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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存款与国库账户的关系梳理

财政存款与国库账户的关系梳理
财政存款与国库账户的关系梳理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办法两篇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办法两篇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 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对获批项目及时移交集团公司财务及项目执行单位。 3、划拨/审批:财务处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向专项资 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帐户,并及时到各级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4、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公司自有资金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定专人建立台账,并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或试验)完毕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决算与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doc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二章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国库存款账户 第八条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代理银行按日将支付的财政性资金与国库存款账户进行清算。 第十条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与国库存款账户的资金清算办法,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由人民银行克拉玛依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节预算外资金专户 第十一条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第十二条预算外资金专户收入按预算单位或资金性质设置分类账,并按收入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按预算单位设置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 第十三条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支付指令,办理预算外资金专户的收入和支付业务,同时,代理银行按日将支付的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外资金专户进行清算。具体清算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节零余额账户

第十四条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与国库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清算。 第十五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清算。 第十六条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申请设立零余额账户,并向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预留印鉴手续(相关手续及表格见附件一至三)。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只开一个零余额账户。 第十七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第十八条各基层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不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提取和使用现金;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受理预算单位的现金结算业务。 第十九条代理银行按照《克拉玛依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的规定办理清算。 第四节特设专户

乡镇财政体制调研汇报材料

乡镇财政体制调研汇报材料 乡镇财政体制调研汇报材料 —**镇财政所长在市人大调研乡镇财政体制运行工作汇报会上的发言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镇财政紧紧围绕年初目标确定的预算收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贯彻稳健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努力促进我镇经济快速发展。 现将我镇财政的运行情况简作汇报。 一、我镇财政基本情况 我镇是全县保留了“财政所”这块牌子的三个镇之一,有行政村28个,社区9个,村干部、社区及其助理125人,目前财政供养的全额人员是:177人,其中:在职92人、退休85人(行政在职59人,退休63人;农服中心在职19人,退休21人;社服中心在职10人,退休1人;计生服务站在职4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有民政伤残军人21人、复员退伍军人102人、农村低保人员644人、遗嘱37人、卫生院在职68人退休18人(卫生院目前我们实行的是定额补助)。我镇目前设有财政岗位9个(机改前15名),所长1名;副所长1名;总预算会计1名;收付中心出纳2名;核算会计2名;村级财务会计2名。我镇地处县城,机构庞大、

人员多、部门设置复杂,目前有单独核算的会计业务14个,具体有:总预算、镇政府机关、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农发办、综治办、农业服务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债权债务专账、五小费、农民筹资筹劳与镇村道路建设专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账,另外还将对我镇28个村9个社区的村(社区)级财务进行代理 (目前此项工作还在准备中),我镇财政所业务工作和管理监管方面在全县算是一面旗帜,是市级文明财政所,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巾帼岗,市级无烟单位,曾被县财政局推荐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先进乡镇财政所的评选。所以在工作上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力求把工作落到实处。让先进、文明、高效、廉洁这面旗帜永不褪色。 二、1—5月财政的收支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我们今年的预算是以3月30日向镇人大主席团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草案执行的。今年县财政局对乡镇一直未下达指导预算,但我们自己的预算草案收入的编制是按照人员经费编实,公用经费从紧,项目经费从严的原则;编制预算658万元,从预算的执行情况看,1至5月全镇财政运行情况总体正常,其它财政收入在新的财政体制下,乡镇级基本没有,1—5月与上级往来实际拨付资金:295万元(帐上余额为510元,剔除历年超拨215万元,1—5月,县财政实际拨款:295元);其中全镇干部工资直发:96万元,民政定补:89万元;专项经费:58万元;用于日常运转:49万元,月均调度资金59万元。其二是支出方面,1—5月

第六章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112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教材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第一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省直非税收入改革发展的需要,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实行网络建设,建立银行代收系统,增强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度。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非税收入包括的范围是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单位其他非税收入。 一、建立新的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 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在代理银行或分支机构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即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以下简称财政汇缴专户。取消原主管部门和所属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对于所属单位级次多、分布比较广的部门,可由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银行为其所属的每个独立核算的执收单位设立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财政汇缴专户只用于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的收入收缴,不用于单位的支出。 随着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取消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开设的财政汇缴专户,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 改变现行非税收入由执收单位通过过渡性账户层层上解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定期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单一账户的收缴方式,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三、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体系

省直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以下称《缴款书》 , 《缴款书》由代理银行或执收单位填制,缴款人通过代理银行将非税收入缴入省级国库、省级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缴款书》纳入票据管理体系,其 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113信息包括,执收单位、开票日期、缴款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缴款人姓名、收入项目编码、缴款金额等内容。《缴款书》由财政部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发放、核销、管理。 四、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是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以及《缴款书》、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代理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与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协议,及时办理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汇划清算和信息反馈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及所代理预算外资金收缴的汇划清算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 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省级财政专户属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省财政厅在代理银行设立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省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和支出活动的账户。该账户用于收缴省级单位预算外资金,与省级财政汇缴专户清算,以及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拨付。省级财政专户的设立。省财政厅根据非税收入规模和省直单位非税收入的缴款情况,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代理银行,并报厅领导审批,向社会公布。省直各执收单位可直接向财政专户缴款。 省级财政专户按执收单位设置收入分类账,并按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预算单位设置支出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 部门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预算单位编写格式) 一、决算信息来源说明(基层预算单位编写) (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及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据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三)本套决算填报说明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123号)填列(中央单位编写);“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的规定填列(中央单位编写)。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编写)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缴入财政专户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缴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1),包括财政收回、审计调整、归集调入或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等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前言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系统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专用核算管理系统平台,系统服务器统一部署,按照财政部财对政专户资金归口核算的要求统一部署,同时根据各地州财政局对大理财政专户的概况统一 制定核算管理口径,统一核算平 台,同时对于部分特殊业务,可根据各县实际增设内部核算口径。 操作手册 一、登陆上线配置 该系统可同时提供web登录和客户端登录两种模式,web登录即网页登录,通过浏览器直接输入网址登录,登录网址另行公布,下面主要介绍客户端登录模式。 1、客户端安装:打开解压后的“保会通软件安装盘”文件,双击“setup”安装文件或点击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按提示点击“下一步”,勾选“我接受协议”,“下一步”,勾选版本号,点击“完成”。如下图:

2、导入服务器数据库证书:安装完成后,双击桌面软件图标 ,在登录窗口中“数据库”选项中选择为 ,点击“配置”,选择“从授权证书导入”在弹出的证书选择窗口中选择证书 ,打开后便导入证书,点击确定完成登录配置。如下图: 3、登录系统:证书配置完成后,将模式选择为“直接登录”,输入帐套号“0001”,输入当前年度“2017”,输入你的操作员代码,输入密码点击打开便完成首次登录,首次登录完成后下次自动默认登录选项,只需输入密码便可登陆系统。注意初始化密码为操作代码或者空密码。

4、密码重置:首次登录若为空密码,登录后系统自动提示设置密码,要求输入老密码(空密码时直接点确定)后,输入两次新密码便完成密码重置。也可以点击系统左上角“操作密码”对密码进行修改。二、系统调整更新 本系统具有自动更新客户端程序的功能,部分操作系统不能完成自动更新的需要卸载老版本后重新安装配置,卸载方法,点击“开始”,点击“所有程序”,找到“保会通软件”点击“卸载”,选择要卸载的版本,点击“完成”。完成卸载后用新版本安装盘,按照上述安装配置步奏重新配置登录。卸载步奏如下图: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级下列财政性资金管理。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一)县财政局在县人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 (二)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本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三)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本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四)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财政局批准开设的特设专户。特设专户包括由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特设专户、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特设专户。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特设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五条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过渡期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的核算,县财政局暂为预算单位保留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县财政局是负责和管理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县人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预算内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通过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具体清算办法按照县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外资金的清算通过代理银行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清算办法参照预算内资金银行清算办法执行。 第八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县财政局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或用款单位账户。

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措施

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措施 一、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分析财务内部控制在管理内容方面涉及相对较为广泛,包括了货币资金控制、所有者权益控制、成本费用控制、存货控制、无形资产控制以及其他资产控制等。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确保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完整可靠。 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可以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行为实施,不仅需要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相应的审核,同时也更加注重确保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2.确保企业内部资产的安全完整。 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内部的风险管控方面,便于企业的管理层准确的掌握企业的发展情况,能够有效的起到查缺补漏、及时止损的作用,进而确保企业财产安全的可靠完整。 3.确保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来说,主要是基于两方面来实现的,一方面是企业的战略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则是企业的内部控制,这两项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强化企业内部财务控制,能够以战略发展目标为导向,通过财务管控手段,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划控制,进而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分析1.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存在流程方面的漏洞。 虽然现阶段按照现代化企业治理要求,对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

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重构,但是不少制度体系仍然没有充分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结合起来,一些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形式化的问题,进而造成了预算管理、应收账款、存货控制、货币资金控制以及成本控制方面出现漏洞。 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中,必须通过相应的机制建设,确保实现对企业运营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以及反馈的全过程控制,但是目前不少企业在财务内部控制运行方面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财务内部控制约束不力的问题普遍存在。 某公司主要是以医疗用品快消品的生产及销售型企业,在这方面存在由公司总经理的一言堂来进行销售运营决策,这都是凭借他多年的销售经验来决定产品销售量,就这样有时会造成某些产品销售量大增,有时增长率达到100%,但有些产品因决策不当,造成产品滞销,积压库存,最后以赠品方式配售,造成公司损失。 所以要通过内部控制,对销售业务进行严格控制,特别是对市场变化进行预测,才能有效避免总经理的头脑风暴发生,减少公司损失。 3.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确保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有效性,必须重视内部审计监督等相关监督价值的建设。 目前,不少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建设不完善,内部审计工作范围覆盖、审计深度以及审计整改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内部审计应有的监督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也不利于指导改进完善企业的财务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秦集镇财政管理体制 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核定上级补助和上解支出数、定额补助,超收基数增量部分区、镇五五分成,超支基数增量部分全部由镇承担。现就我镇目前财政管理体制简述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有效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区政府将适合我镇管理的收支下划我镇,明确区乡两级政府事权和财政收支范围。 (二)保障区乡两级利益。在确保区级经济发展和我镇即得利益的基础上,财力适度向乡镇倾斜,增强乡镇财政实力,让乡镇镇“有能力干事、有钱干事”。 (三)属地管理。重新划定我镇征管范围,将适合我镇征管的企业列入我镇财政收入范围;并将我镇划定范围内的临时报验登记的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划入我镇征管范围。 (四)体制设计简单明确、便于操作。 二、主要内容 (一)我镇财政收入范围的划分 1、征管范围。我镇税收征管范围:长青乡税收征管范围以南、以西,分别至禹会区行政区划线。长青乡与我镇交界的征管范围以所辖行政村进行划分。 我镇征管范围内,原属我镇的企业,地税继续由地税城西所负责征管,国税由区国税局负责征管,税收属我镇收入;原区级

企业2009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区级企业,由区国税局、地税禹会分局负责征管,税收属区级收入;原区级企业2009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下划给我镇,属我镇企业,由区国税局、地税禹会分局负责征管,税收属我镇收入。我镇征管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实现的税收,原属我镇征管的,继续由我镇征管,税收收入属我镇收入。 我镇征管范围内,属区重点工程项目(含属市、区两级2010一2012年大建设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实现的各项税收属区级收入,由区税务部门负责征管,区级在年终财政结算时,按当年实现地方税收的5—10%补助我镇;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实现的各项税收属我镇收入,由区国税局和地税城西所负责征管。 我镇征管范围内,临时报验登记的建筑安装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其实现的各项税收属我镇级收入,由我镇负责征管。 今后我镇征管范围内新增企业(区级改组改制企业或区级招商引资企业除外)实现的各项税收属我镇级收入,由我镇负责征管。我镇征管范围内,区级改组改制企业或区级招商引资企业实现的各项税收属区级收入,由区税务部门负责征管。 区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实现的各项税收属我镇收入,区与我镇5:5分成,由区税务部门负责征管。 2、收入范围。实行按税种划分,原则上,凡适合我镇征管的税种均列入我镇收入范围。包括在我镇范围内组织征收的中央收入和我镇地方收入,具体包括:

社保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安陆市社会保险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管理办法 第一条财政专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缴存、拨付业务,依法管理专户内的基金;通过对财政专户内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督促检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按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向人社局和经办机构对账及通报并向政府反映和报告财政专户内各项社会保险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 情况、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储银行及余额。 第二条用于存储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9]117号)规定设立,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认 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在保证资金安全、方便群众、便于提高管理层次的前提下,也可以由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其他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作为 财政专户的开户银行。 第三条我市的社会保险基金由财政局归并清理后,在财政局和人社局共同确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存款类金融机构分别开设一个基金财政专户、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 第四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只在设立的财政专户内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其他资金不能再使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缴存和拨付,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按基金种类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或调剂使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第五条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如下: (一)接收缴存或划入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二)接收社会保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购买国债兑付的本息收入; (三)接收各级财政补贴收入; (四)根据人社局审核的经办机构用款计划,拨付社会保险基金; (五)根据人社局确认的市就业局用款计划,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 (六)支付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的资金,并加强债券管理; (七)接收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 (八)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资金; (九)办理与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有关的其他业务。

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局内部财政专户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户是指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存储、管理和核算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的专用账户。财政专户由财政局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财政专户的设置应按照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要求,遵循“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财政专户,实行同户分账核算。特殊情况可按资金渠道开立财政专户。 第四条财政专户原则上应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立账户。在其他商业银行开立财政专户,须报经市政府批准。第五条财政专户统一使用《拨款凭证(支款凭证)》或《电/信汇凭证》作为支付凭证,一律不得使用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不得提取现金(有特殊规定要求的除外)。人民银行今后若出台新的凭证使用规定,从其规定办理。 第二章财政专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第六条业务科开立、变更和撤销财政专户,应先向国

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国库部门提出意见,报经相关领导研究决定。 第七条业务科开立财政专户的申请,应详细说明新开账户的依据、名称、用途、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市级(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设立账户文件; (二)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文件; (三)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第八条对于开立几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以及没有必要存在的财政专户,应及时予以撤户。 第三章财政专户的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财政专户印鉴由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分别保管。预留印鉴发生变化,国库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更换手续。 第十条财政专户印鉴要用专门保险柜保管,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印鉴移交时要实行平行移交,不交叉移交。对停止使用的印鉴移交档案室保存。 第十一条国库配备专人分别担任财政专户的会计和出纳,负责办理银行往来业务及财政专户的管理和核算。会计和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十二条财政专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学校的国库集中支付行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教育部《关于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库集中支付是指财政性拨款资金不再拨付到学校,而是通过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代理银行(由财政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学校只能依据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办理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下达我校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基本建设经费及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其他经费的支付管理。 第四条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学校按照财政部的授权,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财务处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 作; 负责学校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负责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预算控制数,确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项目; 负责组织、指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校内各预算项目分月用款计划”,审核并汇总编制“学校分月用款计划”,按时上报教育部; 负责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额度,及时拨付并通知经费主管部门及用款单位; 负责监督、检查各预算项目年度、季度分月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的执行情况; 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的归垫事宜;负责与财政部、教育部、财政专员办的联系工作,负责与教育部、财政部和银行进行对账; 负责办理与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经费主管部门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所管经费的分月用款计划并按时报送财务处;负责提供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七条预算项目负责人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按项目进度及时编制、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严格按批复的计划执行; 负责提供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三章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反映、核销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用款额度的收入和支出的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由代理银行垫付,当日营业终了前代理银行与国库进行清算,清算后该账户存款余额为零。 第九条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我校的相应账户划转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款项,除此之外,不得违反规定向我校其他账户、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和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转资金。 第四章分月用款计划的编制和用款额度的拨付、使用

预算会计习题

第一章练习题 一、判断题 1.大多数行政单位为主管会计单位,大多数事业单位也为主管会计单位。() 2.所有事业单位都是二级预算管理单位。() 3.公安部门所属公安学校属于教育事业单位,其会计适用于事业单位会计。() 4.政府有关行政单位中设立了很多专业的研究机构,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如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科学研究所、审计部门设立审计科学研究所、人民银行设立金融研究所、发展和改革部门设立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环境保护部门设立环境科学研究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设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等,这些专门的研究机构使用于事业单位会计。()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办公单位中,不属于事业单位的是()。 A、高等学校 B、公园 C、供电公司 D、档案馆 2.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的是()。 A、基金会 B、民办学校 C、营利性医院 D、气象台 3.下列事业单位中,不属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是()。 A、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B、公立儿童医院 C、医科大学 D、乡镇卫生院 4.下列不属于财政部的部属单位的是()。 A、国库支付中心 B、财政科学研究所 C、信息网络中心 D、会计司 5.下列不属于教育部的部属事业单位的是()。 A、机关服务中心 B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C、高等教育司 D、清华大学 第二章练习题 一、判断题 1.事业单位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是一个实存资金账户,即账户中实际存放着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单位在财政零余额账户中的预算额度或用款额度,也作为事业单位的资产反映。() 3.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年终尚未使用或尚未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采用年终注销、次年可以直接继续使用的管理办法。() 4.对于已经实行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事业单位,银行存款的内容不包括财政预算资金。() 5.应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开展业务活动而形成的应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如医院的应收医疗款等。() 二、单项选择题 1.事业单位收到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对应贷记的科目不可能是()科目。 A、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B、银行存款 C、事业收入 D、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事业单位年终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的科目可以是()科目 A、财政补助收入 B、银行存款 C、事业收入 D、库存现金 3.下列属于事业单位的“存货”科目核算内容的是() A、事业单位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如医院自制的药品和卫生材料、研究所试制的科研产品等 B、事业单位购入并验收入库的日常办公用品 C、事业单位建设完成的基建工程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3〕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制定了《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乡级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将另行发布文件规范。文件发布前,乡级财政专户管理暂参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17号)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本办法所称特定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偿债准备金、待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代管预算单位资金等。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不属于财政专户。

第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含市辖区和县级开发区)以上财政部门的财政专户管理。 第条财政专户管理遵循安全、规范、精简、统一、透明的原则。 第条财政专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二章财政专户开立、变更和撤销 第条开立财政专户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规定开立财政专户; (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协议条款规定开立财政专户; (三)国库单一账户不能满足资金管理核算要求,需要开立财政专户。 第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地(市)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5个,县(区)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3个,在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开设1个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财政部门需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的,在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开设1个。 其他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资金原则上应在1个财政专户中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汇编(修订稿)财务管理部 xx年05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部门岗位职责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业务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部门组织架构58 全面预算管理●负责组织公司编制年度财务预算,逐月分解指标,并监督考核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及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负责提供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财务指标,每月进行对标分析。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各种产品日常效益测算。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资金周计划.月计划及月计划执行情况。 投融资管理●按年度预算做好全年投融资计划。 ●组织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与非金融机构贷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供应。 ●负责到期贷款还本付息计划工作。 ●负责年度资金平衡计划工作。

●负责向各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提供评级授信和贷款资料报送工作。 价格与成本费用管理●组织公司制定成本核算规程.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编制产品成本计划和短期预测。 ●负责组织公司做好公司费用指标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月.季.年度成本异动分析报告。 ●负责公司成本费用考核工作,指导公司开展车间班组成本核算。 ●监督关联交易价格,规范公司与合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 税务与关联交易管理●负责组织公司对税法规定的贯彻落实及税收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负责组织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提出合理的纳税方案,督办公司减免税业务。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 ●配合稽查.审计.税务等部门以及上级公司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降低关联交易引发的税务风险。 资产股权管理●制订并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损毁.报废.处置等相关的制度.流程。 ●对公司所辖资产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定期组织公司资产盘点,编制资产盘点报告。 ●制订并规范股权管理等相关的制度.规定和流程。 ●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动态跟进下属公司股权结构。 ●参与.监督公司股权收购.转让.重组.清算等事项。 财务绩效管理●负责财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及公司关键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制定财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负责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项目成本管理●负责建立.完善.落实《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对项目完工进度.项目决算进行审核。 ●负责对合同付款及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与跟踪,及时反映在建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 ●参与及监督项目的招投标审核工作。

乡镇财政所票据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财政所票据管理制度 篇一: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制止各种乱收费滥罚款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财政票据,是指由省财政厅或减负办统一印制和发放,由行政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执收单位进行财务往来结算等应当使用财政票据的财务行为时,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具的收款或缴款凭证。 三、财政票据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单位资金往来票据、中小学收费票据、农村合作医疗票据及其他财政票据。 四、财政票据的购领、核发、使用、保管、销毁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财政票据实行专人、专帐、专柜管理。应确定专门的票据管理员,票据管理员要建立规范的票据管理台帐,财政票据要存放在保险柜中进行保管。 六、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发放使用相关票据,严禁超用途、超范围违规发放使用票据,严禁转借、转让、买卖、代开财政票据,不得拆本使用财政票据,非本级预算单位不得发放财政票据。 七、应根据当年本镇各种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做好次年度的用票计划,并在每年的11月底以前向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 八、财政票据实行凭证购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领购制度,一律凭《财政票据领购证》办理有关业务。 九、加强对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保证其正确使用财政票据,票据填写内容要完整、数据要准确、用途要合法。 十、票据管理员应对每一种票据分户建立票据领购及缴销管理台帐。发生票据领用、缴销行为,应及时登记台帐,随时掌握票据领 用、缴销和结存情况。 十一、所有开具财政票据取 得的收入必须先入财政专户,严禁收入不入财政专户和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改革的主要目的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已成为“十一五”期间我市财政部门的重要改革内容。研究改革进程中,如何达到规范和实际的统一,对全面铺开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成果,充分发挥改革的效益,有着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按照上级精神和要求,把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引向深入,建立规范科学的、并且符合我市实际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框架,是本次改革的主要目的。 第二节改革的基本原则 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操作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征收机关、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资金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和管理。 二、强化监督原则。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在保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将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分步实施原则。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改革,在不断完善和优化改革实施办法的基础上,逐步向科学规范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推进。

四、结合实际原则。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在符合上级总体要求和基本方向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我市现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降低改革成本,注重实际成效。 第三节改革的相关内容 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收支缴拨类型、方式和程序;完善用款计划制度等。将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支出分别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以下简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以下简称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取消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过渡账户,将财政资金集中统一使用,实现“四统一”,即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运行程序,统一银行账户和统一报表数据。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及其功能包括: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资金的收缴和拨付活动,并与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5、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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