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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独生子女父

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文字号】晋人口发[2011]13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1.30

【实施日期】201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人口发〔2011〕13号)

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发放与管理,更好地维护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发放与管理,更好地维护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夫妻的凭证。

第三条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四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

河南省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名称: 职能区域:河南 部门职能 职能介绍: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相关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提出并拟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负责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督查,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监控调查,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财产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等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山西省姓氏人口及排序及复姓

山西省姓氏人口及排序 根据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万人)统计,山西全省使用地汉字姓共有个,其中单字姓个,双字姓个. 按姓氏人口数统计:达万人以上地姓氏个,计有:王、张、李、刘、赵、杨、郭、陈、高、马、任、韩、孙、武、贾、郝、阎、冯、梁. 达万至万人地姓氏个,计有:宋、吴、白、薛、崔、周、曹、侯、田、杜、董、胡. 达万至万人地姓氏个,计有:牛、段、秦、郑、史、程、范、吕、徐、常、乔、许、贺、樊、朱、魏、石、姚、苏、孟、卫、申、黄、康. 以上个姓氏人口总计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万地%”. 按姓氏人口数统计,全省达万人以上地个姓氏中,就有个起源于山西. 万~万地姓氏有个,如:温、安、何、原、邢、袁、于、焦、裴、丁、岳、卢、成、尹、苗、罗、潘、孔、关、唐、祁、左、林、文、荆、米、边、萧、蒋、沈、殷、余、郜、仝、兰、鲁、阴、肖、江、智、平、逯、薄、要、邸等. 千~万人地姓氏有个,如元、烛、支、相、昝、暴、龙、闰、籍、逋、晃、弁、降、琚、清、康、元、仪、富、璩、骆、力、颉、缑、衡、眭、句、顼、骈、义、黑、俎等. 中国复姓大全 中国古代复姓大全 安陵安平安期安阳 白马百里柏侯鲍俎北宫北郭北门北山北唐奔水逼阳宾牟薄奚薄野 曹牟曹丘常涛长鱼车非成功成阳乘马叱卢丑门樗里穿封淳子 答禄达勃达步达奚淡台邓陵第五地连地伦东方东里东南东宫东门 东乡东丹东郭东陵东关东闾东阳东野东莱豆卢斗于都尉独孤端木 段干多子 尔朱 方雷丰将封人封父夫蒙夫馀浮丘傅余 干已高车高陵高堂高阳高辛皋落哥舒盖楼庚桑梗阳宫孙公羊公良 公孙公罔公西公冶公敛公梁公输公上公山公户公玉公仪公仲公坚 公伯公祖公乘公晰公族姑布古口古龙古孙谷梁谷浑瓜田关龙鲑阳 归海 函治韩馀罕井浩生浩星纥骨纥奚纥于贺拨贺兰贺楼赫连黑齿黑肱 侯冈呼延壶丘呼衍斛律胡非胡母胡毋皇甫皇父 兀官吉白即墨季瓜季连季孙茄众蒋丘金齿晋楚京城泾阳九百九方 睢鸠沮渠巨母

AA省人口计生委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实施方案

AA省人口计生委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必要性 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尊重人民群众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只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出台各项便民维权的服务措施,加大力度兑现法定奖励与优惠政策,不断满足群众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才能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群众对计划生育部门和工作的满意度才能逐渐提高。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8项权利。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应有之意。但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还有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行政案件仍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就必须实施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二、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的需要,激发人民群众争当计划生育主人的热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基本要求

人口计生委破解服务难题情况调研报告

人口计生委破解服务难题情况 调研报告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n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 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20739 人口计生委破解服务难题情况调研报告说明:本报告资料适用于记录基本情况、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发现存在的问题 以及形成今后的应对措施。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 结经验,找准问题,谋求发展 根据福学组〔XX〕3号文件《**县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了把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做好优质服务,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寻

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准确掌握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现状,对7个乡镇进行全方位的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1、各乡镇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计划生育解难题、办实事;乡镇与所辖村街,乡镇计生办与村计生专干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 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按着村级落实建章立制、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从抓村级职责的落实和制度建设入手,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水平。突出抓好孕检和补救工作。同时,对基础较差的村街单列,加强督促和指导,收到明显效果。 3、进一步强化了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社区,面向家庭,突出了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新的婚育理念,受到群众广泛关注。深入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使广大育龄群众进 一步树立了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观念。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 工作规范 (讨论稿)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豫人口[2009]号 (讨论稿)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 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有关会议和河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全省便民服务工作,现将《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努力使我省便民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三十日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

(窗口)工作规范 (讨论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省政府第XX次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帮民",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取信于民,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特制定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 一、便民大厅硬件建设标准 1、县乡均应建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或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置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率要达到100%。单设的便民服务大厅名称为:“XXX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厅”(简称:便民大厅)。大厅(窗口)的标识要清楚。 2、单设便民大厅的用房不少于两间,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大厅外设立意见箱并标明上、下班时间。 3、办公人员设备要做到五有:有办公桌椅;有电脑及打印设备;有档案柜;有办公电话;有不少于2名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 4、便民设施用具要做到七有:有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有饮水设备用具;有便民桌、椅或沙发、茶几;有雨具、打气筒、笔墨及应急药品等其他用具用品;有便民服务卡(册)、群众意见建

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西省统计局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为3571211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247124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240869人,增长9.98%,年平均增长率为0.96%。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0330200户,家庭户人口为334841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4人减少0.4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338768人,占51.35%;女性人口为17373343人,占48.6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21下降为105.56。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106011人,占17.10%;15-64岁人口为26900767人,占75.33%;65岁及以上人口为2705333人,占7.5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1143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6186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611529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780484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422人上升为872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1587人上升为1573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8921人上升为4512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1779人下降为21855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62029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06706人,文盲率由4.22%下降为 2.13%,下降2.09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省各市的人口分布如下: 太原市 4201591人 大同市 3318057人 阳泉市 1368502人 长治市 3334564人 晋城市 2279151人

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和20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中长期规划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一五”和20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2009-01-07 09:42:00 来源: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国人口发〔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现将《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十一五”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印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十一五”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做好“十一五”和中长期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依据《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队伍建设的主要成就 1.队伍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底统计显示,国家、省、地、县、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50.9万人,总编制数42.3万个。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2.2万个,事业编制30.1万个。另外,约120万名村级管理员(服务员)和600万名村(居)民小组长承担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前计生协会拥有9400万名会员。 2.基层网络不断健全。构建了省、地、县、乡(镇、街道)、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至2005年底,全国乡镇(街道)管理机构共4.2万个,覆盖率92.2%;服务机构3.6万个,覆盖率79.0%。 3.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教育培训的基地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化、装备标准化和人员标准化有了新发展,服务阵地、工作网络、功能特色不断强化。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讯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泗安医院 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广东省干部保健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人之初杂志社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中山大学第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大学?香港中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广东医学院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东药学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

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印发《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doc

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的通知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号:黑人口发〔2007〕24号 发布日期:2007-4-10 执行日期:2007-4-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行署、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计生委: 现将《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日 全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十一五”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时期,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全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依据《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2006-2010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完善管理体制、重组业务流程为动力,以开发应用软件、信息资源为核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通过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 “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建成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人口和计划

(街道)候选名单 -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 北京市(共8个): 东城区天坛街道办事处 海淀区东升乡 丰台区丰台街道办事处 昌平区阳坊镇 大兴区西红门镇 顺义区北石槽镇 平谷区山东庄镇 延庆县沈家营镇 天津市(共6个): 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 滨海新区海滨街道办事处 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 津南区辛庄镇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 蓟县渔阳镇 河北省(共36个):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道办事处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苑街道办事处 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镇 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 承德市平泉县小寺沟镇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 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

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 张家口市涿鹿县张家堡镇 张家口市尚义县满井镇 秦皇岛市抚宁县榆关镇 秦皇岛市卢龙县双望镇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 唐山市迁西县金厂峪镇 唐山市乐亭县庞各庄乡 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 廊坊市香河县刘宋镇 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 廊坊市文安县兴隆宫镇 保定市高碑店市和平办事处 保定市高阳县西演镇 保定市满城县石井乡 保定市易县桥头乡 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 沧州市青县清州镇 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 衡水市冀州市小寨乡 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 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 邢台市内丘县官庄镇 邢台市临城县赵庄乡 邢台市邢台县晏家屯镇 邯郸市涉县更乐镇

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 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 山西省(共17个):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 大同市城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朔州市右玉县威远镇 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 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乡 吕梁市中阳县张子山乡 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 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 阳泉市盂县秀水镇 阳泉市郊区荫营镇 长治市长治县荫城镇 长治市潞城市黄牛蹄乡 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临汾市侯马市新田乡 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 运城市夏县南大里乡 运城市绛县安峪镇 内蒙古自治区(共12个):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向阳办事处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 通辽市开鲁县开鲁街道办事处 赤峰市喀喇沁旗西桥镇

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序言 本报告对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情况做出全面梳理,从人口总数量,0-14岁人口数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情况的理解,洞悉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情况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山西省人口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山西省人口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人口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山西省人口总数量占全国人口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山西省人口总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山西省人口总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人口总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人口总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山西省人口总数量同全国人口总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0-14岁人口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占全国0-14岁人口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山西省0-14岁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国0-14岁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法规名称】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号】国计生委[1998]111号 【颁布时间】 1998-12-11 【实施时间】 1998-12-11 【效力属性】有效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 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计生委[1998]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妥善解决内地居民涉港澳台生育有关问题和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有关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1: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生育,在执行内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香港居民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二、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三、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 四、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内地居民一方在香港合法定居后,不执行内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五、内地居民涉台湾、澳门生育的有关问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附2: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生育,在执行中国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二、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三、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减轻或免予处理。 发布部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8年实施日期:1998年(中央法规)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2008修改)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人口发[2008]31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1.10 【实施日期】2008.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 定》的通知 (湘人口发〔2008〕31号)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1年8月5日下发的《省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湘计生政发〔2001〕5号)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规范我委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我委按照《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我委职能、内设机构、编制等有关规定,将行政执法的职权与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并对责任人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给予相应奖惩的制度。 第三条我委成立执法责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委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行政执法职责 第四条委主任是我委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兼任委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副主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文字号】国人口发[2009]49号 【发布部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6.12 【实施日期】2009.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人口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已经2009年6月1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26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为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广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 (三)坚持分类指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责任,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做好PADIS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 二、工作机制 (一)统筹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要求。 2.协调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2015年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试题

考笔试试题 2015年山东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13人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1 对于聚众扰乱医疗卫生机构秩序、致使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首要分子可以处以()。 A.警告 B.五日以下拘留 C.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D.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标准答案:C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什么原则进行报告。() A.疫情报告属地管理B.时限上报的原则C.逐级上报的原则D.网络报告的原则标准答案:A 3 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卫生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书后,多长时间必须作出复议决定。() A.半个月内 B.1个月内 C.2个月内 D.3个月内 标准答案:C 4 下列哪项属于既往史。() A.病因与诱因 B.预防注射 C.诊疗经过 D.工业毒物接触史 标准答案:B

5 抗(抑)菌制剂禁止标注用于人体破损皮肤黏膜以及特定部位,特定部位有()。 A.足部、手部、鼻黏膜、指甲、腋部、头皮、头发 B.足部、眼睛、鼻黏膜、指甲、腋部、头皮、头发 C.足部、头部、头发、眼睛、鼻黏膜、指甲 D.足部、眼睛、鼻黏膜、指甲、阴部、头皮、头发 标准答案:B 6 不属于现病史内容的是()。 A.手术史 B.起病时的情况 C.病情的发展与演变 D.主要症状及伴随症状 标准答案:A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第五条内容,下列行为最能体现保护患者隐私的是()。 A.医生为患者选用疗效相当但价格低廉的药物 B.医生为患者提供完全、真实的治疗方案,供其选择表态 C.医生使用艾滋病患者病情资料时,应作隐去姓名等处理 D.医生诊断时应考虑病人的各方面因素和困难 标准答案:C 8 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A.停业整顿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计生局、财政局: 现将《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工作方案》、《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工作方案》、《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口计生、财政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严格执行奖励对象确认的政策条件和程序,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凡是把握不准的,由市级人口计生部门以书面形式报省人口计生委答复后执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基层干部的培训,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确保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工作顺利开展。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件:1、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工作方案2、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工作方案 3、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 奖励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07?15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内容 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并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方面。 二、条件 对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2001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 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序言 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数据解读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数据解读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人口总抚养比,老年人口抚养比等,对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 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数据解读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山西省人口总抚养比指标分析 (3) 一、山西省人口总抚养比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人口总抚养比现状统计 (3) 三、山西省人口总抚养比占全国人口总抚养比比重统计 (3) 四、山西省人口总抚养比(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山西省人口总抚养比(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人口总抚养比(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人口总抚养比(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山西省人口总抚养比同全国人口总抚养比(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指标分析 (7) 一、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占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山西省老年人口抚养比(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2017-2019)统计分析 (9)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深卫人发[2011]119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2.18 【实施日期】2011.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进公 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119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直管单位,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现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各直属医院要结合实际,在3月4日前制定本区、本单位的操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项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报我委备案;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疑问,要及时向责任处室咨询和反馈。 附件: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附件: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公立医院改革步伐,让市民尽快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按照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座谈会精神,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安排,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点面结合、远近结合、边试边推、分阶段、有重点、依条件推进的策略,坚持“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实施一批见效快、易操作的重点政策措施,争取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得方便、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和让医务人员受鼓舞三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同时,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重大体制机制问题的专题研究,找准解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科学路径,把实施惠民便民措施和推进综合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确保全面完成公立医院改革的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1.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 (1)制定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按照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空间,与公共卫生、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篇一: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卫指导(20XX)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XX〕5号)的精神,结合河南实际,我委对《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XX年4月24日 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合法生育权益,规范生育服务证发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户籍或现居住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第三条实行生育服务证制度。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发放管理应坚持依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见附件1、附件2)制度、委托代理代办制度、承诺制和首接负责制等规定,推行网上办理。 第二章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和审批发放机关 第四条一孩生育服务证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在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办理。 批准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干部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在批准后10日内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发放、登记表归档和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受理、初审、上报等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复核、审批、发放、备案、案卷归档等工作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一孩生育服务证在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均可登记,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生育服务证登记的相关工作,做到便民、及时、免费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在夫妻双方户籍地均可办理,女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地应协助受理地出具相关证明。 第三章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的登记程序 第七条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生育前可按以下规定登记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 1.个人登记。登记人填写《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发放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3),非登记人签名的《登记表》应提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口径与统计报表的规定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口径与统计报表的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重点,强化统计业务管理,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促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决策提供客观、真实数据,根据《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统计原则 (一)人口数字档案唯一性原则 确保建立的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个案数字档案具有唯一性。全员人口数据库的入库对象为本省户籍人口和外省籍流动人口。本省户籍人口全员人口个案数字档案由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以下简称户籍地)负责建立,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以下简称现居住地)负责对本省户籍人口个案数字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外省籍流动人口个案数字档案由现居住地负责建立。确保入库对象的人口数字档案资料不重、不漏。 (二)统计属地唯一性原则 确保各类统计对象的统计属地具有唯一性。本省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由户籍地统计上报;外省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由现居住地统计上报。现居住地还应统计上报省内流动人口在当地的生育、节育及其它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三)统计责任与服务管理责任适当分开的原则

坚持统计责任与服务管理责任适当分开的原则。本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统计则以户籍地为主。现居住地也要按规定将当地流动人口统计上报。流入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还要作为常住人口统计上报。 二、统计区域 (一)以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行政区域为界作为统计区域。省内户籍人口在县内流动,视为县内户籍人口的人户分离对象,不作为流动人口。 (二)同一地级以上市的市辖区之间视为同一行政区域。省内户籍人口在同一地级市辖区跨区居住的仍视为当地户籍人口,不作为流动人口。(三)东莞市和中山市视同为县级统计区域。 本文所称“本地”均指上述统计区域。 三、统计对象 按对象户籍地与居住地的相互对应关系及居住时间将全省统计工作对象区分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三种类型,具体如下:(一)户籍人口 1、指本省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在本地公安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包括: 户口在本地,常住在本地的人。 ?户口在本地,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人。 ?户口待定人员,包括手持户口迁移证、退伍证、转业证、劳改劳教释放证及在任何地方都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而常住本地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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