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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机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7.机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7.机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附件7:

机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企业(包括汽车制造及配件制造企业、铁路运输及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企业、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企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企业、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企业、金属制品企业、通用设备制造企业、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企业、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仪器仪表制造企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企业)编写更为详细的安全隐患查报标准,并依照此通用标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归类上报。

当标准中引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发布新的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版)时,均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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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管理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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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附件3: 国家制定的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版) 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施工现场安装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牌,在举报牌上公布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并且在项目部办公室设举报信箱。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写举报信、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室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责任人员,规范受理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程序。 第四条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设施、保卫消防等方面影响安全生产以及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质部门或项目经理进行举报。 第六条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项目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形成闭合。 第七条针对隐患内容确定责任部门,项目部各部门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在安全生产会上或交班会上通报,并将受理举报的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八条对查实的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 1、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员工及时纠正了违章行为,有利于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给予举报人100

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3839 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通过定期对重点设备、设施装置及危险场所进行检测检验,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源,采用安全系统工程检查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生产环境不良等,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产生重大隐患因素,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2. 职责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存在重大隐患的部门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

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2)安全部门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监督管理,协助制定整改方案和预防措施,督促整改。 3. 隐患处理 3.1 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该进行登记,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引起整改部门的重视。对凡有即发性重大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部门必须立即整改。 3.2 被检查部门的领导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 、(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立即加以整改。 3.3 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一、电气安全隐患 (一)电气线路隐患: 1、电线老化、外皮破损; 2、电器插座老化、破损; 3、电器插头虚插、松动; 4、接线板一板多插多接; 5、从照明灯上引出电线; 6、作业现场使用简易配电板; 7、电线电缆凌乱,无线搭桥架保护; 8、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9、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10、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线接头外露不密闭; 11、电气线路接线盒锈蚀,不密封、不牢固、不完好; 12、电气开关箱箱前进出线被箱门夹压; 13、电气开关箱的进出线没有做护口保护; 14、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护器; 16、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17、流动电源箱到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18、乱拉乱接电线、一线多接;

19、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 20、电线安装不合规范; 21、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设备隐患: 1、电线插座被捂盖; 2、堆放杂物遮盖插线板; 3、一个电源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5、流动电源箱没有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6、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 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 8、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9、配电盘、电源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10、在电缆沟、夹层、锅炉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超过36伏; 11、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 12、电气设备在长时间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 缘损坏; 13、Ⅰ.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导线、动作开关破损或绝缘损坏, 无漏电保护; 14、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备失效; 15、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16、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链条中,最易出现,最常发生,最难掌控的重要环节,作为一个极不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它犹如蚁穴,足以渗透腐蚀牢固的安全生产防线,使之崩塌。可见,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源头性工作。除了常规性的安全巡查、专项排查以及综合检查等动作外,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机制,激发全员参与热情,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工作,才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长治久安的治本之法。市政交通公司近两年来建立并大力推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即是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得力之举。 集团副总经理符建在去年6月视察公司空港工地时,对该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有力地提升了全员安全意识及参与热情,对现场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市政交通公司安全管理上的创新,这一亮点值得在全集团范围内推广。” 创新管理,制度出台 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论隐患的大小与否,都必须进行及时的管控处理,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否则将会后患无穷。然而只单纯地依靠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检查组等片面的力量,便显得薄弱且有限。如何调动和激发广大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班组这一重要群体主动参与到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中,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是市政交通公司一直关注且致力解决的问题。 2011年3月,该司二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创新性出台,加速了全员融入安全管理的步伐,该制度率先在项目内部推行实施。制度中明确规定:项目部全体员工和各班组人员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章行为等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范围涉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作业人员情绪失控、机械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缺陷等安全管理环节的方方面面。凡隐患举报属实或建议有效者,每一起奖励报告人50~200元不等,或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奖励资金从项目部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支出。此举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在合理利用安全专项经费的同时,充分激发全体干管人员尤其是最基层的农民工群体积极融入到身边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建言献策,督促整改,以全员参与的方式,将隐患排查整治的触角延伸到整个施工面,每条操作线,每个作业点,实现了安全防范在施工现场“面、线、点”式的全覆盖。 执行到位,效果显著 自《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颁布实施以来,项目部多措并举,严格执行,确保其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设立现场举报箱及受理办公室,接受电话、书信、当面陈述等各类形式举报;项目党支部书记更是亲力亲为、全程参与,和专职安全员一道,全面负责各类举报事件的处理、监督及反馈。项目部以健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了该制度的执行力度。 重过程留轨迹。在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的过程中,项目部要求受理人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一旦受理人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项目部安全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人员或班组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要求隐患整改责任人员或班组完成隐患整改后,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项目部存档留底;凡属情节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隐患,受理人立即上报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保部备案,并按上级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素和工作要求word版本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素和工作要求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2、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及具体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3、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制度应涵盖以下内容: 1、要对隐患分级,至少要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的划分标准; 2、隐患排查(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的内容、频次、责任人及参加人员; 3、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公示的程序和要求; 4、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时限、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 5、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程序、要求; 6、隐患信息登记管理和台账(档案)设置要求; 7、隐患统计分析和警示通报或督办要求; 8、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奖惩以及举报奖励等措施; 9、通过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录入、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内容等方面的要求。 三、编制隐患查报标准清单(见附表1)

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对照国家或省上的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查报标准(清单)。包括隐患类别、隐患内容、检查内容(标准)、检查周期(频次)、排查责任单位(岗位)、监督检查单位等内容。 部门(车间)、岗位可以在企业的基础上,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或排查对照卡。 解决查什么、怎么查、怎么改等问题 四、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应按制度执行,包括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等环节。 1、隐患排查:日常排查、全面排查、专项排查的频次、参与人员(特别是牵头责任人)、范围和部位等。 2、隐患现场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控。 3、登记(如实记录,建立台账) 4、报告(向上级和指定部门,向政府部门) 5、重大隐患的风险评估(评价),确定治理方案。 6、隐患治理:责任、时限、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五落实是否到位。 7、隐患销号程序和要求。 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详细记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隐患治理和验收销号情况。 隐患排查(检查)治理明细台账:排查(检查)日期;隐患具体部位或场所;隐患级别用具体内容(描述);排查(检查)人员及其签字;重大隐患风险评估(评价)记录;隐患治理方案(措施);隐患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部分详解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部分)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 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第四条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为多层厂房时,未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的。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居民区内的。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置有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的。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未按工艺分片(分区)独立设置,各除尘系统管网互通互联的。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未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的。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选用干式电除尘器或正压送风除尘的。 7.粉尘爆炸危险20区、21区域电气设备未使用防爆电气的。 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未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的。 9.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对作业现场及设备内部积尘未进行及时规范清理的。 10.遇湿易自燃的铝、镁等金属粉尘的生产、收集、贮存,未采取防止粉料自燃措施或未配备防水防潮设施的。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并在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 3.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的。 第五条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总则: 1、本公司区域内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活动适用本制度。 2、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由公司安全处负责。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报告,并获得一定奖励。 4、报告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各受理单位要妥善保管和使用报告材料,。 二、报告范围: 1、企业的生产、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 2、工程施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火灾事故隐患。 4、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5、公司办公楼、职工宿舍、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 6、依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责令限期改正、停产整顿的场所,逾期未改、未停而继续违法从事生产活动的。 7、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8、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隐患。

三、隐患报告和受理: 1、报告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隐患排查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 2、报告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或单位及联系方式。 3、报告人的报告应有事故隐患的详细情况,真实可靠。 4、公司安全生产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并保持通信畅通。 5、公司安全生产部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凡向被举报人或单位泄漏举报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6、接到举报后,要建立举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7、必须及时将所举报的事故隐患通知相关的单位、部门,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举报奖励实施: 1、对举报事故隐患经查证属实的,予以经济奖励。 2、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行一次一奖励,对一次举报多种事故隐患,按一次奖励。 3、对同一事项有2个或2个以上个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奖励第一举报人。对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资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4、奖励资金的数额以事故隐患将造成的事故严重程度为标准,原则上按照1%比例,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拿出具体奖励方案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 5、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 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较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石油)

附件1 较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通用部分)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规定,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较大事故隐患:1.机关部门未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落实安全环保责任的; 2.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环保行政许可证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3.所属企业或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作业,或者岗位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 4.未按规定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或者未按方案施工的; 5.高危和非常规作业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的,或者办理作业许可审批人未到现场确认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或者未按规定实行升级管控的; 6.未按规定对可能造成能量意外释放的作业进行能量隔离的; 7.未明确并控制高危作业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人员数量的,或者作业场所安全通道不畅通的;

8.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的; 9.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10.未按规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采用前组织安全环保论证的; 1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爆泄压、防静电和防爆电气设备缺失或者失效,或者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系统缺失或者失效的; 12.未按规定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应急培训演练的; 13.未按规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者未安排接害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 14.使用无资质、超资质等级或者范围、套牌承包商的,或者未开展承包商施工作业前安全准入评估的; 15.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或者承包商未按规定使用的; 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未批先建的,或者逾越资源生态红线进行生产开发建设活动的; 17.建设项目未签订施工合同、未批准开工报告进行施工的,或者未通过安全、消防、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投入正式生产的; 18.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或者定期检验的,或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继续使用的,或者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和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发证检验和专业设备检测的;

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实施方案范文

XXXXX煤业有限公司 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XXX煤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拖动本质安全性煤矿创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煤矿制动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做好超前防范,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煤炭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完善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进一步巩固我矿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果,充分调动一线工人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在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使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华强煤业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工作领导组,对全矿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工作统一组织协调。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 XX XX 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负责我矿全员隐患排查奖励工作的安排、协调指导及资料收集、汇总。 四、具体办法: (一)排查主体、内容和范围 1、排查主体:煤矿一线全体工作人员 2、排查内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环境的不良和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煤矿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主要包括: (1)“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2)顶板管理方面; (3)防止“三超”方面; (4)机电、运输管理方面; (5)水电防治方面;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3244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方法及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方法及判定标准 一、重大事故隐患可通过直接判定法、综合判定法、专家论证法和专项评估法等进行判定。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车站、码头,未按规定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与住宅、宿舍、人员密集场所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3、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储罐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4、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储罐、容器、管道等泄露; 5、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或虽设置有关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 6、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面积超过规定50%; 7、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或数量不符合规定; 8、容易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生产车间、经营场所、仓库与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9、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用房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 10、同一企业有两类以上特种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有两种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三、具备下列三种以上情形(含本数),可综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 2、疏散通道上放置物品,影响人员疏散; 3、禁令、警示标志数量不足或损坏;

4、消防器材数量不足或选型不正确或过期、损坏; 5、特种设备、设施或机械冲压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7、有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尘、换气设施、或位按规定配备、穿戴防护用品;8、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 9、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相应防爆开关和设备; 10、在有防雷、防静电要求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检测、检验;11、在公共场所,违反规定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或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12、建筑工地的脚手架,防护栏搭设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各类孔洞、井道口防护措施不严密;13、高危行业的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违规上岗; 14、违规用火用电或现场管理混乱。

(完整版)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司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公司生产部门、驾驶员、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员工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报告和举报范围: 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及义务。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意见书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填写《奖惩通知单》,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六、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部门或个人2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五类:

电气安全隐患排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 检查 结果 依据实际情况 从业人员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 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 员进行。禁止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 符合 《用电安全导则》第 4.2条 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 制。 符合 《用电安全导则》第 3.1条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 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整改。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14条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 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 面行走;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20条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 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 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22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 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21条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 急救方法。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9条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 人监护。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1条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 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1 条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 断电源,进行抢救。 不符 合 《用电安全导则》第 4.29 条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 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基本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21 条 外线电工遇有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2条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 有高压系统图、低压分布图、架空线路图、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基本 符合 《电气设备安全设 计导则》 企业应有严密、系统的供、用、发电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不符 合 《电气设备安全设 计导则》 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并符合规定要求。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17条 外线电杆、铁塔、避雷针应无倾斜和损 伤,拉线桩完好,各级电压架空线之间,及与道路、建筑、树木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符合 《建筑设计规范》第 10.2.1条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必须 绝缘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各种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三个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帐。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57条 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 请、安装、检查、使用、拆除的手续,严禁在刺割、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敷设地面临时线。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234条 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 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增大额定容量。《用电安全导则》第 4.6条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施工单位: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鼓励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整治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安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总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全体员工(含劳务输出人员)。 二、事故隐患分类 一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员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五类: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七类: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

善。 三、报告程序 1、发现隐患逐级上报,即员工报班组、工序部门领导,工序、部门报安全科。 2、各级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对隐患部位进行登记,立即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且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四、报告形式 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按照“安全隐患、安全建议上报表”认真填写,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报告送安全科备案,以供备查。 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备案。 五、奖励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年终评安全先进的重要依据。 2、1—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经核查属实车间采纳适用的,奖励报告人10—50元,5—7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经核查属实车间采纳适用的,奖励报告人20—50元。 3、发现其它事故隐患为车间、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奖励力度或按照上级公司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67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本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CI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级检查的罚款处理,执行《安全奖惩办法》。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3、《施工现场安全体系达标情况检查表》 4、《施工现场环境体系达标考评表》 5、《CI评分表》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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