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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品德行为综合评价制度

学生品德行为综合评价制度
学生品德行为综合评价制度

学生品德行为综合评价制度学生品德评价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定性评价,其形式主要是品德鉴定或操行评语等;二是定量评价,其形式主要是品德等级评定或扣分制等。

(一)品德定性评价的方法

现行的品德评定是“只写评语,不写等级”的定性评价方法,应当肯定写操行评语是一项有益的工作,通过写评语,使学生了解老师对自己的看法和评价,使家长也了解到自己的子女在学校的品德表现,并对子女进行相应的教育。所以,操行评语对学生有一定的约束力,目前由于写评语注意了和自我鉴定、小组鉴定结合进行,还和期末评选、表彰结合进行,所以其效果是良好的。但是,也应看到,由于班主任对学生的品德表现缺乏全面的平时记载,所以,到期末班主任给学生写操行评语就得伏案苦思,因此,写品德鉴定或操行评语很难逃避主观性、片面性,有的班主任只好依据“三好学生”的评比条件,按照三个等级格式套在每个学生身上,结果除了优劣两头的学生以外,多数学生的品德面貌大体相同,由此可见,现行的品德鉴定或操行评语法有三个严重弊病:(1)主观(班主任一言堂);(2)不精确(评语笼统,体现不出个别差异);

(3)片面(容易以偏概全)。正因为如此,近几年来很多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学工作者开始探索改进方法,寻找“客观化”、“定量化”、“规范化”的途径。目前已提出“扣分法”、“操行等级评定法”等定量评价的方案,尽管刚刚开始,却已成为许多人所关注的研究与实验课题。

(二)品德定量评价的方法

品德定量评价是一种比较客观、准确、全面的评价方法,它涉及到“评价主体”、“因数”、“权数”、“定量形式”、“常态”、“表格”等问题。

1.评价主体

班主任在品德评价工作中为实现评价的客观性,除考虑请科任老师、团队干部和同学参与评价外,也要考虑让学生本人参与评价的必要性。这是因为:其本人是唯一的自己活动全过程的参与者、体验者,因而,离开了“当事者”,“旁观者”难免犯主观性的错误。进行评价的目的是为培养人、教育人,因此,评价必须以学生本人“心服口服”为结果,

才有助于优良品德的形成,所以评价过程应当是他人评价与本人评价的综合过程。

2.因数

品德定量评价首先遇到的是确定因数问题,因数的确定有几种方法,目前一般认为我国《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设计的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目标体系来确定因数为好,因数采用二级目标分类制。

A级目标按照《中学生行为规范》因数可以确定五大项:A1,自尊自爱、注重仪表;A2,真诚友爱、礼貌待人;A3,遵规守纪、勤奋学习;A4,勤劳俭朴、尊敬父母;A5,遵守公德、严于律己。

B级目标是在上述每大项中列出若干出现率较高的具体项。(见表

8-1和表8-2)。

表8-1 初中生思想品德评定目标体系

表8-2 高中生思想品德评定目标体系

这种目标体系是学生自评和互评的依据。其优点是:突出了社会对学生的要求或者说学生应达到的目标,考虑到了品德定量评价的固有特点与规律。

3.权数

如果对一个学生的品德按照上述A级目标五大项加以评定(相当于“总评”或总分)这就涉及到把诸因素等量齐观的问题。即是否加权的问题。

加权的根据有两条:一是全因素在学生品德形成中的作用以及在品德结构中的地位不同。二是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接受不同内容的教育,或在不同形势下有不同教育重点,基于这两条,加权是合理的。

4.定量形式

定量形式有:“百分制”、“四等级制”(优、良、及格、不及格或很好、好、较好、差)、“五等级制”(5分、4分、3分、2分、1分)。百分制是人们所熟悉、较精确的方法。但考虑到品德的特点,一般不宜适用。最好是灵活采用各种形式。(1)评等级和评分相结合,采取“评等级(具体目标评定)→评分(综合运算)→评等级(最后评定)”的办法,评分便于运算,评等级便于评定。(2)评等级和写评语相结合。一方面,等级只能表明综合值,不能表明其突出特点和事实。另方面,在A级和B级目标体系中较抽象的目标还难以用数字、等级来表明。(3)品德评价必须与评比、评选、奖惩、定期总结工作和其他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学生评价的各种心理障碍,有助于促进学生优良品德的形成。

5.常态

目前品德的评价,主要靠人们的模糊综合判断能力,有的学校或班级对学生的要求偏高,评定偏严,也有的学校或班级对学生的要求偏低,评定偏松,所以,不同学校不同班级评定出来的结果,无法相互比较。

为把不同学校或班级评定的结果转换成可比值,事先必须规定各等级的比例关系,这就是事先确定“常态”。常态如何确定为宜呢?这里可借鉴常态曲线下基线上不同的σ单位界线之内的面积比例(+2σ以上为

0.0228,+1σ~+2δ为0.1359,+1σ~-1σ为0.6826,-1σ以下为

0.1587),优秀生可定为5%左右,良好生可定为15%左右,及格生可定为7%左右,不及格者可定为10%左右,这种比例关系大致符合于人们的直觉判断(即两头小,中间大)。

6.表格

编制这种表格应该体现“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还要简便实用。品德定量评价的具体表格应包括下列项目:行为规范得分、品德等级得分、品德等级和操行评语。

(1)行为规范得分=基础分+加分+奖励分-减分+少减或免减分。

①基础分:分值为40分,凡能熟记相应年级行为规范细则并能理解行为规则的社会意义的学生,可得基础分。

②加分,加分的标准是:在学生品德评定目标体系25个B级目标中,凡做得好的加2分,做得较好的加1分。

③奖励分,奖励分的得分标准是:(A)被评为校、县、地(市)、省级三好学生的依次得2、3、4、10分,(B)连续三年被评为校和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分别得5分、10分;(C)在道德行为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的可酌情给2~5分。

④减分,只对有较严重的过失行为的学生减分,其扣分值一般不超过2分,受学校以上记过处分者,可视情节轻重扣5~10分。减分由班主任掌握,确定所减分值后,通知学生本人。

⑤免减、少减分,因有过失行为而需要减分者,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可视改正情况给予免减或少减行为规范得分的处理。免减、少减的处理由班委会提议,经班主任同意,通知学生本人。

(2)品德等级得分评定方法

①学生品德等级采用加权综合评定法,由学生本人、小组评议结果和班主任评定意见按0.2、0.4、0.4分配权重,计算等级评分结果。

②学生品德等级采用四级分等法,依次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各等级的分等标准为:

优秀: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都做得好,品德等级评定分数在85分以上者,或在某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

良好: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基本能做到,品德等级得分在70~84分之间。

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基本能做到,或在某方面做得不好,有严重缺点,或有错误但已改正,品德等级得分在60~69分之间。

不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的大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方面有严重错误,有违法行为,且不接受教育,品德等级分数在60分以下。

③品德等级评定分数=自评分数×20%+小组评定分数×40%+班主任评定分数×40%

(A)学生自评品德等级分数,即本人的行为规范得分。

(B)小组评定分数,即小组成员对被评学生按品德评定目标体系所打分的平均分。评分体系为A级目标五大项所含的25项B级指标,满分均为4分。对照指标内容,被评学生做得好或有突出好的表现,可得4分;做得较好的可得2~3分;基本做到,但常有违犯者得1分;做不到的得0分。将每个小组成员给被评定学生按照25项指标评定的等级分数累加,除以小组成员人数,即为小组评定分数。

(C)班主任评定分数,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教师根据自己对被评学生的日常观察,按品德评定综合目标体系给学生打分。五项A级目标各得20分,所计分数之和即为对被评学生的班主任评定分数。

(3)品德等级

按照上述四级分等法的分等标准,给学生划定品德等级。品德等级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品德等级评定中评为优秀,不及格者需经分管校长和教导主任复核、认可后,方予登记。

(4)操行评语

班主任是操行评语的评定主体。撰写操行评语应以下列五方面为依据,即①学生行为规范得分;②学生所在小组的评议意见;③班主任日常观察记录;④科任老师的反映;⑤学生家长意见。

操行评语的内容包括学生的优点、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三部分;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的优点,又要指出学生的不足之处,评语要符合学生实际,避免空泛,一般化。操行评语也是每学期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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