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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总说明

一、《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下简称"本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

二、本定额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合使用,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可作为编制国有投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为:

1.《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

4.《全国统一建设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

6.《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8.其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9.深圳市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计价文件及其他资料;

10.编制期建筑市场价格行情调研资料。

五、本定额内容组成

1.本定额由总说明、工程畳计算规则总则、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建筑物超髙增加费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以及附录等七部分组成。

2.本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按章、节、项目、子目顺序排列,各章均包括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子目构成表三部分。定额子目构成表由工作内容、计量单位、消耗量表格及必要的附注组成。

3.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础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保溫与隔热工程。

4.措施项目部分包括:第九章降排水工程,第十章模板工程,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建筑物垂直运输,第十三章建筑材料二次运输。

5.附录部分包括:附录一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表,附录二材料、机械台班参考价格表,附录三补充机械台班。

六、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按相关技术规范完成该子目全部施工过程的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子目消耗量及费用中。

七、本定额中的人工费和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我市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工人技术水平、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反映了编制期市场平均人工费和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

八、本定额各子目人工费,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其价格的确定;

1.人工费

本定额各子目人工费由普工人工费、技工人工费构成,其人工费价格水平是根据2016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状况、建筑劳务市场行情综合测定。计价时,子目中的人工费可根据发布的定额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

2.材料

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消耗量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考虑;周转性材料按一定周转次数以摊销量的形式列入定额消耗量,模板回程费及维修费已计入相应子目;定额中用量少、价值小且种类多的材料未在消耗量表格中列明,以其他材料费形式体现。

本定额的材料单价是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6年第一期)确定,未刊登材料单价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综合取定,计价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

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规的机械配备、选定的机种、机型及相应的机械施工工效综合测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此类费用已列入企业管理费中。

九、本定额子目消耗量己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消耗的人工和机械,因施工现场原因不能将材料或设备一次运到施工操作安装地点的,可另计二次运输费。

十、本定额子目消耗量未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垂直运输,其垂直运输费用按"建筑物垂直运输"章节有关规定计取。

十一、本定额子目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建筑物高度在8层或24米以内的人工、机械消耗,建筑物在

8层或24米以上的人工、机械降效引起的增加费用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执行。

十二、本定额未包含拆除工程相应子目,建筑物局部拆除可参照《深圳市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子目执行。

十三、本定额未包含的钢结构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子目将单独成册,另行发布。

十四、本定额未考虑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下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消耗量构成表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供发承包双方参考使用,相应费率按现行计价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

实际计价时,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的费率可根据深圳市发布的计价费率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十六、本定额中凡注明内"或"者均包含XX本身,凡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及"大于"者均不包含XX本身。

十七、本定额的解释和管理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实施,本定额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他部口或单位不得修改、翻印。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一、为统一深圳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及项目划分,规范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尺度及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计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本规则及本定额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内容应与本定额的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

五、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本定额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本定额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

1.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长度计算的为米(m);

4.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

6.工期或时间计算的为天或小时。

六、汇总工程量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

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4.以天或小时为单位的,取整数。

七、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九、计算工程量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执行哪一章子目应接该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不应相互借用。

十、计算工程量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为准;除有特别注明者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建筑结构尺寸。

十一、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章计算规则、说明。

十二、计算工程量时,应依分部、分项工程顺序依次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注:表中Ⅰ、Ⅱ类为项目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项目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项目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Ⅴ类为项目中松石(五类土);Ⅵ~Ⅷ类为项目中次坚石(六类土);Ⅸ~Ⅹ类为项目中普坚石(七类土);Ⅺ~ⅩⅥ为项目中特坚石(八类土)。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

一、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是指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垂直交通时间、休息时间的延长造成的人工降效以及与施工人员配合使用的施工机械产生的降效,其中包括了由于水压不足所发生的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适用于建筑物8层或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其费用应列入各项目综合单价中。

三、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建筑物屋顶结构层上表面结构标高;当突出屋面的楼梯间、设备房等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大于屋顶水平投影面积的三分之一时,建筑物高度计至突出屋面的楼梯间、设备房等的顶板结构层上表面结构标高;当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等时,按平均标高计算。

四、建筑物不同高度区段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J)如下表所示。

人工、机械降效系数表

五、建筑物超高降效系数加权平均计算方法

1.建筑物各自然楼层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值

根据第i自然楼层的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该楼层地面结构层上表面结构标高的高度)所在的高度区间,按照上表分别确定该楼层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Ji平均)。

2.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

根据各楼层建筑面积,按以下公式计算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

式中

S1、Si、Sn分别为第1、i、n自然楼层的建筑面积;

J1、Ji、Jn分别为第1、i、n自然楼层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

3.人工、机械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应以项目承包范围为整体计算,不得分栋分解计算,即同一项目只能计算一个建筑物超高降效系数。

六、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的计算方法

1.建筑物整体发包时,除另有规定外,将该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全部楼层可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

施项目(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及运输、钢结构构件制作及运输、钢筋制作、建筑物垂直运输除外)的相应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以该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计算超高增加费用。

2.仅发包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某一楼层时,将该楼层所有可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以该楼层所在高度的降效系数(Ji),计算超高增加费用。

3.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楼层整体发包时,按照所发包楼层可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以所发包楼层的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计算超高增加费用。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土(石)方运输、支撑工程等项目,

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及支撑工程。

二、土(石)方工程中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

后确定。

三、沟槽、基坑及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同的上(石)方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四、土方工程

1.本章子目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时另按降排水工程相应子目执行。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2.土方工程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按相应子目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3.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没有地质勘测资料的,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已采用降水措施进行开挖土方时按挖干土计算。

4.人工挖地(沟)槽子目按深度最深6m编制的,实际深度超过6m时,人工费乘以1.25系数;人工挖基坑土方子目按深度最深4m编制的,实际深度超过4m时,人工费乘以1.25系数。

5.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可按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按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100%计,另按机械挖土方量的6%附加人工挖土,以增加人工清理土方、机械降效等费用。但机械超挖换填土不涉及人工辅助清理,不附加6%人工挖土费用。

6.如机械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相应子目中的人工费、机械乘以系数1.25,子目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7.长臂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按照长臂挖掘机挖一般土方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8.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桩间挖土: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人工挖土时,相应子目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43。

五、石方工程

1.摊座是指爆破后的水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设计图纸有此要求的,才可计算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

2.石方爆破子目包括机械打眼爆破、微差控制爆破以及静力爆破三种形式。其中,机械打眼爆破、微差控制爆破不分明炮、闷炮方式,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3.机械打眼爆破、微差控制爆破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实际工程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材料可换算,消耗量不变.

4.石方爆破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六、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2.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分别执行一般挖方和填方子目,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回填子目不区分平地及槽、坑,按照施工方式区分人工回填及机械回填。

回填子目中未包含回填材料,场外取料时,应结合材料体积换算表,按设计要求的回填方式(夯填、松填)增加材料消耗。

七、土(石)方运输工程

1.人工及人力车运输土、石方以道路坡度≤15%编制的;坡度>15%时,人工费乘以系数3.0。

2.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土层平均厚度<300mm时,子目中的推土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7。

3.推土机和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一、二类土子目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87。

4.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1中的系数计算。

推土机、铲运机坡度调整系数表表1-1

5.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工程量应合并在一般土方工程量内,不单独列项计算.

6.人工垂直运土按照人工运土相应子目消耗量乘以5.0执行,运输距离按照垂直距离计算。

7.人工装、自卸汽车运土(石)方子目仅适用于少量的零星土(石)方外运。

8.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相关子目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9.自卸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0.自卸汽车运土(石)方子目已综合考虑我市余泥渣土受纳场排队弃土等待时间及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子目中未包括弃土场受纳处置费,弃土场受纳处置费应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单独计算。

11.挖掘机挖淤泥、流砂直接装车按照不装车相应子目计价;

淤泥、流砂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套用泥浆运输相应子目。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后的淤

泥、流砂运输按一般土方外运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原则

1.除有特殊说明外,挖、运上(石)方的工程量区分不同的土(石)方类別,均按照天然密实度的体积以m3计算。

2.回填土(石)方区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回填体积以m3计算,间填材料体积折算可按表1-2、表1-3所列数值进行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单位:m3) 表1-2

石方体积折算表(单位:m3) 表1-3

二、土方工程量

(一)挖地(沟)槽、基坑及一般土方工程量的计算

1.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时,挖上深度在放坡起点以内时,不得计算放坡;在超过下表放坡起点(包括起点)深度而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又未规定时,放坡系数按照表1-4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表1-4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別按其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有规定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2)计算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下程量。(3)槽、坑需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标高算起。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 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以m2计算,支挡士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照按表1-5规定计算;同时存在多项工作面要求时,工作面的选择应满足所有构件施下操作要求。

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1-5

4.挖基础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管道沟槽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1-6管沟底部每侧增加工作而宽度规定计算。

管道沟槽底部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表(单位:mm)表1-6

注:

(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时,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检查井、阀门井等,小包括化粪池等构筑物)所需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按沟槽总土方量乘以系数并入沟槽上方计算,排水平接口增加2.0%、排水承插口增加3.0%,给水及其他增加2.5%。

新版造计〔2013〕16号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新版-精选.pdf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13〕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 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 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 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 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 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 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 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 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 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 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 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 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1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018人工费的调整市基价

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制发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10-31 ?发布日期:2018-11-01 ?索引号:00511773400020020180129 ?编号:青建管字[2018]61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调整我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1.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16〕39号)计价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为113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26元/工日,安装工程为122元/工日,市政工程为103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为100元/工日。 2.2017年7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且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2〕11号)、《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7号)计价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安装工程为9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07元/工日,市政工程为86 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为78元/工日。 3. 执行《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5号)、《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8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CG103-2008)计价的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市政养护、城市轨道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房屋修缮中的建筑、安装和仿古建筑工程为92元/工日,房屋修缮中的装饰工程为107元/工日,市政养护工程为86元/工日,城市轨道工程为90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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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 3、在感恩节前几天,我们外联部与邮局协商并买到明信片,然后在饰品店买到红丝带等部分活动用品,并制作感恩信箱; 4、在感恩节前一天晚上,在中文楼贴了海报。 三、活动基本情况 10 我们外联部与青协共同举办这次活动,我们分为三组,分别在二餐,三餐,四餐设点,我们这组在二餐,我们在11点二十完成了所有准备活动,包括桌子,所有物品的摆放及气球的充气。活动开始后,青协的同学负责给路过的同学解说我们这次的活动,参与活动的同学自由选择通过明信片来实现感恩之情的传达,并当场填写完,投入我们自制的“感恩信箱”里,1点20活动结束。24号我部将明信片寄出。 五、活动的效果 此次活动同学们都踊跃参加,寄出了他们对自己的亲人,朋友的牵挂,并对我们这次活动一致好评,活动圆满结束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活动的前期准备不够齐全,考虑到的问题欠缺(活动快结束时,电脑没电了;活动所需的红丝带不够) 2、活动进行时,对明信片的填写的讲解不够清楚,造成明信片的填写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二)建议

河北定额2012年人工费调整文件

冀建质〔2012〕195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 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冀建质〔2012〕195号 发布日期:2012-3-27 执行日期:2012-1-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我省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法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58元/工日调至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52元/工日调至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9元/工日调至47元/工日。清、借工按照市场行情确定。 二、编制新建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均按本通知调整人工费。 三、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均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差价,计算方法如下: (一)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措施项目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机械台班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四、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五、本次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施工合同有约定人工调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六、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本地人工市场指导价,并按有关规定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审核。 七、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当地人工市场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八、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8年7月人工费调整--2015定额

2018年7月人工费调整--2015定额

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8〕8号 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对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和〈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3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8年7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8年7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5月30日 2

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 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 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 装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装 工程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普工 土建、市政、园 林绿化、构筑 物、城市轨道交 通、房屋建筑维 修与加固工程 混凝土工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技工 装饰普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 细木 工 通用安 装技 工、普 工 3

2018年1月2015定额人工费调整

2018年1月2015定额人工费调整

关于对成都等18个市、州 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2017〕49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和〈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3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等18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8年1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8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等18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四川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17年11月30日 2

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 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 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 装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装 工程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普工 土建、市政、园 林绿化、构筑 物、城市轨道交 通、房屋建筑维 修与加固工程 混凝土工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技工 装饰普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 细木 工 通用安 装技 工、普 工 3

2017年7月2015定额人工费调整

2017年7月2015定额人工费调整

2017年7月成都市等15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 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 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 装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装 工程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普工 土建、市政、园 林绿化、构筑 物、城市轨道交 通、房屋建筑维 修与加固工程 混凝土工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技工 装饰普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 细木 工 通用安 装技 工、普 工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 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 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 装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装 工程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普工 土建、市政、园 林绿化、构筑 物、城市轨道交 通、房屋建筑维 修与加固工程 混凝土工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技工 装饰普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 细木 工 通用安 装技 工、普 工 1 成 都 市 成都市区 (含天府 新区成都 直管区、 青羊、锦 江、金牛、 武侯、成 华)、高新 区(不含 高新东 区)及双 流区 27.00 33. 00 2.00 3.00 87 108 117 97 137 15 9 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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