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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工作管理细则201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工作管理细则201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工作管理细则2011

管理程序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编号:AP-87-TM-2011-01

下发日期:2011年8月23日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

设备使用许可工作管理细则

关于下发《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使用许可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各招标单位:

为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工作,明确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确保设备使用许可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办组织制定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工作管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航局空管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抄送:局领导,局机关各部门,民航局空管局。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使用许可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民航空管体制改革方案》,编写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行许可管理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以下简称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购置、使用以及监督管理。提供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单位、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合格审定机构应当遵守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是指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监视设备。

第四条实行使用许可管理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类别和范围,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在《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目录》中定期公布。

第五条民航局对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使用许可实施统一管理。临时使用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由民航局定期公布。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在使用许可管理范围内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在获得使用许可前,应当通过民航局指定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合格审定机构(以下简称合格审定机构)的审定。

第二章合格审定

第七条合格审定机构由民航局指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或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合格审定活动;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备调配使用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测试资源的能力;

(三)具有符合合格审定要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四)拥有能够开展合格审定工作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具备组织专家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五)不以盈利为目的,在运营资金上相对独立,不与设备生产厂家产生竞争关系。

第八条合格审定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二)负责技术审核和设备测试;

(三)依据技术审核和设备测试结果,做出合格审定结论;

(四)负责取得临时使用许可证设备的可靠性确认组织工作;

(五)承担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合格审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合格审定工作应当包括初步审查、技术审核、设备测试和专家评审等内容。合格审定机构应当确保合格审定意见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并对其出具的合格审定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民航局将不定期对合格审定机构进行监督审核,以确认其能力持续有效。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合格审定机构的资质;

(二)适当的人员数量和质量;

(三)合格审定管理制度和程序,以及符合性情况;

(四)技术档案保存情况;

(五)合格审定报告的客观真实性;

(六)需要审核的其他方面。

第十一条参与合格审定的专家从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合格审定专家库中选取。

第三章合格审定管理程序

第一节临时使用许可证的申请与延期

第十二条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需要申请使用许可证以在中国民

用航空领域推广使用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当先申请临时使用许可证以对设备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进行验证和确认。

第十三条申请临时使用许可证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生产厂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其设备的技术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行业规章和标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相关技术标准;

(二)具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通信导航监视领域的法人资格,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三)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其设备属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还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第十四条设备生产厂家申请临时使用许可证时,应当向民航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许可证申请表》;

(二)设备的型号、配置、结构、技术指标、功能、技术鉴定报告等有关技术文件;

(三)法人证明文件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证明材料(认证范围应包含该类设备);

(四)本细则第十三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合格审定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由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第十五条必要时,合格审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前要对本细则第十三、十四条所要求的条件和材料符合性进行工厂调研。

第十六条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民航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通知视为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第十七条民航局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做出许可决定;需要进行合格审定的,由民航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审查合格的,由民航局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

审查不合格的,由民航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合格审定的时间、周期、方法及地点等信息由合格审定机构通知申请人。

合格审定所需时间不计入前述20个工作日内。审定周期按照合格审定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在取得使用许可证之前,设备生产厂家应当提供具有临时使用许可证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用于安装、调试、试运行或者运行。

设备试运行开始后,可以进入可靠性确认周期,不同设备的

可靠性确认周期按合格审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临时使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第二十一条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超过临时使用许可证有效期的,或者在获得临时使用许可证后2年内,设备生产厂家或者其代理机构未能提供一套与临时使用许可证载明型号一致的设备用于可靠性确认的,可以申请临时使用许可证延期。

第二十二条临时使用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0个工作日向民航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许可证申请表》;

(二)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二)至(四)项规定内容变更的证明材料或未变更的声明书;

(三)同一型号设备的临时使用许可证;

(四)设备安装、调试、可靠性确认的情况说明或未能进行安装、调试、可靠性确认的情况说明。

(五)合格审定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临时使用许可证延期的批准程序以及必要的合格审定要求适用本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经审查仍符合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的,由民航局做出予以延期决定;不符合条件的,由民航局不予延期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延期的,自延期决定作出之日起临时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延期两年,期满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第二节使用许可证的申请与换发

第二十五条取得临时使用许可证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按要求完成可靠性确认评审,经审定合格的,可以依照本细则规定申请取得使用许可证,以在中国民用航空领域推广使用。

第二十六条取得临时使用许可证的设备,在可靠性确认期满后,设备生产厂家可向合格审定机构提出评审申请,经评审合格的,可以按要求申请设备使用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申请设备使用许可证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当在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0个工作日向民航局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八条设备生产厂家申请使用许可证的,应当向民航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许可证申请表》;

(二)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二)至(四)项规定内容变更的证明材料或未变更的声明书;

(三)同一型号设备的临时使用许可证;

(四)同一型号设备的可靠性确认评审报告;

(五)用户关于可靠性确认期间厂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情况的报告;

(六)合格审定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民航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通知视为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第三十条民航局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做出许可决定。需要进行合格审定的,由民航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审查合格的,由民航局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

审查不合格的,由民航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合格审定的时间、周期、方法及地点等信息由合格审定机构通知申请人。

合格审定所需时间不计入前述20个工作日内。审定周期按照合格审定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二条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第三十三条设备使用许可证5年有效期届满时,设备生产厂家可申请换发使用许可证。申请换发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0个工作日向民航局提出换证申请。

第三十四条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设备生产厂家名称、注册地址及设备产地等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信息发生变化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当于上述信息变化后45个工作日内申请换发使用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申请换发许可证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当向民航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许可证申请表》;

(二)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二)至(四)项规定内容变更的证明材料或未变更的声明书。

(三)同一型号设备的使用许可证;

(四)用户关于近6个月厂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情况的报告;

第三十六条换发使用许可证的批准程序以及必要的合格审定要求适用本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的,由民航局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换发《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

换证申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换发设备使用许可证,由民航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注销原使用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对于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申请换证情形,在新使用许可证颁发前,设备生产厂家不得向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单位提供原使用许可证载明的同一型号的设备。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设备生产厂家在参与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该设备的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

取得临时使用许可证的设备生产厂家在初次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后,应当按要求向合格审定机构及时备案。

第三十九条采购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时,采购方(包括招投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民航局公布的信息对设备的许可证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应当核查许可证中的“包含要素”的内容。

第四十条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涉及设备使用许可管理的有关问题,招投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合格审定机构咨询核实。

第四十一条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单位使用实行使用许可管理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应当从《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目录》中选取。并保证设备型号与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所载明的内容相符。

第四十二条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单位应当配合合格审定机构对取得临时使用许可证的设备运行情况按规定要求进行记录、保存,并对设备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第四十三条设备生产厂家遗失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的,应当向民航局申请补发。

第四十四条设备生产厂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的,民航局予以撤销。设备生厂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任何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设备生产厂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局撤销其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

(一)技术支持能力或售后服务质量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

(二)变更设备配置、参数、指标等导致设备性能下降,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

(三)其设备在试运行或运行过程中暴露出重大功能缺陷,影响正常运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局注销相应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

(一)临时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含延期有效期)届满未申请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未按期换发的;

(二)属于本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撤销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情形的。

(三)设备生产厂家依法终止的。

第四十七条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据民航局有关办法对本辖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设备是否具有设备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

(二)设备型号是否与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相符;

(三)违反本细则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合格审定机构依据民航局有关办法对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生产厂家违反本细则第三十八、四十、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进行管理核查,并上报民航局。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对于已取得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其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临时使用许可证的延期和使用许可证的换发及其它管理事项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细则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通信导航监视现场的精细化管理

通信导航监视现场的精细化管理 发表时间:2018-11-19T17:36:13.777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1期作者:杨拯纲 [导读] 本文主要便针对这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并且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办法,希望能够对改进这一问题提供有力的帮助。 杨拯纲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70 摘要:我国正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伴随着出行方式的多样化,方便化,采用飞机出行也成为了许多人首选的出行方式,同时也对我国的民航的各个方面的发展的要求更为严格,但是我国的民航通信导航监视系统目前为止的发展仍然处于较为缓慢的阶段,所以,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对通信导航监视系统采取精细化管理。本文主要便针对这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并且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办法,希望能够对改进这一问题提供有力的帮助。 关键词:通信导航监视;精细化管理;民航业 一、通信导航监视系统简介 通信导航监视系统主要是由民航通信、导航、监视系统构成的。其中,民航通信系统主要是负责着信息的传递。信息传递的大概流程是通过末端的设备转变成为电信号,经过处理之后传递到信宿,最后会转变成为消息到达接受者处。 导航系统主要分为航路导航和着陆导航,为飞机提供距离和角度的导航信号,为飞机的安全飞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导航系统可以计算飞机当时的距离及方位,同时为飞机提供着陆引导信息,保障飞机可以从一地安全飞行到另一地。 民航监视系统是对飞机航行过程中的方向以及飞机自身的状况进行监控的作用,以此更好的保证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当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的进行解决。 二、我国民航通信导航监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通信系统功能不够完备 通信系统主要是在飞行员和地下管制机构之间起到中间联系的作用,这一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对与飞机的飞行工作有深远的影响,但是,目前我国的通信系统的功能仍然不够完善。在跨越大陆与大陆之间,尤其是信息传递效果较好的地域,可以充分的发挥作用,但是,在跨越大洋等信号较差的地域时,就会凸显出许多的问题和弊端。 我国当前在对大洋进行跨越时,飞行员会作用提前设定好的程序,方便更好的控制飞机,使其按照规定的速度,高度,线路航行,但是,一旦在航行的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需要更改线路之时,飞行员将很难根据自身的判断进行及时精确的改变。 2.2导航及监视系统具有局限性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航导航及监视系统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并且其中还运用了计算机技术,但是,尽管如此,我国目前的民航导航监视系统任然具有一定程度的不足。例如设备单一,有时其功能不足以完全发挥,监视系统的作用范围不足,极容易收到外界环境的干扰,且不具备足够的抗干扰能力,这会对航机的飞行过程造成极大的影响,严重时甚至造成安全的隐患。 2.3工作人员素质较低 民航是一个新兴的高科技产业,自然对于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技术专业水平有些较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的民航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足,仍有提高的空间,例如,工作人员的思想落后,在很多方面仍然保持着传统的思想,不能做到紧跟时代脚步进行创新,还有一些人较为散漫,工作不够积极,严重时会出现重大失误影响航机的正常工作。还有就是,相关人员不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会直接影响航机的正常工作。 三、民航通信导航监视现场精细化管理对策分析 3.1积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理念 目前我国的民航行业在通信导航监视系统的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缺陷,所以要想真正实现民航行业的快速发展,改进缺点,就必须要具备先进的科学技术,还要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应该大力地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从而进一步地改进我国目前存在的不足,为航机的安全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民航行业的运转效率与先进的管理理念密切相关,所以,我国的相关部门必须要采取先进的管理理念,完善管理的机制,还可以采取奖励机制,专门为工作人员建立一套合理的评价的体系,以此更好的促进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改正他们对待工作的态度,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在运行过程中失误的发生,有利于加快我国民航行业的高速发展。 3.2切实落实对系统的抗干扰检测工作 在飞机航行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恶劣的天气情况,或者途径信号强度较为薄弱的地区,在这样的情况下,首要的便是系统自身的抗干扰能力,但是,目前我国的民航在遇到这种情况时,监视系统常常会有失灵的情况出现,因为太容易收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原因。 针对于这一问题,我国的民航急需解决失灵的情况。可以从硬件和软件方面进行改进,硬件方面主要是在通过系统升级,硬件优化,加入抗干扰功能,以此来完成抗干扰的目的,同时对系统进行升级和安装,以达到监控更加全面的目的。软件方面则是要大力地引进国内外的新型技术,并且不断地进行创新,以提高系统自身的抗干扰的能力。 3.3加强工作人员的准入机制和培训机制 只有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才能使航机高效安全的飞行,所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会直接影响我国民航事业的发展的劲头和方向,那么就要求我们积极培养和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可以提高工作人员进入民航的条件要求,进入之前必须经过相对严格的审查是否具备资格进入,并且在审查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决抵制人脉关系进入。另外,在对通过了审核的人员要定期的对其进行培训,着重培训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对待工作的态度,要让工作人员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还要培养的是创新的意识,要积极创新,与时俱进。其次,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的培训也是极其重要的,在工作过程中频繁出现失误的情况必须要严格杜绝。 3.4提高管理工作的自主性 管理不仅仅是存在于管理层间,在员工之间的存在也是必要的,具有积极的意义。当有员工针对于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时,管理者要进

民航空管系统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民航空管系统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航空管系统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管理,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使用年限指设备投入使用到退役所经历的时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民航空管系统各级空管单位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及保养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年限及更新计划 第四条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单位必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值班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有关工作,使设备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 (一)甚高频通信设备、高频通信设备、语音通信交换系统、仪表着陆系统、全向信标、测距设备、无方向性信标、雷达(包括SSR、PSR、SMR)、自动化系统、程控交换机和记录仪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 (二)数据通信网的硬件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卫星网的基带硬件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室外单元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12年。 (三)自动转报系统设备的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 第五条在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之前应提前启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以保证设备能够提供连续可靠的服务。 (一)甚高频通信设备、高频通信设备、语音通信交换系统等单点通信设备,仪表着陆系统、全向信标、测距设备、无方向性信标等导航设备,雷达、自动化系统、程控交换机和记录仪应在投入使用第13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 (二)数据通信网的硬件设备应在投入使用第7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自动转报系统应在投入使用第8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卫星网的基带硬件设备应在投入使用第12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室外单元设备应在投入使用第9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9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已于2016年3月24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28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3月28日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以下简称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以及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以及与通信导航监视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规则是组织实施通信导航监视工作的依据。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单位以及其他与通信导航监视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通信导航监视工作,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

督管理本地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 第四条通信导航监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配置和管理相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为民用航空活动提供准确、及时、连续、可靠的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第五条组织与实施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保障可靠、服务优质的方针,遵循科学配置、协调运行、集中统一、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民航局鼓励和支持通信导航监视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通信导航监视服务水平。对通信导航监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本规则所用术语的含义在本规则附件一《定义》中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机构 第八条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由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提供。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在指定的职责范围内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第九条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具有满足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需要的,持有有效执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目录2014newest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目录 第一部分:许可类别目录 类别名称适用范围包含要素 通信类高频地空通信电台(HF)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高频地空语音通信。功放型号电源型号终端设备 通信类甚高频地空通信电台(VHF)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甚高频地空语音通信。功放型号天线型号滤波器型号遥控器型号 通信类甚高频地空通信共用系统(VHF)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甚高频地空语音通信。电台型号 天线型号 滤波器型号控制单元型号监控系统型号 通信类语音通信交换系统(VCS)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语音通信控制和交换。触摸屏型号耳麦型号 通信类航空固定电信网自动转报机(AFTN-MS)适用于民用航空航空固定电信网自动转报业务。操作系统通信类自动航站情报服务(ATIS)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航站情报自动通播。

类别名称适用范围包含要素通信类记录仪(DR)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语音和数据记录。数字信号处理单元型号 导航类仪表着陆系统(ILS)适用于民用航空地基无线电精密进近着陆导航。航向信标型号 航向信标天线型号航向信标天线单元下滑信标型号 下滑信标天线型号 导航类指点信标(MB)适用于民用航空地基无线电进近着陆辅助导航。天线型号导航类多普勒甚高频全向信标(DVOR)适用于民用航空地基无线电相位测角导航。天线型号 导航类测距仪(DME)适用于民用航空地基无线电脉冲测距导航。天线型号功放型号发射功率制式 导航类无方向信标(NDB)适用于民用航空地基无线电近程振幅测角导航。功放型号发射功率 监视类一次监视雷达(PSR)适用于民用航空机场或航路的监视。天线型号 旋转铰链型号波段 作用距离

民航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新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民航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新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民航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 研究(新版) 摘要:最近一段时间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增长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我国航空运输行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整个航空市场也不断的发展,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航空事业会保持一路高歌猛进的势头发展。在现在我国的整个航空建设中,东部地区要好于西部地区,而且飞行量在逐步提升,西部虽然现在稍有落后但一直在持续的建设过程之中,相信在不就得将来一定会迎头赶上。我国的航空需求逐渐多样化,所以相关发展的方向也变得更加多样,包括不定期飞行、重要飞行、包机、加班和商务飞行的次数越来越多。民航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的整个航空事业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是我国的整个航空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第一高峰。 前言:交通安全是我们平常的安全交易中经常涉及到的,而航

空安全作为交通安全其中一项好像平时接触到的并不是特别多,但是航空安全和平时的道路安全是相似的,但在进行实际行动的过程中还是要存在一定区别的,因为航空的特殊性,所以在进行实际行动的的过程中困难要远高于道路交通。民航航空是我国航空事业的主要方式之一,伴随着人们出行越来越多的选择航空出行,所以就对民航安全的要求更高,要在现在应有的基础之上对依旧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保证人们的出行安全,并进一步促进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 一、空中交通安全现状 我国的整个民航发展相较于国外的起步较晚,但是因为国家对于相关行业的大力扶持,所以我国的民航发展速度飞快,现在比起起步较早的国家也并不逊色。在近年来对于航空安全的总数和重点短路,我国的航空事故发生率已经减少很多,由于空中交通管理导致的事故也在逐渐减少,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影响空中交通安全的因素还是没有减少。 我??的民航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随着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已经进步

智慧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及其运用

智慧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及其运用 发表时间:2018-06-04T17:09:06.5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9期作者:廉宇澄 [导读] 摘要:智慧型空中管理系统,主要是指运用信息技术对空间领域中专业航空器进行实时监管的一个全新系统,内部传感器具备较强的感应功能,将其放置于空管系统内,再采用当先最为先进的IT技术将其衔接成为一个整体,对空管进行全面的监管。 西南空管局管制中心 610202 摘要:智慧型空中管理系统,主要是指运用信息技术对空间领域中专业航空器进行实时监管的一个全新系统,内部传感器具备较强的感应功能,将其放置于空管系统内,再采用当先最为先进的IT技术将其衔接成为一个整体,对空管进行全面的监管。文中首先简要的讲述了智慧型空管系统的定义,其次对其系统框架构成进行分析,最后着重探究智慧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及其应用。 关键词:空中交通管理;系统框架;应用 1智慧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定义 智慧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中提出的智慧,主要是指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赋予管理机械的人工智能,使其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进行判定,系统自身具备一定的智慧;空管的全名为空中交通管理(Air?Traffic?Management?,ATM),简单的说是对某一空域内出现的航空器进行系统管理,主要将其划分为空中交通管制(Air?Traffic?Control,ATC)、流量管理、空域管理等。空管作为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涉及到的范围十分宽泛,管理难度较大,是我国当前阶段重点关注的一个新兴项目。是否可以灵活高效的管理空中交通,作为保障我国空中交通安全性、也是民航空管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根本因素。 2智慧型空管系统的大体框架 2.1感知层 感知层在整个管理系统中处于基础地位,支持所有环节运行的信息都是通过感知层进行搜集的。感知层在整体系统中起到一个检测作用,保证了空中交通能够有秩序的运行。该层主要通过传感器技术对管理中心、机场地面及航行路线等多处重要地点进行感应以达到快速发现可能性故障的目的。一般使用的传感器类型多为雷达、监控系统、监控摄像头、射频标签等等。在感知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就会引起一连串的系统反应现象,任何一处细小的故障都可能会导致空管处理系统的中断,危及航空器的安全。故在感知层应安装有监视自身运行状态的传感器。 2.2应用层 应用层包括网络基础层和服务层。网络基础层主要包含互联网、AFTN网、空中管理的局域网以及新一代的移动通信网络等等。这些基础网络均是为了实现空管系统的稳定运行而假设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层则是通过联合监视数据,向空管人员直接反映空域情况的应用平台。其中包括交通服务、空中管理、流量监控等等。 2.3决策层 决策层主要是为了辅助管理人员对系统所提供的信息进行逻辑判断并作出决策的环节。该层通过系统的智能判断软件对所得数据作出分析,判断其是否对空中安全具有威胁性,然后将判断结果传递给输出端,帮助管理人员决策。 2.4网络层 网络层是对复杂空管信息进行融合的重要基础,通常采用空中交通管理局域网、Internet网与航空固定通信网等相关网络技术。正是对此类网络技术的充分应用,可为全新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提供良好的互联互通支撑。 3智慧型空中管理的系统基础 3.1智慧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关键技术 3.1.1RFID技术 RFID即射频识别,具有非接触与自动识别等特点,利用射频信号对目标对象进行自动识别,同时获取信息和参数,整个识别过程可彻底摆脱人工干预。技术原理为:磁场中有标签进入以后,对射频信号进行接收,依靠感应电流所获能量对储存于芯片当中的信息实施发送,由解读器对信息进行读取与解码之后,传输至系统开始分析处理。 3.1.2无线传感器网络 该技术是对嵌入式计算机、分布式信息处理、传感器及无线通信等技术进行集成而得到的具有信息获取能力与分析处理能力的新技术。在系统不同环节布置传感器,实现对空域单元实际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明确设备所处状态,并对获得的信息实施处理之后采取无线方法予以传输,以此确保管理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设备状态及空情数据。 3.2支撑的平台 智慧型空管系统得以建立的基础主要有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两种。服务平台主要是指对空中交通的服务;管理平台主要是对空中的飞行流量和整体空域安全进行管理的平台。详情如下。 3.2.1交通服务平台 该平台作用在于对航空器的起降与航行进行管理,以确保系统安全及飞行秩序为目标。其承担以下任务:避免飞机相撞;避免飞机滑行和其他物体、飞机与车辆等相撞;提升空域资源实际利用率。基于智慧空中交通管理系统,该平台致力于将以EUROCAT为基础,深入探究基于物联网的多源异构数据整合,旨在管制席位对交通态势施以实时显示,从而实现交通服务全覆盖。 3.2.2飞行流量及整体空域的管理平台 对飞行流量的管理一直是空管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所对应的管理平台主要目的是防止某段航空领域范围内出现交通拥挤,影响飞行器正常飞行的现象。其主要任务是在空中飞行流量达到一定高度之后既是对流量进行调整,引导飞行器进入空闲空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空中飞行的质量与速度,尽量提高航空领域的利用率。对整体空域的管理是一种根据空域的不同性质对航空资源进行合理划分的管理方式。其所对应的管理平台的目的是提高航空领域的安全性能,加强各机构之间的合作。 4智慧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应用 4.1对机场场面及飞行跑道进行科学管理 当前阶段,机场作为构建整个航天航空系统中关键的物质基础,所有的航空器的飞行出发点都是机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机场场面

民航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通用版)

Enhance the initiative and predictability of work safety, take precautions, and comprehensively solve the problems of work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民航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通用版)

民航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研 究(通用版) 导语: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文档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摘要:最近一段时间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增长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我国航空运输行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整个航空市场也不断的发展,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航空事业会保持一路高歌猛进的势头发展。在现在我国的整个航空建设中,东部地区要好于西部地区,而且飞行量在逐步提升,西部虽然现在稍有落后但一直在持续的建设过程之中,相信在不就得将来一定会迎头赶上。我国的航空需求逐渐多样化,所以相关发展的方向也变得更加多样,包括不定期飞行、重要飞行、包机、加班和商务飞行的次数越来越多。民航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的整个航空事业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是我国的整个航空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第一高峰。 前言:交通安全是我们平常的安全交易中经常涉及到的,而航空安全作为交通安全其中一项好像平时接触到的并不是特别多,但是航空安全和平时的道路安全是相似的,但在进行实际行动的过程中还是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 理规则》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飞行校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制定了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下面是规则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飞行校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以下简称飞行校验)是指为保证飞行安全,使用装有专门校验设备的飞行校验飞

机,按照飞行校验的有关标准、规范,检查、校准和评估各种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空间信号质量、容限及系统功能,并依据检查、校准和评估结果出具飞行校验的过程。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飞行校验,校验对象为地面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新技术应用中涉及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验证的飞行校验及军民合用机场中涉及民用航空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飞行校验工作参照本规则实施。 第三条校验对象在投产使用前应当进行飞行校验。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飞行校验工作的统一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的飞行

校验工作。 飞行校验工作由民航局飞行校验机构(以下简称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具体实施。 第二章飞行校验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飞行校验的种类和优先次序 第五条飞行校验分为投产校验、监视性校验、定期校验、特殊校验四类。 第六条投产校验是指校验对象新建、迁建或更新后,为获取校验对象全部技术参数和信息而进行的飞行校验。 第七条监视性校验是指投产校验后的符合性飞行校验,或者民

中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问题研究

中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问题研究 受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影响,促进我国航空事业的快速发展,由于空中交通的快捷、高效,航空运输已经成为国人出门旅行的首选交通方式。受到我国空域资源局限性的限制,空中运输扩大化需求受到阻碍,为了保证空中运输安全可靠运行,降低运行风险,空中管理成为了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的主要力量。 标签:中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制度 前言 航空领域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内国际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何能够建立成一个完善的空中管理制度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热点。仅就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来说,良好的交通管理状态就是保证民航飞机的安全,航空通道的畅通。 1 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现状 简单来说空中交通管理(ATM)就是借用现代高科技对飞机的飞行情况和飞行状态进行跟踪控制,确保飞机在飞行过程中的安全。其主要任务包括:有效的维护和促进空中交通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主要分为空中交通服务,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三部分。 由于我国还没有比较健全的空中管理体制,管理技术手段不成熟,空中交通的评估机制存在欠缺,为了适应我国民航航空发展,我国空中交通管理部门采用了国外空中交通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采用国外先进的空中交通管理理念和制度。国外的空中运输事业比我国的空中事业建设早,而且发展较快,所以国外的空中管理理念和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完善。 第二,引进国外先进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针对空中流量统计问题,减小统计人员的工作负荷。我国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引进了美国ETMS空中流量管理系统和欧洲CFMU中央流量空中交通系统,这些先进技术的引进,促进了我国空中交通现代化管理,推动了我国民航事业的发展[1]。 第三,加强研发空中管理能力的脚步。为了有效地捍卫我国空中国土资源,我国的民航管理机构也在研发属于自己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我国的空中交通系统能够在空中管理上发挥重要作用,避免从外部引进管理系统从而限制了我国的空中交通运输发展。 2 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 受到我国基本国情的限制,我国空中交通管理的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尤其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飞行安全,加强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以下简称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生产厂家申请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临时使用许可证)和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使用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购置或者使用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提供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是指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监视设备。 通信设备包括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高频地空通信系统、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自动转报系统、记录仪等。 导航设备包括仪表着陆系统、全向信标、测距设备、无方向性信标、指点信标、卫星导航地面设备等。 监视设备包括一次监视雷达、二次监视雷达、场面监视

雷达、多点定位系统、自动相关监视系统、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等。 第五条根据本办法规定的需要实行使用许可管理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目录,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定期公布。 第六条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临时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许可证的设备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第七条民航局对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使用许可实施统一管理。临时使用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由民航局定期公布。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办法中有关用语定义如下: (一)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合格审定机构:由民航局指定的负责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评审与测试组织工作的机构。 (二)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合格审定委员会:由民航局成立的负责合格审定工作监督和决策的机构。 第二章临时使用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九条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要申请使用许可证以在中国民用航空领域推广使用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当先申请临时使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 第221号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 第221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CCAR-86)已经2013年7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家祥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飞行校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以下简称"飞行校验")是指为保证飞行安全,使用装有专门校验设备的飞行校验飞机,按照飞行校验的有关标准、规范,检查、校准和评估各种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空间信号质量、容限及系统功能,并依据检查、校准和评估结果出具飞行校验报告的过程。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飞行校验,校验对象为地面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新技术应用中涉及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验证的飞行校验及军民合用机场中涉及民用航空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飞行校验工作参照本规则实施。 第三条校验对象在投产使用前应当进行飞行校验。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飞行校验工作的统一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的飞行校验工作。 飞行校验工作由民航局飞行校验机构(以下简称校验机构)和

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具体实施。 第二章飞行校验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飞行校验的种类和优先次序 第五条飞行校验分为投产校验、监视性校验、定期校验、特殊校验四类。 第六条投产校验是指校验对象新建、迁建或更新后,为获取校验对象全部技术参数和信息而进行的飞行校验。 第七条监视性校验是指投产校验后的符合性飞行校验,或者民航局、地区管理局认为其他必要的情况下,对运行中的校验对象进行的不定期飞行校验。 第八条定期校验是指为确定校验对象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持续运行要求,按照规定的校验周期对运行中的校验对象所进行的飞行校验。 第九条特殊校验是指在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时,对校验对象受影响部分进行有针对性的飞行校验: (一)飞行事故调查需要时; (二)设备大修、重大调整或重大功能升级,包括设备的工作频率、天线系统、场地保护区域、电磁环境等因素发生改变,或者设备主要参数发生变化、导航完好性监视信号基准发生改变以及其它可能导致系统运行风险增大并无法通过地面测试调整进行有效控制时;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现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复习大纲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复习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现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的科目之一。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空中交通管理理论的基础知识和初步的应用能力。二、考试内容范围 空管机构及职能,空域,飞行高度与飞行高度层,飞行规则。 无线电信号基础,民航通信系统,民航导航系统,民航监视系统。 大气的状态及运动,云和降水,能见度与视程障碍,地面天气图和空中等压面图,雷暴及山地背风波。 飞行签派工作介绍,航空公司组织结构,航班计划管理,航空器管理,机组管理,航空器重量及性能限制。 考查要点详见本大纲第二部分。 三、评价目标 主要考查空中交通管理、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航空气象和飞行签派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综合考查运用

现代空中交通管理理论解决交通规划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并能针对空中交通管理和航空运行环境的突出问题的开展综合分析。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闭卷,笔试;所列题目全部为必答题。 (二)答题时间: 180分钟。 (三)各部分内容比例(满分为150分) 第一环节:空中交通管理基础(45分) 空管机构及职能:约 15分; 空域:约 10分; 飞行高度与飞行高度层:约 10分; 飞行规则:约 10分; 第二环节:通信导航监视设施(30分) 系统结构及基本概念:约 6分; 无线电信号基础:约 6分; 民航通信系统:约 6分; 民航导航系统:约 6分; 民航监视系统:约 6分。 第三环节:航空气象基础理论(45分) 大气的成分及结构:约 7分; 云和降水:约 8分; 能见度:约10分;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编号:AP-115TM-134-R1 部门代号:TM 日期:2004年10月8日 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 规程》的通知 各地区空管局、空管中心(站)、民航飞行学院: 随着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的逐年增加,设备在种类上及数量上较以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进一步做好通信导航监视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空管安全生产运行,我局组织修改了《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以下简称《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自2004年12月1日起在全民航空管系统施行。 目前空管系统施行的1985年10月18日《颁发<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设备运行、维修规程>的通知》((85)民航航通字055号)将另行通知取消。 二○○四年十月八日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运行、维护的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民用航空地面通信导航监视系统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运行管理的组织与实施,全体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包括: (一)组织与实施设备的运行,使设备按规定的技术指标正常工作,提供高质量的通信导航监视保障。 (二)组织与实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实行以预防为主,定期维护和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确保设备的性能指标、环境条件符合规定。 (三)组织与实施设备、器材、仪表和工具的保管及零备件和器材的保障工作。 第四条各级通信导航监视主管部门,必须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或承包责任制,征集使用部门的意见,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五条各类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所管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和维修方法,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和考核,取得相关执照,才能参加值班或维修设备。凡未经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独立工作。 第六条已经投入使用而需要停工维护和修理的设备,必须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经过修理,但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投入工作。 第七条全体通信导航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定期检查安全和防护用品,密切注视设备的危险征候,认真查找原因,迅速排除,确保人身、设备、工具和仪表的安全。 第八条本规程的附件是实施设备运行维护的细则,本规程的附件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规程附件尚未包含的设备,另作补充规定。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一、概念1、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是当某区域空中交通流量超出或即将超出该区域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可用能力时,预先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空中交通流量最佳地流入或通过相应的区域。2、空管系统的容量及表达式:就是空管系统能够处理的交通量,C=[N(T)/T]。3、FMP 理想网络模型:FMP可以描述为一个ATC系统的理想网络模型。该网络由4种元素构成:机场:网络中“流”的源头和汇聚点;航路:运输流所走的弧形路线;航路点:网络的节点,航路在此相交、合并或者分离;扇区:一系列航路点和连续航路段的集合。4、空中交通服务的概念:空中交通服务是飞行情报服务、告警服务、空中交通咨询服务、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区域管制服务、进近管制服务或机场管制服务)等不同含义名词的通称。 二、填空1、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分为(战略)流量管理、(预战术)流量管理、(战术)流量管理。2、针对空中交通拥塞问题,传统的解决方法可分(硬件设施建设)、(空中交通管制)和(空中交通服务)3大类,现代的解决方法可分为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空域管理)、(空中交通服务)。3、空中交通服务是(飞行情报服务)、(告警服务)、(空中交通咨询服务)、(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等不同含义名词的通称。主要目的是防止(航空器之间)、(航空器与障碍物之间)发生碰撞,使空中交通活动保持(有序和高效)进行。4、流量管理的核心任务是(保证流量与容量的平衡),防止出现(饱和)。5、航空管制体制模式大体可分为()、()、()三种模式。6、空中交通服务安全管理大体可分为(安全水平监控)、(安全审查)、(安全评估)、(加强安全的措施)几方面的工作。7、空中交通服务系统容量管理可分为(容量评估)、(空中交通管制容量和交通量的调节)、(空中交通管制容量的增强)、(灵活使用空域)几方面的工作。8、在(飞行前一天以上)时间完成的规划均称战略规划。在(飞行前一天)所完成的规划称为前期策略规划,在(飞行当天)所采取的措施称为策略运行。9、航路容量的基本定义是在航路入口点所允许的(最大飞机放行率)。10、空域容量的优化可以分为(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微观层次)几个层次。11、预测航空交通量的三种主要方法是(趋势推断)、(计量经济关系(模型))和(市场及工业调查)。 三、简答(选2)1、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分为哪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工作?答:(一)战略规划:调配分析,提出预测,做出安排。(二)前期策略规划:1可以改变某些交通流向;2对低负荷航路协调;3商定策略措施;4向各有关方面公布和提供次日的空中交通流量管理计划的细节。(三)策略运行:1执行协商一致的策略措施,特别是航空器地面延误所适用的时段分配程序2监视空中交通情况变化,当出现长时间延误时,需要采取或者开始实施补救措施。3当交通需求量超过或预计超过某一扇区或机场的容量时,主管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通知主管的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有关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还应尽快将预期的延误或者将要采取的限制措施,通知计划在受影响区域内飞行的机组和经营人。 2、趋势推断法的步骤?(一)标坐标(二)手绘曲线(三)将合适的曲线延伸到预测所需的未来时期(四)确定趋势及曲线的数学表达式(五)用线性回归法确定曲线的系数,用最小二乘法将误差缩小(六)计算未来的交通量 3地面等待策略问题的原理、核心及表达式? 答:通过某种手段预先判别出某架飞机准时起飞后会在目的地机场降落前出现的延误,那么对该飞机实施地面等待管制,将其起飞时间向后延迟一段适当的时间,使得该飞机到达目的地机场后恰好能够准时降落,消除空中等待。核心:是将昂贵的空中等待“吸收”并转化为相比之下廉价的地面等待,以达到费用最优化的目的。C(P地面等待)=Cg*Δt﹤Ca*Δt=C(P 准时起飞)目标函数:minC(p)=Cg(p)+Ca(p) 4、现代空中交通管理的组成部分及各自功能? 空中交通管理包括空域管理、空中交通服务、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空中交通管理的功能为:考虑空中及地面系统的运行能力以及经济上的需要,为用户提供空域利用上的最大效能;考虑飞机装备的等级和运行目的的不同,灵活地组织不同用户之间分享空域;保证空中交通管

空中交通管理基本概念

空中交通管理 什么是空中交通管制? 空中交通管制指对航空器的空中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业务,包括空中交通管制业务、飞行情报和告警业务。它的任务是:防止航空器相撞,防止机场及其附近空域内的航空器同障碍物相撞,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保证飞行安全和提高飞行效率。管制方法有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 空中交通管理 空域及管理 航空器飞行的空间称空域。空域是国家的重要资源,由国家实行统一管理。我国民航将全国空域划分为9个飞行情报区,26个高空管制区,37个中低空管制区及3个进近管制区和100多个机场飞行指挥区。国务院、中央军委拟改革全国空中交通管制体制。第一步已完成京穗深和京沪航路移交民航管制指挥的试点;第二步在总结京穗深等航路管制指挥移交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划分空域,分期分批将全国航路(线)交由民航管制指挥;第三步实现空中交通由国家统一管制的目标,同时建立较完善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 空中交通管理 空中交通流量控制 为防止和纠正在航路、机场区域内出现航空器过度集中超过规定限额的现象出现,必须对航空器的运行采取适当控制措施。它分为三种控制:(1)先期流量控制,指在制定航班班期时刻表时和飞行前一日对非定期航班的飞行时刻安排时进行的限制和调整;(2)飞行前流量控制,是在航空器起飞前,采用临时调整航空器起飞时间的办法,使航空器与航空器之间的飞行间隔符合管制规定;(3)实时流量控制,是指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空中交通管制部门采取要求飞机在某地盘旋等待,改变飞行航线和飞行高度,调整飞行速度等措施,使航空器之间的横向、侧向和高度间隔符合规定标准,从而安全、有秩序地运行。 空中交通管理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系统(ATEM) ATFM—Air Traffic Flow Management System的主要作用是监视一定范围的空中交通状况,进行交通流量的预测和控制,防止特定航线、区域或扇区的流量过分集中,谋求增大整个航空管制区的处理容量。建设中国民航的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系统,对于适应飞行量的不断增长、减少延误、充分利用空域和地面资源,具有战略性意义。 空中交通管理 大中小型飞机在空中的活动范围

空中交通管理的发展趋势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4117868.html, 空中交通管理的发展趋势研究 作者:耿天宇 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12期 摘; 要:我国空中交通管理体系经过几十年的搭建,在设施建设、系统规模、保障能力及服务手段上取得了较高的成就。空中管理对技术的依赖程度较高,技术的不断发展推行了空中交通管理的逐步发展。本文就我国空中交通管理的现状予以了分析,并就空中交通管理发展中的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及趋势进行了分析,将为我国空中交通管理的体系建设和技术研发提供一定的导向。 关键词:空中交通管理,人工智能,大数据 伴随着空防安全的日益重要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航空事业迎来发展的高峰时期。航空运输总量不断突破的背后是航空交通流量的持续攀升。就实践层面而言,出色的空中交通管理不仅是安全的保障,更是运力的保证。航空业的发展进程中需要在全面提升飞行保障技术的同时,跟进空中交通管理的建设,实现科学规律、合理管制下的产业稳定、持续、高效地发展。而相对于欧美等航空公司,我国在航空交通管制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短板,这已成为制约我国航空业高速发展的掣肘[1]。从技术发展趋势对这一问题予以前瞻,具有重要的意义。 1.空中交通管理的概述 空中交通服务、空域服务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共同构筑了我国空中管制体系。当前,在这一体系化的架构当中,包含了军航的机场、分区、区域航空管制以及民航的塔台、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进近管制室、民航地区管理局调度室、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及总局调度室等多部门构成。空中交通管理的核心是安全和畅通。在空中交通管理中,各部门充分依托技术手段对飞行活动进行管控,确保飞机飞行的安全有序。这一实施的过程中,要求各部门能够使航空公司或经营人按照技能的起飞时间和到场时间开展开飞行,在不降低安全系数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调控是飞机能以最小程度的限制完成飞行任务[2]。 2我国空中交通管理的现状 中国空中交通管理体系经过了近六十年的建设,已经具备了庞大的规模和良好的基础。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开始通过政策和资金的倾斜来推动空中管理的基础设施和技术的改革,成就了我国空中交通管理在设施建设、系统规模、保障能力及服务手段上的升级。新世纪的到来,我国航空业迎来了黄金发展的时期,为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畅通,航空运输的管理部门再次就空中交通管理展开了体系相的探索,通过制度的完善、模型的搭建及系统的升级,基本能够满足当前空中交通管理的要求。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的航空事业总体而言,虽发展势头迅猛但仍处在前期的探索阶段。因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航空管制属于多部门共同管制,各

通信导航监视系统.

通信、导航、雷达、ADS设备 130001 超短波通信的特点是(C 。 A:不受地形地物的影响 B:无衰落现象 C:通信距离限定在视距 D:频段范围宽,干扰小 130002 在AM信号中,有用信号是(C 。 A:载波 B:调制音频 C:下边带 D:载波和上边带 130003 高频通信采用的调制方式是(B。 A:等幅制 B:调幅制 C:调频制 D:调相制 130004 一般远程一次雷达的工作波段在(C 。A:C B:S

C:L D:X 130005 甚高频通信频率为(D 。 A:100MHz?350MHz B:10MHz?136.975MHz C:2MHz?29.9999MHz D:30MHz?300MHz 130006 相对于单独使用二次雷达,使用一次、二次雷达合装的优点是( C 。A:发现目标的距离更远 B:常规二次雷达条件下提高雷达系统的距离分辨力 C:能够发现无应答机的目标 D:克服顶空盲区的影响 130007 目前我国民航常用的空管雷达是(B 。 A:一、二次监视雷达 B:脉冲多普勒雷达 C:着陆雷达 D:气象雷达 130008 二次监视雷达与一次监视雷达相比的主要优点是(C。 A:能够准确提供飞机的高度信息

B:能够探测气象信息并能够给出气象轮廓 C:能够准确提供飞机的距离信息 D:不受顶空盲区的影响 130009 二次雷达的主要缺点是( A 。 A:不能发现无应答机的飞行器 B:作用距离不如一次雷达远 C:对气象条件比较敏感 D:不能提供过渡层以下准确的高度信息130010 长波、中波的传播是以(B传播方式为主。 A:天波 B:地波 C:直射波 D:地面反射波 130011 短波传播是以(A 传播方式为主。 A:天波 B:地波 C:直射波 D:地面反射波 130012 超短波传播是以(C 传播方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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