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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

输管理要求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 398—201X

代替 DB31/T 398-2007

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garbage truck technology and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送审稿)

2015——发布 2015——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整车技术要求 (4)

5 标识及颜色 (6)

6 在用车辆技术要求 (6)

7 装卸运输管理 (7)

8 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数据传输协议规范 (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新车启用检验 (12)

附录C (规范性附录)在用建筑垃圾车常规检验 (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 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与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术语定义和建筑垃圾车分类(见第3章);

——增加了底盘附件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450mm的要求(见条);

——增加了侧防护装置的要求(见条);

——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的要求(见条);

——修改了车厢和车厢密闭装置的要求(见条);

——增加了车辆标识的要求(见条;条);

——增加了新车启用检验的要求(见条);

——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检验的要求(附录);

——增加了车厢底部密封性试验方法(见条);

——删除了车辆专用装置要求及作业噪声试验。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标准化汽车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信息中心、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三河市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包头德翼车辆有限公司、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渣土管理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迎春、赵胜贤刘绍海、刘静水、王峰、王殿辉、张艳权、陈晓俊、邢昌年、曹磊、崔瑞进、程晓东

DB31/T 398—201X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1/T 398—2007。

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垃圾车的术语和定义、整车技术要求、在用车辆技术要求、装卸运输管理、检验检测、检验方法及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GB/T 15089-2001中的N类车辆,用于建筑垃圾的收集及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

BB/T 0037—2012 双面涂覆聚氯乙烯阻燃防水布和篷布

JT/T 808—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集数据格式

QC/T 825 自卸汽车液压系统技术条件

QC/T 29015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建筑垃圾车 construction garbage truck

用于专门收集和运输建筑垃圾的车厢密闭式自卸汽车。建筑垃圾车分为装修垃圾车和工程渣土车两类。

北斗兼容车载终端 BD compatible vehicle terminal

由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传输和车辆状态信息采集等模块组成,可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等信息的装置。

监控中心 monitoring centre

对车辆道路运输进行监控的平台。

4 整车技术要求

建筑垃圾车应按车辆的出厂日期,满足国家和上海市对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应是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

底盘附件最小离地间隙应应不小于450mm。

侧防护装置的下缘离地高度应不大于400mm,如采用栏杆式侧防护装置,横杆应不少于3根,横杆间距应不大于100mm,其前端的垂直构件与前轮挡泥板间距应不大于100mm,其后缘与挡泥板或轮胎垂直切面间距应不大于100mm,其它方面应符合GB 的要求。

车辆应在开机启动时对车载监控系统的各装置是否正常进行检查。

车载监控系统

北斗兼容车载终端

车辆装置的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应是列入交通部公布的《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的公告》中的产品,满足下列要求:

a) 实时采集车辆的开关量、脉冲量、仪表和CAN总线数据等信息,包括:车辆开机自检信

息、车厢举升和回位、车厢密闭、车速、车辆里程、制动、倒车、左右转向、发动机

转速、燃油消耗率等信息,并实时上传至监控中心;

b) 实时向监控中心上报车辆当前位置信息;

c) 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与监控中心间传输数据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车辆限速

车辆最高车速为60km/h。

当出现以下状况时,车辆应在起步时限制最高车速为20km/h:

a) 车厢厢盖密闭传感器失效或其线束断开;

b) 车厢举升传感器失效或其线束断开;

c) 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被拆除或损坏;

d) 车厢厢盖密闭不到位。

车辆报警

当出现密闭和举升传感器失效或线束断开的故障时,应将故障信息发送至监控中心,同时车辆进行重复的语音提示,提示语音为:“外部设备异常,请注意”。

当厢盖密闭不到位且车辆行驶时,应将厢盖密闭不到位信息发送至监控中心,同时车辆进行重复的语音提示,提示语音为:“厢盖未关闭,请注意”。

当车厢举升时,应信息发送至监控中心,同时进行重复的语音提示,提示语音为:“车厢在升降,请注意”。

车辆右侧防护装置区域内应装有2个黄色转弯信号灯,信号灯在距地面900mm~1100mm范围内,与右转向灯联动,同时进行的语音提示,提示语音为:“车辆右转弯,请注意”,语音提示夜间可关闭。

当车辆倒车时,应进行重复的语音提示,提示语音为“车辆倒车,请注意”。

视频监控

车辆应在右侧和前部配置摄像头,支持车辆后部、车厢顶部、驾驶室内摄像头的安装需求,摄像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右侧摄像头应安装在右后视镜支架上,监控车辆右侧前轮至后轮之间,车体外不小于

3m的区域,并存储视频图像;

b) 前部摄像头应安装在车辆的前部,监控车辆前方的状况,并存储前方视频;

c) 摄像头应具有红外夜视及防水功能,像素不低于500(H)×582(V),防水级别不低于

IP67。

驾驶室内车载监控系统显示屏应嵌入式安装于仪表台,应有昼夜2种显示模式,屏幕尺寸不小于6英寸。

当车辆右转弯时,显示屏应自动显示车辆右侧视频图像。

指令接收与执行

车载监控系统应具有接收和执行监控中心发出的车辆不能再次启动的指令和限速指令功能、支持远程控制截屏功能、接受数字签名的SMS短信。

数据存储与读取

车载监控系统应存储)、中的数据,数据的存储与读取应符合GB/T 19056-2012 规定,存储数据量应在48小时以上。

车厢

车厢结构采用U型或矩形,外表面平顺光滑,不能残留建筑垃圾;车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影响货物装卸的构件,并保证装运作业时不发生永久性变形。

3轴车辆的车厢长度应不大于5600mm;4轴车辆的车厢长度应不大于6500mm。

车厢内板材料应采用高强度钢板,抗拉强度不低于700MPa。

车厢后厢板锁紧装置应符合QC/T 29015的规定,锁紧可靠,动作灵活,工作时无干涉、卡滞现象。

液压系统应符合QC/T 825 的要求,液压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

建筑垃圾车应安装车厢顶部密闭装置,并满足下列要求:

a)密闭装置应安装可靠,密封良好,当车辆前行、转弯、紧急制动或行经颠簸路面时,不应遗撒建筑垃圾;

b)密闭装置的开启和关闭应自动控制,运行平稳,无冲击、卡滞现象。在环境温度-10℃~50℃、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条件下,正常工作;

c)应安装不少于2个密闭装置传感器,检测密闭状况;

d)工程渣土车采用纵向闭合的篷布覆盖密闭型式,其装在两侧车厢上的导轨上缘距车厢底板的尺寸应不大于1400mm;篷布物理性能应符合BB/T 0037-2012表2、表3中F类要求;篷布完全闭合时,篷布与后厢板间隙应不大于30mm;篷布完全开启后,应退至前

厢板以外的指定位置。

工程渣土车后厢板与厢体间应有密封措施,密封可靠,采用清水试验时,漏水量应不大于min;后厢板两侧下部应有螺纹紧固装置,螺纹规格不低于M22,并防松脱。

装修垃圾车车厢各部位结合处缝隙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车厢各部位结合处缝隙技术要求

5 标识及颜色

驾驶室顶部应安装标志顶灯,满足下列要求:

a) 顶灯灯箱应采用工程塑料注塑成形,白色,表面光滑,无破损及其它质量缺陷;

b) 顶灯灯箱正面印制运输公司简称,字体为黑体,字体颜色为大红色,字高应不小于

150mm;

c) 灯箱内采用白色LED光源,与行驶示廓灯同时点亮。

驾驶室两侧应喷涂运输公司名称,字体为黑体,字体高度应不小于80mm。

工程渣土车颜色为柠檬绿。

6 在用车辆技术要求

车况车容

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识齐全。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车辆车牌号及标识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辆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驾驶室外部应无明显锈蚀或油漆剥落现象,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应不大于㎡、总面积应不大于㎡。

车厢厢体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顶部密闭装置破损面积应不大于㎡。

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敲打时,无块状泥沙脱落。

车厢密封性

装修垃圾车的车厢密闭装置应满足要求,车厢各部位结合缝隙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车厢各部位结合处缝隙技术要求

工程渣土车的车厢密闭装置应符合、要求。

车辆维护

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7 装卸运输管理

装载后的车辆总质量应不超过该车核定的最大总质量。

车辆装载完毕,车厢顶部密闭装置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车辆驶出装载现场前及卸载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洁,车况车容符合的规定。

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处置地点倾倒建筑垃圾。

车辆在装卸和行驶过程中,车载监控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 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

建筑垃圾车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新车启用检验、在用车常规检验、在用车运输过程中检验。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由制造商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进行。

新车启用检验由管理部门按附录B的表和表要求检验。

在用车常规检验由上海市各机动车检验机构结合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新车上牌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中相关检验项目进行;工程渣土车的在用车常规检验每半年一次,装修垃圾车的在用车常规检验每年一次;车辆检验后,检验机构将结果记入附录C的表中。

在用车运输过程中检验,由运输、施工、建设单位和管理、执法部门在日常管理、执法中按、、、的相关要求进行。

工程渣土车的车厢底部密封性能采用清水试验:在车辆水平静止状态下,向车厢内注水至深100mm,静置10min,检测漏水量,应符合第要求。

录A

(规范性附录)

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数据传输协议规范

数据协议

注册鉴权

注册鉴权要求如下:

a) 注册信息要求:

1) 制造商ID,参考公示编号,唯一不重复;

2) 终端ID唯一,且为BCD码,位数不足者高位补0×00;

b) 鉴权码要求:客户端可接受36位以上鉴权码的识别与存储。终端参数默认值

终端参数默认值见表。

表终端参数默认值

位置信息上传

上传要求

频率:小于60s/次。

方式:定时汇报,GPRS盲区补报(1天以上的暂存功能)。

位置状态位

位置状态位的要求见表。

表位置状态位

位置附加信息

位置附加信息见表。

表位置附加信息

扩展车辆信息状态位(0×25)

扩展车辆信息状态位(0×25)见表

表扩展车辆信息状态位(0×25)

CAN总线数据上报

CAN总线数据上报信号种类见表。

表上报信号种类

注:本协议按JT/T 808-2011 之条要求。

详细数据位定义

详细数据位定义见表

表详细数据位定义

CAN总线数据设置

CAN总线数据设置信号种类见表。

表 CAN总线数据设置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建筑垃圾车新车启用检验建筑垃圾车新车启用前对车载监控系统检验要求按表的规定。

表车载监控系统检验记录表

建筑垃圾车新车启用前对车辆的常规检验要求按表的规定。

表建筑垃圾车新车启用常规检验记录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在用建筑垃圾车常规检验

在用建筑垃圾车常规检验要求按表的规定。

表在用建筑垃圾车常规检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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