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一、医师首次执业注册

(一)注册对象

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惠州市卫生局颁发,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需提交资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照片);

(2)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可贴在“填表说明”页空白处);

(3)《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本科以下学历毕业的同时还需要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4)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惠州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惠州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7)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复印件。

(8)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时,须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

(9)取得医师资格证后2年内未办理注册的,需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近期3个月至6个月培训证明(注明培训时间、内容,并考核合格)。

(10)外省医师资格证申请首次注册需原发证机关开具属实并未注册证明(或医师资格信息能在医师联网注册系统上能进行合法较验)。发现医师资格证可疑时,应向原发证机关去函调查、要求其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或学历验证。

(三)办理流程

(1)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整;(2)交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审核,复印件验印,医疗机构盖章;(3)交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4)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审核,市卫生局审批;(5)经办人到市卫生监督所领证。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由医疗机构核对原件并盖章,并经市卫生监督所受理窗口复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2)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医师变更注册

(一)注册对象

(1)外地医师迁入:执业地点由非市卫生局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变更到市卫生局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本地医师迁出:执业地点由市卫生局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变更到非市卫生局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3)执业范围变更:市卫生局颁发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如内科变儿科)。

(二)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照片);

(2)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可贴在“填表说明”页空白处);

(3)《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本科以下学历毕业同时还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原件(已收回的由原注册部门在申请表或变更通知单上注明“原件已收回”);

(5)身份证复印件;

(6)惠州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7)外地迁入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惠州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8)外地迁入的,提交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及电子信息(软盘、光盘或U盘,文件名为申请人名字),原注册机关确认已全国联网注册的可不需要电子信息。

(9)属范围变更的,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二级以上医院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三)办理流程

(1)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整;(2)交医疗机构医务科审核,复印件验印,医疗机构盖章(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均需在申请表上盖章);(3)交原执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4)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市卫生局审核盖章;(5)经办人到市卫生监督所领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由医疗机构核对原件并盖章,且经市卫生监督所受理窗口复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2)属本地迁出的,办结领取材料时需提供电子信息拷贝,请申请人自备U盘或提供邮箱。

(3)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一)受理对象

医师在惠州考点报名并考取医师资格证需遗失补办。

(二)申报材料

(1)医师资格证遗失补发申请材料

(3)在市级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满一个月;

(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医师资格认定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复印件;

(7)执业证复印件;

(8)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张。

(三)办理流程

(1)刊登遗失声明满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2)医疗机构出具书面意见;(3)向区、县级市卫生局申请出具书面确认函;(4)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审核;(5)市卫生局审批,并发出书面确认函;(6)由市卫生监督所送省卫生厅审批;(7)经办人领证。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由医疗机构核对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医疗机构公章;

(2)须在市级报刊(如惠州日报)上发布遗失声明,声明内容要包含失证的号码,并须提交整页报纸原件(可以看到日期)。

四、医师资格信息修改

(一)办理对象:医师资格证信息错误或更改的。

(二)申报材料:

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证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申请审核表(附件2);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6、各县(区)、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及惠城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向我局报送数据时,除提交考生的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汇总表》(附件1)。

7、考生申请修改身份证号码信息时,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核发身份证派出所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相关要求的通知》(粤卫函[2008]690号)要求。不再接收考生个人提交的信息修改申请,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资料由考生参加考试的单位审核后,于每年1月、4月、9月汇总后逐级统一报送我局医政科,由我局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卫生厅,再由省卫生厅报国家卫生部进行修改。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由医疗机构核对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医疗机构公章;

五、军队医师换证

(一)受理对象

从部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的医师到地方执业须先换领地方的医师资格证。

(二)申报材料

(1)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三份(贴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

(4)转业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或复员、退休证明;

(5)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6)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

(三)办理流程

(1)转业、复员或退休医师向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初审并逐级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3)市卫生监督

所、市卫生局审核后加盖意见;(4)申报人直接报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并销毁原军队核发的《医师资格证书》。

六、离退休军人仍由部队管理拟在地方执业者申办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应提交材料:

1、原注册机关开具的《军队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介绍信》

2、《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

4、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军队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原件)

5、原医师执业证书或原发证部门出具的已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证明

6、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相符合)

7、二甲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一般体检项目合格体检表(含肝功化验单及心电图单)

8、拟执业医疗机构聘书

七、医师注销注册、重新注册

(一)注销注册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7)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8)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二)重新注册

对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办理程序: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区、县级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重新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2、惠州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doc

3、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4、惠州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doc

5、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doc

6、医师执业注册拟变更专业培训证明.doc

7、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doc

8、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审批表.doc

9、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10、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doc

11、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12、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审核表.doc

医师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医师首次执业注册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首次申请执业注册的市直医疗机构医师 所需材料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4、5条: (一)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申请注册者,需提交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经3-6个月培训) 5.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广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6.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的《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7.医师执业注册相片页(附贴有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8.《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情形者提供)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办事程序 窗口办理流程:递交申请→窗口人员审核材料→材料不齐,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符合条件,发出受理通知书→受理后送市卫生

医师执业注册若干问题解释

医师执业注册若干问题解释和相关表格 一、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此处指定医院为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富阳区中医院);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注册时还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原件。 二、变更注册,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执业记录栏须有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记录或结果通知书,通知书见附件5);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见附件2,此处指定医院为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富阳区中医院);

5、非本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须有医师定期考核记录);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备案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注:医师执业范围须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之内; 5、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等(需注明聘期)。 四、医师注销注册,需提交材料: 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见附件3); 2、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证明文件。 五、主执业机构(执业医师) 1、一个执业地点下,只能有一个主执业机构,同时可以在多个其他机构备案,备案机构的数量不限。 六、多个执业地点(执业医师) 1、执业医师可以注册多个执业地点,每个执业地点下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 2、多个执业地点之间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必须一致。

2017年最新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注册申请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科目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目说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发布时间:2017-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2月28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新版)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2月28日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程序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实行执业注册。 一、注册条件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二、注册程序 (一)、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向卫生行政部门(沙坪坝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 (二)、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8、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重新注册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一)、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二)变更注册提交材料(从沙区变更出外区或外省)

1、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和加盖公章)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5、变更出重庆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拷贝个人信息的u盘(外省未使用医师联网系统的提交)。 (三)变更注册提交材料(从外区或外省变更至沙区) 1、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和加盖公章)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5、外区或外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外省变更至沙区的申请人要求提供拷贝了个人信息的U盘(外省未使用医师联网系统的提交);

国家卫计委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图

附件2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 功能规范与操作流程(2017版) 1.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简介 在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以满足未来实施电子化注册、实现电子证照管理需要为目标,围绕现有系统升级和新功能开发等开展研究,补充数据库内容,实现数据共享,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1个人端系统分为医师个人端系统和护士个人端系统。 1.1.1医师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医师业务联网申请、业务审批情况查询、医师执业信息查询、医师考核信息查询、医师个人信息维护。 1.1.2护士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护士业务联网申请、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护士个人信息维护。 1.2医疗机构端主要功能为: 1.2.1医师账号激活、医师业务联网确认、医师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本机构医师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考核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修改信息确认。

1.2.2护士账号激活、护士业务联网确认、护士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本机构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护士修改信息确认。 1.2.3医疗机构业务联网申请、医疗机构业务审批情况查询、医疗机构信息维护、医疗机构执业信息查看。 1.3卫生计生委端主要功能为: 1.3.1医师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2护士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3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各项业务的办理。 1.3.4医疗机构账号的分发与管理。 1.3.5信息查询与统计分析。 1.4社会公示端主要功能为: 按相关规定公示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信息以及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信息。 2.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 2.1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操作流程 申请人在医疗机构端登录系统后,按规定和系统提示填写拟办理的业务申请,保存并提交至相关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端可以在审批列表中查看并审批提交的业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完整版)

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发布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完整版) —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本行政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务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办理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审批条件 (一)执业注册(首次)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西畴县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登记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人员,两年内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重新注册准予批准条件: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和首次注册中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 1 - / 7

2020年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2020年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一、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理应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注册。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人员,理应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 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理应提升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折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厅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升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领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注册主管部门理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理应自收到注册申请之 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能 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重新申请注册。 (一)终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二)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水平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执行完毕这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上不 满2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 请注册之日上不满2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期、精神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 不适宜或者不能用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领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理应首先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六、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继续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执业的,理应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申请人除提交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材料外,还理应提交原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抵押、转让、涂改和 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理应即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 发或换领,损坏《医师执业证书》,理应交回原发证部门。

2018年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时间一般在3月份,相信很多考生比较关心如何注册?下面考中榜医考分享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流程完整版 注册流程 一、打印成绩单 2017年医师笔试成绩单将全部采用自行打印,并于2017年11月7日上午已开通打印入口,请广大考生尽快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成绩单。(特别提醒:成绩单是考试考试合格的成绩证明,请按时打印。) 二、合格材料领取 1、医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由各个考点集中发放,通知考生领取,集中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三月份至六月份,每个地区的时间不尽相同,详情请关注新阳光教育医考培训微信公众号。 2、其它材料 在领取医师资格证的同时,各考点会发放如下材料: (1)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三、注册相关问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一)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二)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三)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允注册情形如下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

医生变更注册申请表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医师资格级别:——————————————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封面、表3-4由申请人填写,表5-7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写。 5、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9、“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 11、填写栏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12、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学历所学系、 专业 家庭地址及邮政编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身份证号码原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 登记号 原申请执业机构地址邮政编码 原执业级别 原执业类别获得执业助医师 资格的时间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的时间 何时何地因何 种原因受过何 种处罚或处分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新版)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就是医师执业注册得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得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注册条件与内容 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得,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得;(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得;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得;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得;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得;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她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得;(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得其她情形得。 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就是指执业医师执业得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得省级行政区划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得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得县级行政区划。执业类别就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与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执业范围就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得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得专业。 第八条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得执业地点、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从事相应得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章注册程序 第九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得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得人员,应当向该机构得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得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得其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受理范围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卫生局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 申请须提交的资料 所交资料均要求为A4纸,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袋;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 一、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 2、《重庆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3、申请人6个月内的《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7、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照片背景色须相同)五张(含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8、申请人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需在二年内申请注册;逾期未注册者,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 2、《重庆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3、申请人6个月内的《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8、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照片背景色须相同)五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9、从其它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变更至我局注册者,还须提交《变更通知单》; 10、变更执业范围者,还须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两年或者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师证书补办提交材料清单 1、《重庆市医师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2、在我市发行的报刊杂志上的《遗失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含补办申请审核表上粘贴1张); 5、《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者,还须提交《授予医师资格申请审核表》; 6、《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者,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提交材料清单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执考过后必看) 1.等待拿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 京师杏林提醒大家:再等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到报名的地方(一般是医师协会)去拿医师资格证和成绩单了。如果过时没有拿,医师协会还会电话通知你去领的,所以,也不用天天瞅着通告看什么时候去拿。 2.拿到证后,请务必在两年之内(超过这个时限的话,注册时还需要进行培训)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此表在市卫生局可免费领取,并打印,自行装订成册。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并要有单位印章。 3、准备以下资料: 《医师注册申请表》两份 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二甲医院以上的体检证明原件, 医疗机构聘书(一般为合同复印件) 2寸免冠照3张(申请表上两张,收一张) 医疗机构执业证(找医院要,医院一般给复印件,不要紧) 将以上资料用一个档案袋装起来。 到市卫生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打印一份回执单,承诺日期30天可以凭单领取证件 几天后,先打电话到卫生局问,再凭回执单去领取证件,需交纳25元左右(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几块钱不同)。 2016年执业医师(助理)包过班已经开课了,报名QQ2675911982,微信med138 办理执业医师注册的填表注意事项 好多人都拿到医师资格证书了不知道怎么注册现在我就告诉下大家哦, 一、注册所需材料:所有材料请认真填写,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姓名科室性别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3.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原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何填写: 封面:1、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2、医师资格级别: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请选填临床或中医、公共卫生、口腔。 3、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按医师资格证书上的号码正确填写,如:200751110510102197310196564 4、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暂不填。; 5、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填表时间:填当时时间 第一页: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若为教学系列,如讲师、副教授、教授,请填相应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9、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XXXX医院登记号:XXXXX 10、申请执业机构地址:XXXXXX 邮编:XXX 11、申请执业类别:临床或中医、公卫、口腔。 12、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医师,此项不填。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

医师多地点执业变更注册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7-01 所属机构:市卫生计生委(青岛市) 事项类别:许可事项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15工作日法定期限:30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 17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楼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1、办理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2、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3、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6、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 7、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必须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 2、所需申办材料 1、《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计生委) 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5、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份,出具单位:人事部门)

6、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7、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8、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1份,出具单位:第 二、三执业地点) 9、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 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0、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二、三执业地点) 11、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第一执业地点) 1、《山东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执业医师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执业医师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执业医师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执业医师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注册所需材料:所有材料请认真填写,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姓名科室性别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原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何填写: 封面:1、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2、医师资格级别: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请选填临床或中医、公共卫生、口腔。 3、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按医师资格证书上的号码正确填写,如:200751110510102197310196564 4、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暂不填。; 5、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填表时间:填当时时间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学历。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若为教学系列,如讲师、副教授、教授,请填相应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9、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XXXX医院登记号:XXXXX 10、申请执业机构地址:XXXXXX邮编:XXX 11、申请执业类别:临床或中医、公卫、口腔。

医师变更注册(新完成)

医师变更注册 一、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 二、审批部门 核发拟聘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提交材料 (一)医师执业地点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1、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 7、医师定期考核证明(执业未满两年的除外)。(二)医师主执业机构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医师执业范围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业务培训考核证明》(在该机构进修拟注册专业连续两年以上)或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四)医师执业类别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流程(精)

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注册: 【时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即日起。 【办理程序】 经医疗机构同意, 由申请人向医疗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再到市卫生局办理注册。一般单位人事科代办。 【提交材料】 一般材料: 1、《注册申请表》一份。 2、《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二甲或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证明表。 4、近期免冠小 2寸彩照 3张。 5、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 1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份。 特殊情况及部分卫生局所需材料: 1、社保局签证并盖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份 2、社会保险证明 (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1份 3、外地医师提供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执业医师 1份 4、取得医师资格二年以上未注册的, 需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培训 3个月, 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注册的,须交回原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6、重新注册的, 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时间】一般 30个工作日内注册完成,发证。 【收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 1999〕 2267号文件规定的物价标准收注册费 25元。 【提示】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对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经注册后,颁发《医师执业证书》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

样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玲 : 周姓名 执业医师: 级别资医师格床: 临 类别: 201251110XXXXXXXXXXXXXXXXXX编师资格证书码医 : 11052000000XXXXX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此栏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日填表时间月XX: XXXX年XX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明填表说、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l 、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2. 3、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表3-5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5、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9、“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 11、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12、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X 本 近 出生年XXX X XX所学系、专XXX 家庭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 专业技术职务任 XXXXXXXXXXXXXXXXXXXX 资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医原执业机构名称登记登记号XXXXXXXXXXXXXX 原执业机构地 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XXXXXX 临床原执业类别执业医师原执业级别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一、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1.等待拿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 成绩单一般是在成绩公布3~4个月后下发,资格证有的是和成绩单一起发,有的是第二年3~8月发。 领取地点大多是报名的地方;有些地方会在卫生局;在学校报名的考生,一般会下发到学校,然后到学校领取。 如果忘了去领,发证的地方会打电话通知你的,所以不用天天盯着看报告。 2.注册 拿到证后,请务必在两年之内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超过这个时限的话,注册时还需要进行培训。 此表在市卫生局可免费领取并打印。请自行装订成册,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并要有单位印章。 3.所需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两份。 (2)《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需到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一般为合同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要带去审核,复印件请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要带去审核,复印件请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医疗机构执业证,由医疗机构提供复印件。 (8)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将以上资料装入档案袋,到市卫生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打印一份回执单,承诺日期30天可以凭单领取证件。 几天后,先打电话到卫生局问,再凭回执单去领取证件,需交纳25元左右的费用(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几块钱不同)。 二、办理执业医师注册的填表注意事项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何填写 (1)封面 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医师资格级别: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请选填临床或中医、公共卫生、口腔。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按医师资格证书上的号码正确填写,如:200751110510102197310196564。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暂不填。 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填表时间:填当时时间。 (2)表1 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