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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出题人

司考出题人

2009年本店提供了以下老师的授课,大家看了可以作为参考:

刑法:韩友谊、刘凤科、柏浪涛、阮齐林、杨艳霞、陈永生、罗翔、徐光华、、李金明、周威、蔡雅琦、齐小玲、韩景慧、姚贝、乐毅、吴江、

刑诉:汪建成(出题人)、刘玫、汪海燕、谢安平、卫跃宁、杨雄、李奋飞、王静、孙远、马明亮、杨雄、刘中欣、宋桂兰、杨立新、吕泽华、王大利、左宁、卜开明、程捷、王晓锋、房保国、董坤、李伟、袁家德、

民法:王利(出题人代言弟子)、李建伟、李仁玉、于飞、隋彭生、钟秀勇、张翔、马特、尹田、姚欢庆、席治国、宋艳慧、周珺、刘家安、丁绍宽、张康林、肖凡、李娟、朱虎、胡利玲、刘智慧、罗昆、章珩、李国斌、陈敦、陈龙业、甑增水、李菲、李军、夏凌云、

民诉:潘剑峰(出题人)、刘哲伟、杨秀清、郑其斌、房宝国、史飚、侍东坡、郭翔、徐继军、王学棉、向高甲、卜开明、肖莉、王万习、崔蕴涛、杨军、赵翠莲、王道新、

行政:王旭(出题人代言弟子)、林鸿潮、吴鹏、胡锦光、季宏、吴平、王锴、张峰、徐金桂、赵宏、何滨、王晨、傅忠、秦强、霍敬裕、

三国:张丽英(出题人)、祁欢(出题人代言弟子)、杨帆(女)、李文沛、李毅、王斌、曾涛、张雨泽、、李曰龙、谢立东、陈璐琼、李亮、金彦平、刘万啸、

商经知:汪华亮(出题人代言弟子)、王小龙、张海峡、鄢梦萱、席治国、魏敬淼、吴景明、楚道文、熊可、司艳丽、刘安、林凡、郄鹏恩、尚继征、李一强、顾宾、曹百利、李文涛、史越、丁卉、郑佳宁、王斐、范世乾、

法理:周旺生、杨帆、淳于闻、叶晓川、高其才、郭晓飞、陈景辉、李红勃、杜洪波、宋光明、徐彪、王坤、王旭、张小平、陈璐琼、周望、、张龙、

法制史:赵晓耕、杨帆、淳于闻、叶晓川、张生、李红勃、宋光明、徐彪、张小平、张龙、宪法:焦宏昌、杨帆、淳于闻、李红勃、徐金桂、叶晓川、徐彪、、张小平、

职业道德:王进喜、叶晓川、张小平、张龙、

主观题:张合功、邹建章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

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40岁426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关经验。在司法考试队伍中不乏大龄考生的身影,他们所经历的是我们难以想象的艰辛。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他们的心声吧。 如果有人告诉你,中国男足进了世界杯的半决赛,请不要嗤之以鼻。所谓的不可能都是自己内心设定的,只要你努力坚持并且找到正确的方法,那真是一切皆有可能。我14个月的司考拼搏之旅(第一次2个月,第二次7个月,第三次5个月)最后426分的成绩所达到的难度差不多相当于让国足进4强。 读小学时,老师对我的评价差不多都是:多聪明的一个小孩,可真够皮和懒的。呵呵,我有逃课一个月期末考试算术还能考100+20的奇迹,还有从来没学会汉语拼音的顽固表现,(我学龄前就识字很多,二年级就能自己看三国演义了,读不懂的字就蒙而且绝大多数都能蒙对)更有同班主任吵架把班主任气的嚎啕大哭的壮举。六年级的时候,仓米巷小学给了我一个参加重点中学入学考试的名额,去培训班听了3个月课考完试居然能人模狗样的去当时江苏仅有的两所全国重点中学,苏州第九中学瞎混。 初中和高中好像我很少做过回家作业,呵呵,我们那届苏州市高考状元就坐我前面,据说后来去了硅谷,还曾经被我打成猪头模样。初中时在我妈的影响下喜欢上了游泳,自己捣鼓了两个暑假,居然也像模像样了。不过学的晚,跟体校那帮小子是没法比了。(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别人练了七八年,差不多每天游8000米,我每年游3个月,每次1000米。)所以很是自我满足,业余玩这个,好歹我算最厉害的了。 20岁开始,仗着有强壮的体魄和一点点小聪明,也算走过千山万水,见过纸醉金迷,经历过刀光剑影,直到一场飓风刮来,才知一切都是空中楼阁。回到苏州,也曾无所事事,也曾常靠酒精麻醉自己,最后还是游泳拯救了我。当时我想,既然有大把的时间,我又曾经痴迷过,那为什么不再练练看能到什么水平?以前每次只游1000米,现在干嘛就不能多游点呢?18岁时游不过职业运动员,现在都三十几岁了,干嘛就一定会输给他们呢?爱好和坚持让我重新找回自信,是的,我是纯业余,但我自己练,多研究点资料,多同全国志趣相投的爱好者交流,我也能做的很好,也能赢那些退役后不继续锻炼的运动员。从此我就相信了好莱坞电影里的话——我们常说我们是普通人,其实这只是给我们自己找的借口,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和懒惰。所谓英雄,也就是那些坚持不让自己寻常的普通人。

2011年司法考试出题老师汇总 暴强

2010年司法考试出题老师汇总作为复习的参考。终极版!!! 法理学: 法理学的拼题老师是舒国滢、高其才和葛洪义,从近几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的命题特点可以看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被案例化、实例化和应用化。题目是一个一个的小案例,通过案例去考察考生对基本的知识、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在卷一的150分当中,法理学的分值可以占到25分左右。而且在第四卷中会有一道简答题和一道论述题纯考法理学,所以法理学的总分值会占到65分以上。舒国滢老师不仅是司法考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而且还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的出题老师,他往往把法大研究生(论坛) 考试的题目直接搬到司法考试中,如06年最后一道论述题就是政法大学2004年研究生考试的原题。可见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有相当部分的试题是和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题是相同或相似的。所以考生可以把政法大学历年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下载下来加以研习,作为复习的参考。 法制史: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的命题、拼题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晓耕老师。法制史是从03年司法考试才开始新增的内容,其命题特点是用一些小典故去考察考生对知识的掌握。其实法制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所以考试一定要注意对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忆,并且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学习法制史要在研读历年真题的基础上通读教材,尽可能多的掌握教材中给出的历史事件,中国法制史考察的对象往往是“第一”或“之最”,而外国法制史考查的是对世界影响比较大的。 宪法学: 宪法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茂林老师。宪法学的司法考试试题难度不高,但是考的比较细,经常会在考生不太注意的地方出现考题,而且容易与国家时事政治联系在一起出题。宪法属于好学难考的学科,一看觉得明白了,但是实际一做题可能就歇菜了,所以在战略上一定要重视它。建议考生在考试之前把宪法的法条看一遍。 经济法: 经济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和商法是一样的,北京大学的刘凯湘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经济法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拍卖法》,这些法律都含有行政法的因素,因此在复习经济法的时候要用行政宏观调控的角度去把握这些法律的内容。2008年司法考试中,关于劳动法的内容也成为了考试的重点,究其原因就是劳动法的系统渐渐完善,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者同时考察,提高了经济法的命题质量。 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的拼题老师是秦晓程老师,他是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从近几年国际公法的命题特点来看,和法理学类似,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转化成小案例,并和时事政治联系到一起,所以请大家要关注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国际法上的重要事件,尤其是中国对这些事件的观点和做法,以及国际上不同于中国观点和做法,当然考试要以中国的做法为正确做法。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命题老师一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丽英老师和黄进校长,国际经济法的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术语上。国际经济法建议大家听一下老师的课件,结合历年试题,这样的效果比较好。国际经济法是一门难学易考的学科,因为一般的人在实践中很少接触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案件,所以感觉比较抽象,正因为如此,国际经济法不会出偏题,只要大家认真研读教材,把教材吃透,得分是比较容易的。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9) 附答案解析

17.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l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 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 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1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答案及解析:C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与诈骗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本题ABCD四个选项中甲的行为都属于盗窃。选项A,乙的女儿只有5岁,是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同意让甲搬走彩电的行为能力,因此甲的行为仍是盗窃。选项D甲“趁乙不注意”,应认定为秘密窃取,不是诈骗而是盗窃。故AD都不应选。盗窃罪与抢夺罪区别的关键在于,一个是“秘密窃取”,一个是“趁人不备、公开夺取”,选项B中,甲秘密窃取金项链在先,后被发现后挣脱逃走,不属于“趁人不备、公开夺取”,因此应定盗窃罪而不是抢夺罪。故B不应入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18.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B.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在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时,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A项错误。而B项中的武装叛乱、暴乱罪,也可能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因而“对其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的说法”,错误,另根据《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D项中律师面临义务冲突(辩护义务与维护他人隐私权义务),应当衡量利益轻重,不必然构成紧急避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写在前面 小雪时节,雪霁初晴,银装笼罩着广袤的大地,新雪反射着明亮的阳光。我不会忘记查到成绩的那刻心情,是惊异,是激动,是兴奋,还夹带着一丝遗憾。卷一111,卷二108,卷三99,卷四98,总分416。成绩比预估分数高,但比目标分数低。预估分数还不到400,可能是预估的太保守了,有些答案根据异议而修改也未可知;目标分数是420,总觉得卷四有些低,差那么4分就能达成目标了,颇为遗憾啊! 非常感谢备考途中那些分享资料和传递经验的人们。如今,我也想将自己一路走过的经验和教训讲给后来人,以期帮助更多的同学,于是有了以下洋洋洒洒的一万三千余字。闲来无事的同学来看看吧。本文从五个部分展开,分别为司考必备资源、老师和教材的推荐、学习目标和计划、学习方

法和做题习惯、考前考中注意事项。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以下文字中有一点点内容能对各位有一丝丝启示,我已倍感荣幸! 首先介绍下自己的情况,非法本,警校毕业,2016年首次参加考试,没有报辅导班,在家备考。公安专业这非法本有点特殊啊,虽说是非法本,学校到底也开设过几门法学主干课程。但我除对刑法兴趣较浓学习较深之外,其余几门则均无体系感,至备战司考时大致已遗忘殆尽,特别是民法,那剪不断理还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法律关系让我在司考路上花费了较多精力去厘清。至于刑法,司考要求的两阶层犯罪体系虽与大学所学四要件体系虽有所差异,但方法相通,学起来倒还轻松。 没报辅导班的原因是我感觉网上已有的资源已经足够使用学习了。自从14年厚大开创免费课堂之后,华旭、指南针等机构也纷纷效仿,将名师授课录制成高清视频音频上传各自网站供广大考生自主学习,考生只需购买自己所跟随老师的讲义即可同步学习,新成立的瑞达也是这种模式。这对考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福音,加上考友公益分享的资料,应对司考足矣。只要自制力不是太差,制定好学习计划,在家或者学校都无所谓。 备考时间方面,我是从3月份开始系统复习,但4月份

2020年司法考试必问的八大问题

2020年司法考试必问的八大问题 问题1:考试选择什么教材好?司法部的三大本是不是一定要看? 专家:必须承认的是,司法部指定教材三大本确实是最权威的教材,考试出题中580分以上的内容在三大本中,不过我想问问您, 你是想考全国第一名还是只想平安通过这个考试?这三大本总计380万字,光看一遍最少要300个小时,除了天才您看上3遍就去考试 能考过。一般人最少要看上5遍,那时候考试都结束好几个月了, 您还是直接参加2011年考试吧。所以三大本再经典也要放弃(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部分内容还是要看三大本的)。 问题2:法条重要不? 专家:法条很重要,咱法律人学习法律的学的就是法条,但是请不要忘记你不是想当法学家,你只是要通过考试,每年考试大纲涉 及法条3万多条,合起来比三大本的内容还要多好几倍,如果您不 是天才,我建议还是除了诉讼法之外的法条就不要看了,实在不放心,那请您就看重点法条尤其是老师授课中提到的重点法条。 问题3:是不是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就能当律师?就可以有一个好 的前途? 专家:这个问题问的实在幼稚,律师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的,考试过关仅仅是迈入律师行业的大门槛,距离生存(注意是生存不是生活)还很远很远。每个行业不缺乏的是准入,缺乏的是精英。因此,司 法考试仅仅就是一场考试,考过了你多一个选择,考不过了也许塞 翁失马,不要太执着。 问题4:这个考试是不是很难? 专家:我有个朋友没有学过一天法律,年纪40开外,但他每天学习5个小时以上,不停学习了5个月,最后413分通过。说一般 人坚持有效学习800个小时就能通过考试,现在上个中专或者技校

都要3年,学个驾校也要3个月,比较起来你说这考试难不难?我看 这个考试难度比不上中学生考高中,但比驾驶还是要稍微难点。 问题5:需要报培训班么? 专家:这个要因人而异,我认识一个朋友除报名费外一分钱没有花,早上去新华书店站着看书,到晚上书店下班了就回家睡觉,最 后也通过了考试。我们不要跟这样的超人比,咱就自己跟自己的比,报班先跟自己的钱包商量商量再决定。我可以肯定的讲培训班的名 师讲课能让你复习起来事半功倍,但更肯定的是没有培训你也能通 过这考试。只要你努力了,没有捷径也能走到罗马。 问题6:2017年考试大纲变化大不大? 专家:我可以明确的回答你,对于基础的考试内容: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刑诉和商法每年变化都不大,只需要关注每 年法律修改的部分和新增的法条。因此“重点永远是重点”这句话 每年都适用,每年80%以上考试内容是重复的。 问题7:从什么时候开始复习比较好? 专家:前面已经说过,800个小时的学习足以,因此建议保证这 样的复习时间,这样不会使自己过于疲惫,也能充分利用时间跟自 己的家人多聚聚,千万不要顾此失彼,因为考试忽略了家庭。 问题8:历年真题有必要做么? 专家:无数人的无数次经验告诉我们,历年真题实在太重要了。有很多人没有看书只看历年真题就通过了这个考试,但只有及其少 数罕见的天才只看书没有做题就能考过。因此只要你不是天才我建 议就好好做题吧,要反复的做,先分系统和部门法做,最后40天按 卷子成套做。 最后,祝福广大学员和考生朋友们顺利通过2017年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D 【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篇一司法考试经验心得体会 国家司法考试号称为天下第一难考,许多人为此付出了很多艰辛和汗水,可却没能如愿以偿。本人在XX年以402分通过司法考试,为此谈谈自己学习的体会,供广大朋友借鉴。 首先,正确认识司考,保持良好心态。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难考,过关率仅占参考人数的10%左右,但同时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考试,因为它没有像高考一样有录取名额的限制,只要过360分即可,所以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考试。做为考生来说,想要参加考试,就要不怕难,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必胜的信念。尤其是在考场当中,显得更为重要。我想,把它当成是一次学习的结业考试,就会减轻压力,轻松面对。 其次,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具体的行动。参加司法考试也是一样,想考就要下定决心把考试一次通过,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把每一天学习的进度,内容做一个详细的安排,并且要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按时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持之以恒。 第三,把握学习重点,坚持学练结合。对于司法考试而言,明确学习的重点,是至关重要的。重点永远是司法考试的高频点,是重中之重。这也是所有辅导老师反复强调的。司法考试的重点就是历年来司法考试真题涉及到的知识点和大纲新增知识点。要把历年真题反复做,反复练,扩展思维,至少要做三到五遍。新增知识点必须做为重点来学,最好的办法是从提前一年开始关心新出台的必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到出台一部法律,就学习一部法律,养成良好习惯。 第四,注意劳役结合,讲究学习效率。学习是一项脑力劳动,它与体力劳动一样,人的大脑也需要休息。学累了,也强迫自己学习,造成头晕脑胀,大脑得不到休息,会适得其反,其结果是越学越差。相反,坚持劳役结合,在学习时使大脑处于良好清醒的状态,在休息时适当参加一些体育活动,使大脑完全处于休息状态,一定能保证学习的扎实,记忆的也扎实。在整个司法考试学习阶段,从四月初考试大纲出来到考试,大约五个多月时间,每天时间能保证在每8到10个小时的有效学习,每学一个小时休息十分钟,劳役结合,完全可以通过考试。 第五,选好辅导资料,重在举一反三。除了辅导用书和法律法规汇编外,还要选择良好的学习辅导资料或参加一个好的辅导班。当前司法考试的辅导资料种类繁多,辅导班众多,各式各样。本人比较看好的辅导资料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试重点难点疑点精解丛书》,重点突出,学练结合,函盖近五年的历年真题及其讲解,并有大量摸拟习题和配有解析。同时要有一本法律法规汇编,最好是司法部指定的,里面没有标明重点法条,有助于你自己标注重点。在学习当中要做到举一反三,通过一道习题,要把相关的知识点都弄懂弄通,从而达到做少量的习题学会一堆知识点。 第六,选择学习方法,夯实基础知识。一个良好的学习方法,会极大的促进学习成果。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就等于走向成功的一半。通过不断的学习,把基础知识夯实,才能做到游刃有余。我的学习方法一是用二到三个月时间阅读教材自学的基础上,坚持做历

司法考试出题人弟子

首先,三种必备资料 1、 三大本,全称为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及配套白皮书。 2、 司法考试 最新法律法规(2013版本),如指南针的法律法规汇编; 3、 历年真题,分类编和按年份编的各一套; 4、 众合或者万国的专题讲座系列书籍,资料在精不在多! 关于三大本,此书内容过多,严格意义上来说有点超纲了,本写的很细也很啰嗦, 60%都是 废话,是不会考,而且一般你分不出那些是废话,所以用作学习的参考书更为合适。 关于法条,同样是为了备查,平时不需要看,重点法条最后看,主要是一些经济法、 商法的 题目,基本上就是考法条。 关于历年真题,不建议一开始就立即复习历年真题,真题是很宝贵的资源, 做掉就没了,可 先看一套时间比较久的真题,等复习到 6、7程的时候做效果比较好,而且体会也深。 关于专题讲座系列书籍,这套书的实实在在的复习了。 刑诉:刘玫、汪海燕、谢安平、卫跃宁 民法:王利(出题人代言弟子)、李建伟、李仁玉、钟秀勇、隋彭生、张翔 民诉:潘剑锋(出题人)、刘小黑(出题人代言弟子)、杨秀清、郑其斌、房宝国 行政:王旭(出题人代言弟子)、林鸿潮、吴鹏、胡锦光、季宏、王错、张峰 三国:张丽英(出题人)、祁欢(出题人代言弟子)、杨帆(女)、李文沛、李毅、王斌、 曾涛 商经:汪华亮(出题人代言弟子)、王小龙、张海峡 法理:周旺生、杨帆、 淳于闻、叶晓川、高其才 法制史:赵晓耕、杨帆、淳于闻 宪法:焦宏昌、杨帆、淳于闻、李红勃、徐金桂 主观题:张合功、邹建章、王旭、叶晓川 关于辅导班,如果经济和时间允许的, 可以参加一个北京的面授保过班, 如果在 职或经济条件不允许,就报网上辅导班更合算的了。 但如果你认为不需要报班,并且自己完全有可能在网上找到相应的资料, 网找的, 但这样比较花时间,而且你要对讲座内容非常熟悉才能做到这点, 可参考下以下辅 导班信息! 复习顺序,从理论较难的学科开始复习, 记忆性的学科放到后期复习。 习,最后复习经济法、法制史等。 而各部法的知名老师推荐: 刑法:韩友谊、刘凤科、柏浪涛、 阮齐林 三校、众合都可以, 可以直接在各考上 对于一般的考上, 例如民法、刑法先复

2011年司法考试杨帆老师国际经济法讲义

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 国际经济法命题以选择的形式出现在试卷的第一卷,分值为15-20分之间。 考试分值由三大部分组成: 1.国际贸易法(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运输、保险、支付); 2.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中国对外管制制度、世贸组织); 3.国际经济法的其他制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税法)。 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包括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国际贸易法特点:知识点多、复杂,出题以小的案例的形式来考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例如:中国一个A公司,外国一个B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出口货物买卖的合同。 考察点:1.通过什么术语来签的合同; 2.卖方的发货问题:如发货时间延迟、发货质量没有保证、发货的数量有问题等;涉及到运输、海运中承运人的问题,提单、保函、承运人责任制的问题。海上出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原因; 3.保险中的问题,买卖双方的责任; 4.支付(托收、信用证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切蛋糕理论”。 国际贸易法,两刀切成四块: 1.买卖关系:依据是《2000年术语通则》、《80公约》; 2.运输:海运,依据是一法三规则;核心:承运人的责任制; 3.保险:保险险别; 4.支付:最重要的两种支付方式:托收和信用证。解题中最常用的是信用证和托收的流转关系以及各个参与当事人权利义务承担的范围。 复习思路:做减法抓重点、知识点、主脉。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 一、贸易术语 考试方式:1.2000年术语列表;2.就某一个术语单考这个术语;3.综合运用能力。 13类术语中的基本内容: 名称交货地点风险转移运输保险运输方式各组特点 EXW工厂交货卖方工厂交货时买方注1 各种运输内陆交货 FCA货交承运人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上 交货时 交货时 装运港船舷 买方 买方 买方 注1 注1 注1 各种运输 海运内河 海运内河 装运合同 主要运费 未付 CFR成本加运费 CIF成本运费保险费CPT运费付至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交承运人 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舷 装运港船舷 交货时 交货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注1 卖方 注1 卖方 海运内河 装运合同 主要运费 已付 海运内河 各种运输 各种运输 DAF边境交货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DDP完税交货边境指定地点 目的港船上 目的港码头 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注2 注2 注2 注2 注2 陆上运输 到货合同 海运内河 海运内河 各种运输 各种运输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A 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C 解析: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一、关于复习 1.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

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 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这个过程不是要背考点而是

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2012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刑法 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11年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有四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彻底的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方鹏——陈兴良弟子 1、命题人周光权、张明楷弟子。 2、刘凤科,不推荐,第一,观点过于激进,彻底新理论代表。第二,11年讲义雷同柏浪涛《刑法攻略》,第三,授课,做题方式,讲授方式上经常讲案例,并要求学生用案例去套考题,容易混乱,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3、韩友谊,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

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非常爱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2012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此书适合各种忙的同学,内容简练,同样是柏浪涛编写。)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2012刑法攻略-真题卷》,此书收录02-11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柏浪涛谈2012年刑法备考方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92796221.html,/v/b/68540454-2083485021.html 7、看到这里,停!,先把上面这个视频看了,再继续看下面。 8、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1题)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选项A理解正确。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是依照法律进行的,故法律必须明确,刑法是刑事领域对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的具体规定。因此,可以说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选项B理解正确。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制权规范约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利益。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说与心理强制说。三权分立说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因此,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选项C理解正确。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刑法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其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选项D理解错误。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处罚。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如果依照“网民的意见”判决,不但违反了罪刑法定的原则,也会降低法律的性。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2011年卷二单选第2题)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案】D 【考点】犯罪的概念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司法考试通过经验总结超级详细

一、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二、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平均通过率为10%,也就是说,100个人中是有90个人过不了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一鼓作气”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总方针,要么万事俱备,全力以赴,要么趁早放弃。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报班的好处: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以换一个教,不用一棵树上吊死。不用住在外面,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 问题三:用什么书复习? 我司法考试用书一直秉承一个观念,不在于资料多,而在于你把一份资料看透。所以我的书不是很多。

司考老师推荐

刑法:柏浪涛、刘凤科两个随便选一个就好 刘大帝讲课非常详尽,各家的观点学说都讲得很细。 推荐柏浪涛,司法考试的各种观点都讲得很详细,对做题目的技巧性很强,买他编写的《刑法攻略》指南针的包括讲义卷和真题卷这两本书吃透刑法没问题了 民法:钟秀勇、段波两个结合起来 段波讲的简洁重点鲜明,易懂,但是不够全面 钟秀勇讲课风格类似刘大帝,非常详细,但是听他的课很容易睡着推荐看他的讲义就好很厚的那本基本每年都超过200页先把钟秀勇的讲义仔细的看一遍后期看段波的讲义不懂得找钟秀勇的讲义仔细看 刑诉:左宁、陈少文、杨雄 陈少文老师充满激情的授课,对记忆拥有极其有效的方法 左宁命题老师的弟子这几年对命题的方向把握特别之准,特别是最近几年刑诉对死的规定考的少了,对活的观点考察的越来越多的形式下 杨雄大家都说杨雄好,我觉得他讲课技巧性不强,把100个左右表格背出来不考高分你还好意思编表格?所以当辅助就好先听一遍陈少文的系统强化班然后左宁老师第二个阶段的班,注重归纳最后一定要下载左宁最后出的押题每年都非常难非

常变态但是每年都压中许多命题方向 民诉:郭翔、戴鹏 这两个老师讲课都很厉害,而且还是同一个导师教出来的所以讲课都95%一样 但是两个老师都各有一些特色推荐两个老师都看以一个老师的为基础然后补充另外一个老师的特有的内容 行政与行政诉讼:徐金桂 有了徐金桂其他老师都不需要了,就是讲课确实略显枯燥,但是听进去了确实受用 还有些很有名的老师如:吴鹏,听课觉得他超牛逼什么都会,做起题目来基本没帮助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张海峡、鄢梦萱 张海峡先看了解商经法内在规律 然后看鄢梦萱补充血肉 三国法:杨帆 杨帆三国超神没什么说的了,学习他的讲义要字字都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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