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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doc 10页)表5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doc 10页)表5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doc 10页)表5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doc 10页)表5

苏价服(2001)113号

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建委、常熟市物价局、建委:

自1998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下达试行以来,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行为得到了初步规范,促进了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国家对关检测和试验行业标准又作了新的调整与补充,现结合我省具体实际,将重新修订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具有省建设在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的检测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经营服务应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本批复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其中含省质量检测管理,其标准由原5%降为2.5%)。检测单位可视情况适当下浮,未列入本标准的新材料检测收费由检测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实行。原标准同时废止。

二00一年四月九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检测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备注检测项目单

收费标准备注

建颗粒级配组80 扩口根20 表观密度组80 断口根40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法〔2006〕97 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法〔2006〕97 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质(2006)2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细则取得省建设厅核发的资质证书;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之外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向省建设厅备案。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统一式样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检测机构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的图纸,试验仪器位置图,产权归属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相对应的试验仪器、设备清单及其计量检定情况汇总表; (五)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工作简历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检测机构试验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岗培训证明、个人工作简历、技术工作经历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以及能力验证比对试验资料。

工程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区**河治理工程 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一、管理体系检查 1、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是进行核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2、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检查验收资料、内业管理资料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其是否及时、真实、正确、齐全、规范。 二、对工程使用材料检查 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是否有见证取样;送检样品所代表的量是否相符;检查检测频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送检材料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杜绝使用。 三、实体检查 1、以夹括河治理项目部日常检查记录为主,用检查中有无质量问题次数占总次数的比例作为评分标准,评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 2、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中发现设计的不足、深度不够等现象,是否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尽快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常规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施工现场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形成相应检查记录。 4、监理单位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能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

改并有相应记录。

5、施工单位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整改的,按合同条款追究其责任和做出相应处罚,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6、对工程实体检查不定期抽查 四、行为检查 1、严格落实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人员的考勤制度,对出勤率不满足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是否落实到位,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2、加强工程原材料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材料使用前,完善工程材料、构配件检查、检测、验收、取样送检、登记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与监理同时作为取样见证人,监督其过程的真实有效。 3、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工程量进行审核;督促驻场监理人员对工程材料、设备、施工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或独立检查检测;对出现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 4、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的施工、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方法、措施、程序、检测仪器等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和要求; 5、对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按要求整改落实,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区**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宣传月知识竞赛题 (说明:为增强社会各界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经请示省建设厅同意,决定10月份在全省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理部门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人士踊跃答题。 此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200元(个人调节税自理)。组织奖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设定。获奖名单将于11月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各市造价信息杂志上公布。)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 1、()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A.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 B. 政府投资 C.民间投资 D.外商投资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省开始执行的时间是()。 A.2003年7月1日 B.2004年4月1日 C.2004年6月1日 D.2004年7月1日

3、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合同,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A.固定单价 B.固定总价 C.成本加酬金 D.可调价格 4、在约定风险范围时,()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A.自然灾害 B.不可预见性灾害 C.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 D.政策性调整 5、投标人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方案自行补充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的费用内容划分,应按()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A.企业定额 B.江苏省计价表 C.江苏省机械台班定额 D.消耗量定额 6、购入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其模板费应列入()中。 A.构件价格 B.预留金 C.措施项目费 D.其他项目费 7、有关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的,综合单价可作适当调整。 A.10% B.15% C.7% D.20% 8、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A.发包人 B.总监理工程师 C.造价管理部门 D.承包人 9、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需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费用按照()计价。 A.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B.措施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2009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附件: 2009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信用等级名单 A级 南京市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江苏科永和工程质量建设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南京方圆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 南京科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工建材质量检测中心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方建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 无锡市 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江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无锡市湖滨建设工程检测站 无锡市建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徐州市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徐州市宏达土木工程试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铜山县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徐州淮海建设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常工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 常州华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常州市安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常州市晋陵建设工程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常州三阳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市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昆山正大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吴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昆山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南通市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南通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南通耀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淮安市 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盱眙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盐城市 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大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东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规范建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根据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号)、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以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 监督管理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活动管理

第五条检测机构应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 测活动。 第六条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检测机构应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检测结论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时效性负责。第七条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专业检测项目不宜委托给两家或两 家以上检测机构。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送检及现场检测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实施。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第九条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及时出具带二维码防伪识别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字迹清楚,结论明确,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

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已在我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我站将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为有序、高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内建工【2011】181号),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勘察单位为,设计单位为。结构型式为,层数,基础类型为,建筑总面积为平米,建筑总高度为; 二、监督组织 该工程监督工作由土建监督科监督,科长,联系电话;工程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监督管理方式及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科将重点对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以及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履行法定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执法。 (一)监督管理方式 本工程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巡查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1、抽检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2、抽查、抽测涉及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以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抽测涉及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主要使用功能的结构实体和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 5、抽查地基处理、桩基础、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空间结构、幕墙等施工质量,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 6、监督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二)抽查抽测主要内容 1、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桩基检测数量和结果、桩基验收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原材料检测试验记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混凝土强度评定,砌筑、抹灰砂浆强度评定; 2、抽查梁、板、柱钢筋安装质量,重点是结构主要受力节点、悬挑构件等部位; 3、抽测主要受力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结构受力钢筋接头力学性能,主体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 4、抽查重要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6、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主要监督工程项目建造师、总监以及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和与招投标承诺人员相符性以及到岗履职情况,核查勘察、设计单位签署设计变更情况。检查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lightweight foam concrete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6]31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材料;4.设计;5.施工;6.验收;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常州市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 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许平王先华周盘方高建明徐卫列 汪永权黄海鲲陈迪安狄殿忠沙学政

韩俊杰顾长江马震宇曹俊曹旦戴小俊陈新吴南伟金波吴德敏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符号 (2) 2.1 术语 (2) 2.2 主要符号 (3) 3 材料 (4) 3.1 原材料 (4) 3.2 配合比 (5) 3.3 性能要求 (6) 4 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设计 (7) 4.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设计 (8) 5 施工 (11) 5.1一般规定 (11) 5.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施工 (12) 5.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施工 (13) 5.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下车库保温层施工 (13) 5.5 养护 (14) 5.6 季节性施工 (14) 6 验收 (16) 6.1 一般规定 (16) 6.2 主控项目 (16) 6.3 一般项目 (17) 附录A 发泡剂性能检验方法 (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21) 引用标准名录 (22) 条文说明 (23)

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检测及监督相互依托作用,促进工程监督水平不断提高

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相互依托作用,促进工程监督水平不断提高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材料、工艺、组织管理、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和责任心、环境、监管等诸多因素。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百姓的生活幸福,是一项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十分重视。 建国以后就提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针,颁发了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998 年底,国务院领导同志在视察三峡工程时强调指出,质量是三峡工程的生命,建设的成败在于质量,要行全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每一工程环节,务必做到万无一失。针对在一些工程建设中暴露出来的重质量问题,容基总理于1999 年2 月1 日主持召开全国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党和领导人在多场合对工程质量问题发表重 ‘II:、-X_L T* 要讲话。 建国至80 年代,建设工程投资主体单一,企业自主负责,自我部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和设计、施工企业等单位组织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交付使用。基本思想是:把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数理统计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建立起从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一整套的质量保证体系,从而用最经济的手段,生产出用户满意的产品。它的基本核心是强

调以提高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全面提高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1984 年9 月18 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了改革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即按城市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部于2000 年1月10日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国陆续成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布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标准,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由过去管理机制转变为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等级的机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责任主体的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完善,这一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2000 年至今,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施工过程由五大责任主体依法负责。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进行监督。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在施工过程中依法对五大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和规标准按监督计划进行监督。强调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它的特点是,从过去的事后验收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控制为主,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问题的诸因素查找出来,首先抓住主要矛盾,发动全员、全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管理理论、程序、法,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 全面质量管理最早推行于美国,后来一些发达的开始逐步推行,六十年代日本有了新的发展,七十年代以来我国推行全员质量管理工作亦有了很大发展。我们推行的是中国式的全面质量管理,它具有中国特色,是现代化的,博采众长,洋为中用,具有实效的全面质量管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检测,特订立本合同, 一、检测内容 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 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3)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 提供检测方案。 3)协助对甲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三、基本信息

四、检测程序 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提前一天(扣除节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将业务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 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止。 六、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检测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计费方法为

2.检测费按(月、季等)由甲方支付,每(月、季等)末结清该(月、 季等)发生的费用。 3.当工程竣工、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甲方将所剩余款一次结 清。 4.检测费用汇入本合同指定账号。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进行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的主要义务履行 完毕之日起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章)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六版)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用表定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 监 理 现 场 用 表 (第六版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2019年5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一、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的基础上制定的。凡在江苏省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应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其他建设工程,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现场用表》用表分为A、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 3、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依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标准 1

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工程项目任一参建方不得拒绝收、签其他参建方报、送的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可用相关用表、文件回复本单位的观点。各方处理报、审的时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的报审事宜直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专业分包单位的报审、报验事宜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报验。 4、各类用表应按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填写、打印。 5、各类用表中“□”表示可选择项,不是“必须”项,以“√”表示被选中项。 6、填写各类现场用表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各类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签字或盖章,并宜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7、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号、跳号。 编码可分为:顺序编码、文字数字码、日期码等。一般可采用日期加文字加数字(自然序号)的编码方法:日期采用用表形成的年、月、日;文字采用汉语拼音字头,表示用表的类、项;数字码可视工程规模形成用表总份数的多少,确定采用2位码或3位码(01、02或001、002…)。编码要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查找和检索及信息化管理。 2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工作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Code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2011-xx-xx 发布2011-xx-xx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江苏省民防局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DB XXXXX-2011)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 施行日期:2011年X月X日 XXXXX出版社 2011 南京

前言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解放军理工大学主编,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规范重点确定了城市各级别居住区的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对各类人防工程功能与布局做出规定,并对城市居住区详细规划中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表达形式做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因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实践存在差异,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工程系(地址:南京市海福巷1号,邮编:210007)。 本规范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 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研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研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项目的增多,建筑工程的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工程的投资效果及收益。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现如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的研究和探讨。 标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研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国家进行工程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监控威慑作用。在建设期间,关于建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也越来越重要。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指的是检查和验证建筑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活动。坚持质量检测,这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应我国“质量兴国”这一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战略方针的必经之路。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现状 由于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各建筑公司领导、建筑工人越来越重视质量检测,通过建立并完善质量监督体系,不断地增强了工程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并将质量检测视为建设工程检测与质监、安监一道抓好,把检测结果作为工程质量评定、进行质量事故处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建筑工程,更好地进行质量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1],对于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整体来看,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有所好转。但也应看到其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建筑企业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化,并不是靠提高质量检测等正当手段来站稳脚跟,而是通过盲目地压缩工期、过分降低建设成本、行业垄断、收受红包等非正当竞争手段来参与恶性竞争,不仅不能提供高质量的建筑产品,一定程度上严重扰乱了质量检测的正常秩序,给整个检测行业造成了信誉度下降的危害,牺牲了建筑行业整体利益。二是质量检测制度不健全,其中包括监管制度、联管制度等等,这成为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一大瓶颈,致使检测不公正的现象时常存在。三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复合型人才的匮乏,也使得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发展受到制约,一些检测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使得少检、漏检、试样作假的检测行为愈演愈烈。四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低、信息系统应变性差、信息系统开发平台一般较低或低水平重复开发等问题,尚未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由此带来了不少质量问题,让建筑企业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整体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苏政发[2004]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达到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大气环境、河湖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防灾减灾项目; (三)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项目; (四)经济适用房、职工集资房;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政府担保所筹集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浅析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但唐进

浅析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但唐进 发表时间:2020-03-25T10:42:54.230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1期作者:但唐进[导读] 在大数据时代,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整体质量可以达到国家标准,需提高质量检测工作的效果与效率摘要:在大数据时代,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整体质量可以达到国家标准,需提高质量检测工作的效果与效率。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是质监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方式,应提高质检队伍的专业技能,引进先进的质检设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分析了智能网络监控系统在水利工程中的作用,总结了现阶段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信息时代进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 理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引言 充分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水利工程检测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存储、实时预警,提高信息资源的应用水平及共享程度,达到责任追溯的目的,是新时代对水利建设的要求。文章探讨信息技术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的运用,项目法人单位应积极将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到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及效能效率。 1智能网络监控系统在水利工程中的作用 1.1计算机网络系统 1.1.1广域网 对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可通过计算机系统的广域网来实施,水利信息网与租用网的完美结合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平。对多种方法进行合理分析后,发现广域网具有较为稳定、安全系数高、保密性较强的特点,最适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1.1.2局域网 水利工程检测的内部局域网检查,是检测机构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一种日常检查方法。要合理利用智能网络监控系统,通过计算机对服务器产生的信息数据进行有效的传输与存储,并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担。 1.2信息采集系统 对信息的科学采集,是保证智能网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质量检测部门对水利工程进行检测时,信息采集系统能有效的发挥其作用,根据不同的工作流程使用不同的采集方法。水利工程质量监控中心的职责是进行数据采集,将采集来的数据进行汇总整合后再进行上传,对出现异常的数据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对不同检测组织机构实施监督与管理。检测设备的智能化监控可依据力学原理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2.1开发信息数据采集软件 数据信息的实时更新是保证质量检测、签订数据传输协议的依据,应对监控软件进行合理的研究与开发,真正实现质量检测信息数据的智能化。 1.2.2改造检测设备 对相关检查部门原有的力学检测设施进行智能化的更新,将信息采集功能与智能化相结合,并将其优点发挥到极致。比如为了能够有效的提升检测数据的精准度,可将原有的设施进行更新,适当的加入控制器。 1.2.3开发传感系统 传感系统在水利工程信息采集中的运用,可以将信息设施进行更新,并科学的选用传感器。传感器使用前,要确保其质量合格。为了保证数据的精准性与可靠性,还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智能上传与获取功能。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2.1检测标准不同 对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的相关单位,在检测中处于不同的位置,检测内容也有不同之处,不同的检测单位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检验标准。对水利工程进行检验时,要按照水利检测标准来实施,以免出现因检测标准不同,造成检测结果不准确的情况。 2.2检测人员的素质不高 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中,水利工程检测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检查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素养的并不多,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技能普遍较低。对水利工程检测人员进行培训的专业机构较少,导致后备力量薄弱、精通水利检测信息化的人才稀缺。 2.3质量检测软硬件支持不够 水利质量检测部门的内部规章制度普遍不严,没有及时进行制度与检测设备的更新,导致与时代发展脱节,致使水利工程在进行相关的质量检测工作时存在较多漏洞,阻碍了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 3信息时代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措施探究水利信息化是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因地制宜,充分重视信息科学技术,抓住机遇,加大投入,着重解决技术问题,将信息化充分运用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践当中,切实提高项目法人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工程质量品质。同时,应用信息技术时应不断总结经验与寻找存在的问题,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圆满、高效完成,具体应注重以下内容的认真落实: 3.1组建专业的管理队伍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项目法人应组建专业的管理队伍,强调管理人员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专业技能、信息技术操作水平、责任心等方面的素质,主要强化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专业培训。 3.2增加信息技术投入 项目法人应将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纳入工作的重点,制定详细构建方案,明确构建的重点与难点,尤其应注重购买计算机、网络通信专业设备,以及监测水利工程运行情况的传感器等硬件设施。同时,结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热点和内容,研发水利工程信息化质量检测管理软件,并做好软硬件设施的调试,确保硬件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3.3重视第三方的检测评审

2012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名单(地基基础类)

附件2: 2012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名单(地基基础类) A级(28家) 南京市(7家)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南京东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 江苏长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无锡市(4家) 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江苏中泰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江苏鑫恒桩基检测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勘地基基础检测有限公司 徐州市(2家)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徐州市建科技术有限公司 常州市(1家)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4家)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中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南通市(1家)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连云港市(3家) 江苏省建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连云港连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淮安市(1家) 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盐城市(2家) 大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镇江市(1家) 镇江市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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