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3福建省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升级考核高级公共课程考试大纲答案

2013福建省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升级考核高级公共课程考试大纲答案

201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升级考核

<公共课程>考试大纲-高级

第一章政治概述

一、重点掌握

1、政治的涵义

政治使人们为实现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一定经济基础上慰劳国家政权耳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开展的社会活动。

2、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①对立统一规律②质量互变规律③否定之否定规律

3、国家有哪些职能?

<1>、对内职能:a)政治职能 b)经济职能 c)社会职能

<2>、对外职能:a)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和抵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b)根据本国的利益调整和其他国家的关系,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参与国际经济政治事务。

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继续和延伸,对内职能是对外职能的基础和后盾,二者都是国家阶级本质的体现。

4、试述推动建立和谐世界的措施。

1、从中国自身的走向而言,要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

2、从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而言,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3、推动建立和谐世界可以从周边地区做起。

5、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

6、如何理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首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最终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革。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重大的反作用,它会起着束缚或解放生产力的作用,起着阻碍或发展生产力的作用。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合时,它会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合时,它会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7、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发展中起什么样的作用

二、一般掌握

1、政治的社会功能有哪些?

1) 改造旧的政治文化,传播、灌输和确立新的政治文化。

2) 推动社会政治化,维护和保持主流政治文化。

3) 塑造合格的政治人,扩大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

4) 整合亚文化,促进社会政治文化趋同主流政治文化。

5) 顺应社会政治变迁,实现主流政治文化的自我变更。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3、多党合作制有哪些特征。

我国的政党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具有如下特征:

1) 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2) 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奋斗目标。

3) 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物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4)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具有重要作用。

4、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思是辨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是人们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和发展。总之社会意识以理论、观念、心理等形式反映社会存在。这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

但社会意识还有自己的特性:1)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同步性。2)社会意识与经济发展水平往往具有不平衡性。3)社会意识具有历史继承性。4)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5、如何理解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

时代主题问题是世界经济政治的重大问题。当今时代,和平与发展不仅是世界存在的最重要的问题,而且还反映了世界形势的基本特征。同时,当今世界存在着的许多全球性问题,如局部战争问题、粮食与人口问题、能源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等,其解决的出路也在于促进和平发展。因此,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

6、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7、如何理解人群众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认为人类社会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归根结底,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特征,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们,把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结合起来,阐明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从而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团结在自己周围,领导群众夺取胜利。《共产党宣言》这部马克思主义的不朽著作就曾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总是不懈地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它为无产阶级的阶级目标服务,就是为最广大的人民服务。它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丝毫没有自己的一己私利。

8、什么是意识

第二章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一、重点掌握

1、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1) 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2) 是要把人民群众作为发展的主体力量和根本动力。

2、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原则?

第一,把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统一起来。第二,把服务人民群众和提高人民群众统一起来。

第三,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眼前利益统一起来。

3、为什么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1) 有利于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布局的完善。

2) 有利于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优势。

3) 有利于形成服务中西部发展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

4) 有利于构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

4、邓不平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5、“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是什么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包括:时代背景,历史背景,实践基础,现实依据四个方面.

1.当今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2.党成立80多年的奋斗历程和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历史根据;

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对党的现状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现实依据.

二、一般掌握

1、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邓小平理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的形成和发展大体上经历三个阶段:

1)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到十二大,在拨乱反正和改革起步的过程中,邓小平理论初步形成。

2) 从十二大到十三大,在全面改革初步展开的过程中,邓小平理论逐步展开和形成轮廓。

3) 从党的十三大到十四大,在国际国内复杂艰难的情况下经受严峻的考验和改革进一步深化的过程中,以1992年春邓小平理论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十四大为标志,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形成系统。

1、如何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

1)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3)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如何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一、历史地位:①它是党的指导思想。②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二、指导意义: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是指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胜利的伟大旗帜。学习邓小平理论,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指导意义。

3、如何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1) 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2)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

3)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

4、何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

1) 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2) 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3) 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第三章经济概述

一、重点掌握

1、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有哪些?

1) 资源配置市场化。 2) 企业行为自主化。

3) 企业产权商品化。 4) 宏观控制间接化。

5) 市场体系完善化。 6) 交易关系平等化。

7) 市场管理法制化。 8) 经济生活国际化。

2、货币的本质和一般职能有哪些?

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特殊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货币有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

2、如何理解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

任何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一切产品的共有属性,而价值则是商品的特有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依赖,互为前提的。价值的存在,必须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使用价值的存在,并不以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价值的物品,仍然可以有使用价值,不过是产品不是商品;有价值的物品,一定具有使用价值。作为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

3、什么是货币的流通规律?

答:货币流通规律是一定时期内商品流通中所需货币量的规律。它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参加流通的商品数量;二是商品的价格水平;三是货币的流通速度。

3、如何理解价值规律及其作用?

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必须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而实际上大量的商品交换,可能价格高于价值,也可能价格低于价值,这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具体表现形式。供给和需求之间不可能建立直接的平衡,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动,价格也围绕价值而不断涨落。但从总趋势的平均看,价格和价值基本上是一致的。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是等价交换,规律就是在这不一致中表现出来,使价格与价值之间不能背离太远。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正说明价格虽受供求关系影响,但归根结底,还要为价值所决定。

二、一般掌握

1、商品经济是如何产生的?

商品是从产品发展而来的,从产品发展为商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生产的前提条件;2)劳动产品归不同所有者所有,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决定性条件。

2、商品经济如何转变为市场经济

3、如何理解纸币的流通规律

纸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强制流通的货币符号,它产生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

纸币流通规律是指纸币流通条件下的特殊流通规律。其基本内容是:

1、流通中全部纸币所代表的价值量=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

2、单位纸币所代表的价值量=流通中货币需要量/纸币发行总量

第四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重点掌握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哪些特征?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结合在一起,实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更自觉的宏观经济调控,发展方向服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大目标。

2、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1) 产权清晰 2) 权责明确 3) 政企分开 4) 管理科学2、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或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保持国民经济总量大体平衡,促进经济机构优化升级,引导国民经济不断增长,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3、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有哪些主要手段?

答:1) 计划手段;2) 经济手段;3) 法律手段;4) 行政手段。

二、一般掌握

1、如何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1) 建立统一市场。强化市场的统一性,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

2) 建立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

3)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2、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是什么?

答: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3)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4)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主要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3、建立与建全现代产权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第五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重点掌握

1、如何把握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及其主体地位的体现?

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体现: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2、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根本的是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基础,有公有制与私有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问题,它不具有“公”与“私”、“社”与“资”的区分。同样的所有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不同的所有制可以采取相同的实现形式。

2、如何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1.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合理经营、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2. 如果不谈先富,只谈共富,不仅不可能为实现共富逐步创造物质基础,相反的会导致平均主义,导致共同贫穷。如果不谈共富,只谈先富,会导致两极分化,偏离社会主义目标。

3. 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

3、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反映这不同的生产关系,这样客观上就要求有多种分配方式与之相适应。同时,为了发展市场经济,需要多渠道筹集、优化配置各种经济资源,客观上也要求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4、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对显示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主要是:1、因为劳动者的个人禀赋和家庭负担的不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产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2、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拥有不同生产要素的不同社会成员也必然会产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下优胜劣汰,使具有不同竞争

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现差距。4、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以及不同经济领域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的差别,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别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二、一般掌握

1、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哪些方面

2、如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什么是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按劳分配有哪些重要作用?

答: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各尽所能地参加社会劳动。社会在对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作用:1) 按劳分配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 按劳分配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

3) 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怎样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力地确定保障方式和标准,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1) 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

3) 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

4、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搞好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第六章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重点掌握

1、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是什么

2、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和政策有哪些?

手段:1、计划手段2、经济手段3、法律手段4、行政手段。政策:1、财政政策(国家预算、国家税收、发放国债)2、货币政策(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3、产业政策4、就业政策5、收入政策(税收政策、社会福利政策)

3、试述我国“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答:第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构想。1987年,党的十三大把邓小平“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构想确定下来,指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大体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从1981 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达到小康水平;

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两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第二,我国在提前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之后,为了把第二步战略和第三步战略很好地衔接起来,党的十五大把第三步战略目标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21世纪第一个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周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纪中叶建国100周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从而使“三步走”的战略和步骤更加具体明确。

第三,“三步走”战略的特点及意义。我国“三步走”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是党的第二代和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参考了国外现代化发展的历史经验,在总结我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对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的深刻把握,是对现代化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是指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

3、如何理解“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联系和区别?如何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答:总体小康与全面小康的区别:

⑴、“总体小康”是指我们现在已达到的小康现状,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21世纪头20年将要达到的目标。

⑵、总体小康是一个低标准的小康,全面小康是一个较高标准的小康。小康水平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总体小康只能说是刚刚跨过小康的门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宽裕。

⑶、总体小康是一个偏重于物质消费的小康,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追求的是物质、政治、精神和生态文明的共同发展,目标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⑷、总体小康是一个发展不均衡的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缩小地区、城乡、各阶层的差距,惠及十几亿人口。

两者的联系表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以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为基点的,是总体小康的进一步发展,是高水平、发展均衡的小康,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之中。总体上的小康水平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有的成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则是进一步的目标,是需要我们努力去实现的。

十七大新要求: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既与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精神相一致,又适应国内外形式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它将引领我们在未来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并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一般掌握

1、为什么要实行宏观经济调控?

答:首先,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其次,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是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再次,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是由于市场经济活动具有负面的作用。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加强宏观经济调控。

2、如何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提高宏观经济调控水平?

1、完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这都能观测等相互配合的宏观经济调

控体系。

2、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

3、为实现宏伟的地散布战略目标,必须着立解决的战略重点是什么?

第一、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第二、要调整和优化长夜结构。

第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第四、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继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六、进一步深化经济体系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

第七章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

一、重点掌握

1、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表现在:1生产的全球化。2贸易的全球化。3金融的全球化。4企业经营的全球化。

2、如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答: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主要是为了实施“引进来”吸引外资,从而更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是世界发展的趋势,没有主动和被动之分。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③自力更生,艰苦创业④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⑥善于吸收外来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7.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3、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及其改革的方向有哪些

4、经济区域化的组织类型有哪些

答:①优惠贸易安排②自由贸易区③关税同盟④共同市场⑤经济同盟⑥完全经济一体化

二、一般掌握

1、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答:美国金融业的重组导致美国在国外投资资金大量回流,致使资金流出国的投资需求下降,从而引起经济增幅下降导致经济衰退,美国的经济衰退必然会导致进口减少进而对许多国家的出口贸易造成影响。

2、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及其改革的方向有哪些?

缺陷:①美元霸权横行,世界经济面临严重风险。

②汇率波动剧烈,严重影响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③全球的金融监管问题。

改革方向:①要完善国际金融组织体系。

②要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

③要加快推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建设。

3、如何提高开放性经济水平,形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答: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 3、维护国家的安全4、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和挑战有哪些

第八章法理概述

一、重点掌握

1、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是什么?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有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基本特征:⑴.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⑵.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⑶.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⑷.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2、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⑵法律所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⑶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4)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5)深化司法体系改革

二、一般掌握

1、法律精神是什么?

法律具有正义、平等、自由、民主、秩序等精神。

2、法治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3、法的作用是什么?

法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两个方面。

1.法的社会作用:a、法律在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方面的作用;

b、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2.法的规范作用:a、作为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方式;

b、作为判断标准和评价尺度,判断和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

c、人们可根据法律规定预先估计彼此应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

d、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

第九章宪法

一、重点掌握

1、宪法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答: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它是规定民

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家根本法。我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国的根本法。

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具有与其他法律相同的特征。宪法作为根本法,又有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征: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问题。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2、我国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1、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公民权利原则。4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

3、什么是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体指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也叫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体作了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具有重要作用,政体又有相对独立性.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就决定了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反映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4、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何特点?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此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特点:1、便于人民管理国家,是人民当家可靠保证;2、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利,实行“议行合一”,使国家能够高效率地工作;3、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

二、一般掌握

1、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并保障的公民某种行为的合法性。公民的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必须履行的责任。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社会经济权利④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⑤人身自由⑥宗教信仰自由⑦妇女的权利和婚姻、家庭、儿童、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⑧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①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③遵纪守法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权益⑤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依法纳税⑦其他义务

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有哪些基本特征?

答:(1)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2)工人阶级领导;(3)以工农联盟为基础;(4)实行爱国统一战线。3、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1)、中央国家机关: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c、国务院d、中央军事委员会

2)、地方国家机关: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十章民法

一、重点掌握

1、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什么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是如何对其分类的?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什么是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民事责任是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其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2、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3、违反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4、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4、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四)行为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5、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答: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二、一般掌握

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我国民法是以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

2、什么是监护制度

监护是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监管和保护。

3、什么是诉讼时效,它具有哪些特征

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特征:(1)诉讼时效是起诉权在时间上的效力;(2)诉讼时效属于一种消灭时效;(3)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仍有权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应根据有无延长诉讼时效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保护。

4、什么是物权?什么是债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

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性质上属于请求权。(包含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三项)

5、什么是人身权,它包括哪些内容?

答: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人格或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通常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是以其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

第十一章刑法

一、重点掌握

1、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罪刑法定原则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

2、什么是犯罪?犯罪构成有哪几个方面?

答: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构成:①犯罪客体②犯罪客观方面③犯罪主体④犯罪主观方面

3、什么是正当防卫?符合哪些条件才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构成条件: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

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4、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刑罚分成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从轻到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5、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的种类:1、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次要或辅助作用的,3、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4、教唆犯,是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

二、一般掌握

1、简述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用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我国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⑴我国刑法确定生效时间基本上有两种:一是公布法律时同时生效;二是公布法律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

⑵我国刑法效力的终止时间,一般采用明示废止与默示废止的方式。

⑶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问题,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2、什么是紧急避险?具备何种条件才能适用紧急避险?

答: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适用条件:①必须遭遇现实的危险

②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③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

④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⑤必须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3、什么是犯罪的未遂、既遂和中止?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C、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方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4、什么叫假释?假释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答: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适用条件:①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世纪执行10年以上。

③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5、什么是数罪并罚?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是如何规定的

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在法定界限内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与方法,酌情决定执行刑期的一种刑罚制度。规定的形式:(1)、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若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2)、判决

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有漏罪的,用“先并后减”的刑期计算方法并罚。即对新发现的罪进行判决,然后把原判刑罚与新判处的刑罚,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是刑罚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用“先减后并”的刑期计算方法并罚。

第十二章行政法

一、重点掌握

1、行政法的概念是什么?行政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对行政活动过程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加以规范、监督,并对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加以救济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基本原则:①行政合法性原则②行政合理性原则③行政应急性原则

2、什么是行政行为?它们可作哪些分类?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分类:⑴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划分)

⑵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行政裁量行为(根据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程度的不同划分)

⑶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根据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划分)

⑷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⑸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相对人的意识表示划分)

3、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2、

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⑽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3、公务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⑴权利:①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②非因法定事由和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行政处分;

③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④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⑤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⑥提出申诉和控告;⑦申请辞职;

⑧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⑵义务:①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③全新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⑤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⑥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⑦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⑧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⑨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一般掌握

1、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对如下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⑴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⑵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参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⑶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整数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⑷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羽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⑸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⑹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⑺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务、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⑻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整数,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⑼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

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基本原则:①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②公务员的录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③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④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⑤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⑥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3、行政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及其效力是什么?

有效要件:①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越权无效③行为的内容合法④行为符合法定程序⑤行为符合法定形式

效力:①确定力②拘束力③执行力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法

一、重点掌握

1、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或是部分无效?

答: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是部分无效:⑴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⑵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如何规定的?答: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损害的;

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适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时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情形由于劳动者并无过错,因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㈣在下列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各类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或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⑵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固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一般掌握

1、什么是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议,是工会(或劳动者代表)代表单位的全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就各项内部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而缔结的协议。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什么叫劳动监察?监察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答:劳动监察,是指依法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对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个体组织等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情况进行的行政监察、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检查制度。

监察的内容:

⑴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⑷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⑸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3、什么是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是指企业、机关、事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或劳动者,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不良后果时所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1、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责任。

第十四章诉讼法

一、重点掌握

1、我国三大诉讼自规定的管辖种类有哪些?各管辖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国的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①民事诉讼法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②刑事诉讼法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③行政诉讼法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2、《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自诉案件包括: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③被害人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3、《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哪些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答: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

⑵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⑶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⑷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⑸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人身保护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⑹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⑺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⑻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此外人民法院还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一般掌握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包括哪些诉讼阶段?答: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作出判决或裁定等程序。

2、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⑴侦查权、监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⑷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⑸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⑹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⑺审判公开原则。

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⑼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⑽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的原则。

⑾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

3、什么是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人

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民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参加人不等于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除了诉讼参加人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4、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4、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5、民族语言文字原则。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7、合议、回避、公平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第十五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重点掌握

1、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是什么?

答: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职业道德和职业人格的灵魂?

答:职业道德是人民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以及应该具有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操、道德品质。

职业道德具有多方面内容,它是多种多样的,每一种职业都有同其特点相关的职业道德。例如医生要以救死扶伤为荣,教师要以教书育人为荣,如果他们都不管自己的职业特点,只是以赚钱多为荣,那么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非常可怕的。因此不管什么行业,都必须有正确的荣辱观,才可能有真正的职业道德。正确的荣辱观是职业道德的灵魂,也是健康的职业人格的灵魂,如果说健康的职业人格是一个房屋的话,那么正确的荣辱观则是它的支柱。因此,要塑造健康的职业人格,就应该从树立正确的职业荣辱观开始。

3、结合本人的实际,谈一谈在职业生活中如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答:社会主义荣辱观指明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方向,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时代标尺。我们在职业生活中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道德理念,如诚信理念、合作理念、竞争理念、科学理念、公正理念、法制理念等,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行统一,争当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表率。

二、一般掌握

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客观要求?

①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

②社会主义荣辱观指明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方向。

③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时代标尺。

2、怎样建立加强荣辱观和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

①建立教育机制,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要求单位及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对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考核等方面做出科学设计和规划,建立职业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②建立示范机制。要加强榜样教育,经常开展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专题活动,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要善于发现和培养自己身边的先进典型,树立可靠、可敬、可学的道德楷模,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榜样,要经常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用身边的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教育、鼓励大家,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感召力。

③建立评价机制。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对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社会主义道德的标准进行评价,从而加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行统一,争当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表率。

④建立监督机制。要把职业道德纳入岗位目标考评体系,制定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建立职业道德考核档案,完善职业道德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章职业道德概述

一、重点掌握

1、集体主义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⑴坚持和追求个人正当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有机统一;

⑵通过重视个人正当利益,激发人的活力与创造性来体现集体主义;

⑶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2、为人民服务原则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①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②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目的;

③一切向人民负责;④热爱人民,服务人民,关心人民;⑤同一切危害人们利益的言行做坚决斗争。

3、如何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原则

4、如何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1)改革开放以来,从商品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除了公有制经济外,也存在各种非公有制经济,这种经济结构变化,必然引起人们观念的变化,更多地反映在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上,集中地表现为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冲突。个人主义是和集体主义相对独立的一种道德行为原则。我们要提倡社会主义道德,就要反对个人主义,弘扬集体主义精神。

2)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既能使人民群众的个人正当利益得到保障,个人的价值、荣誉和尊严也能合理地得以实现,使个人物质财富和精神生活不断地得到提高;同时,又能使集体中每个成员,都关心集体、爱护集体,具有以集体利益为重的凝聚力。集体主义价值导向,能有效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袭和毒害。集体主义价值导向,对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着重要作用。

3)个人主义是私有制经济基础的产物,是资产阶级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核心和基本原则以及生活的基本态度。个人主义是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思想理论体系。个人主义是一种腐蚀剂,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格格不入,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背道而驰。

4)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其目的是要引导人们背离社会主义走向资本主义。个人主义所强调的“个人中心”、“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私有财产制度是永恒的思想,是同我们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共同富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也是西方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西化”、“分化”的手段。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二、一般掌握

1、何谓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特点是什么?

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或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与其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其特点为:①职业性;②从属性和强制性;③稳定性和继承性;④实践性和实用性;⑤多样性和具体性。

2、职业道德的社会职能有哪些?

⑴职业道德使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职业化;

⑵职业道德具有促进社会道德风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能;

⑶职业道德具有帮助人们提高社会现实能力的职能;

⑷职业道德具有调节职业关系,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职能;

⑤职业道德具有使个人道德品质成熟化,促进事业发展的职能。3、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①原始社会的职业道德②奴隶社会的职业道德③封建社会的职业道德④资本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

4、职业道德对于职工的发展有何意义

第十七章职业道德规范

一、重点掌握

1、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是什么?

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2、办事公道的具体涵义是什么?

答:办事公道就是指我们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当事双方公平合理、不偏不倚。办事公道是高尚道德情操在职业活动中的重要体现,是千百年来为人所称道的职业道德。

3、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全心全意的服务群众

基本要求:①必须自觉履行职业责任。

②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

③必须保持与其他岗位间的有序合作。

全心全意的服务群众要做到: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②要文明服务,一切为群众着想。

③要勇于向人民负责。

4、何谓职业责任?如何强化职业责任?

答:职业责任是指人们在一定职业活动中所承担的特定的职责,它包括人们应该做的工作以及应该承担的义务。

依据一定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有目的、有组织地从外部进行职业责任教育的同时,还要有意识的进行职业责任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的职业责任修养。只有既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又有内在的自觉的提高,再通过实践锻炼,才能强化职业责任。

5、爱岗敬业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6、何谓公平公正?如何做到公平公正

二、一般掌握

1、职业理想分哪些层次?职业理想形成的条件有哪些?

职业理想分三个层次:

初级层次职业理想是指在人们的劳动还只是谋生的手段,远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的共产主义社会那种“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的程度。

中级层次职业理想是指希望从事适合个人能力和爱好的工作,以充分发挥并提高自己的各种素质,即寻求和从事能够发挥专长的职业。

高级层次职业理想是指人们工作的目的是承担社会义务,通过社会分工把自己的职业同为社会、为他人服务联系起来,同人类的前途和命运联系起来。

人的年龄增长、环境的影响和受教育程度是人的职业理想形成的内在因素,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职业理想形成的客观依据。一方面,凡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理想都具有现实可能性,都是社会所承认和肯定的职业理

想;另一方面,个人自身所具备的条件是职业理想形成的重要基础,条件的不同该决定着职业理想的不同,条件的变化规定着职业理想的变化。

2、阐述诚实守信的具体要求。

⑴忠诚所属单位:a)诚实劳动 b)关心组织发展 c)遵守合同和契约

⑵维护单位信誉⑶保守组织秘密

3、奉献社会要求做到哪些方面?

⑴要明白人生的幸福在于奉献的道理

⑵要大力提倡奉献社会的精神

⑶奉献社会要在实际行动中体现。

4、试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业人员做公私分明的现实意义,并结合自己的职业实践认识如何做到公私分明。

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做到公私分明,特别是要做到大公无私更是做人的高尚品德。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较大发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了较大增强,促进了我国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需要公私分明的品格和精神。

职业实践中要做到公私分明,有如下几点:1、要正确认识公与私的关系,增强整体意识,培养集体精神;2、要富有奉献精神;3、要从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4、在劳动创造中满足和发展个人的需要。

5、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有哪些

第十八章职业道德评价

一、重点掌握

1、何谓职业道德评价

2、在职业道德评价活动中,怎样才能实现动机和效果的统一?

①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动机和效果的同一依赖于一个人对人生的根本目的和价值的总的看法的正确。一个思想成熟的人才能达到道德的成熟。

②要学会唯物辩证的工作方法。在工作或劳动实践中,认识和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好的动机达到好的效果,实现动机和效果的统一。

③要精通本职业务,深入实际,在不断实践中取得经验。一个在业务上精益求精的人,容易做到实际中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

3、什么是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结合自己的实践,谈一谈它们在职业道德评价中的作用。

答:社会舆论是指在一定社会生活范围内,或在相当数量的人群之中,对某种事件、现象、行为等,正式传播或自发流行的情绪、态度和看法。传统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期的职业生活中逐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被人们普遍承认、具有稳定性的习俗和行为常规。内心信念是指人们对某种观点、原则和理想等所形成的真挚信仰。

二、一般掌握

1、职业道德评价的作用是什么?

答:①维护作用和规范作用②教育作用③调节作用

2、职业道德评价的方式和手段有哪些?

答:①社会舆论②传统习惯③内心信念3、职业道德评价的根据是什么?

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把动机和效果的辩证统一作为道德评价的根据。

4、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是什么?应该如何对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进行测评?答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是善与恶。判断行为善恶的标准有以下规律:

①善恶标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

②社会或阶级的整体利益,是各种善恶标准的根本基础;

③判断行为善恶标准,最终应当立足于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可见善恶具有鲜明的历史性、阶级性和发展变化性。

如何评测:①规范内容的具体评测②经济效益评测③社会效益评测④业务技能⑤服务对象评测

第十九章职业道德修养与人生观

一、重点掌握

1、什么是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是什么?

答:职业道德修养,指个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艺等方面,经过长期锻炼和培养所达到的一定水平。道德修养,是指个人在道德意识和道德品质方面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进行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以形成相应的道德情操,达到一定的道德境界的道德实践活动。

意义有:1)是提高劳动者的职业道品质,达到崇高道德境界的需要。2)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培育合格人才的需要。

2、何谓职业道德认识、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信念、职业道德习惯

3、什么是慎独?结合自己的实际谈一谈慎独的修养方法。

答:慎独是指在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可以自行其事的时候,仍然能谨慎地遵守道德原则,而不做坏事。慎独的修养方法: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有人在与无人在一样,领导在与领导不在一样,有人检查与无人检查一样”等思想道德品质,通过积极地自觉地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改造、自我斗争,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选择能力,不断抵制和清除自己身上一切非社会主义道德的残余和影响;而要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更是要求进行自身进行慎独。

3、人生观的含义是什么?

人生观是世界观的一部分,是人们用世界观去观察和对待人生问题,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价值的根本看法和态度。

4、为什么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答:为人民服务体现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世界观的重要表现是为人民服务。人生观、价值观是世界观的中央组成部分。树立正确的“三观”最终要落实在为人民服务上。

二、一般掌握

1、职业道德修养有何意义?

⑴是提高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品质,达到崇高道德境界的

需要

⑵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合格人才的需要

2、无产阶级人生观和剥削阶级人生观之间有哪些本质区别?

答:本质区别:

⑴无产阶级人生观是公有制的产物,而剥削阶级人生观是私有制的产物。

⑵无产阶级人生观的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人生的最崇高理想,而剥削阶级人生观的核心思想和基本原则,都是自私自利,个人主义。

⑶无产阶级人生观的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为指导,而剥削阶级人生观的世界观基础,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⑷无产阶级人生观的基本内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剥削阶级人生观的基本内容,都是追求物质利益和政治权利。

4、剥削阶级的人生观有何不良影响?

人生观是对人生目的、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观在人生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它指导着人们的生活方向,影响着人们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决定着人们一生的价值目标和道路。

但一切剥削阶级的人生观却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生在世,名利二字”作为自己人生观的核心内容,把利己主义作为其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其主要“流派”有:第一,宗教来世主义人生观。这种宗教来世主义人生观,产生于欧洲的中世纪。中世纪是个历史分期的术语,是指欧洲的封建社会。在中世纪的欧洲,宗教占统治地位,教权高于皇权,人生观也蒙上了宗教的色彩。宗教来世主义人生观认为,人一出生就有罪,人们要忍受苦难向上帝赎罪,把希望寄托在来世得到的幸福生活上。这种人生观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虚幻的反映,是剥削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和手段。所以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宗教是麻痹劳动人民的鸦片。

第二种,宿命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片面夸大命运对人生的支配,否认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否认人生的自由。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就是这种宿命论人生观的生动写照。

第三种,享乐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把人生幸福看成是本能和肉体需要的满足,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利己”的,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追求物质生活的享乐和纯粹的肉体快感,它的信条就是及时行乐,而且为了“尽一生之欢,穷当年之乐”,即使丢掉生命也在所不惜。近几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西方消费思潮也影响到我国,一些人把个人的物质享受当成人生的唯一目标,追求奢侈腐朽、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陷到享乐主义的泥潭。

第四种,利己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是剥削阶级人生观的一种表现,是资产阶级思想家在反封建专制制度和禁欲主义斗争中提出来的一种道德学说和人生哲学。利己主义人生观把个人的快乐和幸福作为道德的标准,认为有利于个人的就是道德的,因而追求个人利益和满足私欲是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五种,实用主义人生观。实用主义人生观是一种资产阶级人生观,它认为“存在就是有用”,把“有用就是真理”作为人生的信条,把追求个人绝对自由作为人生的目的,以孤注一掷、盲目冒险作为人生的态度,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贪得无厌、唯利是图的阶级本质。

第六种,权力至上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认为,人生的目的就在于追求政治权力。19世纪德国哲学家尼采是这种人生观的代表,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就在于统治别人、管理别人,为了取得权力,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权力至上的人生观,是希特勒之流的政治野心家的人生哲学。前一时期出现的“谋官害命”现象,就是这种权力至上人生观的表现。

第七种,拜金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有钱能使鬼推磨”就是他们的人生信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人生观有一定的市场。有的人为了金钱可以不顾一切,出卖一切,许多党员干部犯错误也往往是从追求金钱开始的。

第八种,厌世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中宗教的厌世主义认为,人生是苦难的深渊,充满了生老病死等烦恼和痛苦,只有超脱现实生活,灭绝情欲追求,才能真正解脱。另一种厌世主义认为,人生就象上了弦的钟表,没有目的和意义,一切只是受盲目的求生意志的摆布。求生意志的追求无限,人的痛苦也无边。只有死亡,使人生归于无,才能解脱痛苦。还有一种种所谓“人生就是演戏”的人生观,认为人生喜怒哀乐都是虚伪做作、逢场作戏,闭幕以后索然无味。所以人生是毫无意义的。厌世主义人生观与悲观主义的伦理学说同出一源,是没落阶级或失意阶层的悲观失望、对前途失去信心的反映。在实际生活中,它常常伴随着纵欲享乐主义。

第九种,禁欲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把人的欲望特别是肉体欲望看作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它要求人们放弃对快乐和幸福的追求,拒绝生活享乐,克制自己的情欲,并以此作为生目的和最高美德。有的甚至强调灭绝人欲,放弃一切欲望,绝智弃圣,实行苦行主义。这种人生观常常与悲观、厌世的人生观相联系,并普遍被宗教所强调,成为剥削阶级愚弄、蒙骗劳动人民工具。

第十种,存在主义人生观。存在主义把人生问题作为哲学的中心,它从分析“人的困境”入手,认为现实世界使人性异化,整个人生被所谓命运的烦恼、空虚的烦恼和内疚的烦恼笼罩着,没有什么确定的目的,人生的价值就是自由选择、“挑选意义”,人的生活就是“卷入”世界,与痛苦、烦恼搏斗。存在主义指出,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它是人生的唯一选择,也是至上的目标和最高的价值所在。

以上十种人生观,都是私有制的产物,是剥削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的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它们的影响依然存在,像幽灵一样,徘徊在我们的社会中。

4、人生观和职业道德的关系如何?

一个人的职业道德品质的好坏,修养水平的高低,根本上取决于以什么样的人生观为基础。人生观指导并支配着人们职业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规定着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倾向和职业道德评价的根本态度,制约着职业道德教育的根本任务和职业道德修养的最终目标。所以,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有什么样的职业道德。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