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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宪法学研究的十大关键词_以宪法学年会综述和年度综述为基础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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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复习笔记 第十七章 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圣才出品】

第十七章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 一、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历史演变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为创建新中国的检察体制奠定了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 1954年宪法和同时制定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地位、职权、组织和活动原则等作出比较具体、全面的规定。 从1957年到“文革”结束,检察机关受到破坏。1978年宪法重新对检察机关的地位、职权和组织体制作出规定。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制度和检察机关的组织、职权进行了重建。1982年宪法对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则作出全面和明确的规定。 二、检察机关的法律性质 1.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个全称判断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是一个全面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两个前提:(1)检察机关是在权力机关之下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军事机关并列的法律监督机关; (2)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由权力机关授予并受权力机关领导和监督的。 2.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专门”性主要表现为监督主体的专门性和监督手段的专门性。 (1)监督主体的专门性,强调的是法律监督的机关只能是检察机关。 (2)监督手段的专门性,强调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等。这些手段是其他任何国家机关所不具有的,也是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所必需的专门的手段。 3.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它是代表国家,并以国家的名义对法律的实施和遵守进行监督的。它的监督应当以是否危害国家利益为标准,只有发生了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才予以监督。 4.检察机关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即检察监督仅限于法律意义上的监督。 5.检察机关是“具体”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的监督是针对具体案件的监督,是个案监督,而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不直接处理案件,在一般情况不宜从事个案监督。 6.检察机关是“程序性”的法律监督机关 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检察监督的程序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1)检察权的行使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这是法律的基本精神。 (2)检察权的行使仅仅具有程序的意义,而不具有终局和实体的意义,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实际是不包括实体处分权的。

《教育学》复习资料-论述题、材料分析题

《教育学》复习资料-论述题、材料分析题 论述题:12分 论述我国教育目的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立的我国新时期(现阶段)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教育目的包含的主要内涵,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理解: (1)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要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同时个性也 获得发展 (3)要使每个受教育者都能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 材料分析:12分 从德育策略上分析:(注意结合材料分析,以下是课文知识) 学校德育的策略 (1)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并举; 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是衡量道德发展水平的三个不同的方面,这三者是相互关联的一个整体。人的道德行为不是一种本能的适应活动,它必须以一定的道德认识为基础,因此认知发展是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情感对人的道德行为具有引发和调节的作用,因此情感发展是道德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条件;行为是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在获得道德认知,并在道德情感的促发下所表现出来的结果,是可测量,可评价 的。 (2)当代德育时效性低糜; 当代德育实效性低糜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有道德的知、情、行三方面被孤立的结果,知德分离、缺乏情感性,从而造成道德行为的僵化。现行德育往往将德育内容知识化、学科化,没有将情感作为其核心目标。而众所周知道德的深层本质应该是发于情、出于自愿的行为。正如马克思所说:道德的本质精神是自由、自律。因此只有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理解,同时使道德的话语、行为习惯等变为内心的感受、动机的一部分,才能使儿童成为真正的“道德哲学家”。现行德育忽视在德育过程中情感的品质、状态的激发,忽略儿童德育内化能力的培养,只重视以“美德袋”的形式,通过说教,给予饯行机会以及奖励的方法,把美德交给儿童。这种将道德中最具魅力的因素从道德教育中剥离出来,只剩下干巴巴的道德规范知识传授的时候,使得德育从根本上失去了它的

20xx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xx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关于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 )。、 A、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B、它是一种宣言或声明 C、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D、它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2、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B )。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法院 D、国务院 3、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依据是(A )。A 、修改的程序不同 B、制定的主体不同 C、有无法典形式不同 D、与现实关系紧密程度不同 4、宪法的主要功能是(A )。A 、保障公民权利 B、规范国家权力 C、维护国家统一 D、促进经济发展 5、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B )。A 、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多党合作制 6、下列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方能生效的是( C )。 A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部门的行政规章 C、自治区的自治条 D、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7、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中设立常委会的有(D )。 A 、全国人大 B、各省级人大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8、民族自治地方的( B )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 担任。A 、人大常委会主任 B、政府行政首长 C、法院院长 D、 检察院检察长 9、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B )召集。A 、委员长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主席团 D、委员长会议10、我国的哪一部宪法结构体系有严重缺陷,全部宪法仅有30个条文?( B )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 宪法1 1、下列原则中仅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民主原则的有(B )。A 、 主权在民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权力分立原则 D、法治原 则1 2、国家制度的核心是(A ) A、国体 B、政体 C、国家结构形式 D、政党制度1 3、旧中国惟一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 (A )。A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 大纲》 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D、《中华民国宪法》1 4、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B )。A 、共同纲领 B、1954年宪法 C、1975年宪法 D、1982年宪法1 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C )。A 、 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职权 C、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平等 原则1

宪法学课程简答题、论述题2

简答题40道(考其中5道) 1.简述宪法学的基本特征 1、宪法学具有更加鲜明的现实政治性。因其研究对象的政治性,且宪法比其他法律更集中、更全面地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 2、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宪法学的知识体系对于各个法学学科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许多学科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都根源于宪法;许多部门法问题的研究同样以宪法学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各个部门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违宪问题通过宪法监督制度予以纠正。 3、宪法学具有特殊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宪法学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与事例。 2.简述宪法的特征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简述宪法的分类 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4、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5、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 4.简述宪法解释的原则 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应当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是宪法解释是具有正当性和法律效力的前提。 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宪法解释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实现宪法规定的根本任务和目的。 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宪法规定一系列根本原则,需要综合认识不同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分析宪法不同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握宪法的实际内涵。 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宪法解释机关通过解释宪法,最大限度地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5.简述宪法的效力 1、纵向效力:宪法在多层级的法律体系中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 2、横向效力(适用范围):宪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1)、空间效力:宪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家行使主权的全部空间,也就是一个国家的领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驻外使馆、驶离本土的船舶和航空器),我国宪法的效力包括港澳台地区。 (2)、时间效力:宪法在什么时间段上发生效力,具体而言就是宪法的生效和失效问题。(3)、对人效力:指宪法对哪些主体发生效力,具体分为: ①宪法所约束的公权力主体; (4)、对事效力:指宪法对社会生活的哪些领域、哪些事项发生效力。宪法一般调整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对公共领域涉及国家权力运行的事项发生效力,在特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也可以对私人领域产生效力。 5.简述资本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学第1-10章试题与答案

《宪法学》第06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A)。A、单一制B、民族区域自治制C、准联邦制D、“一国两制”制 2、马克思原则上主张的国家结构形式是(C)。A、联邦B、邦联C、单一制D、复合制 3、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C)。 A、国家的民族关系 B、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 C、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 D、国家的阶级关系 4、1990年6月2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A)。A、国旗法B、国徽法C、国歌法D、关于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5、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国国歌是在(A)。A、1954年B、1949年C、1975年D、1982年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必须每日挂国旗的国家机关是(ABCD)。A、最高人民法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外交部D、国务院 2、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有(ABCD)。A、历史传统B、民族的组成及其分布状况C、经济发展状况D、政治文化影响 3、根据国徽法的规定,可以悬挂国徽的国家机关是(ABCD)。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外交部D、人民法院 4、决定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民族原因是(ABCD)。A、各民族的分布状况B、民族关系的历史发展C、各民族所处的外部条件D、各民族的战斗友谊 5、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场所有(AD)。A、外交部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C、村委会D、出入境口岸第 《宪法学》第04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现行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A)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A、职工代表大会B、工会委员会C、厂长负责制D、承包租赁制 2、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C)存在。A、一定范围B、一定时期内C、一定范围内长期D、长期 3、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B)。A、国家所有B、集体所有C、个人所有D、公共所有 4、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C)。A、全民所有制B、集体所有制C、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D、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 5、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是(A)。A、工人阶级领导B、中国共产党领导C、工农联盟D、统一战线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BD)。A、民主和法制建设B、教育科学文化建设C、经济建设D、思想道德建设 2、在我国,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是(CD)。A、农村的土地B、城市郊区的土地C、宅基地D、自留地和自留山 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农联盟的基础是(ABD)。A、四项基本原则B、改革开放C、反帝反霸D、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统一战线包括(BC)。A、工人阶级B、小资产阶级C、民族资产阶级D、农民阶级 5、国有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的(ABD)。A、没收官僚资本B、赎买民族资本C、完善法律法规D、进行经济建设 《宪法学》第07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时,经(C )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全体会议C、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D、各代表团会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D)召集并主持。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委员长会议C、委员长和副委员长D、委员长 3、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权属于(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国务院有关部、委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4、1954年宪法规定,当选国家主席的公民的年龄必须年满(A)。A、35周岁B、40周岁C、45周岁D、50周岁 5、确立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的是(D)。A、1954年宪法B、1975年

《教育学》案例分析题

《教育学》案例分析题 案例1:赵老师是某中学的一名青年教师,现在正担负着班主任工作,他深深服膺于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爱满天下”的教育格言,发誓要做一名热爱学生的优秀教师。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他一心扑在对学生的教育教学上。为了解和接近学生,以便取得学生的依赖,他与学生一起参加课外甚至校外活动,如打球、下棋、逛电子游戏厅等,几乎对学生的各种愿望都是有求必应。但是,一学年下来,赵教师却感到非常沮丧;不仅学校领导批评他过于放纵学生,而且班上的同学也对他的管理方式颇有微辞,抱怨老师有偏向。为此,赵老师非常苦恼,几乎动了辞掉班主任职务的念头。 问题:(1)请从教育学有关原理的角度,指出赵教师工作的主要问题在哪里?(2)试结合教师素养的理论观点,谈谈如何改进赵老师的工作。 答:(1)赵老师用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爱满天下”来鞭策自己是正确的,立下的志愿也很好,但他为了取得学生的依赖,几乎对学生的各种愿望都是有求必应,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德育的基本原则。德育要方向性与现实性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赵老师方法失当,爱严相失。 (2)赵老师应加深教师的基本素养,特别是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能力素养,要懂得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到的知识分析、再创造,制定一套可行的方案。要尊重信任学生,也要严格要求学生。 案例2:最近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8.6%的学生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或打招呼,而只有不到9%的老师主动跟学生问好或打招呼。 问题:这个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及师生关系角度进行分析。 答:这个现象说明在现今的教育过程中,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的缺点以及教师对学生亲切关怀、耐心帮助、平等相待,作学生的知心人。教师对学生的这种爱应是对学生严格要求和尊重信任的统一,应做到公正无私,关心热爱每一个学生,尤其是那些需要帮助的落后生、差生,做为教师应努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而不要扮演高高在上、遥不及的“老师”。 案例3:70%的学生恐惧开家长会。据北京汇文中学主管德育的副校长谢海涛介绍,从调查结果看,至少有70%的学生在开家长会的时候提心吊胆,剩下的30%是那些被公认的好学生。谢海涛说,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长期以来,家长会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向家长揭孩子的短儿,甚至有些家长会遭到教师的严厉批评,以至于家长都不愿意开家长会,怕丢面子,而学生也有“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教师找爸爸”的想法。另一方面,即使教师在家长会上以表扬学生为主,但多数家长回家后只表扬孩子几句,剩下的又是一顿“臭批”。在学校进行的一次测试中,教师在家长会上表扬了全班学生,第二天教师问学生,谁在家长会后得到了家长的表扬,举手的只有两名学生。 问题:你认为应该如何开家长会?如何让家长会成为教育孩子的新契机?如果你是学生家长,会后如何做好与孩子的沟通? 答:(1)举行家长会一般在学期开始、期中或期末举行。主要内容是向家长汇报学校或班级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计划、征求家长意见、表扬介绍教育子女的经验等。家长会

宪法期末考试试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 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依靠 A.自觉遵守B.领导威信 C.社会舆论D.国家强制力保证【】 2.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它属于法的构成要素中的A.法律规范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D.法律技术性规定【】 3.在当代中国社会,正义和利益是 A.一致的B.对立的 C.矛盾的D.对等的【】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是 A.无法可依B.法律滞后 C.不依法办事D.违法不纠【】 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 A.一般人的行为B.人们相互的行为 C.每个人本人的行为D.违法者的行为【】 6.法的消亡是 A.国家领导人废除B.自行消亡 C.由国家公布法律予以废除D.全民公决废除【】 7.社会主义法是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 8.美国法属于 A.大陆法系B.法典法系 C.罗马一日耳曼法系D.普通法系【】 9.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是 A.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B.维护资产阶级专政 C.维护资产阶级民主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和平等【】 10.下列哪项不是法治所蕴涵的法律精神? A.依法办事B.法律至上 C.权力制约D.权利本位【】 11.中国古代儒家主张

A.主要依靠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治理国家 B.应当由掌权者通过强制性法律来治理国家 C.贤人政治 D.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12.对法律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就越多 B.法律保证商品生产和流通 C.商品经济越发展,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增强,法律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其作用也日益增强 D.商品经济发展,经济手段日益重要,法律因为其稳定性而使自身作用大为削减【】 1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对立面是 A.自由主义思想B.个人主义思想 C.封建特权思想D.官僚主义思想【】 14.我国法制的民主化是指在法制的各个环节上都坚持 A.自由原则B.民主原则 C.平等、公平原则D.发展【】 15.培养和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前提条件是 A.提高人民文化水平B.加强普法教育 C.强化精神文明建设D.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16.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对待宗教一般采取 A.政教分离政策B.政教合一政策 C.政教并重政策D.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7.科技进步的可靠保障是 A.优越的经济环境B.稳定的政治环境 C.良好的法律环境D.卓越的人文环境【】 18.法的制定是 A.国家专有的活动 B.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共有的活动 C.统治阶级的一般活动 D.统治阶级政党特有的活动【】 19.在全部立法程序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 A.法律议案的提出B.法律议案的审议 C.法律议案的通过D.法律的公布【】 20.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章要报国务院和下列哪些机关备案?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本级人大D.本级人大常委会【】 21.调整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应该划归为

宪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宪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一、判断题: 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起源于不成文宪法国家。 [ ] 2.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解决的消亡而消亡。 [ ] 3.我国的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 ] 4.相同性质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相同。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应当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 ] 6.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 7.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源于美国。 [ ] 8.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就是说尽管古代就出现了“宪法”一词,但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是在社会 主义革命取得成功,有了民主的事实以后才产生的。 [ ] 9.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的。 [ ] 10.在我国,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大得多。 [ ] 1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 ] 12.所有国家的宪法都具有纲领性的特点。 [ ] 13.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组成部分,享有民族自治权利。 [ ] 14.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 ] 15.我国的刑事犯罪分子也是公民。 [ ] 二、单项选择题: 1.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 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2.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D.宪法没有附则 3.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4.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 工作 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5.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 澳基本法 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 大会议提出 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宪法学笔记大全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定义 古代中外典籍和立法中所称的宪法,均指一般的法律和典章制度,且多含刑法之意,或者是指法律的公布。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国家政权后产生的,是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法律特征 1.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根本、重大的问题。包括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社会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制度。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包括两层含义:(1)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在最高地位,与普通法律相比较,其效力最高。(2)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人们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严格的程序是为了确保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以维护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宪法的实质 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表现,也可以说宪法是现实政治的反映。 1.从宪法产生的过程来看,它以阶级斗争为先导,经过了阶级斗争之后由取得胜利并掌握政权的阶级来制定。 2.从宪法的内容来看,它是阶级斗争胜利成果的记载和总结。 3.从宪法的发展变化来看,它是随着各个时期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四、宪法的分类 1.宪法的形式分类 (1)按宪法是否具有统一书面文字形式为标准,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宪法的修改是否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按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2.宪法的实质分类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运用阶级分析的分法对宪法所作的科学分类,即以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将世界各国的宪法分为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 第二节宪法规范的特点 一、宪法规范的含义 法规范或称宪法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用以调整国家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层意思:(1)既然由同家制定或确认,那就能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施行;(2)所谓基本社会关系则是指国家生活中涉及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社会关系;(3)作为行为规则,它既然明确指示人们应当怎样做或者不能怎样做,那么宪法主体便负有服从和遵守的义务。 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1.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教育学》复习资料名词解释解答题材料分析题

《教育学》复习资料-名词解释、解答题、材料分析题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教育制度 教育制度的概念: 教育制度是对组成教育系统的各要素进行调节,保证教育活动得以进行的规范系统和机构体系。教育制度的规范系统包括教育传统、伦理道德及意识形态等内在于社会的思想观念和制定成文的对教育行为进行明确规范约束的政策法规。教育制度的机构体系包括正规教育制度、非正规教育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 2.学生成长、学生成长规律 学生成长的概念: 学生成长是指个体在学生生涯阶段中身心上的持续的规律的变化过程,特别是学生的身心向积极方面变化的过程。学生的成长受到遗传素质、社会环境、学校教育以及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影响。社会和教育对学生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学生新的需要与学生已有的心理水平之间的矛盾,是学生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 学生成长规律: 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困惑,这些困惑大致来自如下五个方面:

①元文化的选择困惑; ②“成人感”的产生; ③对传统价值的怀疑; ④交流障碍所导致的痛苦;考试文化带来的沉重压力。 3.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指人们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以观念或理念形式体现出来的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关于受教育者素质总体发展 规格的预期设想或规定。 4.学校德育 学校德育的概念: 学校德育是一种狭义的德育,是指学校道德,是教育工作者通过创设适合德育对象道德生长的价值环境,促进其道德规范在认知、情感、信念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理解与建构,从而完善其品德的教育活动,是一种规范社会道德的进步,维护学校生活秩序,使学校教学顺利开展。 二、理解分析:4*8分=32分 1.从逻辑学角度理解教育的涵义

法学——《宪法学》课程考试大纲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9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宪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方式及题型 宪法学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题型: 1、选择题:占总分的30%,内容为概念和基本原理,覆盖本门课程的各部分知识点。 2、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占总分的50%,主要从宪法学相关理论和知识点方面考察,灵活运用并分析实际问题。 3、论述题:占总分的20%,主要从总体上把握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历史发展,运用相关知识点进行论述。 二、大纲内容 (一)导论部分 导论部分主要讲述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简要叙述宪法学在西方国家和在中国产生、发展的历史;介绍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说明宪法学的意义并提出学习要求。 考试内容: 第一节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了解:宪法学概念、宪法学的体系和结构安排。 掌握: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第二节宪法学的历史发展 本节内容了解即可。 第三节宪法学的分类与特征 了解:宪法学的分类。 重点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本节内容了解即可。 (二)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本章阐明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分类和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以及宪法效力和宪法作用等宪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掌握:宪法的分类,重点关注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区别,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等的区别。 重点掌握:宪法的渊源。 第三节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了解:宪法制定概念、制宪机关、制宪程序和新中国宪法制定情况,宪法解释概念、宪法解释种类,宪法修改的概念、限制、方式、和程序。 掌握: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类型、宪法解释原则、我国宪法解释权归属。 重点掌握: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能进行判断。 第四节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了解:宪法效力的概念。 掌握:宪法效力的分类。 重点掌握:宪法的作用。 (三)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本章介绍宪法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 第一节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了解:英、美、法等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能识别各个国家代表性宪法文件,资本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趋势,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特征。 重点掌握: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 了解:清末预备立宪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宪法发展史及各个时期的代表性文件。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了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性质、制定背景及内容和历史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特征:根本法(3方面)、公民权利保障书、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实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分类资产阶级法学:成文与不成文、刚性与柔性、钦定、民主和协议 马克思主义学者: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 英国:最早产生宪法实行宪政国家 历史发展美国: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法国:欧洲大陆最早成文宪法 基本理论我国宪法的数次修整(88、93、99、2004) 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利制约 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 渊源与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宪法规范: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 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 宪法关系内容:宪法上的权利义务 客体:宪法行为 宪法与宪政宪政特征:宪法实施是基本途径、有限政府是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集中表现 关系:宪法是前提,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生命,是动态的宪法 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特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基础全民所有制: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发展 集体所有制:国家鼓励、指导、帮助 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重要组成个体私营: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三资企业:利益受法律保护 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家基本制度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精神文明主要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 逻辑起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提:民主选举代表 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关 关键: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基本原则:选举权普遍性、选举权平等性、直接与间接并用,秘密投票 确定主持机构: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选举制度选举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 投票 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 物质和法律保障:经费由国家开支 国家结构单一制 联邦制 形成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

教育学复习之材料分析题

材料分析题 面对思想“怪异“得孩子 2004年得秋天,红星小学得王老师正给一年级三班得学生上课。 “树上有十只小鸟,用枪打掉一只,还有几只?”“九只。”“不对,树上一只小鸟也没有,这就是因为其她得鸟听到枪声后吓飞了。”“还有两只!有一只聋哑得小鸟听不到枪声仍在树上,还有一只没有长齐羽毛得小鸟被吓得钻进树洞里去了。”“您这孩子,总就是说些不着边际得话,鸟怎么会有聋哑得呢!” “一张四方桌,锯掉一个角,还有几个角?“”还有三个角。“错!应该还有五个角。”“就是还有三个角!如果沿对角线锯就就是三个角。”“您这孩子别往歪处想,哪有这样锯得。”那个孩子发誓:将来一定要当老师,给那些答“树上有两只小鸟”得学生,答“还有三个角”得学生,打上一个大大得红钩。 请运用所学得教育学基本知识来回答以下问题: 1、若您就是案例中得王老师您该怎样处理那个学生得回答,并说明您这样做得理由?(3分) 2、您认为导致上述教学片段得主要原因有哪些?在您今后得教学实践中该如何避免?(7分) 3、试谈谈在实际得课堂教学实践中如何培养学生得创造性思维?(8分) 答:1、不论她如何处理,关键要瞧其处理得方式与理由就是否符合学校教育得特点与规律,就是否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得规律。(注:只要阐述合理可酌情给1-3分) 2、原因:教师得教育观;学生观;传统教学观念得影响;传统师道尊严得师生关系得影响等,只要就是能分析出上述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避免对策即可。(注:只要原因阐述合理可酌情给1-3分;只要措施就是针对原因并且合理可酌情给1-4分) 3、(1)教育者观念得改变。教师要改变教师全能得观念,允许学生自行探索,容纳学生不同意见;教师要改变以教师为中心得传统,发挥学生主动性;教师要改变用统一得标准来要求所有学生得做法,尊重学生得创造个性。 (2)教师要编制创造性问题与提高在教学时发问得技术。 (3)教师要改进学生作业得方式。 (4)教师要改进对学生学习效果得评价方式。 (注:只要阐述合理可酌情给1-8分) 材料分析题一:“考驾照“该不该算学分 近些年来,大批社会用人单位普遍抱怨:新近得大学毕业生缺乏社会经验,社会实践能力较为薄弱。针对这一问题,自2003年9月1日起,某省教育部门作出了一项规定:在校大学生可以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获得驾照可以算作修得学分,并承诺减免部分费用。 人们对这一做法得态度见仁见智。有人认为,大学生就是走在时代前列得一群人,她们不仅需要掌握先进文化知识,还要具备极强得实践能力。让她们学习驾驶技术不但有利于增强她们得实践能力,而且也为她们在竞争激烈得就业市场上增添一枝获胜得筹码。 有人则认为,大学生在学校得主要任务就就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而考驾照这类事情在人生得任何阶段都可以完成。鼓励大学生考驾照本身就就是一种误导,不利于她们把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业中去。大学生在校期间考取得驾照也不应算作学分,因为考驾照并非大学生学习能力得体现,只要就是正常人,经过一段时间得练习都可以顺利地考取驾照,将考驾照也算作学分,势必导致学校对学生学业评价得偏颇。因此,她们认为,大学生可以考驾驶证,但教育部门与学校没有必要特意鼓励这一做法。

2018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关于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 )。、 A.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B.它是一种宣言或声明 C.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D.它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2.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B )。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 D.国务院 3.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依据是(A )。 A.修改的程序不同 B.制定的主体不同 C.有无法典形式不同 D.与现实关系紧密程度不同4.宪法的主要功能是(A )。 A.保障公民权利 B.规范国家权力 C.维护国家统一 D.促进经济发展 5.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B )。 A.人民民主专政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多党合作制 6.下列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方能生效的是( C )。 A.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部门的行政规章C.自治区的自治条 D.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7.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中设立常委会的有(D )。 A.全国人大 B.各省级人大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8.民族自治地方的( B )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A.人大常委会主任B.政府行政首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院检察长 9.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B )召集。 A.委员长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主席团 D.委员长会议 10.我国的哪一部宪法结构体系有严重缺陷,全部宪法仅有30个条文?( B )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 11.下列原则中仅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民主原则的有(B )。 A.主权在民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权力分立原则 D.法治原则 12.国家制度的核心是(A ) A.国体 B.政体 C.国家结构形式 D.政党制度 13.旧中国惟一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A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宪法》 14.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B )。 A.共同纲领 B.1954年宪法C.1975年宪法D.1982年宪法 1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C )。

宪法学教案

《宪法学》 教案 主讲教师:莫良元 安徽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2年2月 教案序号:01 授课时间 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下午6-7节课 授课学时 2 教学内容 绪论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学习宪法学的意义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及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宪法的特征、宪法的概念、掌握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其内容上具有根本性,与其相适应,一般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规定了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和监督、调控手段。 教学重点 与难点 宪法的定义。关于宪法的定义,国内外学者对宪法所做的定义划分成若干个类型。如有的学者将其划分成实质意义的宪法、形式意义的宪法、古代意义的宪法、近代意义的宪法、现代意义的宪法、功能与作用意义的宪法、政治或阶级意义的宪法、主要有十几种类型。我们认为,宪法的定义应表述为:宪法是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国家根本法。 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加提问 思考题与参考书 思考题: 1、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2、怎样认识宪法的概念? 参考书: 1、徐秀义、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许崇德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课后小结 系统地学习了绪论部分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及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中的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应了解宪法的特征,掌握宪法是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国家根本法。 讲授内容与课堂组织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我们认为,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这里的宪法应从动态的角度,做广义的理解。具体而言,是指宪法及其发展规律。包括宪法及有关宪法的理论、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宪法文化、宪法实施的状况等等。 二、学习宪法学的意义 (一)有助于提高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 (二)有助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有助于我们学好其他部门法。 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 (二)分析的方法 (三)认真阅读教材及相关资料。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其内容上具有根本性,与其相适应,一般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规定了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和监督、调控手段。 (一)宪法的内容带有根本性

教育学:判断说理题、材料分析题(范例)复习课程

教育学:判断说理题、材料分析题(范例)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 1、判断说理题:教育学就是教育实践经验的集合。 要点: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1)二者的区别: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指导教育实践的一门科学。教育规律是对教育现象的理性认识,反映的是教育活动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教育实践经验是对教育现象的感性认识,反映的是教育活动外在的、表面的、偶然的联系,其适用范围是有限的。 (2)二者的联系:人们对教育规律的认识源于教育实践,是对教育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和理性升华;教育实践的开展必须遵循教育规律才能取得成功。 2、判断说理题:教育方针政策是教育规律。 要点: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1)二者的区别:教育规律反映的是教育活动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教育方针政策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制定的,是人为制定的,带有制定者主观意志的色彩,往往只适用于一定的时空,而且有对错之分。 (2)二者的联系:教育规律是制定教育方针政策的内在依据,正确的教育方针政策必然反映着教育的规律。 第二章教育与社会发展 1、判断说理题:教育具有独立性,因此可以脱离社会需要而发展。 要点: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1)教育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但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即教育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对政治、经济也具有能动作用。譬如,教育与生产力的发展并非完全同步,教育对经济的发展要有一定的预见性,适当超前于经济发展,即所谓的“经济要发展,教育要先行”。 (2)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不是说教育可以脱离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任意发挥,因为教育最终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归根结底还是要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政治经济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教育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第三章教育与个体的发展 1、判断说理题:主观能动性是个体身心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要点: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与外部环境(如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文化背景等)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2)在个体的活动中,主观能动性是推动人身心发展的直接的、现实的力量。人是能动的实践主体,没有个体的积极参与,个体的发展是不能实现的。在主客观条件大致相似的情况下,个体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对人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2、判断说理题:有人认为“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对人的发展取决定作用的是遗传因素。 要点:这是遗传决定论的观点,是错误的。

宪法教学大纲

《宪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代码:Blaw202 2、课程名称:宪法 3、课程名称:Constitution 4、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 5、课程适用层次:本科 6、课程适用对象:法学本科 7、总学时:54 周学时:3 8、学分:3 二、课程概述 《宪法》课程的目的,是在大学本科入门阶段的教学过程中,帮助初学者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并为其学习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学等后续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是: 1、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掌握宪法知识的基本框架,从而对《宪法》学科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 2、加强学生在《宪法》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训练,学生在领会《宪法》基本概念的同时,还要熟练运用《宪法》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术,处理一些常见的法律业务,努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时分配计划

四、教学内容 绪论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宪法学在国内外的历史发展; 2、熟悉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和研究意义; 3、掌握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体系体系。 教学学时:1 教学重点和难点: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教学内容: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宪法学的研究范围 二、宪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宪法学在西方的产生和发展 (二)宪法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 三、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体系 (一)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特点 (二)宪法学的学科体系 四、编写本教材的基本思路 五、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重要意义 (二)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方法 思考题: 1.简述德国宪法学发展时期不同学派关于宪法基本原理的主要观点。2.简述马尔佩的宪法学理论。 3.简述法国宪法学家埃斯曼的宪法学理论。 4.简述西方宪法学发展时期日本宪法学的特点与内容。 5.简述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的联系与区别。 6.试从西方宪法学萌芽和创立时期入手,简述有关“基本法”的思想。 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宪法词义的演变及关于宪法本质的各种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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