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H1307100-M__2012-146551_6

H1307100-M__2012-146551_6

H1307100-M__2012-146551_6
H1307100-M__2012-146551_6

土耳其阿库尤核电站(ANS)施工许可申请阶段监管控制的技术支持

咨询服务采购的资格预审规范

I-招标相关事项

1. 管理方资料

1.1. 管理方:

a) 名称:土耳其原子能机构(TüRK?YE ATOM ENERJ?S? KURUMU)

b) 地址:土耳其安卡拉省新区大都市区罗杜姆卢市埃斯基谢希尔路9号(ESK??EH?R

YOLU 9. KM. LODUMLU MEVK?? - YEN?MAHALLE / ANKARA)

c) 电话号码:3122958874

?) 传真号码:3122958957

d) 电子邮件地址:rasit.kirisik@https://www.wendangku.net/doc/d33030044.html,.tr

e) 联系人姓名和职称:拉希德·基里希克/工程师(Ra?it K?r???k / Mühendis)

1.2. 申请人通过上述地址和联系电话/传真与工作人员联系,可以得到资格预审资料。

2. 关于咨询服务招标主题的资料

咨询服务是招标主题;

a) 名称:土耳其阿库尤核电站(ANS)施工许可申请阶段监管控制的技术支持

b) 招标代码:2012K120280

c) 数量和类型(物理):服务的数量和类型列于管理方的规范附件中。

管理方额外的规范列在第8条的分项中。

?) 地点:土耳其安卡拉省的土耳其原子能机构(Türkiye Atom Enerjisi Kurumu, Ankara )

d) 任何其他信息:本段已留空

3. 招标信息和资格预审评估

3.1.

a) 招标注册号:2012/146551

b) 招标程序:限制性招标

c) 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当提交到下述地址:土耳其安卡拉省新区大都市区罗杜姆卢市埃

斯基谢希尔路9号,土耳其原子能机构(Türkiye Atom Enerjisi Kurumu, Eski?ehir Yolu, 9. Km, Lodumlu Mevkii, Yenimahalle, Ankara)

?) 资格预审评估地址:土耳其安卡拉省新区大都市区罗杜姆卢市埃斯基谢希尔路9号,土耳其原子能机构(Türkiye Atom Enerjisi Kurumu, Eski?ehir Yolu, 9. Km, Lodumlu Mevkii, Yenimahalle, Ankara)

d) 资格预审评估(申请截止时间)日期:07.11.2012

e) 资格预审评估(申请截止时间)时间:14:00

f) 招标委员会会议地点:土耳其原子能机构(TAEK)总统大厦一楼会议室(Türkiye

Atom Enerjisi Kurumu, Ba?kanl?k Binas? Giri? Kat Toplant? Salonu)

3.2. 应在资格预审评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按照设定的日期和时间把资格预审申请书发送到指定的地方,也可以通过挂号邮件发送。管理方将不考虑在资格预审评估(申请截止时间)时仍没有收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3.3. 除了在增编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理由返回资格预审申请书。

3.4. 资格预审适逢假期时,在随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上述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小时)进行资格预审,并接受截止该时间(小时)收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3.5. 已公布日期的工作时间变化时,按上述指定时间进行资格预审。

3.6. 时间设置以土耳其广播电视公司(TRT)设定的国家时间为依据。

4.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在下面的地址和电子化公共采购平台(EKAP)可免费查看。然而,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向管理方购买经批准的资格预审文件或从电子化公共采购平台(EKAP)下载使用电子签名的资格预审文件。

a)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在下述地址可以查看:土耳其安卡拉省新区大都市区罗杜

姆卢市埃斯基谢希尔路9号,土耳其原子能机构核安全部门(Nükleer Güvenlik Dairesi, Türkiye Atom Enerjisi Kurumu, Eski?ehir Yolu, 9. Km, Lodumlu Mevkii, Yenimahalle, Ankara )

b) 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可在下述互联网地址浏览: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d33030044.html,.tr/EKAP/

c) 在下述地址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土耳其安卡拉省新区大都市区罗杜姆卢市埃斯基

谢希尔路9号,土耳其原子能机构核安全部门(Nükleer Güvenlik Dairesi, Türkiye Atom Enerjisi Kurumu, Eski?ehir Yolu, 9. Km, Lodumlu Mevkii, Yenimahalle, Ankara )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含税,如有):200 TRY(土耳其里拉)

e) 这个子句为空。

4.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买方应检查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文件的真确度和完整性。在检查由资格预审规范和标准表格构成的所有资格预审文件后,将向买方交付,其中的两个副本之一在交付给买方时应签署。

4.3. 这个子句为空。

4.4.在采用土耳其语和其他语言编制资格预审和/或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所有文件时,如果存在异议,应以土耳其语版本文件的理解和解释为准。

4.5.将向资格预审评估通过的申请人发送投标邀请函,并说明投标开始的日期和时间。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范围

5.1.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a) 资格预审规范。

b) 标准表格:

标准表格K?K014.0/ D:资格预审申请书函件;标准表格K?K025.0/ D:伙伴关系声明;

标准表格K?K030.0/ D:银行征信信函;标准表格K?K031.1/ D:工作经验证书(承包商完工工程);标准表格K?K031.5/ D:工作经验证书(分包商完工工程);标准表格K?K032.0/ D:个人简历表;标准表格K?K033.0/ D :公共服务经验;标准表格K?K034.1/ D:过去15年期间执行咨询服务的类似工程;标准表格K?K035.0/ D:关键人员信息汇总表;标准表格K?K035.1/ D: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标准表格K?K040.1/ D:伙伴关系状态证书;标准表格K?K040.2/ D:伙伴关系状态证书;标准表格K?K030.1/ D:资产负债表资料声明

5.2.此外,按照本规范的有关条款规定,当申请人请求时,由管理方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解释也是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分。

5.3.申请人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应履行其中规定的条件。如果不遵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范和标准表格,将不予考虑。

6. 提交申请书和提交程序

6.1.提交申请书时应挂号邮寄或亲自递送。然而,已从电子化公共采购平台(EKAP)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使用电子签名形式和/或应用电子邮件地址和/或传真号码接受资格预审文件时,可按照管理方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交申请书。

6.2.通过挂号信邮寄申请书时设定发出申请书后第7天为接收之日,如果为国外申请人,设定发出申请书后第19天为接收之日。在该申请书到达之日早于设定日期的情况下,将根据申请书实际到达日期计算。

6.3.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出申请书的日期被认为是提交申请书之日。通过这种方式提交时,应在提交的同一天经管理方确认,否则将不计入提交的申请书。以挂号信提交申请书时,应确认实现了交付。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交申请书时,提交申请书的日期和内容也应有文件记录。

6.4.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书时,应通过管理方使用的官方电子邮件地址。

6.5.在合资企业时,由主要合伙人/一般合伙人根据上述原则提交申请书。

6.6.申请人不可通过电子邮箱和传真向管理方发送申请书。不过,根据本规范第4.3条,当通过传真请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无论是否通过邮件出售资格预审文件,都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II-资格预审申请相关问题

7. 资格预审申请需要的文件

7.1. 申请人必须提交下列文件,以确定是否符合资格预审申请的一般范围:

a) 在本规范中提到的申请书表格和内容。

b) 在商务部和/或行业或贸易协会合法注册的证书:

1) 在自然人的情况下,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到截止日期或一年内在商务部和/或行

业或贸易协会的注册记录;

2) 在法人的情况下,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到截止日期或一年内在商务部和/或行业

或贸易协会的注册记录。

c)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签字或签名获授权人。

1) 在自然人的情况下,经过公证的签名声明。

2) 在法人的情况下,刊登相关合作伙伴、成员或创始人在法人实体中的当前地位

的商业登记簿公报,如果所有这些信息没有在商业登记簿公报刊登则应提交显

示所有这些信息的公报或经公证的说明这些要点的公司通告。

?) 与全部服务经验有关的文件

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将依照第7.1.a条中列出的文件:

1) 在自然人的情况下,在商务部和/或行业或贸易协会或相关专业协会登记显示其

历史记录的文档;

2) 在法人的情况下,在行业或贸易协会进行商业注册登记显示其历史记录的文

档。

d) 根据本规范第8.1条和第8.2条所述,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的表格和内容符合咨询服务

采购的采购实施条例要求。

e) 在代理人参加资格预审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书。

f) 如申请人是一家合资企业,必须提交本规范附件中合资企业的标准表格,即伙伴关

系声明。

g) 超过一半股份的法人实体在第一次公告或邀请后以及之前一年期间在商务部和/或行

业或贸易协会工作经验登记文件或经执业会计师/会计师认证的工作经验文件,并采用标准表格登记。

?)这个子句为空。

7.2. 作为一个合资企业申请资格预审的情况:

7.2.1. 合资企业每个合作伙伴必须单独提交7.1(b)项及(c)项所述文件。合资企业的合作伙伴为法人时,应提交与股份相对应的工作经验,如果股份超过一半的情况下还必须提供(g)项有关文件。

7.3. 作为一个财团申请资格预审的情况:

7.3.1. 财团不允许申请资格预审这一条保留为空。

8. 资格预审标准和相关文件

8.1.与财务能力相关的文件和这些文件的标准:

8.1.1. 申请人不低于2000000 TRY(土耳其里拉)的闲置现金或非现金信用,存款银行或限定银行必须提交一封银行征信信函。银行征信信函发出日期应为第一次公告或邀请之日以后。

在上述存款和信用金额基准实现时可提交多个银行的征信信函。

对于合资企业,合作伙伴满足这些标准时无需依照其在合资企业中的股份。财团中的每一个合作伙伴需满足这些标准。

8.1.2. 截止日期之前年度的申请人资产负债表或同等文件。

a) 申请人按照有关法例公布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其中显示出资产负债表部分或提供了

同等文件,

b) 申请人按照有关法例没有公布年度资产负债表,但经执业会计师或会计师核算,显

示出资产负债表部分或提供了同等文件,将以标准表格文件提交(标准表格:K?K030.1/D)。

资产负债表或同等文件:

a) 一定时期高流动性投资和短期(1年)债务支付所需的现金流,显示出流动比率(流

动资产/流动负债)至少为0.75时的财务能力(执行计算时,流动资产长期建设成本,长期建设进度付款收入将会从短期借款中扣除),

b) 资产的股东权益比率(权益/总资产)至少为0.15(执行计算时,应从总资产中扣除

长期建设成本),

c) 短期银行债务与资本比率小于0.50。应确保满足所需的三个条件。如果存在长期建设

成本和长期建设进度付款收入,必须在财务报表显示出来。

如果在过去一年达不到这些标准,应提交过去两年的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将评估过去两年业绩的平均金额。

应提交招标或提交申请书截止日期之前四个月的标书文件,上一年度的标书文件,前两年的标书文件。如果未能提供两年的标书文件,按照资格标准,可提供以前三个年度的标书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将评估在标书文件中业绩的平均金额。

资产负债表或上述标准应按照有关法例编制,必须获得执业会计师或会计师或税务机关的批准。在国外编制资产负债表或上述标准时应依照所在国法律,编辑的这些文件必须经相应的主管机关批准。

国外申请人在无需强制公布资产负债表或无法提交资产负债表的情况下,应根据该国的法律编制关于上述标准的这些文件,应对这些文件进行认证,并由主管机关批准。

在自雇人士的情况下,按有关法例编制和批准自雇收入摘要文件。最后一年或者过去两年的总收入和总支出的货币金额比率平均而言至少为1.25。摘要文件汇总了自雇人士的收入,必须经执业会计师或会计师或税务机关的审批。

如果申请人是一家合资企业,按照上述标准每个合作伙伴须分别提交所要求的文件。

申请人在每一种情况下都必须提交标准表格KIK 030.1/D,即资产负债表资料声明。

8.1.3. 申请人;

a) 显示上一年度投标总营业额的损益表,

b) 上一年度投标正在进行的咨询服务或已完工的咨询服务合同,其中包含显示该事项

的发票金额,

申请人请提交在第一段提到的文件之一。

正在进行的咨询服务或已完工的咨询服务的货币计量应计入在国内外执行工作的收入总和。

货币计量时承诺工作部分的总营业额必须不低于6000000 TRY(土耳其里拉)或已完工部分必须不低于3000000 TRY(土耳其里拉)。满足这些标准的申请人被认为满足要约文件的要求。

如果在过去一年达不到这些标准,应提交过去两年的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将评估过去两年业绩的平均金额。

应提交招标或提交申请书截止日期之前四个月的损益表,上一年度的损益表,前两年的损益表。如果未能提供两年的损益表,按照资格标准,可提供以前三个年度的损益表。在这种情况下,将评估损益表业绩的平均金额。

损益表必须获得执业会计师或会计师或税务机关的批准。在国外编制损益表时应依照所在国法律,所编辑的这个文件必须经相应的主管机关审批。

申请人作为一个合资企业参与投标时,必须按照各合作伙伴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百分比提供相关的营业额。申请人作为一个财团参与投标时,各合作伙伴应提供他们各自的营业额。

8.2. 有关技术能力的文件和这些文件的标准:

8.2.1. 申请人为国内外的公共或私人机构,在单一合同价格下执行与招标类似的工作;

a) 公告或邀请之前5年内从事采购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记录文件,

b) 根据文件记录的首次公告或邀请之前5年内从事采购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初始合同

期移交工作之前或移交后的实施成本至少80%,需要提交完整的记录文件。申请人相关工作的投标或单项合同报价不得低于5000000 TRY(土耳其里拉),并必须提交工作经验证明书。

对于合资公司来说,主要合作伙伴具有至少70%的所需工作经验,其他每个合作伙伴所需的工作经验必须至少为10%。然而,其他合伙人或合作伙伴工作经验的总量不能低于所需工作经验的30%。对于财团来说,每一个合作伙伴必须提供所需的工作经验。

8.2.2. 所需关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经验年限如下:

关键技术人员的资料可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附件中获取:

?个人简历表(标准表格K?K032.0/ D),

?关键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标准表格K?K035.0/ D),

?关键技术人员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见附件),

?为关键技术人员支付保险费和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局批准的文件(载于附件)(根据所在国的法律为所述人员足额支付保险费的资料)。

关键技术人员就业经验总年限,与采购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以及类似业务和事务的工作经验应记入简历文件,并在截止日期前与申请书一起提交,其中包括向社会保障机构支付的保险费和证明文件。

标书中所示关键技术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在执行合同时应受聘。

对于合资企业,不论合作伙伴的股份,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合作伙伴提供关键技术人员。

8.2.3. 这个子句为空。

8.2.4.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际水准证书有效。

必须由和土耳其认可机构(TURKAK)签署互认认可协议的认证机构或国际认可论坛的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编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根据国际认可论坛宪章,在国际认可论坛由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和组织发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为了加强文件的有效性,将需要土耳其认可机构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日期之前一年内收到的确认函有效。然而,由土耳其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和土耳其认可机构编制的具有认可标志“TURKAK”的文件不要求获得土耳其认可机构(TURKAK)的确认函。且该文件在招标之日有效。

合资企业的合作伙伴之一递交所需文件已足够。

8.3. 本次招标将被视为类似的工作流程:

为核安全、建模和分析、审查和评估、准备综合评估报告提供咨询服务或在所有类型企业的任何类似工作,将被视为项目管理

8.4. 申请人不提供上述规定的最低要求时,将被认为没有充分符合要求,并且将被排除出资格预审评估。如果满足最低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少于三个,招标将被取消。符合这个规格或相当于符合入围最低要求情况下,所有申请人的数量应满足第21条规定的最低要求。将发送邀请函,邀请入围的申请人提交标书。申请人的数量符合规范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时,入围的申请人应满足第8.5条的要求,将根据标准对申请人分级。

8.5. 评分标准

申请人应满足财务能力和技术能力两部分的最低要求,向“资格预审申请书”添加“数据表”并填写信息,并根据下文给出的标准评分。

标准/子标准[分数]

a) 财务能力[20]

b) 技术能力[80]

1) 公共服务的经验[20]

2) 特殊服务的经验[30]

3) 人事状况[20]

4) 设备状况(如果需要)[0]

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需要)[10]

总分数为[100]

8.5.1. 财务能力的分级

申请人的已背书或已承诺或已完成的咨询服务业务量的评估。

满分时已背书的业务量8000000 TRY (土耳其里拉)。

满分时已承诺或已完成的咨询服务业务量7000000 TRY (土耳其里拉) 。

基于上述几点考虑,申请人多年投标已背书的业务量平均值为满分时应:

a) 等于100%及以上,[20]分,

b) 等于所需的最小标准 [10] 分。

基于上述几点考虑,申请人已承诺或已完成的咨询服务业务量平均值为满分时应:

a) 等于100%及以上,[20]分,

b) 等于所需的最小标准 [10] 分。

中间值依线性比例计算得分。在合资企业时,根据已背书或已承诺咨询服务的总业务量按照每个伙伴所占的份额计算得分。合资企业的得分被视为通过这种方式计算的分数乘以每个伙伴所占的份额的总和。

8.6. 技术能力分级

8.6.1. 公共服务经验

咨询服务申请人的全部服务经验评估如下。

申请人资格预审时申报的公共服务经验:

a) 若申请人的公共服务时间超过20年[20]分,

b) 10-20年(含20年)_____________[15]分,

c) 5-10年(含10年)______________[10]分,

d) 0-5年(含5年)________________[5]分。

在合资企业,应基于主要合作伙伴的多年公共服务经验。

8.6.2. 特殊服务经验

按照本规范第8.2条和第8.3条,对与招标相似的申请人工作经验进行评估。

在评价申请人的工作经验时将基于单一合同。多个工作经验时,即使收集了类似的多个工作经验,也不进行评估。

满分时采用的工作量为10000000 TRY(土耳其里拉)

申请人具有类似的工作量时,工作量应为满分:

a) 等于100%或更多工作量时,[30]分数,

b) 等于所需工作量的最低要求时,[20]分数。

中间值依线性比例计算得分。应考虑合资企业的主要合作伙伴的工作经验。

8.6.3. 员工的分级

这个得分仅考虑申请人为咨询服务招标提出的的关键技术人员。

设定了申请人所提供关键技术人员在资格预审标准之中的最低分数。中间值依线性比例计算得分。在计算时不考虑合资企业的所有权构成,主要合伙人和其他合作伙伴的所有人员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

8.6.4. 这个子句为空。

8.6.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文件的分级

如果有 [10] 分。

8.7. 投标文件的递交

8.7.1. 上面列出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或经公证的真确副本。然而,规范第9条规定的范围将在土耳其商业登记簿公报刊登;土耳其新闻管理局以及土耳其商会和商品交易所联合会认为商业登记簿公报副本“和原件一样”,因此申请人经公证的副本将被接受。可以通过网页获得公益性质的公共机构和专业组织资料,即可以通过网页打印输出招标文件,并确认参与能力和提交标书。

8.7.2.经公证的文件都要求有一个注解,说明保真度,这些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应有“与原文相同的副本”的意思表达,否则将不予考虑。

8.7.3. 应管理方的要求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原始文件的副本时,申请人应标注“管理方已验证”,并可以列入申请文件。

8.7.4.土耳其共和国以外国家的机构发出文件或驻土耳其的外国代表发出文件时,对文件的认证如下:

8.7.4.1.在认证过程中,如果要了解确认过程,应明确签名的真实性、文件签名人的职位与签名、原始印章或印戳。

8.7.4.2.根据《海牙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第1条规定,土耳其共和国领事馆或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的“旁注认证注释”应豁免认证。

8.7.4.3.当土耳其共和国和其他国家的机构签署文件、印章或戳记时,如果这些国家之间存在进行规管的协议或约定,本协议或合同的规定应遵循该规管文件的规定。

8.7.4.4. 如果在协议或合同范围内没有“旁注认证注释”任何有关审批程序的具体规定,应由驻该国的土耳其共和国领事馆签名和签章或戳记或认证,然而当在土耳其的该国代表核证文件时,必须经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在没有设立土耳其共和国领事馆的国家,由土耳其外交部或负责该国事务的土耳其领事馆认证,或由驻土耳其共和国的该国代表核准并必须经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认证。

8.7.4.5. 由驻土耳其外国领事馆签发的文件必须经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认证。

8.7.4.6.不建议采用名誉领事馆编制的文件。

8.7.4.7. 豁免认证的非官方文件:

8.7.4.7.1. 这个子句为空。

8.7.5.申请书范围的外语译本和这些译本的审批过程:

8.7.5.1.由投标人提交文件的国内外语言的译本和这些译本的审批程序如下:

8.7.5.1.1.作为自然人的土耳其公民及/或根据土耳其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包括合资企业或财团的合作伙伴,在提交的申请文件需要翻译时,该文件将由在土耳其经认证的译员完成外文译本,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这些译文将被豁免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

8.7.5.2.外国申请人提交文件的外语译本和这些译本的审批过程如下:

8.7.5.2.1.由经认证的译员进行翻译,译本上的印章和印记应和原文一样,译员应签名和备注这一翻译过程。

8.7.5.2.2.由经认证的译员进行翻译,译员应签名和通过“旁注认证标注”备注这一翻译过程,在任何进一步认证的情况下这个注解必须翻译。这些“旁注认证标注”备注的译本应由驻该国的土耳其共和国领事馆签名和签章或戳记或认证,然而当驻土耳其的该国代表核证文件时,必须经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

8.7.5.2.3.对于土耳其共和国和其他国家的文件或签名、盖章或戳印的状态,在合同或协议文件包含翻译文件审批过程规定的情况下,须依照在合同或协议中的规定。

8.7.5.2.4.在没有设立土耳其共和国领事馆的国家翻译文件时应由经认证的译员进行翻译,译员应签名,应由该国外交部通过“旁注认证标注”在译本上签名和签章或戳记,由负责该国事务的土耳其领事馆或驻土耳其共和国的该国代表核准,并必须经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认证。

8.7.5.2.5.由在土耳其经认证的译员完成外语文件的译本,并经公证人公证,在进一步认可注解时仍需要进行必要的翻译。

8.7.6. 递交有关质量和标准的文件:

8.7.6.1. 根据国际认可论坛宪章,在提交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由认证机构发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必须一并提交土耳其认可机构(TURKAK)发出的确认函。这些文件将免除认证。这些文件由在土耳其经认证的译员完成外文译本,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这些译文将被豁免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

8.7.6.2. 由土耳其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和土耳其认可机构编制的具有认可标志“TURKAK”的文件不要求获得土耳其认可机构(TURKAK)的确认函。据此从国外发行的这些文件将豁免认证。然而,由在土耳其经认证的译员完成外语文件的译本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这些译文将被豁免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

8.8.在国外的申请人申请投标时,对于在本规范中要求的文件及其附件,应根据其本国法律必须提供相应的文件或有同等文件。

8.9.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语言:

8.9.1. 申请人采用其它语言提交列出的文件时,必须附有经过认证的土耳其语译本。根据相关翻译条款,将以土耳其语译本为准。在这种情况下,标书或这个文档的解释应翻译成土耳其语。提交时应翻译为土耳其语的文件:

8.9.1.1. 关键技术人员的简历(英文)

9. 采购对外国投标人开放

9.1.本次招标和资格预审对国内外所有投标人开放。

10. 无被选资格

10.1.根据部长理事会的定义,外国申请人出现第4734号法令第11条、第53条(8)段(b)子项的情况,无论直接或间接投标或作为一个分包商代表自己或他人以任何方式参加投标,都应排除。

10.2.除了上述限制条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把投标担保记入暂时收入时,投标人应被排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在评估过程中不能确定提出的标书,把投标担保记入暂时收入时将被取消资格。

11. 合同禁止的行为和被取消资格行为

11.1.在截止日期前申请人不应当出现第4734号法令第10条(a)、(b)、(c)、(d)、(e)、(g)和(i)项的情况。当发生(c)项第4段和(d)项所述情况下,除了申请人作出变更,还应立即通知管理方。

11.2. 当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出现本规范第10条和第4734号法令第10条第4段规定的情况,应从招标程序排除出去。

11.3. 当发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已经从事第4734号法令第11条和第17条所述的行为或活动,以及从事该法令第4条的行为或具有相同性质的行为,应从招标程序排除出去。

12. 有关资格预审申请的费用

12.1. 准备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所有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不得向管理方(土耳其原子能机构)索取准备资格预审申请书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13. 资格预审申请书解释

13.1.申请人在编写申请书时,当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解释时,须在最后期限两天之前提出予以书面解释的要求。在此日期后提出要求时将不予考虑。

13.2.如果认为适当,管理方将在截止日期前至少10天提出书面解释,以便寄送或亲自递送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能够了解该内容。

13.3.在解释文件中管理方将详细回答问题,并说明提出解释要求的请求人的身份。

13.4. 在解释日期后购买文件时,给出的解释将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分。

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

14.1.消息公布后,应当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但是,采用的材料或技术错误或不足之处可能会影响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性能,由管理方确定或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对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增编和更改。资格预审文件增加部分将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附件部分。

14.2.增编日期应至少发生在截止日期10天前,以确保熟悉资格预审文件的各个部分,增编后应亲自送交或接收。

14.3.当需要更多时间增编附件时,提交申请书截止日期最多延长20天,并且应是一次性的增编。在这样的情况下提交申请书截止日期延后,将继续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14.4.在本条增编的情况下,已经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人可以撤回资格预审申请书,并允许重新提交申请书。

14.5.根据第4734号法令第55条,编制申请书或附件时如果检查到材料或技术存在可能会影响工程性能的错误或不足之处,管理方可决定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一些修正,根据上述程序在截止日期前作出必要的调整,以及再一次延长截止期限。当在公告指定材料或技术存在错误,根据法令第26条可以进行修正时,招标过程可以继续进行。依照法令的规定进行纠正时,可以理解为招标的截止期限被取消。

15. 评估前取消招标资格预审

15.1.当管理方认为有必要或招标文件中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可能解决所确定问题的情况下,可能会取消之前提交的标书。

15.2. 在这种情况下,应通知取消标书的原因。就这方面的情况也应传达给那些已提交标书的申请人。

15.3.在取消招标的情况下,所有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给申请人。

15.4.取消招标时,申请人不得享有向管理方索赔的任何权利。

16. 建立合资公司

16.1. 一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通过建立一家合资企业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

16.2. 合资公司中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必须显示为主要合作伙伴。然而,在合资公司中所有股东的股份或股权相等或多个合作伙伴具有较多且相等的股份时,在这样的情况下合作伙伴彼此相等,这些合作伙伴之一被确定为主要合作伙伴。

16.3. 通过建立合资公司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主要合作伙伴应依照附件中提到的表格提交伙伴关系状态证书。

16.4.在充分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中,每一个单独合作伙伴都不能完全代替整个合资公司。

16.5.在合资企业投标时,在签订合同前,会被要求提供经公证的合资合作协议。

16.6.根据合资合作协议,主要合作伙伴和所述的其他合作伙伴在履行工作时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17. 财团

17.1. 财团不能申请资格预审。

18.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18.1. 本规范所述申请书和所有必需的申请文件应放置在信封或包裹中。信封上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商标名称、详细地址、申请主题,并写入管理方的地址。申请人应在信封的密封处签字、密封或封存。

18.2.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之前应向管理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书此时可用)。在此时间后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会予以考虑,应原封退回。这种情况应进行记录。18.3. 资格预审申请书可以通过挂号邮件发送。邮寄资格预审申请书时,资格预审申请书在截止时间前必须送达管理方。由于邮政服务导致资格预审申请书接收时间延误,这些申请书将不获考虑。

18.4.如果出现补遗,需要延长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日期和时间,管理方将确定应延长到的新截止日期和时间并确定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III -资格预审评估工作和招标

19.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接收和打开

19.1.用于资格预审评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按照条款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当据此提交)。

19.2.招标委员会接收和打开资格预审申请书应适用下列程序:

19.2.1. 招标委员会将在截止日期和时间开始资格预审评审。将确定在这个时间点之前接收到的申请书并予以记录。

19.2.2.招标委员会将按照收到信封的顺序检查申请书。在这次检查中,应对信封上申请人的姓名或商标名称、完整地址、申请的工程、管理方的地址和邮票进行检查,或对密封的信封对申请人在密封部分的签字进行检查。不能满足申请书要求的信封在确定的正式报告中将不予考虑。

19.2.3.在申请人在场时按照收到申请书的顺序打开信封。检查申请人的文件是否齐全,招标委员会记录本次交接。申请人索取记录且在招标委员会主席批准时,将向申请人发出记录的副本。

19.2.4.在这个阶段将决定拒绝或接纳由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没有经纠正或完善的申请书。第一轮会议后招标委员会将立即评估申请书。

20.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评估

20.1.评估申请书时,首先将资料不全的申请人排除出申请书评估程序。

20.2.当缺失信息时,为了不影响申请书的内容,管理方将要求以书面形式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文件,以完善和弥补缺少的信息。在此背景下,考虑到相关的文件,应在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的合理时间内完善和弥补管理方所要求的缺失信息。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完善资料将被取消资格。

20.3.申请人补充完善缺失的信息并在给定的时间周期提交文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没有达到提交申请书最后期限,这表明申请人符合资格预审申请的要求。

20.4. 在正式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这个过程中申请文件应当完整。一般情况下,被认为没有充分满足评估要求的申请人均应被排除。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少于三个,投标将被取消。

20.5.在这个阶段将根据规定要求确定通过资格预审标准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标准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资格。在这个阶段之后,入围资格预审标准的申请人数量小于或等于最初的申请人数量,无需评分过程将直接列入供最终挑选的申请人名单。

20.6. 按照资格预审标准筛选过的申请人数量应大于将入围的申请人数量。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本规范第8.5条所载的准则评估单个申请人,并进行相应的分数计算。

21. 资格预审评估,包括创建最终申请人清单和邀请招标

21.1. 按照第8.5条的评估标准对申请人评估,计算出分数,入围的申请人数量最高[10]个。

21.2.如果存在多个分数相等的申请人,将导致超过将要入围的申请人数量,将对其依照与合同相关的工作经验年限排序。合资企业的工作经验不必依照主要合作伙伴的份额。对财团进行评估时,只能依照愿意被邀请进行会商的合作伙伴的与合同相关工作经验年限进行评估。

21.3.根据资格预审评估的结果在提交资格预审决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资格预审评估结果纪要,没有入围的申请人将不能接收到将以通知形式发送的入围申请人资格预审评估结果。

21.4.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将被发送招标邀请函。此外,还将随附说明招标资格预审评估结果的文档纪要。

22. 本次招标取消

22.1.如果提交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三个,本次招标将被取消。

22.2.在取消招标的情况下,将通知所有申请人或投标人。

22.3.取消招标时申请人或投标人没有任何索赔权利。

23. 解决争端

23.1.所签署合同生效之前产生的纠纷应根据第4734号法令第54条处理,但不得损害与此有关的规则,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纠纷可向行政法庭提出诉讼。

23.2. 对于合同实施后产生的纠纷,应按照合同中的适用规定处理相关事项。

IV-其他问题

24.1. 申请人应提交英语、俄语和土耳其语关键技术人员的个人简历表,说明其熟悉俄罗斯加压水冷却反应堆(VVER)设计规则的水平,除了本段指定的类别,还应特别说明第57条提出的技术说明。

24.2. 当资格预审文件之中采用欧元以外的其他货币时,评估时将根据土耳其共和国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汇率转换为欧元。

24.3. 申请人全部服务经验持续时间计算的得分:

a) 按照第7.1.?条所述计算申请人总的商业活动持续时间。

b)根据标准表格K033.0/ D 公共服务经验之中提及的合同工作总工期(完工日期和合同签订

日期之间的时间)计算。

将采用申请人(a)或(b)之中较大的活动持续时间。

24.4. 申请人在最近五年在单一合同中执行的特殊服务,其中将列入类似工作经验证书,在编写资格预审文件阶段申请人应填写标准表格KIK034.1/D,只在一个地点的类似工作经验就足够。

24.5. 本规范上文第5.1(b)条标准表格K?K035.1/ D: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将附在投标的技术建议书。因此,申请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必提交标准表格K?K035.1/ D范围内的文件。

15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