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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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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得

为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地防范各类危险作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得发生,控制与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得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自发布之日生效。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各单位涉及得危险作业。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内各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得监督执行,并按职责审核《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许可证》,监督生产单位汇总区域内得危险作业清单。

3、2 各单位负责危险作业程序与安全防范措施得落实。

3、3 危险作业人员负责各项安全措施得准备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申请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得安全规定。

4、危险作业得定义

危险作业就是指在特定得条件下,受地理环境、工艺及其它有害因素得限制,带有一定危险性得作业,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必须建立严格得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从作业设计、作业程序、保护措施及现场管理等方面保证危险作业得安全。

5、危险作业范围

5、1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在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等进行得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得作业。

5、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仓库等,进行清堵、检测、维修、养护等作业。

5、3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标准规定得各种作业。

5、4 吊装作业:在公司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使用大型起重设备得作业。

5、5 交叉作业:两个或以上得工种在同一个区域同时施工。

5、6 高温作业:公司内部涉及高温岗位得作业活动。

5、7 预热器清堵作业:在窑系统处理预热器物料堵塞得作业。

5、8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在窑系统篦冷机处理熟料大块得作业。

5、9 筒型库清库作业:公司内各筒型物料库与筒型仓得清理作业。

5、10 余热锅炉清堵作业:在余热系统清理锅炉内堵塞得作业。

5、11 其它作业:包括高压气体得使用、入窑检查、入篦冷机检查等。

6、危险作业组织要求

6、1 凡属非突发性得危险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与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危险作业作业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6、2 突发性得危险作业,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得,为抢救人员或避免、减少公司重大财产损失得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危险作业过后,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6、3 依据作业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实行非突发性危险作业得分级审批管理,共分为A、B、C、D 四个等级

6、3、1 A 级:就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多个作业组或专业共同作业,技术性强、要求高,并可能发生中毒、坍塌、高处坠落等影响人身安全得危险作业,必须由申请危险作业部门或外协单位得工作负责人填写危险作业工作票→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安全环保部审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签批(如总经理因其她事宜,不能进行现场确认时,需以电话委托得形式通知所在区域内公司分管领导现场确认后代签,待事宜办理完成后进行补签)。

6、3、2 B 级:就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单个作业组或专业作业,技术性强、要求高,并可能发生高温、高压、爆炸、带电等影响人身安全得危险作业。必须由申请危险作业部门或外协单位得工作负责人填写危险作业工作票→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安全环保部审批→公司(A、B 各区域)分管领导批准。

6、3、3 C 级:就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多个作业组或专业作业,技术性要求一般,经采取一定得安全防护措施就可以避免造成影响人身安全得危险作业。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安全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涉及其它得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批、备案。

6、3、4 D 级:就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单个作业组或专业作业,技术性要求一般,经采取一定得安全防护措施就可以避免造成影响人身安全得危险作业。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得负责人,所在单位安全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报公司安全员备案。

7、危险作业安全监护要求

7、1 作业前,作业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危险作业工作票中制订得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得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作业负责人或作业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

7、2 根据分级审批,A 级危险作业公司主管领导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指挥;B 级危险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或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监督指挥;C、D 级危险作业单位专职安全员或主(或分)管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监督指挥。

7、3 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7、4 危险作业时,遇到通讯信号不清、雾大、暴雨、大风、大雪、夜间无照明等恶劣环境均停止作业。

7、5 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与操作者得责任。

8、危险作业票审批及安全监护实施细则

8、1 根据危险作业发生得情况分为突发性与非突发性(计划检修、临停检修、例检)。

8、2 突发性危险作业需部门领导到场,对危险情况进行确认后,根据危险程度(可参照非突发性危险作业等级),B 级以上汇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危险等级进行上报并安排安全监控。B 级以下由部门组织作业并安排安全监控。

8、3 非突发性危险作业,实行分级审批与分级安全监护。非突发危险作业按作业内容审批,实行全程负责制,即一个作业审批一次,作业人员与安全负责人、监护人全程负责。但作业人员变动时必须重新申请审批。依据作业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共分为以下A、B、C、D 四个等级:

8、3、1 A 级危险作业:

8、3、1、1 作业范围:

8、3、1、1、1 清理筒型库(水泥库、生料均化库)等一级受限空间作业;

8、3、1、1、2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离工作基准面>30m);

8、3、1、2 审批程序:作业负责人申请→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安全环保部审核→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

8、3、1、3 安全管理要求:

8、3、1、3、1 单位领导为作业安全负责人,且进行现场安全协调;

8、3、1、3、2 由安全环保部指派公司安全员现场监护;

8、3、1、3、3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公司安全员到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且进行现场安全指挥;

8、3、1、3、4 公司领导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8、3、2 B 级危险作业:

8、3、2、1 作业范围:

8、3、2、1、1 除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范围外得各类储库、料仓等二级受限空间作业;

8、3、2、1、2 特殊动火:在煤磨系统、加油站、脱硝房内与脱硝管道等特殊危险场所或设备动火作业等;

8、3、2、1、3 进入篦冷机内清大块;

8、3、2、1、4 进入预热器内清堵作业;

8、3、2、1、5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离工作基准面15m<h≤30m);

8、3、2、1、6 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质量M>100 吨);

8、3、2、2 审批程序:作业负责人申请→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安全环保部审核→公司(A、B 各区域)分管领导批准

8、3、2、3 安全管理要求:

8、3、2、3、1 作业负责人为作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协调指挥;

8、3、2、3、2 单位指派专人进行全程安全监护;

8、3、2、3、3 单位相关领导到现场安全检查确认;

8、3、2、3、4 单位安全员到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8、3、2、3、5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或公司安全员到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方可作业;

8、3、3 C 级危险作业:

8、3、3、1 作业范围:

8、3、3、1、1 三级受限空间作业:预热器、篦冷机、煤磨、电(袋)收尘器、热风管道内作业

8、3、3、1、2 一级动火:在氧气/乙炔库、配电室、化学药品库、包装袋库、润滑油库内等设备或场所周围动火;

8、3、3、1、3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离工作基准面5m<h≤15m);

8、3、3、1、4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质量40 吨≤M<100 吨);

8、3、3、2 审批程序:作业负责人申请→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审查→本单位领导审核→安全环保部审批及备案

8、3、3、3 安全管理要求:

8、3、3、3、1 作业负责人为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协调指挥;

8、3、3、3、2 单位指派专人进行全程安全监护;

8、3、3、3、3 部门分管领导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现场安全协调指挥;

8、3、3、3、4 单位主管领导或安全员到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方可作业;并督查

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8、3、4 D 级危险作业:

8、3、4、1 作业范围:

8、3、4、1、1 四级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各种设备内部、如回转窑、生料磨、水泥磨、辊压机、破碎机、风机壳体、电缆隧道、管沟、循环水池内部作业等;8、3、4、1、2 二级动火:检维修作业时在煤堆棚作业及稀油站、原煤输送设备(提升机、皮带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储气罐)、锅炉(生活锅炉、余热锅炉)及其它存在危险得设备或场所附近动火;

8、3、4、1、3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离工作基准面2m<h≤5m);

8、3、4、1、4 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质量M<40 吨);

8、3、4、1、5 交叉作业:由于工艺系统原因导致不同作业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得作业或在同一垂直面上部、下部不同得作业;

8、3、4、1、6 高温作业、水泥磨内抢修、立磨内抢修、煤磨内抢修、回转窑平台周围作业、回转窑燃烧器处理积料、篦冷机清大块、预热器清堵等。

8、3、4、2 审批程序:作业负责人申请→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审查→本单位领导审核→安全环保部备案

8、3、4、3 安全管理要求:

8、3、3、3、1 作业负责人为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协调指挥与监护;

8、3、3、3、2 单位分管领导现场检查确认;

8、3、3、3、3 单位专职安全员现场进行安全督查;

8、3、3、3、4 单位主管领导到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方可作业;

9、危险作业得控制

9、1 危险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按照“谁作业、谁编制”得原则,作业单位负责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已建立维修作业标准或已制订安全作业指导书得危险作业,可不编制作业方案,但当作业条件、环境发生变化时,仍须编制作业方案。

9、2 作业方案应紧密结合作业目得与任务进行编制,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9、2、1 作业目得、工作任务(内容)、工作地点、计划工作时间;

9、2、2 作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作业人数、协调联系方式;

9、2、3 作业要求条件,作业可保障条件;

9、2、4 危险因素、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措施及措施实施责任人;

9、2、5 方案得编制、审核、审批人。

9、3 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得作业方案执行,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对已制定维修作业标准或作业指导书得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与程序作业,禁止任何单位对无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得危险作业组织实施。

9、4 各级负责人要对危险作业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已经制定得作业标准,确保安全受控。

9、5 各单位因生产设备抢修、事故抢险等紧急情况不能履行审批手续时,应按照上述程序向主管审批得领导请示并得到同意得情况下,方可简化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但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对策措施,并将具体情况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待查,在情况允许后须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10、危险作业得审批期限

10、1 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与一级动火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8 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72 小时,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10、2 高处作业:作业票有效期7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 天,应重新审批办票。

10、3 其它危险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清库作业、交叉作业得作业票有效期不

超过8 小时;当作业过程中作业环境、作业地点、作业人员、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后,应重新办理审批。

11、危险作业得安全技术要求

11、1 各单位要结合区域维修保产工作得实际特点,制定相应得对策措施。11、2 作业至少一人监护一人作业,按要求责任落实,严禁单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作业相关得规程、规定。

11、3 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压力容器及危险化学品区域得作业,必须设置警示区域、警示标识,要采取防撞、防滑、防坠落、防烫伤、防毒害等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后方可作业。进入有毒有害区域作业,要选择好位置,并携带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若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11、4 作业中相关得能源介质(水、油、电、风、气、汽等)所及相关开关、阀门等部位必须严格进行现场确认,不得擅自拆卸与停送开关、阀门,并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与使用。

11、5 电(气)焊、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执行相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1、6 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工器具、吊具与特殊用具安全性能得可靠性,破损、残缺、无明显标识与用途不明得严禁使用。

11、7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必须相互交底,并明确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监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11、8 作业前要组织参与作业得人员,对作业危险因素开展危险辨识,制订预防对策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填写作业票,并组织实施。

11、9 按照分级管控得要求落实相关职责。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在危险因素分析中特别提示。

11、10 动火作业时,必须落实“谁动火、谁负责”得原则,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要求及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制定动火作业得对策措施,落实现场动火人、瞧火人及现场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距离动火点不得超过5 米)。

11、11 要对照作业标准逐项对作业条件、安全措施进行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得,不得盲目上场作业。作业中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指挥人员撤离。

11、12 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清点人员,确认后方可撤离。

11、13 检修结束后,经使用单位作业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后作业关闭。作业关闭后,将作业票上交单位进行统一保管。

12、危险作业得检查与管理

12、1 危险作业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12、2 各级危险作业审批人应对危险作业得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对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得作业应及时停止,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3 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开展以安全对策措施等为主要内容得交底教育。

12、4 需外协作业,由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审批属地单位作业审批人负责对外协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指派专人配合,属地单位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12、5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批准得危险作业实施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得,应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3、危险作业得考核

13、1 危险作业有不符合以下要求,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考核办法一般事项进行考核:

13、1、1 未认真开展危险作业清理、登记得;

13、1、2 危险作业未按要求纳入控制管理得;

13、1、3 危险作业管理档案、各项基础资料不齐全得;

13、1、4 对危险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得;

13、1、5 不按危险作业方案、维修作业标准、安全措施执行得;

13、1、6 危险作业得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得;

13、1、7 危险作业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得;

13、1、8 其她违反危险作业规定得。

13、2 不履行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制度而擅自进行危险作业得,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得,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有关规定加重追究管理责任。

14 相关记录

《高度危险作业审批单》

《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单》

《设备维修作业票》

《动火作业票》

《受限空间作业票》

《高处作业票》

《起重作业票》

《临时用电作业票》

《危险作业项目清单》

15 附件

各危险作业行为得具体作业管理规定

一、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 在作业过程中使用得电焊、气焊、碳弧气刨、等明火作业均称动火作业,把在特定得环境动火作业可能造成得危险程度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危险作业管理。

2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需要到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司内禁火区内进行明火作业。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现场负责人申请办理,按动火范围分级审批;办证人须应按《动火作业许可证》得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 动火得范围及分级:

4、1 特殊动火:在煤磨系统、加油站、脱硝房内与脱硝管道等特殊危险场所或设备动火作业等;

4、2 一级动火:在氧气/乙炔库、配电室、化学药品库、包装袋库、润滑油库内等设备或场所周围动火;

4、3 二级动火:检维修作业时在煤堆棚作业及稀油站、原煤输送设备(提升机、皮带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储气罐)、锅炉(生活锅炉、余热锅炉)及其

它存在危险得设备或场所附近动火;

5 动火审批程序及作业中相关注意事项:

5、1 动火审批程序:凡须在动火范围内动用明火作业得,按照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执行。

5、2 必须由持专业人员操作;

5、3 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并采取可靠得防火措施;

5、4 作业前,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到现场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同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5 作业时操作者、现场监护人必须预先清理作业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方可动火,作业完毕后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防止留下火种,待确认无火险后才能离开现场。

5、6 现场作业时,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点,监护人途中离开现场,操作人员有权拒绝继续作业。

5、7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得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后,方可动火作业。

5、8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电缆沟、储池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5、9 拆除管线得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得安全防火措施;在周围有可燃物得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火措施。

5、10 在生产、使用、储存、输送危险固废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应确定无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5、11 动火作业应配备充足得消防器材。

5、12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电、气焊(割)设备得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电焊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措施。

5、13 使用氧气乙炔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 5 米得安全距离,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 10 米,乙炔气瓶应安装阻火器,只能直立放置且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4 在煤磨系统等封闭式有可燃物得内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要时先喷入适量得生料粉或石灰石粉,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5、15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进行焊接作业地点要与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保持足够得距离,通常要求焊割点半径10 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16 作业时如发现有意外不正常现象,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找出问题排除隐患,方可继续作业。

5、17 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安全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动火作业得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动火作业时间内经常巡检动火作业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6 注意事项:

6、1 动火作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动火任务得,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手续。

6、2 凡就是动火作业施工者均应熟悉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必须在接到动火危险作业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并按“谁施工、谁负责”得原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范措施。

6、3 将动火设备内得有毒、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充分吹扫,

安全措施必须到位。

6、4 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得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得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储存易挥发物品得场所除转移物品外,还需开窗开门通风以减小空气中气体浓度。

6、5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得其她设备与管道,必要时在两者间加装盲板。

6、6 动火区附近得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得可燃物,并暂时封闭。

6、7 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她设备搭接。

6、8 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

6、9 凡动火作业完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火源后方可撤离现场。

7 动火中遇以下异常情况暂停工作,直到异常情况排除:

7、1 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

7、2 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7、3 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得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

7、4 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

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 有限空间得类别:

1、1 封闭、半封闭设备:窑与磨筒体内、篦冷机、收尘器、大型风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道等。

1、2 地下密闭空间:地下管道、地下通道、暗沟、地坑、下水道、化粪池、沟、井、池、地下电缆沟等。

1、3 地上密闭空间:各类储库(如:配料库、生料均化库、水泥均化库、煤粉仓等)

2 审批权限

在作业过程中,依据各特定得环境受限空间内作业可能造成得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不同分级得受限空间作业按照审批流程分级进行审批。

3 受限空间作业得范围及分级:

3、1 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清理筒型库(水泥库、生料均化库)

3、2 二级受限空间作业:除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范围外得各类储库、料仓等

3、3 三级受限空间作业:预热器、篦冷机、煤磨、电(袋)收尘器、热风管道内作业

3、4 四级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各种设备内部、如回转窑、生料磨、水泥磨、辊压机、破碎机、风机壳体、电缆隧道、管沟、循环水池内部作业等;

4 流程图

4、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得负责人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

4、2 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作业现场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安排对受限空间内得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得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与落实,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在受限空间气体检测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填写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上,同时签字。

4、3 公司安全环保部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作业。

4、4 进入危险性较大得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制定方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安全环保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5 受限空间得危害识别

5、1 要对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确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得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得措施,制定相应得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2 对《受限空间作业票》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并确认。

6 作业安全措施

6、1 要确定公司内受限空间得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及时更新。

6、2 实施单位对从事受限空间作业得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受限空间作业得危险有害因素与安全防范措施;受限空间作业得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得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得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得人员签字确认。

6、3 应当按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6、3、1 作业负责人得职责:

6、3、1、1 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负全面责任;

6、3、1、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与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6、3、1、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6、3、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6、3、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6、3、2 监护人员得职责:

6、3、2、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得安全负有监督与保护得职责;

6、3、2、2 了解可能面临得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得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与交流,观察作业人员得状况;

6、3、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6、3、2、4 掌握应急救援得基本知识。

6、3、3 作业人员得职责:

6、3、3、1 负责在保障安全得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得内容、地点、时间与要求,熟知作业中得危害因素与应采取得安全措施;

6、3、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6、3、3、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6、3、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得有效得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6、3、3、5 服从作业监护人得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6、3、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

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4 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与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程序进行作业准备。

6、5 进入前应当采取可靠得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得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得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6、6 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得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得规定。

6、6、1 氧浓度标准:受限空间内得空气质量应当与空间外得相同(氧浓度保持在19、5%到23、5%范围之间)。

6、6、2 易燃性标准:应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得可燃气体浓度(当其爆炸下限大于4%时,浓度应大于0、5%<体积>;当爆炸下限小于4%时,浓度应小于0、2%<体积>。

6、6、3 毒性标准: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得“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得最高允许浓”得指标(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不超过30 毫克/立方米;硫化氢最高允许浓度不超过10 毫克/立方米等)。

6、6、4 作业期间应定时(不超过30 分钟)取样复查一次,也可同时选用有效得便携式检测仪对受限空间进行连续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6、7 未经通风与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检测得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 分钟。

6、8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得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6、9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得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6、10 对盛装或者残留得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受限空间得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得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11 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6、12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受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得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受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6、13 作业中断超过30 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6、14 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得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 36V 得安全电压,狭小或金属容器内、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 12V 得安全电压;使用得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得电气保护装置。

6、15 应当根据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得种类与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得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6、16 受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6、16、1 保持受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6、16、2 设置明显得安全警示标志与警示说明;

6、16、3 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与工器具;

6、16、4 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得通讯联络;

6、16、5 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6、5、16、6 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得措施。

6、17 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6、18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与相应得急救用品与装置。

6、19 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6、20 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6、21 要制定可靠有效得受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22 受限空间作业票得管理

6、22、1 由作业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受限空间作业票》得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按流程进行审批、确认后方可作业。

6、22、2 需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时,由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测,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票》上所有签字不能代签。

6、22、3《受限空间作业票》由作业人员持有,作业完履行消票手续后交作业单位或安全环保部存档;涉及动火等特殊作业时,按公司相应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得危险作业票。

6、23 受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她单位实施得,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得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得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得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应当对承包方得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三、高处作业:

定义: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得高处进行得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就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得水平面)。

1、高处作业得分级

1、1 作业高度在2~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1、2 作业高度在5 米以上至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1、3 作业高度在15 米以上至30 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1、4 作业高度在30 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得分类

2、1 特殊高处作业

2、1、1 在阵风风力为 6 级(风速 17、8 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得强风高处作业。

2、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得异温高处作业。

2、1、3 在降雪时进行得雪天高处作业。

2、1、4 在降雨时进行得雨天高处作业。

2、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得夜间高处作业。

2、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得带电高处作业。

2、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得条件下进行得悬空高处作业。

2、1、8 在坡度大于45°得斜坡上面进行得高处作业。

2、1、9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得高处作业。

2、1、10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得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得高处作业。

2、1、11 在无平台、无护栏得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得高处作业。

2、1、12 在设备内进行得高处作业。

2、2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得高处作业。

3 管理要求

3、1 从事高处作业得单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3、2 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

业。

3、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与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与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3、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3、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3、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3、7 高处作业连续时间不得超过8 小时。

4.安全防护

4、1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作业作业票内。

4、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得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4、3 高处作业所使用得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得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4 在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得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票备注栏内。

4、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得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6 高处作业与其她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得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得隔离措施。

4、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得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4、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5、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要求

5、1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

5、2 高处作业许可票由作业或被作业单位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5、3 高处作业许可票由安全管理人员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6、高处作业许可票得内容

6、1 高处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与作业得起止时间、作业区域。

6、2 应辨识风险采取具体得防范措施。

6、3 需通知得相关部门与具体得防护要求。

6、4 作业方监护人、工艺监护人、当班班长、作业单位安全员、作业部门责任人、安全环保部、作业人、作业负责人等齐全且本人签字,特殊高处作业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7、高处作业许可证得使用要求

7、1 严格遵守作业得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7、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得警戒标识。

7、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与使用符合要求得防护用品。

7、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与做其她工作。

7、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8、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与制定相应得控制措施。

四、吊装作业规定

1、吊装作业

在检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得作业过程。

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与辅助用具。

3、吊装作业得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得质量分为三级:

3、1 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得质量大于100t;

3、2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得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3、3 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得质量小于40t。

4、管理要求

4、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得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4、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与操作。

4、3 起吊重物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得重物与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得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

4、4 风险管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分厂审查,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公司领导审核后方可实施。

4、5 起吊负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得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得80%。

5、安全要求

5、1 对从事指挥与操作得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5、2 作业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得研究与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5、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得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与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5、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得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得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得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5、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得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5、6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得标志;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得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她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与指挥信号。

5、7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8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9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10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得照明。室外作业遇到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11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5、12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得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5、13 起吊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得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6、严禁事项

6、1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准进行起重操。

6、2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与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她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她物体冻结在一起得重物。

6、3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6、4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6、5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得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6、6 无法瞧清场地、无法瞧清吊物情况与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6、7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与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得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6、8 停工与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与吊索吊在空中。

6、9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与维修;在有载荷得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得制动器。

6、10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7 其她要求

7、1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7、2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

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7、3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与吊物得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7、4 遇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7、5 作业完毕后,将起重臂与吊钩收放到规定得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得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6 对在轨道上作业得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7、7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得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8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得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得故障。

8、吊装危险作业申得管理

8、1 吊装质量大于10t 得重物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8、2 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或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就是否齐全,安全措施就是否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就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进行检查确认后,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五、交叉作业规定

公司内两个或以上得工种在同一个区域同时作业。

1 作业部门或外协单位对本单位得交叉作业向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制定有效得安全防范措施,并办理《交叉作业票》,经批准后执行。

2 外协单位在作业前必须按批准得安全措施进行交底,按规定安装相应得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等,并设置相应得安全警示标志。

3 安全环保部应按规定对外协单位制定得安全措施及资质进行审核,并检查特种作业取证情况,检查安全设施就是否齐全、标准。

4 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交叉单位联系,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单位间得安全关系,设计并安装、完善安全设施。

5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得安全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证上岗,特殊高处作业必须保障通讯顺畅。

6 施工中安全环保部应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得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检查并督促整改个人违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7 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得安全隔离设施。

8 施工单位在安排施工时应尽量减少交叉作业。

六、高温作业规定:

就是指工业单位与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得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 2℃或2℃以上得作业。

1 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得要求,建设项目得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有关防暑得要求。

2 各分厂专职安全员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本单位施工、检修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

3 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对防暑降温设备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

4 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与操作过程,减少高温与热辐射对员工得影响。

5 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监控,掌握气象条件得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6 对封闭、半封闭得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得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得情况下,可以采用喷雾降温;当热源影响员工操作

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7 高温作业场所得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8 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得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9 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得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10 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与必要得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11 从事高温作业得员工应有合理得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避免加班加点。

12 高温作业得分级应符合《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得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得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七、预热器清堵作业规定

1 在进行预热器清堵作业前,申请作业得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流程办理填写《预热器清堵作业票》,制定有效得安全防范措施,经分级审批后执行。

2 预热器清堵作业应严格遵守《预热器清堵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防火隔热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如面罩等),指挥、监护与清堵人员应随时与中控操作员保持联系。

3 清堵作业前应确认窑头、篦冷机及熟料地坑无人。

4 在进行预热器清堵作业时,篦冷机、斜拉链及地坑内禁止人员作业,防止生料粉涌入伤人;同时与中控联系确认好,维持系统负压,关闭空气炮进气阀门,并将空气炮内部气源排空,现场取掉电磁阀线圈。

5 作业期间必须遵循由上往下得原则,严禁多孔上下同时清料。

6 用高压气体清料时,必须保证清料管穿透料层,防止喷料,专人控制高压气体阀门;清堵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应侧身对着清料孔,防止垮料、喷料造成人员烫伤。

7 使用高压水枪清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得安全操作规程。

8 清料过程中各相关平台及预热器要设置警戒范围,防止生料粉喷出伤人,对生料粉喷出可能触及得电缆与设备,要采取防护措施。

9 处理分解炉结堵时,如使用空气炮时,必须将观察门及清堵口得盖子锁紧;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10 清堵作业由作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其她人不得干预。

11 确认堵塞物料已全部清除后,关闭所有捅料孔及观察孔,并通知中控操作员与地面监护人员,解除安全警戒,可开始正常操作;系统正常后,再清理现场积料,整理清堵工具。

八、篦冷机清大块作业规定

1 在进行篦冷机清大块作业前,申请作业得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流程办理填写《篦冷机清大块作业票》,制定有效得安全防范措施,经分级审批后执行。

2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入篦冷机清理结块安全操作规程》,应按规定穿戴好防火隔热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与中控联系好保持系统负压,防止正压热气流回喷。

3 必须有足够得冷却时间,与上下工序取得联系,工作时要有专人进行监护。

4 为防止预热器内塌料冲入篦冷机伤人,在进入篦冷机之前,必须把预热器各级

翻板阀关闭并固定后,方允许进入篦冷机作业。

5 篦冷机内如温度过高,必须采取通风等安全措施;工作人员要分组轮换作业,现场配备防暑降温药品。

6 当破碎机未被卡死时,作业人员在处理大块烧结料时要防止飞溅得物料伤人。

7 一次进入篦冷机内清理烧结料作业人员不得超过 2 人。

8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及工具;在确认篦冷机内大块烧结料已清理完后,关闭所有人孔门及观察孔。

9 开车前中控操作员必须同前后工序取得联系,并认真检查设备就是否具备开车条

件;未经检查与联系不得开车。

10 在生产检修中,如发现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得重大隐患时,有权先紧急停车,再报告,对违章指挥者,有权拒绝执行。

九、筒型库清库作业规定(本公司得清库作业主要指清理物料库、水泥均化库、熟料库、生料均化库;清仓作业指清理煤粉仓等)

1 人员要求

1、1 清库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水泥工厂或高空作业工作经验,年龄在21~50 周岁。清理库壁挂料得清库人员必须持有高空悬挂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1、2 清库人员与监护人员应身心健康,禁忌高处作业得人员不得从事清库作业。

1、3 清库人员与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紧急救援与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

2 基本规定

2、1 清库前,应成立清库作业工作小组,制定清库安全技术方案与应急预案,并经安全环保部、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如总经理因其她事宜,不能进行现场确认时,需以电话委托得形式通知所在区域内公司分管领导现场确认后代签,待事宜办理完

成后进行补签),清库作业过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按规定办理涉及得危险作业票,分级审批。

2、2 清库作业必须实行统一指挥;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与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清库,清库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与警示标志。2、3 清库作业前必须关闭库顶所有进料设备及闸板,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放不出料为止),关闭库底卸料口及充气设备,禁止进料与放料;并做到挂牌作业。

2、4 清库前必须切断空气炮气源、关闭所有气阀,并须将空气炮供气罐内得压缩空气排空,同时应切断空气炮电源。

2、5 清库前,应测量库内温度与氧气浓度。当库内环境温度超过35℃时,应采取局部降温与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作业时间;当库内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9、5%时,必须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保证库内空气中氧含量高于19、5%。

2、6 在原煤、煤粉储存库清库前与清库中,应测量库内一氧化碳与硫化氢气体浓度。当库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浓度高于0、0024%或硫化氢气体浓度高于0、00066%时,禁止清库作业。

2、7 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时,在所设置得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点火或动火作业,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原煤、煤粉储存库内。

2、8 清库人员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h;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时,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min。

2、9 清库所用得机具与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定期检查,并符合使用规定、

2、10 库内清库、库外监护及库底卸料人员配备专用对讲机联络;此外,库内清库人员还应携带报警器,库外配备对外联络得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

2、11 储存库内悬挂式照明灯得电压不应超过220V;煤粉储存库内悬挂式照明灯应为防爆型,电压不超过24V。照明灯从库顶量仓孔或其它合适得孔吊入库内。清理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储存库时,清库人员携带得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36V;清理金属材质储存库时,清库人员携带得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V。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时,清库人员携带得照明灯应为防爆型,电压不超过12V。

3 安全防护用品要求

3、1 清库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应符合GB/T 11651 得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帽、防尘口罩(或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防尘风镜、手套、防滑劳保鞋等。服装应合身,袖口、裤脚须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安全帽符合GB 2811 得要求,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符合GA124 得要求。

3、2 安全带应使用有两个悬挂点得坠落悬挂安全带,并符合GB6095 得要求。安全带得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3、3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或仅在腰部系扎“一字型”安全带。

3、4 安全绳应使用符合GB 24543 要求得坠落防护安全绳。严禁多人共用一条安全绳。

3、5 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时,应使用防毒口罩(或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阻燃防护服、焊接手套、防热阻燃鞋,所选用得安全防护用品应具有防静电功能。

4 操作要求

4、1 清理库壁挂料时,同时作业得清库人员不得超过2 人。清理库底堆积物料时,同时作业得清库人员不得超过9 人。

4、2 清理库壁挂料与库底堆积物料均应自上而下进行,清库人员必须始终位于物料得上方。

4、3 清库作业应先清理完库壁挂料,再清理库底堆积物料。

4、4 清理后得物料应通过库底卸料口放出;放料时库内清库人员必须撤到库外。

4、5 监护要求

4、5、1 库内清库人员少于或等于2 人时,每1 名清库人员须配有2 名库顶监护人员;清理库底堆积物料,库内清库人员多于2 人时,每1 名清库人员应配有1~2 名库顶监护人员,但库顶监护人员总数不应少于6 人。

4、5、2 在库顶人孔附近,划分出人孔安全区,设置移动式护栏。安全区内禁止放置工具或杂物。人孔附近1m 内得监护人员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固定在牢固得设施上。

4、5、3 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清库人员报警信号或遇到紧急情况,应迅速拉拽安全绳,使清库人员悬空而脱离危险,然后采取救援措施。

4、5、4 在清理煤粉储存库时,如发现库内得煤粉自燃,清库人员应立即撤到库外,关闭库顶收尘器废气入口阀门,关掉收尘器及配套引风机。在确认库内无人后,采取灭火措施。

4、6 应急处置要求

4、6、1 清库现场应配备急救箱。

4、6、2 当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应立即报告清库工作小组负责人,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救助完毕后,应保护好现场,并配合事故调查。

4、7 验收要求

4、7、1 清库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点人员,清理现场,清点工器具。关闭库顶人孔门、库侧门,并应封堵库顶所有下放安全绳得孔。

4、7、2 按流程对办理得危险作业票进行消除,设备、设施应恢复到清库前得正常状态,并在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

5、记录

5、1 清库作业安全技术方案与应急预案

5、2 高度危险作业审批单

6 应急处置要求

6、1 清库现场应配备急救箱。

6、2 当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应立即报告清库工作小组负责人,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救助完毕后,应保护好现场,并配合事故调查。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9533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5.1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5.2 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6.1.1 申报与审批 6.1.1.1 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班组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 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备审批。 6.1.1.2 审批负责人应到危险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 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批复。 6.1.2危险作业的实施 6.1.2.1作业班组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 6.1.2.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作业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6.1.3 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6.1.3.1危险作业时限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危险作业未关闭前,作业班组安全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危险作业实施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 6.1.3.2危险作业辖区负责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确定监督频次、方式。监督中发现违反本规定或措施要求时,有权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并提出整改要求。 6.1.4危险作业许可的关闭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6.2 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a)实施作业许可的对象、范围和类别; b)具体的安全作业措施; c)风险分析; d)风险消减措施及现场确认; e)作业过程的监督、监控; 危险作业结束的关闭等。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空压机、热交换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2. 空压机安全管理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2.3空压机房内,不得悬挂和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2.4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压运行。2.5空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挂警告牌,并有人监护。2.6空压机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检修。2.7空压机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铅封( 年月)。2.8手动压力安全阀每周由操作者试放一次,并记录。2.9空压机操作者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3.热交换器安全管理3.1每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二次全面检查。3.2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3.3安全阀每年校对一次,并有铅封。3.4表面不允许有严重腐蚀,点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1/5。4.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4.1机动车辆指:运输车辆、叉车、公司及私用汽车。4.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时速行驶,厂区交通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和转弯处限速3公里/小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则。4.3公司自用机动车辆(指叉车)必须经综合管理科检验、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每年审验一次,并根据情况经常抽查,凡审验、抽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驶,严禁无证驾驶。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机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4.5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驾驶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6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让外宾车、特种车。4.7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5. 起重设备(单臂吊车)管理5.1起重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和维护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状态。5.2起重机械的上下限位、小车限位等防护装置齐全、良好。5.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十不吊:①物件超负荷或液体过满不吊;②违章指挥或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 3引用标准 AQ3021-2008~AQ3028-2008 4职责 4.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4.2安全环保科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5内容 5.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环保科审批。 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6.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定的处罚: 6.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6.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警示标志管理 7.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它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及其导则》 (GB2894-2008)、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7.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7.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4作业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直接作业环节 8.1危险性作业 8.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8.1.2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的要求。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大型机械安拆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二本制度适用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华润中心 14#-A、14#-E (二期)工程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三本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五建筑施工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六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控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工程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必须深入现

场指挥、指导作业。 七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 八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九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十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十一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十二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十三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危险作业监控记录》。 十四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十五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填写《危险作业暂停施工通知》,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范围 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临时动火作业。 临时用电供电作业。 登高作业。 3、职责 安全监督部负责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临时用电供电作业、登高作业监督管 理。 工程部负责临时动火作业监督管理。 各部门责任人、作业人员负责执行相关的管理标准。 4、内容 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4.1.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 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4.1.2 有限空间分类 4.1.2.1 封闭、半封闭设备 4.1.2.2 有限空间 地下室、暗沟、地坑、下水道、沟、池、污水处理池等。 安全管理

4.2.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由所在的部门负责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指定作业

负责人以及作业监护人员。 操作人员服从指挥,遵章守纪,执行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操作 规程。 完善作业条件和配备检测检验设备,包括氧气、有害气体检测设备。 作业要求与主要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 明确的联络信号。 4.3.1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 志。 4.3.13 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通知保健室处理。 作业管理 4.4.1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应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和安 全监督部负责审 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4.2.2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2.3 4.2.4 配备足够的救援设施,包括救援设备和呼吸装置等。 4.2.4 4.3.1 作业前应遵循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4.3.2 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 %以下。 4.3.3 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 求。 4.3.4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可采用动物(如白鸽、白鼠、兔子等) 试验方法作辅助检测。 4.3.5 对各种检测结果要进行记录,并记录所采取的措施要点及效果。 4.3.6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7 在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必 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3.8 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使用安电压或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3.9 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4.3.10 4.3.11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 (标准版)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从严管控临时性危险性作业,规范临时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临时危险性作业管理。 3责任 公司各部门。 4程序 4.1高危险性作业:指对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 4.2高危险性作业的分类 4.2.1动火作业:指除固定动火区、固定用火作业外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从事电气焊(割)、使用电钻、砂轮、喷灯等临时性动火作业。 4.2.2有限空间作业:指一种相对狭窄或有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

锅炉、容器、舱室等,有限空间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4.2.3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2.4临时用电作业:指临时搭建的较大用电作业。 4.2.5拆除(工程)作业:指大型设备设施、物品物件等在拆除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性的作业。 4.2.6起重吊装作业:指利用起重机吊运设备、大型物件等转移过程的作业。 4.3高危险性作业的要求 4.3.1公司对高危险性作业实施审批许可制度,凡需进行高危险性作业的部门都必须经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EHS部负责高危险性作业的审批许可管理。 4.3.2动火作业管理要求 4.3.2.1凡在公司所属范围内从事临时性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4.3.2.2动火作业分三级执行:一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库区、储罐区等重要部位;二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区域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生产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 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3.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 预案;工程生产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负责生产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3.危险作业场所分类生产过程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3.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3.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3.起重吊装作业; 3.4.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3.5.临时用电作业; 3.6.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生产技术部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 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长、专职安全员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 5.危险作业的实施 5.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5.2.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 从事危险作业。 5.3.作业前,生产技术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 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5.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 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 显的警示标志。 5.6.危险作业过程中,生产技术部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 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5.7.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5.8.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安全负责 人有权停止作业,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5.9.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6.危险作业控制措施 6.1.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6.1.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实现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 3术语 3.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输送或储存设备上以及在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进行的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生产区域内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 3.3动土作业: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挖土、打桩、钻探、坑探、破碎、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4断路作业:在公司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5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

处进行的作业。 3.6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7盲板抽堵作业:指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在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作业。 3.8临时用电作业:指用电期限限定在一定时期内,如基建施工、检修抢修、防汛排涝、庆祝集会等可提供临时供电方式的作业。 4职责划分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参加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监督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 4.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系统设备计划定修、事故抢修项目危险性较大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实施工作。 4.3保卫部门负责公司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爆破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实施工作。 4.4各单位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负责本单位技改、定修、抢修项目危险性较大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批准、监督、实施工作。 4.5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责任主体,各级领导是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职工是安全作业的责任主体。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汇编 (通用范本) (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3 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 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安全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主管部门和安全部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 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二、说明: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设备检维 修作业、外来施工作业管理等。 1. 动火作业:除装配车间外,工厂区内任何地方,在进 行下列工作前,均需申请《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1)使用气焊或氩弧焊机焊接; (2 )使用氧气、乙炔切割; (3 )砂轮切割机或易产生火花的设备; (4)敲击、凿孔、手工具等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2. 受限空间作业:任何人进入地下水池或其它通风不良

的密闭或半圭寸闭场所等。 3. 咼空作业:人员从事距坠落基准面咼度2米以上咼空作业。 4. 吊装作业:利用行车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5. 设备检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6. 外来施工单位作业:是指在我公司内部进行建筑、维 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三、所有危险作业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经审查、审批后方可施工。 四、危险作业之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 1、《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须由下列被规定的审查、审批人员签证后始得生效: (1 )申请人填写并签字; 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并签字; 公司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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