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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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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

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其他用途的,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里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民营企业)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相应部门负责受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用人单位人才认定工作参照区、县(市)实施。 (二)审核部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涉及的荣誉或奖励项目,有对应市级归口管理部门的,由该部门负责审核;对分类标准中属于“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认定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具体审核部门详见附件2。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类、B 类、C类、D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分、70分、50分、30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分。 (二)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 (三)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 (四)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及以上。 (二)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及以上。 (三)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标可加1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5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方法 时刻:2010年8月17日来源: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依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高层次人才包括优秀企业家、各领域高级专家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有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三个层次。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高层次人才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高层次人才评定名额依照我市产业进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广州市杰出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名,“广州市优秀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20名,“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0名。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的统筹

协调和宏观治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认定、评定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要紧从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认定、评定标准详见本方法附件。 认定、评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工作的人员。担任市直局以上单位正职人员,除直接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可列入认定对象外,其余原则上不列入评定对象。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可列入认定、评定对象。 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人员(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刻一般许多于6个月),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 第八条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一)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打算”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要紧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 (二)当前正在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治理专家(具体由市发改委负责审核)。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服务水平,并为开展各项重点人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现就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内容 根据《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对我市培育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 类)进行分类认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 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中央、省属驻肥单位需要申请人才分类认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办理流程 分类认定工作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3387984.html,)-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 (一)申请对象本人和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 — 1 —

写《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档)。 (二)相关材料在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 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送相应受理部门。 (三)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审核部门,并将《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待核准部门核准后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打印《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 (四)审核部门对照《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进行条件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系统将向认定申请人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由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核准部门。 (五)核准部门核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 四、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直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申请人员材料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受理;中央、省属驻肥单— 2 —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专家评审办法(试行)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专家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资格评定,规范专家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促进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每年8-9月为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专家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下同)开展评审活动时间。 第三条评委会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组建产生。 第四条评委会按当年评审对象行业分类情况,设置若干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设组长1名。专家评委在省、市相关领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各评审组设计分员及监督员各1名。 第五条评审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并主持现场评审工作,协调同组专家评委明确科学、合理的具体评分办法及标准,及时处理评审过程中有关问题,汇总评审结果材料提交评委会,并向评委会汇报本组评审情况。

第六条评审组各专家评委在对评审对象的材料全面审阅的基础上,对评审对象的技术水平、专业成就、科研成果、创新能力,以及对所在单位、行业(领域)、产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作用等指标进行评分,并将分数填入评分表内。 第七条计分员负责核算评审分数,在收到本组全体专家评委递交的同一评审对象评分表后,去掉最高和最低合计分数后,计算平均分,确定评审对象评审分数,监督员复核无误后,填入汇总表内。 第八条监督员负责按照本办法监督本组评审过程,会同计分员审核评审分数,检查报表填写规范,对评审过程中出现影响评审的相关问题及时向评委会汇报。 第九条评审组确定本组全部评审对象分数后,相关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委会要认真听取评审组组长关于评审情况汇报,审阅相关评审材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专家评审结果。 第十条评委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评审评委会成员、评审组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本人应予回避或被告知回避,不可参加打分、评价。 第十一条评委会成员、评审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包括优秀企业家、各领域高级专家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三个层次。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高层次人才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高层次人才评定名额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广州市杰出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名,“广州市优秀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20名,“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0名。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

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认定、评定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主要从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认定、评定标准详见本办法附件。 认定、评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工作的人员。担任市直局以上单位正职人员,除直接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可列入认定对象外,其余原则上不列入评定对象。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可列入认定、评定对象。 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人员(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 第八条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 (一)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 (二)当前正在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广东律师执业申请书

广东律师执业申请书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中的“律师执业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如何写 律师执业申请 材料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5.能专职从事律师执业的原单位批准辞职或解除合同的文件、失业证、待业证、离退休证、城市街道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等证明材料; 6.除离退休人员外,人事档案存放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管理处的证明,提供原件;原省直所律师档案需存放人才交流中心司法厅工作站; 7.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需明确事务所为律师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合同中明确岗位职责,最后加盖事务所印章和负责人签字,必须一份是原件,如合同有涂改需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 寸近期彩照一张;

9.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10.《律师基本信息表》;办理信息 2.求:律师执业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内容 本人XX,X年X月取得律师资格,X年X月在XX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现实习期已满1年,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严格遵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能力,遵从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治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积极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 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3.申请律师执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据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证书。 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原单位辞职或解聘的正式批准文件,失业证、待业证;城市街道出具的无业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其他职业的证明。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 )2019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第一条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第二条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B(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 类、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D 类、C 类、分。50 分、30 分、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 7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第三条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类人才: A 项核心指标、 1 1 (一)分。标、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B (二)项核心指标、1 类人才: 1 ----- -----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C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D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为贯彻落实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 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 意见 》,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 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 类目录》(详见附件 3,下同)规定 的 A、B、C、D、E 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 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 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 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 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 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 类或 E 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在外省(含 中央部属在浙单位) 评审取得: (1) 对现人事和劳动关系已调入浙江省的人员, 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 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 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2)对人事和劳动关系仍 在中央部属在杭企业, 并属于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受理范围的人员, 无需办理调 入确认手续,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能反映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以来 工作单位情况的社保缴费证明。 按照高级技师条件认定的 E 类人才的人员, 如其 职位资格证书在外省取得的, 须按高级技师证书核发权限由相应的人力社保部门 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 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 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 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其他用途的,按隶属关系 分别由市里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民营 企业)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相应部门负责受理。杭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用人单位人才认定工作参照 区、县(市)实施。 (二) 审核部门。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中涉及的荣誉或奖励项目, 有对应市级归口管理部门的, 由该部门负责审核; 对分类标准中属于“相当于上 述层次”的人才认定工作, 由市委人才办、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具体审核部门详见附件 2。 (三)核准部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 A、B、C、D 类人 才和市属用人单位 E 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 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 E 类人才认定结果。 四、认定流程 认 定 工 作 通 过 “ 杭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3387984.html,)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 行。 (一)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

海南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申报人 申报层级 申报人联系电话(办 公)(手机)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 公)(手机) 填表日期年月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写说明 一、封面 (一)申报层级、联系电话:申报层级划分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高层次人才5个层级;申报人联系电话指申报人的联系电话。 (二)申报单位:指申报人所在单位。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表正文 (一)照片: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 (二)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指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号码。 (三)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申报人所获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全称。 (四)工作单位及职务:指申报人目前工作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现任职务。

(五)申请认定依据:符合认定范围与条件的,请填写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4)(试行)》第几条第几款。如果符合多个条款的,可全部列出。 (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主要教育学习和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一般从大专填起,包括: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包括:所在国家、单位、职务(职级)。起始和终止日期,均具体到月份。 (七)主要业绩、成果和贡献:结合认定标准,围绕拟申报的层级所需条件予以表述,保证业绩、成果和贡献真实、可查。 (八)申报人承诺:申报人承诺填报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九)申报单位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省直属单位直接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其中,非公经济领域人才报省统战部门、社会工作人才报省民政部门)。 (十)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十一)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加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学校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并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创新党管人才的办法,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指导思想,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是指我校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做出了巨大贡献,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各类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分为学校“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两个层次。 第三条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技能、业绩和育人效果并重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认定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户籍、身份和岗位限制。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认定主要从已在学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人才中认

定产生。认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教学教研、学生管理、技能培训或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人员。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相应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 (二)热爱技工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 (三)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学术精神。 (四)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第三章认定标准编制与发布 第八条人才办结合我校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动态发布机制,原则上每2年编制调整及发布一次。 第九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编制和发布程序如下:(一)人才办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工意见,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经校党委审定后面向全校公示。 (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方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doc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做好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深发〔201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评审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评审对象为符合《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所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基本资格条件,但不能按照《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直接认定,且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果,对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可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第五条评审标准以《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中关于A、B、C类人才的界定为基准,申请人科研成果或技

术水平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为A类人才,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顶尖水平的为B类人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为C类人才。具体标准为: (一)A类人才。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于国际重大科技、重大基础理论、重大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和一流水平,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二)B类人才。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于国内重大科技、重大基础理论、重大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顶尖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三)C类人才。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于国内科技、基础理论、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材料 第六条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

国家电网公司常用5种副高级资格评定标准

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评定标准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通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

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第四条电力工程分为四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为5个层次: A国内外顶尖人才 B国家级领军人才 C省级领军人才 D市级领军人才 E高级人才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功勋飞行员。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5.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6.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7.梁思成奖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 2.省“千人计划”人选;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入选人才。 3.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近5年担任并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负责人;教育部中小学国家课程标准修订核心专家组成员,教育部课程指导委员会学科组委员,教育部国家统编教材核心专家组成员;青年长江学者;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指导老师;专科排名全国前10名医院的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获“全国卫生健康(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且具有正高级卫技专业技术职务的卫技人才;获安全飞行金质奖章飞行员;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第一负责人;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4.全国技术能手;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具有国家级教练员资格,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或奥运冠军的教练员;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培养产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专家;全国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备案表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备案表 说明:科研情况、论文论著统计、获奖及业绩情况只需填写评估时间段内情况,每项限填3条记录。

个人述职

流程&说明: 1、请将此“评估备案表”电子档发送至houyanli@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3387984.html,; 2、人力资源部将“备案表”录入系统,签字盖章后送至人事局,由人事局进行公示和确认备案工作; 3,人事局确认通过后,方可领取公示通过的“评估备案表”,届时通知老师领取。 如想了解评估办理进度,可登陆: 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3387984.html,/szhr_pubtalent/ 选择“业务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公示情况查询: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3387984.html,/“社会公示”中查询 备注: 经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在5年任期内,须参加期中评估和期末评估。期中评估安排在任期2年时进行,期末评估安排在任期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一般情况下到了时间节点人事局会通知本人,也可自己留意时间。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一般情况默认为“合格”,“优秀”与“不合格”均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高层次专业人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结果可定为优秀: (一)任期内晋升到高一级人才层级的; (二)有重大科研学术成果的; (三)发挥突出领军作用的。 高层次专业人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估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估结果的; (三)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 期中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格,收回证书,停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期末评估不合格的,3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认定申请。

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申请执业证类别: 申请执业机构: 执业机构所在地: 湖北省司法厅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性别出生 日期 民族 照 片 (蓝底二 寸) 法律职 业(律师)资格证号文化 程度 党派 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 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 档案存放地原工 作 单 位 地址 律师事 务 所名称 地址电话 工作单 位(非 专职) 地址电话 简 历 起止时间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职务证明人

受过何种奖励 受过何种处分或处罚 学 历 情 况 受过何种专业教育 毕业学校 何时取得何种专业学位 学位证书 名称编号 非法学学历人员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 法律专业培训 取得何种 证 书 是否具有国外学历 取得何种 学位证书 专 业 经 历 及 专 业 职 务 曾在何处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起止时间 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 务 受聘起止 时 间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 称 证书编号 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水平 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 律 师 执 业 申 请 书

申请人签 名: 年 月日 工作单位意见(仅限申请兼职执业人员填写)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 名: 年月日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审查意见(需律公科、处长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局领导审定)

(公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详细、认真填写(一式二份),其中的学历、专业经历和掌握语言情况为选填项,照片需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另单独提供一张办执业证);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2.下载时及附件均使用A4规格纸张,按档案装订要求装订; 3.“简历”应从高中毕业开始填起; 4.品行证明应含有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开除公职等主要内容; 5.各类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归档; 6.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的审查意见。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附:1.身份证明复印件和(非本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2.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副本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4.档案存放证明(原件);5.品行证明(原件)含未受刑事处罚证明;6.无其它职业证明或承诺(兼职律师需提供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证明和单位同意证明);7.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8.劳动聘用合同。审核人需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审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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