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号:
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OO八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 (1)
第三章用地布局 (1)
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4)
第五章地块开发控制 (4)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5)
第七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9)
第八章绿地及城市设计要素控制 (12)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4)
第十章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控制 (15)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环卫设施规划及城市防灾 (17)
第十二章规划强制性内容 (18)
第十三章附则 (18)
附表一 (19)
附表二 (20)
附表三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指导雅安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雅安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规划文本、图纸和分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2.《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雅安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及其他专项规划。
3.〈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
6.有关规划范围开发的相关文件和自然、社会、经济基础资料。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强调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
2.景观及人文优先,协调发展原则;
3.高起点规划,分期建设原则;
4.高效率、市场化原则;
5、综合开发、协调发展原则;
6、现代化与地方特色有机结合原则;
7、以人为本,价值取向多元化原则。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划区范围内从事一切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不作为任何施工依据。
第六条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本规划由自雅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雅安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
第七条功能定位:
雅安城市中心区功能定位为:
旧城组团是雅安市具有综合功能的城市中心地区,由跨越青衣江、濆江的西城、上坝和河北3个片区组成。其中:西城片区规划为以商贸、文教和生活居住为主的片区,调整部份用地功能,疏解旧城建筑和人口密度,保护文物古迹和名城格局风貌;上坝片区规划为以科研、商贸、旅游为主的片区;河北片区规划为以机械工业、商贸、旅游服务和对外交通为主的片区。
第八条发展目标:
1.保持山水城市风貌的生态城区;
2.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城区;
3.迈向经济持续发展的城市中心区;
4.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宜居城区;
5.旧城更新与保护协调发展的城区。
第九条规模:1. 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436.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35.1公顷。 2. 人口规模:约167000人。
第三章用地布局
第十条用地布局结构: 三轴、三区、八片的布局结构。
第十一条功能分区:规划区分为八个功能区。(1)公共/商业服务板块;(2)历史保护/传统居住/观光旅游综合片区;(3)教育科研片区;(4)商业中心外围商住综合片区;(5)休闲/度假旅游片区;(6)保留工业/动迁换房/外交通/旅游服务片区;(7)高档特色居住片区;(8)城区居住综合片区。
第十二条用地布局规划
1.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西城区西侧,河北片区挺进路北侧及北郊。规划区共规划工业用地约76.4公顷,占建设用地6.1%。工业用地调整具体见下表。
规划区工业企业用地调整一览表
序
号
工业企业名称位置规模(m2)调整后用地性质
1 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厂西城区166330 保留
2 市福利公司拉丝厂西城区4060 防护绿地、居住用地
3 市建筑工程公司构件工业分公司西城区5480 防护绿地、居住用地
4 矿山机械厂西城区46450 居住用地
5 天力集团雅安铁合金厂西城区29000 市场用地
6 天力集团水利发电公司西城区6870 居住用地
7 雅安电器厂西城区25910 居住用地
8 天安厂物资供应科西城区11730 中学用地
9 雅安小航电器厂西城区11960 居住用地
10 兴雅实业公司石材厂西城区7718 居住用地
11 天力集团公司石材总厂西城区6350 居住用地
12 雅安锻压件长西城区3740 居住用地
13 天力高锰钢长西城区13980 居住用地
14 雅安市天兴石材厂西城区3316 居住用地
15 雅安食品包装厂西城区11500 居住用地
16 雅安川江印刷厂西城区2010 居住用地
17 市开发公司预制厂陆家坝24460 文化娱乐用地
18 雅安皮革总厂二分厂城后坝9900 市场用地
19 雅安皮革总厂城后坝17000 居住用地
20 雅安市食品厂西城片区4040 市场用地
21 雨城农膜厂上坝片区5350 商住用地
22 云母公司上坝片区14730 商住用地
23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片区11430 保留
24 纺织木配件厂河北片区19960 居住用地
25 重啤集团雅安啤酒有限公司河北片区32100 保留
26 雅安木材厂河北片区22800 市场用地
27 雅安机器厂八车间河北片区23250 商住用地
28 建安运输处、供销科河北片区12110 商住用地
29 建安机器厂河北片区160330 保留
30 雅安青江机器厂河北片区16800 居住用地
31 雅安交通机械厂河北片区13750 居住用地
32 雅安化工厂北郊区94700 保留
33 雨城机械厂北郊区42000 居住用地、文化娱乐用地2.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在河北片区规划仓储用地一处,用地约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1%。
3.居住用地布局
旧城区西门南路以西及北郊居住用地主要以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解危解困房等经济适用房建设,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为主;旧城区居住用地主要以居住区更新为主;上坝片区及河北片区西侧居住用地主要以大规模现代居住区为主;南郊及上坝片区东侧周公河东岸居住主要以高档居住为主。
居住区规划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提高生活服务设施水平为核心。规划区除配套城市及片区级公共设施外,各居住小区均配套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文化、农贸市场、公共绿地等。
规划区共规划中学9所、小学14所。
居住用地总用地为30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4.3%。
4.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行政办公用地布局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5%。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调整具体见下表。
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布局调整一览表
编号名称位置规模(m2)调整后用地性质
1 雅安市农业局西城片区7230 居住用地
2 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西城片区12730 保留
3 雨城区农机局西城片区1180 保留
4 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西城片区2380 保留
5 雅安市工业局西城片区2240 商住用地
6 雅安市粮食局西城片区1930 商住用地
7 雅安市社保局西城片区1340 商住用地
8 雅安市统计局西城片区2860 商住用地
9 雅安市文化局西城片区2336 保留
10 雅安市计生委西城片区3667 商住用地
11 雅安市工商局西城片区2180 保留
12 市税务局直属分局西城片区2400 保留
13 雨城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片区1545 宾馆用地
14 雅安国土局西城片区2880 保留
15 地区标准计量所上坝片区1260 保留
16 电力公司办公楼上坝片区3830 保留
17 市地质矿产局上坝片区1860 商住用地
18 雨城区国家税务局上坝片区2980 商住用地
19 盐务局上坝片区7690 商住用地
20 市民政局上坝片区3685 保留
21 市人民政府上坝片区11510 居住用地
22 市教育委员会上坝片区4000 居住用地
23 市人事局上坝片区1410 商业金融用地
24 市国土局上坝片区2420 保留
25 区法院上坝片区2866 居住用地
26 市林业局上坝片区2270 居住用地
27 市地方税务局上坝片区3986 居住用地
28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上坝片区2635 保留
29 市水利电力局上坝片区2110 保留
30 雨城区农业局上坝片区4140 保留
31 稽征所上坝片区4600 保留
32 市水文资源勘测局上坝片区6720 保留
33 河北街道办事处河北片区1580 保留
34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片区4360 保留
35 雅安石油分公司河北片区6870 保留
36 雅安市贸易局河北片区3110 保留
37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河北片区5495 商业金融用地
38 雅安市雨城区财务局河北片区3396 保留
39 华能宝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片区11930 保留
40 雅安市交通稽查征费处河北片区5888 居住用地
41 雅安市国税局河北片区7545 宾馆、居住用地
42 雅安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河北片区5310 保留
43 交警特勤大队河北片区5820 保留
44 市审计局河北片区3880 保留
45 雨城区武装部河北片区445 保留
46 羌江路派出所河北片区2920 保留
(2)商业金融用地布局
市级商业中心:规划在羌江南路、东大街、大北街、上坝路下段、滨江路、沿江东路之间成片布置商贸用地,打造市级商业中心,重点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中型商业设施;羌江南路、东大街两侧仍保留部分主要商贸,按性质成片组织,通过地道或者天桥相连;改造金星服装市场为民用综合性商业设施,争取引进营业面积数千平方米的商业大卖场,将周围占道经营的服装、小百货等集中安置。
区级商业中心:在河北片区东部的挺进路两侧形成区级商业服务中心。河北片区挺进路两侧目前有雅通市场、康藏路市场、产福商城等一批大中型综合市场,规划近期强化经营硬件设施,完善物资集散和居民生活服务功能。
社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结合居住区的建设均衡配置,其规模按照居住人口规模和辐射半径进行布局。原则上在居住人口1-1.5万人的居住区配置一个社区商业中心,一般分布在靠近居住区中心、交通便利的地段,集中餐饮、零售、食品超市、便利店等多种商业经营方式,服务周边居民。
农贸市场:规划保留并扩建西门市场、苍坪路市场面积、上坝片区建新路市场;
在四川航空仪器厂南侧、市人民医院住院部东侧、挺进路CNG加气站南侧心规划农贸市场三处。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8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1.8%。
(3)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并改造原有文化娱乐设施,结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在南正街、沿江西路、西大街、大北街之间布置文化娱乐设施,并在原四川省雅安茶厂位置结合公共绿地建设雅安市博物馆一处,规划基于陆家坝现有休闲/度假旅游设施的集聚态势,利用陆家坝尚未开发的用地及现状工业用地作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用地;另外规划结合雅安城市北入口,在北郊乡成雅高速公路南侧,陇西河东侧布置旅游服务基地一处。
针对目前社区文化设施基本空白的现状,以社区为单位修建活动场地,为尽量多的城市居民服务。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2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0%。
(4)体育设施用地
规划在河北片区和西城组团建设区级体育活动场地。
规划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内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结合中小学设置居住区级体育用地,形成完善的体育设施系统。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1.5公顷。
(5)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规划对大部分医疗卫生设施予以保留,对市中医院及其门诊部予以调整,将其整合搬迁至原雅安七小位置。
按小病不出社区的原则,卫生站按服务半径小于(等于)500米在小区内配置,可与其他公建合设。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13.1公顷。
(6)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完善四川农业大学新校区的建设,扩大教学、科研用地,并和大兴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内容紧密结合;搬迁上坝片区的卫校、教育学院,其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86.8公顷。
(7)文物古迹用地
重点保护观音阁、明德中学、西康省政府大楼、浸礼会、天主教堂、烈士陵园等文物古迹的用地,确定文物建筑的用地范围和建设控制区。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1.4公顷。
5.用地构成
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为占24.3%,公共设施用地占18.6%,道路广场用地占15.2%,绿地占28.2%。
详见附表一。
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本规划用地性质划分至中类和小类。
第十四条地块规模控制根据道路分割、用地性质、现有单位或已征用地范围界线等进行划分。
第十五条规划确定的地块界限及面积一般不得变更。但整个街坊或多个地块进行整体或成片开发时,各地块用地界线可作适当调整,但需遵循下列原则:
1. 开发者对整个用地的开发总量不得超过各个地块规定开发量的总和。
2. 开发用地中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用地界线可作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规定的设置标准。第十六条土地用地性质控制
1. 用地性质:城市用地性质按照所担负的不同城市功能,划分为不同性质的用途类型,如居住、公建、绿地等。
2. 用地兼容性:即城市用地与建筑的适建性。本规划规定了每个地块的使用性质。在某些用地性质下,一些性质的建筑在特定的情况下允许建设,对用地和环境没有干扰,这种特性称为用地的兼容性。各地块的用地兼容性按照雅安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执行(见附表三)。
3. 用地排斥性:在某一用地性质下,一些性质的建筑不允许被建设,称为用地排斥性。各地块的用地排斥性按照雅安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执行(见附表三)。
第十七条用地面积控制
1. 用地面积又称建筑基地面积或地块面积。指由道路红线和地块界线围合的面的水平投影面积。
2. 最小开发地块(除加油站、加气站、公益性场地建设)面积控制。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1)旧区用地面积0.3公顷。
(2)新区用地面积0.7公顷。
建设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邻接土地已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无法调整合并,且确实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第五章地块开发控制
第十八条本规划以“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和“分图图则”对每个地块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表和图中明确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禁止开口路段为规定性指标是必须执行的。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要求及其它环境要求为指导性指标, 应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值,实施中不得超出。规划所定绿地率为下限值,实施中必须大于或等于该规定值。
第二十条容积率控制(FAR)
容积率:是指某一地块上指定性质建筑面积数值与地块面积的比值(FAR=Sa/S,FAR——容积率,Sa—该地块上的建筑面积总和,S—该地块土地面积)。各地块的规划容积率依照地块指标控制表(见地块编码图)中容积率规定执行。开发者对地块的开发强度不得超过该地块容积率指标要求。地块用地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建筑密度控制(BC)
建筑密度为地块中建筑物的正投影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是控制地块建筑容量与环境空间强度的重要指标。地块建设中建筑密度只能小于或等于地块指标控制表(见地块编码图)中关于建筑密度的规定值。地块用地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筑限高(HL)
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室外地坪起到其计算最高点不得超过的最大高度限值。计算最高点是指可居住和供人使用的顶层屋面结构层面标高。单位:米(m)。
一般道路沿街建筑限高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加2倍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个别城市主、次干道节点、建筑高度可适当放宽。
第二十三条绿地率的控制(GAC)
绿地率是指地块在地面上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地块用地总面积之比,是衡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单位:%。地块用地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建筑后退控制
建筑红线退让是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地块边界的距离。单位:米(m)。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主要根据景观规划要求、地块位置、建筑使用功能和消防、日照、安全、卫生、视线等要求确定,如果,景观规划要求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与基本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不同的,优先满足景观规划要求,均为最小距离限值,即须大于或等于。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建筑间距控制
地块内所有建筑的间距,均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通风、卫生、安全和管线埋设等有关法规要求,具体选择其中最大值为控制间距。
住宅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的标准(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
地块用地指标按雅安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出入口方位控制
出入口位置是指街坊内或地块内机动车道与外围道路相交的出入口方位和位置的控制,其确定主要考虑减少对外围交通干道的干扰,并合理组织引导地块内部交通。规划出入口位置至道路交叉口距离必须保证:主干道交叉口≥40米;
次干道交叉口≥30米;
支路交叉口≥ 20米。
第二十七条停车泊位控制
停车泊位是地块内部必须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参照规划区停车泊位配建表。
第二十八条人口容量控制
人口容量指单位用地上所容纳的人口数,它反映了用地上的人口聚集量。地块建设居住人口只能小于或等于地块指标控制表中的规定值。
第二十九条用地调整指标控制及小区内绿地控制
用地控制:
1、当地块合并时,其用地指标按合并地块综合指标计算;当地块拆分时,其用地指标按原规划控制指标执行。
2、小区内绿地控制:在分图图则中,如有绿化控制线(图内虚线部分),其用地指标可计算入小区绿地指标,绿地控制范围内只能建设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不得超过绿地控制范围的5%。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第三十条人口规划
规划结合雅安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现状,按照人均住房舒适标准,规划确定旧城更新改造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按30平方米,新增居住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按35平方米。则规划区总人口约16.7万人。
具体人口分布见人口规划图。
第三十一条服务设施系统规划
服务设施系统规划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是区位适中,有些服务设施要兼顾不同服务对象的区位需求;第二是规模合理,需要考虑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原住居民和迁入居民的不同需求。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设施。
(1)教育设施
①幼儿园与托儿所
规划区共设托儿所8所,幼儿园25所。
②小学
规划区共设小学14处,其中7处为保留并扩建,新建5处,撤除2处(雅安七小、斗胆小学)。
③中学
规划区共设9所中学,其中5处为保留并扩建,新建4处。
(2)医疗卫生
①医院
片区共设9处医院。
②卫生站
片区共设卫生站14处。
(3)文化体育
①文化活动站
文化活动站按服务半径400—600米设置。每处建筑面积200—300m2,用地400—600m2,宜结合小区绿地设置。
②体育活动场地
规划结合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内部的公共绿地,要求每一万居民设幼儿嬉戏场2—3处,儿童游戏场1—2处,青少年运动场1处,老年活动场地1处。
规划区内设区级体育活动场地两处。
(4)行政管理
①街道办事处
规划区共设置3处街道办事处。
②派出所
,规划区共设置3处派出所。
(5)社区服务
(具体见社区规划)
2.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1)综合性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区规划了市级及区级两个商业中心(具体见用地布局规划)。
(2)小区级商业服务设施
小区综合服务中心可采用商住楼、单独建造两种方式,布置在小区、组团外围的城市道路两侧。
3.市政公用设施
(1)公共停车场
规划区设置11处公共停车场。
(2)出租车停靠站点
规划区出租车停靠站点分为路内停靠站点和路外停靠站点两类。
①路外专用停靠场站设置
主要结合大型客运枢纽站点、商业中心、行政办公中心、文化娱乐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地点配套设置,或者会尽量考虑接近这些地点。具体布点见公交系统规划及出租车停靠站布点规划。
②路内停靠站点设置
为满足车辆上、下客时即时停靠和泊车候客停靠需要,设置路内停靠站点。规划结合雅安市道路交通条件,对路内停靠站点采用普通路面候客站点, 具体布点见公交系统规划及出租车停靠站布点规划。
③交通管理措施与建议
规划在路内停靠站点建成后,建议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a、规划一级(Ⅰ)停靠站点均为上下站,并采取限时控制,建议7:00-23:00时段内,上、下客停靠时间控制在30秒以内;规划二级(Ⅱ)停靠站点均为停靠站,作为出租车短时候客停靠,近期满足司机就餐、入厕停靠需求,停靠时间建议控制在0.5-1小时。
b、停靠车位前后15-20米范围内禁设停车位;规划设置的出租车停靠站点,免费向所有出租车开放,除允许出租车停靠外,其它任何车辆不得停靠;除规划设置的停靠站点允许停靠外,其余路段禁止出租车停靠。
规划区配套设施设置规定表
分类编号项目名称
万人指标
(处/万人)
设置数量
(处)
教育
1 托儿所0.5 8
2 幼儿园 1.5 25
3 小学0.5 14
4 中学0.2 9
医疗卫生
5 医院0.2 11
6 卫生站 1 14
文化体育
7 文化活动站 1 14
8 居民健身设施0.5—1 24
金融邮电
9 邮政所0.5—1 14
10 储蓄所0.5—1 14
社区服务
11 社区服务中心0.5 14
12 治安联防站 2.5 42
13 居委会 2.5 42
行政管理
14 街道办事处— 3
15 派出所— 3
市政公用
16 公共厕所 2 33
17 垃圾转运站0.5—1 14
商贸服务18 农贸市场1—2 14 第三十二条落实到相关地块内的配套设施项目,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动。当多个地块联合开发建设时,对其位置和用地范围可按统一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调整,但对项目的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规定。
第三十三条社区规划
1.社区划分
规划区现状有13个社区。根据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1万至1.5万人的标准,结合规划人口分布,规划对现有社区界限进行了调整合并,并新增1个社区,共划分为14个社区,每个社区规模及界限如下(具体见社区规划图):
(1)斗胆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规划川藏公路绕城线,东至西门北路,南至青衣江北岸,西至成雅高速雅安西出口与挺进路交叉口。社区用地规模约65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1875人。
(2)康藏路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规划川藏公路绕城线,东至康藏北路、南四路,南至青衣江北岸,西至西门北路。社区用地规模约3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1618人。
(3)建安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规划川藏公路绕城线,东至北三路、南三路,南至青衣江北岸,西至康藏北路、南四路。社区用地规模约55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2899人。
(4)挺进路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规划川藏公路绕城线,东至陇西河西岸,南至青衣江北岸,西至北三路、南三路。社区用地规模约4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8564人。
(5)陇西路社区:社区界限北至成雅高速公路,东西两面以自然山体为界,南与挺进路社区相邻。社区用地规模约91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2605人。
(6)西大街社区:社区界限北至青衣江南岸,东至文定路、武安街,南至苍坪山脚,西面包括陆家坝片区。社区用地规模约4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8274人。
(7)航空仪表厂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航空仪表厂,东至西门南路,南至龙岗山脚,西面至成雅高速公路。社区用地规模约3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4210人。
(8)飞机坝社区:社区界限北至西大街社区,东以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苍坪山公园为界,西面及南面以航空仪表厂社区及濆江为界。社区用地规模约73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4782人。
(9)中大街社区:社区界限北至青衣江南岸,东以文化路为界,西面以文定路、武安街为界,南以苍坪山公园为界。社区用地规模约44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8679人。
(10)东大街社区:社区界限西以文化路、飞机坝社区为界,东以濆江为界,南面包括四川农业大学新校区,北以青衣江为界。社区用地规模约133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8921人。
(11)育才路社区:社区界限西以濆江为界,北以青衣江为界,南面南面至雅沙公路,东至上坝路。社区用地规模约106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4981人。
(12)上坝路社区:社区界限西以上坝路为界,北以青衣江为界,南面至友谊路,东至周公河。社区用地规模约41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4962人。
(13)南坝社区:社区界限西面及北面以周公河为界,东面及南面以规划高速公路、为界。社区用地规模约6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2610人。
(14)南郊社区:社区为原南郊乡驻地范围。社区用地规模约56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2273
人。
2.具体规划措施
(1)社区基础设施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老社区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社区应在修建时按照《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相应社区基础设施。
新建社区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建设;老社区应创造条件,力争达到该准则确定的标准。
规划区各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应达到如下标准:
a.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每个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以集中或分散方式,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并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以上;
——党员活动室(含工、青、妇组织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会议室等功能)100平方米以上;
——社区警务室15平方米以上;
——社区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室50平方米以上;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400平方米以上;
——老年之家(含残疾人康复中心、文体教育活动室功能)200平方米以上;
——社区图书室100平方米以上;
——户外文体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
(具体见社区规划图)
b.建立全市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构建联通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社区智能呼叫中心。呼叫中心以因特网、单键专项呼叫、热线电话等方式接受社区居民的服务请求,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社区服务
a.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需求,实现居民基本生活服务不出社区。
b.鼓励公益性民间组织进入社区,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承办各类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的需求。
c.社区内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实现小型、就近、便利。100%社区建有“老年之家”。开设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托管、康复等服务项目。精神病人监护率达到90%以上。
d.关心青少年成长,帮助和教育“问题青少年”,建立帮教对象档案,健全帮教工作制度。有条件的
社区,可以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e.社区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组织开发社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停车场管理等社区公益性岗位,引导帮助失业和待业人员实现就业。鼓励和规范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开办社区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实体,加快社区服务产业化步伐,提高社区服务吸纳劳动就业的能力。待业、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服务率达到90%以上。
(5)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形成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医、购药。从业人员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执业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优良。
a.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准入和政府购买服务,发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事业。
b.每2000人应有1名医务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c.完善以区域性医院为骨干,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室和社会医疗机构、护理院等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为辖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
d.为90%以上的常住居民和100%的65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对90%以上社区居民的健康档案实行电脑化管理。
(4)社区计生服务
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社区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社区计生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周到方便。
a.实现“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独生子女家庭生活服务、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计划生育技术与生殖健康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六项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社区。
b.每3万人左右有一个提供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点。
c.98%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享受到已经出台的优待、优惠政策。
4.社区居民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年度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
d.各类计划生育档案规范齐全。
(5)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活跃繁荣,各类文化活动设施齐全,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形成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a.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利用充分,设立社区宣传栏,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每年组织社区文艺活动。
b.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配备必要的体育健身器材及残疾人专用器材,引导居民参加经常性的体育活动,每年组织社区体育比赛活动。
c.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失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教育、民防与防灾减灾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宣传科普知识,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社区人际关系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邪教的良好氛围。
d.组织居民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户达标率达95%以上,文明社区达标率达95%以上。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提高。
(6)社区环境
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国或全省先进水平。
a.新建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造的老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b.环卫设施齐全,社区清扫市场化率达到100%。
c.垃圾分类收集率达6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
e.社区装灯率达100%,亮灯率达97%以上,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f.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对小区化粪池系统及雨、污水管道的维修、疏浚由专业队伍统一实施。
g.社区防治“四害”的卫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除“四害”市场化率达到100%,灭鼠、灭蝇达到国家标准,蚊子、蟑螂密度控制在标准要求以内。
h.95%以上的社区建成“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
i.在加大市政公园、郊野公园和主题公园建设力度的基础上,凡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建设社区公园,做到有规划、有投入、有行动。
(7)社区治安
按照“一区(社区)两警”模式建立民警责任区,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形成群防群治。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社区内民事纠纷调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转化、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管理规范,社会秩序稳定,社区居民安居乐业。
a.人防、物防、技防等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治安联防队、义务巡逻队等治安组织有效发挥作用。
b.设立社区法律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
c.规范社区警务室管理,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规范、统一配置标准。
d.积极创建无毒品、无案件小区。
e.出租屋年发案率逐年下降。
f.有效预防社区内特大恶性案件以及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案件的发生。
g.搞好维稳及综治工作,不断推进安全文明社区建设。
(8)社区资源共享
建立社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的机制。街道、社区和驻街道、社区单位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相互开放服务设施,实行资源共享。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第七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第三十四条规划目标
1.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妥善保护,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得到延续。
2.凸现雅安独特的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结合山水园林生态城市的建设,将雅安建设成为独具历史文化内涵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名城。
3.提升城市品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繁荣、社会文明。
第三十五条规划原则
1.坚持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利用、展示相结合的原则。抢救濒临毁坏的珍贵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对已不复存的古迹和历史街区原则上不复建。同时将保护与城市文化景观的创造、展示相结合,与城市发展向结合,建设独具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
2.系统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通过对城市格局和形态,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环境和风貌的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从总体形象上体现雅安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3.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保护好自然遗产及生态环境。
4.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保护名城,提升城市品质,从而增强城市对各种资源和市场的吸引,促进和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又以经济的繁荣发展促进名城保护,从而达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5.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和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名城整体风貌和格局的保护
1.自然山体水系
具体见绿地系统规划。
2.公园绿地
(1 )张家山公园
在现有公园基础上向西老板山发展,增加公园面积。结合沿陇西路---北二路---挺进路---少年宫路的“城市风貌--自然风貌”过渡展示线路,建设正对少年宫路的公园主要入口大门。对星月宾馆的发展则应结合民德中学和近代建筑群的保护,严禁对文物古迹和近、现代优秀建筑的破坏。除民德中学外,可以结合宾馆的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存的三栋优秀近代建筑。
(2 )苍坪山公园
结合公园内的烈士陵园,建成以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纪念性园林,重点是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适当的时候将部队迁出。在公园适当位置新建观景9层塔楼,以原“雅州八景”之一命名为“坪山新月塔”,作为名城雅安的标志性建筑。
3.构筑生态廊道
具体见绿地系统规划
4.龟甲老城城市空间格局的保护
对龟甲老城城市空间格局的保护首先主要是保持其古来有之的城市肌理,主要是城市道路网络结构形式,严禁在建设中对原有老街采取取消、改道或者截弯取直等非人文措施;其次应该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规划,将其作为核心传统风貌区整治,恢复传统民清时期文化氛围。
第三十七条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1.历史街区保护范围的确定
(1)观音阁历史街区
街区范围:以观音阁为中心,西北至南正街,西南至共青团路,东南至雅安军分区军械修理所、武安街,东北至县前街外现有老房子,面积约1.1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历史街区范围外延30米范围,面积约2.7公顷(含历史街区范围)。
(2)军分区近现代建筑历史街区
街区范围:军分区及军分区招待所范围,东至大南街、浸礼会,面积约3.1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历史街区范围外延30米范围,面积约6.0公顷(含历史街区范围)。
2.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1)观音阁历史街区
以观音阁的修复、修缮为核心,拆除观音阁周边与其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恢复观音阁原来的布局格式,宣扬传统文化,成为县前街上一个靓丽景观点。结合县前街两侧老民居的维修改善,将整个区域打造成为以茶舍、酒吧、旅游小客栈、特色小吃等都市休闲娱乐为主,展示雅安茶文化为主的明清风味历史街区。
(2)军分区近现代建筑历史街区
以军分区、军分区招待所、浸礼会为保护重点,重点保护军分区内现代苏式建筑和军分区招待所内原浸礼会神职人员住所等近代建筑;对改造后的浸礼会应当在门前广场上以碑刻、图示等方式展现原浸礼会的风貌和历史文化内涵。
(3)历史建(构)筑物保护与整治方式
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对于构成历史风貌的环境要素的保护方式应为修缮、维修。街区内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环境要素的整治方式应为整修、改造。对街区外的历史建筑群的保护方式应为维修、改善。历史文化街区拆除建筑的再建设,应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
(4)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建筑设计导则
在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米,其建筑体量最大者以不超过街区内最大体量者为宜,建筑风貌、建筑色彩必须与历史街区整体风貌和色彩相协调。特征空间特色应于历史街区特征空间特色相协调,在空间轴线的转承上与历史街区相衔接,在夜景照明上则应该以烘托历史街区氛围为主,不能喧宾夺主。
(5)历史街区道路及市政工程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应在保持道路的历史格局和空间尺度基础上,采用传统的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进行整修。街区内道路的断面、宽度、线型参数、消防通道的设置等均应考虑历史风貌的要求。
历史城区内应完善市政管线和设施。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常规设置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街区不应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户内式或适当隐藏,其外观和色彩应与所在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第三十八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1.观音阁
(1)保护范围划定
保护范围:以大殿房基为界,北面70米至县前街,西面15米,南面15米至共青团路,向东15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县前街外20米,南至苍坪山部队围墙,西至南正街,东至军分区机械修理所与武警支队分界处。
(2 )保护措施
对观音阁进行抢救性的维护和修缮,恢复其原貌;拆除保护范围内风貌不协调、破败的现代建筑,特别是位于其背后山上和左侧的2层砖房;完善消防设施;结合历史街区规划整治其周边环境。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明清川西民居风格。建设控制带内新建建筑风貌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且高度不能超过观音阁高度,体量应按传统民居建筑体量进行控制。
2.明德中学
(1 )保护范围划定
保护范围:以明德中学建筑外墙体为界,向东外延20米,向南外延20米,向西外延10米,向北外延25米为界限。
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以建筑物主体和其附属环境为界限。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自然特征的山脊、台地边缘为界,南为保护范围外延100米为界,西至张家山公园路,北为保护范围外延200米为界。
(2)保护措施
对民德中学和别墅及三合院的近代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恢复其原貌;拆除民德中学北侧4层现代砖房;严格控制星月山庄新修建筑的高度、风格和体量,特别是建筑主体高度不得超过民德中学地坪绝对高程;完善消防设施;结合张家山公园和星月山庄建设改善其周边环境。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原有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西康时期建筑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应为西康建筑风貌,且高度不能超过民德中学高度,体量不宜过大。
第三十九条其他历史遗迹保护规划
规划区的其他历史遗迹分为二级进行保护:一级——保护建(构)筑、二级——优秀历史建(构)筑。天主堂、西康省行政大院、“带励河山”石刻、张家山近代建筑群划为保护建(构)筑物。
1.天主堂
保护范围:以现存主体建筑及附属建筑占地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四周边沿为起点向外各延伸30米为界。
保护措施:立即组织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基本恢复其原貌;对周边(至少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整体环境;完善消防设施。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新川西民居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且高度不能超过教堂高度。
2.西康省行政大院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各向外延10米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四周边沿为起点向外延伸,东面向东延宽80米;西面向西延至新康路;南面向南延宽40米;北面向北延宽40米。
保护措施:立即组织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适时对建筑进行维修;对周边(至少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整治,协调环境;完善消防设施。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西康时期建筑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3.“带励河山”石刻
保护范围:北至青衣江南侧河堤,东、西各以时刻外延40米为界,南至滨江路。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雅安大桥,北至青衣江南侧河堤,东以保护范围外延60米,南以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保护措施:立即组织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周边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整体环境。对建筑控制地带内建筑进行风貌整治,统一为新川西民居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4.张家山近代建筑群
保护范围:以建筑物主体和其附属环境为界限。
建设控制地带:包含于民德中学建设控制地带内。
保护措施:立即组织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结合星月山庄的建设,将其改造为办公、高级宾馆、会议厅等用途,近山边历史建筑物旁边可建眺望台,以饱览青江两边的雅安风景。
5.烈士陵园
结合苍坪山公园内建设,重点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整治周边环境,建成独具西康特色的以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纪念性园林。
6.清真寺
保留现清真寺格局,并按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维修,体现雅安多元文化特征。
第四十条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主要保护措施:
1、制定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规范,用科学、技术的手段保护古树名木。
2、制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完善法规制度,增强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古树名木。
3、对规划区的珍稀古树名木造册登记、建档,实行挂牌保护,指定保护管理单位,派专人养护。
4、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单位的责、权、利。
5、明确古树名木保护日常性经费和应急性经费来源,保证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的到位。
6、宣传保护古树的公众参与,宣传古树名木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生态价,鼓励市民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办法
7、把古树名木作为绿地系统一部份,结合开放空间与庭院空间整体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风貌规划
(1)西城区:传统文化区。即由青衣江、濆江围合的城区,以苍坪山为绿心、双水环抱、青山置中。一大北街、中大街为轴。规划将其作为核心传统风貌区整治。古城区范围要恢复传统民清时期文化氛围。区内建筑进行仿明清传统建筑改造,即坡屋顶、仿木穿斗装饰、顶部白墙灰瓦,下部灰砖。文化路与濆江围绕的地区按民国近代建筑风貌进行改造和建设。即瓦屋顶、底部灰砖、上部白墙、欧式线角柱式装饰、窗框红色勾勒。古城区人行道路铺装、辅助环境设施力求回归传统,古色古香。
(2)上坝区:旧城中心区。以青衣江、周公河、濆江环绕,张家山为南部屏障,羌江南路、育才路为轴。城市两座至高高层建筑位于本区。规划延续旧城中心区的形态与尺度,将来按城市次高区控制。沿羌江南路可适当再点缀小高层,另外在片区东南侧靠周公河一侧可布置部分高层。其风貌特色作为西城区传统风貌区的扩展区,为新川西民居风貌整治区。即瓦屋顶、灰白墙、仿木穿斗装饰风格为主导。
(3)城北区:综合生活区。面朝青衣江、背依碉堡山,陇西河于东界定,为带形形态。以康藏路、挺进路、西门北路、北二路为轴。主要为多层建筑,同时为活跃城市天际轮廓线,可沿主干道及滨青衣江北侧布置部分高层。风貌作为传统风貌扩展区,为新川西民居风貌整治区。瓦屋顶、灰白墙,仿木穿斗装饰。
第四十二条高度控制规划
1、高度分区控制
雅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建筑高度控制层次上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保护区。此范围内维持现存保护对象的建筑高度,不符合高度控制要求的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改造。不得新建与保护对象无关的任何建筑。
第二层次为建设控制地带。该范围内新建建筑的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保护对象的高度。
第三层次为的环境协调范围以及雅安重要的景观走廊。上述范围内应严格控制高层建筑及大型体量建筑,必需修建时,则必须依据城市整体风貌要求及其他规划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城市整体风貌整体建筑高度分为三个高度控制区:传统街区和各环境协调区适宜作为低层建筑区;沿江道路地段和平行江河的中心干道广场、绿地周围地段适宜作多层建筑区;中心干道至沿山道路及远离旧城区的地段,适宜作中、高层建筑区。
2、视廊控制
严格控制老城区及周边所有山体上新建建筑的高度,保证由老城各处观景点向四周环境的眺望景观。重点控制苍坪山――碉堡山――青碧山――张家山之间的视线通廊、青碧山――水中坝公园――云台山的视线所通廊、金凤山――大兴公园――汉阙公园之间的视线通廊等。视线所及范围内建筑高度应根据分析结果进行控制。
控制沿江各山体之间、各街巷、沿江沿河等视线通廊。
第八章绿地及城市设计要素控制
第四十三条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元素包括公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六大类。必须严格控制,其他城市建设均不得侵占。
规划区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确定为:可以形成片、带、线、点结合,以绿环为外围,绿带为重点,绿点为补充的城市绿地系统模式,形成“四横七纵七片多点”的城区绿地系统结构。
1.四横
青衣江生态绿廊:沿青衣江两岸滨江路至江边均规划为滨江绿地,并布置青衣江公园、河滩公园、文化公园和河边休闲绿带,形成贯穿城市东西的,具有游憩、景观、通风功能的滨江生态绿地。
周公河生态绿廊:沿周公河两岸滨河路至河边均规划为滨河绿地,河岸布置为生态河堤,与青衣江交汇处布置水上公园,形成具有游憩、景观、通风功能的滨河生态绿地。
康藏路——汉碑路景观绿廊:西起康藏路,沿挺进路、河北正街、青江路、沙湾路、汉碑路,直到金鸡关高速公路出口,规划为连接茶马广场、三雅园、文化公园、汉阙公园、汉文化广场的景观大道。
胜利路——羌江南路景观绿廊:西起胜利路,沿西大街、中大街、东大街、新民街、羌江南路、雅兴桥、南坝中街,直到周公山麓,两端分别布置西门桥头绿地和云台山郊野公园,成为具有景观、通风功能的景观大道。
2.七纵
龙岗山——大岩尖景观绿廊:南起龙岗山,北至大岩尖,中过经七路、包城路,连接茶文化广场和青衣江滨江绿地。
苍坪山——碉堡山景观绿廊:南起苍坪山,北至碉堡山,中过大南街、北门大桥,连接中桥花园和青衣江滨江绿地。
张家山——青碧山景观绿廊:南起张家山,北至青碧山,中过少年宫路、雅安大桥,连接青少年宫、三雅园广场和青衣江滨江绿地。
周公山——青碧山景观绿廊:南起周公山,北至青碧山,中过水中坝,连接河滩公园和周公河滨河绿地。
周公山——金凤山景观绿廊:南起周公山,北至金凤山,中过姚桥金凤路,连接云台山公园、姚桥组团绿地和青衣江滨江绿地。
陇西河生态绿廊;沿陇西河两岸滨河路至河流岸边均规划为滨河绿地,并布置一处儿童公园。
濆江生态绿廊;沿濆江两岸滨河路至河流岸边均规划为滨河绿地,现有占河道建设的建筑应与拆除。
3.七片
城区及周边的7处公园和郊野公园,包括:
(1)城市公园:苍坪山公园、张家山公园、碉堡山公园、青碧山公园、儿童公园。
(2)郊野公园:龙岗山公园、云台山公园。
4.多点
多点是指多个社区绿化广场节点。
规划设置了20多个社区绿化广场。每个绿化广场规模在1000-2000平方米之间,均匀分布在整个规划区,保证每个社区至少一个,以满足社区居民健身休闲的需求。
5.绿地系统指标:规划区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69.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6.13平方米。
第四十四条城市设计目标
塑造既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又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人文景观和自然生态景观相互融合的独具特色的城市片区。
第四十五条城市设计控制结构
规划区的城市设计结构包括景观轴线、景观节点、建筑风貌、天际轮廓线及高度控制四种控制要素,需要制定相应的设计控制要求。
第四十六条景观轴线控制
规划区的景观轴线包括道路景观轴线及河岸景观轴线。
1.康藏路—挺进路:生活景观廊道
起于西入口止于三雅园。道路两侧主要为商业铺面和各类建筑。规划要求保持现有基础,加强绿化培育和交通管理,干道交叉口的建筑宜接川西民居建筑与色彩风貌再次改造。
2.城南干道:商业景观廊道
起于羌江大桥,止于三九桥,穿越传统街区、西康街区、现代街区。规划要求街道要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道路设计上人行道应尽量拓宽,人行道要设置必要的休息设施和规范的灯箱广告。两侧建筑按风貌分区要求进行整治。建筑二层可按规定设置规范的立式广告,一层商铺门楣上方设广告,其余墙体不允许设置广告。行道可分段采用不同树种搭配出多彩的行道树景观。街道两侧街头应尽量开辟街头绿地供人游憩。
3.南北干道:生态旅游廊道
起于北入口,止于南部南入口。东线从入口处跨越陇西河由河岸以东顺青鼻山向南经三雅园、雅安大桥、少年宫育才路、雅河公路向南往周公山森林公园延伸;西线起于雅安化工厂由碉堡山公西北侧向南经西门北路、西门南路向龙岗山公园延伸。两侧在郊区段原则上留出50米绿化控制带,过城区街道两侧要形成行道树林荫带。现有两侧建筑均按川西民居风格改造。两侧建筑原则上禁止设置商业广告,道路端头对景山体的位置不允许建筑遮挡。
4.文定街、大众路传统旅游商业街
建议作为传统旅游商业街。古城区范围内要恢复传统明清时期文化氛围,区内建筑进行仿明清传统建筑改造,即坡屋顶、仿木穿斗结构、顶部白墙灰瓦、下部灰砖。
5.沿青衣江水岸景观廊道:水岸休憩景观廊道
(1)羌江大桥至雅安大桥段及三雅园西康医院临江段:两岸防洪堤与建筑已完成建设。道路与河堤之间仅有人行散步道。生态河堤改造亦不可能。规划考虑尽量向街坊内开辟街头绿地,另外将滨江路部分地段改造为滨江公园,滨江交通通过沿江第二层道路解决。再者开辟建设河滩公园,拆除部分茶楼、碑酒屋作绿地,同时绿化堤岸柔化堤岸,美化堤岸景观。
(2)沿江北路与水体中坝段:已建成斜坡式防洪堤,但涪江路与水岸之间的绿化用地的严重不足,在涪江路内侧仍要尽量开辟街头绿地。
(3)陆家坝地段:因防洪堤未建设或防洪堤内部道路与建筑区未建设,规划要求预留出滨江亲水公园的建设用地和防洪堤岸进行亲水性改造的用地。
(4)两侧建筑:按所处地块的风格进行建设和改造。另外各单位沿江长度的70%一层以上建筑,30%留空。单体建筑必须要有起伏有致的屋顶处理,要保留沿江建筑界面通透、轮廓线舒缓。
6.沿周公河、濆江、陇西河水岸景观廊道
未建设区域建筑后退水岸40米以上,滨江路后退20米以上,留出滨河公园。已建设区域河岸尽量拆房建绿,开辟滨河散步小道。两侧建筑处理同青衣江沿岸。
第四十七条景观节点控制
景观节点包括门户景观节点及景观标志节点、标志物。
1.门户景观节点及标志景观节点
规划区门户景观节点共三个,分别是:北入口景观节点、南入口景观节点、西入口景观节点及三雅园标志景观节点;标志景观节点为雅安大桥北桥头节点
(1)北入口景观节点
景观主体定位:“熊猫迎客、生态雅安”。入口界定从高速路下口过收费站至陇西河岸。两侧控制宽50米生态绿带,出收费站两侧拆除现有民房建设熊猫生态绿化带。生态绿化带宜将山水要素与熊猫主题雕塑相结合。入口道路正对景处民屋应拆除露出山体,强化入口的生态氛围。尽量将入口通道延伸至陇西河东岸。
(2)南入口景观节点
景观主体定位:“温泉喷涌,旅游雅安”。入口界定从规划的雅乐高速路下口至现状加油站,沿途控制50米宽绿带,至育才路南端设置绿化广场,广场内设山石喷泉雕塑,提示雅安温泉休闲旅游的特色。与南部周公山温泉度假区相呼应。绿化广场周边有碍景观建筑应拆除或改造。
(3)西入口景观节点
景观主体定位:“故道重现,茶乡雅安”。入口界定由收费站起,大桥前方止。拆除收费站下方的加油站和民房建设坡地绿化广场。广场艺术展现茶马古道场景,展现雅安作为茶马古道四川起点的文化底蕴。过广场至大桥段两侧留出一定宽度绿化带,桥下三角开辟街头绿地。
(4)雅安大桥北桥头节点
改造大桥东侧市场建筑为立体种植绿化,形成城市水岸绿心;利用桥头西侧绿化广场建设街头公园,内置三雅文化雕塑,公园周边建设各类景观建筑,雅安大桥北桥头节点与雅安虹桥将共同形成具有明显雅安意象的标志地区。
2.标志物
标志物设计控制包括:山头标志景观建筑及标志建筑。
(1)山头标志景观建筑
规划建议在山头设置景观控制建筑一是增加市区内对场所的归属感和整体的识别性,二是提供鸟瞰城市的观景亭、楼、阁。
①青鼻山顶观景楼
②张家山观景亭
③苍坪山观景阁
④碉堡山观景台
⑤龙岗山观景阁
(2)标志建筑
规划区标志建筑包括青衣江所有桥梁、雨都饭店、西康酒店、电信大楼、茶文化博物馆及康藏路与西门北路交叉口处新建标志建筑。
(3)山头标志景观建筑及标志建筑遵循下列控制要求:
控制目标:建立规划区空间的方向指认体系,强化各个地域的空间标识和视觉主导作用。
建筑区位:标志建筑应当位于主要视线通廊的交汇或对景等显突部位,形成规划区空间的方向指认体系。
建筑外观:无论是建筑单体还是建筑群体,标志建筑通常大于或高于周边的一般建筑,应当具有明显的外观特征,形成全方位的建筑造型,以强化各个地域的空间标识和视觉主导作用。
设计审议程序:基于标志建筑对于规划区景观的突出影响,应当执行特别的设计审议程序。
第四十八条建筑风貌控制
规划区共分为西城、上坝、河北三个风貌片区,具体风貌城市设计控制要求见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章节中建筑风貌规划部分。
第四十九条城市天际轮廓线及高度控制
1.高度控制
高度控制见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章节中高度控制规划部分。
2.天际轮廓线控制
规划区的天际轮廓线控制主要包括沿江(河)天际轮廓线控制、沿主干道(康藏路—挺进路、西大街—羌江南路)天际轮廓线控制两部分。
(1)(河)天际轮廓线控制
沿江建筑高度必须起伏有致,避免形成“墙式”界面。沿江建筑每幢面宽不能超过60米,单个建筑自身必须有起伏轮廓和错落的屋顶。其屋顶形状不能与相邻建筑一致,要有所区别。
(2)沿康藏路—挺进路天际轮廓线控制
沿康藏路—挺进路上广场、绿地周围地段适宜作多层建筑区;其余地段适宜作中、高层建筑区;营造丰富多变的城市天际轮廓线。
(3)沿西大街—羌江南路天际轮廓线控制
西大街—羌江南路两侧建筑已经形成,尤其是西大街、中大街两侧多层建筑短期内改造可能性较小,因此建议近期予以保留或降层处理;东大街—羌江南路地段现状多为中高层,规划建议在天际轮廓线较平的地段点缀部分中高层建筑,以丰富天际轮廓线。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第五十条道路系统规划
1.青衣江北侧:规划建设河北——沙湾——姚桥的滨江路、川藏公路绕城线,增加城市支路,将目前的“鱼骨状”道路系统改造成为以两条东西向交通干道为骨架网状道路系统,增加南北向干道和支路的数量,分流和缓解交通压力。
青衣江南侧:在全面完成老城区道路改造的基础上完善外围道路,打通苍坪山隧道、增强南北通行能力,新建周公河两侧的城市道路。
青衣江跨江交通:新建路家坝至挺进路跨江桥一座。
规划隧道两条,分别为苍坪山隧道和青鼻嘴隧道。
2.道路主要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考虑到雅安的实际情况,老城区的干道宽度比国家标准适当缩窄。
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50米,横断面以“三块板”形式为主。
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为18-30米。
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9-18米。
第五十一条交通枢纽
规划保留并扩建现有的西门客运站、河北旅游车站;规划在北郊设置公交始末站一座。
第五十二条停车场、站、港规划
1.本次规划结合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城市入口设置5处对外交通停车场,城区内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控制在200-300米之间,结合公共绿地或广场布置为地下停车。其余各类用地停车以配建车位解决,停车位控制按下表执行。
车型微型小型中型大型铰接
换算系数0.7 1 2 2.5 3.5
居住建筑配套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指标
每户建筑面积A(平方米)机动车(辆/户)非机动车(辆/户)
A≥180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