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药品零售企业申办程序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4-01
一、事物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
二、办事机构: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简称市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变更、补证、换证及注销工作。市局审批大厅具体负责受理、审核、发证等业务。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以下简称县局)负责本辖区内申报材料的接收及转报工作,并在市局统一组织下进行现场验收。(在本市范围内跨原辖区迁移的,向迁移后所在县局申请。)
三、申报条件:
济南市辖区内法人或个人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除符合《山东省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设置标准(试行)》的要求外,还应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注意事项:
(一)法人企业(含其分支)申请事项,应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形式提起;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提起;其他非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要由负责人或实际投资人提起。如委托他人申办,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申办人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应按要求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一进行签字、盖章(个体工商户必须负责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应制作目录,一式二份,单面印刷,左侧装订,统一用A4纸制作成册。
四、办理所需证件:
1.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筹建时,需提交以下证件: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药学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
(2) 开办连锁企业总部还需提供:
所属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 开办连锁门店还需提供:
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 申办人完成筹建后,验收需提交以下证件:
(1)拟设营业(办公)场所、仓库的房屋产权及使用权证明。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筹建:申报人向辖区内县局报送筹建申请材料。
2.县局转报:县局接收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签署意见后网上转报(附件2)市局审批大厅。
3.市局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市局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批件。
4.企业筹建:申办人收到同意筹建批件后3个月内按照《分级标准》进行筹建。
5.申请验收:申办人完
成筹建后,向辖区县局报送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
6.现场检查:辖区县局自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验收标准现场验收并上报审批窗口。
7.网上公示:验收合格后,市局在政务网站公示5日。
8.批准发证: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局5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证。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提交材料
1.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筹建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筹建书面申请;
(2)《济南市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附件6);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
(4)《药品零售企业相关人员情况表》(附件7);
(5)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药学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
(6)拟设营业(办公)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周边有无污染源的情况说明;
(7)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附件8)。
开办连锁企业总部还需提供:
(8)所属门店情况一览表(附件)。
(9)所属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0)拟办连锁企业申请人与所属门店存在所有关系的证明文件。
开办连锁门店还需提供:
(11)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 申办人完成筹建后,需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
(2)《济南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申请表》(附件11);
(3)《同意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批件》;
(4)拟办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营业员经市局考核合格证明;
(5)拟设营业(办公)场所、仓库的房屋产权及使用权证明;
(6)拟设营业(办公)场所、仓库的房屋平面布置图;
(7)拟办企业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药学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或聘书;(外单位调入的,需提交原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辞职证明。)
(8)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加盟店的,提交加盟协议书;
(9)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开办连锁企业总部还需提供:
(10)拟设连锁配送区(中心)和验收养护室的平面布局图及设施设备情况。
(11)公司质量管理机构组织设置及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八、办理地点: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大厅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187号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下分局
地址:历下大厦21楼2107室 2108室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分局
地址:市中区胜利大街53号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槐荫分局
地址:经十西路275号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桥分局
地址:天桥区义合西街42号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城分局
地址:历城区七里河路1号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清分局
地址:宾谷街中段地税局八楼
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平阴县五岭路42号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济阳县城纬二路4号
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商河县田园路23号
九:办理期限:15工作日
十:工作时间:
审批大厅:上午:9点到12点 下午:1点到5点
其他单位:上午8点30分 到11点30分 下午:1点到5点
十一:咨询电话: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大厅
电话:86561781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电话:83168719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下分局
电话:88156782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分局
电话:83181965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槐荫分局
电话:87589575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桥分局
电话:83166679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城分局
电话:83176700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清分局
电话:83139700
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83312307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83100700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83142700
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82331700
十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三、公开期限:长期公开
十四、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十五、审核程序:
市局审核后公开。
十六、责任部门(处室):药品市场监督处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设置标准(试行)》(简称分级标准)。
附则: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补证、换证及注销的相关表格、示范文本可从市局外网网站(
信息编发: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