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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监管之非现场监管规程

银行业监管之非现场监管规程
银行业监管之非现场监管规程

非现场监管规程

目录:

1 模块说明 (6)

2 程序流程图 (7)

3 具体操作要求 (8)

3.1制定监管计划 (8)

3.1.1制定监管计划原则 (8)

3.1.2监管计划的内容 (9)

3.1.3制定监管计划的工作流程 (10)

3.1.3(1)工作流程图 (10)

3.1.3(2)流程图说明 (11)

3.2 监管信息收集——编制机构概览 (13)

3.2.1监管信息收集概述 (13)

3.2.2监管信息收集—编制机构概览的工作流程 (15)

3.2.2(1)工作流程图 (15)

3.2.2(2)流程图说明 (16)

3.3 日常监管分析 (20)

3.3.1 监管分析报告概述 (20)

3.3.2 日常监管分析流程 (20)

3.3.2 (1) 日常监管分析流程图 (20)

3.3.2 (2) 日常监管分析流程说明 (22)

3.3.3监管报告报告路线 (23)

3.4 风险评估 (24)

3.4.1风险评估的目的及范围 (24)

3.4.2 风险评估的频率 (24)

3.4.3 风险评估的工作流程 (25)

3.4.3(1)工作流程图(法人机构) (25)

3.4.3(2)流程图说明 (26)

3.4.3(3)分支机构风险评估 (29)

3.5 现场检查立项 (29)

3.5.1 现场检查立项的目的及内容 (29)

3.5.2 现场检查立项的工作流程 (31)

3.5.2(1)工作流程图 (31)

3.5.3(2)流程图说明 (33)

3.6 监管评级 (34)

3.6.1 监管评级概述 (34)

3.6.2 监管评级原则 (35)

3.6.3 监管评级时间 (35)

3.6.4 监管评级的工作流程 (36)

3.6.4(1)工作流程图 (36)

3.6.4(2)流程图说明 (37)

3.6.5 监管评级结果的应用 (38)

3.7 后续监管 (39)

3.7.1 制定监管意见书 (39)

3.7.1.1监管意见书概述 (39)

3.7.1.2监管意见书流程 (39)

3.7.2发出风险提示书 (41)

3.7.2.1风险提示书概述 (41)

3.7.2.2发出风险提示书流程 (42)

3.7.3发出金融监管质询书 (44)

3.7.3.1发出金融监管质询书概述 (44)

3.7.3.2发出金融监管质讯书流程 (44)

3.7.4发出金融监管警示书 (44)

3.7.5 审慎监管会议 (44)

3.7.5.1审慎监管会议概述 (44)

3.7.5.2 参会人员 (45)

3.7.5.3审慎监管会议流程 (45)

3.7.6三方会谈 (47)

3.7.6.1三方会议概述 (47)

3.7.6.2参会人员 (47)

3.7.6.3 三方会议流程 (48)

3.7.7 与董事会会谈 (49)

3.7.7.1与董事会会谈概述 (49)

3.7.7.2参会人员 (50)

3.7.7.3与董事会会谈流程 (50)

3.7.8与监事会会谈 (52)

3.7.8.1与监事会会谈概述 (52)

3.7.8.2参会人员 (52)

3.7.8.3与监事会会谈流程 (53)

3.7.9约见会谈 (54)

3.7.9.1约见会谈概述 (54)

3.7.9.2参会人员 (55)

3.7.9.3 约见会谈流程 (55)

3.7.10驻点监管 (56)

3.7.11监管强制措施 (57)

3.7.11.1监管强制措施概述 (57)

3.7.11.2监管强制措施流程 (57)

4 非现场监管常用文本及函件参考格式 (59)

4.1监管计划书 (59)

4.2《机构概览》 (61)

4.3风险评估 (77)

4.3.1风险评估报告 (77)

4.3.2风险评估矩阵表 (79)

4.3.3风险评估矩阵摘要表 (81)

4.4日常监管分析报告 (82)

4.5现场检查立项建议书 (85)

4.6监管意见书 (86)

4.7金融监管提示书 (87)

4.8金融监管警示书 (88)

4.9金融监管质询书 (89)

4.10约见会谈通知书 (91)

4.11会议纪要 (92)

1 模块说明

非现场监管模块包括非现场监管程序流程和操作要求两部分。

非现场监管程序流程——通过描述非现场监管制定监管计划、收集监管信息、日常监管分析、风险评估、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和后续监管七个阶段,体现了非现场监管人员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持续地收集、监测和分析被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针对被监管机构的主要风险隐患制定监管计划,并结合被监管机构风险水平的高低和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合理配臵监管资源,实施一系列分类监管措施的周而复始的过程。对法人机构的监管需要完成七个阶段的工作;对分支机构的监管需要重点完成收集监管信息、日常监管分析、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和后续监管五个阶段的工作。

具体操作要求——立足于前述非现场监管七大工作阶段依次展开,提示了各环节操作要点,明确了操作规范。

2 程序流程图

3 具体操作要求

本模块中的非现场监管人员是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分管局长、非现场监管负责人、主监管员和非现场监管员,上述人员分别承担法人或属地被监管机构持续性监管相关责任。其中,非现场监管负责人是ABC银监局分管局长、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主监管员是对法人机构非现场监管负主要责任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主持制定监管计划、报表收集和审核、主持编制/更新《机构概览》、进行日常监管分析、实施风险评估、主持现场检查立项、参与协助检查方案的制定、组织监管评级、组织实施后续监管等。非现场监管员承担非现场监管责任,并支持和协助主监管员的工作。非现场监管档案的管理,应遵照《ABC银监局监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1制定监管计划

3.1.1制定监管计划原则

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在充分了解被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在每一个监管周期之初,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计划,以提高非现场监管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提前合理配臵监管资源,实施分类监管。制定监管计划时,非现场监管人员要结合被监管机构的现状和监管资源的实际,从提高监管效率出发,合理安排各项监管任务。

3.1.2监管计划的内容

至少包括:被监管机构本监管周期的时间长度,重点关注风险领域,本监管周期内风险评估、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等各项主要监管任务计划实施的时间等。

监管周期的时间长度,可以参考被监管机构的风险水平和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来确定,监管评级越好,资产规模越小,监管周期越长,应体现被监管机构的风险越小、配臵的有效监管资源越少的分类监管原则。

3.1.3制定监管计划的工作流程3.1.3(1)工作流程图

3.1.3(2)流程图说明

A. 搜集充分信息

主要包括相关报表、最新版《机构概览》、银监会本期监管计划和工作要求、上期风险评估报告、上期监管评级情况、上期现场检查报告及机构检查后整改情况、业务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报告、新产品和新业务情况、内外部审计报告、审慎会谈、三方会谈等形成的会议纪要等。

非现场监管人员在对被监管机构综合风险状况做出评判前,应主动征求各功能监管处室意见,收集功能监管处室对被监管机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高管人员履职行为、创新业务、案件防控与治理等方面开展的现场检查情况报告、监管通报或意见书。

B. 确定监管周期长度

被监管机构的风险水平越高或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越大,监管强度应越高,监管周期应越短。

I.法人机构:主监管员根据被监管机构的风险水平或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确定监管周期的时长,经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应尽快通知各级非现场监管员。

II.分支机构:根据银监会或并表局主监管员确定的监管周期长度执行,并尽快通知各级非现场监管员。若主监管员未确定监管周期

长度,则由非现场监管员根据被监管机构的风险水平或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确定监管周期时长,经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尽快通知各级非现场监管员。

C. 提出被监管机构《监管计划书》草案

I.法人机构:主监管员通过重点分析风险评估、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情况,结合掌握的其他信息,找出被监管机构的风险薄弱点和风险疑点,确定需加强监管的业务种类、风险类别和重点区域,提出拟采取的监管策略和措施,形成《监管计划书》草案。有异地分行的法人机构,应主动征求异地局的意见和建议。

II.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员收到主监管员下发的《监管计划书》草案后,根据确定的监管周期,与同级现场检查人员、市场准入人员协商,研究确定属地分支机构的年度监管重点、监管计划,如有必要,及时反馈并表局或银监会。

D. 拟定《监管计划书》并报审

主监管员汇总分析异地局的监管计划、监管重点,与同级现场检查人员和准入人员、功能监管处室相关人员协商,修改补充该监管机构《监管计划书》草案,将拟定的《监管计划书》呈非现场监管负责人审核。

E. 审核《监管计划书》

非现场监管负责人审核《监管计划书》时,应综合考虑同质同类或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任务的时间、地域安排,合理安排和平衡监管资源,加强协调,避免冲突。《监管计划书》由分管局领导

最终审定。

F. 实施《监管计划书》

《监管计划书》审定通过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送同级现场检查部门和市场准入人员及下级派出机构执行,统一指导同一法人全辖的非现场监管。有异地分行的,应同时发送异地银监局。

主监管员根据被监管机构的《监管计划书》,全面掌握和控制监管计划的执行进程,并根据被监管机构网点分布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的重大变化,及时修订监管计划和更新执行记录,指导、协调各级监管人员履行相应监管职责,调动各级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联动监管效能,切实提高监管效率。

3.2 监管信息收集——编制机构概览

3.2.1监管信息收集概述

监管信息收集是非现场监管人员从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系统内部和社会公众媒体收集被监管机构经营状况和风险信息的持续过程,是进行日常监管分析、风险评估、监管评级和后续监管的基础,贯穿于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全面、持续的信息收集,保证非现场监管人员清晰连续地了解和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及风险状况,进而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合理配臵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非现场监管人员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监管信息收集工作。在建立规范和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沟通机制的基础上,非现场监

管人员应加强与现场检查部门、统计部门和其他功能监管处室的信息共享和信息沟通,并通过增强对社会媒介和社会公众信息的关注,形成全面、规范和及时的非现场监管信息采集体系。

主监管员收集各类监管信息,并按要求归纳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机构概览》。《机构概览》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情况和风险状况的集中展现,是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风险判断的重要基础。《机构概览》在监管流程中,随着监管信息的持续收集而不断更新。

3.2.2监管信息收集—编制机构概览的工作流程3.2.2(1)工作流程图

3.2.2(2)流程图说明

A. 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是信息收集流程的起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是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标准。

a. 向被监管机构收集信息

非现场监管人员应依托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定期收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报表,并按要求进行加工处理。除非现场监管报表外,非现场监管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银行年初、年终工作会议,同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收集相关业务经营和风险状况信息资料,内容一般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相关材料、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风险评估方法、风险管理报告、财务报告、业务结构和利润分析报告、主要业务条线营运报告、产品发展策略和风险评估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合规文化建设总结、内控执行报告、外部审计报告、案件报告、信息系统报告、现场检查整改情况报告、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等内容。

b. 银监局内部信息共享

主要包括从现场检查部门、市场准入岗位、统计部门和政策法规部门等银监局内部相关功能监管部门得到的信息。内容一般包括:b(1) 从现场检查部门共享得到的信息,如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行政处罚决定等。

b(2)从功能监管处室共享得到的信息,如信用风险状况、流动性风险状况、市场风险状况、声誉风险状况、操作风险状况、案件防

控与治理工作开展情况、ABC银行业金融创新动态等。

b(3) 从市场准入岗位共享得到的信息,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情况、股权结构、高管人员履职情况、业务申请及批准报告、创新业务的设计规划、网点布局规划、网点分布图、机构管理等情况的信息资料。

b(4) 从统计部门共享得到的信息,如ABC市银行业运行、货币信贷、大额贷款户、贷款集中度、关联企业图谱、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等情况的信息资料。

c. 舆情监测信息收集

舆情监测是指非现场监管人员通过关注媒体、评级机构和其他社会监督机构发布的有关被监管对象信息舆论的监管工作方式。

舆情监测主要包括不定期关注、收集各大网站、社会公众媒体的新闻报道和评价、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专业分析人员的分析报告、外部审计部门发布的审计报告等信息。

d. 其他

除上述信息以外,非现场监管人员可以进行针对性的实地走访,以深入掌握被监管机构风险状况,或要求被监管机构报送已报送信息的补充报告和情况说明。

B. 质量审核

质量审核是信息收集流程的核心环节,是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的重要保证。质量审核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一般包括:报表完整性审核、逻辑关系审核、异常变动审核,实地走访,提请现场检查

部门现场检查核实。

a. 报表完整性审核。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其他信息的数量完整性和内容完整性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其他信息在数量和内容上存在缺失,应当及时通知该机构补报。

b. 逻辑关系审核。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在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非现场监管报表表内及不同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指标的平衡关系进行检验,以保证数据逻辑关系的准确。发现关系错误,应及时通知该机构重报。

c. 异常变动审核。非现场监管人员应通过趋势比较和同质同类比较等方法,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的异常变化。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对异常变化进行跟踪了解,以掌握异常变化的原因和影响。对于因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异常变化,应要求该机构重报。

d. 实地走访或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其他信息出现重大变化或可疑情况时,非现场监管人员可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与被监管机构有关部门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必要时,非现场监管人员可对相关情况提出开展现场检查的建议。

除报表外,非现场监管人员应通过各种手段对其他信息的质量进行审核和控制,如采取电话询问、调查核实、书面质询、约见谈话、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信息采集中发现的疑点进行核实。

C. 情况整理

非现场监管人员在完成信息的质量控制工作后,应对收集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并按流程进行信息传递或报告,为后期监管工作打好基础。同时,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对信息收集过程中的信息报送情况、异常分析情况等进行汇总和归档。

D. 信息变更

在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其他信息报送截止日期后,如果被监管机构发现数据存在问题,应提出信息变更申请。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在对被监管机构报告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在3个工作日内以《数据变更单》的形式通知和协商统计信息部门,根据重要性原则审慎处臵有关的信息变更要求。如信息变更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则应形成信息变更报告,经非现场监管负责人和统计信息处负责人会签后,重新进行信息收集和审核,并对全部有关监管结论和报告意见进行调整;如不属于实质性调整,可不进行调整。

E. 编制《机构概览》(暂不包括外资银行分支机构)

《机构概览》是对被监管机构核心信息和其他情况的高度概括,是以风险为本持续监管各环节监管成果的综合体现。非现场监管人员通过编制、更新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的《机构概览》,概要、动态地掌握被监管机构的有效信息,并结合风险分析、评估和监管评级,形成对被监管机构的基本判断。

《机构概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业务概况;管理状况;业务发展趋势;财务状况及趋势;风险评估结论;监管评级结论;监管措施和意见;内审状况;案件情况;

其他信息。不同类型被监管机构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或要求对《机构概览》内容做实时调整。

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及时对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机构概览》进行动态、持续更新,确保《机构概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监管周期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信息基础。

3.3 日常监管分析

3.3.1 监管分析报告概述

非现场监管人员通过收集非现场监管信息,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进行监管分析,撰写监管报告,可以识别、度量、分析、判断被监管机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与建议,为风险评估和监管评级奠定基础。非现场监管人员还可以根据需要,撰写专题分析报告。

3.3.2 日常监管分析流程

3.3.2 (1) 日常监管分析流程图

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

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科技 非现场监管报表 填报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目录 第一部分年度报表 (3) F-B-1 信息科技基本情况表 (3) F-B-1 填报说明 (5) F-B-2 各类机房情况表 (8) F-B-2 填报说明 (9) F-B-3 信息系统管理情况表 (11) F-B-3 填报说明 (15) F-B-4 业务连续性情况表 (17) F-B-4 填报说明 (17) F-B-5 网络管理情况表 (19) F-B-5 填报说明 (21) F-B-6 外包管理情况表 (22) F-B-6 填报说明 (23) 第二部分实时报表 (25) F-A-1 信息科技组织、人员重大变动报告表 (25) F-A-1 填报说明 (25) F-A-2 信息科技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表 (26) F-A-2 填报说明 (27) F-A-3 重大投产及变更报告表 (28) F-A-3 填报说明 (29) F-A-4 信息科技外部审计情况报告表 (30) F-A-4 填报说明 (30) 第三部分年度报告 (32) F-R-1 信息科技年度报告 (32) F-R-1 填报说明 (33) 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须知 (34)

第一部分年度报表 □报送空表F-B-1 信息科技基本情况表

附件: 注:分支机构可报送信息科技管理职能部门的组织结构图,但需至少包含上述表格中的基本信息。 2、本年度已完成的信息科技部审计报告。 3、本年度已完成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或信息安全检查报告 F-B-1 填报说明 【信息科技管理职能】是指分支机构信息科技管理组织、人员等基本情况。 【信息科技管理职能部门工作报告路线】是指信息科技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报告路线。 【信息安全岗位】信息安全岗位是指分支机构信息科技管理职能部门设专职负责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检查等岗位。以分支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岗位职责定义为准。 【具有IT专业背景】是指具有3年以上信息科技专职工作经历,或具有本科以上信息技术、通信相关专业学历,或1年以上信息科技管理进修(培训)脱产学习经历。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职能】是指分支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组织和工作执行情况。 【是否明确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职能(岗位)】是指分支机构明确有独立于信息科技部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岗位)。 【本年度是否已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或安全检查】是指分支机构本年度已完成信息科技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检查、渗透性测试的情况。以相关报

我国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我国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摘要:非现场监管是有效银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非现场监管经过十几年的改进和完善,已经成为较为有效的监管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非现场监管在制度建设、指标设计、技术运用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缺憾。笔者针对非现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非现场监管是有效银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持续银行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方法。20XX年,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承接银行监管职责后,有必要针对非现场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以进一步提高银行监管的质量和效率。鉴于此,笔者对非现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非现场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随意性较大。一是监管制度深度有待突破。监管责任制中仅对监管信息收集内容以及信息的处理和监管报告作了规定,对风险评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没有规范性的要求,致使非现场监管工作随意性较大。监管人员即使没有准确判断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在制度上也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二是监管制度广度仍需扩展。《商业银行法》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仅对商业银行违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做出明确的处理规定,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仅是监管指标的一部分,对其他监管指标尚未从法规上进行约束。 2.监管指标体系设计欠合理,风险反映不够充分。一是注重对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弱化对表外业务和新业务的监管。如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等表外业务,监管体系虽有所涉猎,但仅限于表面分析。对于见证、代客理财、外汇交易等新业务,监管体系尚未涉及;二是注重对信贷资产的监管,忽视对非信贷资产的监管。监管部门每月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监测分析,但是对债券投资、抵债资产和递延资产等非信贷资产分析较少;三是注重对即时风险的监管,弱化对潜在风险的监管。对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潜在的流动性风险、资金运用效率较低潜在的收益风险缺乏深入分析的工具和能力;四是注重对单个指标的考核,忽视对指标间的分析。对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指标间,缺乏互动性的分析指标,如流动性比例和存贷比例的关系、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利润率的关系等;五是重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非现场监管报表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 非现场监管报表 (征求意见稿) 1 目录 第一部分年度报表 (1) I信息科技风险调查问卷 (1) Q-R-1 信息科技风险调查问卷 (1) II基本情况报表 (8) T-B-1 信息科技治理基本情况表 (8) T-B-2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情况表 (10) T-B-3 信息科技内外部审计与评估基本情况表 (12) T-B-4 应急管理基本情况表 (14) T-B-5 信息科技项目基本情况表 (15) T-B-6 灾备基本情况表 (16) T-B-7 外包基本情况表 (18) T-B-8 各类中心基本情况表 (19) T-B-9 数据中心及灾备中心机房基本情况表 (20) T-B-10 重要信息系统统计表 (21) T-B-11 网络基本情况表 (23) T-B-12 电子银行业务品种统计表 (24) T-B-13 电子银行业务量统计表 (25) 第二部分季度报表 (27) T-B-14 重要信息系统运行基本情况报表 (27) T-B-15 组织机构、人员重大变动表 (30) 第三部分报告 (31) R-R-1 信息化建设与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31) 附录参考定义 (32) 2 填报须知 一、本报表作为银监会信息科技风险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及信息科技风险识别、评估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旨在全面收集和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状况。

二、本报表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 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外资法人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本报表是为针对信息科技风险而设的专门报表,银行业 金融机构应当对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本报表应由风险管理部门组织填报。 五、本报表分为年度报表、季度报表和报告。年度报表统计 周期为12个月,即上一年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年10月15日;季度报表报送时间为季后10日内;报告报送时间为自然年后40日内。 六、报表中未特别说明统计范围的,皆指全行范围。 七、填报过程中,对于需要特别说明的项目或问题,请在备 注栏中描述具体情况。 八、报送截止后,对于存在疑问的报表,监管人员可要求机 构提供详实材料予以核实或重报;如有必要,将发起现场检查,并以现场检查结果为准。 九、本报表附有术语参考定义,填报过程中可供参考。 1 第一部分年度报表 I信息科技风险调查问卷 Q-R-1 信息科技风险调查问卷 填报机构:填报人:责任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非现场监管报表年制度发文公文正文

为准确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变化和实际风险状况,进一步优化监管统计报表,银监会对现有非现场监管报表进行了修订,制定了2017年非现场监管报表(详见附件),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调整 (一)新增报表(基础类、业务类、支持发展类) 1.新增《G34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情况表》。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直接转让、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信贷资产转让的情况。 2.新增《G51国别风险敞口及拨备统计表》。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反映银行业国别风险债权、债务敞口及相关拨备情况。 3.新增《S70科技金融和投贷联动统计监测表》。该表由两个部分组成:表一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情况;表二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投贷联动和外部投贷联动业务情况。 (二)修改报表(基础类、业务类、支持发展类)

1.修订《G06理财业务情况表》。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月度统计表进行整合,统一两张报表的样式和填报说明。同时,修订产品端的销售渠道类型和资产负债端的资金投向项目。 2.修订《G31投资业务情况表》。行项目中,增设“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并进一步明确基金等部分项目含义。列项目中,修改最终投向类型,缩小最终投向行业归属的填报范围,并增设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债转股等附注项目。 3.修订《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将项和项的名称分别修改为“投资债券和同业存单”和“发行债券和同业存单”。 4.修订《G11_Ⅰ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Ⅰ部分:按行业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增设“买断其他票据类资产”项目,反映除买断式转贴现以外其他票据类资产的转让情况;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增设并购贷款相关统计项目。对应的分支机构报表GF11_I仅增设“买断其他票据类资产”项目。 5.修订《G01_Ⅶ贷款投向分行业情况表》、《G11_

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1)

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对政策性银行的监管 改革开放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主要由原国家专业银行承担。这样既不能充分保障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也不利于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把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三家政策性银行先后成立,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机构功能定位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出资创立、参股或担保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和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的金融机构。在具体经营管理中,政策性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目前,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 主要通过向国内银行和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筹资。重点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两基一支”)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发放政策性贷款,具体包括制约经济发展的“瓶劲”项目、重大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控制和调节。 2、中国进出口银行 主要通过向国内商业银行和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筹资。重点向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办理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及担保,支持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等出口;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下业务,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办理转贷外国政府贷款业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主要通过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和向境内金融机构发债等方式筹措资金。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油收购和调拨贷款,办理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及办理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市场准入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1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 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 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 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 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 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 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 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T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 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 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 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 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耍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 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 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 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 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

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

普华商学院https://www.wendangku.net/doc/d73904421.html, 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 按我国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进行划分,主要体系如下: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主要区别为: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不办理具体存贷款业务;中国银行则承担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同的职责。 金融监管机构。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设立,负责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部分金融监管职能。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 商业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融资者、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这里所说的证券主要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存托凭证等有价凭证,通过证券这种载体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达到投资和融资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有效节约融资费用。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普华在线https://www.wendangku.net/doc/d73904421.html,

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要点

附件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发布)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明确须履行有关反洗钱义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明确和调整反洗钱监管分

工,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信息报告制度及反洗钱监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反洗钱监管方法、措施和程序,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监管工作。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原则,结合实际,合理运用各类监管方法,实现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报送反洗钱工作信息,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工作。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管人员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超越规定职权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监管或者提出异议。金融机构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提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有权提出申辩,有合理理由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采纳。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监督管理中获取的反洗钱信息采取妥善的保管和保密措施,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二章监管分工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总部的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总部以及非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

(金融保险)金融机构的功能

(金融保险)金融机构的功 能

一、金融机构的功能 1、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2、融通资金。 3、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4、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 5、风险转移与管理。 二、金融机构经营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同一般企业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不同。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与资本;经营内容是货币收付、信贷往来等各种金融业务。 2、经营关系与经营原则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对象是普通商品和劳务,主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活动;金融机构则经营货币资金这种特殊商品,主要从事货币的收付与借贷。一般经济单位与客户之间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的关系。一般经济单位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则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 3、经营风险及影响程度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商品生产、流通过程,集中表现为商品是否产销对路。这种风险所带来的至多是因商品滞销、资不抵债而宣布破产。单个企业破产造成的损失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较小,冲击力不大,一般属小范围、个体性质。金融机构则因其业务大多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信用业务,故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这一系列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

威胁。甚至会诱发严重的社会或政治危机。 三、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存在的各种金融机构及其彼此间形成的关系。 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虽各有特点,但在种类和构成上基本相同。 国家金融机构主要由管理性机构、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三大类构成。 管理性机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主要有四类: 一是负责管理存款货币并监管银行业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 二是按分业原则设立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三是金融同业自律组织如行业协会; 四是社会性公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 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是指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一种或多种业务,以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商业性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租赁公司等。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发展初期主要是以特定类业务为主。近二十年又出现了全能化与多样化发展的趋势。有实力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正在开展范围非常广泛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在各国经济与金融发展中仍是位居重要地位的金融机构之一。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车门配合宏观经济调控,根据政策要求从事各种政策性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世界各国都根据各自发展需要建立了相应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政策性专业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四、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金融机构是指由广义的国际金融机构体系包括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跨国银行、多

银行非现场监管工作总结(共15篇汇总)

第1篇银行非现场监管工作交流 非现场监管工作交流 § 一、紧紧把握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制度先行。 § 二、从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被监管单位的异常变化,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作用。§ 三、按照年度工作重点,作好重点和难点工作。 一、紧紧把握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制度先行。 (一)根据省局强化不良资产监管,着力化解信用风险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内信用社授信风险监测的通知》。要求各联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不良贷款、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和大额贷款以及关联方交易和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授信监测台账,建立了不良贷款、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大额贷款以及关联方和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授信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对50万元以上存量不良贷款及新发生20万元以上不良贷款,按月逐户逐笔监测,按季进行考核。下发了《关于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完成2007年度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目标的通知》。将不良双降等目标进行了分解,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确保完成2007年度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目标。6月末,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40.3亿元,占比281%,余额和占比分别较年初下降27亿元,93个百分点,分别完成计划的784%和726%。其中环翠区联社不良贷款余额下降79亿元,占比下降126个百分点,分别完成全年下降计划的138%和126%。 (二)建立了分局与省联社威海办事处监管与经营分析会议制度的规则。进一步推动了监管与被监管的互动与交流,及时、全面掌握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情况,加强监管政策传导。 一、紧紧把握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制度先行。 (三)根据省局强化合规监管,增强审计稽核作用的要求,制定《信用社内部审计报告制度》。要求各联社审计稽核部门每2年要对辖内分支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立对联社高管人员的年度审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将审计报告及日常专项审计报告上报分局,至6月末收到省联社威海办事处及环翠区联社审计报告6份,实现资源共享,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将作为采取监管措施的参考资料。 二、从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被监管单位的异常变化,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作用。 (一)通过参加联社贷审会发现环翠区联社继续向原超比例大户增加授信,并发生新的超比例授信。

非现场监管试题汇总v1-有答案

非现场监管知识考核试题库 一.单选题 1、银行( D )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A、合规部领导 B、合规部员工 C、财务部主管 D、法定代表人 2、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具有良好的( D ),满足新业务、新产品和监管新要求的需要,并为监管统计管理系统预留能够灵活加载的数据接口。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A、稳定性 B、统一性 C、安全性 D、可拓展性 3、银行按照规定加强对监管统计资料的存储管理,保证监管统计数据信息的( A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A、安全性和连续性 B、安全性和统一性 C、持续性和稳定性 D、持续性和准备性 4、“1104工程”的启动时间是( C )《1104非现场监管培训知识》 A、2001年11月4日 B、2002年11月4日 C、2003年11月4日 D、2004年11月4日 5、以下不属于流动性风险报表的有(D )《1104非现场监管培训知识》 A、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 B、流动性比例检测表

D、客户大额授信统计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在第( C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管管理法》 A、八 B、九 C、十 D、十一 7、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C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管管理法》 A、五万以上十万以下 B、十万以上二十万以下 C、十万以上三十万以下 D、三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 8、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A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管管理法》 A、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 B、二十万以上六十万以下 C、三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 D、三十万以上六十万以下 9.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的报送频度为( A ) 《1104报表实务》 A、月报(境内分支机构)、季报(境内外分支机构)、半年报和年报(境内外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 B、月报(境内外分支机构)、季报(境内分支机构)、半年报和年报(境内外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 C、月报(境内外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季报(境内外分支机构)、半年报和年报(境内分支机构)。 D、月报(境内分支机构)、季报(境内外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半年报和年报(境内外分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规范运行和管理,规范本行非现场监管信息的报送程序、内容、方法,明确非现场监管信息编制、审核、报送人员职责,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非现场监管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及时性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及数据内部管理办法》、《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某银行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实施?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关各部室。 第二章客户端报送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条科技开发部门承担我行的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的安装、配置、维护的责任,并指派专人作为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权限设置规定来设置用户权限,做到系统管理员同业务人员分离,严禁一人多职。 第五条系统管理员在对客户端报送系统进行维护时,必须有负责使用该系统的业务人员在场。 第六条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登陆口令必须做到保密。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在每期数据报送之后对客户 端报送系统做好数据备份,备份文件应同客户端报送系统异地存放,并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八条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安装文件、系统资料都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定期查看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日志,如日志中出现错误操作,应在当天之内解决系统错误,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需要告知河北银监局的应立即与河北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取得联系。 第十条负责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操作客户端报送系统。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理论依据与最新进展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理论依据与最新进展 2013年07月22日15:00 来源:《国际金融》2012年11期第56~60页作者:徐超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20 【作者简介】徐超,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金融危机之后,国际金融组织提出从一个新的角度——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简称SIFI)来理解现代金融中介体系,并重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本文拟解决围绕SIFI的以下相关核心问题:金融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简称FSB)等国际金融组织对SIFI监管的理论依据是什么,怎样识别SIFI?以及针对SIFI的监管动向,又推出了哪些最新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金融体系为什么不再稳定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跃具有怎样的宏观经济效应?这一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就引起了Gurley and Shaw的关注。二人试图从外在货币—内在货币角度肯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货币创造功能。此后,Tobin 详细剖析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央银行货币控制的影响。此次美国金融危机表明,相比于过去,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宏观经济体系的影响更大,已经成为系统性风险和金融不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 系统性风险的出现只是金融体系不稳定的外在表现。金融不稳定的根源有多种。Caprio and Honohan 考察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以来的多次金融危机。他认为,虽然每次危机的原因都很特别,但是,引发金融不稳定的因素通常包括:欺诈、松散的内部管理、管理缺位、过度的风险承担、金融自由化、政府主导的信贷决策、税收政策、过度乐观及羊群效应等。关于2007-2009年美国金融危机的起源,学者们一直在争论,并聚焦于以下四个方面:(1)宏观经济失灵,包括财政和货币政策,全球失衡和房地产泡沫;(2)金融机构监管政策失灵;(3)难以理解的金融工具的过度创新发展,包括次级抵押贷款,信贷违约互换及其他证券化形式;(4)大型全球性私人金融机构的过度膨胀。虽然第四方面的原因得到了多数学者和决策者的认可,危机之后的国际金融监管动向也间接认同了此观点,但未来的出路绝对不是在原有的框架下强化巴塞尔协议下的银行监管。从《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可以看出,美联储始终如一地奉行市场原则,在统一的最后贷款人框架下,加强监管的侧重点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故此,非银行金融机构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及机制对于重建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具有理论参考价值。 非银行金融机构虽然包含多种业务种类不同的机构,但在高度发达的金融创新背景下,其趋同性不断增强。而趋同的焦点就是,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银行信用风险转移后的管理体系中,即现代影子银行体系。影子银行体系成为与商业银行平行的类银行体系,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并脱离中央银行监测。 二、影子银行日益重要的角色 在美国,影子银行的主要代表机构包括政府发起的证券化机构(简称GSE);金融公司如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结构性投资实体(简称SIV)或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渠道,即资产支持证券(简称ABS)的发行主体和经纪人做市商(broker dealers)如金融危机前美国的五大独立投资银行。在庞大的影子银行体系中,主体是证券经纪商。就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规模而言,Tobia and Shin估计,2007年年末,影子银行体系的总资产规模高达10.5万亿美元,其总规模已经超过美国商业银行体系的总资产规模(后者约为10万亿美元)。其中:大型投资银行资产规模达4万亿美元,隔夜回购协议规模达2.5万亿美元,结构投资实体规模约2.2万亿美元,对冲基金规模为1.8万亿美元。

非银行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特色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一览表

实用标准文档 文案大全信托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一览表

信托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解读 一、现有特色指标基本情况 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为信托公司非现场监管设置了6类22个特色指标(计算公式详见一览表),具体如下: 1.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5号)有关规定设置的合规性指标3个,分别为拆入资金比例、担保比例、固投比例。其中拆入资金比例和担保比例设置的目的在于监测和控制信托公司的负债规模,固投比例设置的目的在于监测和控制信托公司资本金固化的程度,确保资产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2.针对资本充足程度的分析指标3个,分别为调整后净资产、资本预期损失率、业务规模资本比例。设置的目的在于监测信托公司资本的损失情况,以及业务规模扩张的倍数情况,为进一步分析风险抵御能力提供预警作用; 3.分析长期股权投资风险的指标2个,分别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充足率、长期股权投资不良率。设置目的是监测股权类资产的风险状况; 4.分析信托业务风险及运作效果的指标6个,分别为信托业务收入比例、信托项目涉诉风险比例、信托项目潜在赔偿责任风险率、信托项目赔付率、代定信托比例、信托赔偿准备金率。设置目的在于为专项分析信托业务的法律风险、赔付风险、合规性风险等提供预警功能,并为观测信托业务的收益情况提供指标支持; 5.分析关联交易风险的指标7个,分别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交易比例、最大单一股东关联交易比例、全部关联交易比例、固有财产关联交易比例、固有财产关联交易不良率、信托资金关联交易比例、信托资金关联交易不良率; 6.分析客户集中度风险的指标1个,即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监管指标的影响 自2007年3月1日起,《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正式生效。由于新办法对合规性指标、关联

第十四章 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央银行学,王广谦)习题

第十四章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填空题 1.信托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信托可分为________和________。 2.我国的合作金融形式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3.我国的合作金融监管体制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 4.总行在东道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简称“___________”;外国银行在东道国境内的分行,简称“____________”;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东道国的金融机构在东道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简称“__________”。 5. 是最先出现现代租赁的国家。中国第一家专业租赁公司是1981年2月在北京成立的。我国金融租赁机构的主管机构是。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国合作金融的主要形式是()。 A.金融信托机构 B.城市商业银行 C.城市信用合作社 D.农村信用合作社 2.我国的3家政策性银行都明确规定了资金来源,其中()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因此,在中国人民银行统计中将其视为存款货币银行,而将另两家视为特定存款机构。 A.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B.中国农业银行 C.国家开发银行 D.中国进出口银行 3.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在职能上最大的差别在于()上。 A.信用中介职能 B.信用创造 C.支付中介职能 D.服务性职能 4.中国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在()年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A.1984 B.1992

C.1998 D.2003 5.在信托业务的风险负担上,信托存款的风险全部由()承担,而委托贷款与投资的主要风险由()承担。 A.受托人、委托方 B.委托方、受托方 C.中介人、委托方 D.担保方、委托方 三、多项选择题 1.合作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有()。 A.市场准入和退出监管 B.财务监督 C.风险监管 D.业务范围监管 E.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2.1994年中国组建了()3家政策性银行。 A.中国农业银行 B.国家开发银行 C.中国进出口银行 D.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E.农村信用社 3.合作金融是按合作制原则组建起来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其本质特征可以概括为()。 A.由社员入股 B.由地方财政和社员共同入股 C.实行民主管理 D.实行集中管理 E.主要为社员服务 4.政策性金融机构特有的政策性职能可以概括为()。 A.信用中介职能 B.支付中介职能 C.引导性职能 D.补充性职能 E.服务性职能 5.近些年来,保险在不断加强和拓展自身的功能。目前,它已经具备并发挥着()的功能。 A. 经济补偿 B. 资金融通

强化金融监管的几点思考

强化金融监管的几点思考 金融监管薄弱是酿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如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要防患于未然,具有前瞻性、预见性 金融机构自身为了追求利润最大的经营目标,在经营过程中内在地存在一种冲动性和对市场的投机性,尤其在出现了一定的亏损以后,易于产生道德风险行为。基于这一客观事实,需要监管当局对其经营全过程进行周密的监管,并应根据其金融改革、发展和创新的进程对其监管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预见性。金融监管当局要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提前发现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的出现。为此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按照审慎会计制度原则,实实在在地弄清楚银行的净资产;二是制定一套以审慎会计原则为基础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我国金融机构进行预警分析;三是对已经资不抵债,流动性出现问题的银行及早采取救助措施。 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是监管部门的主要监管手段 从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看,表现为重现场检查、轻非现场检查的倾向。当然,从过去的历史看,现场检查具有发现问题直接、解决问题快捷的特点,在我国中央银行的监管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今后随着金融深化及内外资金机构的增加和会计财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的提高,非现场检查将愈加显示出必要性与重要作用。 由于非现场监管具有覆盖面宽、连续性强的特点,所以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有利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和对现场检查的重

点提出参考意见;有利于信息的收集并对金融机构潜在问题提出预测、预警;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报表、财务制度的完善,进而促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另外,通过非现场检查收集到的数据反馈给地方政府和综合经济部门,对其经济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三、建立合规性检查和风险性监管相结合,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风险监管构成一国对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主体,而我国当前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由于监管水平不高,风险衡量标准尚不科学,大多还停留在合规性监管阶段,这种状况与不断深化的金融改革以及即将加入WTO是极不适应的。 所以,加强以预防为主的风险性监管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一是要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风险监管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建立健全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三是加强监管队伍的素质教育,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四、行业自律与金融监管 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采用的形式,并且对行业的成长发生很大的作用。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就我国金融机构而言,目前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即使名誉上存在公会组织也是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公会的建立和健全,在行业内发挥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减轻宏观调控的压力,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自身发展,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

1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规范运行和管理,规范本行非现场监管信息的报送程序、内容、方法,明确非现场监管信息编制、审核、报送人员职责,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非现场监管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及时性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及数据内部管理办法》、《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银行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实施“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过程 中所涉及的机关各部室。 第二章 客户端报送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条 科技开发部门承担我行的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的安装、配置、维护的责任,并指派专人作为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 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权限设置规定来设置用户权限,做到系统管理员同业务人员分离,严禁一人多职。 第五条 系统管理员在对客户端报送系统进行维护时,必须有负责使用该系统的业务人员在场。 第六条 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登陆口令必须做到保密。 第七条 系统管理员必须在每期数据报送之后对客户端报送系统做好数据备份,备份文件应同客户端报送系统异地存放,并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八条 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安装文件、系统资料都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九条 系统管理员必须定期查看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日志,如日志中出现错误操作,应在当天之内解决系统错误,确保系统的稳定 运行,需要告知银监局的应立即与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取得联系。

金融机构的功能

一、金融机构的功能 1、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2、融通资金。 3、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4、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 5、风险转移与管理。 二、金融机构经营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同一般企业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不同。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与资本;经营内容是货币收付、信贷往来等各种金融业务。 2、经营关系与经营原则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对象是普通商品和劳务,主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活动;金融机构则经营货币资金这种特殊商品,主要从事货币的收付与借贷。一般经济单位与客户之间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的关系。一般经济单位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则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 3、经营风险及影响程度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商品生产、流通过程,集中表现为商品是否产销对路。这种风险所带来的至多是因商品滞销、资不抵债而宣布破产。单个企业破产造成的损失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较小,冲击力不大,一般属小范围、个体性质。金融机构则因其业务大多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信用业务,故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这一系列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甚至会诱发严重的社会或政治危机。 三、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存在的各种金融机构及其彼此间形成的关系。

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虽各有特点,但在种类和构成上基本相同。 国家金融机构主要由管理性机构、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三大类构成。 管理性机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主要有四类: 一是负责管理存款货币并监管银行业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 二是按分业原则设立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三是金融同业自律组织如行业协会; 四是社会性公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 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是指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一种或多种业务,以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商业性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租赁公司等。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发展初期主要是以特定类业务为主。近二十年又出现了全能化与多样化发展的趋势。有实力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正在开展范围非常广泛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在各国经济与金融发展中仍是位居重要地位的金融机构之一。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车门配合宏观经济调控,根据政策要求从事各种政策性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世界各国都根据各自发展需要建立了相应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政策性专业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四、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金融机构是指由广义的国际金融机构体系包括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跨国银行、多问银行集团等。狭义的国际金融机构体系主要指各国政府或联合国建立的网际金融机构组织,主要由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组成。多国共同建立的金融机构的总称。 国际金融机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渐建立的。1944年7月,44个同盟同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召开国际金融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产生的国际货币制度因此被称为布雷顿森林体系。根据会议协议条款成立了网际货币基金组织,此后又建立起一系列新的国际性金融机构。 网际金融机构主要有两大类:全球性金融机构和区域性金融机构。前者包括国际货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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