飞地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约40.26平方公里,包含名山、永兴和草坝三大片区。 名山片区规划范围:北至名山大道与蒙顶山大道交汇处,南至成新蒲快速路,东至薛家山及鹅项顶,西至名山大道,规划范围约12.67平方公里。 永兴片区规划范围:北至成新蒲快速通道,南至环南路,东至草永路,西至环西路,规划范围约13.86平方公里。 草坝片区规划范围:北至雅康高速公路,南至雅东路,东至雅乐高速公路,西至青衣江,规划范围约13.73平方公里。 第3条发展定位 将经开区建设成为集“生产加工、高新技术、现代物流、科技研发、商务商贸”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成为区域协作新兴产业基地、川藏地区物流集散枢纽和雅安市创新发展先导区。 第4条建设规模 1、用地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3.93平方公里。其中,名山片区建设用地9.47平方公里;永兴片区建设用地13.08平方公里;草坝片区建设用地11.37平方公里。 2、人口规模 经开区规划居住区可容纳人口约15.1万人。其中,名山片区约5.3万人,永兴片区约5.6万人,草坝片区约4.2万人。

第二章土地使用规划 第一节用地分类与兼容规定 第5条用地分类 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为基础,增设Rb-商业住宅混合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 第6条用地兼容规定 本规划允许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对土地使用性质进行有条件的变更,但须符合下表的规定。其中允许兼容的,经雅安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即可进行,有条件兼容的,须经雅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用地性质调整时,相关控制指标须同时核定。 表2-1 用地兼容性控制表 示兼比例为100%;2、兼容比例系指兼容类的计容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比例;3、本表未涉及的规划用地类别的兼容应符合规划要求;4、规划控制指标按主导用地类别进行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导 则 规划所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标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 〔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表达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5〕表达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

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标准,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 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假设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 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

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 (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5) 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

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 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 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

雅安市大兴片区城市道路雨城大道三段道路建设工程环评报告

雅安市大兴片区城市道路雨城大道三段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件)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

目录 概述 (1) 1 总则 (3) 1.1项目由来及建设必要性 (3) 1.2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 (4) 1.3编制依据 (5) 1.4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6) 1.5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评价标准 (8) 1.6评价预测时段 (10) 1.7评价方法 (10) 1.8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10) 1.9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10) 1.10外环境关系及环境保护目标 (11) 1.11评价技术路线 (14) 2 工程概况 (15) 2.1本项目现状分析 (15) 2.2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 (16) 2.3建设项目组成 (16) 2.4主要工程量 (18) 2.5主要工程概况 (18) 3 工程分析 (28) 3.1工程环境问题分析 (28) 3.2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28) 3.3施工期主要影响源分析 (30) 3.4运营期环境影响源分析 (32) 4 环境概况及现状评价 (35) 4.1自然环境基本概况 (35) 4.2生态环境概况 (36) 4.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6) 5 环境影响评价 (41) 5.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1) 5.2声环境影响评价 (43) 5.3水环境影响评价 (59) 5.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60)

5.5固体废弃物污染影响评价 (84) 5.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85)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90) 6.1施工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90) 6.2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93) 6.3环保工程投资估算 (94) 7 环境保护管理与环境监测 (96) 7.1环境保护管理 (96) 7.2环境监测计划 (98) 7.3环境监理计划 (100)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4) 8.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目的 (104) 8.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方法 (104) 8.3社会效益分析 (104) 8.4环境效益分析 (105)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07) 9.1工程概况 (107) 9.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07) 9.3环境现状 (107) 9.4环境影响预测 (108) 9.5环境保护措施 (109) 9.6公众参与 (110) 9.7经济损益分析 (110) 9.8总结论 (110) 9.9建议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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